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8
EX4.8 PHIO制药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长期激励计划。
PHIO制药公司。
2020年长期激励计划
| 1. | 将军。 |
(a)先前计划的继承者。本计划是经修订的《Phio Pharmaceuticals Corp. 2012年长期激励计划》(“此前计划”)的后续计划。自生效日期的东部时间上午12:01起及之后,将不会根据先前计划授予额外的股票奖励。
(b)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员工、董事和顾问有资格获得奖励。
(c)可用的赔偿金。本计划规定授予以下奖励:(i)激励股票期权;(ii)非法定股票期权;(iii)股票增值权;(iv)限制性股票奖励;(v)限制性股票奖励;(vi)业绩股票奖励;(vii)业绩现金奖励。
(d)目的。该计划通过授予奖励,旨在帮助公司获得并保留合格奖励获得者的服务,激励这些人为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成功做出最大努力,并提供一种手段,使合格奖励获得者可以从普通股价值的增加中受益。
| 2. | 行政。 |
(a)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将管理这一计划。董事会可按第2(d)节的规定,将本计划的行政管理权转授予一个或多个委员会。
(b)董事会的权力。董事会将有权、受制于本计划的明文规定并在其限制范围内:
(i)决定:(a)谁将获得奖励;(b)每项奖励将于何时及如何授予;(c)将授予何种类型的奖励;(d)每项奖励的规定(不必相同),包括何时允许某人根据奖励行使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现金或普通股;(e)受奖励约束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或奖励的现金价值;(f)适用于股票奖励的公平市场价值。
(ii)解释及解释本计划及根据本计划授予的奖励,并订立、修订及撤销本计划及奖励的管理规则及规例。董事会在行使这些权力时,可以其认为必要或合宜的方式和范围,纠正本计划或任何奖励文件或绩效现金奖励的书面条款中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一致之处,以使本计划或奖励完全有效。
(iii)解决与本计划有关的所有争议以及根据本计划授予的奖励。
(iv)加速(全部或部分)或延长(全部或部分)可行使或归属奖励的时间,或可发行现金或普通股股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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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随时暂停或终止本计划。除本计划或授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经参与者书面同意,本计划的中止或终止不会严重损害参与者在其当时未完成的授标下的权利,但下文第(viii)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vi)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方面修订本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守则》第409A条通过与激励股票期权和非合格递延补偿有关的修订和/或使本计划或根据本计划授予的奖励豁免或符合激励股票期权的要求,或豁免或符合《守则》第409A条下的非合格递延补偿的要求,但须遵守适用法律的限制(如有)。如果适用法律或上市要求有要求,且除第9(a)节有关资本化调整的规定外,公司将寻求股东批准本计划的任何修订,如(a)大幅增加根据本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b)大幅扩大根据本计划有资格获得奖励的个人类别,(c)大幅增加根据本计划为参与者带来的利益,(d)大幅降低根据本计划可发行或购买普通股股份的价格,(e)实质上延长本计划的期限,或(f)实质上扩大本计划下可供发放的奖励种类。除本计划(包括下文第(viii)款)或授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经参与者书面同意,本计划的任何修订均不会严重损害参与者在未完成的授标下的权利。
(vii)提交对本计划的任何修订,以供股东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旨在满足《守则》(A)第422条有关“激励股票期权”或(b)《交易法》第16b-3条或任何适用的后续规则的要求的本计划的修订。
(viii)批准根据本计划使用的授标文件表格,并修订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未获授予的授标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作出修订,以提供比先前在该等授标的授标文件中规定的更有利的条款予参与者,但须遵守本计划中不受董事会酌情决定的任何指明限制。除非公司请求受影响的参与者同意,且参与者书面同意,否则任何此类修订不会损害参与者在任何奖励下的权利。然而,如果董事会全权酌情确定该修订作为一个整体不会对参与者的权利造成实质性损害,则该参与者的权利不会被视为因任何此类修订而受到损害。此外,根据适用法律的限制(如有),董事会可在未经受影响参与者同意的情况下修订任何一项或多项奖励的条款(a)根据《守则》第422条保持奖励作为激励股票期权的合格状态,(b)更改激励股票期权的条款,如果此类更改仅因损害《守则》第422条规定的奖励作为激励股票期权的合格状态而导致奖励减值,(c)明确豁免的方式,或使裁决符合《守则》第409A条,或(d)遵守其他适用法律或上市要求。
(ix)一般而言,行使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的最佳利益而必要或合宜的权力及作出与本计划及/或授标文件的规定并无冲突的作为。
(x)采取必要或适当的程序和次级计划(a),以允许或便利根据本计划有资格获得奖励的人参与本计划,这些人不是美国公民、须受美国征税或在国外受雇,或(b)允许奖励有资格在美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享受特别税务待遇。为遵守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对本计划或任何授标文件进行的非实质性修改将不需要董事会批准。
(c)最低归属。尽管有本计划的任何其他规定,根据本计划授予的奖励不得在授予日期的一年周年之前全部或部分成为可行使、归属或结算,但(1)董事会可规定,在参与者死亡或残疾或与控制权变更有关的情况下,奖励在该日期之前成为可行使、归属或结算,以及(2)授予非雇员董事的奖励可在公司下一次股东年会上归属(前提是此类年会至少相隔五十(50)周)。尽管有上述规定,根据本计划授权发行的股份总数(如本计划第3(a)(1)节所述)最多可发行5%,而不考虑上述句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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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代表团参加委员会。
(i)一般。董事会可将本计划的部分或全部行政管理授权给一个或多个委员会。如本计划的行政授权予委员会,则委员会就本计划的行政而言,将拥有管理局此前拥有并已授权予委员会的权力,包括有权将委员会获授权行使的任何行政权力转授给委员会的小组委员会(而本计划中对管理局的提述,其后将转呈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行政权力的任何授权将反映在作出授权的委员会章程中,或董事会或委员会(如适用)不时通过的不违反本计划规定的决议中。委员会可随时废除小组委员会及/或将任何委予任何小组委员会的权力重新授予委员会。除非管理局另有规定,管理局根据第2(e)条向委员会或向任何人员或雇员授予权力并不限制管理局的权力,管理局可继续行使如此授予的任何权力,并可与委员会同时管理本计划,并可随时将先前授予的部分或全部权力重新授予管理局。
(二)细则16b-3的遵守情况。根据《交易法》第16b-3条,委员会可仅由两名或多名非雇员董事组成。
(e)委派一名干事。董事会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向一(1)名或多名高级职员授予以下一项或两项的授权:(i)指定非高级职员的雇员为股票奖励的接受者和此类股票奖励的条款;(ii)确定授予此类雇员的此类股票奖励的普通股数量;但前提是,有关该等转授的董事会决议将指明可受该高级人员授予的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股份总数,而该高级人员不得向其本人授予股票奖励。任何该等股票奖励将以与委员会或董事会批准的用于该等股票奖励的股票奖励文件的形式基本相同的形式授予,除非在批准授权的决议中另有规定。
