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10.1
离职和释放协议
2026年3月31日
本分离和释放协议(本“协议”)是由特拉华州公司Perimeter Solutions,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于上述日期订立的(“家长“),Perimeter Solutions LP,a Delaware limited partnership(the”公司”),以及Edward Goldberg(the“服务提供商”).
然而,服务供应商已根据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的若干雇佣协议(经日期为2023年3月8日的该雇佣协议及期权协议修订)获公司聘用为其副主席就业协议"),据此,(其中包括)(i)公司同意在某些类型的终止时支付若干遣散费;及(ii)服务供应商同意某些不竞争、不招揽及不披露契诺;
然而,母公司及服务供应商是该特定期权协议的订约方,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经修订的“2021年期权协议“),该若干期权协议,日期为2024年2月14日(经修订的”2024年2年期延期期权协议“),以及截至2025年2月12日止的若干期权协议(”2025年1年期延期期权协议”,并连同《2021年期权协议》和《2024年2年期延期期权协议》,对“期权协议”,以及期权协议连同雇佣协议,“现有协议”),根据母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据此,Service Provider获授予购买合计最多341.05万股母公司普通股的不合格股票期权,但须满足某些业绩和其他归属条件(“期权”);
然而,每份期权协议均规定,每年有资格归属的期权的一半,应基于与服务提供商的地位和职责相关的某些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每年确定(“个人绩效选项”);
鉴于服务提供商通过离职日期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定义见雇佣协议)的服务以及本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提供商的某些附加契约,母公司已同意根据2021年期权协议加速部分有资格在2026年财政年度归属的未归属个人业绩期权,但须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然而,订约方已相互同意:(i)服务提供商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佣关系自2026年3月31日起终止(“离职日期"),以及公司应向服务提供商提供本文第3(c)节所述的遣散费;及(ii)服务提供商将根据咨询协议的条款过渡为顾问角色,自离职之日起生效,其形式大致为附件 A(The "咨询协议”);以及
然而,双方希望订立本协议,以反映他们在服务提供商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后的相互承诺、承诺和协议,以及由于此类终止而向服务提供商支付的款项和利益,并与服务提供商向顾问安排的过渡有关。
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以及下文所载的各自契诺和协议,本协议各方同意如下:
1.离职日期;离职的影响.
a.服务提供商受雇于公司及其任何关联公司应自离职日期起终止,因此服务提供商应被解除其对公司的所有职责、责任和权力,并作为自离职日期起生效的雇员的关联公司。在离职日期之前,服务提供商应履行公司或母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职责,以帮助促进终止后的平稳过渡。
b.自离职日期起生效,服务提供商须辞职,并在此辞去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的所有其他职位(如有的话),除非下文第1(c)条另有规定。
c.自分立日期起生效,服务提供商与公司将订立咨询协议,据此,服务提供商将根据其中所载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咨询和某些其他服务;但为免生疑问,前提是(i)咨询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在服务提供商与公司、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创造任何雇佣、合伙、合资或其他关系,另一方面;及(ii)自离职日期起生效,服务供应商应仅被视为咨询协议项下公司的独立承包商。
2.终止雇佣协议;持续的义务;不损害.
a.服务提供商承认并同意,自离职日期起生效的双方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雇佣协议将终止,因此,自该日期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将不再对服务提供商承担任何进一步的责任、义务或义务,服务提供商将丧失雇佣协议项下的所有剩余权利和利益,但本协议明确规定的范围除外。尽管有前一句,服务提供商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尽管服务提供商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但仍应根据其在雇佣协议项下的条款继续履行各方的所有终止后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7条(不竞争;不招揽)、第8条(不披露专有信息)、第9条(强制救济)、第10条(举报人保护)、第11条(存续)、第12条(对继任者具有约束力)、第13条(准据法)、第14条(有效性)、第15条(通知)、第19条(不存在不一致的行为)、第20条(仲裁),仍应根据其条款继续充分生效,尽管服务提供商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终止雇佣协议,或执行本协议,除非这些条款被本协议的条款所取代,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协议第6条(遣散费)(“持续就业协议义务”).
