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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1 3 ea029146301ex10-1.htm 证券购买协议的形式

附件 10.1

 

证券购买协议

 

本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自2026年5月19日起,由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开曼KY1-9009大开曼岛Camana Bay 89 Nexus Way Ogier Global(Cayman)Limited(“公司”)、本协议签名页上确定的每一买方以及Univest Securities LLC以直接买方(各自,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买方”以及统称“买方”)身份签署。

 

鉴于,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并根据《证券法》(定义见下文)下的有效登记声明,公司希望向每一买方发行和出售,而每一买方(单独而非共同)希望向公司购买本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公司证券。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并就其收到及充分性确认的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公司与各买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定义。除本协定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外,就本协定的所有目的而言,以下术语具有本节1.1中规定的含义:

 

“收购人”应具有第4.5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行动”应具有第3.1(j)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关联”是指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使用和解释。

 

“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其他法律授权或要求纽约市和开曼群岛的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但为澄清起见,商业银行不得被视为因“待在家中”、“就地避难”而被法律授权或要求保持关闭,“非必要雇员”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支机构,只要纽约市和开曼群岛的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在该日一般开放供客户使用。

 

“平仓”是指根据第2.1节规定的证券买卖的平仓。

 

 

“交割日”指所有交易文件均已由其适用方签署并交付的交易日,且(i)买方支付认购金额的义务和(ii)公司交付证券的义务(在每种情况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豁免,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迟于本协议日期后的第一(1)个交易日(或第二(2nd)本协议签署日期后的交易日,如果本协议是在非交易日当天或下午4:00(纽约市时间)之后和交易日午夜(纽约市时间)之前签署的。

 

“结束语”是指附件A表格中的结束语。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公司法律顾问」指Latham & Watkins LLP,其办公室位于香港中环康乐坊8号交易广场一号18楼。

 

“披露时间”是指,(i)如果本协议是在非交易日当天或任何交易日的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后和午夜(纽约市时间)之前签署的,则在紧接本协议日期之后的交易日的上午9:01(纽约市时间),除非配售代理另有指示,以及(ii)如果本协议是在任何交易日的午夜(纽约市时间)至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间签署的,不迟于本协议日期上午9点01分(纽约市时间),除非配售代理另有指示更早的时间。

 

“评估日期”应具有第3.1节(s)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豁免发行」指根据为该目的而妥为采纳的任何股份或期权计划,由董事会非雇员成员的过半数或为向公司提供服务而成立的非雇员董事委员会的过半数成员向公司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发行(a)普通股或期权,(b)根据本协议发行的任何证券和/或其他可行使或可交换或可转换为在本协议日期已发行和未发行的普通股的证券在行使、交换或转换时的证券,但自本协议日期起该等证券未被修订以增加该等证券的数量或降低该等证券的行使价、交换价或转换价(与股份拆细或合并有关的除外)或延长该等证券的期限,(c)根据经公司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批准的收购或战略交易发行的证券,条件是此类证券作为“限制性证券”(定义见第144条)发行,且不附带要求或允许在本文第4.12(a)节的禁止期内提交与此相关的任何登记声明的登记权,但前提是任何此类发行应仅向其本身或通过其子公司的个人(或个人的权益持有人),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性的业务中的运营公司或资产所有者,应向公司提供除资金投资之外的额外利益,但不应包括公司主要为筹集资金或向主要业务为投资证券的实体发行证券的交易。

 

2

 

 

“反海外腐败法”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

 

“GAAP”应具有第3.1(h)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HTFL”是指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其办公室位于950 Third Avenue,19th Floor,New York,NY 10022。

  

“知识产权”应具有第3.1节(p)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留置权”是指留置权、押记、质押、担保权益、产权负担、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限制。

 

「锁定协议」指统称,(i)公司主席、董事兼行政总裁区逸杰先生与配售代理签订的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锁定协议,据此,区逸杰先生同意在截止日期后的六十五(65)天内不以附件B的形式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的任何证券,及(ii)公司与配售代理签订的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锁定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同意在截止日期后的六十(60)天内不以附件C的形式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以其直接购买者身份获得的任何股份。

 

“重大不利影响”应具有第3.1(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材料许可”应具有第3.1(n)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普通股”指公司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以及该等证券以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变更为的任何其他类别的证券。

 

“普通股等价物”是指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在任何时候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

 

“每股购买价格”等于20.30美元,可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股份细分、股份股息、股份合并和其他类似的普通股交易进行调整。

 

“人”是指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注册成立或未注册成立的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细分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配售代理”是指Univest Securities,LLC。

 

3

 

 

“进行中”是指诉讼、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式调查或部分程序,如证词),无论是否已开始或威胁。

 

“招股说明书”是指注册说明书备案的最终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补充”是指向证监会备案并由公司在交割时交付给各买方的符合《证券法》第424(b)条规定的招股说明书补充。

 

“买方”应具有第4.8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登记声明”是指载有第333-294722号委托文件的有效登记声明,其中登记了向买方出售股份的情况,并包括任何第462(b)条规则的登记声明。

 

“必要的批准”应具有第3.1(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第14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第42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2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第462(b)条注册声明”是指公司为注册额外证券而编制的任何注册声明,该声明已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前提交给委员会,并根据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62(b)条规则自动生效。

 

“SEC报告”应具有第3.1(h)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是指股份。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股份」指根据本协议向各买方发行或可发行的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公司普通股。

 

“卖空”是指《交易法》下SHO条例第200条定义的所有“卖空”(但不应被视为包括定位和/或借入普通股)。

 

4

 

 

“认购金额”是指,就每一买方而言,在本协议签字页该买方的姓名下方和“认购金额”标题旁边指定的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股份将支付的总金额,以美元和立即可用的资金为单位。

 

「附属公司」指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并须(如适用)亦包括于本协议日期后成立或收购的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交易日”是指主要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指普通股于有关日期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粉红公开市场、OTCQB或OTCQX(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交易文件”是指本协议、锁定协议、其所有证物和附表以及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

 

“转让代理”指VStock Transfer,LLC,公司目前的转让代理,通讯地址为18 Lafayette Place,Woodmere,New York 11598,邮箱地址为action@vstocktransfer.com,以及公司的任何后续转让代理。

 

第二条。
买卖

 

