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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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亚德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一种模拟方式
威明顿,MA 01887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就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法案”)提交表格S-8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担任马萨诸塞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该登记声明用于登记13,000,000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16 2/3美元(“股份”),这些股份可能根据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发行。本意见是根据条例S-K第601(b)(5)(i)项的要求提出的。
作为以下所表达意见的基础,我们审查了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所有文书、文件和记录,作为我们以下所表达意见的基础。在这样的审查中,我们假定所有签字的真实性和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的一致性。至于某些事实事项,我们已依赖公司一名高级人员的证明,并没有独立核实与此意见有关的任何事实事项。
我们除了对美利坚合众国的联邦法律和麻萨诸塞州联邦的公司法发表意见外,不发表任何意见。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当公司根据计划条款发行时,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及不可评估。
我们同意使用本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在给予我们的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该法案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我们的意见明确限于上述事项,我们不对与公司、股份或登记声明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无论是暗示或其他)发表意见。本意见是在本文件提出之日提出的,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将以后可能提请我们注意的任何事实、情况、事件或发展告知您,无论此类情况是否会改变、影响或修改本文件所表达的意见。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s/DLA Piper LLP(US) |
| DLA Piper LLP(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