(f)委员会决定的效力。由管理局(或根据本条行使管理局转授权力的正式授权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或人员)诚意作出的所有决定、解释及解释,将不受任何人审查,并对所有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及决定性。
| 3. | 受此计划约束的股票。 |
(a)股份储备。
(i)在符合有关资本化调整的第9(a)节的规定下,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根据股票奖励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上限将不超过1,023,017股普通股加上(a)截至生效日期仍可根据先前计划授予的任何普通股股份和(b)截至生效日期根据先前计划尚未授予的任何普通股股份(此类未授予的奖励“先前计划奖励”)在生效日期或之后被没收、终止,到期或以其他方式失效而未获行使(在适用范围内),或以现金结算(“股份储备”)。
(ii)为明确起见,股份储备是对根据本计划可能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的限制。由于单一股份可获授予多于一次(例如,如受股份奖励规限的股份被没收,可按下文第3(b)节的规定再次获授予),股份储备并非可授予的股份奖励数目的限制。
(iii)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35(c)条、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08条、美国证券交易所公司指南第711条或其他适用规则允许的合并或收购,可根据本计划的条款发行股票,此类发行不会减少根据本计划可供发行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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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在符合有关资本化调整的第9(a)条的规定下,在任何日历年内,根据本计划授予的受奖励股份的授予日的合计公平市场价值,连同已支付或应付的任何现金补偿,不得超过500,000美元;但条件是,在非雇员董事首次加入董事会或被指定为董事会主席的日历年内,该最高美元价值可达上述限额所列美元价值的百分之二百(200%)。本条所述限额的厘定,须不考虑在非雇员董事担任雇员或顾问期间或在该期间内支付予非雇员董事的款额,而在适用上述限额时,不得考虑就该董事先前或现时向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支付予非雇员董事的任何遣散费及其他付款。为免生疑问,任何递延的补偿,应在其首次获得的当年计入此限额,而不是在支付或结算时计入。
(b)将股份转回股份储备。如果股票奖励或股票奖励的任何部分到期、被取消或没收或以其他方式终止而股票奖励所涵盖的所有股份尚未发行,则受股票奖励约束的普通股股份(或其部分)到期、被取消或没收或以其他方式终止的股份应恢复并再次可根据本计划发行。如果公司使用股票奖励的行使或购买价格的收益回购任何普通股股份,或由于股票奖励(或其中的一部分)以现金结算而保留(即参与者收到的是现金而不是股票),则回购或保留的股份不得归还,也不会成为根据本计划发行的股份。公司为履行股票奖励的预扣税义务或作为股票奖励的行使或购买价格的对价而保留且未发行的任何股份将减少根据本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且该等股份不得根据本计划发行。
(c)激励股票期权限额。根据与资本化调整有关的第9(a)节,在行使激励股票期权时可能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上限将为1,023,017股普通股。
(d)股份来源。根据本计划可发行的股票将是已授权但未发行或重新获得的普通股,包括公司在公开市场或其他方式回购的股份或归类为库存股的股份。
| 4. | 资格。 |
(a)特定股票奖励的资格。激励股票期权可仅授予公司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这些术语在《守则》第424(e)和424(f)条中定义)。激励股票期权以外的股票奖励可授予员工、董事和顾问。
(b)百分之十的股东。百分之十的股东将不会被授予激励股票期权,除非该期权的行权价格至少为授予日公允市场价值的110%,且该期权自授予日起五(5)年届满后不可行使。
| 5. | 有关期权和股票鉴赏权的规定。 |
每个选项或SAR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形式并包含条款和条件。所有期权在授予时都将是单独指定的激励股票期权或非法定股票期权,如果颁发证书,将为每类期权行使时购买的普通股股票颁发单独的证书或证书。如果某一期权未被具体指定为激励股票期权,或者如果某一期权被指定为激励股票期权但该期权的部分或全部不符合适用规则规定的激励股票期权的条件,则该期权(或其部分)将属于非法定股票期权。单独的期权或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不必相同;但前提是每份授标文件将符合(通过在适用的授标文件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或其他方式)以下每一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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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任期。除有关百分之十股东的第4(b)条另有规定外,自授予日期起计10年或授标文件所指明的较短期间届满后,将不会行使任何期权或SAR。
(b)行权价格。在符合有关百分之十股东的第4(b)条的规定下,每份期权或SAR的行使或执行价格将不低于在授予奖励之日受期权或SAR约束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100%。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期权或SAR是根据公司交易的另一期权或股票增值权的假设或替代而根据《守则》第409A条的规定以及(如适用)《守则》第424(a)条的规定授予的,则可授予期权或SAR的行使价或行使价低于受裁决约束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100%。每个SAR将以普通股等价物的股份计价。
(c)期权购买价格。根据行使期权获得的普通股购买价格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通过下述任何支付方式的任何组合支付。董事会将有权授予不允许以下所有支付方式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使用某些方式的能力),以及授予需要公司同意才能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期权。采购价格应以美元计价。允许的支付方式如下:
(i)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汇票支付予公司;
(ii)根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颁布的根据T条例制定的计划或后续法规,或参与者住所地外国司法管辖区的类似规则,在发行受期权约束的股票之前或同时,导致公司收到现金(或支票)或收到不可撤销的指示,以从出售该股票的收益中向公司支付总行使价;
(iii)通过向公司交付(通过实际交付或证明)普通股股份;
(iv)透过一项“净行权”安排,据此,公司将在行使时以不超过总行权价的公允市场价值的最大整数股减少可发行普通股的股份数量;但前提是,公司将接受参与者提供的现金或其他付款,但以总行权价的任何剩余余额未被该等将发行的整数股数量的减少所满足为限。普通股股份将不再受期权约束,此后将无法行使,前提是(A)在行使时可发行的股份用于根据“净行权”支付行权价格,(b)股份因此类行权而交付给参与者,以及(c)股份被扣缴以履行预扣税款义务;或者
(v)以委员会可接受并在适用的授标文件中指明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考虑。
(d)行使和支付特别行政区。如要行使任何未获行使的特别行政区,参与者必须按照证明该特别行政区的股票增值权奖励文件的规定,向公司提供书面行使通知。行使特别行政区时须支付的增值分派,将不会多于(a)若干普通股股份的合计公平市价(于行使特别行政区之日)相等于参与者根据该特别行政区归属的普通股等价物数目(参与者在该日期行使特别行政区)的超额部分,超过(b)参与者在该日期行使特别行政区的普通股等价物数目的总行使价。增值分配可以普通股、现金、两者的任何组合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支付,由董事会确定并载于证明此类SAR的授予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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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期权和特别行政区的可转让性。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对期权和SAR的可转让性施加董事会决定的限制。在董事会没有做出与此相反的决定的情况下,将适用以下对期权和SARs可转让性的限制:
(i)转让限制。期权或SAR将不得转让,除非通过遗嘱或根据血统和分配法律(或根据下文第(ii)和(iii)款),并且将仅由参与者在参与者的存续期内行使。董事会可允许以适用的税法和证券法不禁止的方式转让期权或SAR。除此处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期权或SAR均不得转让以供考虑。
(二)家庭关系令。经委员会或正式授权人员批准,可根据美国财政部条例1.421-1(b)(2)或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家庭关系令、正式婚姻和解协议或其他离婚或分居文书的条款转让选择权或SAR。期权为激励股票期权的,该期权可被视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三)受益人指定。在获得董事会或正式授权人员批准的情况下,参与者可通过以公司(或指定经纪人)批准的格式向公司交付书面通知,指定第三方,该第三方在参与者去世后将有权行使期权或SAR,并收取因行使该期权或SAR而产生的普通股或其他对价。在没有这种指定的情况下,参与者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将有权行使期权或SAR,并获得因这种行使而产生的普通股或其他对价。然而,公司可在任何时候禁止指定受益人,包括由于公司得出任何结论认为此种指定将不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
(f)一般归属。受期权或SAR约束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可能归属,因此可以定期分期行使,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期权或SAR可能受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可能或可能不会被行使的时间(可能基于绩效目标或其他标准的满足)的其他条款和条件的约束。个别期权或SAR的归属条款可能有所不同。本第5(f)条的条文受任何期权或特区条文规限,规管可行使期权或特区的普通股的最低股份数目。
(g)终止连续服务。除适用的奖励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的其他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非因由及非因参与者死亡或残疾而终止),参与者可在(i)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三(3)个月的日期和(ii)适用的奖励文件所载的期权或SAR的期限届满之日(以较早者为准)结束的期间内行使其选择权或SAR(以参与者自持续服务终止之日起有权行使该奖励为限)。如果在终止连续服务后,参与者未在适用的时间范围内行使其期权或SAR,则该期权或SAR将终止。
(h)延长终止日期。除非适用的授标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另有规定,如果在参与者的连续服务终止后行使期权或SAR(非因故和参与者死亡或残疾时除外)将在任何时候仅因发行普通股股份将违反《证券法》规定的登记要求而被禁止,则期权或SAR将于(i)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总计三(3)个月(无须连续)的期间届满时终止,在此期间行使期权或SAR不会违反该等登记规定,及(ii)适用的授标文件所载的期权或SAR的期限届满时,以较早者为准。此外,除非参与者的适用奖励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另有规定,如果在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非出于原因)出售在行使期权或SAR时收到的任何普通股将违反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并且公司不放弃潜在的违反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允许出售,或允许参与者向公司交出普通股股份以满足任何行使价格和/或第8(g)条下的任何预扣义务,然后,期权或SAR将于(i)在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的相等于适用的终止后行权期的月份(不必是连续的)的期限届满时终止,在此期间出售在行使期权或SAR时收到的普通股不会违反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或(ii)在适用的奖励文件中规定的期权或SAR期限届满时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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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参与者的残疾。除适用的奖励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参与者的连续服务因参与者残疾而终止,则参与者可行使其选择权或SAR(以参与者自连续服务终止之日起有权行使该选择权或SAR为限),但仅限于在截至(i)该连续服务终止后12个月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的期间内,及(ii)适用的授标文件所载的期权或SAR的期限届满。如果在终止连续服务后,参与者未在适用的时间范围内行使其选择权或SAR,则该选择权或SAR(如适用)将终止。
(j)参加者死亡。除适用的授标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另有规定外,如(i)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参与者死亡而终止,或(ii)参与者在本计划或适用的授标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所指明的期间(如有)内因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后(因死亡以外的原因)可行使而死亡,然后,可由参与者的遗产、通过遗赠或继承获得行使选择权或SAR权利的人或在参与者死亡时被指定行使选择权或SAR的人行使选择权或SAR(在参与者自死亡之日起有权行使该选择权或SAR的范围内),但仅限于在死亡之日起18个月后的(i)日(以较早者为准)结束的期间内,及(ii)适用的授标文件所载的该等期权或特区的期限届满。如果在参与者去世后,未在适用的时间范围内行使期权或SAR,则期权或SAR将终止。
(k)因故终止。除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与参与者的参与者奖励文件或其他个别书面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如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故终止,期权或SAR将于导致因故终止的事件首次发生之日终止,且参与者将被禁止自导致因故终止的事件首次发生之日(或如法律要求,则为终止持续服务之日)起及之后行使其期权或SAR。如果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在调查是否存在原因之前被暂停,参与者在期权或SAR下的所有权利也将在调查期内被暂停。
(l)非豁免雇员。如果根据经修订的《1938年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向属于非豁免雇员的雇员授予期权或SAR,则在授予期权或SAR之日后至少6个月之前,期权或SAR将不会首先对任何普通股股份行使(尽管奖励可能会在该日期之前归属)。根据美国《工人经济机会法》的规定,(i)如果这类非豁免雇员死亡或患有残疾,(ii)在控制权发生变化且该选择权或SAR未被承担、延续或替代时,或(iii)在非豁免雇员退休时(因为该术语可能在非豁免雇员的适用裁决文件中、在非豁免雇员与公司之间的另一份协议中定义,或者,如果没有这类定义,则根据公司当时的现行雇佣政策和指南),任何期权和特别行政区的既得部分可在授出日期后6个月之前行使。上述规定旨在使非豁免雇员因行使或归属期权或特区而获得的任何收入免于其正常工资率。在为遵守《美国工人经济机会法》所允许和/或要求的范围内,以确保非豁免雇员根据任何其他股票奖励行使、归属或发行任何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入将免于该雇员的正常工资标准,本款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股票奖励,并在此通过引用并入此类股票奖励文件。
