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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1 2 ex10-1.htm EX-10.1

 

附件 10.1

 

盈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奖励协议

 

本股份奖励协议(本“协议”)由[ ](“接收方”)与盈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2026年[ ]日起订立。

 

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承诺和约定,并为其他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收受并充分,双方同意如下:

 

1.奖励股份。在遵守下文所载条款和条件以及可能不时修订的盈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特此授予受益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授予日”)起生效,[ ]其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如此授予的普通股股份以下简称“股份”,该术语还应包括通过股份分红、股份分割或合并、资本重组或其他方式向受益人发行的任何公司股份。

 

2.归属;没收股份。公司谨此确认,于授出日期,该等股份已获100%归属及不可没收。

 

3.传说。根据本协议授予的股份可能载有或载有(如适用)计划或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其任何适用补充或章程可能要求的图例和标记,每一项均不时生效,或公司可能以其他方式确定为适当。

 

在接获人就任何股份(或先前授予受让人的任何其他普通股股份)提出要求后,公司应在其独自承担成本和费用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可能需要的行动,以允许受让人出售该等股份,包括(如适用且不限于)向公司提供公司高级人员的转让代理证书、大律师的意见和/或提交适当的登记声明,及采取可能需要的所有其他行动,以从证明该等股份的证书中删除上述有关转让及归属限制的传说,并(如适用)从公司的股份簿册及纪录中删除。公司应当在收到付款请求后,立即向受让人偿付因执行受让人本款权利而合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4.扣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应代扣代缴或促使代扣代缴受让人因授予普通股股份而产生的收入和其他税款,受让人同意应公司的请求向公司支付足以履行其预扣税款义务的金额。公司有权全权酌情通过代扣若干股以其他方式可交付给接收方的股票、其公平市场价值等于要求代扣的金额来履行任何此类预扣税款义务。

 

5.杂项。

 

(a)修正。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更改或修改,除非是由受让人与公司签立的书面协议;但条件是,任何不会对受让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更改或修改(因为它们可能存在于紧接此类更改或修改生效日期之前)可由公司采用,而无需由受让人签立书面协议,并且公司应在采用此类更改或修改后合理迅速地向受让人发出此类更改或修改的书面通知。

 

 
 

 

(b)协议的约束力。本协议对公司、受让人及其各自的遗产、继承人、被执行人、受让人、继承人、受让人和法定代表人均有利,并具有约束力。

 

(c)可分开的规定。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或成为或被任何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当局宣布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等条款应为无效,并应被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本协议的所有剩余条款仍然完全有效。

 

(d)通知。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如以书面形式送达,并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或以挂号挂号信、预付邮资的方式送达,则视为已妥善送达,除非另一地址已被如此发出的通知所取代:

 

  致收件人: 到收件人在本协议签字页上载明的地址。
     
  对公司: 盈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京基100丨Block A座4805室
    深圳市罗湖区
    中国518000
    Attn:秘书

 

(e)建筑。本协议的标题和副标题仅为方便起见而插入,不影响本协议条款的构建。凡提述本协议各章节,均应视为亦提述构成该章节一部分的所有分节。

 

(f)就业协议。本协议不应被解释为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就雇用受赠人达成的协议,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也没有义务因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授予受赠人的股份而继续雇用受赠人。

 

(g)适用法律。本协议应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解释和执行,而不会使该州的法律冲突原则生效。

 

(h)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有关本协议、普通股股份的任何裁决或归属和/或任何相关事项的任何争议,应根据接收方与公司之间解决争议和仲裁索赔的任何相互协议,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在没有此种协议的情况下,任何此种索赔或争议应通过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由一名根据JAMS规则在纽约州纽约市进行的仲裁员进行。

 

(i)追回。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股份(以及出售所得的任何收益)应遵守公司为遵守适用法律(包括《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和公司证券上市的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而采取的任何追回或补偿政策。

 

(j)内幕交易合规。受让人出售或转让股份的权利受制于公司不时生效的内幕交易政策,包括任何适用的禁售期或预先清仓要求。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签署本协议,或导致本协议盖章签署。

 

  盈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名:     
  姓名: 志达鸿
  职位: 首席执行官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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