2.1收盘。在截止日期,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同意发行和出售,而买方,包括配售代理,以其作为直接买方的身份,分别而不是共同同意购买,总额不超过20,000,000美元的股份。由该买方签署的本协议签字页所载的每一买方的认购金额,应可供与公司或其指定人进行“交付与付款”结算。公司应向每一买方交付其根据第2.2(a)节确定的各自股份,公司和每一买方应交付第2.2节中规定的可在收盘时交付的其他物品,就开曼群岛而言,转让代理人对股份的登记应构成《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版)》要求的对公司成员名册的更新。在满足第2.2和2.3节中规定的盟约和条件后,结账应在HTFL的办事处或双方应相互同意的其他地点通过电子转让结账文件的方式远程进行。除非配售代理另有指示,股份的结算应通过“交付与付款”(“DVP”)进行(即,在交割日,公司应将登记在买方姓名和地址并由转让代理解除的股份直接发行到各买方指定的配售代理的账户;配售代理在收到该等股份后,应立即以电子方式将该等股份交付给适用的买方,并由配售代理(或其清算公司)通过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如在本公司与适用买方签立本协议之时或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包括紧接交割前的时间)(“预结清期”),该买方在交割时向任何人出售根据本协议将向该买方发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份(统称“预结清股份”),则该买方应根据本协议自动(无需该买方或本公司采取任何额外的必要行动),被视为无条件有义务在交割时购买该等预结清股份;但,公司无须在公司收到本协议项下该等预结算股份的购买价之前向该买方交付任何预结算股份;并进一步规定,公司在此承认并同意,该放弃不构成该买方就该买方是否应在预结算期内向任何人出售任何普通股的陈述或契诺,且该买方出售任何普通股的任何该等决定仅应在该买方选择进行任何该等出售时作出,如果有的话。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情况,并且本协议所附签名页上列出了买方的认购金额,但买方(及其关联公司)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股份数量,如果与该买方(及其关联公司)当时拥有的所有其他普通股合计,不得导致该买方在收盘时实益拥有(根据《交易法》第13(d)节确定)超过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9.9%(“实益所有权上限”),以及该买方的认购金额,如果不这样做,将超过紧接交割前的最大实益所有权,则应以在交割时向其他买方签署人发行股份为条件。

 

5

 

 

2.2交付。

 

(a)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以下所示除外),公司须向每名买方交付或安排交付以下物品:

 

(i)由公司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公司大律师的法律意见,以配售代理及买方合理可接受的格式向配售代理及买方提出;

 

(iii)除第2.1条最后一句另有规定外,公司须已向每名买方提供公司的电汇指示,该指示以公司信笺抬头,并由行政总裁签立;

 

(iv)在符合第2.1节最后一句的规定下,向转让代理人发出不可撤销指示的副本,指示转让代理人通过存托信托公司在托管人系统存款或提款(“DWAC”)加急交付等于该买方认购金额除以每股购买价格的股份,登记在该买方名下;

 

6

 

 

(v)于本协议日期,妥为签立的锁定协议;及

 

(vi)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可根据《证券法》第172条规则交付)。

 

(b)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每名买方须向公司交付或安排交付下列物品:

 

(i)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本协议;及

 

(ii)该买方的认购金额,该金额应可用于与公司或其指定人进行“交付或付款”结算。

 

2.3关闭条件。

 

(a)公司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i)在所有重要方面(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而受限制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的准确性于本文件所载买方的申述及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它们在所有重要方面均须准确(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而受限制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于该日期);

 

(ii)每名买方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及

 

(iii)每名买方交付本协议第2.2(b)节所列物品。

 

(b)买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各自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i)所有重大方面的准确性(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作出时及于本文件所载公司的申述及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该等申述及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均属准确)截至该日期;

 

(ii)公司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

 

(iii)公司交付本协议第2.2(a)条所列物品;

 

7

 

 

(iv)自本协议日期起,公司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及

 

(v)自本协议日期起至收市日期止,普通股的交易不得已被证监会或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暂停,而在收市日期前的任何时间,一般由Bloomberg L.P.报告的证券交易不得暂停或限制,或不得就其交易由该服务报告的证券或任何交易市场订立最低价格,美国或纽约州当局也不应宣布暂停银行业务,也不应发生任何实质性爆发或敌对行动升级或对任何金融市场产生如此严重影响的其他国家或国际灾难或任何重大不利变化,而在每种情况下,根据该买方的合理判断,使得在收盘时购买证券变得不可行或不可取。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本公司特此向各买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a)子公司。本公司的所有直接及间接附属公司均载于《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各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及流通股本股份均为有效发行且已缴足、不可评估且不存在优先认购或购买证券的类似权利。如公司没有附属公司,则交易文件中对附属公司或其中任何一项的所有其他提述均不予考虑。

 

(b)组织和资格。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为正式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有效存在且根据其成立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拥有和使用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目前进行的方式开展其业务。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违反或违反其各自的证书或章程、章程、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所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内作为外国公司或其他实体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具备此种资格或信誉良好(视情况而定)无法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i)对任何交易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对经营业绩、资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业务、前景或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或(iii)对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及时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或(iii)中的任何一项,“重大不利影响”),且没有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提起撤销、限制或限制或寻求撤销、限制或限制该等权力和权力或资格的程序。

 

8

 

 

(c)授权;强制执行。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订立和完成本协议和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签立及交付本协议及每一份其他交易文件,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已获公司方面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除与所需批准有关外,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无须就本协议或有关事项采取进一步行动。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相互交易文件已(或在交付时将已)由公司正式签署,并且在按照本协议及其条款交付时,将构成公司根据其条款可对公司强制执行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限制,这些法律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ii)受与特定履约的可获得性相关的法律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和(iii)就赔偿和分担条款而言,可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d)没有冲突。本公司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交易文件、发行和出售证券以及由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不会也不会(i)与或违反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相冲突或违反,或(ii)与本协议或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交易文件相冲突或构成违约(或随着通知或时间的推移或两者均将成为违约的事件),导致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正、反稀释或类似调整、加速或取消(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协议、信贷融资、债务或其他文书(证明公司或附属公司债务或其他)或其他谅解的权利,或(iii)在所需批准的情况下,与公司或子公司受其约束的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包括联邦和州证券法律法规),或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法律、规则、法规、命令、判决、禁令、法令或其他限制相冲突或导致违反;除第(ii)和(iii)条中的每一条的情况外,例如不可能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9

