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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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AVENUE of the AMERICAS,11第楼层 |
| 纽约,纽约10017 | |
| 电话:(212)370-1300 | |
| 传真:(212)370-7889 | |
| www.egsllp.com |
2026年1月26日
The OLB Group,公司。
美洲大道1120号,4第楼层
纽约,NY 10036
| 回复: | 表格S-3上的注册声明(333-280347) |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就上述注册声明(“注册声明”)、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的基本招股章程(“基本招股章程”)和日期为2026年1月22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基本招股章程”和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有关公司发售2,166,666股(“股份”)的公司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担任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股份正根据公司与其签署页上所指明的买方(“证券购买协议”)并按照招股章程所设想的方式根据日期为2026年1月22日的该若干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进行发售和出售。本意见是应公司要求并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颁布的S-K条例第601(b)(5)项的要求提供的。
为本意见的目的,我们审查了我们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文件和法律问题,以达到我们在下文提出的意见的目的。在提出我们的意见时,我们假定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所有签名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原件的一致性。我们还承担了所有自然人为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目的的法律行为能力,并且就除公司以外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或文书的所有各方而言,这些各方拥有执行、交付和履行此类协议或文书所需的权力和授权(公司或其他),此类协议或文书已获得所有必要行动(公司或其他)的正式授权,由此类各方执行和交付,并且此类协议或文书是此类各方的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的义务。至于对我们的意见具有事实材料的问题,我们已依赖公司高级人员和公职人员的证明。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并于按招股章程所述及根据证券购买协议发行及付款时,将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评税。
本文所表达的意见仅限于目前有效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和纽约州法律,并且不就任何其他法律或此类其他法律可能对本文所表达的意见产生的任何影响表达任何意见。
我们同意向SEC提交此意见,作为公司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的8-K表格当前报告的附件 5.1,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招股说明书。我们还同意在招股说明书中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在其任何修订或补充中在“专家”标题下引用我们的公司。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法案”)第7条和第11条或根据其颁布的SEC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我们也不承认我们是该法案或根据其颁布的SEC相关规则和条例中使用的“专家”一词含义内的招股说明书任何部分的专家。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s/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