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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2 6 keystoneex10-2.htm 展览10.2

附件 10.2

 

外部资产管理人协议

 

本协议于[日期]之间订立:

 

1) [银行]、注册地[所在地]并有注册地[地址]的公司(“银行”)和;

 

2) [ EAM ]、在[地方]注册并在[地址]注册办事处的公司(“EAM”)

 

背景

 

a. 应EAM的要求,银行已同意开立和维护私人银行账户,并根据要求不时提供(i)与投资产品有关:交易执行和托管服务,(ii)与保险产品有关:保险专家的咨询服务,以及(iii)信贷和/或贷款便利,(统称“服务”)给符合高净值客户资格的EAM客户(每个客户,一个“客户”或一般称为“客户”)。

 

b. 意在每个客户在银行和/或相关的预订中心(各自为“预订中心”,合称“预订中心”)开立一个或多个账户,用于购买、持有和销售投资产品及其他附带交易。每个客户将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书”),其形式和实质均由相关Booking Centre批准,该中心将明确授权EAM根据该授权书的条款管理和投资客户的资产。

 

1. 适用法律

 

1.1本协议:~

 

适用法律是指所有相关或适用的法规、附属立法、法律、规则、条例、指令和通告(无论是EAM、银行或任何与银行有关联或相关的人作为成员所涉及的政府机构或当局或自律组织,或其他),在银行的管辖范围内,EAM根据本协议运营的预订中心,以及客户所在的地方。适用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证券、隐私、反洗钱、反贿赂、反逃税或便利逃税有关的适用法律。

 

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客户已在银行申请或开立账户的,应将以下内容列为适用法律:

 

2001年《财务顾问法》;
     
2001年《证券和期货法》;
     
1970年《银行法》;
     
1992年《腐败、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的所有相关通知和指引。

 

 

 

 

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客户已在银行申请或开立账户的,应当将以下内容列为适用法律:

 

《银行业条例》(第155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
     
《反洗钱及反资助恐怖主义条例》(第615章)
     
毒品贩运(追讨所得款项)条例(第405章);
     
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与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有关的常见问题(由香港银行公会制定)(不时更新);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出的所有有关通告、通告及指引,包括2018年发出的《反洗钱及反资助恐怖主义指引(针对获授权机构)》(不时更新);及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出的所有有关通告、通告及指引。

 

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客户已在银行申请或开立账户的,应当将以下内容列为适用法律:

 

欧盟立法(伴随资金转移的信息)(泽西岛)条例2017
     
2012年洗钱和武器发展(方向)(泽西岛)法
     
1999年《犯罪所得(泽西岛)法》
     
2008年洗钱(泽西岛)令
     
2019年制裁和资产冻结(泽西岛)法,
     
2021年制裁和资产冻结(实施外部制裁)(泽西岛)令
     
2002年恐怖主义(泽西岛)法
     
2006年《(泽西岛)腐败法》
     
1954年《解释(泽西岛)法》
     
1999年《犯罪所得(泽西岛)法》
     
犯罪和恐怖主义所得(小费-例外)(泽西岛)条例2014
     
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JFSC”)发布的所有相关通知和指引
     
JFSC的AML/CFT/CPF手册

 

2. 银行将向客户提供的服务

 

2.1 在符合第2.2条的规定下,银行可在EAM要求下为客户开立账户并向其提供服务。所有设立的该等账户均须遵守有关提供服务的银行标准条款及条件(可由银行不时修订)。

 

2

 

 

2.2 本行保留绝对酌情决定权,拒绝为任何客户开立账户及/或向其提供任何服务,及/或终止为任何客户开立的账户及/或向其提供的任何服务。银行应将任何此类拒绝或终止通知EAM,但不应被要求向EAM提供任何理由。

 

3. EAM的委任、权利及义务

 

3.1 EAM声明并保证,每个客户已正式指定(或将指定)EAM管理和投资其在银行和/或相关预订中心的每个账户中的资产,而EAM承诺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或银行不时以书面形式向EAM传达的任何指示这样做,并根据根据授权书授予的授权进行。

 

3.2 EAM承诺,如因客户死亡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或因撤销授权书,或因其他原因而停止作为或不再有权作为客户的代理人或EAM行事,则立即通知银行-为免生疑问及在不损害第5.1条的情况下,银行有权根据EAM的指示采取行动并接受其指示,并且没有义务查明或查询EAM的权限,除非且直至银行收到书面通知,表明EAM的权限因客户死亡、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而停止,客户以任何理由或其他理由撤销授权书,EAM应就银行和/或相关预订中心因缺乏授权而遵守EAM的指示而遭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费用或开支向银行和/或相关预订中心作出赔偿。