(m)不重新定价。期权或SAR均不得修改以降低其行使价格,也不得以较低价格的新期权、SAR或其他奖励替代或交换已放弃的期权或SAR(根据与资本化调整有关的第9(a)节进行的调整或替代除外),除非该行动获得公司股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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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期权和非典以外的股票奖励的规定。 |
(a)限制性股票奖励。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格式并包含条款和条件。在与公司章程一致的范围内,经董事会选举,普通股股份可(x)以簿记形式持有,但须遵守公司的指示,直至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有关的任何限制失效,或(y)以证书证明,该证书将以董事会确定的形式和方式持有。限制性股票授予文件的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单独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文件的条款和条件不必相同。每份限制性股票授予文件将(通过在协议中以引用或其他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符合以下每一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i)审议。限制性股票奖励可作为(a)应付公司的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汇票,(b)过去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或(c)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接受且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对价(包括未来服务)的对价而授予。
(ii)归属。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授予的普通股股份可能会根据归属时间表并在董事会可能确定的条件下被公司没收。
(三)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若参与者的持续服务终止,公司可通过没收条件或回购权,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的条款,接收该参与者所持有的截至终止持续服务之日尚未归属的任何或全部普通股股份。
(四)可转让性。根据奖励发行的普通股以及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获得普通股股份的权利,将仅由参与者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只要此类普通股仍受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条款的约束。
(五)股息。就限制性股票支付的任何股息将受到适用于与其相关的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约束的股份的相同归属和没收限制。
(b)限制性股票奖励。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将采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格式并载有条款及条件。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的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而单独的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的条款和条件不必相同。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将符合(通过在协议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的规定或其他方式)以下各项规定的实质内容:
(i)审议。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将确定参与者在交付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约束的每股普通股时应支付的对价(如有)。参与者就每一股受限制性股票奖励规限的普通股所需支付的对价(如有),可以董事会可接受、全权酌情决定并根据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形式的法律对价支付。
(ii)归属。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对限制性股票奖励的归属施加其认为适当的限制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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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限制性股票奖励可以通过交付普通股股份、其现金等价物、其任何组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来解决,这由董事会确定并包含在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中。
(四)附加限制。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时,董事会可视情况施加其认为适当的限制或条件,将受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普通股股份(或其现金等价物)的交付延迟至该限制性股票奖励归属后的一段时间。
(五)股息等价物。对于由董事会确定并包含在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中的限制性股票奖励所涵盖的普通股股份,可以将股息等值记入贷方。根据董事会的全权酌情决定权,此类股息等价物可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方式转换为限制性股票奖励所涵盖的额外普通股。由于此类股息等价物而计入的任何股息等价物和/或限制性股票奖励所涵盖的额外股份将受制于与其相关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的所有相同条款和条件。
(vi)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除非适用的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另有规定,或参与者与公司另有协议,否则该等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奖励部分将于参与者终止连续服务时予以没收。
(c)业绩奖。
(i)业绩股票奖励。绩效股票奖励是一种根据在某个绩效期间实现某些绩效目标的情况而支付(包括可能授予、归属或行使的)的股票奖励。绩效股票奖励可以但不必要求完成特定的连续服务期限。任何执行期间的长度、在执行期间将实现的执行目标,以及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这些执行目标的衡量标准,将由委员会、董事会或获授权官员全权酌情最终确定。此外,在适用法律和适用的奖励文件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确定现金可用于支付绩效股票奖励。
(二)绩效现金奖励。绩效现金奖励是一种现金奖励,其授予和/或支付取决于在某个绩效期间实现某些绩效目标的情况。绩效现金奖励也可能要求完成指定的连续服务期限。在授予绩效现金奖励时,任何绩效期间的长度、在绩效期间将实现的绩效目标,以及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这些绩效目标的衡量标准,将由委员会、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员全权酌情最终确定。董事会可指明绩效现金奖励的支付形式,可为现金或其他财产,或可规定参与者可选择将其绩效现金奖励或董事会指明的部分全部或部分以现金或其他财产支付。
(iii)董事会自由裁量权。委员会、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员(视情况而定)保留酌情权,以确定计算其选择在一个执行期内使用的业绩标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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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公司的盟约。 |
