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注册人的证券说明
根据《公约》第12条注册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12月31日
Lumen Technologies, Inc.(“Lumen”、“公司”、“我们”或“我们”)有两类证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交易法”)第12条注册:(i)普通股,每股无面值(“普通股”),以及(ii)CC系列初级参与优先股购买权(“购买权”),两者均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普通股说明
以下是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公司章程(“章程”)和经修订和重述的章程(“章程”)以及适用的路易斯安那州法律的普通股持有人权利和相关条款的概要说明。本摘要仅旨在提供一般性说明,并不旨在完整,其全部内容通过参考条款、章程和适用的路易斯安那州法律加以限定,并应结合阅读。
一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Lumen根据其章程获授权发行总计22.02亿股股本,包括22.00亿股普通股,每股无面值,以及200万股优先股,每股面值25.00美元。公司全部流通股本全部缴清,不予评估。
股息
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在我们的董事会宣布的情况下,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获得股息,但须遵守适用于任何已发行优先股的优惠。
不享有优先购买权、赎回权或转换权
普通股不可赎回,不受偿债基金条款的约束,没有任何转换权,也不受赎回的约束。普通股股东在未来发行或出售Lumen股票时没有保持其所有权百分比的优先购买权。
投票权
根据章程,每一股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在所有董事选举中以及在正式提交股东投票或同意的所有其他事项上每股投一票。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没有累积投票权。
清算、解散或类似权利
如果我们清算、解散或结束我们的事务,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按比例获得我们在满足债权人和任何已发行优先股持有人的偏好后剩余的所有资产。
影响收购的若干条文
章程和细则的规定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涉及公司或其管理层控制权实际或潜在变更的交易,包括股东可能以其他方式获得股份溢价的交易,或公司股东可能以其他方式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交易。除其他外:
•我们的章程规定,股东行动只能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采取,不得经股东书面同意采取。
•根据我们的章程,股东可以罢免任何董事或整个董事会,只是出于因故,在为此目的召集的任何股东大会上,以(i)所有股东总投票权的多数和(ii)在任何时候有一个关联人(定义见章程)、除关联人之外的所有股东总投票权的多数的赞成票,作为单独的一组投票。
•根据我们的章程,我们董事会的空缺只能由董事会以当时在任董事的过半数投票和作为单独一组投票的持续董事(定义见章程)的过半数投票来填补。
•根据我们的章程,未经(其中包括)当时在任的80%董事和作为单独一组投票的大多数持续董事的批准,授权董事的人数不得增加或减少。
•我们的章程载有“公平价格”条款,旨在在关联人试图与我们进行业务合并时为我们的股东提供绝对多数票和其他保障,除非业务合并事先获得董事批准或满足各种最低价格、对价和程序要求,在每种情况下均如章程所述。
•我们的章程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在评估企业合并、要约或交换要约或其他人提出要约或交换要约的提议时考虑其中列举的特定因素。
•我们的附例就提名董事候选人(不是由我们的董事会或根据我们的董事会的指示)以及就将提交我们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规定了预先通知程序。
•我们的条款和适用的路易斯安那州法律限制了股东召集特别股东大会的能力。
•除经全体股东总表决权的80%和出席股东大会或有代表单独分组表决的非关联人股东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外,不得修改我章程的各项规定。
•我们的附例可能会被采纳、修订或废除,而新的附例可能会由我们的过半数董事和我们的大多数持续董事通过,作为单独的一组投票;或拥有至少80%的全体股东总投票权和三分之二的股东总投票权的持有人,但出席股东大会或正式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人除外,作为单独的一组投票。
•我们的董事会被授权在不采取股东行动的情况下,发行(i)额外的普通股股份,但须遵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和路易斯安那州商业公司法的某些限制,以及(ii)额外的优先股股份,董事会指定的权利和优先权,其中可能包括对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条款。
此外,我们的债务工具中的某些联邦外国所有权限制和规定可能会潜在地阻止某些控制权变更交易。
附加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Lumen有7,018股5%累积可转换L系列优先股流通在外,该优先股赋予持有人某些优先清算和其他权利,并与普通股持有人一起就正式提交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每股投一票。有关上述事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于2015年3月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表格8-A/A的注册声明。我们的章程和附例作为我们随附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证据提交。
系列说明CC初级参与
优先股购买权
一般
2019年2月13日,我们与ComputerShare,Inc.作为权利代理人(“权利代理人”)订立了第382条权利协议(经修订并于本协议日期重述,“NOL权利计划”)。如先前所披露,公司与权利代理人于2019年5月9日及2020年11月20日修订本协议。于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权利代理人订立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第382条权利协议,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2023年修订”)。
我们通过了NOL权利计划,以降低我们可能经历1986年《国内税收法》(经修订,“法典”)第382条所定义的“所有权变更”的风险,这可能会大大限制我们使用净经营亏损结转(统称“NOL”)来减少预期未来税务负债的能力。2023年
