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Coty Inc.价格5亿欧元高级有担保票据
纽约——(BUSINESS WIRE)——(美国商业资讯)—— 2023年9月12日—— Coty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COTY)(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COTY)(简称“科蒂”)是世界上最大的美容公司之一,旗下拥有香水、彩妆、皮肤和身体护理等领域的标志性品牌。该公司今天宣布,科蒂及其全资子公司HFC Prestige Products,Inc.和HFC Prestige International U.S. LLC(简称“联合发行人”,与科蒂合称“发行人”)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本金总额为5亿欧元、利率为5.75%、于2028年到期的优先有担保票据(简称“票据”)。科蒂将从发行债券中获得5亿欧元的总收益。债券发行预计将于2023年9月19日结束,但须遵守惯例成交条件。
这些票据将是发行人的优先担保债务,将由提供担保的Coty的每个子公司(共同发行人除外)在优先担保基础上提供担保,并将由为Coty在Coty现有优先担保信贷安排和优先担保票据下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同一抵押品上的第一优先留置权提供担保。三家评级机构中有两家的债券获得投资级评级后,将解除抵押担保。
科蒂打算用发行债券的净收益来偿还科蒂循环信贷安排下未偿还的部分借款,而不减少承付款。Coty将使用手头现金支付其就发行票据应付的发行费用。
本新闻稿不构成出售或购买票据的要约,也不构成出售或购买票据的要约邀请。在此种要约、招揽、购买或出售为非法的任何法域,均不得作出任何要约、招揽、购买或出售。
这些票据和相关担保没有、也不会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或外国证券法进行登记,将只提供给根据规则144A合理地被认为是合格机构买家的人,以及根据《证券法》S条例在美国境外的非美国人。除非经登记,否则不得在美国提供或出售票据及相关担保,除非根据《证券法》和适用的州证券法的登记要求豁免。
关于Coty Inc.
科蒂于1904年在巴黎成立,是世界上最大的美容公司之一,旗下拥有一系列标志性品牌,涵盖香水、彩妆、皮肤和身体护理。科蒂为世界各地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在超过125个国家和地区销售高端和大众市场产品。科蒂和我们的品牌赋予人们自由表达自己的能力,创造他们自己的美丽愿景;我们致力于保护地球。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注意事项
这份新闻稿中的声明包含了证券法意义上的某些“前瞻性声明”。这些前瞻性陈述反映了科蒂目前对票据发行及其收益用途等问题的看法。这些前瞻性陈述通常用词或短语来识别,例如“预期”、“将要”、“估计”、“计划”、“项目”、“预期”、“相信”、“打算”、“预见”、“预测”、“将”、“可能”、“应该”、“展望”、“继续”、“暂时”、“目标”、“潜在”、“目标”和类似的词或短语。这些陈述是基于科蒂认为合理的某些假设和估计,并非对科蒂未来业绩的保证,但受到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其中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超出了科蒂的控制范围,这可能导致实际事件或结果与这些陈述存在重大差异,包括发行人是否有能力按照科蒂在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及时完成票据发行,或者根本没有完成发行,以及科蒂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风险因素”中列出的其他因素。本新闻稿中的所有前瞻性陈述均受这些警示性陈述的限制。这些前瞻性陈述仅在本新闻稿发布之日作出,除法律可能要求外,科蒂不承担任何义务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或警示性陈述,以反映假设的变化、意外事件的发生或其他情况,或未来经营业绩随时间或其他原因的变化。
本新闻稿的编写依据是,在欧洲经济区(“EEA”)的任何成员国,任何发行票据的要约都将根据《招股章程条例》规定的一项豁免,免于发布发行票据的招股章程。为此,“招股章程条例”是指(EU)2017/1129号条例。
这些票据无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为此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属于(i)第2014/65/EU号指令第4(1)条第(11)点所界定的散户客户(“MIFID II”)的一个(或多个)人,(ii)属于《保险分销指令》所指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点所界定的专业客户的资格,或(iii)不属于《招股章程条例》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人。因此,在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方面,没有编制《PRIIPs条例》所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因此,根据《PRIIPs条例》,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MiFID II产品治理/专业投资者和ECP只针对市场。制造商目标市场(MiFID II产品治理)是合格的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所有分销渠道)。
本新闻稿的编制基础是,在英国(“英国”)发行票据的任何要约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条例》规定的一项豁免要求进行,该豁免要求发布发行票据的招股章程。就这些目的而言,《英国招股章程条例》是指《条例》(EU)2017/1129,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简称“EUWA”)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
这些票据无意向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为此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士中的一个(或多个):(一)散户客户,定义见第2017/565号条例(EU)第2条第(8)点,因为根据EUWA,散户客户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二)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经修订,简称“FSMA”)和根据FSMA为执行指令(EU)2016/97而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所指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专业客户的资格,正如第600/2014号(EU)条例第2(1)条第(8)点所定义的,因为它根据EUWA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或(iii)不是英国招股章程条例第2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此,没有根据EUWA(“英国PRIIPs条例”)编制第1286/2014号条例(EU)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因为该条例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用于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因此,根据英国PRIIPs条例,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英国MiFIR产品治理/专业投资者和ECP仅针对市场。制造商目标市场(英国MiFIR产品治理)是合格的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所有分销渠道)。
本新闻稿仅分发给并仅针对以下人员:(一)在联合王国境外的人员;(二)2005年《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经修订的《金融促进令》)第19(5)条规定范围内的专业人员;(三)该命令第49(2)(a)至(d)条规定范围内的人员,或(iv)就任何票据的发行或出售而向其发出或安排发出投资活动的邀请或诱因(金融服务管理局第21条所指)的人(所有这些人统称为“有关人士”)。本新闻稿仅针对相关人员,不得由非相关人员采取行动或依赖。与本文件有关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只向有关人士提供,任何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该等票据的邀请、要约或协议将只与有关人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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