(a)没有义务通知或尽量减少税收。公司对任何参与者将没有义务或义务就行使该股票奖励的时间或方式向该持有人提供建议。此外,公司将没有义务或义务就裁决的未决终止或到期或可能无法行使裁决的可能期间向该持有人发出警告或以其他方式告知该持有人。公司没有义务或义务,也不承诺向该裁决的持有人提供税务建议或尽量减少裁决的税务后果。
(b)遵守证券法。公司将寻求从对本计划具有管辖权的每个监管委员会或机构获得授予股票奖励以及在行使股票奖励时发行和出售普通股股份可能需要的权力;但前提是本承诺将不要求公司根据《证券法》登记本计划、任何股票奖励或根据任何此类股票奖励发行或可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如果经过合理努力并以合理成本,公司无法从任何该等监管委员会或机构获得公司法律顾问认为根据本计划合法发行和出售普通股所必需的授权,则公司将免除在行使该等股票奖励时未能发行和出售普通股的任何责任,除非并直至获得该授权。参与者将没有资格根据奖励授予或随后根据奖励发行现金或普通股,如果此类授予或发行将违反任何适用的证券法。
| 8. | 杂项。 |
(a)普通股销售收益的使用。根据股票奖励出售普通股股份的收益将构成公司的普通资金。
(b)构成授予奖励的公司行动。构成公司向任何参与者授予奖励的公司行动将被视为在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已经发生且奖励的所有重要条款(在股票期权的情况下包括其行使价格)已确定的最晚日期完成,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无论证明奖励的文件何时传达给参与者,或实际收到或接受参与者。如果由于授予文件的书面错误,导致记录构成授予的公司行动的公司记录(例如董事会同意、决议或会议记录)包含与授予文件中的条款(例如,行权价格、归属时间表或股份数量)不一致的条款,则公司记录将进行控制,参与者将对授予文件中的错误条款没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
(c)股东权利。除非及直至(i)该参与者已根据其条款满足行使股票奖励或根据股票奖励发行普通股股份的所有要求,以及(ii)根据该股票奖励发行普通股已记入公司账簿和记录,否则任何参与者均不会被视为任何受股票奖励约束的普通股股份的持有人,或拥有任何与持有人有关的任何权利。
(d)没有就业或其他服务权利。本计划、根据本计划签立的任何授标文件或与依据本计划批出的任何授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书,均不会授予任何参与者以授标时有效的身份或任何其他身份继续为公司或附属公司服务的任何权利,或会影响公司或附属公司终止(i)在有或无通知及有或无因由的情况下雇用雇员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由,(ii)依据该顾问与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协议条款提供顾问服务,或(iii)依据公司或附属公司的组织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及附例)提供董事服务,以及根据公司或附属公司成立所在州的公司法的任何适用条文(视属何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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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时间承诺的变更。如果参与者在履行其为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服务方面的常规时间承诺水平降低(例如,不受限制,如果参与者是公司的员工,并且该员工的身份从全职员工转变为兼职员工或延长休假),或者参与者的角色或主要责任被改变到一个水平,在董事会的认定中,这并不能证明参与者的未归属奖励是合理的,而该等减少或变更发生在向参与者授予任何奖励的日期之后,董事会有权全权酌情(i)作出相应的股份数目或现金金额的减少,但须受该等奖励的任何部分在该时间承诺变更日期之后计划归属或成为应付,及(ii)代替或与该等减少相结合,延长适用于该等奖励的归属或付款时间表。如果发生任何此类减少,参与者将无权获得如此减少或延长的奖励的任何部分。
(f)激励股票期权限制。只要任何期权持有人在任何日历年度(根据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所有计划)可首次行使激励股票期权的普通股的总公平市场价值(在授予时确定)超过100,000美元(或守则中规定的其他限制)或不符合激励股票期权的规则,尽管适用的期权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超过该限制(根据其被授予的顺序)或以其他方式不符合该等规则的期权或其部分将被视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g)扣缴义务。除非授标文件的条款禁止,公司可全权酌情满足任何国家、州、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或通过此类方式的组合,与裁决有关的当地或其他预扣税款义务:(i)促使参与者提出现金付款;(ii)从与裁决有关的已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可向参与者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中预扣普通股股份(仅限于不会造成不利会计后果或成本的允许金额);(iii)从以现金结算的裁决中预扣现金;(iv)从以其他方式应支付给参与者的任何金额中预扣付款,包括出售根据股票奖励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的收益;或(v)通过奖励文件中可能规定的其他方法。
(h)电子交付。此处对“书面”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提及将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在www.sec.gov(或其任何后续网站)公开提交或发布在公司内网(或参与者可以访问的公司控制的其他共享电子媒体)上的任何协议或文件。
(i)延期。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在行使、归属或结算任何奖励的全部或部分时,可推迟交付普通股或支付现金,并可制定参与者将进行的推迟选举的方案和程序。参与者将根据《守则》第409A条(在适用于参与者的范围内)进行延期。根据《守则》第409A条,董事会可规定在参与者仍为雇员或以其他方式向公司提供服务时进行分配。董事会有权延期授予奖励,并在参与者终止连续服务后确定参与者可以在何时以及以何种年度百分比收到付款,包括一次性付款,并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并根据适用法律执行此类其他条款和条件。
(j)遵守第409a节。除非在授标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本计划和授标文件将尽可能以使本计划和根据本协议授予的奖励豁免《守则》第409A条的方式进行解释,但以《守则》第409A条适用于一项裁决为限,并在不是如此豁免的情况下,遵守《守则》第409A条。如果董事会确定根据本协议授予的任何奖励受《守则》第409A条的约束,则证明该奖励的奖励文件将包含必要的条款和条件,以避免《守则》第409A(a)(1)条规定的后果,并且在奖励文件未提及合规所需的条款的情况下,该等条款特此通过引用并入奖励文件。尽管本计划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除非授标文件另有具体规定),如果普通股的股份是公开交易的,并且如果根据《守则》第409A条持有构成“递延补偿”的奖励的参与者是《守则》第409A条所指的“特定雇员”,并且该参与者在其他方面受《守则》第409A条的约束,任何因“离职”(定义见《守则》第409A条,不考虑其下的替代定义)而到期的任何金额的分配或支付,将不会在该参与者“离职”日期后六(6)个月的日期之前发放或支付,如果更早,则为该参与者的死亡日期,除非该分配或支付能够以符合《守则》第409A条的方式进行,而如此递延的任何款项,将于该六(6)个月期限届满后的翌日一次性支付,其后按原定时间表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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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追回/追回。根据本计划授予的所有奖励将根据公司根据公司证券上市的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协会的上市标准或《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或其他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而被要求采取的任何追回政策进行补偿。此外,董事会可在裁决文件中施加董事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追回、追偿或补偿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在因由发生时对先前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或其他现金或财产的重新收购权。根据与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何协议,不能根据此类回拨政策追回补偿将是导致有权以“正当理由”或“建设性终止”(或类似条款)辞职的事件。
