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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9.4

 

Code of Ethics

 

第1款 目的

 

本Code of Ethics(“准则”)旨在传达GFL Environmental Inc.承诺以诚信、诚实和尊重的态度开展业务,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以维护GFL Environmental Inc.的声誉和阻止不道德行为和不法行为的方式开展业务。本准则概述了要求、标准和期望,以指导您为GFL Environmental Inc.履行职责、与之打交道以及担任其代表时。本准则并不旨在涵盖可能出现的每一个问题,并且可能会得到GFL EnvironmentalInc.可能不时采用的其他政策的补充。

 

第2款 应用程序

 

本准则适用于GFL Environmental Inc.及其在全球的关联公司和子公司(统称“GFL”或“公司”)的董事会所有成员、高级职员、雇员、顾问、承包商和代理人(统称“代表”)。遵守本守则是受雇于GFL或向其提供服务的条件。在本准则中,我们将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和控制人,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称为我们的“首席财务官”。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主要财务官员,应是经修订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6节及其下颁布的规则所指的公司“道德准则”。

 

第3款 道德与诚信

 

3.1 良好职业道德标准

 

GFL的一切经营活动和事务,都必须以道德和诚信的态度进行。GFL期望所有代表以诚实和正直的态度行事,甚至避免出现不当行为。少一分都是不能接受的,可能会被作为严重失职处理。

 

3.2 好大使

 

所有代表均为GFL及其品牌的形象大使。全体代表应以专业方式代表GFL,并始终以维护其良好声誉和形象的方式行事和交流。这包括通过使用社交媒体和其他形式的数字或其他通信。由于代表的行为被视为反映了GFL的行为,因此所有行为都必须反映GFL的政策和标准。

 

3.3 遵守法律、守则和政策

 

全体代表应遵守其履行职责所在司法管辖区以及GFL开展业务活动所在所有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内幕交易法。遵守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包括遵守适用的贸易制裁和进出口限制。所有代表均应遵守本守则以及适用于他们的所有GFL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交易政策、反腐败政策和举报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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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贿赂

 

在美国和加拿大,以及在许多其他国家,提供、提供或接受回扣或贿赂是非法的和/或违反适用的道德准则。回扣或贿赂可以定义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金钱、费用、佣金、信用、馈赠、酬金、贷款、奖励、优势、利益、有价值的东西或任何种类的补偿,并将商业交易中不正当地获得或奖励优待作为其目的之一。GFL的政策是,回扣和贿赂都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

 

当代表收到或被提供可能对GFL的商业判断或做法产生不适当影响的付款、礼物或酬金时,可以适用贿赂、反回扣或类似法律。代表必须遵守本守则、反腐败政策和适用于他们的所有GFL政策,如果提出付款、馈赠或其他可能对GFL业务开展产生不当影响的酬金,则应寻求首席法律干事的指导。

 

3.5 供应商、供应商、客户及其他第三方

 

GFL致力于公平、诚实、有礼地对待其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客户及其他第三方。代表要避免不正当的购买手法和偏袒,绝不通过操纵、隐瞒、歪曲重大事实或其他任何不正当做法,占任何第三方的不正当便宜。

 

从法律上讲,GFL可能会为代表GFL行事的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包括代理人、代表、业务合作伙伴或发起人,就好像GFL已经执行了这些行为一样。确保在与第三方建立业务关系之前进行合规尽职调查是每位代表的责任。与供应商、供应商、客户和第三方的所有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并且必须明确规定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要支付的费用。此类协议必须符合合理的竞争和市场惯例、本守则确立的原则和相关公司政策。任何重要协议都必须由首席法律干事审查。在整个业务关系中,代表必须持续和适当地监测这类第三方,以防止不当行为。

 

3.6 公平竞争

 

