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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2 2 cbre-ex4 _ 2.htm EX-4.2 EX-4.2

执行版本

 

 

 

CBRE服务公司,
作为发行人,

CBRE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父母和担保人

ComputerShare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作为受托人

第十三次补充契约

截至2026年5月4日

本金总额750,000,000美元、2036年到期的5.250%优先票据
 

 

 

 


 

第三十份补充契约(此“补充契约”),日期为2026年5月4日,由特拉华州公司CBRE服务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人”)、特拉华州公司CBRE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和担保人,以及全国性银行协会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一家全国性银行协会)之间,不以个人身份,而仅作为受托人(“受托人”)。

证明:

尽管如此,发行人、母公司及受托人作为富国银行银行的继承者,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已订立日期为2013年3月14日的契约(“基础契约”,并经本补充契约补充,“契约”),就不时发行其系列证券(定义见基础契约)作出规定;

然而,基础契约第301节规定发行人和受托人可以订立基础契约的补充契约,以确立基础契约第III条允许的任何系列证券的形式或条款;

鉴于根据基础契约第301条,发行人出于其合法的公司目的,希望创建和授权一系列新的证券,称为2036年到期的5.250%优先票据(“票据”),最初的本金总额为750,000,000美元;

然而,发行人已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本补充契约,其中规定了票据的执行、登记、认证、发行和交付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和

然而,根据其条款使本补充契约成为有效协议所必需的一切事情已经完成,而使票据所必需的一切事情,在由发行人执行并由受托人或代表受托人认证和交付时,如本补充契约所规定的,发行人的有效、具有约束力和法律义务已经完成。

现在,因此:

为宣布票据的签立、登记、认证、发行及交付所依据的条款及条件,以及作为对价处所,票据持有人购买及接受票据以及为其他良好及有价值的代价,现确认票据的收取及充分性,发行人、母公司及任何其他担保人(如有的话)各自为票据的各自持有人不时的平等及成比例的利益与受托人订立契诺及同意,详情如下:

 

 

 

 


 

第一条


定义
第1.01节。
与基础契约的关系.本补充契约构成基础契约的组成部分。然而,如果基础契约的任何规定与本补充契约的明示规定相冲突,则本补充契约的规定将管辖并控制票据。
第1.02节。
术语的定义.就本补充契约的所有目的而言:
(a)
此处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基础义齿中规定的含义,本补充义齿中定义的所有其他术语应具有赋予其的含义;
(b)
本补充义齿中定义的术语包括复数和单数;
(c)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凡提述“条”或“节”,均指本补充义齿的一条或节(视情况而定);及
(d)
下列用语应具有下列各自的含义:

任何特定人士的“关联关系”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受其控制或与该特定人士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士。就本定义而言,“控制”(control)在用于任何人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指导该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权力,无论是通过投票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控制”和“受控”这两个术语具有与上述相关的含义。

就售后/回租交易而言,“应占债务”是指,于确定时,承租人在该售后/回租交易所包括的租赁剩余期限内(包括该租赁已延长的任何期间)的租金付款总义务的现值(按票据承担的利率折现,每年复利);但前提是,如果该售后/回租交易导致资本租赁义务,则由此所代表的债务金额将根据“资本租赁义务”的定义确定。

“董事会”是指发行人的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代表该董事会行事的任何委员会。

2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授权或要求商业银行机构在纽约市或企业信托办公室所在州关闭的日子以外的每一天。

“资本租赁义务”是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为财务报告目的被要求分类和核算为资本租赁的义务,该义务所代表的债务金额应是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该义务的资本化金额;其规定的到期日应是在承租人可以在不支付罚款的情况下终止该租赁的第一个日期之前最后一次支付租金或根据该租赁到期的任何其他金额的日期。就第4.02条而言,资本租赁义务将被视为由租赁财产的留置权担保。

任何人的“股本”指该人的任何及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权利、认股权证、期权、参与或其他等价物或权益(无论是否指定),包括任何优先股,但不包括可转换为该等股权的任何债务证券。

控制权变更”是指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任何“人”(如《交易法》第13(d)和14(d)条中所使用的术语),除一名或多名许可持有人外,是或成为实益拥有人(如《交易法》第13d-3和13d-5条所定义,但根据第13d-5(b)(1)条被视为仅因成为集团的一部分而拥有股份实益所有权的任何人,应被视为对构成该集团一部分的许可持有人所持有的任何股份没有实益所有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发行人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权总数的50%;提供了,然而、许可持有人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如上文所定义,除非根据规则13d-5(b)(1),许可持有人是集团的一部分,许可持有人应被视为对构成该集团一部分的许可持有人以外的人所持有的任何股份不具有实益所有权),合计占发行人有表决权股票总投票权的百分比低于该其他人,且不具有投票权的权利或能力,合同或以其他方式选举或指定董事会过半数成员进行选举(就本条第(1)款而言,该其他人应被视为实益拥有母公司所持有的特定人士的任何表决权股份,前提是该其他人是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母公司表决权股份50%以上表决权的实益拥有人(如上文首次定义),且许可持有人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如上文第二次定义),合计较少百分比的该母体的有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且不具备

3

 


 

通过投票权、合同或其他方式选举或指定该母体董事会过半数成员参加选举的权利或能力);
(2)
采纳与发行人清算或解散有关的计划;或
(3)
发行人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为另一人或另一人与发行人合并或合并为发行人,或将发行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以合并基准厘定)出售予另一人(但在所有该等情况下,由许可持有人控制的人除外),但在合并或合并交易的情况下(a)随后的交易除外,代表紧接该交易前发行人有表决权股份100%的证券(或该等证券作为该合并或合并交易的一部分而转换成的其他证券)的持有人直接或间接拥有紧接该交易后该合并或合并交易中的存续人有表决权股份的多数表决权,以及(b)在资产出售交易的情况下,受让方成为票据的债务人和该资产转让方的子公司。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a)发行人是或成为一家控股公司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b)该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发行人100%的股本,以及(c)紧接该交易后该控股公司的表决权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与紧接该交易前的母公司表决权股份持有人基本相同,则该交易将不被视为涉及控制权变更。

“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是指既发生控制权变更,又发生评级事件。

“共同投资”是指发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对投资子公司管理、运营或发起的共同投资工具或独立账户或投资计划的任何投资,或发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对其债务的任何担保。

“跟投载体”是指以主要投资于房地产相关资产或从事房地产开发为目的而组建的实体(发行人的子公司除外)。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

“普通股”是指母公司的A类普通股。

“合并总资产”是指截至任何确定日,发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在合并基础上的总资产

4

 


 

如我们最近的内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示或反映,包括其相关脚注(没有重复),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在该资产负债表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收购或处置生效后。

“公司信托办公室”是指受托人在任何时候管理其公司信托业务的指定公司信托办公室,现位于1505 Energy Park Drive,St. Paul,MN,55 108,注意:Corporate Trust Department – CBRE服务公司管理人/Michael Tu,或受托人可能不时指定的其他地址,或任何继任受托人的指定公司信托办公室(或该继任受托人可能不时以通知方式指定的其他地址)。