 

3.3 EAM进一步声明并保证:

 

(a) 其持有所有必要的适用许可、许可、授权和同意,以使其能够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履行其作为投资顾问和/或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并履行其义务并收取本协议项下的费用和付款;

 

(b) 其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持有所有必要的适用许可、许可、授权和同意,以使这些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能够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履行EAM作为投资顾问和/或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并履行其义务并收取本协议项下的费用和付款;和

 

(c) 它拥有订立本协议的充分法律权力和授权。

 

在履行其对客户和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义务时,EAM承诺遵守并确保其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遵守所有必要的适用许可、许可、授权和同意的条款,以使其能够在任何时候履行此类义务。如果任何此类许可、许可、授权或同意停止或威胁停止全面生效,EAM将立即通知银行。

 

3

 

 

3.4 EAM承诺并同意:

 

(a) 在履行其对客户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始终遵守并确保其高级职员、雇员、代理和分包商或根据本协议代表其提供服务的任何其他人始终遵守适用法律。EAM承诺协助银行采取可能需要或适宜的行动,以使银行遵守适用法律。

 

(b) 其已(或将在本协议12个月内实施)旨在确保其、其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分包商或根据本协议代表其提供服务的任何其他人遵守与税务相关刑事犯罪或便利逃税有关的适用法律的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并已进行或将进行定期风险评估。EAM将为此向银行提供年度书面合规声明。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银行、其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违反了与税务相关的刑事犯罪或便利逃税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EAM将立即通知银行,但适用法律禁止此类披露的情况除外。

 

3.5 EAM同意,它是本协议下的独立承包商,无权以任何方式代表或代表银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视为银行的雇员、代理人或代表,除非在此明确规定或由银行不时授权(视情况而定)。EAM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代表或保证或以其他方式自称为银行的代理人、代表或代表银行。EAM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使用银行的名称或银行的任何商标,特别是在任何新闻稿、广告、公开声明或公开公告或通讯中,除非银行明确授权。不向EAM提供临时办公场所、文秘设施或企业名片。

 

3.6 EAM应并应确保其每一名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人,(i)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和义务时尽最大努力和判断,(ii)诚实、诚实并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iii)行使专业投资资产管理人在类似情况下将行使的谨慎、勤勉和技能程度,(iv)不以与银行的利益和目标相冲突或对其产生不利影响或对银行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任何方式行事,并在收到任何可能影响银行或与服务有关的监管调查通知或客户就服务和/或EAM就服务有关的投诉后立即以书面通知银行。

 

3.7 银行可就EAM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以及银行认为与本协议相关的EAM的任何其他方面对EAM进行持续的尽职调查,EAM必须提供银行要求的此类协助、访问、信息和材料,以满足银行持续的尽职调查。银行可拒绝就EAM代表客户发出的任何指示采取行动或接受任何其他客户,直到向银行提供此类协助、访问、信息或材料。

 

4

 

 

3.8 EAM应在银行指示的合理期限或更长期限(如适用法律规定)内保存履行其在本协议下义务的记录和证明文件。

 

3.9 EAM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其任何雇员、合伙人、负责人、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或代表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情况通知银行。EAM应将银行应合理知悉的可能影响与银行的关系的所有和任何影响EAM的事项通知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10 对于EAM为购买保险产品而向银行转介的每个客户,EAM进一步承诺并同意:

 

(a) 通知该客户,在本协议期限内,EAM可能会从银行收到将该客户转介给银行的费用;

 

(b) EAM不会,也不会声称能够代表银行提供任何类型的财务或投资建议;

 

(c) EAM不得直接或间接表示EAM提供的任何保险产品或任何服务已获银行批准或背书;

 

(d) 未经银行事先书面同意,EAM不得代表银行进行本协议未授权的任何活动;

 

(e) 根据银行与该客户可能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处理和维护银行与该客户之间的关系由银行全权负责;

 

(f) EAM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或义务转授或分包,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g) EAM应根据银行不时提供的情况,在向每个客户进行的必要披露上使用脚本;和

 

(h) EAM应以银行不时提供的形式就转介获得每个客户的同意。

 

4. 保护客户利益和待遇平等

 

4.1 EAM向银行承诺,作为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以及为客户或代表客户向银行传送交易指令的独立资产管理人,它应在传递此类指令之前并在任何时候充分遵守并遵守与开展投资或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i)确保客户对任何金融产品的适当性,以及(ii)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提供产品信息,例如产品特性、风险和警告声明。