 

 

(e)备案、同意和批准。与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有关的任何法院或其他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政府当局或其他人,公司无须获得任何同意、放弃、授权或命令,向其发出任何通知,或向其作出任何备案或登记,但以下情况除外:(i)根据本协议第4.4节要求的备案,(ii)向委员会提交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iii)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各适用交易市场申请将股份上市交易,(iv)于2026年2月27日和2026年5月19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以及(v)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要求提交的备案(统称为“所需批准”)。

 

(f)证券的发行;登记。证券获正式授权,当根据适用的交易文件发行和支付并作为全额支付记入公司成员名册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免于和免除公司施加的所有留置权。公司已从其正式授权股本中预留根据本协议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公司已根据《证券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登记声明,该声明自2026年3月30日(“生效日期”)提交时自动生效,包括招股说明书,以及截至本协议日期可能需要的修订和补充。根据《证券法》,注册声明有效,委员会并无发出阻止或暂停注册声明有效性或暂停或阻止使用招股章程的停止令,亦无为此目的提起任何程序,或据公司所知,委员会威胁该程序。如监察委员会的规则及条例要求,公司须根据第424(b)条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招股章程。在注册声明及其任何修订生效时、在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注册声明及其任何修订符合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券法》的要求,没有也不会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在发布招股说明书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时以及在截止日期,符合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券法》的要求,没有也不会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没有遗漏陈述为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该公司在提交注册声明时有资格使用F-3表格。根据《证券法》,公司有资格使用F-3表格,并且符合F-3表格一般说明I.B.5中规定的关于根据本次发行出售的证券的总市值以及在本次发行之前的十二(12)个月内的交易要求。

 

10

 

 

(g)资本化。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的资本总额载于《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公司自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定期报告以来,除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行使员工购股权、根据公司员工购股计划向员工发行普通股以及根据转换和/或行使截至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定期报告之日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等价物外,未发行任何股份。任何人对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均不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参与权或任何类似的参与权。除因购买和出售证券并在招股章程和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载明外,概无已发行和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可认购的以股代息权利、任何性质的催缴或承诺,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证券、权利或义务,或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认购或收购任何子公司的任何普通股或股本,或合同、承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或可能有义务发行任何附属公司的额外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股本的谅解或安排。证券的发行和出售将不会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向任何人(买方除外)发行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已发行及未偿还证券或票据概无任何条文可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发行证券时调整该等证券或票据的行使、转换、交换或重置价格。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载有任何赎回或类似条文的已发行及未偿还证券或工具,亦无任何合约、承诺、谅解或安排可供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受约束或可能成为受约束以赎回本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证券。公司不存在任何股份增值权或“幻影股”计划或协议或任何类似计划或协议。公司所有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均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已按照所有联邦和州证券法发行,且没有任何此类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违反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的认购或购买证券的权利。证券的发行和出售无需任何股东、董事会或其他人的进一步批准或授权。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涉及本公司作为一方的本公司股本,或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的任何股东之间或之间不存在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

 

(h)SEC报告;财务报表。公司已提交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包括根据其中第13(a)或15(d)条,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两年(或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提交此类材料的较短期限)(上述材料,包括其证物和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连同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在此统称为“SEC报告”)及时或已收到此类提交时间的有效延期,并在任何此类延期到期之前提交了任何此类SEC报告。截至各自日期,SEC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的要求(如适用),且SEC报告在提交时均未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报告的情况,未说明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要事实,而不是误导。公司从未成为受《证券法》第144(i)条约束的发行人。SEC报告中包含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以及提交时有效的委员会与此相关的规则和条例。此类财务报表是根据在所涉期间一致适用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的,除非在此类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另有规定,并且除非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不包含GAAP要求的所有脚注,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该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该日终了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但以未经审计的报表为前提,至正常、非实质性的年终审计调整。

 

11

 

 

(i)重大变化;未披露的事件、负债或事态发展。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除《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情况外,(i)没有发生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发展,(ii)公司并无招致任何负债(或有负债或其他负债),但(a)根据以往惯例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招致的贸易应付款项和应计费用及(b)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无须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反映或在提交证监会的文件中披露的负债除外,(iii)公司并无改变其会计方法,(iv)公司并无向其股东宣派或作出任何股息或派发现金或其他财产或购买,赎回或订立任何协议以购买或赎回任何股份及(v)公司并无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联属公司发行任何股本证券,但根据现有公司购股权计划除外。公司在委员会面前没有任何关于对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业务、前景、物业、营运、资产或财务状况而言,没有发生或存在或合理预期将发生或存在根据适用证券法规定须由公司在作出或被视为作出本陈述时披露的事件、责任、事实、情况、发生或发展,但在作出本陈述之日前至少1个交易日尚未公开披露。

 

(j)诉讼。除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述外,概无任何诉讼、诉讼、研讯、违规通知、程序或调查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在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联邦、州、县、地方或外国)面前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诉讼”)威胁或影响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统称“诉讼”)。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载的任何行动,(i)均不会对任何交易文件或证券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提出质疑,或(ii)如出现不利决定,可能会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或一直是涉及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或根据联邦或州证券法承担责任的索赔或违反信托义务的索赔的任何诉讼的对象。没有,而且据公司所知,没有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监察委员会涉及公司或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任何调查。证监会未发出任何停止令或其他命令,暂停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交易法》或《证券法》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的有效性。

 

(k)劳动关系。公司的任何雇员不存在或据公司所知是迫在眉睫的劳资纠纷,可以合理地预期这将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均不是与该雇员与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关系有关的工会成员,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集体谈判协议的一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其与其雇员的关系良好。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执行人员目前或现在预计将违反任何雇佣合同、保密、披露或专有信息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或任何其他有利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或协议或任何限制性契约,而每名该等执行人员的继续受雇不会使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就上述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守与雇佣和雇佣惯例、雇佣条款和条件以及工资和工时有关的所有美国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法规,除非未能遵守无法单独或总体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

 

 