“债务”是指借入资金的任何债务。

“违约”是指任何属于、或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兼而有之的违约事件。

“境内子公司”是指除境外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子公司。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豁免建筑贷款」指投资附属公司(1)受承诺永久再融资所规限或支持的任何临时建筑贷款(或其担保),或(2)该投资附属公司已就取得该豁免建筑贷款(或其担保)的物业订立租赁,而该租赁支持根据临时建筑贷款结清时的现行永久贷款条款对全部临时建筑贷款金额进行再融资。尽管有上述规定,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建筑贷款(及其担保)应停止被视为豁免建筑贷款:(a)该豁免建筑贷款的承付人在与该豁免建筑贷款有关的信贷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的任何适用通知和补救期之后发生违约;或(b)在不迟于15个月的日期之前,为该豁免建筑贷款提供担保的基础不动产尚未出售(除非受承诺的永久再融资约束或由其支持,在此情况下,不适用该不动产的出售期限)在建设完成后。

“外国子公司”就任何人而言是指该人的任何子公司,该子公司未根据美国、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或存在,以及该外国子公司的任何子公司。

5

 


 

公认会计原则”是指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不时生效。
保证人”指母公司及/或附属公司担保人(如有的话)。

“担保”是指母公司担保和/或子公司担保,在此统称为“担保”。

“担保协议”是指截至发行日期的本补充契约或任何其他补充契约,形式为受托人满意,据此,担保人根据本补充契约规定的条款对发行人与票据有关的义务提供担保。

“持有人”或“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以其名义登记在注册官账簿上的人。

“投资级评级”是指穆迪给予等于或高于Baa3(或同等评级)和标普给予BBB-(或同等评级)的评级以及任何替代评级机构给予的同等评级。

“投资附属公司”指(1)主要从事购买和持有房地产相关资产业务的任何附属公司预期出售该等资产或转让该等资产,该等资产可能包括主要从事该等业务的公司的证券,(2)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的任何附属公司,包括投资和/或管理主要为投资房地产相关资产而成立的实体,以及(3)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投资活动的任何附属公司。

“发行日期”是指2026年5月4日。

“留置权”是指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权益、产权负担、留置权或任何种类的押记(包括任何有条件出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协议或其性质的租赁)。为免生疑问,任何人授予使用由该人拥有、许可给该人或由该人开发的知识产权的非排他性许可以及该许可活动,不构成该人授予对该知识产权的留置权。

“穆迪”是指Moody’s Investors Service,Inc.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继承者。

“无追索权债务”是指投资子公司的债务或由其担保;但前提是(1)该等债务仅与该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或房地产开发活动有关,以及(2)该等债务不由母公司、发行人或除投资子公司以外的发行人的任何子公司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向其追索(受惯常的环境赔偿或完工或预算担保的约束,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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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不动产作担保的无追索权融资交易(包括通过单独的赔偿协议或除外担保的方式)中,须遵守出借人惯常的免责规定;进一步规定,如果任何此类债务由母公司、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任何子公司(投资子公司除外)提供部分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向其追索,则该债务中没有如此担保或追索的部分应为本协议项下的“无追索权债务”。

“高级”是指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任何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司库或任何助理司库或母公司或发行人的秘书或任何助理秘书。

“高级职员证书”是指分别由母公司或发行人的高级职员代表母公司或发行人(视情况而定)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的证书。

“律师意见”是指由法律顾问签署的书面意见,该法律顾问可能是母公司或发行人的雇员或顾问,并令受托人满意。

“票面赎回日期”是指2036年3月1日。

“母公司”是指美国特拉华州的一家公司CBRE Group,Inc.及其继任者;以及发行人选择提供母公司担保的任何其他母实体及其继任者。

“母公司担保”是指母公司对发行人就本补充契约所载票据承担的义务的担保。

“许可持有人”是指(1)发行人在发行日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和(2)母公司。

「本金」指票据上已到期或逾期或将于有关时间到期的应付票据本金。

“主要财产”是指位于美国并由发行人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拥有或租赁或将拥有或租赁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连同其架设在其上的土地和属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一部分的任何固定装置,在每种情况下,截至该日期的账面净值超过50,000,000美元,但任何此类土地、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其部分除外,发行人的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代表该董事会行事的任何委员会)经决议认为,善意地确定对发行人及其被视为一家企业的受限制子公司开展的全部业务不具有重大意义。

“评级机构”是指(1)标普和穆迪各自以及(2)如果标普或穆迪(或下文设想的任何替代机构)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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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供一般意义上的评级服务,由我们(经我们的董事会决议证明)选择的《交易法》第3(a)(62)条含义内的“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作为替代机构,以替代标普或穆迪(或之前的任何替代机构),视情况而定。

“评级事件”是指两家评级机构均下调债券评级,两家评级机构均将债券评级下调至投资级以下,自首次公开宣布发生控制权变更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安排之日起至该控制权变更完成后60日止期间内的任何一天(只要票据的评级在该期间的第60天处于任何评级机构可能下调的公开宣布的考虑中,则该期间应予延长,就每一家该等评级机构而言,此种延期将持续到考虑此类可能降级的该等评级机构(1)将票据评级定为低于投资级评级或(2)公开宣布不再考虑可能降级的票据之日)。

“再融资”是指,就任何债务而言,对此类债务进行再融资、展期、展期、退款、偿还、预付、赎回、撤销或清退,或发行其他债务以换取或置换此类债务。“再融资”与“再融资”应具有相关含义。

“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是指,就受托人而言,受托人公司信托部门内的任何高级人员(或受托人的任何继任团队),包括任何副总裁、助理副总裁、助理秘书、助理司库、信托高级人员或受托人的任何其他高级人员,他们通常履行与当时分别对契约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履行的职能类似的职能,或由于该人员对特定主题的了解和熟悉而被转介的任何公司信托事项。

“受限子公司”指发行人的任何境内子公司,但不包括(1)其持股比例低于80%的任何子公司,如果该子公司的普通股在任何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交易,或(2)《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任何企业合并相关壳公司。

“标普”是指标普全球评级、S&P Global Inc.的一个部门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继承者。

「售后/回租交易」指发行人或发行人的附属公司于发行日拥有或其后由发行人或发行人的附属公司取得的与主要财产有关的安排,发行人或发行人的附属公司据此将该等财产转让予一人,而发行人的附属公司的发行人向该人出租该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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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是指证券交易委员会。

“第二次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具有第4.01(g)节规定的含义。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重要子公司”是指发行人的任何子公司,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颁布的S-X条例第1-02条的含义,该子公司将成为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

“特定债务”是指本金总额超过300,000,000美元的债务。

“规定的到期日”就任何证券而言是指在该证券中指定的日期,作为该证券本金到期应付的固定日期,包括根据任何强制性赎回条款(但不包括规定在任何或有事项发生时由该证券持有人选择回购该证券的任何条款,除非该或有事项已经发生)。

子公司”指,就任何人而言,任何公司、协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其在当时拥有或控制的表决权股份总表决权的50%以上由以下人员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
(1)
这类人;
(2)
该等人及该等人的一间或多于一间附属公司;或
(3)
该人士的一个或多个附属公司。

