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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B5 1 ea0226293-424b5 _百家韵.htm 前景

根据规则424(b)(5)提交

注册号:333-283882

 

前景

 

百家云集团有限公司

最多4,378,380股A类普通股

 

本招股章程涉及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公司YA II PN,LTD.(“出售证券持有人”)转售Baijiayun Group Ltd最多4,378,38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A类普通股”)。根据我们于2024年12月6日与出售证券持有人订立的备用股权购买协议(“购买协议”),我们可酌情选择在本招股章程日期后不时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和出售,而出售证券持有人已承诺在购买协议日期后的24个月内按照我们的指示向我们购买最多50,000,000美元的我们的A类普通股,但须遵守购买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根据购买协议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应为(1)紧随我们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出每一份书面通知(每一份,“预先通知”)要求根据购买协议进行预付款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A类普通股的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VWAP”)的85%,或(2)我们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和可发行的可转换本票中规定的转换价格,如下所述。就执行购买协议而言,我们已同意在2024年12月18日向SEC提交的F-3表格(编号:333-283882)上的登记声明生效日期或之前向出售证券持有人支付金额为500,000美元现金或发行54,055股A类普通股(“承诺股份”)的承诺费。有关购买协议的描述,请参阅标题为“招股说明书摘要——近期发展”的部分,有关出售证券持有人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出售证券持有人”的部分。

 

就购买协议所载的若干条件达成并受其规限,出售证券持有人将向我们预先垫付最多50,000,000美元承诺金额中的15,000,000美元(“预付垫款”),每笔预付垫款须以可转换本票(每笔为“票据”,统称为“票据”)作为证明。首笔预付垫款本金3,000,000美元已于2024年12月6日垫付。本金额3,000,000美元的第二笔预付预付款已于2024年12月20日垫付。第三笔预付预付款的本金金额为2,000,000美元,在2024年12月18日向SEC提交的F-3表格(编号:333-283882)上的登记声明生效后的第二次交易中预付。第四笔预付预付款的本金金额为7,000,000美元,并经我们和出售证券持有人相互同意后垫付。每份票据须按该票据本金额的10%原始发行折扣。

 

每份票据将按年利率为零的未偿本金余额计息(在发生违约事件(定义见相应票据)时应增加至年利率18%,到期日为2025年10月6日(可由投资者选择延长)。根据出售证券持有人的选择,每份票据下的全部或部分未偿还本金、利息或其他金额可按每份票据中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若干A类普通股。

 

就执行购买协议而言,我们与投资者已于2024年12月6日订立登记权协议,据此,我们将登记根据购买协议和票据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转售。本招股章程中登记的4,378,380股A类普通股代表在本金总额为8,000,000美元的票据转换后可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的(1)4,324,325股A类普通股和(2)54,055股承诺股份的总和。

 

 

 

 

我们没有根据本招股章程出售任何A类普通股,也不会从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出售证券持有人或其质权人、受让人或权益承继人可以不定期通过公开或非公开交易以现行市场价格、与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或私下协商的价格要约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募集说明书所述的A类普通股。出售证券持有人将承担因出售A类普通股而产生的所有佣金和折扣(如有)。我们将承担与注册A类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其他成本、开支和费用。有关出售证券持有人如何出售或处置A类普通股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第47页开始的“分配计划”。出售证券持有人是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2(a)(11)节所指的“承销商”,就我们可能指示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购买协议购买的A类普通股而言,但不涉及与预付预付款和票据的任何相关转换相关的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RTC”。2024年12月27日,我武生物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的收盘价为3.58美元。

 

我们的普通股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就我公司股东大会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投15票。每份B类普通股可根据其持有人的选择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一旦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任何非该持有人关联的个人或实体,或在任何B类普通股的最终实益所有权变更给任何非该持有人关联的个人或实体时,每一股该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见“股本说明”。

 

Baijiayun Group Ltd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没有实质性业务。我们通过浙江百家视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WFOE”)及其与位于中国的百家云集团有限公司和百家云科技有限公司(各自为“VIE”,统称为“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俗称VIE结构)开展以视频为中心的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如本招股章程所用,“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及“我们的”指Baijiayun Group Ltd,连同其附属公司一起作为一个集团,而在描述Baijiayun Group Ltd、其附属公司及VIE及其各自附属公司的整体与该等业务有关的实质性经营及财务资料时,指Baijiayun Group Ltd、其附属公司及VIE及其附属公司。VIE结构用于为投资者提供对中国公司的外国投资敞口,而中国法律限制对某些运营公司的直接外国投资,例如某些增值电信服务和其他互联网相关业务。Baijiayun Group Ltd和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均不拥有VIE及其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我们与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并不等同于对VIE股权的投资,投资者可能永远不会持有VIE及其子公司的股权。相反,我们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者,我们根据VIE结构合并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关联实体的财务业绩。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购买的是开曼群岛控股公司Baijiayun Group Ltd的股本证券,而不是VIE及其子公司的股本证券。VIE结构涉及A类普通股投资者特有的风险。其可能无法对VIE及其子公司提供有效的运营控制,还面临与(其中包括)当前和未来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则对此类合同安排的解释和适用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合约安排项下的协议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测试。如果中国监管机构发现这些合同安排不符合相关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限制,或者如果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其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VIE中的受益权益或丧失我们在合同安排下的权利。中国监管部门可能会在未来任何时候禁止VIE结构,这将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导致您在此次发行中投资的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当我们通过我们的WFOE和VIE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时,我们面临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以及不确定性。我们受制于中国复杂且不断演变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已表示有意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外资投资于中资发行人的发行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并启动了各种监管行动并发表了各种公开声明,其中一些声明几乎没有提前通知就发布了,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在海外上市的中资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例如,我们面临与海外发行的监管批准以及对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监督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影响我们开展某些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或其他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和进行发行的能力。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A类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颁布了《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办法》(《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相关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改革了现行中国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证券以及中国境内公司直接和间接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证券的监管制度,规定了以备案为基础的监管制度。证监会就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提供进一步通知,2023年3月31日前证券已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无须就该等上市事项即时报备,但须于该等后续证券发行结束后三个营业日内,按照《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的规定,就后续证券发行事项作出报备。我们被要求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就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发行票据和出售A类普通股提交证监会备案。由于备案文件仍需证监会审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备案程序、获得批准或完成其他合规程序,或根本无法保证,或任何完成备案或批准或其他合规程序将不会被撤销。

 

根据2023年《综合拨款法》(“HFCAA”)修订的《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我们受到多项禁令、限制和潜在退市风险的约束。根据HFCAA,如果我们提交了由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PCAOB确定其无法彻底检查和调查,SEC将把我们确定为“经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如果我们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经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则将禁止我们在任何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以及在美国的任何场外交易。2022年8月,PCAOB、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议定书声明》,为PCAOB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对PCAOB管辖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建立了具体和负责的框架。

  

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能够确保在2022年完全进入检查和调查总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CAOB董事会撤销了此前在2021年的认定,即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然而,PCAOB能否继续令人满意地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存在不确定性,并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控制的若干因素。PCAOB继续要求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向前推进,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发起新的调查。PCAOB还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是否需要与HFCAA发布新的决定。

 

 

 

 

如果PCAOB无法对我司位于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完整的检查和调查,并且我们未能保留PCAOB能够完整检查和调查的另一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如果我们未能满足PCAOB的要求,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从纳斯达克退市,并且根据HFCAA及相关规定,将不允许在美国进行场外交易。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现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Baijiayun Group Ltd、我们的WFOE和VIE之间转移:(1)资金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以出资或股东贷款的形式从Baijiayun Group Ltd转移到我们的WFOE;(2)资金可以由VIE支付给我们的WFOE,根据合约安排作为服务费;(3)我们的WFOE可透过我们在香港的附属公司向Baijiayun Group Ltd支付股息或其他分派;及(4)我们的WFOE和VIE可不时为业务经营目的相互借贷。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1)我们对香港子公司的出资总额分别为4,79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2)我们通过香港子公司向WFOE的出资总额分别为6,190万美元和340万美元。在2022、2023和2024财年,VIE和WFOE之间没有借款,VIE转移给WFOE的净现金或我们组织内部的资产转移。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Baijiayun Group Ltd、我们的WFOE和VIE均未向其各自的股东(包括任何美国投资者)支付任何股息或进行任何分配。详见“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一家拥有控股公司Structure和VIE Structure的公司的含义—通过我们组织的现金和资产流动。”我们预计将应我们的WFOE的要求并根据我们的业务需求继续分配收益并结算VIE协议项下所欠的服务费,并且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宣布股息。我们目前没有维持任何具体规定资金如何在Baijiayun Group Ltd、Baijiayun Group Ltd的子公司(包括我们的WFOE)、VIE及其子公司和投资者之间转移的现金管理政策。我们将根据我们的具体业务需要,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确定股息的支付和资金转移。见“招股说明书摘要—股利分配与税收。”

 

如果我们在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或中国大陆或香港实体,由于干预或对Baijiayun Group Ltd、我们的子公司或VIE及其子公司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大陆或香港以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和资金汇出中国实施管制,这可能会限制Baijiayun Group Ltd、我们的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或投资者之间的现金转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WFOE和VIE及其子公司在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将其任何净资产转让给我们方面受到某些外汇限制。我们的WFOE将股息汇出中国也须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限制以我们的WFOE的实收资本和法定准备金以及我们没有合法所有权的VIE的净资产为基准。虽然在Baijiayun Group Ltd和我们的香港子公司之间,目前没有关于外汇和我们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的此类限制,如果某些中国法律法规,包括现有法律法规和未来颁布或颁布的法律法规在未来适用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并且在我们的现金或资产在香港或香港实体的范围内,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转移资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此类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获得。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政府不会干预或限制Baijiayun Group Ltd、其子公司以及VIE及其子公司在组织内转移或分配现金,这可能导致无法或禁止向中国大陆和香港以外的实体进行转移或分配。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含义内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条例的某些规定的约束,例如规范征集代理的规则和某些内幕报告和短期盈利规则。此外,与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也不那么及时。此外,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被允许在与公司治理事项相关的某些母国惯例方面采用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公司治理标准存在重大差异。

