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2
认股权证
本手令所代表的证券未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适用的国家证券法进行登记。证券是为投资而获得的,在没有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为证券提供有效登记声明的情况下,或在适用的国家证券法下,或在律师以对发行人合理满意的形式认为根据上述法案或适用的规定不需要登记的情况下,不得提供出售、出售、转让或转让证券
受益者
认股权证购买普通股
| 认股权证编号:BENF/YAII-1 | 股票数量: | 662,691 | ||
| 认股权证行使价: | $2.63 | |||
| 到期日: | [_____], 20271 |
发证日期:2024年_________
Beneficient,a Nevada Corporation(“公司”),兹证明,YA II PN,LTD.(“持有人”),即本协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允许的受让人,有权在交出本认股权证后,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或时间,就其收到和充足的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但不得在到期日(定义见此处)的东部时间晚上11:59之后,按下文第1(b)节规定的每股行使价或经随后调整的每股行使价(“认股权证股份”)最多684,182股已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公司普通股(定义见此处)(“认股权证股份”);但在任何情况下,持有人均无权就超过该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行使本认股权证股份,而在该等行使生效时,将导致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在此类行使后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总数超过普通股已发行股份的4.99%,(但是,持有人(但仅限于其本身,而不是任何其他持有人)可在至少提前65天通知公司后放弃此类限制)。就前述但书而言,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应包括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而正在就该等但书作出确定,但不包括在(i)行使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实益拥有的剩余未行使认股权证和(ii)行使或转换任何其他证券的未行使或未转换部分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1 | 发行日期后3年。 |
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实益拥有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受到类似于此处所载限制的转换或行使限制。除前一句规定的情况外,就本款而言,受益所有权应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节计算。就本认股权证而言,在确定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量时,持有人可依赖(1)公司最近的10-Q表格或10-K表格(视情况而定)所反映的普通股已发行股份数量,(2)公司最近的公开公告或(3)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列出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的任何其他通知。根据任何持有人的书面请求,公司应立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收到该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任何该等持有人确认当时已发行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量应在该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自报告该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之日起行使认股权证(定义见下文)生效后确定。
第1节。
(a)本认股权证是根据公司与持有人于本协议的偶数日期的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发行的或作为交换或其后的替代或替代而发行的。使用的每一个大写术语,而不是在此另有定义,应具有证券购买协议中赋予的含义。
(b)定义。本权证所使用的下列词语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i)“获批准的股票计划”指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据此,公司的证券可仅发行给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任何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用于向公司提供服务。
(二)“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其他法律授权或要求纽约市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
(iii)“收盘价”是指在本金市场报价的普通股收盘价(由Bloomberg,LP(“Bloomberg”)通过其“Volume at Price”功能报告)。
(iv)“普通股”指(i)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以及(ii)该普通股应已变更为的任何股本或因该普通股重新分类而产生的任何股本。
(v)“被视为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是指在任何特定时间,在该时间实际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
2