「附属担保人」指发行人根据本补充契约条款为票据提供担保的各附属公司。

“附属担保”是指附属担保人对发行人与票据有关的义务的担保。

“国债利率”是指,就任何一个兑付日而言,由发行人按照以下两款规定确定的收益率。

(1)
国债利率应由发行人在纽约市时间下午4:15之后(或在美国政府证券的收益率由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每日公布的时间之后),在赎回日期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根据最近一次统计发布中在该日期该时间之后出现的最近一天的收益率或收益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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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系统理事会指定为“选定利率(每日)-H.15”(或任何后续指定或出版物)(“H.15”)标题下的“U.S. government securities – Treasury constant maturities – nominal”(或任何后续标题或标题)(“H.15中医”).发行人在确定国债利率时,应酌情选择:(i)H.15日国债恒定到期收益率正好等于赎回日至票面赎回日期间的收益率(“余生");或(ii)如在H.15上没有与剩余寿命完全相等的该等国库恒定期限,这两种收益率–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债恒定期限,紧接短于该剩余期限,另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债恒定期限,紧接长于该剩余期限–并应使用该收益率并将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的直线法(使用实际天数)内插到票面赎回日;或(3)如果在H.15上没有此种国债恒定期限短于或长于该剩余期限,则在H.15上单一国债恒定期限的收益率最接近该剩余期限。就本款而言,适用的国库恒定到期日或H.15日到期日应被视为到期日等于自赎回之日起该国库恒定到期日的相关月数或年数(如适用)。
(2)
如果在赎回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再公布H.15 TCM,则发行人应根据在该赎回日之前的第二个营业日,即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到期的或期限最接近于票面赎回日的美国国债的年利率,计算相当于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的国库券利率。如果没有在票面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证券,但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到期日与票面回售日同样遥远,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另一种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后,则发行人应选择到期日在票面回售日之前的美国国债证券。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在票面赎回日到期,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符合前一句的标准,则发行人应根据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该美国国债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从这两个或多个美国国债证券中选择交易价格最接近票面的美国国债证券。在根据本款条款确定国库券利率时,适用的美国国库券的半年期到期收益率应基于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以百分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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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额)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此类美国国债证券,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某人的“有表决权股份”指该人当时已发行并通常有权(不考虑任何或有事项的发生)在选举其董事、经理或受托人时投票的所有类别的股本或其他权益(包括合伙权益)。

“全资拥有”指,就某人的任何附属公司而言,该人当时的股本100%(董事合资格股份除外)须由该人及其他全资附属公司拥有。

第二条


票据的一般条款及条件
第2.01节。
成立于2036年到期的5.250%优先票据.特此根据基础契约第301条建立具有以下条款的新系列证券:
(1)
票据构成的系列证券的名称为“2036年到期的5.250%优先票据”。
(2)
票据的初始本金总额为750,000,000美元。根据契约可认证和交付的票据本金总额没有限制。发行人可不时不经票据持有人通知或同意而创设及发行额外票据(“附加说明")在发行价格、发行日期、支付该等附加票据发行日期前产生的利息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支付该等附加票据发行日期后的首次利息以外的所有方面,与在发行日发行的票据具有同等和按比例的排名。任何该等额外票据须与发行日发行的票据合并并形成单一系列,用于义齿下的所有目的,包括豁免、修订、赎回和购买要约;提供了如果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附加票据与发行日发行的票据不可互换,则该等不可互换的附加票据应有一个与发行日发行的票据分开的CUSIP编号。
(3)
票据将是(i)发行人的无担保优先债务,(ii)对发行人所有现有和任何未来次级债务的受偿权优先,以及(iii)由母公司和每个子公司担保人在无担保优先基础上提供担保。
(4)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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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票据的全部未偿本金将于2036年6月1日支付,加上截至该日期的任何应计和未付利息。
(6)
票据的利息应按年利率5.250%计息,按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票据的利息付款将包括自发行日期(包括该日)起或自已就其支付利息的最后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起至(但不包括)利息支付日或到期日(视属何情况而定)起的应计利息。将支付利息的票据的付息日为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自2026年12月1日开始。任何付息日的票据应付利息的常规记录日期应为适用的付息日之前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无论是否为营业日。
(7)
票据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的支付,须按基础契约第1001及1002条所订明的方式进行,并按订明的方式进行。
(8)
票据可根据票据第5段赎回。
(9)
这些票据没有偿债基金的好处。根据本补充契约第4.01节,发行人有义务根据持有人的选择购买票据。
(10)
不适用。
(11)
不适用。
(12)
不适用。
(13)
不适用。
(14)
不适用。
(15)
不适用。
(16)
不适用。
(17)
票据应作为全球证券发行,存托信托公司、纽约、纽约为首次存管人。
(18)
适用于票据的违约事件的增加、删除和变更载于本补充契约第五条。
(19)
本补充契约第四条所载之契诺适用于票据。基础契约第八条所载的契诺不适用于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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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不适用。
(21)
票据应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担保人(如有)根据本补充契约第4.05节和第六条提供担保。
(22)
不适用。
(23)
不适用。
(24)
本补充契约的规定应取代第1.01节所述基础契约关于票据的任何相互冲突的条款。
第2.02节。
票据的形式.根据本补充契约发行的票据应基本上以本补充契约的附件 A的形式出现,该补充契约特此纳入本补充契约并明确成为其一部分。票据可能有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发行人须遵守的协议(如有)或用法(提供了任何此类符号、图例或背书的形式为发行人可接受的形式)。每份说明应注明其认证日期。此补充契约的附件 A中列出的票据条款是此补充契约条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赎回票据
第3.01节。
赎回.票据可根据票据第5款和基础契约的XI赎回(基础契约的XI与票据第5款不一致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票据第5款应管辖并控制票据)。
第3.02节。
选择笔记.在部分赎回票据的情况下,将按比例、以抽签或受托人认为适当及公平的其他方法选择票据进行赎回。本金2000美元或以下的票据将不会被部分赎回。倘任何票据将仅部分赎回,则与该票据有关的赎回通知将载明该票据的本金将被赎回的部分。本金金额相当于该票据未赎回部分的新票据将于退保时以该票据持有人的名义发行,以注销原票据。只要票据由DTC(或其他存托人)持有,则票据的赎回应按照存托人的政策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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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附加契诺
第4.01节。
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
(a)
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各票据持有人均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补充契约第4.01(b)节所设想的条款,以现金购买该持有人的票据,购买价格相当于购买之日其本金金额的101%加上截至购买之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但以相关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收取相关利息支付日到期利息的权利为准)。
(b)
在任何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后30天内,除非发行人已根据票据第5款行使赎回全部票据的选择权,否则发行人应向每一持有人邮寄(或按照存托人的适用程序以电子传输方式交付)一份通知,并将一份副本送交受托人(the "控制权变更要约”)说明:
(1)
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已经发生,且该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以现金购买该持有人的票据,购买价格相当于购买之日其本金的101%,加上截至购买之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以相关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在相关利息支付日收取利息的权利为准);
(2)
构成该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的情形;
(3)
购买日期(不得早于该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或60天);及
(4)
发行人确定的与本节4.01一致的指示,即持有人必须遵守才能购买其票据。
(c)
选择购买票据的持有人将被要求至少在购买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将票据交给受托人,并以适当的表格正式签署,以便在通知中指定的地址注销。以记账形式持有的票据,应当按照保存人的程序交付。持有人将有权撤回其选择,前提是(i)受托人或发行人不迟于购买日期前一个营业日收到载有持有人姓名、持有人交付购买的票据本金金额的传真或信函,以及该持有人正在撤回其购买该票据的选择的声明,或(ii)该持有人根据保存人的适用程序在购买日期前撤回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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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购买日,发行人根据本条第4.01款购买的所有票据应由发行人交付受托人注销,发行人应向有权购买的持有人支付购买价款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如有)。
(e)
虽有本第4.01条前述规定,第三方在方式上作出控制权要约变更的,在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后,发行人不得被要求作出控制权要约变更,在时间或其他方面符合适用于发行人作出的控制权变更要约的本条第4.01款规定的要求,并购买根据该控制权变更要约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所有票据,或如果发行人已根据票据第5段行使赎回所有票据的选择权。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控制权变更要约可以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之前提出,条件是该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前提是在作出该控制权变更要约时已就控制权变更达成最终协议。
(f)
发行人应在适用的范围内遵守《交易法》第14(e)节的要求以及与根据本第4.01节购买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证券法律或法规。任何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条第4.01款的规定相抵触的,发行人应当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不得因遵守该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视为违反了本条第4.01款规定的义务。
(g)
如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90%的持有人就控制权变更要约有效投标且不撤回该等票据,而发行人或发行人根据本条第4.01款代替发行人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书面批准的任何第三方购买该等持有人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全部票据,则发行人或该第三方将有权在不少于10天或不多于60天的事先通知后,鉴于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在购买后不超过30天发出该通知,赎回(就发行人而言)或购买(就第三方而言)在某一日期购买后仍未偿还的所有票据(“第二次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的购买价格相当于其本金的101%,加上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至(但不包括)第二个控制权变更支付日。
第4.02节。
对留置权的限制.
(a)
发行人将不会、也不会允许发行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在发行人或该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主要财产(无论该主要财产现已存在或拥有或此后创建或获得)上设定、招致、发行、承担或担保任何以留置权为担保的债务,在每种情况下,除非在此之前或同时,票据(连同发行人可选择的发行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债务,其受偿权与

