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版本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协议”),由马绍尔群岛的一家公司Costamare Inc.(“公司”),以及Konstantinos Konstantakopoulos(“股东”).
股东特此认购并要约购买,公司特此接受该要约并同意向股东发行其F系列优先股一千二百(1,2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认购股份”),在私人出售(the“定向增发”),作为股东向其支付1200美元的对价。
本公司谨此向股东声明并保证:
(a) 本协议已获公司正式授权、签署及交付;
(b) 公司拥有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并进行私募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根据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充分权利、权力和授权,为本协议和私募的适当授权以及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并因此而需要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已妥为和有效地采取;和
(c) 认购股份已获妥为及有效授权,并于按本协议规定发行及交付时,将获妥为及有效发行及缴足款项且不可评税,且不受任何法定优先认购权或类似权利规限。
股东在此向公司声明并保证:
(a) 本协议已由股东正式签署并交付;
(b) 股东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为股东适当和适当地执行和交付本协议以及由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需要采取的一切行动均已妥为和有效地采取;
(c) 股东(i)是一名老练的投资者,在财务和商业事务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从而能够评估投资于认购股份的优点、权利和适当性,以及(ii)能够承担其投资于认购股份的全部损失的经济风险;和
(d) 股东根据本协议购买认购股份将为股东自己的账户,股东获得认购股份的目的不是为了在违反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的交易中进行任何分配。
本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签署,经如此签署和交付的每一份协议应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仅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本协定应受马绍尔群岛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而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页的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作为证明,本协议双方已促使本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签署。
| |
COSTAMARE INC., |
|
| |
|
|
|
|
签名:
|
/s/Gregory G. Zikos |
|
| |
|
姓名: |
Gregory G. Zikos |
|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
签名:
|
/s/Konstantinos Konstantakopoulos |
|
| |
|
姓名: |
Konstantinos Konstantakopoulos,作为股东
|
|
[CMRE股票认购协议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