 

本招股章程所载或纳入的资料,仅于本招股章程日期是准确的,而不论本招股章程的交付时间或我们的证券的任何出售。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有关投资我们的证券时应考虑的信息的讨论,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适用的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的“风险因素”部分,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文件中包含的其他风险因素。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通过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准确性或充分性,包括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2024年12月31日招股书

 

 

 

 

目 录

 

 
关于本招股说明书 二、
以提述方式将若干文件纳入法团 v
前瞻性陈述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发行 13
风险因素 14
所得款项用途 21
股本说明 22
税收 39
出售证券持有人 46
分配计划 47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49
法律事项 51
专家 51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51

 

你应仅依赖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资料,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及任何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资料。我们和卖出证券持有人都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我们和出售证券持有人均未在任何不允许要约的司法管辖区提出这些证券的要约。您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或任何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信息在适用文件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自本招股章程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文件日期起,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

 

i

 

 

关于这个前景

 

这份招股说明书是我们使用“货架”注册程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F-3表格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在此货架登记程序下,出售证券持有人可不时出售其在本招股章程中描述的所提供的证券。我们将不会从出售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出售证券持有人提供的证券中获得任何收益。

 

除本招股章程或任何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任何由我们或代表我们编制或我们已向您转介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所载的内容外,我们或出售证券持有人均未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任何信息或作出任何陈述。我们和卖出证券持有人均不对他人可能提供给您的任何其他信息承担责任,或就其可靠性提供任何保证。我们和出售证券持有人都不会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

 

我们还可能提供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以增加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或更新或更改信息。您应该同时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以及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题为“您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的章节中向您推荐的额外信息。

 

除非另有说明或除非本招募说明书文意另有所指:

 

「百佳云集团」指百佳云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百家云科技」指百家云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WFOE”指北京百仕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BJY”指BaijiaYun Limited,一家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BaijiaYun Group Ltd.的全资子公司。

 

“CAC”是指中国网信办。

 

“中国”或“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招股章程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及澳门。

 

“A类普通股”是指我公司股本中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B类普通股”指我公司股本中的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

 

“公司法”是指开曼群岛的《公司法》(经修订)。

 

“证监会”是指中国证监会。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二、

 

 

“会计年度”是指上一个日历年的7月1日至相关日历年的6月30日期间。

 

“富维”是指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我公司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前的原名。

 

“GAAP”是指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HFCAA”是指经2023年《综合拨款法》修订的《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IRS”是指美国国税局。

 

“投资者”或“出售证券持有人”是指YA II PN,LTD。

 

「合并」指富维与BJY根据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的协议及合并计划(「合并协议」)进行的交易,据此,富维的全资附属公司(「合并子公司」)与BJY合并,BJY为存续实体及富维的全资附属公司。BJY的股东在根据《证券法》豁免登记要求的交易中,将紧接合并前BJY的所有已发行和流通股份交换为新发行的富维股份。

 

“纳斯达克”是指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指根据购买协议条款发行及可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美元的可转换本票。

 

“普通股”是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统称。

 

“PCAOB”是指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购买协议”指Baijiayun Group Ltd与YA II PN,LTD于2024年12月6日签署的备用股权购买协议。

 

“人民币”或“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以视频为中心的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指BJY提供的软件即服务(“SaaS”)和平台即服务(“PaaS”)解决方案以及云和软件相关解决方案以及企业AI和系统解决方案,预计这将是我们合并后的主要业务。

 

“外管局”是指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SAT”是指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SEC”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三、

 

 

“股份合并”是指五比一的反向股份分割,于2024年5月30日生效,据此,每五股当时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合并为一股普通股,每股面值2.59504美元。资本重组(定义如下)后,每股普通股面值变更为0.0001美元。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指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VIE”是指Baijiayun Group Ltd通过合同安排并表的实体,包括Baijiayun Group和Baijia Cloud Technology。

 

“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及“我们的”是指Baijiayun Group Ltd,一家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VIE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我国在华外商独资企业,包括北京外商投资企业、浙江外商投资企业、深圳市百仕联科技有限公司、南宁百仕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百仕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WFOE”指浙江百家石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某些公司的名称由其原始中文法定名称翻译或音译而来。

 

我们进行了四舍五入调整,以达到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部分数字。因此,在某些表格中显示为总数的数字数字可能不是它们前面数字的算术汇总。

 

四、

 

 

按参考纳入某些文件

 

SEC允许我们将我们向其提交的文件中的信息“通过引用纳入”这份招股说明书。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转介我们向SEC提交的另一份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每份文件仅在该文件日期为当前文件,且以引用方式并入此类文件不应造成任何暗示,即自该文件日期以来我们的事务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或其中包含的信息在其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为当前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应以同样的谨慎阅读。当我们通过未来向SEC提交的文件更新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时,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自动更新并被取代。换言之,在本招股章程所载信息与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信息发生冲突或不一致的情况下,你方应依赖其后提交的文件所载信息。

 

我们通过引用将以下所列的本招股说明书文件以及未来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向SEC提交的任何文件纳入其中,并在其中具体指定的范围内,在本注册声明首次向SEC提交之日或之后向SEC提供的表格6-K报告,直至根据本招股说明书终止或完成该发行:

 

我们的年度报告表格20-F为2024年10月25日向SEC提交的2023财年;

 

我们的报告表格6-K于2024年12月6日提交给SEC;以及

 

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描述载于附件 2.2致我们的过渡报告表格20-F(文件编号001-33176)于2023年1月20日向SEC提交,以及为更新此类描述而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此处或文件中包含的全部或部分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此处的任何声明,应被视为为本招股说明书的目的而被修改或取代,只要此处或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的声明也被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此处的声明修改或取代该声明。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任何该等声明,除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外,不得视为构成本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除非以引用方式明确并入,否则本招股章程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向SEC提供但未向SEC提交的信息。除这些文件的展品外,本招股章程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文件的副本将免费提供给每个人,包括任何实益拥有人,他们应该人向以下人士提出的书面或口头请求而收到本招股章程的副本:

 

丰展路32号A1南楼24F

南京雨花台区21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话:(86)25 8222-1596

关注:投资者关系部

 

v

 

 

前瞻性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包含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证券法》第27A条和《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某些“前瞻性陈述”。本招股说明书中除历史事实陈述外的所有陈述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预期”、“相信”、“估计”、“预期”、“打算”、“是/可能”、“可能”、“计划”、“应该”、“将”等词语或短语以及类似的表达方式来识别。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与以下相关的陈述:

 

我们不断开发新技术、新服务和新产品并跟上所经营行业变化的能力;

 

中国视频云行业的预期增长和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

 

我们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预期需求增长和市场接受度;

 

我们保护和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的能力;

 

我们吸引和留住合格高管和人员的能力;

 

持续的COV1D-19大流行的影响以及政府和其他旨在遏制其传播的措施的影响;

 

美中贸易战及其对我们运营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我们为计划资本支出需求获得充足融资的能力;

 

合并对我们与其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维持关系的能力,或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一般业务的影响;和

 

“风险因素”下讨论的其他风险因素。

 

本招股说明书、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以及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受制于有关我们公司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由于本招股说明书、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或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我们的实际运营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差异。

 

我们要提醒您不要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您应该结合此处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引用方式并入此处的文件或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阅读这些陈述,以便更全面地讨论投资于我们证券的风险。我们在快速发展的环境中运作。新的风险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不可能预测所有风险因素,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不同的程度。除适用法律要求外,我们不承担更新或修改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义务。

 

 

 

前景概要

 

本摘要重点介绍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所载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信息,并不包含您在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您应该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经补充或修订),包括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我们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中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信息。如本招股章程所用,“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及“我们的”指Baijiayun Group Ltd,连同其附属公司一起作为一个集团,在描述Baijiayun Group Ltd、其附属公司及VIE及其各自附属公司的整体与该等业务有关的实质营运及财务资料时,指Baijiayun Group Ltd、其附属公司及VIE及其附属公司。

 

我们公司

 

我们是一站式AI视频解决方案提供商,在SaaS和PaaS解决方案方面拥有核心专长。我们致力于跨设备和跨地区提供可靠、高质量的视频体验。我们利用行业领先的以视频为中心的技术,提供丰富的以视频为中心的技术解决方案,包括SaaS/PaaS解决方案、云和软件相关解决方案以及企业AI和系统解决方案,以满足各种规模和跨行业企业不断变化的通信和协作需求。

 

我们帮助客户快速部署专用直播带货系统和视频点播(“VoD”)系统,满足客户跨部门、跨职能、全业务流程的沟通协作需求,加速客户业务数字化转型。

 

基于我们的直播带货服务基础设施,我们可以在企业培训、双师课堂、小班课程、医疗直播带货等多种直播场景中,为客户提供不同的功能模块,可与客户内部系统集成,实现数据联动。而且,我们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为他们实现定制化,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直播全流程操作和现场执行服务。

 

自2017年成立以来,我们一直在将服务范围从专注于教育领域的音视频SaaS服务,扩展到广泛的行业领域。秉承“成为客户的一站式视频技术服务商首选”的使命,我们还将能力延伸至底层技术,并于2020年推出了我们的实时音视频通信PaaS服务,为政府客户和大型企业提供私有云部署和深度定制开发等一站式视频技术服务。我们完成了从产品提供商到技术提供商的转型,实现了基于一体化基础设施,既提供标准化服务,又提供定制化服务的能力。