15

 


 

票据或此类担保)与此类债务同等和按比例担保,或根据发行人的选择,在此类债务之前担保,只要此类债务应如此担保。
(b)
前述限制不适用于:
(1)
在任何人成为发行人的附属公司时,对与该人有关的现有财产的留置权,提供了该留置权并非因预期该人成为附属公司而招致;
(2)
发行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取得该等财产时对财产的留置权,或为担保支付该等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而对财产的留置权,或为担保在取得该等财产或建造完成的最晚日期之前、当时或之后18个月内发生的任何债务而对财产的留置权,完成改善或开始对该等物业进行实质性商业运营,目的是为该物业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格及相关成本和费用、建造或进行改善提供资金;
(3)
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任何子公司对发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债务担保留置权;
(4)
发行日存在的留置权;
(5)
对某人在与发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合并或合并时存在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在该人成为发行人的子公司时,或在向发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某人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或资产时, 提供了该等留置权并非因预期合并、合并或出售、租赁、其他处分或其他该等交易而招致;
(6)
以无追索权债务作担保的留置权或豁免建设贷款或其对仅为目的而成立的发行人子公司的资产或股本的担保,且除进行共同投资的业务外不从事其他业务;
(7)
为担保票据而设定的留置权;
(8)
法律施加的留置权,例如材料工、工人或修理工的留置权、承运人的留置权、仓库保管员和机械师的留置权和其他类似的留置权,在每种情况下,针对未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款项,或因针对该人的判决或裁决所产生的适当程序或其他留置权而善意地提出争议,而该人随后须就该事项进行上诉或其他程序,以寻求纯粹凭藉与银行家有关的任何成文法或普通法条文所产生的覆核和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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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抵销权或与存放在债权人存款机构的账户或其他资金类似的权利和救济办法;
(9)
对尚未到期或应付的税款、摊款或其他政府收费的留置权,或因未付款而受到处罚,或正受到适当程序的善意质疑;
(10)
留置权,为履行投标、交易合同、租赁、法定义务、担保和上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类似性质的义务提供担保;
(11)
工人补偿、失业保险或类似立法项下的质押或存款及其下目前不可解除的判决的留置权,或为保障公共或法定义务而进行的存款,或为获取或维持自我保险而进行的存款,或为获取与工人补偿、失业保险、养老金、社会保障或类似事项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安排的利益而进行的存款,或为保障担保、上诉或海关债券而进行的现金或美利坚合众国义务的存款,或诉讼或其他程序中的存款,例如但不限于互诉者程序;
(12)
由地役权、路权、分区限制、不动产使用限制以及其所有权上的缺陷和不规范之处、房东留置权和其他类似留置权组成的留置权,这些留置权均不对由此涵盖的财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使用产生实质性干扰,且发行人认为不会对此类财产的价值产生实质性减损;
(13)
有利于美利坚合众国或其任何国家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工具或政治分支的留置权,以确保部分、进展、预付款或其他付款;或
(14)
本条第4.02(b)条第(1)至(13)款所提述的任何留置权的任何延期、续期或置换,而不增加由该留置权所担保的债务的本金(但与任何该等延期、续期或置换有关的任何费用或其他费用除外);提供了,然而,则第(1)至(13)条中任何一条所容许的任何留置权,不得延伸至或涵盖发行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的任何财产,但该等条款所指明的财产及对该等财产的改良除外。
(c)
尽管有上述限制,发行人及其受限制的子公司可以设定、招致、发行、承担或担保以留置权为担保的债务,否则这些债务将受到上述限制,而无需平等和按比例为当时未偿还的票据提供担保,前提是,在此类设定、发生、发行、承担或担保时,在其生效后以及在同时被清退的任何债务被清退时,所有此类债务的总额由留置权担保,否则将受到此类限制(任何债务(或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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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由第4.02(b)条第(1)-(14)款所述允许的留置权担保,连同根据第4.03(b)条未偿还的所有可归属债务,不超过截至留置权产生或发生之日计算的发行人合并总资产的7.5%。发行人及其受限制子公司也可以在不平等和按比例担保票据的情况下,设置或产生全部或部分延续、续期、替代或替换(包括连续延期、续期、替代或替换)前句所允许的任何留置权的留置权。
第4.03节。
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
(a)
发行人将不会、亦不会容许发行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就任何主要财产的售后回租订立任何售后/回租交易,除非:
(1)
该等交易是在发行日之前订立的;
(2)
该等交易乃由其受限制附属公司之一向发行人或其任何全资附属公司出售及租回任何主要物业;
(3)
此类交易涉及不超过三年的租赁(或可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在不超过三年的期限内终止);
(4)
发行人将有权在不根据第4.02(b)节平等和按比例担保票据的情况下,就此类出售/回租交易产生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或
(5)
发行人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将相当于出售该主要财产所得款项净额的金额用于购买在其业务中使用或有用的其他财产或资产(包括购买或开发其他主要财产)或用于偿还债务,即pari passu与票据(包括票据)在任何该等售/回租交易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的365天内,提供了that,而不是将这样的数额用于退休pari passu债项,发行人可将票据交付受托人注销,该等票据将按其成本记入贷方。
(b)
尽管有第4.03(a)节规定的限制,发行人及其受限制子公司可以进行任何本应受到上述限制的售后/回租交易,前提是在该交易生效后,与此类交易有关的所有可归属债务的总额,连同根据第4.02(c)节未偿还的所有债务,不超过截至售后回租交易结束日计算的发行人合并总资产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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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节。
SEC报告.只要任何未偿还的票据,在发行人受《交易法》第13或15(d)条报告要求约束的任何时候,发行人将在向SEC提交此类信息、文件或其他报告之日起15天内向受托人提供并在发行人网站上提供此类年度和季度报告以及《交易法》第13和15(d)条要求的信息、文件和其他报告的副本;提供了,然而、(a)只要母公司是票据的担保人,根据发行人的选择,要求提交和提供的报告、信息和其他文件可由母公司而不是发行人提交,并且是母公司的报告、信息和其他文件;(b)如果母公司开展任何业务或持有发行人在提交和提供任何此类报告、信息或其他载有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文件时的股本以外的任何重要资产,母公司应在该报告中包括,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或其他文件汇总的财务信息(定义见SEC颁布的S-X条例第1-02(bb)条)。如果发行人或母公司已通过EDGAR备案系统向SEC提交此类报告、信息和文件,或已在其网站上提供此类报告、信息和文件,则发行人或母公司将被视为已向受托人提供此类报告、信息和文件。受托人没有责任确保此类备案已经发生。向受托人交付此类报告、信息和文件仅供参考,受托人收到此类报告、信息和文件不应构成对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或可从其中包含的信息确定的任何信息的建设性通知,包括发行人遵守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契诺(受托人有权完全依赖高级职员的证书)。
第4.05节。
未来担保人.在发行日,母公司应签署并向受托人交付一份担保协议,根据该协议,母公司应根据本补充契约规定的条款为发行人就根据本补充契约发行的票据承担的义务提供担保。在发行日之后,发行人应促使为发行人的任何特定债务提供担保的发行人的各全资境内子公司在该担保发生后30天内签署并向受托人交付一份担保协议,据此,该子公司应按照与本补充契约中规定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保证票据的支付。为免生疑问,如果外国子公司是发行人债务的共同借款人,而不是此类债务的担保人,那么就本条第4.05款而言,它将不被视为此类债务的担保人。
第4.06节。
发行人、母子公司担保人可能合并、转让资产时.

