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3.3
日期:2026年4月22日
至:
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
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
渝侨开发区横龙路1号
湖北省周静沙市区434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尊敬的先生/女士:
兹同意在“项目4。关于公司的信息-B.业务概况-法规,“”第10项。附加信息-D.外汇管制“和”第10项。附加信息-E.税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载于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该报告将于本文件发布之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此致,
/s/海闻合伙
海文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