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6年1月12日
Brookfield Renewable Corporation
Vesey街250号,15楼
纽约州纽约10281-1023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Brookfield Renewable Corporation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顾问,该公司是一家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存续的公司(“公司”),涉及公司根据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EDA”)的股权分配协议(“EDA”)出售公司最高400,000,000美元的A类可交换次级有表决权股份(“发售股份”),该公司与BEPTERM2)、BMO Nesbitt Burns Inc.、TD Securities Inc.、BMO Capital Markets Corp.和TD Securities(USA)LLC。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44-102 – Shelf Distributions中的定义,发售的股份可以“在市场上”分配方式发售和出售。
公司和BEP于2024年4月5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了F-3表格的联合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78523和333-278523-01),该声明于2025年3月6日进行了修订,并在此类修订后由SEC于2025年4月2日宣布生效(“注册声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24(b)条,注册声明包含由截至2026年1月12日并于2026年1月12日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招股说明书”)所补充的基本招股说明书。
我们是有资格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从事法律业务的律师,我们并不声称是除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其中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法律之外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专家。除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和其中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法律外,我们在此不对任何法律发表任何意见。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本意见自本协议之日起发表。我们不承诺就本协议所述或假定的事实的任何后续变化或适用法律的任何后续变化通知贵公司。
结合这一意见,我们对注册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和EDA进行了审查。我们亦已审查该等公司纪录、协议、文件及其他文书的正本或副本、核证、符合、电传复制或照相复本,并已作出我们认为就本意见而言必要或相关的其他调查。关于这一意见所涉及的事实事项材料的准确性,我们依赖的是公职人员以及公司官员和代表的证书或类似文件和陈述。在给出这一意见时,我们承担了所有签字的真实性、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正本文件的符合性、核证的、符合的、电传的或影印的副本以及后一种文件的正本的真实性。
McMillan LLP | Royal Centre,1055 W. Georgia St.,Suite 1500,PO Box 11117,Vancouver,BC,Canada V6E 4N7 | t 604.68 9.91 11 | f 604.68 5.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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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情况,并在符合上述资格、假设及限制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发售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发行,而在根据EDA所载条款发行及支付款项时,将有效发行、缴足股份及公司股本中的不可评税股份。
我们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并同意在其中的“法律事项”标题下使用我们的名称。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s/McMillan 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