b.服务提供商同意并承诺,服务提供商不得在任何时候就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其业务,或其任何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及其现有和潜在客户、供应商、投资者和其他关联第三方(连同持续雇佣协议义务,“持续义务”).第2(b)节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或阻碍服务提供者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包括《就业协议》第10节(举报人保护)中所述的权利,只要这些权利不能通过协议放弃。本条第2款(b)项也不妨碍服务提供商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或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或获授权的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但此种遵守不超过法律、法规或命令所要求的。服务提供商应根据雇佣协议的通知条款,及时向公司提供任何此类命令的书面通知。
c.服务提供商承认并同意,服务提供商在签署本协议之前的任何时候均已完全遵守此类持续义务,并且服务提供商打算并应在签署本协议之后完全遵守此类持续义务。
3.离职福利.本协议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明确纳入本协议的范围外,本第3节中规定的条款应取代并取代《雇佣协议》第6节中的规定。
a.应计债务.公司应向服务提供者支付截至离职日期已累积的任何未付基本年薪(定义见雇佣协议)、根据公司费用报销政策应支付给服务提供者的任何未偿还费用以及相当于已累积但未使用的病假和休假补偿的金额(“应计债务”).应计债务应按照公司常规发薪惯例进行支付。
b.眼镜蛇.如果服务提供商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例如COBRA覆盖范围)选择继续健康计划覆盖范围,则公司可要求服务提供商填写并提交其他员工获得COBRA覆盖范围一般需要的任何选举表格;服务提供商的COBRA覆盖范围可根据适用法律终止。
c.遣散费.代替《雇佣协议》第6(b)条所述的付款,公司须向服务供应商支付相当于(第遣散费金额”):
i.768,750.00美元(相当于服务提供商年度基薪的1.25倍);
ii.307500.00美元(相当于服务提供商2026财年目标奖金的二分之一);和
iii.41,321.77美元(月费率2,174.83)(相当于(a)截至离职日期确定的服务提供商适用的健康和福利计划覆盖范围的每月COBRA延续覆盖率(定义见《就业协议》)的19.0倍,以及(b)截至离职日期为此类覆盖范围向服务提供商收取的每月费用)。
遣散费金额应在离职日期和生效日期(定义见下文)中较晚者之后的15个月期间内分期支付,最迟应在该日期之后的三十(30)天内开始,并按照公司的常规发薪惯例。尽管有上述规定,并根据《雇佣协议》第6(d)节,如果根据本条第3(c)节应支付的金额的任何部分应被视为递延补偿,但须遵守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第409A节和根据该节颁布的《财务条例》("第409a款"),该部分(且仅为该部分)本应在离职日期六(6)个月周年之前支付的,不得在第181St离职日期的翌日。
d.期权的处理.各方承认并同意:
i.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248.75万份期权已根据2021年期权协议的条款归属既得期权”).
ii.尽管计划或期权协议有归属、没收或其他规定:
1.2021年期权协议涵盖的未归属个人履约期权中,仅有150,000份仍有资格根据该协议归属,但须遵守本文所述条款(“保留的期权”);
2.就2021年期权协议而言,(a)服务提供商从雇用过渡到咨询协议项下的顾问角色不构成根据该协议中断持续服务;(b)自离职日期起生效,“持续服务”系指不存在:(i)咨询协议任何一方的任何终止;或(ii)服务提供商违反咨询协议;
3.2021年期权协议项下保留的期权应于2026年12月31日归属,但须受服务提供商:(a)在离职日期之前仍受雇用;(b)按本协议的设想订立咨询协议;(c)在2026年12月31日(含)之前仍持续服务;如果服务提供商在该日期或之前的任何时间停止继续持续服务,则保留的期权应立即被没收;和
4.除既得期权和保留期权外的所有期权应立即被没收,自分立之日起生效(“被没收的期权”).为免生疑问,被没收的期权包括:(a)2021年期权协议下的剩余150,000份未归属的个人履约期权,这些期权不是保留期权;(b)根据2021年期权协议下的2026年财政年度AOP(定义见期权协议)有资格归属的所有期权;(c)根据2024年2年期延期期权协议和2025年1年期延期期权协议授予的所有期权。
iii.服务提供商承认并同意,期权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授予服务提供商以任何身份继续为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服务的任何权利,或影响公司或任何适用关联公司根据其条款终止咨询协议的权利。
iv.服务提供商承认并同意,服务提供商在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与雇佣相关的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权益中没有任何权利,但服务提供商在(i)根据计划、2021年期权协议和本协议的条款(如适用)的既得期权和保留期权中的权利除外;以及(ii)截至本协议日期由服务提供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母公司普通股股份。如果母公司宣布就其普通股股份派发股息,而服务提供商在适用的记录日期持有该等股份,则母公司应以与普通股股份的其他持有人合理一致的方式向服务提供商支付或促使支付该等股息。
