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资料
展览图31.2
根据认证要求进行的认证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a)条以及第15d-14(a)条的规定。
根据2002年萨巴内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的规定而通过
我,丽莎·佩拉扎,特此证明:
1.我已审核了Connect Biopharma Holdings Limited的年度报告,该报告遵循了10-K格式的要求。
2.据我所知,这份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的陈述或重要的事实遗漏。考虑到作出这些陈述的具体情境,这些陈述在涵盖的报告期间并不存在误导性的内容。
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以及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可以公正地反映报告所述期间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与我共同负责建立并维护相关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的规定),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的规定)。我们已具备上述职责所需的资格与能力。
(a)我们制定了这些披露控制与程序,或者是在我们的监督下制定了这些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情况——能够由这些实体的内部人员传达给我们。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这些重要信息必须得到及时传递。
(b)这种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的。其目的是确保报告的可靠性,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从而为外部使用者提供合理的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根据该评估得出的关于这些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上述结论适用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末的情况。
(d)本报告中还列出了在注册商最近一个财务季度中发生的任何关于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包括那些已经对注册商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变化,或者那些很有可能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変化。
5.注册人的其他审计负责人以及我本人,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经向注册人的审计人员以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承担类似职责的人员)提供了相关信息。
(a)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或运作过程中存在所有显著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很可能对注册机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严重,只要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实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员工,都属于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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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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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丽莎·佩拉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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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佩拉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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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高级副总裁 (作为首席财务与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