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arana Menara Nusantara Tbk PT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arana Menara Nusantara Tbk PT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ID100012880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48701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印尼盾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330273.54000000
|
| 汇率。 |
16665.0000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4606878348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印度尼西亚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美国电力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1B4S6S7G0TW5EE83BO5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美国电力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2553710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美国025537101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1496.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9183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3440160978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联合太平洋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MMRSZZCZ8CL1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联合太平洋公司
|
| d. CUSIP(如有)。 |
90781810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07818108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457.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199121.09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8044816697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extEra Energy In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RHL9MEUS5NKX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NextEra Energy Inc
|
| d. CUSIP(如有)。 |
65339F10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5339F101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17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38133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68606552512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entinel Midstream Highline JV Holdings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entinel Midstream Highline JV Holdings 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71FD8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071429.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725647.32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2266788020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rinity Gas Holdings,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rinity Gas Holdings,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4D417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4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9000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42699704328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GDS控股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391200MGV8DDCHTN2R7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GDS控股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36165L10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36165L108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681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50547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6670939976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Grupo Aeroportuario del Sureste SAB de CV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1W7JIDXCUOUC8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Grupo Aeroportuario del Sureste SAB de CV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MXP00166101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66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墨西哥比索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442970.16000000
|
| 汇率。 |
18.3135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6454777791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墨西哥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AI Co-Invest L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AI Co-Invest LP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F3D6F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851437.81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311992.35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9086924850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威廉姆斯 COS Inc/th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D71FAKCBLFS2O0RBPG0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威廉姆斯 COS Inc/the
|
| d. CUSIP(如有)。 |
9694571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69457100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755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148292.5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15594064697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钱尼尔能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MIHC87W9WTYSYZWV1J4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钱尼尔能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6411R20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6411R208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8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62884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23473657336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XPLR基础设施L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8F4ZOQFNG3WN5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XPLR基础设施LP
|
| d. CUSIP(如有)。 |
65341B10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5341B106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769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833073.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2851338936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PL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9N3UAJSNOUXFKQLF3V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PL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9351T10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9351T106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42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020072.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6285848487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Getlink S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9695007ZEQ7M0OE74G8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Getlink SE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FR001053307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411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821529.58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3838980467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70A85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367089.92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375600.41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0129913528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learway Energy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HAZ9HA9G3XC4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learway Energy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8539C20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8539C204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985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432625.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8270722211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桥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98TPTUM4IVMFCZBCUR2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安桥公司
|
| d. CUSIP(如有)。 |
29250N10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CA29250N105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996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加拿大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114547.68000000
|
| 汇率。 |
1.3917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7834977081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加拿大(联邦级)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诺福克南方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36C8MWP850MI8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诺福克南方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5584410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55844108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6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82296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75848010427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IHS Holding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13800CLGMKL63VKTD9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IHS Holding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KYG4701H109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3101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934882.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6506288019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OVA-telMAX HoldCo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NOVA-telMAX HoldCo 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6F31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939938.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0192076793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美国电塔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6ORUSIL88JOE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美国电塔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3027X1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027X100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6021.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697158.72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8196772208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nfinity Global In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nfinity Global In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4AB1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5213150.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011832.13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78944968470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Grupo Aeroportuario del Centro Norte SAB de CV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HUSBARAFSXJ60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Grupo Aeroportuario del Centro Norte SAB de CV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MX01OM00001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44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墨西哥比索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510226.23000000
|
| 汇率。 |
18.3135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6748928427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墨西哥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冠城国际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12H97VSM0I2R1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冠城国际公司
|
| d. CUSIP(如有)。 |
22822V10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2822V101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86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549014.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0179166033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Ferrovial SE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72450022R2ZFL41Y6I0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Ferrovial SE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NL0015001FS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242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622139.78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05349368257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荷兰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ellnex Telecom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8T4YG3AQUI7P6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llnex Telecom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ES010506600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994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834190.82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26840818355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西班牙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MS能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IA9XFBAGNIBW2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MS能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258961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2589610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43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47618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1779128636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Zon Holdings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Zon Holdings 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C1003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0817305.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ngie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LAXUQCHT4FH58LRZDY4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ngie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FR001020848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825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222421.64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4823993535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ena SME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959800R7QMXKF0NFMT2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ena SME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ES010504601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2034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959667.59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78089620507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西班牙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美国航空公司(美国航空公司(Corp America Airports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959800AWF26KMY2SXF7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美国航空公司(美国航空公司(Corp America Airports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LU175644784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495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52094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4130373267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卢森堡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上证P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KI75VYLLMSK85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上证P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GB000790873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609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465158.38000000
|
| 汇率。 |
0.74355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8804175785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加拿大太平洋堪萨斯城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加拿大太平洋堪萨斯城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3646K10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CA13646K108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308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743292.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9761879788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加拿大(联邦级)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威立雅环境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969500LENY69X51OOT3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威立雅环境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FR000012414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427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686757.13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1629101101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resta Highline Co-Invest Fund I L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resta Highline Co-Invest Fund I LP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3F20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045347.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1920480292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YA Solar CDG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YA Solar CDG 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03FBA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928571.43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52024.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0044388631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XNM能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3JOBJGLZSDDDQ2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XNM能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9349H10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9349H107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158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20349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0102029415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elios Towers P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13800DGC7GS4XCHCU3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elios Towers P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GB00BJVQC70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7137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500456.57000000
