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提交的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5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1407
TOP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Cecil街101号,# 13-05
同英大厦
新加坡069533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香港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11时(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5月26日晚上11时),TOP Financial Group Limited(“公司”)在其位于香港干诺道西118号1101室的办公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20,714,741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A类普通股(每股有权投一票)和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B类普通股(每股有权投五十票)的持有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占截至2026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所附总投票权的约98.78%,因此构成截至记录日期已发行并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普通股的法定人数。会议表决的所有事项均按公司董事会的建议获得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一。以普通决议案通过,批准将公司法定股本由1,000,000.00美元增加为1,000,000,000股,包括(i)9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ii)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B类普通股,20,000,000.00美元分为2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普通股,包括(i)18,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ii)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通过增设17,100,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1,900,000,000股B类普通股,即时生效(“股本增加”),并授权公司任何董事或公司注册办事处提供人作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认为与股本增加有关的必要或可取的所有其他作为和事情,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和出席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的必要文件。
赞成:520,283,529.75反对:425,160.72弃权:6,049
建议二。以特别决议,在获议案一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并完全以股本增加的有效性为条件,批准修订及重述目前有效的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本次并购”)及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格式见附件A),以取代及排除本次并购的全部内容,以反映股本增加,即时生效(“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述的并购”),并授权公司任何董事或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提供者就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述的并购作出董事会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所有其他行为和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的必要备案。
1
赞成:520,286,095.35反对:422,454.12弃权:6,192
建议三。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在完成股本增加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述的并购后,(a)批准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的股份合并,按不少于1比2及不多于1比20的统一比例(「幅度」),最终比率将在建议三的股东批准后及会议一周年之前的任何时间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的范围内的整数(“股份合并”),并授权董事会在会议一周年之前的任何时间全权酌情实施该等股份合并;(b)就股份合并产生的已发行合并股份的任何及所有零碎应享权利而言,如获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及建议,授权公司董事在其认为合宜时解决与股份合并有关的任何困难,包括但不损害上述内容的概括性,将公司任何储备账户(包括其股份溢价账户和资本赎回储备基金)贷记的任何金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任何贷记损益账户或以其他方式可供分配的任何金额资本化,并将该金额用于全额缴付将配发和发行给公司股东的未发行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以四舍五入A类普通股的任何零头以及在股份合并后或因股份合并而向该等公司股东发行或登记在其名下的B类普通股,但须紧接建议资本化(包括但不限于从股份溢价账户支付)以将任何零碎股份四舍五入的日期后,公司应能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到期债务;及(c)授权董事会为建议三所设想的交易的目的或实施及实施建议三而作出董事会认为必要或合宜的所有其他作为及事情,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最终的股份合并比例和股份合并的生效日期,并指示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提供者或转让代理人完成必要的公司记录,并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进行所有必要的备案,以反映股份合并。
赞成:520,320,851.75反对:387,858.72弃权:6,030
提案四。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但须以建议三获通过为条件,以采纳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重述并购」),以取代及排除当时有效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实施及反映股份合并,于股份合并生效日期生效,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只要该等生效日期在会议一周年之前实施,及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提供商就采纳重述并购作出董事会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所有其他行为和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的必要备案。
赞成:520,324,079.68反对:382,284.79弃权:8,377
提案五。以普通决议并在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规定下,将会议延期至较后的一个或多个日期(如有必要),以允许在没有足够票数支持或与通过建议一至四有关的其他情况下进一步征集和投票代理人。
赞成:520,328,645.68反对:376,059.79弃权:9,391
公司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于股东于2026年5月27日批准建议二后立即生效,并以表格6-K作为本当前报告的附件 3.1提交。
2
附件指数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3.1 | 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
3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日期:2026年5月29日 | TOP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嘉辉元 | |
| 姓名: | 嘉辉源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