4.归还财产.在分居日期前,服务提供商必须归还母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身份证或徽章、访问代码或设备、钥匙、笔记本电脑、计算机、电话、移动电话、手持电子设备、信用卡、电子存储的文件或文件、物理文件,以及服务提供商所管有的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除非公司另有书面同意,以用于根据咨询协议提供服务。Service Provider进一步承认并同意,Service Provider不再有权访问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云存储或社交媒体账户,也不声称拥有其所有权。
5.解除索赔.考虑到母公司和公司履行其在雇佣协议和本协议下的义务,服务提供商特此解除并永久解除截至本协议日期的母公司、公司及其各自关联公司以及母公司的所有现任、前任和未来管理人员、董事、高级职员、雇员、继任者和受让人、公司及其各自关联公司以及直接或间接所有者(统称“被释放的缔约方“)在本条第5款规定的范围内(本”一般发布”).被解除的各方有意成为本一般解除的第三方受益人,本一般解除可由他们各自根据本协议条款就本协议项下授予此类解除的各方的权利强制执行。
a.服务提供商理解,根据本协议第3条向服务提供商支付或授予的任何付款或福利(应计债务除外)部分代表签署本一般公告的对价,而不是服务提供商已经有权获得的工资、工资或福利。服务提供商理解并同意,除非服务提供商执行本一般发布且未在此后允许的期限内撤销本一般发布,否则服务提供商将不会收到本协议第3节规定的某些付款和利益(应计债务除外)。就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维持或以后建立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计划、政策或安排而言,此类付款和福利将不被视为补偿。
b.除下文第5(d)和5(e)节的规定以及协议中明确在服务提供商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后仍然有效的规定外,服务提供商(对于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和受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解除并永久解除公司和其他被解除的各方的任何和所有索赔、诉讼、争议、诉讼、诉讼、诉讼因由、交叉索赔、反索赔、要求、债务、补偿性损害赔偿、违约金、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其他损害赔偿、费用索赔和律师费索赔,或法律和公平上任何性质的责任,过去和现在(直至本一般发布生效和可执行之日)以及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的配偶或服务提供商的任何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受让人可能对公司或任何已发布的当事人提出的已知或未知、怀疑或索赔,均产生于或与服务提供商受雇于公司、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为其服务、或服务提供商与公司、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分离或终止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以下情况产生的任何指控、索赔或违规行为: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经修订的;1991年《民权法案》;经修订的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案》(包括《老年工人福利保护法》);经修订的1963年《同工同酬法》;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1993年《家庭和病假法案》;《工人调整再培训和通知法》;1974年《服务提供者退休收入保障法》;任何适用的服务提供者订单计划;《公平劳动标准法》;或其州或地方对应方;《新泽西州反歧视法》、《新泽西州良心服务提供者保护法》,《新泽西州探亲假法案》、《新泽西州安全和财政赋权法案》、《新泽西州工资支付法》、《新泽西州工资和工时法》,或根据《新泽西州工人赔偿法》提出的报复索赔;上述任何修正案或实施条例;或根据任何其他联邦、州或地方民法或人权法,或根据任何其他可能被合法放弃和释放的地方、州或联邦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根据任何公共政策、合同或侵权行为,或根据普通法;或根据任何政策产生,公司、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做法或程序;或任何关于错误解除、违约的索赔
合同、造成情绪困扰、诽谤;或任何费用、费用或其他费用的索赔,包括在这些事项中产生的律师费)(以上所有这些在本文中统称为“索赔”).为免生疑问,本第5(b)节中对特定法规或法律的识别仅供举例之用,任何特定法规或法律的遗漏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本一般发布的范围。
c.服务提供商表示,服务提供商没有对上述第5(b)节所涵盖的任何权利、索赔、要求、诉讼因由或其他事项进行转让或转让。
d.服务提供商同意,本一般发布不放弃或发布服务提供商根据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案》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或主张,这些权利或主张在服务提供商执行本一般发布之日之后产生。服务提供商承认并同意,服务提供商根据协议条款与公司离职不应成为任何索赔或诉讼(包括但不限于根据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案》提出的任何索赔)的依据。