|
| 汇率。 |
0.74355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6956999624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Japan Airport Terminal C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353800W9WEQSGUY2EO2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Japan Airport Terminal Co Ltd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JP36994000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259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日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386133.19000000
|
| 汇率。 |
147.8850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0302620733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日本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金德尔摩根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WR7IX8XE0TBO1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金德尔摩根公司
|
| d. CUSIP(如有)。 |
49456B10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9456B101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194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873214.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4686455848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中点能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1TPXMRRHFKOBHDC8J7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中点能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5189T10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189T107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1822.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710693.6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20215901532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oreCivic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JFA3K6PTLT8B1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oreCivic公司
|
| d. CUSIP(如有)。 |
21871N10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1871N101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58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28530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94579021983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第一能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SVYJS666PQJH8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第一能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33793210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337932107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25819.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347026.58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9661385150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DP Renovaveis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MUFAH07Q1TAX0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DP Renovaveis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ES012779701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70343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296925.29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2442753495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西班牙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杜克能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i1bZKREC126h0vB1BL9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杜克能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26441C20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441C204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4459.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739301.25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0505097883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iffage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969500OQXKE5WDM9M99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iffage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FR000013045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826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582539.74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3523121528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泰国机场PCL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6VS4CU6LW0TY2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泰国机场PCL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TH0765010Z1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7604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泰铢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703271.36000000
|
| 汇率。 |
32.4050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7120081552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泰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Zon Holdings II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Zon Holdings II 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2B1E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704326.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WE股份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GB7KCA94ACC94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WE股份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DE000703712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665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301444.12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67296654548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德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inci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13800WFQ334R8UXUG8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inci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FR000012548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03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549170.23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5770187913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法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CIP I CI COINVEST,L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CIP I CI COINVEST,LP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DBBDD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362347.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46822.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2915051894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SED Holdings I,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SED Holdings I,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72801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9315529.47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369465.86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3632209566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Infrastrutture Wireless Italiane水疗中心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81560066183FE361C07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Infrastrutture Wireless Italiane水疗中心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IT000509030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084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欧元成员国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149573.58000000
|
| 汇率。 |
0.851752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7232380475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意大利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DU资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DU资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55269010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52690109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96512.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499878.72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73879139966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urizon控股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5PC1O6NOWL3H4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urizon控股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AU000000AZJ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7500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澳大利亚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799846.02000000
|
| 汇率。 |
1.511259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5100742402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澳大利亚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IDACORP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N134NUJDWN8UEFA8B67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IDACORP公司
|
| d. CUSIP(如有)。 |
45110710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5110710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661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735115.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3230685539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T Co-Invest Fund,L.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T Co-Invest Fund,L.P。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E6428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238849.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9047.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952027354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hunder R & A Investco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hunder R & A Investco 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A300F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4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826725.1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31155171259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romotora y Operadora de Infraestructura SAB de CV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35X6RK8DBUWA7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romotora y Operadora de Infraestructura SAB de CV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MX01PI00000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657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墨西哥比索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743450.24000000
|
| 汇率。 |
18.3135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69702443890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墨西哥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royo Trinity Direct Investment I,L.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royo Trinity Direct Investment I,L.P。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3E2F7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2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41004.03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6907731860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鲁莫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鲁莫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BRRAILACNOR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40088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巴西雷亚尔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028847.95000000
|
| 汇率。 |
5.32225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72384036305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巴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resta BBR Co-Invest BL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resta BBR Co-Invest BL L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EE758F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内部标识符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000000.00000000
|
| 单位 |
其他单位
|
| 其他单位说明。 |
通过成员权益实现所有权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39258.00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5628524541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二级-有限合伙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英国电力 P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8R95QZMKZLJX5Q2XR70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英国电力 PLC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GB00BDR05C0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12053.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英国镑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357515.37000000
|
| 汇率。 |
0.74355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06420259278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otiva Infraestrutura de Mobilidade SA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H4EUL83CCQ678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otiva Infraestrutura de Mobilidade SA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BRMOTVACNOR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37092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巴西雷亚尔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370218.61000000
|
| 汇率。 |
5.32225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00416675344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巴西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国际集装箱码头服务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FU1MWK0I0Q4J6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国际集装箱码头服务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000000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PHY41157101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1509900.0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菲律宾比索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245149.30000000
|
| 汇率。 |
58.20000000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07851217497
|
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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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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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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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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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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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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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项目c.1。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oma Negra CIA Industrial Argentina 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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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VKOQQJ8U9DDK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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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oma Negra CIA Industrial Argentina 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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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CUSIP(如有)。 |
54150E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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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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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IN |
US54150E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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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合约的数量。
| 余额 |
537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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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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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单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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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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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95769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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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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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4894698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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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3项。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股权-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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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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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阿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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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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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有的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分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个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找不到CUSIP)、股票代码(如果没有CUSIP和ISIN),或其他标识符(如果没有CUSIP、ISIN和股票代码)。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项目C.10。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则选择“回购协议”。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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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本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