(vi)“违约事件”指证券购买协议或与之相关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vii)“除外证券”指,(a)公司根据经批准的股票计划发行或当作已发行的股份,(b)公司在附表3(e)所披露的证券购买协议日期之前的日期转换、交换或行使任何未行使的权利、期权、义务或证券时发行或当作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但该等权利、期权、义务或证券的条款在证券购买协议日期或之后未予修订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在证券购买协议日期当日或之后,转换价格、交换价格、行使价格或其他购买价格不降低、调整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已发行或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不增加(无论是通过操作或根据相关管理文件或其他方式)的前提下,(c)公司在转换可转换债券或行使认股权证时已发行或被视为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以及(d)向雇员、高级职员、董事发行的股份,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与以往做法一致的服务提供商。
(viii)“到期日”指本认股权证第一页所载的日期。
(ix)“发行日期”是指本协议的日期。
(x)“期权”是指认购或购买普通股或可转换证券的任何权利、认股权证或期权。
(十一)“人”是指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和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构。
(十二)“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十三)“认股权证”是指本认股权证及以交换、转让或置换方式发行的所有认股权证。
(xiv)“认股权证行使价”应为2.63美元或随后按本协议第8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c)其他定义规定。
(i)除本文另有规定外,本文(a)对公司的所有提述均应视为包括公司的继承人,而(b)对本文定义或提及的任何适用法律的提述均应视为对该等适用法律的提述,因为该等适用法律可能已经或可能不时修订或补充。
(ii)在本认股权证中使用时,“本协议”、“本协议”及“本协议”等词语及具有类似意义的词语,即指本认股权证的整体而非本认股权证的任何规定,而“第”、“附表”、“附件”等词语则指本认股权证的各章节、附表及展品,除非另有说明。
3
(iii)只要上下文有此要求,中性性别包括男性或女性,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第2节。行使认股权证。
(a)在符合本协议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本协议持有人可于该营业日当日或之后的任何营业日的任何时间,(i)自本协议日期后的第一天开始,并于到期日东部时间下午11:59之前,按以下规定按以下规定按以下比例行使本认股权证,藉交付书面通知的方式,以认购通知的形式作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A(“行使通知”),该持有人选择行使本认股权证,该通知须指明将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向公司支付的金额相当于适用于所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认股权证行使价,乘以本认股权证正在被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按适用的认股权证行使价)(加上任何适用的发行或转让税)(“总行使价”)以现金或电汇即时可用资金的方式,以及在本认股权证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交出本认股权证(或与本认股权证有关的赔偿承诺,盗窃或销毁)于该日期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交付予共同承运人(“现金制”)或(ii)自本认股权证发行之日起6个月周年日起,并于到期日东部时间晚上11:59前,倘于行使时,认股权证股份不受有效登记声明的规限,或倘已发生违约事件,则透过交付行使通知及以现金或电汇代替支付总行使价,相反,选择在此类行使时收到根据以下公式确定的普通股“净数”(“无现金行使”):
| 净数= |
(a x b)–(a x c) | |
| B |
就上述公式而言:
A =本认股权证当时正就其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总数。
B =认股权证行权日的普通股收盘买入价。
C =适用的认股权证股份在该等行使时当时有效的认股权证行使价。
如有任何根据本条第2款行使本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公司须于第3rd在收到行权通知、总行权价格和本权证(或在本权证灭失、被盗或毁损的情况下与本权证有关的赔偿承诺)以及收到本协议第6条规定的持有人的陈述之日后的营业日,如有人要求
4
公司(“行权交付文件”),如果普通股符合DTC资格,则将持有人有权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总数记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在存托信托公司的余额账户;但是,如果提交行权通知的持有人要求实物交付任何或全部认股权证股份,或者,如果普通股不符合DTC资格或公司无法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根据外部大律师的书面意见在没有任何限制性传说的情况下以电子方式交付认股权证股份,则公司应在3日或之前rd在收到行权交付文件后的营业日,签发并交回一家共同承运人,以便隔夜交付至行权通知中指定的地址,一份以持有人名义登记的凭证或簿记报表,用于持有人根据该请求有权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于交付上述行使通知及总行使价后,就所有公司目的而言,本认股权证持有人须被视为已成为本认股权证已就其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的记录持有人。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确定、收盘买入价或者认股权证份额的算术计算发生争议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持有人出具无争议的认股权证份额数量,并应当在收到持有人行权通知的1个营业日内通过传真方式将有争议的认定或者算术计算提交持有人。