e.服务提供商特此放弃就任何索赔提起诉讼或从任何或所有被释放方获得衡平法、补救性或惩罚性救济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欠薪、欠薪和任何形式的禁令救济。尽管如此,Service Provider进一步承认,Service Provider不是放弃,也不是被要求放弃任何根据法律不能放弃的权利,包括提起行政指控或参与行政调查或诉讼的权利,包括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但条件是,该服务提供商否认并放弃分享或参与因此类EEOC指控或调查或程序的起诉而产生的任何金钱裁决的任何权利。此外,服务提供商不会放弃(i)服务提供商根据协议有权获得的应计债务或任何遣散费的任何权利,或(ii)与公司组织文件或其他规定的任何赔偿权利有关的任何索赔。
f.在签署本通则时,服务提供商承认并打算将其作为对上述提及或暗示的每一项索赔的有效禁止。服务提供商明确同意,本一般免责声明应根据其每一项和所有明示条款和规定,包括与未知和未怀疑的索赔有关的条款和规定(尽管有任何州或地方法规明确限制未知、未怀疑和未预料到的索赔的一般免责声明的有效性)(如果有),以及与上述任何其他索赔有关的条款和规定,充分生效。服务提供商承认并同意,此项豁免是本一般公告的重要条款,如果没有此项豁免,公司将不会同意该协议的条款。服务提供商进一步同意,如果服务提供商应向公司提出索赔以寻求损害赔偿,或者如果服务提供商应在政府机构代表服务提供商提出的任何索赔中寻求向公司追偿,则本一般免责声明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作为对此类索赔的完整抗辩。Service Provider进一步同意,截至本一般版本执行时,Service Provider不知道有任何上述第2节所述类型的未决索赔。
g.服务提供商同意,本一般释放或提供本一般释放的代价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公司、任何获释放方或服务提供商承认任何不当或非法行为。
h.服务商同意,如果服务商违反本一般免责声明,起诉公司或其他被解除方时,服务商将支付被解除方时发生的抗诉的一切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i.Service Provider声明,Service Provider不知道Service Provider提出的任何索赔,但本一般发布发布发布的索赔除外。服务提供商承认,服务提供商以后可能会发现除服务提供商现在知道或认为存在的与上文第5(b)节所述发布标的有关的索赔或事实之外的或不同的索赔或事实,并且如果在订立本一般发布时已知或怀疑,这些索赔或事实可能对本一般发布和服务提供商作出的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
j.尽管本一般发布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一般发布不应放弃、减少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因公司或任何已解除协议的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任何权利或索赔。
k.凡有可能,本通则的每项条文均应按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方式加以解释,但如本通则的任何条文根据任何法域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则被裁定在任何方面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任何其他条文或任何其他法域,但本通则应在该法域内加以改革、解释和执行,犹如该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条文从未载于本通则。
l.通过签署本协议并同意本一般发布,服务提供商代表并同意:
i.服务提供商已认真阅读;
ii.Service Provider了解其所有条款,并知道Service Provider正在放弃重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经修订的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下的权利,以及经修订的1964年《公民权利法》第七条;1963年《同工同酬法》、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以及经修订的1974年《Service Provider退休收入保障法》;
iii.服务提供者自愿同意其中的所有内容;
iv.已建议服务提供者在执行前咨询律师,而服务提供者已这样做,或经过仔细阅读和考虑,服务提供者已选择不这样做,这是服务提供者自己的意愿;
v.Service Provider自Service Provider收到本新闻稿之日起至少有21天时间进行审议,自Service Provider收到本新闻稿以来所做的更改不是实质性的或应Service Provider的要求进行的,不会重启所需的21天期限;
vi.服务提供者理解,服务提供者在本发布执行后七(7)天内撤销该发布,且在撤销期限届满前,本发布不会生效或可强制执行;
vii.服务提供者已在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并在保留的任何律师的建议下签署了本一般新闻稿,以就其向服务提供者提供建议;和
viii.服务提供商同意,除由公司授权代表和服务提供商签署的书面文书外,不得修改、放弃、更改或修改本一般发布的条款。
6.杂项规定.
