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4月11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向60名员工授予合共2,093,884份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同等数量的基础A类普通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但须待承授人接纳后方可作实。概无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须经股东批准,且承授人概无为公司的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或其中任何一方的联系人。
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须遵守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以及公司与各承授人订立的奖励协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载于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的招股章程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 D.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一节。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能授予的奖励相关的新A类普通股上市和交易许可。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2,093,884股新A类普通股以满足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将不受股东批准,且该等新A类普通股(或酌情由相应ADS代表)将转让给承授人,但须满足授予协议中规定的归属条件。
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将不会导致在截至(包括)授出日期的12个月期间内授予及将授予各个别承授人的期权及奖励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
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详情载列如下:
| 授予日期 | 2025年4月11日 | |
| 授予的RSU总数 | 2,093,884 | |
| 获授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购买价格 | 无 | |
1
| A类普通股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 | 每股75.9 50港元 | |
| 归属条件和期限 | 受限制股份单位须遵守以服务为基础的归属条件。
受制于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的条款及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按照以下时间表归属:
(i)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的约68.6%的受限制股份单位须分别于2026年4月1日、2027年4月1日、2028年4月1日及2029年4月1日归属于25%的等额部分;
(ii)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的约1.4%的受限制股份单位,须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6年7月1日、2027年7月1日及2028年7月1日等额归属25%;及
(iii)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的30%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26年4月1日归属,其余75%分别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10月1日、2027年1月1日、2027年4月1日、2027年7月1日、2027年10月1日、2028年1月1日、2028年4月1日、2028年7月1日、2028年10月1日、2029年1月1日及2029年4月1日等额归属。
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管理人应自行决定授予的时间或时间。授予承授人的部分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短于12个月,因为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有混合归属时间表,因此相关受限制股份单位在四年期间平均归属。 |
|
| 业绩目标 | 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赠款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不受任何业绩目标所规限。 | |
| 回拨机制 | 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条款和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在任何承授人因故终止的情况下,所有受限制股份单位,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均应自其终止之日起予以注销。公司有权(i)要求承授人交出部分或全部已无偿向其受让人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股份,或(ii)要求承授人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向公司支付任何及所有款项,以代替其已从公司收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股份。 | |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期限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0年6月28日开始实施(“生效日期”),除非提前终止,否则将于生效日期的十周年届满。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期满时,之前授予或发放的任何奖励应保持完全有效,如同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被修改或终止一样,除非公司与参与人书面另有约定。 | |
2
公司将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向承授人发行及配发的新A类普通股占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1%及经该发行及配发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1%。
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可供未来授予的A类普通股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将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可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最高数量更新为63,192,227个,占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截至本公告日期,在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后,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能进一步授予21,548,105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相同数量的基础A类普通股)。
定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表述具有以下含义: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 | 2020年6月获批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8月、2021年6月修订重述 | |
| “管理员” | 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委员会或委员会授权担任管理人的任何董事会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ADS” | 美国存托股,每股代表两股A类普通股 | |
| “Award(s)” | 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以限制性股票、受限制股份单位、股息等价物、股份增值权和股份支付的形式向参与者授予(s) | |
| “董事会” | 本公司董事会于 | |
| “原因” | 就参与者而言,除非在特定裁决的情况下,特定裁决协议另有规定,(a)具有“因由”、“正当因由”或类似含义或进口的术语的集团适用成员终止参与者与该集团该成员之间在该终止时有效的任何雇佣、咨询或服务协议中所定义的参与者的雇佣或服务,或(b)在没有任何此类雇佣、咨询或服务协议(或没有任何“因由”定义的情况下,“正当理由”或其中包含的类似含义或进口的术语),下列事件或条件,由管理人自行决定:
(i)实施盗窃、贪污、诈骗、失信、违背道德或其他类似行为的,或者实施刑事犯罪的;
(ii)参与者与集团任何成员之间的任何协议或谅解的任何重大违反,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适用的知识产权和/或发明转让、雇用、不竞争、保密或其他类似协议或集团行为守则或其他工作场所规则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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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iii)与参与者受雇于集团任何成员或作为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有关的任何重大失实陈述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iv)任何重大未能履行作为雇员或集团任何成员的董事会或类似理事机构成员的惯常职责、未能服从监事的合理指示或未能遵守公司或集团任何其他成员的政策或行为守则,或未能在任何适用的试用期内满足集团适用成员的要求或工作标准;或
(v)对集团任何成员的名称、声誉或利益构成重大不利的任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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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普通股” | 公司股本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授予A类普通股持有人就公司股东大会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每股一票 | |
| “B类普通股” |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授予公司不同投票权,使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每股十票,但须遵守《上市规则》第8A.24条规定,即保留事项须按每股一票的基准进行表决 | |
| “委员会” | 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或其小组委员会),或董事会已授权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行事的其他董事会委员会;但在没有任何该等委员会的情况下,“委员会”一词是指董事会 | |
| “公司”、“本公司”或“本公司” | XPEG Inc.,一家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A类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其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董事” | 本公司董事 | |
| “员工” | 任何与集团任何成员有雇佣关系的人 | |
| “承授人” | 2025年4月11日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的集团60名员工 | |
| “集团”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综合可变利益实体不时或在文意有需要时,就本公司成为其现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的期间而言,该等附属公司在有关时间犹如其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 |
| “港元” |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
4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上市规则”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 “参与者” | 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优秀奖励的持有人(s) | |
| “RSU(s)” | 受限制股份单位 | |
| “服务商” | 任何人士(i)为雇员,(ii)在集团的日常及通常业务过程中持续及经常性地向集团提供对集团的长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的服务;或(iii)为集团任何成员的董事会或类似理事机构的成员 | |
| “Share(s)” | 公司股本中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视文意而定 | |
| “股东” | 股份持有人,并在上下文需要时,ADS | |
| “因故终止” | 就参与者而言,(i)因故终止参与者的服务提供者地位或(ii)参与者无故终止或自愿辞去服务提供者的地位,如果管理人在任何时候确定,在参与者无故终止或辞职之前或之后,集团成员有因由终止该参与者的服务提供者地位 | |
| “美元” |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 |
| “%” | 百分数 | |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小鹏股份。 |
| 何小鹏 |
| 董事长 |
香港,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何小鹏先生担任执行董事、Ji-Xun Foo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及杨东浩先生、Fang Qu女士及Hongjiang Zhang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仅用于识别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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