(b)如持有人与公司无法在向持有人提交有争议的确定或算术计算后1天内就认股权证行使价的确定或认股权证股份的算术计算达成一致,则公司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i)向独立、信誉良好的投资银行公司提交有争议的认股权证行使价或收盘价的确定,或(ii)向其独立、外部会计师提交有争议的认股权证股份的算术计算。公司应促使投行或会计师(视情况而定)执行裁定或计算,并最迟于收到有争议的裁定或计算之时起48小时内将结果通知公司和持有人。该投行或会计师的认定或计算(视情况而定)应视为无明显错误的结论性意见。
(c)除非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已届满或已获全面行使,否则公司须应持有人的要求,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任何行使后的5个营业日并自费发行一份在所有方面与所行使的本认股权证相同的新认股权证,但该认股权证须代表购买紧接本认股权证项下的行使前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的权利,减去行使该认股权证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
(d)在任何按比例行使本认股权证时,不得发行零碎认股权证股份,而是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须向上或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数。
5
(e)如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在收到行权交付文件后5天内因任何原因或无故未能向持有人发出持有人有权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的凭证或簿记报表,或未能就持有人在持有人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有权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在存托信托公司记入持有人余额账户的凭证或簿记报表,则公司除根据本认股权证或该持有人以其他方式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外,在未及时为认股权证股份发行此类证书的每一天以现金向该持有人支付额外损害赔偿金,金额相当于(a)未及时向持有人发行且持有人有权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之和,以及(b)公司本可在不违反本条第2款的情况下向持有人发行此类普通股的最后可能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普通股收盘报价的乘积的0.025%。
(f)如在公司收到行权交付文件后5天内,公司未能就该持有人根据本协议第2条有权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向该持有人交付新的认股权证,则除根据本认股权证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外,或该持有人可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补救措施外,公司须于该5后的每一天以现金向该持有人支付额外损害赔偿金第该等新认股权证的交付未能及时进行的日期,金额相当于(a)本认股权证中未被行使的部分所代表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与(b)公司本可在不违反本条第2款的情况下向持有人发行该认股权证的最后可能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普通股收盘价的乘积的0.25%。
第3节。关于普通股的契约。本公司谨此承诺及同意如下:
(a)本认股权证是,而任何代替或取代本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认股权证将于发行时获正式授权及有效发行。
(b)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权利时可能发行的所有认股权证股份,在发行时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并免于就发行该认股权证而征收的所有税款、留置权和费用。
(c)在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可能被行使的期间内,公司将在任何时候授权并保留至少100%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以规定行使本认股权证当时所代表的权利,并且该股份的面值将在任何时候低于或等于适用的认股权证行使价。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没有足够数量的普通股授权和可用,那么公司应在该时间的60天内召集并召开股东特别会议,其唯一目的是增加普通股的授权股份数量。
(d)除非认股权证股份已根据有效登记声明登记转售,否则如在本协议日期后的任何时间,公司须提交登记声明,则公司须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将可向持有人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包括在内,并须维持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不时可发行的所有认股权证股份的该等上市,只要任何其他普通股股份应如此上市;而公司应如此在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上市,视情况而定,并应维持该等上市,则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公司股本的任何其他股份,如果且只要同一类别的任何股份应在该国家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上市。
6
(e)本公司不会藉修订其公司章程或藉任何重组、转让资产、合并、合并、解散、发行或出售证券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以避免或寻求避免遵守或履行其根据本协议须遵守或履行的任何条款,但将在任何时候本着诚意协助执行本权证的所有规定,并采取本权证持有人合理要求的所有行动,以保护本权证持有人的行使特权不受稀释或其他损害,与本权证的期限和宗旨一致。公司将不会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将任何应收普通股股份的面值提高到当时有效的认股权证行使价之上,并且(ii)将采取所有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便公司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以有效和合法地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普通股股份。