本条第4.06款适用于票据,以代替基础契约第八条。

(a)
发行人或母公司均不得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合并,或将其财产和资产实质上作为一个整体转让、转让或出租给任何实体,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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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发行人或母公司(视情况而定)以外的继承人或受让实体是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存在并通过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的补充契约以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形式明确承担本金的到期和准时支付的人(就发行人而言,如果该人不是公司,则该继承人或受让人应包括公司共同发行人),发行人或母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须履行或遵守的所有未偿还票据的任何溢价及任何利息,以及履行义齿中的每项契诺及义务;
(2)
在该交易立即生效后,没有发生义齿中定义的违约事件,也没有发生在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后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和
(3)
在该等合并、合并、转易、转让或租赁后30天内,发行人或母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述明该等情况的发生,以及如就该等交易需要订立补充契约,则该等补充契约符合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前述条文。

在任何此类合并、合并、转让或转让的情况下,继承实体将继承并取代发行人或母公司(视情况而定),作为票据上的债务人或担保人(视情况而定),具有与其在义齿中被指定为发行人或母公司(视情况而定)相同的效力。因此,继承实体可根据义齿行使发行人或母公司(视情况而定)的权利和权力,而发行人或母公司(视情况而定)应免除根据义齿以及(视情况而定)根据票据或其担保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b)
任何附属担保人不得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合并,或将其财产和资产实质上作为一个整体转让、转让或出租给任何实体,除非:
(1)
继承或受让实体,如果在该合并、转让、转让或租赁之前不是附属担保人,则应是根据该附属公司成立所依据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人,并通过补充契约明确承担该附属公司在其担保下的所有义务;提供了,然而、上述情况不适用于附属公司担保人(x)已或将因标的交易而全部处置给另一人(发行人、母公司或发行人或母公司的关联公司除外)的情况,无论是通过合并、合并或出售股本或资产或(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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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而不再为附属公司的;
(2)
在该交易立即生效后,没有发生义齿中定义的违约事件,也没有发生在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后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和
(3)
除担保人为继承实体的情况外,在此种合并、合并、转让、转让或租赁发生后30天内,发行人已向受托人交付高级职员证书和律师意见,说明此种情况发生,如果需要与此种情况有关的补充契约,则此种补充契约符合与此种交易有关的上述规定。
第五条


违约的其他事件
第5.01节。
违约的其他事件.除了基础契约第501节中规定的违约事件外,在以下情况下,票据也会发生“违约事件”:
(a)
发行人拖欠任何票据的本金,当该票据到期并在其规定的到期日、赎回时、要求购买时、宣布加速或其他情况下支付;
(b)
发行人、母公司或任何附属担保人(视属何情况而定)未能遵守第4.01条(未能购买票据除外),且在发出违约通知后该等不遵守持续30天;
(c)
发行人或母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未能遵守第4.04条,而在发出违约通知后,该等失败持续180天(提供了如适用,发行人或母公司未能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4(a)节的规定,其本身不会被视为违约或违约事件);
(d)
发行人、母公司或任何附属担保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在履行或违反其有关本契约或票据所载票据的任何契诺及协议(基础契约第501条第(1)款或上述(a)、(b)或(c)条所提述的契诺及协议除外)时发生违约,而该违约或违约在发出违约通知后持续60天;或
(e)
母公司担保或一间重要附属公司或一组附属公司担保人的附属担保合共将构成一间重要附属公司,终止具有完全效力及效力(根据该担保的条款除外)或母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或任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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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将构成重大子公司的子公司担保人否认或否认其担保项下义务。

(b)、(c)和(d)条规定的违约将不构成违约事件,直至受托人或未偿票据本金不少于30%的持有人将违约通知发行人且发行人未在收到该通知后指定的时间内纠正该违约。

第5.02节。
违约事件的不适用性.基础契约第501条第(2)、(3)和(4)款规定的违约事件不适用于票据。
第5.03节。
违约的破产事件.关于票据,以下修订应被视为已对基础契约第501节作出:
(a)
第501条第(5)款修正,将“发行人或担保人”改为“发行人、任何重要子公司或任何一组子公司担保人合计将构成重要子公司”。
(b)
对第501(6)条进行修订,将“发行人或担保人”等字样的每个实例替换为“发行人、任何重要子公司或任何一组子公司担保人共同将构成重要子公司”。
第5.04节。
契约失责.在票据的契约失效日期当日及之后,基础契约(i)第501(5)或501(6)条(在每宗个案中仅就任何重要附属公司或任何一组附属公司担保人共同构成重要附属公司)或(ii)第5.01(b)、5.01(c)、5.01(d)条(契约失效除外)或5.01(e)所指明的任何事件的发生,均须当作不是或导致票据的违约事件。
第5.05节。
违约通知.发行人须于该等事件发生后30天内,就根据第5.01条(e)款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以及随着发出通知或时间的推移将成为根据第5.01条(b)、(c)及(d)款发生的违约事件,以高级人员证明书的形式,向受托人交付书面通知、其状况及发行人就该等事件正在采取或拟采取的行动。
第5.06节。
基础契约第五条.就票据而言,以下修订应视为对基础契约第五条作出:
(a)
对第501条中“违约通知”的定义进行修正,将该定义中的“25%”替换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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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第502条修正,将其第一款改为:

“如果任何系列的证券在当时未偿付的违约事件(第501(5)或(6)条就发行人规定的违约事件除外)发生并仍在继续,则在每一此种情况下,受托人或该系列未偿付证券本金总额不少于30%的持有人可申报该系列的所有证券的本金金额(或者,如果该系列的任何证券为原始发行贴现证券,该等证券的条款所指明的本金部分),连同其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须藉向发行人及担保人发出书面通知(如持有人发出通知,则须向受托人发出)即时到期及应付,而在任何该等声明后,该等本金(或指明金额),连同其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须即时到期及应付。如第501(5)或(6)条指明的与发行人有关的任何系列证券在未偿付时的违约事件发生,则该系列的所有证券的本金(或如该系列的任何证券指明在其加速到期时到期应付的金额,则该等证券的条款可能指明的金额),连同该等证券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应自动,且无须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作出任何声明或采取其他行动,即立即到期应付。付清该金额后,发行人和担保人就该系列证券本息兑付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告终止。”