 

5

 

 

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EAM同意并确认:

 

(a) 如果EAM是适用的预订中心管辖范围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受监管实体,则EAM有责任在传送客户的待执行订单之前遵守该非预订中心管辖范围的适用要求;

 

(b) EAM由适用的Booking Centre的监管机构许可或注册的,EAM负责确保复杂产品的交易对客户的适当性,并在传送客户的待执行订单之前向客户提供有关复杂产品的充分产品信息和警告声明;和

 

(c) 银行不负责确保EAM传输的订单的适当性或向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和警告声明。

 

4.2 在不限于第4.1条的情况下,EAM承认并同意,当前的立法和法规以及一般的良好做法要求明确告知客户涉及风险增加或复杂风险状况的交易所固有的风险。

 

4.3 EAM同意,对于客户使用的任何信贷或借贷便利,EAM负责就杠杆的优点和风险向客户提供建议。EAM同意并承诺就客户的保证金头寸向客户传达和转达银行的任何通知。EAM同意并承认,如果客户处于保证金短缺、补足或平仓状态,时间将至关重要。

 

4.4 EAM保证,它应就EAM在任何特定情况下可能无法采取行动和/或向客户披露其可能遭受的所有相关冲突作出所有适当安排。

 

4.5 在银行能够且愿意接受大宗订单的情况下,EAM承认客户待遇平等原则要求其在发出此类大宗订单时做出适当安排。特别是,EAM承诺应在收到银行执行大宗订单的确认后的30分钟内(或银行可能同意的其他时间段)将具体分配给个人客户的情况通知银行。

 

4.6 EAM将在向银行发出任何相关订单或指令时以自己的账户(即自营交易)申报交易。

 

4.7 客户向EAM发出的所有相关指示的副本或完整记录应由EAM保留,并应在EAM收到任何法院或监管机构的指示时提供给银行,或在银行收到任何法院或监管机构的指示或要求时,或在银行与客户发生争议时,应银行的要求迅速提供给银行,但银行应以与此种指示或请求或解决纠纷相一致的方式使用此类信息。

 

6

 

 

5. 对银行责任的限制

 

5.1 EAM全面负责(a)EAM向客户提供的所有投资建议;(b)对客户的所有投资适当性和适当性检查;以及(c)EAM就客户存放在银行的资产的管理作出的所有投资决策。银行对任何此类投资建议、检查或决定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没有义务就EAM代表客户进行的交易履行任何监测职能或投资适当性或适当性检查。银行没有义务检查EAM代表客户购买的投资产品是否在银行批准的名单上或购买的产品是否与银行的房屋观点一致。EAM应确保客户知道银行不承担此类责任。

 

5.2 EAM同意,不得向银行提供EAM与客户之间提供投资建议的任何协议的副本,特别是,EAM不得将EAM对客户整体或对任何个人客户的投资策略告知银行。为免生疑问,除本行就购买保险产品提供的顾问服务外,本行不应被视为向任何客户提供(也不会提供)投资建议。

 

5.3 银行、其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不得就客户资产的投资或客户因EAM对其资产的管理或投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对任何客户承担责任。EAM应继续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特此赔偿并同意在客户因EAM管理或投资客户资产而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而对银行提起任何诉讼时向银行作出赔偿。此项赔偿将不适用于银行、其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重大过失、虚假陈述或欺诈的情况。

 

5.4 银行不对EAM产生的任何费用承担责任,除非此类费用已由银行事先以书面明确约定。

 

5.5 如果银行收到任何指示,其善意地认为是错误的、模棱两可的、不完整的、不真实的或正在或将会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银行可以(但没有义务)拒绝根据该指示采取行动,直到它能够核实该指示的内容、真实性或合法性(视情况而定)。

 

6. 财务安排

 

双方同意本协议附表1所列的财务安排。附表1所列的财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转拨的范围和计算)可由银行提前三(3)个月向EAM发出书面通知而更改。

 

7

 

 

7. 非排他性

 

7.1 EAM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不是排他性约定,EAM和银行均可自由与第三方进行其可能决定的类似约定。

 

7.2 EAM承认,它知道银行向其自己的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或应被解释为限制银行继续向其自己的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能力。

 

8. 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

 

EAM和银行相互承诺,他们应根据所有适用的反洗钱和“客户尽职调查”法律法规并根据适用的法律履行职责。

 

9. 保密

 

