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图版31.1
认证/许可
我,唐纳德·帕特里克,特此证明:
| (1) |
我已审核了Fluent公司提交的10-K格式年度报告。 |
| (2) |
据我所知,这份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的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的情况。考虑到报告中所陈述的这些情况,这些陈述并不具有误导性,且符合本报告所涵盖的时间范围。 |
| (3) |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以及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可以确信:报告中所描述的期间内的注册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都是真实可靠的。 |
| (4)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与我共同负责建立并维护相关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如《证券交易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所规定),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如《证券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所规定)。我们已具备执行这些职责所需的资格。 |
| (a) |
我们制定了这些披露控制与程序,或者是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控制与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情况——能够由这些实体的内部人员向我们进行通报,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 |
| (b) |
这种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的。其目的是确保报告的可靠性,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从而为外部使用者提供合理的保证。 |
| (c) |
评估了注册人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根据该评估得出的关于这些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上述结论适用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末的情况。 |
| (d) |
本报告中还列出了在注册申请人最近一个财务季度中发生的任何关于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包括那些已经对注册申请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变化,或者那些很可能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変化。 |
| (5) |
注册人的其他审计负责人以及我本人,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经向注册人的审计人员以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承担类似职责的人员)提供了相关信息。 |
| (a) |
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或运作过程中存在所有显著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很可能对注册机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
| (b) |
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构成重大欺诈,只要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实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负有重要职责的员工,都属于此类行为。 |
| 2026年3月31日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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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唐纳德·帕特里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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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帕特里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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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主要执行官/高级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