(l)遵守情况。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i)根据或违反(且没有发生任何未获豁免的事件,而该事件会因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而导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亦未有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有关其根据或其违反任何契约的索赔的通知,贷款或信贷协议或它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它或它的任何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无论这种违约或违规行为是否已被放弃),(ii)违反任何法院、仲裁员或其他政府当局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iii)违反或已经违反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条例,包括但不限于与税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任何适用的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产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就业和劳工事项,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能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m)环境法。公司及其子公司(i)遵守与污染或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或地下地层)有关的所有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包括与向环境排放、排放、释放或威胁释放化学品、污染物、污染物或有毒或危险物质或废物(统称“危险材料”)有关的法律,或与危险材料的制造、加工、分销、使用、处理、储存、处置、运输或处理有关的其他法律,以及所有授权、守则、法令、要求或要求信函、禁令、判决、许可,通知或通知信函、命令、许可、图则或规例,根据其发出、输入、颁布或批准(“环境法”);(ii)已收到根据适用环境法开展其各自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许可许可或其他批准;(iii)符合任何此类许可、许可或批准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而在每一条款(i)、(ii)和(iii)中,可以合理地预期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将单独或总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n)监管许可。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所述开展各自业务所需的适当联邦、州、地方或外国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证书、授权和许可,除非无法合理预期未能拥有此类许可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重大许可”),并且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与撤销或修改任何重大许可有关的程序通知。

 

(o)资产所有权。公司及附属公司根据租赁而持有的任何不动产及设施均由其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所遵守的有效、存续及可执行的租赁而持有。

 

(p)知识产权。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或有权使用所有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发明、版权、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SEC报告中所述的与其各自业务相关的使用所必需或要求的类似权利,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统称为“知识产权”)。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自本协议日期起计两(2)年内,任何知识产权已届满、终止或放弃,或预期将届满或终止或放弃。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知识产权侵犯或侵犯了任何人的权利,除非可能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公司所知,所有该等知识产权均可强制执行,且不存在另一人侵犯任何该等知识产权的现有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已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其所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机密性和价值,除非未能这样做无法单独或总体上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

 

 

(q)保险。公司及附属公司由承担公认财务责任的保险人就公司及附属公司所从事业务中审慎及惯常的损失及风险投保,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及高级人员的保险范围至少相当于总认购金额。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无任何理由相信其将无法在该等保险范围届满时续期其现有保险范围或在成本不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向同类保险人取得继续其业务可能所需的类似保险范围。

 

(r)与附属公司和雇员的交易。除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述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或董事,以及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目前均不是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交易(作为雇员、高级人员和董事的服务除外)的一方,包括任何合约、协议或其他安排,规定向或通过提供服务,规定向或通过出租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就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该等雇员或据公司所知,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任何该等雇员拥有重大权益或为高级人员、董事、受托人、股东、成员或合伙人的任何实体借款或借钱或以其他方式要求付款作出规定,在每种情况下均超过120,000美元,但不包括(i)支付所提供服务的工资或咨询费,(ii)偿还代表公司产生的费用和(iii)其他雇员福利,包括公司任何购股权计划下的购股权协议。

 

(s)Sarbanes-Oxley;内部会计控制。公司和子公司遵守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经修订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要求,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自本协议之日起和截止日期起生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规则和条例。公司和子公司维持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ii)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允许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允许获取资产,以及(iv)以合理的间隔将记录的资产问责制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并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委员会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公司的认证人员评估了截至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该日期,“评估日期”)公司和子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该公司在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中提出了核证人根据截至评估日期的评估得出的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自评价日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术语在《交易法》中定义)未发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14

 

 

(t)某些费用。除本公司须向配售代理支付的费用外,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不就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向任何经纪、财务顾问或顾问、发现者、配售代理、投资银行家、银行或其他人士支付或将支付任何经纪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佣金。买方对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可能到期的任何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本条所设想的某类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u)投资公司。该公司不是,并且在收到证券付款后立即将不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应使其不会成为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登记的“投资公司”。

 

(五)登记权。任何人无权促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证券法》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证券进行登记。

 

(w)列名和维护要求。普通股是根据《交易法》第12(b)或12(g)条登记的,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旨在或据其所知可能产生终止《交易法》下普通股登记效果的行动,公司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表明委员会正在考虑终止此类登记。本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前12个月内,并无接获任何普通股正在或已经上市或报价的交易市场的通知,大意为本公司不符合该交易市场的上市或维持规定。公司目前,且没有理由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继续遵守所有此类上市和维护要求。普通股目前有资格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而公司目前正在就此类电子转让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支付费用。

 

(x)接管保护的适用。公司及董事会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如有),以使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权利协议项下的任何分配)或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或类似章程文件)项下的其他类似反收购条款或因买方及公司履行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权利而对买方适用或可能变得适用的公司成立状态的法律不适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公司发行证券和买方对证券的所有权。

 

15

 

 

(y)披露。除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重大条款和条件外,公司确认,公司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未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法律顾问提供其认为构成或可能构成未在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行披露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本公司理解并确认,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将依赖上述陈述。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向买方提供的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彼等各自的业务及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所有披露均属真实及正确,并不包含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而忽略陈述任何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非误导。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所传播的新闻稿整体上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和作出这些陈述时没有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本公司承认并同意,除本协议第3.2节具体规定的交易外,没有买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z)不进行综合发售。假定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代表其或其行事的任何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提出任何证券的任何要约或出售或征求购买任何证券的任何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将导致该证券的本次发行与公司为公司任何证券上市或指定的任何交易市场的任何适用股东批准条款的目的而进行的先前发行相结合。

 

(aa)偿债能力。基于公司截至截止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在公司收到根据本协议出售证券的收益后,(i)公司资产的公平可售货值超过公司现有债务和其他负债(包括已知或有负债)到期时将需要支付或就其支付的金额,(ii)公司的资产不构成不合理的小额资本,以开展其目前进行和拟进行的业务,包括其资本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开展的业务的特定资本要求、综合和预计的资本要求及其资本可用性,以及(iii)公司当前的现金流量,连同公司将获得的收益,如果它在考虑到现金的所有预期用途后清算其所有资产,将足以支付其负债的所有金额或与其相关的所有金额,当这些金额需要支付时。公司不打算在到期时产生超出其支付能力的债务(考虑到就其债务或就其债务应付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事实或情况,导致其相信将在截止日期起计一年内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破产或重整法申请重整或清算。

 

16

 

 