 

我们“PaaS标准化+ SaaS场景化”的业务布局是我们业务的驱动。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客户总数为3,352名,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客户数目增加约17.2%。

 

在2022财年,我们的直播大班课程的用户总访问量达到了超7010万,此类直播课程的总时长超过了430万小时,此类直播课程的累计观看时长超过了7060万小时。在2023财年,我们直播大班课程的用户总访问量超过5650万,此类直播课程的总时长超过280万小时,此类直播课程的累计观看时长超过5580万小时。2024财年,我们直播大班课程的用户总访问量超5430万,此类直播课程总时长超220万小时,此类直播课程累计观看时长超5080万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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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们成立以来,我们的累计VoD时长已超过8.204亿小时。2022财年,VoD用户总访问量增长至超6.335亿,总VoD时长增长至超1.096亿小时,同比增长约43.9%。2023财年,VoD用户总访问量约为6.057亿次,总VoD时长约为2.16亿小时,同比增长约97.1%。2024财年,VoD用户总访问量约为9.918亿,总VoD时长约为3.573亿小时。我们的服务覆盖广泛的行业,如互联网、教育、汽车、金融、医疗保健和电子商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中国十几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和办事处,员工总数为219人,包括完整的产品设计、测试、研发团队,支持我们产品的快速更新迭代。

 

我们在2022、2023和2024财年的收入分别为6860万美元、8220万美元和5980万美元。我们在2022、2023和2024财年的持续经营业务净亏损分别为1260万美元、720万美元和8310万美元。

 

近期发展

 

备用股权购买协议和可转换本票

 

2024年12月6日,我们与YA II PN,Ltd.签订了购买协议,据此,YA II PN,Ltd.已同意在购买协议日期后的24个月内购买我们最多5000万美元的A类普通股。根据购买协议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应为(1)紧接我们根据购买协议要求预付款的每份预先通知(“预先通知”)交付给投资者(“定价期”)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A类普通股的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VWAP”)的85%,或(2)我们向投资者发行和可发行的票据中规定的转换价格,如下文所述。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的每次发行和出售(“垫款”)均受到某些限制,包括投资者无法购买任何A类普通股,这将导致其在垫款时实益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已发行投票权的4.99%以上。

 

对于每笔预付款,我们可以选择通过在预先通知中指定金额来通知投资者最低可接受价格(“MAP”)。在定价期间内的任何交易日,有两个条件将触发预付款金额自动减少三分之一:要么(1)A类普通股的VWAP低于预先通知规定的MAP,要么(2)没有可用的VWAP(每一天,一个“排除日”)。在每个被排除的日,对预先通知中指定的预付金额进行自动三分之一的减少,该日将被排除在定价期之外。

 

购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6日(以较早者为准)自动终止(前提是如果当时有任何未偿还的票据,则该终止应延迟至所有未偿还的票据均已偿还之日)或当投资者购买了总额为50,000,000美元的A类普通股时,以较早者为准。我们有权在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投资者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购买协议,但须遵守某些条件,包括票据不再未偿还。

 

我们已向投资者支付了25,000美元的结构化费用,并同意向投资者支付500,000美元的承诺费,以现金或发行54,055股承诺股份的方式支付。我们和投资者相互作出了某些陈述和保证,这些陈述和保证是类似性质交易的惯常做法,但须遵守特定的例外情况和资格。我们和投资者也同意在特定情况下相互赔偿。

 

投资者已同意,其及其关联公司将不会在购买协议期限内进行任何卖空交易,也不会就A类普通股进行任何建立净空头头寸的交易,但不得限制投资者出售其根据待定事先通知有义务购买但尚未收到我们的若干A类普通股(1),或(2)它有权在任何票据的待定转换完成时收到但尚未收到我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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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购买协议所载的若干条件达成并受其规限,投资者将向我们预先垫付最多50,000,000美元承诺金额中的15,000,000美元(“预付垫款”),每笔预付垫款须以附注证明。首笔预付垫款本金3,000,000美元已于2024年12月6日垫付。本金额3,000,000美元的第二笔预付预付款已于2024年12月20日垫付。第三笔预付预付款的本金金额为2,000,000美元,在2024年12月18日向SEC提交的F-3表格(编号:333-283882)上的登记声明生效后的第二次交易中预付。第四笔预付预付款的本金金额为7,000,000美元,并经我们和出售证券持有人相互同意后垫付。每份票据须按该票据本金额的10%原发行折扣。

 

投资者可选择将票据部分或全部转换为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转换价格”)应为(1)10.84美元,或(2)紧接转换日期或其他确定日期之前的连续10个交易日内每日最低VWAP的90%中的较低者,但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调整。

 

在购买协议期限内,只要票据项下仍有未偿余额,投资者可通过向我们交付投资者通知(“投资者通知”),促使预先通知被视为已交付给投资者,并根据预付款向投资者发行和出售A类普通股。任何投资者通知的购买价格应等于将适用于投资者选择的预付款金额的转换价格,如果该金额将根据票据进行转换。投资者应支付根据投资者通知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购买价格,方法是将投资者将支付的购买价格金额与票据项下的等额未偿金额(首先用于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果有的话,然后用于本金)相抵消。

 

如果票据项下没有未偿余额,我们将拥有全权酌情决定权,在向SEC登记根据购买协议可发行股份的登记声明生效并满足其他惯例条件后,不时通过向投资者发出预先通知的方式向投资者出售A类普通股。

 

上述对购买协议和票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的描述通过参考购买协议和票据的全文进行整体限定,其副本或表格分别作为附件10.1和10.2附于2024年12月18日向SEC提交的F-3表格(编号333-283882)上的登记声明中,每一份均通过引用的方式整体并入本文。

 

注册权协议

 

就执行购买协议而言,我们与投资者于2024年12月6日订立登记权协议(“登记权协议”),据此,我们将登记根据购买协议和票据发行的股份的转售。根据注册权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我们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注册权协议日期后的第30个日历日,编制并向SEC提交一份表格F-3的初始注册声明,其中涵盖投资者至少4,378,380股A类普通股的转售,并尽最大努力尽快让SEC宣布注册声明生效,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注册权协议日期后的第90个日历日。我们将继续保持根据登记权协议提交的任何登记报表的持续有效,直至(1)投资者出售所有可登记证券(定义见登记权协议)之日和(2)购买协议终止之日(如截至该终止日期投资者未持有任何可登记证券)中较早者为止。

 

上述对注册权协议的描述及其所设想的交易通过参考注册权协议全文进行整体限定,该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10.3附于2024年12月18日向SEC提交的F-3表格(编号:333-283882)上的注册声明中,该声明通过引用全文并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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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D. Boral Capital LLC的信函协议

 

我们聘请D. Boral Capital LLC(“DBC”,原名EF Hutton,LLC)作为主承销商和/或配售代理,根据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的信函协议(“信函协议”)就公司债务和/或股权衍生工具的潜在发售进行。根据信函协议的条款,并就执行购买协议及预付预付款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资金提供事宜,我们向DBC(作为信函协议的继任者/受让人)支付每批,(1)18.9万美元的配售代理费,相当于第一批预付预付款净额的7.0%,以及(2)13,500美元的非问责费用。关于预付预付款第一期的资金,我们向DBC(作为信函协议的继任者/受让人)支付了80,000美元的补偿。根据信函协议的条款以及我们与DBC的配售代理认股权证协议,我们还向DBC及其指定人发行了配售代理认股权证,以每股13.55美元的行权价收购27,676股A类普通股。该等配售代理认股权证将于发行日的第五个周年日到期,并可在发行日的六个月周年日之后的任何时间行权。

 

公司历史沿革及Structure

 

Baijiayun Group Ltd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在中国通过VIE开展其几乎所有业务和运营。北京百家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注册成立,其名称于2021年9月变更为百家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百家双石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注册成立,其名称于2022年6月变更为百家云科技有限公司。BJY于2021年4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Baijia Cloud Limited(“BJY HK”),一家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注册成立。BJY HK是BJY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浙江WFOE于2022年12月注册成立。浙江WFOE是BJY HK的全资子公司。

 

与富维合并

 

2022年7月18日,富维与BJY订立合并协议,据此,合并子公司与BJY合并并并入BJY,BJY为富维的存续实体和全资子公司,BJY的股东在紧接合并前将BJY的所有已发行和流通股份交换为富维的新发行股份,交易中豁免了《证券法》下的登记要求。

 

合并及若干额外相关建议已于2022年9月24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富维股东批准。此类议案中,我公司名称由“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变更为“百家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合并及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12月23日完成。我们的A类普通股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股票代码从“FFHL”更改为“RTC”。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国南京市雨花台区丰展路32号A1南楼24F。这个地址我们的电话号码是+ 86-25 8222-1596。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我们的网站可以在investor.baijiayun.com上找到。本公司网站所载资料并非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我们在美国的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地址为122 East 42nd Street,18th Floor,New York,NY 10168。SEC维护着一个网站www.sec.gov,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注册人(包括我们)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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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说明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简化公司结构。

 

 

(1)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百佳云集团由一江神工(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50.00%的权益,由上海深汇鑫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50.00%的权益。

 

(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百家云科技由一江神工(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50.00%股权,由上海深晖新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50.00%股权。

 

作为一家拥有控股公司Structure和VIE Structure的公司的意义

 

VIE Structure及其相关风险

 

Baijiayun Group Ltd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没有实质性业务。由于中国对互联网相关服务直接外资的监管限制,我们自2023年1月2日起通过浙江WFOE(以及从2021年9月7日至2023年1月1日通过北京WFOE)开展以视频为中心的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及其与设在中国的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俗称VIE结构。我们的股东持有开曼群岛控股公司Baijiayun Group Ltd的股本证券,而不是VIE的股本证券,我们通过这些证券开展业务。