a.对继任者的约束.本协议对公司、母公司、服务提供者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受让人、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执行人、管理人、继承人、分配人、设计人、受遗赠人(如适用)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
b.管治法.本协议应根据特拉华州实体法进行管理、解释、解释和执行。
c.有效性.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规定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这些条款应保持充分的效力和效力。
d.对口单位.本协议可在若干对应方执行,每一方均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本协议的签名不必全部在本协议的单一副本上,可以是电子签名(例如docuSign)或便携式文件格式的副本(.pdf)而不是原件,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应完全有效,就好像所有签名都是同一副本上的原件一样。
e.修订;豁免.本协议不得修改、修订或终止,除非通过书面文书,由服务提供商和公司正式委任的高级人员签署。通过类似签署的书面文书,服务提供商或公司或母公司可放弃另一方或多方遵守本协议中该另一方曾经或有义务遵守或履行的任何条款;但此种放弃不得作为对任何其他或随后的失败的放弃或不容反悔。任何未行使和不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补救或权力,均不排除对本协议或法律或公平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补救或权力的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
f.没有不一致的动作.双方不得自愿采取或不采取与本协议的规定或基本意图不一致的任何行动或行动方案。此外,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而言,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行事是双方的意图。
g.仲裁.除本协议其他地方另有明文规定外,因本协议而产生、与本协议有关或与本协议有任何联系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其存在、有效性、解释、履行、违约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其谈判、执行或履行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侵权或其他合同外或法定索赔,均应完全按照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规则(《规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国际商会规则")由一名或多名根据国际商会规则指定的仲裁员;但本条第6(g)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i)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任何最终裁决;或(ii)公司不得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限制令或强制令,以防止任何违反持续义务的行为的任何延续,而服务提供商特此同意,可在无需公司过帐任何保证金的情况下授予此类限制令或强制令。仲裁地设在密苏里州圣路易斯。仲裁语言应为英文。当事人承诺毫不拖延地执行仲裁庭的任何裁决,并放弃将任何法律问题和就法律或案情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提出上诉的权利,只要这种放弃可以有效作出。双方当事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指定的仲裁庭可就本协议及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证物或附表行使管辖权(其中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涉及不止一项此类协议、证物或附表的任何争议应根据国际商会规则第10条作为合并仲裁进行。根据本条第6(g)款选定的仲裁员应将胜诉一方在仲裁方面合理发生的费用和律师费(如有)判给胜诉一方,如果仲裁员在胜诉一方在部分但不是全部索赔和反索赔上胜诉的情况下确定一方为胜诉一方,仲裁员可将胜诉一方在仲裁和执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方面合理发生的费用和律师费的适当百分比判给胜诉一方。
h.税务处理;咨询税务顾问的权利.在适用的范围内,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付款和福利拟不受第409A条的约束,本协议应以符合该意图的方式解释和管理。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服务提供商应对本协议项下福利的税务处理可能受到第409A条影响的任何风险承担全部责任,这可能会对他们造成重大的不利税务后果,包括加速征税、20%的附加税和利息。由于潜在的税务后果,服务提供商有权,并受到本款的鼓励,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咨询其选择的税务顾问。
i.到期日.本公司对本协议的要约应在服务提供商首次收到本协议以供考虑之日起21天后到期(“到期日”).对本协议的变更,无论是否重大,均不会重新开始审议期间的运行。个人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接受要约,方法是在以下提供的空间签署本协议并将其提交公司总法律顾问注意。
j.有限撤销权;撤销的效力.签署本协议后,服务提供商应有七天的时间重新考虑并酌情撤销其对本协议的接受(“撤销期限”).如服务提供商选择撤销其对本协议的接受,他必须在签署本协议后的第七天或之前通过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法律顾问提供书面通知的方式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本协议将不会生效或可执行,并且服务提供商将不会获得本协议第3(c)和3(d)节规定的离职福利。
k.生效日期.本协议自服务提供者签署之日起七日届满之日起生效并可强制执行(“生效日期”),但前提是服务商在到期日当日或之前签署协议,且在撤销期内不撤销其对协议的接受。
(签名页如下)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日期和年份首次签署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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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Haitham Khou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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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tham Khou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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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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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meter Solutions 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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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Haitham Khou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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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tham Khou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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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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