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述按比例分配和有条件投标的规定,公司可能不会购买您投标的所有股份。请参阅购买要约的第1、3和6节。
随本函附上以下文件的副本:
1.
要约购买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2.
转递函,供贵司接受贵司客户的要约和要约股份时使用,并供贵司客户参考;
3.
一份函件,可寄发予贵方客户,贵方持有以贵方名义或代名人名义登记的股份,并附有为取得该客户有关要约的指示而提供的指示表格;
4.
关于股份的担保交付通知,在您无法在到期时间之前将股份证书连同所有其他所需文件交付给存托人,或无法及时完成记账式转让程序时,用于接受要约;和
5.
IRS表格W-9(含说明)。
要约不以任何最低数量的股份为条件。然而,该要约受购买要约第7节中描述的某些其他条件的约束。
我们敦促您尽快与您的客户联系。请注意,要约、按比例分配期限和退出权将于纽约市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5:00到期,除非要约延期。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要约的任何延期或修订,或任何延迟支付该等股份,均不会就该等股份的购买价格支付利息。
本公司将不会就根据要约进行的股份招标向任何经纪商、交易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人士(购买要约中所述的信息代理和交易商管理人除外)支付任何费用或佣金。然而,本公司将应要求补偿贵公司因将所附要约材料的副本转发给客户而产生的惯常邮寄和处理费用。公司将支付或促使支付适用于其根据要约购买股份的任何股票转让税,但购买要约和转递函(见转递函说明7)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所附材料的额外副本的问题和要求,可按购买要约封底所载的各自电话号码和地址向经销商经理或信息代理索取。
非常真正属于你,
高盛 Sachs & Co. LLC
本函或所附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使您或任何其他人成为公司的代理人、保存人、交易商经理、信息代理人或他们中任何一方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授权您或任何其他人就要约提供任何信息或使用任何文件或代表他们中的任何人作出任何声明,但所附文件及其所载声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