(BB)税务状况。除个别或总体上不会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i)已作出或提交其所受任何司法管辖区要求的所有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收入以及所有外国收入和特许经营纳税申报表、报告和申报,(ii)已支付金额重大、显示或确定应在此类申报表上到期的所有税款和其他政府评估和收费,报告和申报,以及(iii)已在其账簿上预留合理充足的条款,用于支付此类申报、报告或申报适用期间之后的期间的所有重大税款。没有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税务机关声称应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支付的任何重大金额的未缴税款。

 

(CC)涉外腐败行为。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任何代理人或代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士所知,均没有(i)直接或间接地将任何资金用于与外国或国内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从公司资金中向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或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党或竞选活动进行任何非法付款,(iii)未能充分披露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知悉的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作出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贡献,或(iv)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FCPA的任何规定。

 

(dd)会计师。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补充文件》。据本公司所知及所信,该会计师事务所(i)为《交易法》规定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且(ii)应就将列入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ee)关于买方购买证券的致谢。公司承认并同意,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而言,每一买方仅以公平买方的身份行事。公司进一步承认,任何买方均未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或以任何类似身份),任何买方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提供的任何建议仅是买方购买证券的附带情况。公司进一步向各买方声明,公司订立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决定完全基于公司及其代表对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独立评估。

 

17

 

 

(ff)关于买方交易活动的致谢。尽管本协议或本协议其他条款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第3.2(f)和4.14条除外),公司理解并承认:(i)公司未要求任何买方同意,也未要求任何买方同意停止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多头和/或空头,或基于公司发行的证券的“衍生”证券,或在任何特定期限内持有该证券;(ii)任何买方过去或未来的公开市场或其他交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卖空或“衍生”交易,在本次或未来定向增发交易结束之前或之后,可能会对公司公开交易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iii)任何买方以及任何该等买方作为一方的“衍生”交易的对手方目前可能直接或间接持有普通股的“空头”头寸,以及(iv)各买方不得被视为与任何“衍生”交易中的任何公平交易对手方有任何关联或控制。

 

(gg)条例m遵守情况。公司没有,而且据其所知,没有任何代表公司行事的人(i)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导致或导致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稳定或操纵的行动,以促进任何证券的出售或转售,(ii)出售、投标、购买或支付因招揽购买任何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或(iii)支付或同意向任何人支付因招揽他人购买公司任何其他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但,就第(ii)及(iii)条而言,就配售证券向配售代理支付的补偿。

 

(hh)保留。

 

(二)网络安全。(i)(x)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信息技术及计算机系统、网络、硬件、软件、数据(包括其各自的客户、雇员、供应商、供应商的数据以及由其维护或代表其维护的任何第三方数据)、设备或技术(统称“IT系统和数据”)和(y)公司和附属公司没有被通知,也不知道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的事件或情况,对其IT系统和数据的任何安全漏洞或其他损害;(ii)公司和子公司目前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或法规以及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判决、命令、规则和条例、与IT系统和数据的隐私和安全以及保护此类IT系统和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访问、盗用或修改相关的内部政策和合同义务,除非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及维持商业上合理的保障措施,以维持及保护其重大机密资料及所有IT系统及数据的完整性、持续运作、冗余及安全性;及(iv)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符合行业标准及惯例的备份及灾后恢复技术。

 

18

 

 

(jj)遵守数据隐私法。(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过去三(3)年内,且在过去三(3)年的任何时候,均遵守所有适用的州、联邦和外国数据隐私和安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EU 2016/679)(统称“隐私法”);(ii)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制定、遵守并采取合理设计的适当步骤,以确保遵守其有关数据隐私和安全以及收集、存储、使用、披露的政策和程序,处理和分析个人数据(定义见下文)(“政策”);(iii)公司根据隐私法的要求向其客户、员工、第三方供应商和代表提供有关其适用政策的准确通知;(iv)适用的政策对公司当时与其标的相关的隐私惯例提供准确和充分的通知,并且不包含公司当时的隐私惯例的任何重大遗漏,如隐私法的要求。“个人数据”是指(i)自然人的姓名、街道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照片、社会安全号码、银行信息或客户或账号;(ii)根据经修订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符合“个人身份信息”条件的任何信息;(iii)GDPR定义的“个人数据”;(iv)允许识别该自然人或其家人的任何其他信息,或允许收集或分析与被识别人员的健康或性取向有关的任何可识别数据。(i)在任何政策中作出或包含的此类披露均不存在违反任何隐私法的不准确、误导性或欺骗性,以及(ii)交易文件的执行、交付和履行不会导致违反任何隐私法或政策。公司或附属公司(i)均未收到书面通知,说明公司或附属公司根据任何隐私法承担的任何实际或潜在责任,或公司或附属公司实际或潜在违反任何隐私法;(ii)目前正在根据任何隐私法根据任何监管请求或要求进行或支付全部或部分任何调查、补救或其他纠正行动;或(iii)是任何命令、法令的一方,根据任何隐私法规定任何义务或责任的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达成或与之达成的协议。

 

(KK)购股权计划。公司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每份购股权(i)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ii)行使价高于普通股面值且至少等于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及适用法律将被视为授出该购股权当日普通股的公平市值。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概无追溯日期。公司并无明知故授出,亦无亦无公司政策或惯例在有关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财务业绩或前景的重大资料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故协调授出购股权之前明知故授出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故地协调授出购股权。

 

19

 

 

(ll)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目前均不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实施的任何美国制裁。

 

(mm)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不是、也从未是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897条所指的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应根据买方的要求进行证明。

 

(nn)《银行控股公司法》。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受经修订的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BHCA”)和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美联储”)监管的约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证券的5%(5%)或以上已发行和流通股份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银行或任何实体总股本的25%或以上。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对银行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任何实体的管理或政策行使控制性影响。

 

(oo)洗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一直且一直在遵守经修订的1970年《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法》的适用财务记录和报告要求、适用的洗钱法规及其下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统称为“洗钱法”),并且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当局或机构或涉及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仲裁员就洗钱法提出的任何诉讼或程序都没有待决,或据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所知,受到威胁。

 

3.2买方的陈述和保证。每名买方为其本身而非任何其他买方,特此向本公司声明和保证截至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如下(除非截至本协议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在该日期是准确的):

 