除其他事项外,修正案包括(i)将NOL权利计划的到期日延长至2026年12月1日,以保护公司的NOL,以及(ii)将购买价格从每万分之一优先股(定义见下文)28美元降至9美元。
根据NOL权利计划,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为每一股已发行普通股派发一份优先股购买权(每份,“权利”)的股息。股息已派发予截至2019年2月25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
Lumen的股东最初于2019年5月22日批准了NOL权利计划,随后于2021年5月19日和2024年5月15日批准了对该计划的修订或重述。
以下是对NOL权利计划的权利和其他重要条款和条件的简要描述。本摘要仅旨在提供一般性描述,并不旨在完整,其全部内容通过参考NOL权利计划的完整文本加以限定,并应与完整文本一并阅读。此处使用但未在此处定义的所有大写术语应具有NOL权利计划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NOL权利计划的适用性
根据NOL权利计划,自2019年2月25日以来,我们普通股的每一股都附带一项权利,直至分配日期(定义如下)或权利的更早到期,如下所述。截至2019年2月13日收盘时拥有5.0%或以上已发行普通股的股东,只要不(i)收购额外的普通股股份,占收购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百分之一(0.5%)或更多,或(ii)拥有4.9%的普通股所有权,然后重新收购合计等于4.9%或更多普通股的股份,就不会触发这些权利。任何人将不会仅因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为触发权利目的的豁免交易的任何交易而触发权利。据公司所知,就《守则》第382条而言,仅有一家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5.0%或以上,随后已出售这些股份。
董事会可在分配日期前全权酌情为NOL权利计划的目的豁免任何个人或团体,前提是其确定由该个人或团体进行的收购不会危及税收优惠或在其他方面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任何违反这些限制获得普通股股份的人都被称为“收购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董事会在任何时候确定一名本应是“收购人”的人已成为“收购人”而不打算成为“收购人”,并且该人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或在董事会认为合理的期限内)剥离足够数量的公司普通股,从而使该人不再是根据NOL权利计划定义的“收购人”,则该人不得成为“收购人”。
权利
自记录日期2019年2月25日起至分配日期或更早的权利到期前,权利将与普通股进行交易,并且与普通股不可分割。在2019年2月13日之后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新股也将附带新的权利,直至分配日期或更早的权利到期。
行权价格
每项权利将允许其持有人以9美元的价格从公司购买万分之一的CC系列初级参与优先股(“优先股”),但一旦权利可行使,可进行调整(“行权价”)。优先股的这一部分将赋予股东与一股普通股大致相同的股息、投票权和清算权。在行使之前,每项权利不给予其持有人任何股息、投票权或清算权。
可行使性
除非NOL权利计划在此之前被终止或权利在此之前被赎回(如下所述),否则权利将在个人或集团成为收购人的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董事会可酌情延长)后方可行使。
我们将权利可行使的日期称为“分配日期”。在该日期或更早的权利到期之前,普通股证书也将证明权利,任何普通股股份的转让将构成权利转让。在该日期之后,这些权利将与普通股分开,并以记账式信用或我们将邮寄给所有符合条件的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证书为证明。收购人或收购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联营公司持有的任何权利均无效,不得行使。
个人或团体成为收购人的后果
如果一个人或团体成为收购人,除收购人以外的所有权利持有人,或收购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联营公司,可以在支付行权价后,根据导致该个人或团体成为收购人的收购日期的普通股(定义见NOL权利计划)的“当前每股市场价格”,购买市值为行权价两倍的我们普通股的股份。
交换
个人或团体成为收购人后,董事会可全权酌情通过就每项权利交换一股普通股或同等证券的方式消灭权利,但收购人或收购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联营公司持有的权利除外。
优先股条款
每股万分之一的优先股,如发行:
•不可赎回;
•将使持有人有权获得相当于就一股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如果有的话)的股息;
•将使持有人在清算时有权获得每股1.00美元或相当于一股普通股支付的金额,以较高者为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将与普通股作为一个类别对提交公司股东表决的所有事项进行投票,并将拥有与一股普通股相同的投票权;和
•如果我们的普通股股份通过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进行交换,持有人将有权获得相当于一股普通股股份的每股付款。
优先股中的每一万分之一权益的价值,在发行时,预计将接近于一股普通股的价值。
到期
有关权利最早将于(i)2026年12月1日、(ii)赎回权利的时间、(iii)交换权利的时间或(iv)董事会作出若干特定决定以证明不再需要NOL或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的时间届满。
赎回
董事会可以在分配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以每项权利0.0001美元的价格赎回这些权利。如果董事会赎回任何权利,它必须赎回所有权利。一旦权利被赎回,权利持有人的唯一权利将是获得每项权利0.0001美元的赎回价格(“赎回价格”),但可能会做出如下调整。
调整条款
根据NOL权利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行使价中的一项或多项、每项权利可发行的优先股数量、未行使的权利数量和赎回价格可能会因股票股息、拆细、普通股或优先股的组合或合并(通过重新分类或其他方式)或任何类似交易而进行调整,以维护权利持有人的同等权利。
修正
NOL权利计划的条款可能会由董事会在未经权利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修订,包括在未来对权利的到期日进行额外延期。在任何分配日期后,董事会不得以对权利持有人(收购人、收购人的关联公司或联系人除外)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修订协议。
附加信息
有关NOL权利计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于2019年3月11日向SEC提交的表格8-A的注册声明,该声明经2020年11月27日和2023年11月20日向SEC提交的表格8-A/A进行了修订。NOL权利计划作为我们随附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