9.1 EAM承认,银行须遵守适用法律对其规定的保密义务,并承诺尽最大努力并向银行提供一切合理协助,以解决任何可能妨碍以预期方式履行本协议的银行保密问题或问题。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强制银行向EAM披露任何信息,如果此类披露将导致银行违反其保密义务。

 

9.2 作为一项单独和独立的义务,EAM承诺,无论是在本协议延续期间还是在其终止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

 

(a) 向任何人士披露(银行书面授权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人士除外);或

 

(b) 导致,通过任何未能行使所有应有的谨慎和勤勉,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

 

其可能获得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银行的任何机密信息和/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客户有关的所有信息和详情)。

 

9.3 EAM和银行均不得做出或实施任何会或可能以任何方式损害或损害另一方的业务或声誉的行为、事项或事情。

 

9.4 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8

 

 

10. 电话交谈记录和数据保护

 

10.1 EAM同意银行可以记录(电子或其他方式)与EAM和/或任何客户的电话和口头通信。记录可作为发生纠纷时的证据。

 

10.2 EAM特此同意银行在本协议期限内和终止后的任何时候(以电子和手动方式)保存和处理与EAM有关的所有数据,以用于银行业务的行政和管理。在始终遵守第9条的情况下,EAM进一步同意银行根据其在银行不时提供的通函、声明、条款和条件或通知中所载的相关政策或指导方针,在银行所在的管辖范围内外转移、存储和处理此类数据。

 

11. 没有授权或指派

 

11.1 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和职能时,EAM可由其正式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行事,但除非事先得到银行的书面同意,否则无权将任何此类职责和职能转授给第三方。

 

11.2 未经银行事先书面同意,EAM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2. 无变化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以口头方式变更、放弃、解除或终止,但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的除外。

 

13. 终止

 

13.1 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另一方破产、解散或进入清算、自愿清算、接管或管理或成为非法或构成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制裁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以使任何一方与另一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13.2 任何一方(“非违约方”)可在另一方(“违约方”)犯有(非违约方认为)本协议项下的重大或持续违约且未能在收到非违约方送达的要求整改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将该违约行为纠正至非违约方满意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说明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寻求的补救措施。

 

13.3 在EAM发生任何欺诈或故意违约行为后,银行可随时通过向EAM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13.4 尽管有第13.1、13.2及13.3条的规定,任何一方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三(3)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

 

9

 

 

13.5 本协议的终止不应损害应计权利和负债以及为在终止后仍然有效而表达的任何条款。

 

13.6 在本协议终止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将此种终止通知所有受影响的客户。

 

14. 通知

 

根据本协议须发出的任何通知均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可藉传真或其他电子传送方式送达或寄出,或藉挂号邮递或信使寄至拟发出通知的一方的办事处--以邮递方式送达的通知,须当作在交付当日的翌日营业日缝制,如属传真或其他电子传送,则视为在传送当日缝制。

 

15. 可分离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不应影响或损害:

 

(a) 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b) 该协议或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法律禁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非法的或不可执行的,应在该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相关各方同意的情况下,与本协议断绝关系,并在不修改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情况下尽可能使其无效。

 

16. 将军

 

EAM声明并保证,并应承诺确保其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履行EAM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就好像这些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是同一方一样—— EAM应继续对这些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在遵守条款和条件方面的作为、作为或不作为承担全部责任,履行和/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在客户对银行提起任何诉讼并进一步同意赔偿银行因EAM、其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违反其在本协议和授权书下的任何义务或因EAM、其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的欺诈、非法行为或不作为、故意违约或重大过失而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费用。

 

17. 管辖法律和管辖权

 

17.1 本协议以及本行与EAM之间的所有关系均受香港法律管辖和解释,EAM不可撤销地服从l-long Kong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本条款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银行在其他任何法院提起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程序以及银行与EAM之间的关系的权利,也不限制在任何法域或在任何主管当局提起任何程序,从而排除银行在任何其他法域提起任何此类程序。

 

10

 

 

本协议已于上述日期及年份先行订立。

 

代表[银行]:

 

姓名:[*]

指定:[*]

 

代表[ EAM ]

 

姓名:[*]

指定:[*]

 

11

 

 

附表1

 

客户账户的指定

 

1. 对于EAM所指银行的每个客户,在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后,EAM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提交表格集。在本协议附表2中列出,以告知银行客户的每个账户和子账户是否已被指定为应支付转分的账户或子账户(“转分账户”),或不应支付转分的账户或子账户(“非转分账户”)。EAM承诺并同意就指定客户的账户和子账户为退保账户和/或非退保账户向客户进行所有适当的披露,并获得客户的知情同意。

 

回拨账户

 

2. 就转分保账户而言,银行应按下述方式从其就服务收取的费用、佣金和保证金中向EAM转分保支付。EAM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将在扣除已产生的费用(经纪等)后计算。银行对EAM到期的转分出金额的计算或确定应具有结论性和约束力。

 

3. 只有在客户在银行和相关预订中心管理的净资产(不包括任何财产和保险价值)(“AUM”)至少为[货币] [*].客户净AUM低于[币种] [的任何时期,均不支付转分*].