(a)组织;权威。此类买方要么是个人,要么是根据其成立或组建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组建、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完全权利、公司、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的权力和授权,以订立和完成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交易文件的签署和交付以及该买方履行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已获得该买方的所有必要的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行动(如适用)的正式授权。其作为当事方的每份交易文件均已由该买方正式签署,且当该买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交付时,将构成该买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但以下情况除外:(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限制,这些法律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ii)受与特定履约的可获得性相关的法律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和(iii)就赔偿和分担条款而言,可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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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谅解或安排。该买方是为自己的账户作为委托人购买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来分发或关于分发该证券(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注册声明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证券的权利)。该买方是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收购本协议项下的证券。

 

(c)买方地位。在向该买方提供证券时,它是,并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它将是《证券法》第501(a)(1)、(a)(2)、(a)(3)、(a)(7)、(a)(8)、(a)(9)、(a)(12)或(a)(13)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

 

(d)这种买方的经验。该等买方,或单独或与其代表一起,在业务和财务事项方面具有如此知识、复杂程度和经验,以便能够评估证券预期投资的优点和风险,并已如此评估该投资的优点和风险。此类买方有能力承担证券投资的经济风险,目前有能力承担此类投资的全部损失。

 

(e)获取信息。该买方承认,其有机会审查交易文件(包括所有证物及其附表)和SEC报告,并获得了以下机会:(i)有机会就证券发行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投资于证券的优点和风险向公司代表提出其认为必要的问题并获得其答复;(ii)获得有关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财产的信息,管理层和前景足以使其能够评估其投资;(iii)有机会获得公司拥有或可以获得的额外信息,而无需做出与投资相关的知情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不合理努力或费用。该买方承认并同意,配售代理或配售代理的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向该买方提供有关证券的任何信息或建议,也不需要或希望获得此类信息或建议。配售代理或任何联属公司均未就公司或证券的质量作出或作出任何陈述,而配售代理及任何联属公司可能已获得该买方同意无须向其提供的有关公司的非公开信息。就向该买方发行证券而言,配售代理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未担任该买方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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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某些交易和保密。除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外,该买方在自该买方首次收到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其他人提供的载有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重要定价条款并在紧接本协议执行之前结束之时起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任何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卖空交易,也没有代表该买方行事或根据与该买方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种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的其他缔约方或该买方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其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法律顾问和其他顾问、雇员、代理人和关联公司外,该买方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进行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g)截至本协议日期,买方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均未持有公司普通股的净淡仓。买方在此同意,在本协议日期开始至截止日期(定义见本协议)的期间内,不会、也不会促使其各关联公司建立或维持公司普通股的净空头头寸。

 

本公司承认并同意,本第3.2节所载的陈述不应修改、修订或影响该买方依赖本协议所载的本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有关而签立和/或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所载的任何陈述和保证的权利。

 

第四条。
缔约方的其他协议

 

4.1保留。

 

4.2提供信息。在没有买方拥有证券之前,公司承诺及时提交(或获得相关延期并在适用的宽限期内提交)公司根据《交易法》在本协议日期之后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即使公司当时不受《交易法》报告要求的约束。

 

4.3一体化。公司不得出售、要约出售或征求购买要约或以其他方式就任何证券(定义见《证券法》第2节)进行谈判,这些证券将为任何交易市场的规则和条例的目的与证券的要约或出售相结合,从而需要在该其他交易结束前获得股东批准,除非在该后续交易结束前获得股东批准。

 

22

 

 

4.4证券法披露;公示。公司应(a)在披露时间之前发布新闻稿,披露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重要条款,以及(b)在《交易法》要求的时间内向委员会提交一份表格6-K的当前报告,包括作为其证据的交易文件。自该新闻稿发布之日起及之后,公司向买方声明,其应已公开披露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代理)就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向任何买方交付的所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此外,自发布该新闻稿时起生效,公司承认并同意,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代理)与任何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保密或类似义务均应终止,且不再具有效力或效力。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公司与各买方在就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发布任何其他新闻稿时应相互协商,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公司或任何买方均不得就任何买方的任何新闻稿发布任何该等新闻稿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或未经各买方事先同意,就公司的任何新闻稿发布任何该等公开声明,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除非法律要求披露,在这种情况下,披露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此类公开声明或通信的事先通知。尽管有上述规定,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公开披露任何买方的名称,或在向委员会或任何监管机构或交易市场提交的任何文件中包括任何买方的名称,除非(a)联邦证券法要求向委员会提交最终交易文件,以及(b)在法律或交易市场法规要求披露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买方提供本(b)条允许的此类披露的事先通知,并就此类披露与该买方进行合理合作。

 

4.5股东权利计划。本公司或经本公司同意任何其他人士将不会提出或强制执行任何买方为本公司已生效或以后通过的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权利协议下的任何分配)或类似反收购计划或安排下的“收购人”的主张,或任何买方可因根据交易文件或本公司与买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收取证券而被视为触发任何该等计划或安排的规定。

 

4.6非公开信息。除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和条件(应根据第4.4节披露)外,公司承诺并同意,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不会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法律顾问提供构成或公司合理地认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除非在此之前该买方应已书面同意接收该信息并与公司书面同意对该信息保密。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凡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向买方交付任何材料、非公开信息,公司在此承诺并同意,该买方对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代理)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或对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代理,不得根据此类材料、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前提是买方应继续遵守适用法律。凡依据任何交易文件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载有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须在交付该通知的同时,根据表格6-K的当前报告向监察委员会提交该通知。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公司证券交易时应依赖上述契诺。

 

23

 

 

4.7收益用途。公司应将出售本协议项下证券的净收益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及其他用途,且不得违反FCPA或OFAC规定使用该等收益。

 