(c)
第507(2)条修正,将“25%”改为“30%”。
(d)
基础契约第507(3)条应修改和重述如下:“该等持有人或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其满意的担保和赔偿,以抵御因遵守该请求而将招致的任何损失、索赔、责任、成本、损害或费用;”。
第六条


担保
第6.01节。
担保.
(a)
根据第4.05条被要求签署和交付担保协议的母公司和各附属担保人(如有)应在其担保协议签署和交付时,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共同和个别地向各持有人和受托人及其继任者提供担保,并转让(a)在到期时,无论是通过加速、赎回或其他方式,全额和准时支付票据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所有其他货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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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本补充契约及票据及(b)在适用宽限期内足额准时履行发行人根据本补充契约及票据承担的所有其他义务(以下统称“担保义务”).母公司及各附属担保人(如有)进一步同意,担保义务可全部或部分延期或续期,而无须通知或进一步获得母公司或该附属担保人(如有)的同意,且即使任何担保义务有任何延期或续期,母公司及该附属担保人(如有)仍受本条第六条的约束。
(b)
母公司及各附属担保人(如有的话)放弃向发行人提出、要求、向发行人付款及向发行人提出抗诉,亦放弃就不付款发出抗诉通知。母公司及各附属公司担保人(如有)豁免票据或担保义务项下任何违约的通知。母公司和各附属担保人(如有)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受(a)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未能根据本补充契约、票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其他方式对发行人或任何其他人主张任何索赔或要求或强制执行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影响;(b)任何其中任何一项的延期或续期;(c)本补充契约的任何条款或规定的任何撤销、放弃、修订或修改,票据或任何其他协议;(d)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为担保债务或其中任何一项而持有的任何担保解除;(e)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未能对担保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人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或(f)除第6.06条规定的情况外,母公司或该附属担保人的所有权发生任何变化。
(c)
母公司和各附属担保人(如有)进一步同意,其在本协议中的担保构成到期付款、履约和合规的担保(而不是收款担保),并放弃要求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对为支付所担保义务而持有的任何证券采取任何诉诸手段的任何权利。
(d)
除本补充契约第6.02、6.06及7.02(b)条及基础契约第1302及1303条明文规定的情况外,母公司及各附属担保人(如有的话)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得因任何理由而受到任何减少、限制、减值或终止,包括任何放弃、解除、放弃、更改或妥协的主张,且不得因任何或因所担保义务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或其他原因而受到任何抵销、反索赔、补偿或终止的抗辩。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母公司和各附属担保人的义务(如有)不得因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未能根据本补充契约、票据或任何其他协议主张任何索赔或要求或强制执行任何补救措施、通过对其中任何一项的任何放弃或修改、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任何违约、失败或延迟、故意或其他方式而解除或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影响,或藉任何其他作为或事情或不作为或延迟作出任何其他可能或可能以任何方式或在任何程度上改变母公司或该等附属担保人的风险,或将以其他方式作为母公司或该等附属担保人的解除义务(如有)作为法律或权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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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母公司和各附属担保人(如有)进一步同意,其在此的担保应继续有效或恢复(视情况而定),如果在任何时候任何担保债务的本金或利息的支付或其任何部分在发行人破产或重组或其他情况下被撤销或必须由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以其他方式恢复。
(f)
为促进上述规定,而不是限制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凭藉本协议在法律上或权益上对任何担保人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在发行人未能支付任何担保债务的本金或利息时,无论是在到期时、通过加速、通过赎回或其他方式,或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担保义务时,发行人和各附属担保人(如有)特此承诺,并应在收到受托人的书面要求后,立即支付,或安排以现金方式向持有人或受托人支付相当于(1)该等担保债务的未付金额、(2)该等担保债务的应计未付利息(但仅限于法律不加禁止的范围)及(3)发行人对持有人和受托人的所有其他货币担保债务之和的金额。
(g)
母公司和各附属担保人(如有)进一步同意,如其与持有人和受托人之间,另一方面,(x)为母公司和各该等附属担保人(如有)的目的,可按照基础义齿第五条的规定加速担保义务的到期,尽管有任何中止、强制令或其他禁止阻止就担保义务进行此类加速,以及(y)如果根据该第五条的规定宣布加速此类担保义务,为施行本条第6.01条,该等担保债务(不论是否到期及应付)须随即由母公司或每名该等附属担保人(如有的话)到期及应付。
(h)
母公司及各附属担保人(如有的话)亦同意支付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在执行本条第6.01条下的任何权利时所招致的任何及所有成本及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及开支)。
第6.02节。
赔偿责任限制.尽管有本补充契约的任何相反条款或规定,任何附属担保人根据本协议担保的担保义务的最高总额不得超过在不使本补充契约(因为与该附属担保人有关)根据与欺诈性转让或欺诈性转让有关的适用法律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可作废的情况下可在此担保的最高金额。
第6.03节。
继任者和受让人.本第六条对母公司和各附属担保人(如有的话)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受托人和持有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如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发生任何权利转让或转让,则在本契约和票据中授予该方的权利和特权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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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延伸至并归属于该等受让人或受让人,所有这些均受本补充契约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第6.04节。
不放弃.受托人或持有人任何一方未能或迟延行使本条第六条规定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均不得作为对其的放弃而运作,也不得排除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在此明确规定的受托人和持有人的权利、补救措施和利益是累积的,不排除在法律上、权益上、法规或其他方面根据本条第六条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补救措施或利益。
第6.05节。
修改.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本条第六条的任何规定,以及母公司或任何附属担保人(如有的话)对任何离开的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效力,除非该修改、修改或放弃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受托人签署,然后该放弃或同意仅在特定情况下并为所给予的目的具有效力。在任何情况下,向母公司或任何附属担保人(如有)发出通知或要求,均不应使母公司或该附属担保人在相同、类似或其他情况下有权获得任何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或要求。
第6.06节。
解除附属公司担保人.各附属担保人应被视为解除本条第六条规定的所有义务,而无需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1)在该附属担保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包括以合并或合并的方式)时,(2)在出售或处分该附属担保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时,(3)在(a)该附属担保人不再为任何其他指定债务(为免生疑问,将包括发行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再要求任何此类担保且任何其他担保实质上同时解除)或(b)解除或解除导致产生该附属担保的担保(由该担保项下的付款或由于该担保项下的付款而解除或解除的担保除外);提供了然后,该附属担保人将不会被要求根据义齿为票据提供担保,(4)在票据失效时,根据基础义齿第十三条的规定或(5)根据基础义齿第901条第(4)款的规定(在第(1)或(2)款的情况下,除了向母公司、发行人或母公司的子公司并在义齿允许的情况下)。为免生疑问,附属担保人根据上述第(3)款解除附属担保应自动与该附属担保人的其他特定债务的所有该等担保解除同时发生。应发行人的书面请求,受托人应签署并交付证明该解除的适当文书。
第6.07节。
贡献.在其附属担保项下作出付款的各附属担保人将有权在全额支付所有担保义务后获得对方附属担保人的分摊,金额等于该其他附属担保人按比例支付的该等款项所依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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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所有子公司担保人在支付该款项时各自的净资产。
第七条