 

VIE结构是通过浙江WFOE、VIE及其各自股东之间订立的一系列协议建立的,包括独家技术和咨询服务协议、授权委托书、独家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合同安排允许我们(1)出于会计目的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并合并VIE的财务业绩,(2)获得VIE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3)作为质权人对VIE的股权拥有质权,以及(4)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购买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详见“第4项。有关公司的信息— C.组织Structure —合同安排和公司Structure”,请参见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该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VIE结构并不等同于对这类实体的股权进行投资。Baijiayun Group Ltd和我们的WFOEs均不拥有VIE及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我们与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并不等同于对VIE股权的投资,投资者可能永远不会持有VIE及其各自子公司的股权。相反,我们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者,我们根据VIE结构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合并了VIE及其各自子公司的财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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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结构对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来说涉及独特的风险。在为我们提供对VIE或其各自子公司的运营控制权方面,它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我们可能会为执行安排条款而产生大量成本。例如,VIE及其各自的股东可能违反其与我们的合同安排,其中包括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开展VIE的运营或采取其他有损我们利益的行动。如果我们在中国直接拥有这些VIE,我们将能够行使作为股东的权利,对VIE的董事会进行变更,这反过来可以在管理和运营层面实施变更,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然而,根据目前的合同安排,我们依靠VIE及其各自的股东履行其在合同下的义务来指导VIE的活动。VIE的股东的行为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或可能不履行其在这些合同下的义务。如果与这些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将不得不通过中国法律和仲裁、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的运作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下的权利,我们不确定我们能否获得中国法律制度下的支持。

 

由于管辖权和法律限制,我们在执行合同安排方面可能会面临挑战。关于我国开曼群岛控股公司通过浙江WFOE与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的权利地位的现行和未来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浙江WFOE、VIE及其各自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项下的协议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测试。不确定是否会采纳任何与VIE结构有关的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纳,它们将提供什么。如果我们或VIE被发现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未能获得或保持任何所需的许可、许可、注册或批准,相关中国监管机构将有权酌情根据中国法律或法规采取行动处理此类违规或未履行的情况。中国监管当局未来可能会禁止VIE结构。如果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对相关行业的外国投资的监管限制,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或有不同的解释,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并可能产生大量成本来执行这些安排的条款,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受益权益。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的子公司、VIE及其各自的子公司以及我们的股东在未来的中国法律方面面临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与VIE的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从而对我们公司和VIE及其各自的子公司的整体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有关详情,请参阅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的“—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该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VIE贡献的收入几乎占我们2022、2023和2024财年总收入的全部。有关一份简明的合并时间表,其中描述了我们、我们的WFOE和VIE在2022、2023和2024财年的运营结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有关在中国经营我们的业务所需的许可和执照以及相关限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的经营所需的中国当局的许可。”

 

通过我们组织的现金和资产流动

 

鉴于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和VIE结构,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以及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的能力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浙江WFOE向我们支付的股息以及VIE向浙江WFOE支付的服务费,尽管我们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在控股公司层面获得融资。例如,如果浙江WFOE或VIE中的任何一家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产生债务,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和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以及根据合同安排结清所欠款项的能力。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Baijiayun Group Ltd、WFOE和VIE均未向各自的股东(包括任何美国投资者)支付任何股息或进行任何分配。在2022、2023和2024财政年度,VIE没有根据合同安排向我们的WFOE支付任何服务费。我们预计将应浙江WFOE的要求并根据我们的业务需要继续分配收益和结算合同安排项下所欠的服务费,并且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宣布股息。我们目前没有维持任何具体规定资金如何在Baijiayun Group Ltd、其子公司(包括浙江WFOE)和VIE之间转移的现金管理政策。我们将根据我们的具体业务需要,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确定股息的支付和资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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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允许WFOE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此外,WFOE和VIE被要求对某些法定储备基金进行拨款,或可能对某些可自由支配的基金进行拨款,这些基金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除非公司发生有偿付能力的清算。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将红利汇出中国,还需向外管局指定的银行办理一定手续。这些限制以WFOE的实收资本和法定准备金以及我们没有合法所有权的VIE的净资产为基准。此外,虽然目前对外汇和我们在Baijiayun Group Ltd和我们的香港子公司Baijia Cloud Limited之间转移现金或资产的能力没有此类限制,但如果某些中国法律法规,包括现有法律法规和未来颁布或颁布的法律法规在未来变得适用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并且在我们的现金或资产在香港或香港实体的范围内,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转移资金或资产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此类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获得。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政府不会干预或限制Baijiayun Group Ltd、其子公司、VIE及其各自的子公司在组织内转移或分配现金,这可能导致无法或禁止向中国大陆和香港以外的实体进行转移或分配。详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赖主要运营子公司支付的股息、贷款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离岸现金和融资需求。对我们的中国运营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阻止我们向WFOE和VIE提供贷款,或向WFOE提供额外出资”,载于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该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即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可以仅通过出资或贷款为WFOE提供资金,并且仅通过贷款为VIE提供资金,但须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1)我们对香港子公司的出资总额分别为479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2)我们通过香港子公司向WFOE的出资总额分别为6190万美元和340万美元。2022、2023和2024财年,VIE和WFOE之间没有借款,VIE转移给WFOE的净现金,也没有在我们组织内转移资产。

 

我们的运营所需的中国当局的许可

 

我们目前通过浙江WFOE和VIE在中国开展以视频为中心的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我们和VIE必须获得中国相关政府机构的某些许可、许可和批准才能经营我们的业务。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正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中伦律师事务所、浙江WFOE及VIE已从中国政府当局获得我们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材料许可、许可和注册,其中包括(其中包括)具有提供信息服务范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鉴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可能存在差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实践由于理解不同,以及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我们可能需要在未来为我们的业务运营获得额外的许可、许可、注册、备案或批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VIE将能够及时或完全获得或维持此类许可、许可或批准,我们或VIE也可能会在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不需要此类许可或批准。任何缺乏或未能维持适用于我们或VIE的必要批准、许可或许可,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提供的任何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详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需要获得并保持许可、备案和许可才能在中国经营我们的业务”,载于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该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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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CAC等十二个中国监管部门联合修订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根据《审查办法》,除采购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外,任何开展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网络平台运营者”也将受到网络安全审查要求的约束。审查办法还规定,持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拟在境外上市的,必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此外,如果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确定某些网络产品、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能启动网络安全审查。我们目前没有过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也没有预料到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会收集过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没有被任何中国政府机构告知我们将被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我们也没有参与CAC就网络安全审查进行的任何正式调查。然而,如果我们无法及时遵守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要求,或根本无法遵守,我们可能会受到政府执法行动和调查、罚款、处罚、暂停我们不合规的运营,或将我们的应用程序从相关应用程序商店中删除,以及其他制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业务受中国多种法律法规的约束,包括有关隐私、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受到与处理和转移某些类型的敏感和机密信息相关的法规的约束。我们的平台未能遵守或使我们的客户能够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见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该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办法》(《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相关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改革了现行中国境内公司境外发行和证券上市以及中国境内公司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和证券上市的监管制度,规定了以备案为基础的监管制度。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中国境内公司寻求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在境外市场进行证券发售和上市,须履行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程序,并报告相关信息。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境外上市、发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明令禁止:(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则有规定明令禁止的证券发行上市;(二)经国务院适用机关依法审查认定的证券发行上市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三)拟进行证券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贪污、贿赂、贪污、最近三年内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四)拟进行证券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因涉嫌刑事犯罪或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五)该境内公司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所持股权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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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提供进一步通知,2023年3月31日前已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无须立即对其上市进行备案,但须在该等后续发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对后续发行进行备案。我们被要求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就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发行票据和出售A类普通股提交证监会备案。由于可能对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有不同的解释或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备案程序、获得批准或完成其他合规程序,或根本无法保证,或任何完成备案或批准或其他合规程序将不会被撤销。任何此类失败将使我们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在中国的业务施加限制和处罚,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推出任何新的证券发行的能力,限制我们在中国境外支付股息的能力,延迟或限制将未来筹资活动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以及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因此,您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变得一文不值。详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最近的监管发展可能会导致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上市和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我们的筹资活动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向你们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此类批准。”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根据HFCAA,如果我们提交了由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PCAOB认定其无法彻底检查和调查,SEC将认定我们为“经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如果我们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经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则将禁止我们在任何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以及在美国的任何场外交易。2022年8月,PCAOB、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议定书声明》,为PCAOB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对PCAOB管辖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建立了具体和负责的框架。

  

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能够确保在2022年完全进入检查和调查总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CAOB董事会撤销了此前在2021年的认定,即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然而,PCAOB能否继续令人满意地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存在不确定性,并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控制的若干因素。PCAOB继续要求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向前推进,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发起新的调查。PCAOB还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是否需要与HFCAA发布新的决定。

 

如果PCAOB无法对我司位于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完整的检查和调查,并且我们未能保留PCAOB能够完整检查和调查的另一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如果我们未能以其他方式满足PCAOB的要求,我司A类普通股将从纳斯达克退市,并且根据HFCAA及相关规定,将不允许在美国进行场外交易。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详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A类普通股将被摘牌,并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禁止在场外市场交易,如果PCAOB连续两年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我们的审计师。A类普通股的退市,或其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该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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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分配及税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Baijiayun Group Ltd、WFOE和VIE均未向其各自的股东(包括任何美国投资者)支付任何股息或进行任何分配,我们目前也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

 