 

4. 关于银行接受的客户,

 

(i)有关以下产品或交易:

 

(a)股票交易

 

(b)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c)股票以外的证券交易(如债券、结构性产品)

 

(d)外汇和衍生品

 

(e)定期存款(杠杆存款除外)

 

(f)另类投资;一

 

(g)管理投资产品,

 

(h)托管费;和

 

(i)基金拖车费

 

由于EAM的转分让将[*]%由银行收取的费用、佣金及保证金/价差(但就任何存款而言,到期的转分销将是由银行酌情计算的金额除外)。

 

 

 

 

(ii)就客户成功购买的每项保险产品而言,EAM到期的转分保将按个案进行。

 

(iii)就所有信贷及贷款融资(如该等贷款以抵押品作抵押,并由多元化投资组合组成)而言,应按以下方式计算应付EAM的转授股份:

 

对于以可变贷款利率(由相关订票中心不时定义)定价的客户的信贷及贷款融资,应付EAM的转授应等于该融资的保证金或贷款利差减[*]%(即门槛率)并乘以上文第4(i)段所列的分担率。

 

对于以市场基准利率(由相关订票中心不时定义)定价的客户的信贷及借贷便利,应付EAM的转授应等于该便利的保证金或贷款利差减[*]%(即门槛率),并乘以上文第4(i)段所列的分担率。

 

如果保证金或价差低于适用的门槛率,则无需支付任何转分权。银行可能会不时自行决定修改门槛费率,这可能会通知EAM。

 

对于不以可变贷款利率或市场基准利率为基础的信贷和贷款便利,转授的计算将由银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关于信贷和借贷便利(如果这类贷款以房地产、非流动性资产、集中资产或发起人股份等作抵押),转分将在提款之前和之前根据具体情况达成协议,也可能受到门槛率的限制。如未事先同意,将不会支付任何转授-

 

5. 银行和EAM可能会不时书面同意将银行在上述未列出的任何其他产品或交易上获得的收入包括在内。

 

6. EAM到期的转分让将按季度(即[月]、[月]、[月]和[月])计算,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尽快将欠款支付到EAM指定的账户中。

 

7. 转分割权应以美元支付。如EAM要求,可按截至付款日并由银行确定的即期汇率以等值外币金额支付转分割权。

 

8. 所有适用的税项和扣除(不包括商品和服务税)应在转分时支付,均由EAM承担。

 

9. EAM同意,其已遵守有关收到任何此类转分给的所有法律和监管要求,并已或将就其收到此类转分给客户的情况作出所有适当披露。

 

10. EAM承认,银行可以将根据本附表支付给EAM的任何转分给通知客户。

 

11. 在本协议终止时,EAM有权收到截至该终止日期的所有应计但尚未按比例支付的转分权,并应按比例向银行偿还在该终止日期之后的任何期间已向其支付的费用和其他款项。

 

不追溯账户

 

12. 不得就非转分销账向EAM支付转分销款。

 

 

 

 

附表2:指定客户帐户

 

【仅供参考】

 

TO:[ BANK ](the“Bank”)

 

I/We refer to the external asset manager agreement — [(Hong Kong)] dated(the“agreement”)and to the schedule 1 of the agreement。除非另有说明,此处的大写术语与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I/We set up below of the following accounts by or to be opened,maintained and/or held by [ name of client ](the“client”)by or to be opened,maintained and/or held by [ the name of client ](the“client”):

 

S/N 户名/到岸价编号 指定(只请rick one)
1.  

[ ]退让

[ ]不退让

2.  

[ ]退让

[ ]不退让

3.  

[ ]退让

[ ]不退让

4.  

[ ]退让

[ ]不退让

5.  

[ ]退让

[ ]不退让

 

本人/我们确认并同意,客户账户的上述指定在银行接受后对本人/我们具有约束力和效力。

 

I/We confirm that we have made all appropriate disclosures to the client and obtained the clients informed consent related to the above designation of the client’s accounts as retrocession accounts and/or non-retrocession accounts。

 

代表[ EAM名称]:

 

姓名:

指定:

日期:

 

认可并获客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