4.8对购买者的赔偿。在符合本第4.8节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赔偿并持有每位买方及其董事、高级职员、股东、成员、合伙人、雇员和代理人(以及任何其他在功能上与持有此类头衔的人具有同等作用的人,尽管没有此类头衔或任何其他头衔)、控制此类买方的每个人(在《证券法》第15条和《交易法》第20条的含义内),以及董事、高级职员、股东、代理人、成员,此类控制人(各自为“买方一方”)的合伙人或雇员(以及在功能上与持有此类所有权的人具有同等作用的任何其他人,尽管缺乏此类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所有权)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责任、义务、索赔、或有事项、损害赔偿、书面费用和开支的损害,包括所有判决、和解中支付的金额、法庭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任何此类买方一方可能因(a)任何违反任何陈述、保证而遭受或招致的调查费用,公司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订立的契诺或协议,或(b)非该买方一方的任何公司股东以任何身份对买方一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就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任何交易(除非该诉讼仅基于对该买方一方的陈述的重大违反,交易文件项下的保证或契诺,或该买方方可能与任何该等股东订立的任何协议或谅解,或该买方方违反州或联邦证券法的任何行为,或该买方方最终被司法判定构成欺诈、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的任何行为,但前提是,公司根据本条承担的合计责任不得超过公司根据本协议项下出售证券所得净收益的2.5%。如根据本协议对可能要求赔偿的任何买方方提起任何诉讼,该买方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公司,并且,公司有权与买方方合理接受的其自己选择的律师承担抗辩。任何买方方均有权在任何此类诉讼中聘请单独的律师并参与其辩护,但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此类律师的费用和开支应由该买方方承担,除非(i)其聘用已获得公司书面特别授权,(ii)公司在合理期限后未能承担此类辩护并聘请律师,或(iii)在此类诉讼中存在,根据大律师的合理意见,公司的立场与该买方的立场在任何重大问题上存在重大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负责支付不超过一名该等独立大律师的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和开支。本公司将不对本协议(y)项下的任何买方方承担责任,因为买方方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任何结算,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或(z)在一定程度上,但仅限于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可归因于任何买方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作出的任何陈述。本条第4.8款要求的赔偿,应在调查或辩护过程中,在收到或发生账单时,通过定期支付其金额的方式进行。本协议所载的赔偿协议应是任何买方一方针对公司或其他人的任何诉讼因由或类似权利以及公司可能依法承担的任何责任的补充。

 

24

 

 

4.9普通股的保留。截至本协议日期,本公司已预留及本公司应继续预留及随时备存足够数量的普通股,以使本公司能够根据本协议发行股份。

 

4.10普通股上市。公司在此同意尽最大努力维持其目前上市的交易市场的普通股上市或报价,并在收盘的同时,公司应申请在该交易市场的所有股份上市或报价,并及时确保所有股份在该交易市场的上市。公司进一步同意,如公司申请让普通股在任何其他交易市场交易,则将在该申请中包括所有股份,并将采取必要的其他行动以促使所有股份尽快在该其他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公司随后将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动,继续在交易市场上市交易其普通股,并将在所有方面遵守公司在交易市场章程或规则下的报告、备案和其他义务。本公司同意维持普通股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及时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支付与此类电子转让有关的费用。

 

4.11保留。

 

4.12后续股权出售。

 

(a)自本协议日期起至截止日期后60天,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得(i)发行、订立任何协议以发行或宣布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的发行或建议发行,或(ii)提交任何注册声明或修订或补充,但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除外,或就任何雇员福利计划在表格S-8上提交注册声明。

 

(b)保留。

 

(c)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条4.12不适用于豁免发行。

 

4.13平等对待购买者。任何代价(包括任何交易文件的任何修改)不得向任何人提出或支付以修订或同意豁免或修改交易文件的任何条文,除非同样的代价亦向交易文件的所有各方提出。为澄清目的,本条文构成公司授予各买方并由各买方分别协商的单独权利,旨在公司将买方视为一个类别,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买方在购买、处置或投票证券或其他方面的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

 

4.14某些交易和保密。每名买方分别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根据与其达成的任何谅解,均不会在本协议执行开始至本协议预期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的时间内执行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公司的任何证券。尽管有上述规定,且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明确承认并同意(i)任何买方在此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契诺,表示其将不会在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步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后从事公司任何证券的交易,(ii)自根据第4.4节所述的首次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之时起及之后,任何买方不得根据适用的证券法限制或禁止进行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交易,以及(iii)任何买方不得有任何保密义务或义务不向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代理)交易公司的证券,在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发布之后。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约定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

 

4.15保留。

 

25

 

 

第五条。
杂项

 

5.1终止。本协议可由任何买方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方式,终止该买方仅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不产生任何影响,如果在第五次或之前尚未完成交割(5)本协议日期后的交易日;但前提是,此类终止不会影响任何一方就任何其他方(或多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5.2费用支出。公司应在交割前向每一买方交付一份填妥并已签立的交割对账单副本,作为附件A附于本协议后。除交易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外,每一方均应支付其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和其他专家(如有)的费用和开支,以及该方因本协议的谈判、准备、执行、交付和履行而发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公司应支付所有转让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处理公司交付的任何指示信函和买方交付的任何行权通知所需的任何费用)、印花税以及与向买方交付任何证券有关的其他税费。

 

5.3全部协议。交易文件连同其证物和附表,包含各方对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取代各方承认已并入此类文件、证物和附表的所有先前关于此类事项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5.4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被视为在以下最早时间发出和生效:(a)传送时间,如果此类通知或通信是在交易日下午5:3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在所附签名页上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传送的,(b)传送时间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该等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的某一天或晚于任何交易日下午5时30分(纽约市时间)以电子邮件附件所附签字页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送达,(c)第二个(2nd)邮寄之日后的交易日,如由美国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或(d)在被要求发出此类通知的当事人实际收到时发送。此种通知和通信的地址应按所附签字页所列。

 

26

 

 

5.5修正;豁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修改、补充或修正,除非在修订的情况下由公司和买方签署的书面文书(在交割前由公司和各买方)根据本协议项下的初始认购金额购买了至少67%的股份权益,或在豁免的情况下由寻求强制执行任何此类放弃条款的一方签署,前提是如果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不成比例地对买方(或多个买方)产生不利影响,还应要求此类受到不成比例影响的买方(或此类多个买方的至少50.1%的权益)的同意。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或要求的任何违约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未来的持续放弃或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或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要求的放弃,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任何延迟或不作为也不应损害任何此类权利的行使。与其他买方的可比权利和义务相比,任何对任何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成比例、实质性和不利影响的任何拟议修订或放弃,均需获得该等受到不利影响的买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根据本条第5.5条实施的任何修订对证券的每一买方和持有人以及公司均具有约束力。

 

5.6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5.7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未经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并方式除外),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买方均可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或全部权利转让给该买方转让或转让任何证券的任何人,但前提是该受让人书面同意就所转让的证券受适用于“买方”的交易文件条款的约束。

 

5.8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旨在为合同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的利益服务,不为任何其他人的利益服务,也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除非第4.8节和本5.8节另有规定。

 