根据“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我们就A类普通股向美国持有人进行的任何分配(定义见“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总额(包括为反映中国预扣税而预扣的任何金额)将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股息征税,但以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我们当前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为限。此外,如果我们在税收方面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详见“税收”。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影响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含义内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条例的某些规定的约束。此外,与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也不那么及时。此外,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被允许在与公司治理事项相关的某些母国惯例方面采用与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标准存在重大差异。我们目前遵循开曼群岛的公司治理实践,而不是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1)独立董事占多数,(2)有一个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公司治理委员会,(3)有一个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审计委员会,(4)在某些情况下获得股东对发行证券的批准,以及(5)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与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标准相比,这些做法可能会为股东提供更少的保护。

 

风险因素汇总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行业面临重大风险。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除了本招股说明书、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中列出的所有其他信息外,您还应仔细考虑标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中提到的所有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实际发生以下任何风险,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增长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我们在一个新兴和不断发展的市场中运营,这个市场的发展可能比我们预期的更慢或不同。如果市场没有按预期增长,或者如果我们不能扩展我们的服务来满足这个市场的需求,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或者增长不起来。

 

我们的经营业绩和增长前景取决于获得和留住客户,以及越来越多地使用集成我们产品的客户应用程序。

 

我们参与的市场是竞争性的,如果我们不进行有效竞争,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损害。

 

如果我们的平台没有获得足够的市场认可,我们的财务业绩和竞争地位将受到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管理业务增长或有效执行我们的战略,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0

 

 

我们已经并可能继续蒙受净亏损。

 

我们有限的经营历史使我们难以评估我们目前的业务和前景,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不时波动。

 

我们的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数量有限的客户,而一个或多个此类主要客户的损失或使用量的显着减少将导致收入下降,并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

 

未能有效发展和扩大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能力可能会损害我们增加客户群和实现更广泛市场接受我们的平台的能力。

 

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这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股份补偿费用,并对现有股东产生重大的稀释影响。

 

发生自然灾害、广泛的健康流行病或其他爆发,例如爆发新冠疫情,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被要求获得并保持许可、备案和许可证,以在中国经营我们的业务。

 

我们可能会收购或投资于或处置或剥离业务、技术、服务、产品和其他资产,这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并导致产生债务或稀释我们的股东。这类交易随后可能对我们不利,不如预期。我们可能无法成功整合收购的业务和技术或实现此类收购或处置的预期收益。

 

与我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认为与VIE相关的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对外国投资的监管限制,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受益权益。

 

我们依赖与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来经营我们的业务,这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股权所有权有效,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执行浙江WFOE、VIE和VIE的每个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基于中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与VIE相关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查,他们可能会确定VIE欠下额外税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中国政府对我们必须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在海外发行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中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我们的增长和扩张战略。

 

11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的复杂性和变化的影响,尤其是互联网业务。中国政府可能会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经营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我们可能难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安排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

 

中国最近的监管发展可能会导致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上市和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我们的筹资活动可能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此类批准。

 

A类普通股将被摘牌,并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禁止在场外市场交易,如果PCAOB连续两年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我们的审计师。A类普通股的退市,或其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所有权相关的风险

 

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很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我们拥有不同投票权的双重股权结构将大大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进行A类普通股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

 

由BJY的某些投资者持有的认购我们A类普通股的未行使认股权证可能最终不会被行使。在不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情况下,我们的股权结构可能会受到影响,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无法预测我们将根据购买协议出售或在票据转换为出售证券持有人时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实际数量,或这些出售产生的实际总收益。此外,我们可能无法获得与出售证券持有人签订的购买协议项下可用的全部金额。

 

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和发行A类普通股,包括在票据转换时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的A类普通股,将对我们的现有股东造成稀释,出售证券持有人获得的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认为可能发生此类出售,可能会导致A类普通股的价格下跌。

 

在不同时间买入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很可能会支付不同的价格。

 

我们的管理团队将对我们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的净收益(如果有的话)的使用拥有广泛的酌处权,您可能不同意我们如何使用收益,收益可能无法成功投资。

 

12

 

 

发行

 

出售证券持有人发售的A类普通股 最多4,378,380股A类普通股
   
紧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25,616,657股普通股,包括(1)19,658,966股A类普通股(包括我们股权激励信托的代名人Baijiayun ESOP Platform Limited实益拥有的9,954,212股A类普通股,虽然合法发行和流通,但从会计角度来看不被视为流通)和(2)5,957,691股B类普通股。
   
紧随本次发行后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假设出售证券持有人发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已发行和出售) 29,995,037股普通股,包括(1)24,037,346股A类普通股(包括我们的股权激励信托的代名人Baijiayun ESOP Platform Limited实益拥有的9,954,212股A类普通股,虽然合法发行和已发行,但从会计角度来看不被视为已发行)和(2)5,957,691股B类普通股。
   
普通股 我们授权发行的普通股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就需要我们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作为一个类别共同投票,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每股一票,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每股15票。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第四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规定,任何B类普通股须在(其中包括)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该等A类普通股,或通过投票代理或其他方式将该等B类普通股所附表决权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转让予该等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时,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股本说明”。
   
收益用途

我们将不会从出售证券持有人回售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然而,根据购买协议,我们可能不时酌情从出售我们可能选择根据购买协议(如有)向出售证券持有人作出的A类普通股(如有)中获得最多50,000,000美元(减去与票据相关的适用原始发行折扣)的总收益。

 

我们预计将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如有)出售A类普通股所得的净收益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见标题为“所得款项用途”的部分。

   
上市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上市,代码为“RTC”。
   
风险因素

有关您在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应考虑的因素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以及我们随后根据《交易法》提交的文件更新的其他信息,以及(如适用)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

 

13

 

 

风险因素

 

投资证券涉及风险。您应该仔细考虑“第3项”标题下描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载于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由我们随后根据《交易法》提交的文件更新,以及(如适用)在投资于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可能发售或出售的任何证券之前的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证券价值下降。你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中国政府对我们必须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在海外发行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通过监管和国有制对中国经济施加实质性影响。我们在中国经营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其法律法规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与税收、环境法规、土地使用权、财产和其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变化。这些辖区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可能会实施新的、更严格的规定或对现有规定的解释,这将需要我们方面的额外支出和努力,以确保遵守这些规定或解释。因此,未来的政府行为,包括那些影响中国经济政策的行为,可能会对中国或其特定地区的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要求我们剥离我们当时持有的中国物业的任何权益。

 

因此,我们的业务受到各种政府和监管管制。我们可能会受到各种政治和监管实体的监管,包括各种地方和市政机构以及政府分支机构。我们可能会因遵守现有和新通过的法律法规或对任何不合规事件的处罚而产生必要的增加成本。我们的运营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与我们的业务或行业相关的现有或未来法律法规的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此外,中国政府最近的声明表明,有意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实施更多的监督和控制。见“—中国最近的监管发展可能会导致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上市和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我们的筹资活动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向你们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此类批准。”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或在海外和/或外国投资进行的发行的监督和控制。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并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在海外发行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中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我们的增长和扩张战略。

 

我们的很大一部分业务位于中国,我们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因此,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的影响。

 

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政府参与程度、发展水平、增长率、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尽管中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有所有权,并在工商企业中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但中国仍有相当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归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继续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规范行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经历了显着增长,但增长并不均衡,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中国政府实施多项措施,鼓励经济增长,引导资源配置。其中一些措施可能有利于中国整体经济,但也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适用于我们的税收法规变化的重大不利影响。此外,中国政府已实施若干控制经济增长步伐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导致经济活动减少,进而可能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从而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14

 

 

此外,我们以及我们证券的投资者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行动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的财务业绩和运营,包括与VIE的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如果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定要求公司就现有合同安排采取进一步行动,我们可能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这些行动,或者根本无法完成。未能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以适应任何这些或类似的监管合规挑战可能会对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对我们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的复杂性和变化的影响,尤其是互联网业务。中国政府可能会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经营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的很大一部分业务在中国开展,并受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的管辖。浙江WFOE和VIE受适用于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中国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先前的法院判决可能会被引用以供参考,但在中国的先例价值有限。

 

1979年,中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的经济事务法律、规章和条例体系。过去立法的整体效果,显著增强了对各种形式的外商在华投资的保护。然而,最近颁布的法律、规则和条例可能没有充分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或可能受到中国监管机构的相当程度的解释。特别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较新,公布的决定数量和此类决定的非约束性有限,而法律、规则和条例往往赋予相关监管机构如何执行这些决定的重大自由裁量权,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的解释和执行涉及不确定性,可能不一致和不可预测。此外,中国的法律制度包含政府政策,我们可能要等到发生之后才知道违反这些政策的情况。此外,中国的行政和法院诉讼有时可能旷日持久,导致大量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层注意力的转移。由于中国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评估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可能比其他法律制度更难。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阻碍我们执行已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中国的规则和法规可以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改变。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实施更多监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在海外发行证券的能力,或继续我们的运营,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中国政府对互联网行业进行了严格监管,包括相关的市场准入限制和对外资的限制,以及对互联网行业服务提供商的许可和许可要求。由于有关互联网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法律要求相对较新且不断发展,其解释和执行涉及重大不确定性。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使得先前的法院判决只能被引用以供参考,几乎没有判例价值,因此可能很难确定哪些作为或不作为可能导致责任。

 

与中国政府监管中国互联网行业有关的问题、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以下内容。

 

由于增值电信服务相关业务的外资投资受到限制,我们通过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业务而不是股权所有权在中国经营业务。

 

与中国互联网业务监管相关的不确定性,包括不断演变的许可做法,导致我们的一些许可、许可或运营可能受到挑战的风险,这可能会破坏我们的业务,使我们受到制裁或要求我们增加资本,损害相关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或对我们产生其他不利影响。中国对可接受内容的大量且通常是模糊的限制使我们承担潜在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临时封锁或完全关闭我们的产品。例如,直接负责中国所有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各组织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的国家保密局,被授权屏蔽其认为泄露国家秘密或不符合网络信息传播中国家秘密保护相关规定的任何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此外,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发现国家秘密泄露的,应当停止传播,并向国家安全和公安机关报告。根据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国家保密部门的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删除其网站上任何可能导致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未及时、充分做到这一点,可能会使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并受到国家安全局、公安部或其各自地方对应部门的一定处罚。

