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13(a)
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第906节的规定,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Koninklijke Philips N.V.的以下签名高级职员兹证明,在该高级职员知情的情况下: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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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R.W.O.雅各布斯 |
| 姓名:R.W.O. Jakobs |
| 头衔:首席执行官, |
| 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主席 |
上述证明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美国法典第18篇标题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提供,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