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45
协议
甲方:Shanghai TM Home E-Commerce Limited(Shanghai Tmall Haofang E-Commerce Co.,Ltd.)
乙方:上海新浪乐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浪乐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拟按本协议规定委托PARY B经营业务,甲乙双方已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i. |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包括其子公司)委托乙方经营业务,乙方有权获得经营收益并承担经营成本(以下简称本“协议”)。甲方已承诺,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经营委托范围内的业务或自行开展。 |
ii. |
委托范围:好房的业务经营,包括根据行业进入规则吸引商户、商户平台运营维护(持续满足门店商户业务经营能力提升需求;在系统级执行行业制定的商品商户管理标准)、承接门店商户客服(包括解答商户在注册、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咨询和问题;及时告知商户最新业务信息,包括新的业务规则,策划营销活动和风险提示,并收集商家的反馈和建议);与运营相关的生产、研究和管理,以及人力资源、财务、财产和法律事务管理。 |
iii. |
任期:自2023年[ 10月1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止。 |
iv. |
本协议自动续期,除非乙方在期限届满前[ 30 ]天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在续期后的每个日历年年底,乙方有权提前[ 30 ]天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应再次续期;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义务相应终止,且甲方自行经营业务,有权获得经营收益并承担经营成本。 |
v. |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2023年[ 9月13日]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一份。 |
(以下无文字)
协议签署页
甲方:Shanghai TM Home E-Commerce Limited(Shanghai Tmall Haofang E-Commerce Co.,Ltd.)
【加盖公司印章】
乙方:上海新浪乐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浪乐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