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 FRIED,FRANK,HARRIS,SHRIVER & JACOBSON LLP | |
2026年1月28日
高盛BDC,公司。
西街200号
纽约,纽约10282
女士们先生们: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关于公司根据日期为2023年9月29日的注册声明(“基本招股说明书”)和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的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及,就公司发行和出售本金总额为400,000,000美元的公司2029年到期的5.100%票据(“票据”),就表格N-2(文件编号:333-274797)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担任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以及,连同基本招股章程,“招股章程”)。票据由公司根据一份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的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出售,该协议由公司、高盛 Asset Management L.P.和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作为其附表A所列若干承销商(统称“承销商”)的代表。经贵方许可,本文的所有假设和依赖陈述均未经我们方面的任何独立调查或核实而作出,我们对所依赖的此类假设或项目的主题或准确性不发表任何意见。
票据已根据公司与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作为富国银行银行,National Association的继任者)(“受托人”)签订的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的基础契约(“基础契约”)发行,并由公司与受托人之间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的第五份补充契约(“补充契约”,连同基础契约,“契约”)进行补充。
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已(i)调查了这些法律问题,(ii)审查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此类协议、文书、文件和记录的正本或经认证的、符合规定的、电子或复制副本,此类公职人员的证书和此类其他文件,以及(iii)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高级职员和代表以及其他人那里收到了我们认为为本意见的目的必要或适当的此类信息,在每种情况下。除其他文件外,我们审查了以下文件:
(a)包销协议的签立副本;
(b)《票据》的签立副本;及
(c)义齿的签立副本。
上述(a)至(c)项(含)中提及的文件统称为“文件”。
One New York Plaza,New York,New York 10004 — 1980
电话:+ 1.21 2.85 9.8000 friedfrank.com
FRIED,FRANK,HARRIS,SHRIVER & JACOBSON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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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页 |
在所有这些审查中,我们承担了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所有签字的真实性、正本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符合、电子或复制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副本与正本或证明文件的符合性。至于与此处所表达的意见相关的各种事实问题,我们已依赖并假定承销协议和证书中包含的陈述和保证以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职人员、高级职员或代表以及其他人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和其他信息中包含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
在可能与本文所表达的意见相关的范围内,我们假设(i)票据已由受托人根据义齿的条款进行正式认证并交付,并根据承销协议的条款支付相关款项;(ii)文件的所有各方(公司除外)均有效存在并在其各自组织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有权和授权(a)执行和交付文件,(b)履行其根据该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及(c)完成由此设想的交易;(iii)每份文件均已获该协议的所有各方(公司除外)妥为授权、签立及交付,而每份文件均构成该协议的所有各方的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以下意见中就公司明示的除外),可根据其各自条款对该等各方强制执行;及(iv)该文件的所有各方将遵守其所有契诺,文件及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下的协议和义务。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限于此处所述的限制、资格和假设,我们认为票据将构成公司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我们对文件中任何条款的有效性、约束效力或可执行性不发表任何意见:
(i)有关弥偿、分担或开脱责任;
(ii)载有公司根据任何该等文件作出的任何声称的放弃、解除、更改、免责声明、同意或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协议(所有上述内容,统称为“放弃”),但以适用法律条文(包括司法判决)所限制的范围为限,或以该等放弃适用于作为法律事项(包括司法判决)以其他方式存在或发生的权利、申索、责任、抗辩或解除义务的理由为限,但该等放弃根据、且不受禁止、或无效或无效为限,适用法律(包括司法裁判)的规定;
(iii)与(a)法院地选择或提交司法管辖权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对任何法院地点的任何反对或对任何法院是不方便的法院地的任何反对),但该等条文的有效性、约束力或可执行性须由纽约州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考虑,(b)在有效性范围内选择管辖法律,任何此类规定的约束力或可执行性应由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州联邦地区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考虑,在每种情况下,适用纽约州的法律选择规则,(c)送达诉讼程序,或(d)放弃任何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iv)指明只可以书面修改或放弃其条文;
(v)意图赋予任何个人或实体加速履行义务的权力,而无需通知债务人;
FRIED,FRANK,HARRIS,SHRIVER & JACOBSON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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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指明任何人可行使除根据适用法律以外的抵销或类似权利;
(vii)有关支付滞纳金、利息(或折扣或等值金额)、溢价、“补足”付款、催收成本或费用的比率或金额,在由此证明或担保的负债到期或加速时,或在任何违约或其他情况持续后或期间,或在提前还款时,法院将在有关情况下确定为不合理的,罚款或没收;或
(viii)旨在建立信托、授权书或其他受托关系的。
对于除纽约州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的效力,我们不表示任何意见,其中单证的任何一方可能位于其中,或可能寻求强制执行任何单证,以限制合法可收取或可收取的利率或利息。
上述意见有以下限定条件:
(i)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和现在或以后生效的与债权人权利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或救济的其他法律(或相关司法原则);
(ii)衡平法的一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性、善意、公平交易和合理性标准、衡平法抗辩和关于衡平法补救办法可获得性的限制),无论这些原则是在衡平法程序中考虑还是在法律中考虑;和
(iii)适用任何适用的欺诈性转让、欺诈性转让、欺诈性义务或优惠转让法或任何规范现在或以后生效的任何人的资产分配的法律,一般影响债权人的权利和救济。
此处表达的意见仅限于纽约州的法律以及在相关范围内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每一项均为现行有效,并且不就任何其他法律或此类其他法律可能对此处表达的意见产生的任何影响表达任何意见。本文所表达的意见仅限于本文所述事项,除本文所明示的事项外,没有任何意见是默示的或可以推断的。本函仅在送达时给出,我们不承担本函送达后的更新、补充责任。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公司于本协议日期提交的表格8-K的当前报告的证据,并以引用方式将其纳入注册声明,并同意在构成注册声明一部分的基本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在标题“法律事项”下对本公司的引用。在给予这一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s/Fried,Frank,Harris,Shriver & Jacobson LLP |
| FRIED,FRANK,HARRIS,SHRIVER & JACOBSON 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