| 9. | 根据普通股变动进行调整;其他公司事件。 |
(a)资本化调整。如果发生资本化调整,董事会将适当和按比例调整:(i)根据第3(a)节受本计划约束的证券类别和最大数量;(ii)根据第3(c)节行使激励股票期权可能发行的证券类别和最大数量;(iii)受未偿股票奖励约束的证券或其他财产的类别和数量以及价值(包括每股股票价格)。董事会将作出此类调整,其决定将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和决定性的。
(b)解散或清算。除股票奖励文件或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另有规定外,在公司解散或清算的情况下,所有未完成的股票奖励(由不受没收条件或公司回购权限制的既得和已发行普通股组成的股票奖励除外)将在紧接该解散或清算完成前终止,而受公司回购权约束或受没收条件约束的普通股股份可由公司回购或重新获得,尽管该股票奖励的持有人正在提供持续服务;但条件是,董事会可在解散或清算完成前(但视其完成情况而定)全权酌情导致部分或全部股票奖励成为完全归属、可行使和/或不再受回购或没收(在此类股票奖励之前未到期或终止的范围内)。
(c)控制权变更。除非证明裁决的文书或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另有规定,或除非董事会在授予裁决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以下规定将适用于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的裁决。如果控制权发生变更,则尽管本计划有任何其他规定,董事会将根据控制权变更的结束或完成情况,就每项未完成的奖励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
(i)安排存续法团或收购法团(或存续或收购法团的母公司)承担或延续该裁决或以类似裁决替代该裁决(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控制权变更向公司股东支付的收购相同每股代价的裁决);
(ii)安排将公司就依据裁决发行的普通股而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转让予存续法团或收购法团(或存续或收购法团的母公司);
(iii)加速将裁决的全部或部分归属(以及,如适用,可行使裁决的时间)归属至委员会将决定的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的日期(或,如委员会不会决定该日期,则加速归属至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之前5天的日期),如未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或之前行使(如适用),则该裁决终止,并在控制权变更未生效的情况下与该等行使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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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安排公司就该裁决所持有的任何重新收购或回购权利全部或部分失效;
(v)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未归属或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奖励,以换取董事会在其合理确定中认为适当的现金对价(如有),作为被取消奖励价值的近似值,同时考虑到受取消奖励约束的普通股的价值、该奖励可能无法以其他方式全额归属的可能性,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和
(vi)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未归属或未行使的范围内,取消或安排取消奖励,以换取付款,其形式由董事会确定,相等于(a)参与者在紧接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行使奖励时本应获得的财产控制权变更中的价值超过(b)该持有人就该行使而须支付的任何行使价的部分(如有的话)。
董事会不必对所有奖项或其部分或对所有参与者采取相同的行动或行动。董事会可能会就奖励的既得部分和未归属部分采取不同的行动。
在控制权变更时董事会未作出任何肯定决定的情况下,将由该继承公司或该继承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继承公司”)承担每项未完成的奖励或替代同等奖励,除非继承公司不同意承担该奖励或替代同等奖励,在这种情况下,该奖励的全部归属将加速(如适用,连同,可行使奖励的时间)至董事会将决定的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之前的日期(或,如董事会不会决定该日期,则至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之前5天的日期),如未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时间或之前行使(如适用),则该奖励终止,如控制权变更未生效,则该行使被撤销。
(d)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加速授予。一项奖励可能会在控制权变更时或之后受到额外加速归属和可行使性的约束,这可能是在授予文件中就该奖励或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中可能规定的,但在没有此种规定的情况下,不会发生此种加速。
| 10. | 本计划的终止或暂停。 |
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可随时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本计划将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但条件是,不得在(i)采纳日期和(ii)董事会采纳构成为《守则》第422条的目的采纳新计划的对本计划的任何修订后超过10年授予任何激励股票期权。本计划暂停实施期间或终止后,不得根据本计划授予任何奖励。
| 11. | 计划的有效日期;首次授予或行使的时间。 |
不得行使股票奖励(或者,在限制性股票奖励的情况下,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奖励或业绩股票奖励),也不得结算业绩现金奖励,除非且直至本计划获得公司股东的批准,该批准将在采纳日期之前或之后的12个月内。该计划已于采纳日期获董事会批准,并应于生效日期生效,但须经股东于该日期批准。除第10条规定的提前终止外,不得在2030年10月8日或之后根据本计划授予新的股票奖励;但条件是,在该日期尚未完成的股票奖励仍受计划条款和任何适用的奖励文件的约束。
| 13 |
| 12. | 法律的选择。 |
特拉华州的法律将管辖有关本计划的构建、有效性和解释的所有问题,而不考虑该州的冲突法律规则。
| 13. | 定义。 |
如本计划所用,以下定义将适用于以下大写术语:
(a)“采纳日期”指2020年8月5日,即董事会通过本计划的日期。
(b)“关联公司”在确定时是指公司的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中定义。董事会将有权决定在上述定义范围内确定“母公司”或“子公司”地位的时间或时间。
(c)“奖励”是指股票奖励或绩效现金奖励。
(d)“奖励文件”指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书面协议,或公司向参与者发出的证明奖励条款和条件的书面通知。
(e)“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
(f)“股本”指公司的每一类普通股,无论每股票数多少。
(g)“资本化调整”是指在采纳日期后,公司未通过合并、合并、重组、资本重组、重新组建、股票股息、非现金财产股息、大额非经常性现金股息、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清算股息、股份合并、股份交换、公司结构变更或其他类似的股权重组交易而对本计划所规定的或受任何股票奖励的普通股作出的任何变更或发生的其他事件,由于该术语在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编纂主题718(或其任何后续)中使用。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公司任何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将不会被视为资本化调整。
