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
嘉银公司
友友世纪广场1号楼18层
上海市新区浦东杨高南路428号200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注:董事会
尊敬的先生们或夫人,
回复:嘉银公司
我们,金杜,同意在“项目3。关键信息—向外国投资者发售证券所需的中国当局批准”“第3.D项—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第4.C项—组织Structure”和“第10.E项—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考虑”见于嘉银公司(“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该报告将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我们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将我们在“项目3”标题下的意见摘要纳入。关键信息—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证券需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第3.D项—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第4.C项—组织Structure”和“第10.E项—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考虑”年度报告中的(a)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的表格S-8(第333-233615号和第333-286790号)的登记声明,以及(b)公司关于表格F-3(第333-279990号)的登记声明。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s/金杜
金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