美国和加拿大的反垄断法旨在保护竞争。一般来说,以下几类话题,以及任何其他可能限制竞争的话题,绝不应该与竞争对手(包括潜在或潜在竞争对手)讨论:价格、定价政策、折扣或回扣(包括竞争性投标做法);成本、利润或利润率;销售条款或条件,包括信用条款和退货政策;划分市场、市场区域、客户或销售区域;任何产品的市场份额;营销、广告或促销计划;控制、阻止或减少任何产品的供应;批发商、经销商、分销商或客户的定价或促销做法;分类、拒绝,终止或分配客户;或有关GFL或竞争对手的任何其他非公开和/或竞争敏感信息。

 

每位代表有责任确保其代表公司的行为不以任何方式违反或似乎违反反托拉斯法律或法规。如有疑问,请寻求首席法务官的协助。

 

3.7 公平交易

 

代表GFL进行的所有业务往来,包括与其证券持有人、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员工的业务往来,必须以维护GFL的诚信和声誉的方式进行。GFL力求在GFL或其代表进行的所有活动中避免对重要事实的虚假陈述、操纵、隐瞒、滥用特权或机密信息以及任何其他非法或不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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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利益冲突

 

当代表的私人利益以任何方式干涉——甚至看起来干涉—— GFL的利益时,就可能发生“利益冲突”。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应诚实守信,以期实现GFL的最佳利益。这意味着,代表们有望将GFL的利益放在自己之前。

 

员工之间密切的个人关系可能会在就业环境中产生或似乎会产生利益冲突。雇员不应向与其有密切个人关系的人给予或接受与雇用或雇用条件有关的任何特殊考虑。亲密个人关系的例子包括家庭(配偶、同居伴侣、家庭伴侣、子女、继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辈和其他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亲属)或浪漫或亲密关系。

 

如果您将在存在利益冲突或可能被认为存在利益冲突的职位(例如,这些职位相互充当内部控制,双方之间存在直接报告关系,或其中一方有权直接或间接影响另一方的任何雇佣条款或条件)中与您有密切个人关系的另一名员工一起工作,您必须立即向首席人力资源官确认并披露。一旦披露了利益冲突,首席人力资源官将视需要与执行团队的其他成员一起确定如何管理或避免冲突,包括酌情重新分配其中一方。

 

代表必须避免涉及冲突或潜在冲突的情况,并应立即向首席法务官披露任何此类冲突或潜在冲突,但因雇佣环境中的密切个人关系产生的冲突除外,如上文所述,必须向首席人力资源官报告。

 

董事有法定责任披露所有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一般对董事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投弃权票。董事通常被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存在“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董事在公司可能合理地认为可能会:(i)影响董事履行其职责和职责的客观性;或(ii)对董事或与董事没有公平交易的其他人代表一种优势或收益的行动或决定的主题事项中拥有个人或经济利益。董事的利益冲突在公司的企业管治指引中有进一步讨论。

 

所有可能引起涉及董事、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利益冲突的交易都必须获得董事会的批准,任何此类批准都不会被视为对本守则的放弃。

 

3.9 在其他板上服务

 

未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治理与薪酬委员会批准,GFL的任何高级人员不得担任任何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3.10 企业机会

 

禁止代表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职务产生的个人机会和利用GFL财产、信息或职务谋取私利。代表也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GFL竞争,并在机会出现时对GFL负有垫付公司合法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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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礼品和娱乐

 

代表履行职责,以不干扰其独立行使判断的方式安排个人业务事务。代表不得向或接受任何供应商、供应商、潜在候选人、潜在或实际商业伙伴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或接受任何礼物、人情、娱乐、特殊住宿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除非严格遵守本准则和适用法律。任何为GFL工作的人均不得接受与GFL有往来或潜在往来的个人、公司或组织提供的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也不得接受任何特殊的贴息、贷款或人情。

 

3.12 慈善和政治活动

 

GFL重视奉献、参与社会和关爱他人的文化。GFL希望在其运营所在的社区内促进良好的关系。鼓励代表们利用自己的金钱和时间,参与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所在社区需求的地方活动,并作为私人公民参与政府和政治进程。外部观察者应该始终清楚,这些是您的个人行为,而不是代表GFL采取的行为。

 