 

1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意见》),并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中资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如推动相关监管制度建设,以应对中国境外上市公司的风险和事件、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及类似事项。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相关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中国境内公司寻求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在境外市场进行证券发售和上市,须履行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程序,并报告相关信息。我们被要求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就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发行票据和出售A类普通股提交证监会备案。但不能保证我们能及时完成备案手续、获得批准或授权,或完成所需手续或其他要求,或根本不能保证。另见“—中国最近的监管发展可能会导致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上市和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我们的筹资活动可能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此类批准。”

 

  2021年12月28日,CAC会同其他12个政府机构联合发布了《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要求(其中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以及“网络平台运营商”进行的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应当接受网络安全审查。此外,如果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确定某些网络产品、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能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审查办法还规定,凡持有用户个人信息超百万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前,应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请网络安全审查。2024年9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其中进一步要求,重要数据处理商应当完成每年自行进行或者由每年聘请的数据安全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数据安全评估,向当地网络空间事务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数据安全评估报告。由于《审查办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对于相关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解释、修订和实施仍不明确,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对海外上市进行总体监管以及我们将如何受到影响仍不确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当局的通知,将我们的任何中国子公司或VIE确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要求我们通过CAC的网络安全审查或网络数据安全审查。我们认为,我们在美国上市将不会受到审查措施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影响,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将不会因在美国上市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或CAC的网络数据安全审查,因为我们不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拥有超过一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运营商。但对于《审查办法》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是否可能采用与《审查办法》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另见“——项目3。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业务受中国多种法律法规的约束,包括有关隐私、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受到与处理和转移某些类型的敏感和机密信息相关的法规的约束。我们的平台未能遵守或使我们的客户未能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见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由于互联网和其他在线服务的日益普及和使用,可能会针对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服务采取额外的法律法规,涵盖用户隐私、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定价、内容、版权、分销、反垄断以及产品和服务的特征和质量等问题。通过额外的法律或法规可能会阻碍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服务的增长,这反过来可能会减少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并增加我们开展业务的成本。对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和适用、相关中国政府当局的声明立场以及可能的新法律、法规或政策对中国互联网业务(包括我们的业务)的现有和未来外国投资以及其业务和活动的合法性产生了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将不断评估获得和更新许可、备案和执照以经营我们的业务的需要,密切咨询对我们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并及时遵循他们的指导,以确保我们合法经营我们的业务。然而,我们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和及时的方式,或根本无法获得、维持或更新我们可能需要的许可证、备案和许可证,以不时按监管机构的要求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没有适当的许可、备案和许可的业务运营可能会使我们受到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被没收从运营中获得的收益,被要求停止或限制我们的运营并被中国监管机构列入信用黑名单,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6

 

 

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我们可能难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安排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

 

由于我们与VIE的所有合同安排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这些合同安排产生的争议将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尽管这些争议不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产生的索赔,因此不妨碍您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进行索赔。中国的法律环境与美国不同。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进一步限制我们通过仲裁、诉讼和中国可用的其他法律程序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和对VIE施加有效控制的能力。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当局或法院认为此类合同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因公共政策原因无法在中国执行,则这些合同可能无法在中国执行。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可能无法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VIE的财务业绩,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最近的监管发展可能会导致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上市和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我们的筹资活动可能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此类批准。

 

根据中国六家监管机构于2006年联合通过并于2009年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并购规则”),由中国境内公司或个人控股、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或资产为证券境外上市目的而组建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须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该特定目的载体的证券前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然而,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范围和适用性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已告知我们,基于他们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理解,鉴于:(1)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就像我们这样的发行是否受《并购规则》约束发布任何明确的规则或解释,并购规则下我们的证券上市不需要证监会根据《并购规则》批准,(2)WFOE是通过直接投资而非通过合并或收购《并购规则》所定义的中国公司或个人所拥有的中国境内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的方式成立为外商独资企业,以及(3)《并购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将合同安排明确归类为受《并购规则》约束的一类收购交易。

 

然而,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告知我们,其上述概述的意见受任何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或与并购规则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和解释的约束。我们无法向贵方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可能会不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一步澄清或解释并购规则,并要求获得其批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的中国律师相同的结论。如果确定需要根据《并购规则》获得证监会批准,我们可能会因未能获得或延迟获得证监会批准而面临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这些制裁可能包括对在中国的业务的罚款和处罚、延迟或限制将海外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限制或禁止WFOE或VIE在中国支付或汇出股息,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声誉和前景以及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此外,中国监管部门最近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进行了更多的监督和控制。2021年7月6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另一监管部门联合颁布《意见》,要求加强对境外上市中资公司的行政管理和监管,建议修订有关此类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规定,并明确国内主管行业监管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中国境内公司寻求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在境外市场进行证券发售和上市,须履行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程序,并报告相关信息。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境外上市、发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明令禁止:(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证券发行、上市;(二)经国务院适用机关依法审查认定的证券发行、上市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三)拟进行证券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贪污、贿赂、贪污、最近三年内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四)拟进行证券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因涉嫌刑事犯罪或者重大违法违规,目前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五)该境内公司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所持股权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证监会就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提供进一步通知,2023年3月31日前已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无须立即对其上市进行备案,但须在该等后续发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对后续发行进行备案。

 

17

 

 

我们被要求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就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发行票据和出售A类普通股提交证监会备案。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备案程序、获得批准或完成其他合规程序,或根本无法保证,或任何完成备案或批准或其他合规程序将不会被撤销。任何此类失败将使我们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在中国的业务施加限制和处罚,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推出任何新的证券发行的能力,限制我们在中国境外支付股息的能力,延迟或限制将未来筹资活动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以及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因此,您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变得一文不值。

 

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对像我们这样的中国发行人的外国投资的监督和控制。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并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您提供或继续向您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A类普通股将被摘牌,并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禁止在场外市场交易,如果PCAOB连续两年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我们的审计师。A类普通股的退市,或其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FCAAA规定,如果SEC确定我们提交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该审计报告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的检查,SEC将禁止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美国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2022年8月,PCAOB、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礼宾声明》,为PCAOB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对PCAOB管辖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建立了具体和负责的框架。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能够确保在2022年完全进入检查和调查总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CAOB董事会撤销了此前在2021年的认定,即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然而,PCAOB能否继续令人满意地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存在不确定性,并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控制的若干因素。PCAOB继续要求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向前推进,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发起新的调查。PCAOB还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与HFCAA发布新决定的必要性。如果PCAOB无法彻底检查和调查我们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如果我们未能(其中包括)满足PCAOB的要求,包括保留一家PCAOB认为其能够彻底检查和调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将被确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并且在连续两年未根据HFCAAA和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时,A类普通股将从纳斯达克退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也将不允许进行场外交易。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美国被禁止交易,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非美国交易所上市,或者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将在美国以外发展。此类禁令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您在希望出售或购买A类普通股时的能力,与退市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将对A类普通股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HFCAA或其他增加美国监管机构获取审计信息的努力可能会给包括我们在内的受影响发行人造成投资者的不确定性,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这样的禁令将严重影响我们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筹集资金的能力,或者根本不会,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8

 

 

国际关系,特别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加剧,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最近,国际关系紧张加剧,特别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乌克兰战争和对俄罗斯制裁的结果。这些紧张局势影响了各国之间的外交和经济关系。紧张局势加剧可能会降低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投资、技术交流和其他经济活动水平。美中两国之间现有的紧张局势和任何进一步恶化的关系都可能对两国的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产生负面影响,并鉴于我们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8月9日,拜登政府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和一项拟议规则制定的提前通知(“ANPRM”),为以中国为重点的对外投资管制提供了一个概念框架。继此次ANPRM之后,2024年6月21日,美国财政部(“财政部”)发布了一项关于涉及中国的美国对外投资的拟议规则,该规则一般遵循ANPRM。2024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最终规则,以执行2023年8月9日的行政命令。最终规则将于2025年1月2日生效。最终规则针对的是涉及与“相关国家”相关的个人和实体的投资,目前只有中国,它对从事与三个行业相关活动的公司的广泛投资规定了投资禁令和通知要求:(1)先进微芯片和微电子,(2)量子计算,以及(3)人工智能系统,来自相关国家的从事这些技术的人被定义为“被覆盖的外国人”。受最终规则约束的美国人的投资,被定义为“涵盖交易”,包括收购股权(包括根据备用股权购买协议购买股份)、某些债务融资、合资企业,以及作为有限合伙人在非美国人集合投资基金中的某些投资。最终规则将一些投资排除在涵盖交易范围之外,包括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开交易证券中的投资。最终规则旨在加强美国政府对涉及中国的美国直接和间接投资的监督,并可能为包括我们在内的中国发行人的跨境合作、投资和融资机会引入新的障碍和不确定性。我们认为,根据最终规则,我们不是一个被覆盖的外国人。然而,一旦最终规则生效,并且在我们被视为从事特定人工智能技术和服务开发的受保外国人士的范围内,最终规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备用股权购买协议、从2025年1月2日之后的预付预付款的后续部分以及一般从美国投资者筹集资本或或有股权资本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筹集此类资本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融资能力以及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无法预测我们将根据购买协议出售或在票据转换为出售证券持有人时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实际数量,或这些出售产生的实际总收益。此外,我们可能无法获得与出售证券持有人签订的购买协议项下可用的全部金额。

 

2024年12月6日,我们与出售证券持有人签订了购买协议,据此,出售证券持有人承诺购买最多50,000,000美元的我们的A类普通股,但须遵守购买协议中规定的某些限制和条件。根据购买协议可能发行的A类普通股可由我们不时酌情出售给出售证券持有人。