杂项规定
第7.01节。
基础契约第九条.就票据而言,以下修订应视为对基础契约第九条作出:
(a)
现将基准契约第901条第(6)及(9)款删除。
(b)
基础契约第901条第(10)款修改重述如下:“规定在有证票据之外或代替无证票据;提供了就《守则》第163(f)条而言,无证明票据是以注册形式发行的;”。
(c)
基础契约第901条第(13)款应修改和重述如下:“以纠正任何在高级人员证书中证明的模棱两可或遗漏、缺陷或不一致之处;和”。
(d)
基础契约第901条第(14)款应修改和重述如下:“作出不会对票据持有人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变更”。
(e)
“(15)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信托契约法》规定的契约的任何必要资格的任何要求;以及”和“(16)修订契约中有关票据转让和附加的规定;提供了,然而,(i)遵守经如此修订的义齿将不会导致票据被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证券法转让,并且(ii)此类修订不会对持有人转让票据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插入基础义齿第901节第(14)款之后。第901条第(13)款末尾的“和”字删除,第901条第(14)款末尾的句号改为分号。
(f)
应删除基础契约第901条第(12)款中的“可由其证明的意图”等字样,并将其替换为“第901条第(12)款末尾的“大意如此”等字样。
(g)
基础契约第902条第(4)款应修改和重述如下:“使任何票据以非该票据所述的货币支付”。

27

 


 

(h)
“(9)以对票据持有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方式改变任何担保;或”和“(10)对任何票据或担保的排名或优先权作出任何将对票据持有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改变。”等字样应插入基础契约第902条第(8)款之后。第902条第(7)款末尾的“或”字样应予删除,第902条第(8)款末尾的期间应改为分号。
(一)
应在基准指数第902节最后一段之后插入以下段落:

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持有人支付或促使其支付任何对价,无论是通过利息、费用或其他方式,以获得或作为对任何同意、放弃或修订或义齿或票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诱导,除非该等对价是向所有持有人提出的,并已支付给如此同意、放弃或同意在与此种同意、放弃或协议有关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修订的所有持有人。

(j)
Base Indenture第902节中“邮件”一词的每个实例之后应插入“(或根据存托人的适用程序以电子传输方式交付)”等字样。
第7.02节。
基础契约第十三条.就票据而言,以下修订应视为对基础契约第十三条作出:
(a)
基准契约第1304条第(3)款修改重述如下:“(3)[保留]。”
(b)
为免生疑问,在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行使撤销或契约撤销时,各担保人将自动解除其在本补充契约第六条下的所有担保。
第7.03节。
基础契约第六条.就票据而言,以下修订应视为对基础契约第六条作出:
(a)
Base Indenture第602条应修改和重述如下:“如果票据发生违约、该违约仍在持续并且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晓,则受托人必须在受托人的负责人员知悉或受托人的负责人员收到违约的书面通知后的90天内向票据的每个持有人邮寄(或按照DTC的适用程序以电子传输方式交付)违约通知。除任何票据的本金或利息的支付出现违约情况外,受托人

28

 


 

认定扣缴通知不违背票据持有人利益的,可以不予通知。”
第7.04节。
不得对他人采取追索措施.关于票据,基本契约第114条应被视为修订和重述如下:“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收入人、成员或股东将不对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在票据、任何担保或契约下的任何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或对基于、关于或由于此类义务或其创设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票据的每个持有人通过接受此类票据而免除并解除所有此类责任。豁免和发行是发行票据考虑的一部分。”
第7.05节。
批准契约.由本补充义齿补充的基础义齿在所有方面均得到批准和确认,本补充义齿应被视为本协议和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范围的基础义齿的一部分。
第7.06节。
一般适用的条文.基义齿第112、115、118条的规定适用于本补充义齿比照.
第7.07节。
对口单位.本补充契约双方可签署任意数量的副本。每一份签名副本应为原件,但全部加在一起代表同一份协议。以传真或PDF传送的方式交换本补充义齿和签名页的副本,应构成对本合同各方的有效执行和交付,并可用于所有目的,以代替原始的补充义齿和签名页。本补充契约和交付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只有在由获授权的个人代表一方当事人通过(i)联邦《全球电子签名》和《国家商务法案》、各州颁布的《统一电子交易法》和/或任何其他相关电子签字法允许的任何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和交付时,才对一方当事人有效、具有约束力且可强制执行;(ii)原始人工签名;或(iii)扫描的人工签名。每一电子签字或扫描手工签字,在所有用途上均应与手工签字原件具有同等的有效性、法律效力和证据可采性。本协议每一方均有权对任何一方的扫描或其他电子签字作出最终依赖,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对其有效性或真实性进行调查、确认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核实。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空白】

 

 

29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安排在上述第一个日期和年份正式签署本第十三次补充契约。

 

CBRE服务公司,作为发行人

CBRE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和担保人

 

签名:

/s/Emma E. Giamartino

 

姓名:Emma E. Giamartino

 

标题:首席财务官兼首席投资官

 

 

 

【第十三次补充契约之签字页】


 

 

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as Trustee

 

签名:

/s/Corey J. Dahlstrand

 

姓名:Corey J. Dahlstrand

 

职称:副总裁

 

 

【第十三次补充契约之签字页】


 

附件 A
票据的形式

票据的票面形式

除非本证明书由存管信托公司(“DTC”)的授权代表向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出示,以进行转让、交换或付款登记,且所签发的任何证明书均以CEDE & CO的名义登记。或以DTC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义(且任何款项均已支付给CEDE & CO)。或向DTC获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以取得价值或由任何人或向任何人作出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均属错误,因为本协议的注册拥有人中节能公司在本协议中拥有权益。

本说明是此处反面所述契约含义内的全球安全。本全球证券的转让应限于全部而非部分转让给DTC的提名人或其继任者或该继任者的提名人,且本全球证券的部分转让应限于根据此处反面提及的契约中规定的限制进行的转让。

 

 

 


2

 

CUSIP No. 12505B AM2

ISIN US12505BAM28

没有。$

2036年到期的5.250%优先票据

美国特拉华州一家公司CBRE服务公司承诺,将于2036年6月1日向Cede & Co.或注册受让人支付本金美元。

付息日期:6月1日、12月1日,2026年12月1日起。

常规记录日期:5月15日和11月15日。

 

 

 

 


3

 

本证券的附加条款载于本证券的另一面。

 

CBRE服务公司。

 

签名:

 

 

姓名:Daniel McCulley

 

职称:高级副总裁兼全球财务主管

 

 

 

 

 

 

受托人的证明书
认证

 

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受托人,证明
这是义齿中提到的证券之一。

 

签名:

 

 

获授权签字人

 

 

日期:

 

 

 

 

 


1

 

票据反面的形式
2036年到期的5.250%优先票据

1.利息

美国特拉华州公司CBRE服务公司(该公司及其在义齿下的继任者和受让人,以下简称“发行人”)承诺按上述年利率支付本票据本金金额的利息。发行人将于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每半年付息一次,自2026年12月1日起。票据的利息将自已支付利息的最近日期起计,如未支付利息,则自2026年5月4日起计。利息将根据一年360天的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

2.付款方式

发行人将于付息日之前的下一个5月15日或11月15日收市时向作为票据登记持有人的人士支付票据利息(违约利息除外),不论是否为营业日,即使票据于记录日后及付息日或之前注销。持有人必须将票据交还给付款代理人以收取本金。发行人将以支付时为法定货币的美国货币支付本金和利息,用于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全球证券所代表的票据的付款(包括本金、溢价(如果有的话)和利息)将通过电汇立即可用的资金到存托信托公司指定的账户进行。发行人将通过邮寄支票到每个持票人的注册地址支付与凭证式票据有关的所有款项(包括本金、溢价(如有的话)和利息);但前提是,凭证式票据的付款将以电汇方式支付至收款人在美国一家银行维持的美元账户,前提是该持有人选择以电汇方式付款,方式是不迟于相关到期付款日期(或受托人可能接受的其他日期)前30天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发出书面通知,大意是指定该账户。