(f)本认股权证将对通过合并、合并或收购公司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而继承公司的任何实体具有约束力。
第4节。税。公司须缴付任何及所有税项,但任何适用的预扣税除外,而该等税项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能就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及交付而须缴付。
第5节。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被视为股东。除本协议另有具体规定外,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持有人均无权投票或收取股息或被视为任何目的的本公司股本股份的持有人,本认股权证所载的任何内容亦不得解释为授予本协议持有人本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或任何投票权、给予或拒绝同意任何公司行动(不论任何重组、发行股票、重新分类股票、合并、合并、转易或其他)、接收会议通知,在向本认股权证持有人发行认股权证股份之前收取股息或认购权,或以其他方式收取,然后他或她有权在适当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收取。此外,本认股权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对该持有人施加任何购买任何证券的责任(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其他情况下)或作为公司的股东,无论该等责任是由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主张的。尽管有本第5条的规定,公司将向本权证持有人提供一般向公司股东提供的相同通知及其他资料的副本,同时向股东提供该等通知及其他资料。
第6节。持有人的陈述。本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接受本协议时表示,其为自己的账户购买本认股权证和认股权证股份仅用于投资,而不是为了公开出售或分销本认股权证或认股权证股份或与其有关的转售,除非根据《证券法》登记或豁免的销售;但条件是,通过作出本协议中的陈述,持有人不同意持有本认股权证或任何认股权证股份以进行任何
7
最低或其他特定期限,并保留随时根据或根据《证券法》规定的登记声明或豁免处置本认股权证和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本认股权证持有人通过接受本协议进一步声明,截至该日期,该持有人是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条例D规则第501(a)(1)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如公司提出要求,持有人应以公司满意的形式书面确认,如此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仅为持有人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作为任何其他方的代名人获得,用于投资,而不是为了分配或转售,且该持有人是认可投资者。如果该持有人不能作出该等陈述,因为这些陈述在事实上将是不正确的,则该持有人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一个条件是,公司收到公司认为合理必要的其他陈述,以向公司保证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发行其证券不违反任何美国或州证券法。
第7节。所有权和转让。
(a)公司须在其主要执行办公室(或其藉向本协议持有人发出通知而指定的公司其他办公室或机构)备存一份本权证的登记册,公司须在该登记册内记录本权证以其名义发出的人的姓名及地址,以及每名受让人的姓名及地址。即使有任何相反的通知,公司仍可为所有目的将任何认股权证以其名义在登记册上登记的人视为该认股权证的拥有人及持有人,但在所有情况下均承认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作出的任何转让。
第8节。认股权证行权价调整。本权证的权证行权价格将不定期调整如下:
(a)保留。
(b)普通股拆细或合并时调整认股权证行使价。倘公司于本认股权证发行日期后的任何时间(透过任何拆股、股票股息、资本重组或其他方式)将其已发行普通股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细分为更多股份,则紧接该等细分前有效的任何认股权证行使价将按比例减少,而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目将按比例增加。倘公司于本认股权证发行日期后的任何时间(通过合并、反向拆股或其他方式)将其已发行普通股的一个或多个类别合并为数量较少的股份,则紧接该合并前有效的任何认股权证行使价将按比例增加,而于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将按比例减少。根据本条第8(b)条作出的任何调整,须于分立或合并生效日期的营业结束时生效。
8
(c)资产分配。如公司须在本认股权证发行后的任何时间,以返还资本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息、分拆、重新分类、公司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方式分配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财产或期权)(“分配”)的方式,向普通股持有人宣派或作出其资产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或收购其资产的权利)(“分配”),则在每宗该等情况下(根据第8(b)条作出的任何调整不重复):
(i)在为确定有权收取分派的普通股持有人而确定的记录日期的紧接营业时间结束前有效的任何认股权证行使价,应予降低,自该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起生效,以该认股权证行使价乘以其零头确定的价格,其中(a)分子应为紧接该记录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普通股收盘销售价格减去适用于一股普通股的分配价值(由公司董事会善意确定),以及(b)分母应为紧接该记录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普通股收盘销售价格;和
