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首席执行干事的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关于NOVUSTERRA INC.(“公司”)将于本协议日期或前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Gregory Q. Jensen,据我所知,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证明:
(一)
随附的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如适用)的要求;和
(二)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所述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出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目的,本声明不应被视为已提交。
诺沃斯特拉公司。
/s/:Gregory Q. Jensen
Gregory Q. Jensen,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