(h)“原因”将具有参与者与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之间定义该术语的任何书面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并且在没有该协议的情况下,该术语就参与者而言意味着发生以下任何事件:(i)参与者实质上未能履行其对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职责和责任或违反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政策;(ii)参与者实施任何欺诈、挪用公款行为,已导致或合理预期会导致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受到损害的不诚实或任何其他不当行为;(iii)参与者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公司或该参与者因与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关系而负有保密义务的任何其他方的任何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或(iv)参与者违反其根据与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书面协议或契诺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有关参与者是否因故被终止的决定将由公司善意作出,并将是最终决定,并对参与者具有约束力。公司作出的任何关于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因该参与者所持有的未偿奖励的目的而有或无故终止的任何确定,将不会对公司、任何关联公司或该参与者为任何其他目的的权利或义务的任何确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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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权变更”是指在单笔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发生下列任一或多项事件:
(i)任何《交易法》人士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证券的拥有人,代表公司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50%以上,但并非凭借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
(ii)有涉及(直接或间接)公司的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完成,且紧接该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完成后,紧接其之前的公司股东不直接或间接拥有(a)在该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中代表存续实体的合并未行使表决权的50%或以上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或(b)在该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中存续实体的母公司的合并未行使表决权的50%或以上,在每种情况下,与其在紧接此类交易之前对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的比例基本相同;
(iii)已完成出售、租赁、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合并资产,但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合并资产出售、租赁、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一个实体的除外,该实体的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表决权的50%以上由公司股东拥有,其拥有的比例与紧接该出售、租赁前其对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所有权基本相同,许可或其他处置;或
(iv)在采纳日期为董事会(“现任董事会”)成员的个人因任何原因不再构成董事会成员的至少多数;但条件是,如果任何新的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或选举(或选举提名)是由当时仍在任的现任董事会成员的多数票通过或推荐的,则就本计划而言,该新成员将被视为现任董事会成员。
尽管有上述定义或本计划的任何其他规定,(a)控制权变更一词将不包括专门为变更公司住所而进行的资产出售、合并或其他交易,以及(b)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个别书面协议中的控制权变更(或任何类似术语)的定义将取代上述关于受该协议约束的裁决的定义;但是,前提是,如此类个别书面协议中未对控制权变更或任何类似术语作出定义,则上述定义将适用。
如果需要遵守《守则》第409A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此类交易也不是根据美国财政部条例第1.409A-3(i)(5)条确定的“公司所有权或有效控制权的变化”或“公司大部分资产所有权的变化”(不考虑其下的任何替代定义),则控制权的变化将不会被视为已经发生。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在未经参与者同意的情况下修订“控制权变更”的定义,以符合《守则》第409A条下“控制权变更”的定义及其下的规定。
(j)“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包括其中规定的任何适用法规和指南。
(k)“委员会”指由董事会根据第2(d)节授予其权力的一(1)名或更多董事组成的委员会。
(l)“薪酬委员会”指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
(m)“普通股”指公司的普通股。
(n)“公司”Phio Pharmaceuticals Corp.,一家特拉华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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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顾问”指(i)受公司或附属公司聘用提供咨询或顾问服务并因该等服务而获得补偿的任何人,包括顾问,或(ii)担任附属公司董事会成员并因该等服务而获得补偿的人。然而,仅作为董事服务,或就该服务支付费用,将不会导致董事被视为本计划的“顾问”。尽管有上述规定,只有在S-8表格上的表格登记声明或《证券法》规定的后续表格可用于向该人登记公司证券的要约或出售时,该人才被视为本计划下的顾问。
(p)“持续服务”指参与者在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服务,无论是作为雇员、董事或顾问,均未中断或终止。参与者作为雇员、顾问或董事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身份发生变化或参与者提供此类服务的实体发生变化,前提是参与者向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中断或终止,不会终止参与者的持续服务。例如,从公司雇员转变为附属公司顾问或董事的身份不会构成持续服务的中断。如果参与者为其提供服务的实体不再符合联属公司的资格(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则该参与者的持续服务将被视为在该实体不再符合联属公司资格之日终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董事会或公司首席执行官可全权酌情决定,在以下情况下,持续服务是否会被视为中断(i)董事会或首席执行官批准的任何休假,包括病假、军假或任何其他个人假,或(ii)公司、关联公司或其继任者之间的调动。此外,如果需要豁免或遵守《守则》第409A条,将确定是否存在终止连续服务的情况,并以符合美国财政部条例第1.409A-1(h)条定义的“离职”定义的方式解释该术语(不考虑其下的任何替代定义)。仅在适用的奖励文件、公司的请假政策、适用于参与者的任何请假协议或政策的书面条款中可能规定的范围内,或在法律另有规定的范围内,休假将被视为持续服务,以便归属于股票奖励。