(ii)任一(a)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取得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须增加至相当于在为确定有权获得分配的普通股持有人的确定的记录日期紧接营业结束前可取得的普通股股份数目乘以紧接第(i)款所列分数的倒数的股份数目,或(b)如果分配的是普通股在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国家自动报价系统交易的公司的普通股,则本认股权证持有人应收到购买普通股的额外认股权证,其条款应与本认股权证的条款相同,但如持有人在紧接该记录日期前行使本认股权证,且行使价等于根据紧接前一条款(i)的条款就分配而减少本认股权证行使价的金额,则该认股权证应可行使为根据分配本应支付给本认股权证持有人的资产金额。
(d)某些事件。如发生本第8条条文所设想的类型但该等条文未明文规定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予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权利或其他具有股权特征的权利),则公司董事会将对认股权证行使价格和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作出适当调整,以保护认股权证持有人的权利;但前提是,根据本条第8(d)款作出的任何调整,均不会增加认股权证行使价或减少根据本条另有厘定的可取得普通股的股份数目。
(e)公司自愿调整。公司可在本认股权证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将当时的行使价下调至公司董事会认为适当的任何金额和任何期限。
9
(f)通知。
(i)在认股权证行使价发生任何调整后,公司将立即就此向本认股权证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其中载明合理的细节,并证明该调整的计算。
(ii)公司将在公司结账或就普通股的任何股息或分派作出记录的日期前至少十(10)天向本权证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b)就向普通股持有人发出的任何按比例认购要约或(c)就任何有机变更(定义见下文)、解散或清算确定投票权的日期,但该等资料须在向该持有人提供该等通知之前或同时向公众公布。
(iii)公司亦将于发生任何有机变更、解散或清算的日期前至少10天向本权证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但该等资料须在向该持有人提供该通知之前或与该通知同时向公众公布。
第9节。购买权;重组、重新分类、合并、合并或出售。
(a)除依据上述第8条作出的任何调整外,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按比例向任何类别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购买权”)授予、发行或出售任何期权、可转换证券或购买股票、认股权证、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权利,则本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根据适用于此类购买权的条款获得,如果该持有人在紧接为授予、发行或出售此类购买权而作出记录的日期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或者,如果没有作出此类记录,则在为授予、发行或出售此类购买权而确定普通股记录持有人的日期之前,该持有人本可获得的合计购买权。
(b)任何资本重组、重组、重新分类、合并、将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出售给另一人或在每种情况下以普通股持有人有权(直接或在随后清算时)获得与普通股相关或作为普通股交换的股票、证券、现金或其他资产的方式进行的其他交易,在此称为“有机变化”。在任何有机变动完成前,公司须作出适当的规定(形式及实质上令代表于行使当时尚未发行的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多数的认股权证持有人满意),以确保认股权证的每名持有人其后将有权在行使该持有人的认股权证(不考虑任何行使限制)时,取得及收取以代替或补充(视属何情况而定)紧接其后可发行及应收的认股权证股份,该等股份的股票、证券、本应在该等有机变动中发行或应付的现金或其他资产,与截至该有机变动之日在该持有人的认股权证行使时本应可发行和应收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相关或作为交换(不考虑对本认股权证的可行使性的任何限制或限制)。
10
第10节。遗失、失窃、残损或毁损的权证。如本权证遗失、被盗、毁损或毁损,公司应在收到赔偿承诺(或,如为毁损权证,则为该权证)后立即签发与本权证如此遗失、被盗、毁损或毁损的面额和期限相同的新权证。
第11节。注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要求或允许发出的任何通知、同意书、弃权书或其他通信必须是书面的,并将被视为在以下情况下已送达:(i)收到,当亲自送达时,(ii)存放在隔夜快递服务后1个工作日,并在每种情况下指定次日送达,适当地寄给接收该通知的一方,或(iii)收到,当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前提是电子邮件传输不会被错误退回或发件人在传输过程中未收到任何错误的其他通知。此类通信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应为:
| If to holder: | YAII PN,Ltd。 c/o Yorkville Advisors Global,LP |
|
| 春田大道1012号 | ||
| Mountainside,NJ 07092 | ||
| 关注:Mark A. Angelo | ||
| 电话:[ * * * * * ] | ||
| 电子邮件:[ * * * * * ] | ||
| 与复制到: | Robert Harrison,esq。 | |
| 春田大道1012号 | ||
| Mountainside,NJ 07092 | ||
| 电话:[ * * * * * ] | ||
| 电子邮件:[ * * * * * ] | ||
| If to the company,to: | 受益者 | |
| Paul Street N. 325号,套房4850 | ||
| 德克萨斯州达拉斯75201 | ||
| 关注:大卫-罗斯特和格雷格-埃泽尔 | ||
| 电话:[ * * * * * ] | ||
| 电子邮件:[ * * * * * ] | ||
| 附副本至: | Haynes and Boone,LLP 2801 N. Harwood Street,套房2300 德克萨斯州达拉斯75201 关注:马特·弗莱 电话:[ * * * * * ] |
|
| 电子邮件:[ * * * * * ] | ||
11
