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下列签署人,即FingerMotion,Inc.的首席执行官Martin Shen和FingerMotion,Inc.的首席财务官 YEw Hon Lee,特此证明,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据其所知,FingerMotion,Inc.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季度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1934年,以及表格10-Q的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FingerMotion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6年1月14日
| /s/Martin J. Shen | |
| Martin J. Shen,首席执行官 | |
| (首席执行官) | |
| /s/YEW Hon Lee | |
| YEW Hon Lee,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财务官兼首席会计官) |
已向FingerMotion公司提供了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签名原件,或其他证明、确认或采用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电子版中以打字形式出现的签名的文件,并将由FingerMotion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