3.付款代理人及注册官

最初,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受托人”)将担任付款代理和注册商。发行人可委任及更改任何付款代理人、注册处处长或共同注册处处长,而无须向持有人发出通知,但须向付款代理人及注册处处长发出书面通知。发行人或其任何全资子公司可以担任付款代理人、登记人或共同登记人。

4.义齿

本票据是发行人正式授权发行的证券之一,指定为发行人于2036年到期的5.250%优先票据(“票据”,其表述包括根据基础契约(定义见下文)第301条发行并与之形成单一系列的任何附加票据),根据契约发行,日期为2013年3月14日(“基础契约”),并由第十三

 

 

 


2

 

截至2026年5月4日的补充契约(“第十三份补充契约”,连同基础契约,“契约”),发行人、担保方及其受托人各自签署。票据的条款包括义齿中所述的条款,以及参照1939年《信托义齿法》(15U.S.C. § § 77aaa-77bbbb)在义齿日期生效而成为义齿一部分的条款(“法案”)。在义齿中定义和未在此定义的术语具有在义齿中赋予的含义。票据受所有这些条款的约束,票据持有人被提交给契约和法案,以获得这些条款的声明。如果本说明的任何条款与义齿发生冲突,应以义齿的条款为准。

票据为发行人的一般高级无抵押债务。发行人有权根据基础契约第301条发行额外票据。在发行日发行的票据和任何附加票据将被视为义齿下所有用途的单一类别;但前提是,如果任何附加票据不能与在发行日发行的票据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互换,则此类不可互换的附加票据将被发行一个单独的CUSIP编号,以便它们可以与发行日发行的票据区分开来。

5.可选赎回

对于在票面赎回日期之前发生的任何赎回日期,发行人可自行选择赎回全部或部分票据,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等于以下两者中较大者:

(1)
(a)按每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按国库券利率加20个基点,减去(b)至赎回日期应计利息后贴现至赎回日(假设票据于票面赎回日到期)的剩余预定支付本金及其利息的现值之和,以及
(2)
将予赎回的票据本金的100%,

加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此外,对于在票面赎回日及之后发生的任何赎回日期,发行人可按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票据,赎回价格等于被赎回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

发行人在确定赎回价格时的行为和决定应是结论性的,对所有目的均具有约束力,不存在明显错误。

 

 

 

 


3

 

除非发行人拖欠赎回价款,否则在赎回日期及之后,被要求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停止计息。

6.赎回通知

任何赎回通知将在赎回日期前至少10天但不超过60天邮寄或以电子方式送达(或按照存托人的程序以其他方式传送)给每个待赎回票据的持有人。

7.把规定

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任何票据持有人将有权促使发行人按照契约规定并在遵守契约条款的情况下,以现金购买该持有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票据,购买价格相当于购买之日的本金金额的101%加上截至购买之日的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以相关记录日期的记录持有人收取相关利息支付日期到期利息的权利为准)。

8.担保

自发行日及之后,发行人支付票据的本金、溢价和利息由母公司根据义齿中规定的条款在优先无抵押基础上提供担保,并将在义齿中规定的条款要求的范围内由未来额外的担保人在共同和若干优先无抵押基础上提供担保。

9.面额;转让;交易所

这些票据采用记名形式,无息票,最低面值为本金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持有人可以根据契约转让或交换票据。除其他事项外,登记官可要求持有人提供适当的背书或转让文件,并支付法律要求或义齿允许的任何税费。注册官无须登记任何选择赎回的票据(在票据将被部分赎回的情况下,票据中不被赎回的部分除外)或任何票据的转让或交换,期限始于发出回购或赎回票据的要约通知前15个营业日或利息支付日期前15个营业日。

10.人士视为拥有人

就所有目的而言,本票据的注册持有人可被视为该票据的拥有人。

 

 

 

 


4

 

11.无人认领的钱

用于支付本金或利息的款项满两年仍无人认领的,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应其请求将款项偿还给发行人,除非有废弃物权法指定他人。在任何此类付款后,有权获得资金的持有人必须只向发行人而不是受托人寻求付款。

12.解除和撤销

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其和每个担保人在票据、担保和义齿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如果发行人向受托人存入款项或美国政府为支付票据本金和利息至赎回或到期(视情况而定)而承担的义务。

13.修正,放弃

义齿和票据可以按照义齿的规定进行修改或补充。

14.违约和补救措施

与票据有关的违约事件在义齿中定义。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发行人、担保人、受托人和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按契约规定。

15.受托人与发行人的交易

根据该法案规定的某些限制,义齿下的受托人以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可能成为票据的所有者或质权人,并可能以其他方式处理和收取发行人或其关联公司欠其的义务,并可能以其他方式处理发行人或其关联公司与其在不是受托人时将拥有的相同权利。

16.不得对他人追索

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入主人、成员或股东,均不对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在票据、任何担保或义齿项下的任何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或对基于、关于或由于此类义务或其创设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票据的每一持有人通过接受票据而免除并解除所有此类责任。豁免和发行是发行票据考虑的一部分。

 

 

 

 


5

 

17.认证

本说明在受托人的授权签字人(或认证代理人)在本说明另一方手工签署认证证书之前无效。

18.缩略语

习惯上的缩写可以用在票据持有人或受让人的名义上,例如TEN COM(=共同承租人)、TEN ENT(=整体承租人)、JT TEN(=有生存权且不作为共同承租人的共同承租人)、CUST(=托管人)和U/G/m/a(=统一赠予未成年人法案)。

19.CUSIP号码

发行人已导致在票据上印制CUSIP号码,并已指示受托人在赎回通知中使用CUSIP号码以方便票据持有人。对于印于票据上或任何赎回及依赖通知书所载的该等号码的准确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只可将该等号码置于票据上的其他识别号码上。CUSIP编号发生变更,发行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管理人。

20.管治法

本说明应由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照纽约州法律建造。

21.契约副本

发行人将应书面请求向票据的任何持有人免费提供一份义齿副本,其中包含本票据的文本。可要求:

CBRE服务公司。

北珍珠街2121号,300号套房

德克萨斯州达拉斯75201

关注:首席法律和行政官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6

 

 

分配表格

要分配这份说明,请填写以下表格:

我或我们将此票据转让给

 

(打印或键入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插入受让人的soc.sec.or tax ID. No.)

 

并不可撤销地委托代理人在发行人账簿上转让本票据。代理人可以代替另一人代他行事。

 

日期:

 

您的签名: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出现在这张纸条的另一面签名。

 

 

 

 

 


7

 

持有人选择购买的选择

如果您希望选择由发行人根据第十三次补充契约第4.01节购买此票据,请选中方框:

 

 

 

 

如果您希望选择发行人根据第十三次补充契约第4.01节仅购买本票据的一部分,请说明本金金额:$

日期:

 

您的签名: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出现在这张纸条的另一面签名。)

 

签字保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保证签名)

 

 

签名必须由符合注册商要求的“合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这些要求包括成为或参与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或可能由注册商确定的除邮票之外或替代邮票的其他“签名担保计划”,所有这些都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