或在该等变更生效前3个营业日在收件方通过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而指明的其他地址和/或电子邮件地址和/或提请收件方注意的其他人。收到(i)此种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通信的收件人,(ii)由发件人的计算机以机械或电子方式生成的载有时间、日期、收件人电子邮件地址和此种电子邮件文本的书面确认,或(iii)由国家承认的隔夜递送服务提供的书面确认,应分别为根据上文第(i)、(ii)或(iii)款规定的亲自送达、以电子邮件收到或从国家承认的隔夜递送服务收到的可反驳证据。
第12节。日期。本认股权证的日期载于本协议第1页。本认股权证在任何情况下自到期日营业时间结束后即告全部失效且失效。
第13节。修正和放弃。除本文另有规定外,只有在公司已获得代表在行使当时尚未发行的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至少2/3的认股权证持有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认股权证的规定才可能被修改,公司可以采取本文禁止的任何行动,或不执行本文要求由其执行的任何行为;但第8(d)节除外,未经认股权证持有人书面同意,任何该等行动不得提高认股权证行使价或减少行使任何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股份数量或股票类别。
第14节。描述性标题;管辖法律。本认股权证若干章节和段落的描述性标题仅为方便起见而插入,并不构成本认股权证的一部分。有关公司及其股东的相关权利的所有问题,均由纽约州的公司法管辖。有关本协定的构造、有效性、执行和解释的所有其他问题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而不会使任何法律选择或法律冲突条款或规则(无论是纽约州或任何其他法域)生效,从而导致适用纽约州以外的任何法域的法律。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位于纽约州曼哈顿自治市的州法院高级法院和位于纽约州纽约市曼哈顿自治市的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定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任何争议,或与本协议所设想或本协议所讨论的任何交易,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主张,任何声称其个人不受任何该等法院的管辖,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是在不方便的法院提起的,或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地点不当的主张。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程序,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邮寄至根据本协议向其发出此类通知的地址的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正在送达的程序,并同意此种送达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送达程序及其通知。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
12
第15节。救济、其他义务、违约和强制救济。本认股权证中提供的补救措施应是累积性的,并且除了本认股权证项下可用的所有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在公司与持有人之间的任何其他法律或股权协议(包括具体履行的法令和/或其他禁令救济)中提供,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持有人就公司未能遵守本认股权证的条款而追究实际损害赔偿的权利。公司承认,其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对持有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针对任何此类违约行为的法律补救措施可能是不充分的。因此,本公司同意,在发生任何此类违约或威胁违约的情况下,除所有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外,本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获得禁止任何违约的禁令,无需证明经济损失,也无需提供任何保证金或其他担保。
第16节。放弃陪审团审判。作为本协议每一方订立本手令的重要诱因,本协议每一方在与本手令和/或与本交易有关的任何和所有其他文件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放弃任何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13
作为证据,本公司已促使本认股权证于上述首次载列日期签署。
| 受益者 | ||
| 签名: |
|
|
| 姓名: | ||
| 职位: | ||
Exhibit A to warrant
行使通知
待执行
由注册持有人行使本认股权证
受益者
下列签署人特此行使购买Beneficient(“公司”)的普通股股份(“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并以随附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为凭证。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认股权证中规定的各自含义。
用复选标记指定行权方法:
1.现金行使
(a)认股权证行使价的支付。持有人应根据认股权证的条款向公司支付$的总行使价。
(b)认股权证股份的交付。公司须根据认股权证条款向持有人交付认股权证股份。
2.无现金运动
(a)认股权证行使价的支付。代替支付总行使价,持有人选择在行使时收到根据认股权证条款确定的普通股净股数。
(b)认股权证股份的交付。公司须根据认股权证条款向持有人交付认股权证股份。
日期:,
登记持有人名称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附件B至手令
授权权力的形式
对于收到的价值,以下签署人特此转让和转移到,联邦识别号。,以认股权证号为代表的认股权证购买实益达股本的股份,站在该公司账簿上的下列签署人的名下。下列签署人确实在此不可撤销地构成并委任,律师转让上述公司的认股权证,并在房地内具有完全的替代权力。
过时的:,
| 通过: |
|
| 姓名: |
|
| 标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