确保您参与的慈善或政治活动不受其他公司政策禁止或暗示任何不当行为,并且未经特定书面授权,不使用任何公司资金或资源来帮助或促进任何慈善事业或政治候选人或政党。

 

第4款 安全、尊重和包容的工作场所

 

4.1 没有歧视或骚扰

 

GFL致力于提供一个合议制的工作环境,其中所有个人都受到尊严和尊重。每个人都有权在促进机会平等和禁止歧视性做法的职业氛围中工作。根据公司的人权政策,严禁任何歧视或骚扰,包括基于年龄、肤色、信仰、残疾、族裔出身、性别(包括怀孕、生育或相关医疗条件)、婚姻状况、国籍、政治信仰、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基因信息、军人或退伍军人身份、公民身份或任何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特征。更多信息请看人权政策。

 

4.2 工作场所安全

 

GFL致力于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环境。工作场所暴力是不能容忍的。每位代表必须遵守适用的药物和酒精政策,其中除其他事项外,禁止代表滥用酒精或合法药物(处方或非处方)、使用任何非法药物,或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报告执勤或继续执勤,因为此类行为可能危及工作安全和/或表现并违反适用法律。

 

第5节 维护GFL的资产和信息安全

 

5.1 对GFL资产的保护和妥善使用

 

全体代表应以最严格的诚信和适当考虑公司利益的方式,处理GFL的资产,包括所有数据、信息(机密或其他)、记录、产品、材料、设施、库存、“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商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设备。我们必须维护这些类型信息的准确性、保密性、隐私性和安全性,以遵守所有适用的隐私法。同样,代表不得披露商业机密或其他敏感信息。GFL的资产不得用于谋取私利或利益。此外,所有代表必须采取行动,保护此类资产不受损失、损坏、滥用、盗窃、挪用、贬低和浪费,并确保此类资产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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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L希望其员工将互联网接入用于与业务相关的目的(即与客户和供应商沟通、研究相关主题以及获得有用的业务信息)。所有现行的GFL政策均适用于在互联网上进行,特别是(但不限于)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隐私、滥用GFL资源、性骚扰、信息和数据安全与保密的政策。全体员工要格外用心,保持GFL企业形象和姿态的清晰、一致、完整。

 

5.2 GFL信息的保密

 

信息是GFL的关键资产之一。GFL的政策是确保其专有和机密信息,包括受他人委托给GFL的专有和机密信息(“机密信息”)得到充分保护。全体代表有责任保护机密信息,包括有关GFL的业务、资产、机会、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的信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信息,以及业务和营销计划、工程和制造创意、设计、数据库、记录以及任何非公开的财务数据或报告,使其免于未经授权的无意或无意披露。

 

5.3 通讯

 

代表应注意确保所有业务记录和通信(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和即时消息)清晰准确。请记住,您的业务通讯可能会通过诉讼、政府调查或在媒体上发布而被分享或公开。不准确或误导性陈述的潜在风险包括虚假广告、虚假陈述、违约、证券欺诈、不公平披露和竞争违规的索赔。

 

代表不得代表GFL发表背书或其他声明或个人背书,以表明您与GFL的从属关系,除非获得首席法务官的批准。此外,未经首席法务官事先批准,代表不得与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分析师、实际或潜在投资者,讨论GFL的业务,包括财务状况、业务或财务业绩、产品或业务前景。所有要求GFL的代表参加金融会议(包括在小组讨论中发言,或参加晚宴或任何针对金融界的活动)的请求都必须提交首席法务官批准。如有此类分析师或投资者与您联系,请将此类查询转给首席法务官。更多信息请见披露政策。

 

5.4 内幕消息及内幕交易法

 