(q)“董事”是指董事会成员。
(r)就参与者而言,“残疾”指该参与者因任何可预期导致死亡或已持续或预期持续不少于12个月的任何医学上可确定的身体或精神损害而无法从事任何实质性的有收益活动,如《守则》第22(e)(3)和409A(a)(2)(c)(i)条所规定,并将由委员会根据委员会认为在该情况下有必要的医学证据确定。
(s)“生效日期”指2020年10月8日。
(t)“雇员”指作为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雇员提供服务的任何人。然而,仅作为董事服务,或支付此类服务的费用,将不会导致董事被视为本计划的“雇员”。
(u)“实体”是指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
(v)“交易法”指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w)“交易法人士”是指任何自然人、实体或“集团”(在《交易法》第13(d)或14(d)条的含义内),但“交易法人士”将不包括(i)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ii)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根据公司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福利计划持有证券的任何受托人或其他受托人,(iii)根据此类证券的注册公开发行暂时持有证券的承销商,(iv)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实体,由公司股东按与其对公司股票所有权基本相同的比例,或(v)任何自然人、实体或“集团”(在《交易法》第13(d)或14(d)条的含义内)在生效日期直接或间接为公司证券的所有者,代表公司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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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允市场价值”是指截至任何日期,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普通股价值:
(i)如果普通股在任何已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任何已成立的市场交易,则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截至任何确定日期的普通股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将是在该确定日期在该交易所或市场(或普通股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或市场)报价的股票的收盘销售价格,该价格在董事会认为可靠的来源中报告。
(ii)除非董事会另有规定,如果在确定日期没有普通股的收盘销售价格,则公允市场价值将是存在此类报价的前一个最后日期的收盘销售价格。
(iii)在普通股没有该等市场的情况下,公平市场价值将由董事会本着诚意并以符合《守则》第409A及422条的方式厘定。
(y)“激励股票期权”是指根据本计划第5节授予的期权,该期权旨在成为并符合《守则》第422条含义内的“激励股票期权”的条件。
(z)“非雇员董事”是指(i)不是公司或关联公司的现任雇员或高级职员、不因作为顾问或以董事以外的任何身份提供的服务而直接或间接从公司或关联公司获得报酬的董事(根据《证券法》(“S-K条例”)颁布的S-K条例第404(a)项不要求披露的金额除外),在根据S-K条例第404(a)项要求披露的任何其他交易中不拥有权益,且未从事根据S-K条例第404(b)项要求披露的业务关系;或(ii)在其他方面被视为《交易法》第16b-3条规定的“非雇员董事”。
(aa)“非法定股票期权”指根据本计划第5节授予的不符合激励股票期权条件的任何期权。
(bb)“高级职员”是指《交易法》第16条所指的公司高级职员。
(CC)“期权”是指购买根据本计划授予的普通股股份的激励股票期权或非法定股票期权。
(dd)“期权协议”指证明期权授予条款和条件的授予文件。每份期权协议将受本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ee)“期权持有人”是指根据本计划被授予期权的人,或(如适用)持有未行使期权的其他人。
(ff)“拥有”、“拥有”、“所有人”、“所有权”是指一个人或实体将被视为“拥有”、“拥有”、成为证券的“所有人”或获得“所有权”,如果该人或实体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或分享对此类证券的投票权,其中包括投票权或指示投票权的权力。
(gg)“参与者”指根据本计划授予奖励的人,或(如适用)持有已发行股票奖励的其他人。
(hh)“绩效现金奖励”是指根据第6(c)(ii)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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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期”是指董事会为确定参与者获得股票奖励或业绩现金奖励的权利和支付而对一个或多个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衡量的选定时间段。履约期可能有不同和重叠的持续时间,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
(jj)“绩效股票奖励”是指根据第6(c)(i)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股票奖励。
(kK)“计划”指本Phio Pharmaceuticals Corp. 2020年长期激励计划,该计划经不时修订及重述。
(ll)“限制性股票奖励”是指根据第6(a)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普通股股份奖励。
(mm)“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是指证明限制性股票奖励授予条款和条件的奖励文件。每份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将受本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nn)“限制性股票奖励”是指根据第6(b)节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获得普通股股份的权利。
(oo)“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指证明限制性股票奖励授予条款和条件的奖励文件。每个限制性股票奖励文件将受本计划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pp)“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
(qq)“股票增值权”或“SAR”是指根据第5条的条款和条件授予的获得普通股增值的权利。
(rr)“股票增值权奖励文件”是指证明股票增值权授予条款和条件的奖励文件。每份股票增值权奖励文件将受本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ss)“股票奖励”是指获得根据本计划授予的普通股的任何权利,包括激励股票期权、非法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奖励、限制性股票奖励、股票增值权或业绩股票奖励。
(tt)“股票奖励文件”是指证明股票奖励授予条款和条件的奖励文件。每份股票奖励文件将受本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uu)“附属公司”就公司而言指(i)任何公司,其拥有超过50%的已发行股本的普通投票权以选举该公司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无论当时该公司的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股票是否将拥有或可能因任何或有事项的发生而拥有投票权)在当时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及(ii)任何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50%以上权益的其他实体(无论是以投票或参与利润或出资的形式)。
(vv)“百分之十股东”是指拥有(或根据《守则》第424(d)条被视为拥有)股票的人,拥有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所有类别股票总投票权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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