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8月31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
注册号333-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S-8
注册声明
Under
1933年证券法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其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开曼群岛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或组织) |
(I.R.S.雇主 身份证号) |
时代广场第一座26楼
马西森街1号
铜锣湾
香港
+852-2215-5100
(注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的完整标题)
公司服务公司
美洲大道1180号210套房
纽约,纽约10036
(800) 927-9801
(服务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复制到:
武卫,首席财务官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时代广场第一座26楼
铜锣湾马西臣街1号
香港
+852-2215-5100
| Daniel Fertig,Esq。 Simpson Thacher&Bartlett律师事务所 中国工商银行大厦35楼 园林道中3号 香港 +852-2514-7600 |
Kevin P.Kennedy,Esq。 Simpson Thacher&Bartlett律师事务所 汉诺威街2475号 加利福尼亚州帕洛阿尔托94304 美国 650-251-5000 |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大型加速披露公司、加速披露公司、非加速披露公司、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的成长型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披露公司”、“加速披露公司”、“较小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x | 加速披露公司 | ¨ |
| 非加速披露公司 | ¨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
| 新兴成长公司 | ¨ |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登记费的计算
| 证券名称 待注册 |
金额 要成为 注册(1) |
提议 最大 发行价格 每股收益 |
提议 最大 合计 发行价格 |
金额 注册 费用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3125美元(2) | |||||||||||
|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权激励计划 | 200,000,000股(3) | 20.02美元(4) | 400,000,000美元 | 436,836.40美元 | |||||||
| 总计 | 200,000,000股 | 400,000,000美元 | 436,836.40美元 | ||||||||
| (1) |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16(a)条,本登记声明(“登记声明”)包括不确定数量的额外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3125美元(“普通股”)的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或“注册人”),可以根据注册人的2014年首次公开募股后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计划”)提供和发行,以防止股票分割、股票股利或类似交易的稀释。 |
| (2) | 这些普通股可以由注册人的美国存托股份(“ADS”)代表,每个美国存托股份代表8股普通股。在存入特此登记的证券时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已在表格F-6(注册号:333-198401和注册号:333-231579)的单独注册声明下进行了注册。 |
| (3) | 代表根据2014年计划的Evergreen条款在2014年计划下预留用于发行的额外普通股。 |
| (4) | 仅根据规则457(c)和(h)进行估算,目的是根据2021年8月27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注册人美国存托凭证的高价和低价的平均值除以8,计算注册费,当时的普通股与美国存托凭证的比率。 |
解释性说明
提交表格S-8上的这份注册声明的目的是,根据注册人的2014年首次公开募股(IPO)后股权激励计划,为注册人登记额外2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03125美元。这200,000,000股普通股是与原始登记声明(文件号333-1999 133,文件号333-214595,文件号333-219292,文件号333-226521,表格S-8上的文件编号333-233794和文件编号333-248584分别于2014年10月3日、2016年11月14日、2017年7月14日、2018年8月2日、2019年9月16日和2020年9月3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表格S-8的一般指示E,该等较早注册声明的内容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注册声明。
第二部分
注册声明中要求提供的信息
项目3。以引用方式并入文件
由注册人向委员会提交的以下文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 a. | 注册人于2021年7月27日向委员会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其中包括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和 |
| b. | 注册人的普通股份载于本公司的注册声明内表格8-A(注册号001-36614) 于2014年9月8日提交给委员会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下简称“交易法”)第12条,该条款通过引用纳入了注册人的注册声明中对注册人普通股的描述经修订的F-1表格(注册号333-195736)最初于2014年5月6日提交委员会。,包括为更新此类描述而提交的任何修改或报告。 |
根据第13(a)条提交的所有文件, 13(c), 《交易法》第14条和第15条(d)款,在本注册声明发布之日之后,以及在提交生效后的修正案之前,该修正案表明特此提供的所有证券已售出,或已注销所有证券,但仍未售出的,均应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注册声明,并自提交此类文件之日起成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就本注册声明而言,包含在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的任何陈述应被视为已被修改或取代包含在本文或随后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也被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修改或取代了该声明。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任何此类声明均不得视为, 除非经如此修改或取代, 构成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项目8。展品
随附的展品索引中列出的展品作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见下面的图表索引)。
2
签名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8上提交文件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促使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并获得正式授权,于2021年8月31日在香港举行。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作者: | /s/张金伟 | |
| 姓名: | 张金伟 | |
| 标题: | 公司秘书 | |
3
授权书
通过这些礼物了解所有人, 签署如下的每个人在此构成并任命Daniel Yong ZHANG, JosephC.Tsai, 武卫和Sara Siying Yu, 他们每个人, 作为其真实合法的代理律师和代理人, 每一个都具有完全替代和再替代的能力, 以这样的人的名义, 代替, 无论以什么身份, 签署本注册声明的任何及所有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并提交该等修订, 所有的展品, 及与此有关的其他文件, 与证券交易委员会, 授予上述事实代理人和代理人, 他们每个人, 有充分的权力及权限作出及执行与该等作为及有关的处所所所所所所所须作出及必需作出的每项作为及事情, 完全符合他本人可能或可能达到的所有意图和目的, 特此批准并确认上述所有事实代理人和代理人, 或者任何一种, 或他们或他的替代者, 可凭借本协议合法地作出或安排作出。,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注册声明已由以下人员以指定身份于2021年8月31日签署。
| 签名 | 容量 | |
| Daniel Yong ZHANG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 Daniel Yong ZHANG | ||
| Joseph C. Tsai | 执行副主席 | |
| Joseph C. Tsai | ||
| 武卫 | 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
|
| 武卫 | ||
| J. Michael Evans | 董事兼总裁 | |
| J. Michael Evans | ||
| 井贤栋 | 董事 | |
| 井贤栋 | ||
| /s/卡比尔·米斯拉 | 董事 | |
| 卡比尔·米斯拉 | ||
| 董建华 | 独立董事 | |
| 董建华 | ||
| Walter Teh Ming Kwauk | 独立董事 | |
| Walter Teh Ming Kwauk | ||
| Jerry Yang | 独立董事 | |
| Jerry Yang | ||
| /s/E.B Rje Ekholm | 独立董事 | |
| Rje Ekholm体育会 | ||
| Wan Ling Martello | 独立董事 | |
| Wan Ling Martello |
4
美国授权代表的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以下签署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特拉华州纽瓦克市签署了本注册声明或修正案。
| 普格利希律师事务所 | ||
| 作者: | /s/Donald J.Puglisi | |
| 姓名: | Donald J.Puglisi家族 | |
| 标题: | 董事总经理 | |
5
展览索引
*随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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