 

我们一般有权控制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时间和金额。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如果有的话)将取决于市场条件和我们将确定的其他因素。我们可能最终决定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全部、部分或不出售我们可供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的A类普通股。

 

19

 

 

就购买协议中规定的某些条件达成并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将向我们预先垫付最多15,000,000美元作为预付垫款,每一批预付垫款将以附注证明。投资者可选择将票据部分或全部转换为A类普通股,转换价格将根据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波动。因此,我们无法预测票据转换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

 

由于出售证券持有人就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可能选择出售给出售证券持有人的A类普通股(如有)将支付的每股购买价格将根据根据购买协议作出的每笔预付款(如有)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波动,我们无法预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和任何此类出售之前,我们将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出售证券持有人将为根据购买协议向我们购买的股份支付的每股购买价格,或我们将从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购买协议进行的这些购买中获得的总收益(如果有)。

 

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和发行A类普通股,包括在票据转换时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的A类普通股,将对我们的现有股东造成稀释,出售证券持有人获得的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认为可能发生此类出售,可能会导致A类普通股的价格下跌。

 

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可能出售给出售证券持有人的股份的购买价格和票据转换时可发行股份的转换价格将根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波动。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市场流动性,出售此类股份可能会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跌。

 

如果并且当我们确实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时,出售证券持有人可以酌情转售全部、部分或不出售这些股份,但须遵守购买协议的条款。因此,我们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可能会导致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大幅稀释。此外,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大量A类普通股,或预期此类出售,可能会使我们更难在未来以合适的时间和价格出售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证券。

 

在不同时间买入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很可能会支付不同的价格。

 

根据购买协议,我们控制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的任何时间和金额。如果且当我们确实选择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时,出售证券持有人可酌情以不同价格转售全部、部分或不转售该等股份,但须遵守购买协议的条款。因此,在不同时间从出售证券持有人购买本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很可能会为这些股票支付不同的价格,因此可能会经历不同程度的稀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经历大幅稀释,并在其投资结果中出现不同的结果。投资者可能会遇到他们在本次发行中从出售证券持有人购买的股票的价值下降,这是由于我们未来以低于这些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为其股票支付的价格向出售证券持有人进行的销售。此外,如果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大量股份,或者如果投资者预计我们会这样做,实际出售股份或我们与出售证券持有人的安排的存在可能会使我们在未来更难以合适的时间和价格出售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证券。

 

我们的管理团队将对我们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的净收益(如果有的话)的使用拥有广泛的酌处权,您可能不同意我们如何使用收益,收益可能无法成功投资。

 

根据购买协议,我们的管理团队将对我们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的净收益(如果有的话)的用途拥有广泛的酌处权,我们可以将这些收益用于本次发行开始时所设想的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因此,你们将依赖我们管理团队对这些净收益用途的判断,而作为你们投资决策的一部分,你们将没有机会评估这些收益是否被适当使用。有可能,在它们使用之前,我们可能会以不会为我们带来有利或任何回报的方式投资这些净收益。我们的管理团队未能有效使用这些资金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

 

 

收益用途

 

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将由出售证券持有人为其各自的账户出售。我们不会从这些销售中获得任何直接收益。然而,我们可能会从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进行的任何销售中获得最多50,000,000美元(减去与票据相关的适用原始发行折扣)的总收益。根据购买协议,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如有)将取决于我们在本招股章程日期后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的频率和价格。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标题为“分配计划”的部分。

 

我们预计将根据购买协议收到的任何收益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无法确定地指明我们收到的任何所得款项净额的所有特定用途,以及我们可能分配给这些用途的相应金额。因此,我们将对这些收益的使用保留广泛的酌处权。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我们的管理团队将对使用我们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的净收益(如果有)拥有广泛的酌处权,您可能不同意我们如何使用收益,收益可能无法成功投资。”

 

21

 

 

股本说明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不时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我们在下文中称为《公司法》的《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法定股本为86,000美元,分为86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包括400,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460,000,000股B类普通股。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有25,616,657股普通股,包括19,658,966股A类普通股和5,957,691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

 

以下描述我们的股本和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并通过参考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进行限定。这些文件的副本已作为我们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给SEC,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的一部分。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普通股

 

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区分了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公司,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的要求基本相同,只是豁免公司:

 

无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其股东的年度申报表;

 

未被要求开放其会员名册以供查阅;

 

不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可以发行可转让或者无记名股票或者无面值股票;

 

可能会针对未来征收的任何税收获得承诺(此类承诺通常在一审中给予20年);

 

可在另一法域以延续方式登记,并在开曼群岛注销登记;

 

可以注册为有限存续期公司;和

 

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以该股东在公司股份上未支付的金额为限(例外情况除外,例如涉及欺诈、建立代理关系或非法或不正当目的或法院可能准备戳穿或揭开公司面纱的其他情况)。

 

证券的种类和类别

 

每股普通股的面值为每股0.0001美元。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以有证明或无证明的形式持有。代表普通股的证书以记名形式发行。我们不得向不记名股东发行股票。我们的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转让他们的普通股。

 

22

 

 

我们拥有双重类别的投票结构,因此我们的普通股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除投票权和转换权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享有同等地位,拥有相同的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每股A类普通股赋予其持有人对我公司股东大会所有表决事项的一票表决权,每股B类普通股赋予其持有人对我公司股东大会所有表决事项的15票表决权。由于B类普通股股东的超强投票权,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可能受到实质性限制。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要求任何B类普通股在(其中包括)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该A类普通股或通过投票代理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转让该B类普通股所附带的投票权时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转让给该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保护小股东

 

开曼群岛大法院可应持有不少于我国已发行股份五分之一的股东的申请,委任一名检查员审查我国事务,并按大法院指示的方式报告有关情况。

 

任何股东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申诉,如果法院认为我们应该被清盘是公正和公平的,大法院可以发出清盘令。如果我们的股东提出了任何此类呈请,大法院被允许作出清盘令的替代命令,包括规范我们未来事务行为的命令,要求我们不做被呈请人投诉的行为或我们或其他股东购买我们股票的行为。

 

作为一般规则,我们的股东对我们提出的索赔必须基于开曼群岛适用的一般合同法或侵权法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所确立的他们作为股东的个人权利。

 

开曼群岛法院通常会遵循英国判例法先例,允许少数股东对以下情况发起代表诉讼,或以我们的名义发起派生诉讼,以质疑:

 

越权或者违法的行为;

 

对小股东构成欺诈的行为,不法分子自己掌握在我们手中的行为;而且,

 

要求获得合格(或特别)多数通过决议的不规范行为。

 

优先购买权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没有适用于发行新股的优先购买权。

 

权利的修改

 

除股本(如下所述)外,对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更改只能通过不少于股东大会投票三分之二的特别决议作出。

 

在遵守《公司法》的情况下,任何类别的股份所附带的全部或任何特别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可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单独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更改、修改或废除。

 

23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中有关股东大会的条文,应同样适用于每一次该等单独的股东大会,但就任何该等单独的股东大会或其续会而言,法定人数应为共同持有(或由代理人代表)该类别已发行股份面值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一名或多名人士。该类别股份的每名持有人均有权以投票方式就该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一该等股份获得一票,而该类别股份的任何持有人可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要求进行投票。

 

授予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的特别权利,除非该等股份所附权利或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不得被视为因创设或发行与其同等地位的进一步股份而被更改。

 

资本变更

 

我们可不时以普通决议:

 

按决议规定的数额向我们增资,按数额分成股份;

 

合并并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股本分割为比我们现有股份更大数额的股份;

 

注销在决议通过之日尚未采取或同意由任何人采取的任何股份,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我们的股本数额减去如此注销的股份数额;

 

将我们的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细分为比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所确定的数额更小的股份,但须遵守《公司法》,因此,任何股份被细分的决议可确定,如在此类细分产生的股份持有人之间,其中一股或多股可能拥有任何此类优先股或其他特殊权利,或可能拥有与我们有权附加于未发行或新股的其他股份相比的递延权利或受到任何此类限制;并且,

 

将股份分为若干类别,且在不影响先前授予现有股份持有人的任何特殊权利的情况下,分别作为优先、递延、合格或特殊权利、特权、条件或此类限制附加于股份,在股东大会上没有任何此类决定的情况下,这些限制可能由我们的董事确定。

 

我们可以通过特别决议,在《公司法》要求的任何确认或同意的情况下,以法律授权的任何方式减少我们的股本或任何资本赎回储备或其他不可分配储备。

 

股份转让

 

在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载的任何适用限制的情况下,本公司的任何股东均可透过转让文书,以通常或常见的形式,或以纳斯达克订明的任何形式,或以本公司董事可能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其全部或任何股份。请注意,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在会员名册上登记的人将被视为我们公司的会员或股东。我们已指定美国股票转让和信托公司为我们的股票登记处。

 

我们的董事可拒绝登记任何未缴足或我们拥有留置权的股份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也可以拒绝登记任何股份的转让,除非:

 

转让文书连同与其有关的股份的证明书,以及我们的董事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显示转让人作出转让的权利(以及,如果转让文书是由其他人代表他签署的,则该人这样做的权力),向我们提交;

 

24

 

 

转让文书仅就一类股份而言;

 

转让文书已妥为妥善盖章(在需要盖章的情况下);及

 

就该等费用向我们支付最高金额为可在任何时间厘定须予支付或我们的董事可能不时要求的较少金额的费用。

 

我司董事拒绝办理转让登记的,应当自递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各转让人和受让方分别发送拒绝办理通知。

 

转让登记可在接获在该等一份或多于一份报章刊登广告或按照纳斯达克的任何要求以任何其他方式发出的通知后,暂停进行,并在我们的董事不时决定的时间及期间内关闭登记册;惟在我们的董事决定的任何一年内,不得暂停进行转让登记或关闭登记册超过30天。

