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2026年5月26日
First Busey Corporation
11440 Tomahawk Creek Parkway
堪萨斯州利伍德66211
Re:表格S-8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We have acted as Nevada counsel for First Busey Corporation,a Nevada corporate(the " 公司 “),就公司拟备一份表格S-8的注册声明,由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佣金 ”)在本协议之日或前后(即“ 注册声明 "),关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进行的登记(第 “证券法 ”)的2,100,000股公司普通股,加上根据2023年5月24日首次修订和重述的First Busey Corporation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可供使用但未使用的任何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 股份 ”),根据公司第二次经修订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权发行,经修订至本协议日期(“ 计划 ”).
本意见是根据《证券法》S-K条例第601(b)(5)项有关提交注册声明的要求提供的。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所有大写术语应具有注册声明中赋予它们的各自含义。
关于我们对公司的代理,并作为以下所载意见的基础,我们已依赖和审查了我们认为必要的事实事项、法律问题和文件,以提出本意见,包括以下文件的正本或经证明或以其他方式识别并令我们满意的副本(以下统称“ 文件 ”):
1.本协议之登记声明及证物;
2.向内华达州州务卿提交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经修订至本协议日期(“ 宪章 "),由公司高级人员于本协议日期证明;
3.经修订的公司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附例,经修订至本条例生效日期为止(《上市规则》第 附例 "),由公司高级人员于本协议日期证明;
4.经内华达州州务卿认证的具有公司良好信誉地位的存在证书,日期为最近日期;
5.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有关批准计划、授权登记及发行股份及编制及存档登记声明(「决议」)的决议,并由本公司一名高级人员于本协议日期证明;
6.计划;
7.公司高级人员就某些事实事项签立的证明书,日期为本协议日期;及
8.我们认为有必要或适当的其他文件和事项以表达以下意见,但须遵守此处所述的假设、限制和限定条件。
在表达以下意见时,我们假设如下:
A.执行任何文件的每个人,无论是代表该个人还是任何其他人,都具有这样做的法律资格。
B.公司股东已根据适用法律、公司章程和章程以及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要求正式批准该计划。
C.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均为真实的。作为未执行汇票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在与本意见相关的任何方面与已执行和交付的此类文件的形式和内容没有任何差异。所有以认证或照相副本形式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与原始文件一致。所有这些文件上的所有签名都是真实的。我们或代表我们审查或依赖的所有公共记录都是真实和完整的。文件中包含的所有陈述、保证、声明和信息均为真实和完整的。没有任何口头或书面修改或修订任何文件,也没有因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或其他原因而放弃任何文件的任何规定。就下文提出的意见而言,我们假设,在每次发行股份时,公司将收到或已经收到根据计划条款和根据计划作出的任何奖励所要求的该等股份的代价(如有的话)。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限于此处所述的假设、限制和资格,我们认为,股份的发行已获得正式授权,当公司根据登记声明并根据计划的条款和根据计划作出的任何奖励发行或出售和交付时,股份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
我们仅就内华达州修订法规第78章规定的内华达州一般公司法提出这一意见。对于任何其他法律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美国的法律,我们既不明示也不暗示任何义务。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假设股票的发行将符合所有适用的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律。
此处所表达的意见仅限于此处具体阐述的事项,不得在明示阐述的事项之外推断出其他意见。如果任何适用法律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变化,或者如果我们在本协议日期之后知悉任何可能改变本协议所表达意见的事实,我们不承担补充本意见的义务。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我们对登记声明的内容既不表示也不暗示任何意见,除非在此就股份明确说明。
兹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并同意在其中使用我所名称。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据此颁布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
据了解,本意见仅适用于登记声明生效期间的股份发行。
非常真正属于你,
/s/Snell & Wilmer L.L.P。
Snell & Wilmer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