5.9管辖法律。有关交易单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抗辩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是否针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应仅在设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启动。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曼哈顿自治市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包括与任何交易文件的强制执行有关的),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管辖的任何主张,该等行动或进行是不适当的或不方便进行该等进行的场所。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过程,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通过挂号或挂号邮件或隔夜交付(附交付证据)邮寄至根据本协议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地址的方式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过程,并同意该等服务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程序和程序通知的送达。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如果任何一方应启动一项诉讼或程序以强制执行交易文件的任何规定,那么,除了公司根据第4.8条承担的义务外,该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非胜诉方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成本和费用。

 

27

 

 

5.10生存。此处包含的陈述和保证应在证券交割和交割后继续有效。

 

5.11执行。本协议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合并在一起应被视为同一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各方签署并交付给对方时生效,据了解,各方不必签署同一对应方。如果任何签字是通过电子邮件交付“.pdf”格式数据文件的方式交付的,则该签字应产生执行(或代表其执行该签字)的一方当事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其效力和效力与该“.pdf”签字页是其原件的效力和效力相同。

 

5.12可分割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的其余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应保持完全有效,且绝不应受到影响、损害或无效,且本协议各方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寻找并采用替代手段,以实现与该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所设想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结果。特此规定并声明为双方的意图,即他们将执行剩余的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而不包括任何可能在下文被宣布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条款、契诺和限制。

 

5.13撤销和撤销权。尽管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在不限制任何类似规定的情况下),每当任何买方根据交易文件行使权利、选择、要求或选择权而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及时履行其相关义务时,该买方可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不时全权酌情撤销或撤回任何相关通知、要求或选择的全部或部分,但不损害其未来的行动和权利。

 

28

 

 

5.14更换证券。如任何证明任何证券的证书或文书被毁损、遗失、被盗或毁损,公司须发出或安排发出新的证书或文书,以作为交换和替代(如属毁损),或代替和替代(如属毁损),但须在收到公司合理信纳该等遗失、失窃或毁损的证据后,方可发出或安排发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新的证书或票据的人还应支付与发行此类替代证券相关的任何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惯常赔偿)。

 

5.15补救办法。除了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追偿损害赔偿外,买方和公司各自将有权根据交易文件具体履行。双方当事人同意,金钱损失可能不是对因违反交易文件所载义务而招致的任何损失的充分补偿,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针对具体履行任何此类义务的任何诉讼中主张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抗辩。

 

5.16暂不付款。凡公司根据任何交易文件向任何买方作出一笔或多笔付款,或买方强制执行或行使其在该文件下的权利,而该等付款或付款或该等强制执行或行使的收益或其任何部分随后被作废、被宣布为欺诈或优惠、被作废、从公司、受托人、接管人或任何其他人根据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破产法、州或联邦法律,普通法或衡平法诉讼因由),则在任何此类恢复的范围内,原打算履行的义务或其部分应恢复并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如同未支付此类款项或未发生此类强制执行或抵销一样。

 

5.17买方义务和权利的独立性质。每一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是若干项,不与任何其他买方的义务共同承担,任何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任何其他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履行或不履行负责。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所载的任何内容,以及任何买方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被视为构成买方作为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实体,或产生假设,即买方在此类义务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方面以任何方式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每一买方应有权独立保护和执行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产生的权利,任何其他买方无需为此目的在任何程序中作为额外的一方加入。在审查和谈判交易文件时,每一买方均由其自己的独立法律顾问代理。仅出于行政便利的原因,各买方及其各自的法律顾问已选择通过HTFL与公司进行沟通。HTFL不代表任何买方,仅代表Univest Securities,LLC。公司选择向所有买方提供相同的条款和交易文件是为了公司的方便,而不是因为任何买方要求或要求这样做。经明确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彼此交易文件所载的每项条款均为公司与买方之间单独订立,而非公司与买方集体订立,亦非买方之间及买方之间订立。

 

29

 

 

5.18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一天或指定的一天或本协议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有效期届满不是一个营业日,则可以在下一个营业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5.19建设。各方同意,他们各自和/或其各自的律师已审查并有机会修订交易文件,因此,在对交易文件或其任何修订的解释中不应采用大意为解决任何不明确之处的正常解释规则。此外,任何交易文件中对股价和普通股的每一处提及,均应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普通股的股份拆细、股份股息、股份合并和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5.20放弃陪审团审判。在任何一方针对任何其他一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在任何司法管辖范围内的诉讼中,每一方在知情和有意的情况下,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此绝对、无条件、不可撤销和明示地放弃永远由陪审团审判。

 

(签名页关注)

 

30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字人在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脑再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通知地址:
       
签名:   电子邮件:
  姓名:    
  职位:    
附一份送达(不构成通知):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购买者的签名页面如下]

 

31

 

 

【购买者签署页面以达成regencell bioscience holdings limited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署人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电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买方通知地址:

 

向买方交付证券的地址(如与通知地址不相同):

 

认购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股:__________________

 

EIN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约定,通过选中此框(i)上述签署人购买本协议中规定的由上述签署人向公司购买的证券的义务,以及公司向上述签署人出售该等证券的义务,均为无条件且不考虑交割的所有条件,(ii)交割应发生在本协议日期后的第一(1)个交易日,以及(iii)本协议所设想的交割的任何条件(但在被上文第(i)条忽略之前),即要求公司或上述签署的任何协议、文书、证书或类似物或购买价格(如适用)的交付不再是条件,而是公司或上述签署的(如适用)交付该协议、文书的无条件义务,证书或类似的或购买价格(如适用)在截止日期向该另一方。

 

 

32

 

附件a

 

收盘报表

 

根据所附的证券购买协议,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买方应向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公司”)脑再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购买$ [ ____________的普通股。所有资金将汇入公司维护的账户。所有资金将按照本结账报表进行支付。

 

发放日期:[ ____________,20__

 

i.购买价格    
  将收到的总收益 $
   
ii.付款    
    $
    $
    $
    $
    $
   
已支付总金额: $
   
   
   
电线指示:  
请看附件。    

 

确认并同意

_________的这___日,_____

 

[  
   
签名:    
姓名:  
职位:  

 

33

 

 

附件b

 

锁定协议的形式(区逸杰先生)

 

【故意省略】

 

34

 

 

附件c

 

锁定协议表格(Univest)

 

【故意省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