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3月1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第333号注册-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S-8
注册声明
下
1933年《证券法》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纽约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13-0871985 (I.R.S.雇主 识别号) |
一新果园路
Armonk,New York 10504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
Confluent, Inc.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方案全称)
Jane P. Edwards,ESQ。
副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和秘书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公司法务部
Armonk,New York 10504
(914) 499-1900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和电话,包括区号)
副本至:
Steven J. 威廉姆斯,esq。
Paul,Weiss,Rifkind,Wharton & Garrison LLP
美洲大道1285号
纽约,纽约10019-6064
(212) 373-3000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
| 非加速披露公司 | ☐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介绍性发言
于2025年12月7日,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IBM(“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Corvo Merger Sub,Inc.与Confluent, Inc.(“Confluent”)订立日期为2025年12月7日的合并协议及计划(“合并协议”)。
合并协议规定,在合并生效时,根据Confluent, Inc.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与Confluent普通股(根据合并协议兑现的RSU除外)相关的每个限制性股票单位(“RSU”),经修订(“福利计划”)且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执行的(“展期受限制股份单位”)将在生效时间转换为与IBM股本相关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但须遵守与适用于展期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条款和条件基本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这些条款和条件是通过乘以(i)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受该展期受限制股份单位约束的Confluent 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量乘以(ii)零头确定的,其分子为31.00美元,分母为生效时间发生日的紧接前20个交易日IBM股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交易带的每股平均收盘价(“兑换比例”)(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股)。
合并协议规定,在合并生效时,根据福利计划仍可供发行的每股Confluent普通股(“剩余股”)将转换为可供发行的IBM股本,该股本由剩余股份数量乘以交换比例确定。
于《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完成后并根据《合并协议》,该福利计划由IBM承担。表格S-8上的这份登记声明(此“登记声明”)登记了根据福利计划可能发行的8,109,922股IBM股本,即IBM股本的股份代表在展期RSU归属时可发行的Confluent普通股的股份数量以及福利计划下的剩余股份,并根据上述合并协议的条款进行了调整。
| 1 |
第一部分
第10(a)节招股说明书所需资料
| 项目1。 | 计划信息。 |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28条规则和表格S-8第I部分的说明,本注册声明中省略了第I部分要求包含在第10(a)节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
| 项目2。 | 注册人信息和员工计划年度信息。 |
根据《证券法》第428条规则和表格S-8第I部分的说明,本注册声明中省略了第I部分要求包含在第10(a)节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
第二部分
所需信息
注册声明
| 项目3。 | 以引用方式纳入文件。 |
以下先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并应被视为本文的一部分:
| · | IBM年度报告on表格10-K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于2026年2月24日向委员会提交。 |
| · | The portions of the definitive proxy statement on附表14a为2026年3月10日提交的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引用方式并入年度报告表格10-K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 |
| · | The current reports of IBM on Form 8-K filed to the Commission on the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2日和2026年3月3日. |
| · | IBM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条提交的注册报表中包含的对IBM股本的描述,以及为更新任何此类描述而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
在本协议日期之后以及在提交生效后修正案表明所有已发售的证券均已售出或注销当时尚未售出的所有证券的生效后修正案之前,IBM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和15(d)条提交的所有文件均应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并自提交此类文件之日起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但是,在任何情况下,IBM根据任何8-K表格当前报告的第2.02项或第7.01项披露的任何信息及其任何相应的证据(而IBM可能会不时向委员会提供)均不得通过引用并入本注册声明或以其他方式成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包含在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文件中的任何声明应被视为为本注册声明的目的而被修改或取代,只要包含在本文中的声明或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中的声明也被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声明修改或取代此类声明。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任何该等声明,除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外,不得视为构成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 项目4。 | 证券的说明。 |
不适用。
| 2 |
| 项目5。 | 指定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利益。 |
特此发售的IBM股票(每股面值0.20美元)的有效性已由Jane P. Edwards(ESQ.)、副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兼IBM秘书进行了传递。截至2026年3月17日,Jane P. Edwards女士实益拥有IBM股本股票,每股面值0.20美元,以及购买IBM股本股票的期权,每股面值0.20美元。
| 项目6。 |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赔偿。 |
《IBM章程》(第六条,第六节)规定如下:
“公司须在任何时间有效的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赔偿任何因以下事实而作出或威胁作出的人,该人是民事或刑事诉讼或法律程序的一方(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或公司有权作出的诉讼或法律程序),因为该人是(i)公司的高级人员或董事,或(ii)应公司的要求而被要求以任何身份在任何公司、合伙企业任职的公司高级人员或董事,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在每种情况下,针对判决、罚款、和解支付的金额和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该诉讼或程序或其中的任何上诉而实际和必然产生的律师费。此种赔偿应是一种合同权利,在构成寻求赔偿的索赔的基础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发生或被指称发生时归属,并应包括就该人因该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的任何费用获得预付款的权利,以及就该人因成功确立获得赔偿的权利而招致的费用获得赔偿的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均符合任何时候有效的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果当时有效的适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则应将赔偿视为本协议第一句所指的‘允许’。本协议项下的弥偿权,将继续适用于已不再担任公司高级人员或董事的任何该等人,并适用于任何该等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及管理人的利益。如果本条第6款规定的赔偿权利被修正或废除,则该修正或废除将不会限制本条规定的关于在任何此类修正或废除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赔偿。”
IBM的公司注册证书(第十一条)规定如下:
“根据《纽约州商业公司法》第402(b)节,公司董事因违反董事职责而对公司或其股东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在《纽约州商业公司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消除,因为该法律在本协议日期已存在,或在以后可能得到修订。本条的任何修订或废除,均不得适用于或影响公司任何董事对该董事在该修订或废除前发生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或所指称的法律责任。”
在某些限制下,《纽约商业公司法》第721至726条允许公司为促使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而对(i)公司或其权利的诉讼的一方作出的董事或高级人员作出赔偿,除非该董事或高级人员已违反其职责,或(ii)为促使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而由公司或其权利作出的诉讼除外,如果该董事或高级人员出于善意并以他合理认为的方式行事,或,在某些不反对的情况下,这种公司的利益,此外,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的行为是非法的。
此外,IBM还保有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保单。
| 项目7。 | 要求豁免登记。 |
不适用。
| 3 |
| 项目8。 | 展品。 |
| 项目9。 | 承诺。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a)(1)在作出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内,提交对本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i)包括《证券法》第10(a)(3)条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ii)在招股章程中反映在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地或总体上代表本注册声明所载信息的根本变化。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总量和价格的变化合计不超过“申报费计算表”或“注册费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20%变化,则所提供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提供证券的总美元价值不会超过已登记的金额)以及与估计的最高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任何偏差都可以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如适用,在有效的注册声明中;及
(iii)包括与先前未在本注册声明中披露的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本注册声明中对此类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
但前提是(a)(1)(i)和(a)(1)(ii)款不适用,前提是这些段落要求纳入生效后修订的信息包含在注册人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向委员会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这些报告通过引用并入本注册声明。
(2)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此类生效后修订均应被视为新的登记
| 4 |
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声明,届时该等证券的发售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售。
(3)以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正在登记且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登记中移除。
(b)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或第15(d)节提交的注册人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交易法》第15(d)节提交的员工福利计划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注册声明的,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c)就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而言,可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方式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获得赔偿,注册人已被告知,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该法案中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如针对该等法律责任提出的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提出,则除非注册人的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样的问题,即它的这种赔偿是否违反了该法案中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并将受该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 5 |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以S-8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于17日在纽约州北城堡镇第2026年3月1日。
|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 ||||
| 签名: | /s/Jane P. Edwards | |||
| 姓名: | 简·P·爱德华兹 | |||
| 职位: | 副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和秘书 | |||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以所示身份签署,于17日第2026年3月1日。
| 签名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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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 |
| Arvind Krishna | ||
| * |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 | |
| James J. Kavanaugh | ||
| *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首席会计官) | |
| Nicol á s A. Fehring | ||
| * | 董事 | |
| Marianne C. Brown | ||
| * | 董事 | |
| Thomas Buberl | ||
| * | 董事 | |
| David N. Farr | ||
| * | 董事 | |
| Alex Gorsky | ||
| * | 董事 | |
| Michelle Howard | ||
| * | 董事 | |
| Ramon L. Laguarta | ||
| * | 董事 | |
| Andrew N. Liveris | ||
| * | 董事 | |
| F. William McNabb III | ||
| * | 董事 | |
| Michael Miebach | ||
| * | 董事 | |
| Martha E. Pollack | ||
| * | 董事 | |
| Peter R. Voser | ||
| * | 董事 | |
| Frederick H. Waddell | ||
| * | 董事 | |
| Alfred W. Zollar | ||
*下列签署人在此签署其姓名,即特此根据作为本注册声明24.1的附件提交的授权书执行本注册声明。
| 签名: | /s/Jane P. Edwards | |||
| 姓名: | 简·P·爱德华兹 | |||
| 职位: | 实事求是的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