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Henry Schein, In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27日止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Stanley M. Bergman及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本人Ronald N. South,兹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并相信: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6年2月24日 | /s/Stanley M. Berg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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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nley M. Bergman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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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年2月24日 | /s/罗纳德·N·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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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纳德·N·南 高级副总裁兼 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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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明随附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提交的每份报告,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的范围外,不得被视为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提交的文件。
已向公司提供了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