禁止代表在知悉有关GFL的非公开重大信息(也简称“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买卖GFL的股票。在掌握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股票交易,属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重大信息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如果信息会影响合理的投资者决定是否购买、出售或持有GFL的股票,或者如果向公众披露,则可以合理预期会对股票的市场价格或价值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是“重要的”。可能的例子包括财务信息,例如合并收入数字、财务预测或公司的财务业绩、现有材料合同的损失或签订新的材料合同、关键人员的雇用或离职以及重大客户问题。信息通过新闻稿或通过SEDAR +备案向公众广泛发布后的一个交易日,即被视为“公开”,给予公开市场充分时间消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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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根据内幕交易政策被禁止披露内幕信息。只有获得授权的特定个人才能按照披露政策的规定公开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不当披露,甚至是不小心披露,都可能违反内幕交易法。向包括直系亲属或朋友在内的其他人员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在知悉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下向他人推荐买卖GFL股票的,称为“给小费”,属于违法行为。一个人收到信息(即“被提示”),然后交易GFL股票或将该信息告知他人,也违反了内幕交易法。更多信息请看内幕交易政策。

 

5.5 金融诚信与责任

 

请代表对涉及公司财务的事项负责任地行事,进行稳健的判断。代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和惯例,保持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记录,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告,遵守GFL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仅签署您认为正确和完整的文件。公司主要财务负责人和在财务部门工作的其他员工负有特殊责任,确保我们所有的财务披露充分、公平、准确、及时、易懂。这些员工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会计和财务报告交易、估计和预测的所有标准、法律和法规。

 

GFL将不会(i)为任何目的建立任何未披露或未记录的资金或资产,(ii)订立书面或口头的附带协议或其他非正式安排,或(iii)采取任何行动或未采取任何行动,这将导致其财务记录或财务披露不符合公认会计原则和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条例。所有代表必须与GFL的会计和审计团队,以及GFL的独立公共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充分、完整地合作,为他们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和帮助。禁止代表在任何时候胁迫、操纵、误导或不正当地影响GFL的内部或外部审计人员。禁止代表在知情的情况下在GFL的任何公开披露中作出,或导致或鼓励任何其他人作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陈述任何必要的信息,以使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完整和准确。

 

如果您怀疑或观察到任何与财务诚信和责任有关的违规行为,请立即向首席法务官或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6款 遵守及违反守则

 

审计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年审查和评估本准则,并将向公司董事会建议任何必要或适当的变更以供考虑。

 

6.1 问题

 

如果您对在特定情况下应如何遵守本准则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首席法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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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报告违反守则的行为–检举人政策

 

所有代表均应遵守GFL的承诺,以合法和合乎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和事务。我们鼓励所有代表在对特定情况下的最佳行动方案有疑问时与首席法务官或管理团队交谈,并报告任何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本守则或GFL的任何公司政策的行为。

 

GFL采用了举报人政策,该政策规定了报告任何违约行为或涉嫌违反法律、本守则或GFL的任何公司政策的程序。

 

GFL禁止对任何善意报告可能违反本准则的代表采取报复行动。任何认为自己受到报复的代表应立即向首席法律干事报告。

 

6.3 违反守则的后果

 

可能会要求代表在适用的情况下不时证明他们对本准则的理解和遵守情况。不遵守《守则》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其中可能包括内部纪律处分或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终止雇用或其他安排。可采取纪律行动:(a)针对授权或直接参与违反本准则行动的人;(b)针对故意不报告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有关违反本准则行为的相关重要信息的任何人;(c)针对违规者的管理上级,只要违规情况反映监管不足或缺乏勤勉;(d)针对直接或间接报复或鼓励他人这样做的任何主管,针对举报涉嫌违反本准则行为的员工。

 

违反守则也可能违反某些加拿大、美国和/或其他法律。如果一名代表似乎违反了此类法律,公司可能会将此事提交给适当的主管部门,这可能会导致法律诉讼、处罚、罚款或监禁。

 

6.4 守则的豁免

 

本守则的豁免或例外情况将仅由审计委员会提前和在特殊情况下授予。对于GFL的董事、首席财务官或执行官的本守则的任何豁免只能由董事会授予。任何此类放弃应按照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范围和方式予以披露。

 

6.5 守则的公布

 

本守则及任何修订,须登载于:

 

· 公司网站于www.gflenv.com;和

 

· SEDAR +网站位于www.sedarplus.ca.

 

日期: 2024年7月31日
   
批准: 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