 

股份回购

 

根据《公司法》和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我们有权购买我们自己的股票,但受到某些限制。我们的董事只能代表我们行使这项权力,但须遵守《公司法》、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SEC、纳斯达克或我们的证券上市的任何公认证券交易所不时施加的任何适用要求。

 

股息

 

根据《公司法》,我们可以宣布以任何货币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股息可能会从我们已实现或未实现的利润中宣布和支付,或从我们的董事认为不再需要的利润中预留的任何储备中宣布和支付。我们的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法》从股份溢价账户或任何其他可为此目的授权的基金或账户中宣布和支付股息。

 

除任何股份所附带的权利或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外,(1)所有股息均须按就其支付股息的股份已缴足的款额宣派及支付,但为此目的,任何股份在催缴前已缴足的款额不得视为就该股份已缴足;及,(2)所有股息须按在支付股息期间的任何部分或部分就股份支付的款额按比例分摊及支付。

 

我们的董事也可以每半年或任何其他日期支付任何股份应支付的股息,只要我们的董事认为我们的利润有理由支付此类股息。

 

我们的董事可从任何应付给任何股东的股息或其他款项中扣除该股东目前因催缴或其他原因而应付给我们的所有款项(如有)。

 

我们就任何股份或就任何股份应付的股息或其他款项不得对我们承担利息。

 

就任何建议就我们的股本支付或宣布的股息而言,我们的董事可决议及指示:(1)该等股息须全部或部分以贷记为已缴足的股份配发的形式支付,但有权获得该等股息的我们的股东将有权选择以现金收取该等股息(如我们的董事如此决定,则为部分股息)以代替该等配发,或(2)有权获得该等股息的股东将有权选择收取记为缴足的股份配发,以代替我们的董事认为合适的全部或部分股息。我们也可根据董事的建议,就任何特定股息作出决议,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可完全以记为缴足的股份配发的形式满足,而不提供股东选择以现金收取该等股息以代替该等配发的任何权利。

 

25

 

 

任何以现金支付予任何股东的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项,均可透过邮寄予该股东的支票或认股权证支付,该支票或认股权证寄往该股东的注册地址,或寄往该人及该股东指示的地址。除非股东或联名股东另有指示,否则每份支票或认股权证须按股东的命令支付,如属联名股东,则须按就该等股份在名册上名列首位的股东的命令支付,并须寄出,风险自担,而提取支票或认股权证的银行支付该支票或认股权证,即构成对我们的良好解除。

 

所有股东在宣布后一年内未领取的股息可由我们的董事会为我公司的利益进行投资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直至领取为止。自宣布该股息之日起六年后股东未领取的任何股息可能会被没收,如果被没收,将归还给我们。我们的董事会将任何无人认领的股息或就某股份而须支付的其他款项支付至一个单独的帐户,并不构成我们就其而言的受托人。

 

每当我们的董事决议支付或宣布股息时,我们的董事可进一步决议通过分配任何种类的特定资产,特别是通过认购我们的证券或任何其他公司的证券的缴足股份、债权证或认股权证来全部或部分满足该股息。如果出现有关此类分配的任何困难,我们的董事可能会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解决它。特别是,我们的董事可能会发出零碎证书,完全忽略零碎或将相同的上下四舍五入,为任何此类特定资产的分配目的确定价值,确定应以如此固定的价值为基础向我们的任何股东支付现金,以调整各方的权利,将我们的董事认为合宜的任何特定资产归属受托人,并委任任何人代表有权获得股息的人签署任何必要的转让文书和其他文件,哪项任命对我们的股东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无法追踪的股东

 

我们有权出售无法追踪的股东的任何股份,前提是:

 

有关该等股份的股息的所有支票或认股权证,数目不少于三张,以现金支付予该等股份持有人的任何款项,在广告刊发前十二年期间及在下文第三个要点所指的三个月期间仍未兑现;

 

在此期间,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因死亡、破产或法律运作而有权获得此类股份的股东或个人的下落或存在的迹象;并且,

 

我们已导致以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方式在报纸上发布广告,发出我们出售该等股份意向的通知,并且自该广告发布以来已有三个月的时间,并且纳斯达克已就该意向收到通知。

 

增发普通股或优先股

 

在遵守《公司法》和纳斯达克规则的情况下,在不影响任何股份或任何类别股份目前所附带的任何特殊权利或限制的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可根据我们的董事会的决定,不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以可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为限,并不时设立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系列的名称;

 

系列的股票数量;

 

股息权、转换权、投票权;及,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26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一系列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采取行动。因此,发行优先股可能会对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优先股可能被用作反收购手段,而股东方面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发行优先股可能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

 

董事会各委员会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我们的董事会,我们成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以及公司治理和提名委员会。

 

公司法的差异

 

《公司法》以英国类似法律为蓝本,但不遵循英国法律最近的变化。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下文概述了适用于美国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例如在特拉华州)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开曼群岛   特拉华州
合并及类似安排   《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与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合并。出于这些目的,(1)“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并将其承诺、财产和负债归属于作为存续公司的其中一家公司,(2)“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为一家合并公司,并将这类公司的承诺、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为实现此类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然后必须通过(1)每个组成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以及(2)该组成公司的组织章程中可能规定的任何其他授权(如有)。该计划必须连同一份关于合并或存续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声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清单以及一份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提供合并或合并证书副本以及合并或合并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公布的承诺,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合并、合并或出售、租赁或交换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必须得到董事会和有权对其投票的大多数已发行股份的批准。然而,除非其公司注册证书要求,在以下情况下,合并后存续的组成公司的已发行股票持有人不需要批准:

 

●合并协议没有在任何方面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

 

●合并前其已发行股票的每一股将是合并后相同的股票份额;和

 

●将不会根据合并发行或交付任何存续公司普通股的股份及任何可转换为该等股份的股份、证券或债务,或根据合并将发行或交付的存续公司普通股的授权未发行股份或库存股加上根据合并将发行或交付的任何其他股份、证券或债务转换后最初可发行的股份,不超过紧接合并生效日期前存续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20%。

 

27

 

 

    如果向拟合并的开曼子公司的每个成员提供合并计划副本,则开曼母公司与其开曼子公司或多个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该开曼子公司股东的决议授权,除非该成员另有约定。为此,如果一家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合计至少代表该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百分之九十(90%),则该公司即为该子公司的“母公司”。    
         
    除非开曼群岛的法院放弃这一要求,否则必须获得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    
         
    除某些有限情况外,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的开曼成分公司股东有权在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时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将由开曼群岛法院确定)的付款,前提是异议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异议人权利的行使将排除异议股东行使他或她可能因持有股份而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的权利除外。    

 

28

 

 

   

与有关合并和合并的法定条款分开,《公司法》还载有便利以安排计划方式重组和合并公司的法定条款,前提是该安排获得代表债权人或债权人类别价值75%的多数批准(如果公司与其债权人或其中任何类别的债权人之间提出妥协或安排,视情况而定)或在为此目的而召开的一个或多个会议上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投票的成员或成员类别(如公司与其成员或成员类别(视情况而定)之间提出妥协或安排)的价值的75%。这些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虽然异议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交易不应被批准的观点,但如果法院认定:

 

●关于法定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满足;

 

●股东已在有关会议上获得公平代表,法定多数是善意行事,没有强迫少数人促进与该类别不利的利益;

 

●该安排可由该类别的聪明及诚实的人就其利益行事而合理批准;及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一些条款,该安排不会受到更适当的制裁。

   

 

29

 

 

    《公司法》还包含一项法定的强制收购权,这可能有助于在要约收购时“挤出”持不同意见的小股东。当要约收购在四个月内被受影响的90%股份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在自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期限内,要求剩余股份持有人按要约条款将该等股份转让予要约人。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否则在已如此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这不太可能成功。    
         
    如果一项以安排计划方式作出的安排和重建因此获得批准和批准,或者如果一项要约收购被提出和接受,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异议股东将不享有与评估权相当的权利,但收购要约的反对者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开曼群岛大法院拥有广泛酌处权作出的各种命令,否则特拉华州公司的异议股东通常可以获得这些命令,就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提供收取现金付款的权利。    
         
    《公司法》还载有法定条款,规定公司可以以公司(1)无法或可能无法支付《公司法》第93条所指的债务为由,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任命一名重组官员;以及(2)打算根据《公司法》、外国法律或通过双方同意的重组方式,向其债权人(或其类别)提出妥协或安排。该呈请可由一家由其董事代理的公司提出,而无需其成员的决议或其章程中的明示权力。开曼群岛法院在审理此种请愿时,除其他事项外,可作出命令,指定重组人员或作出法院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命令。    

 

30

 

 

股东诉讼  

原则上,我们通常会是适当的原告,作为一般规则,派生诉讼可能不会由少数股东提起。然而,基于英国当局,这很可能在开曼群岛具有说服力的权威,开曼群岛法院可以预期(并且已经有机会)遵循和适用普通法原则(即Foss诉Harbottle案中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允许少数股东对我们公司发起集体诉讼或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发起派生诉讼,以质疑:

 

●越权或违法行为,因而无法得到股东追认的行为;

 

●不法分子本身控制公司的构成“少数人诈骗”的行为;以及

 

●被投诉的行为,虽然不是越权行为,但只有在获得超过实际获得的票数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正式生效。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股东通常可以提起集体诉讼和派生诉讼,其中包括违反信托义务、公司浪费和未按照适用法律采取的行动。在这类诉讼中,法院通常拥有酌处权,允许胜诉原告追回与此类诉讼相关的律师费。

 

31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赔偿及责任限制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能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的情况除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订明,我们须就他们或他们中的任何人、他们或他们的任何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及管理人因所作出的任何作为或因所作出的任何作为而招致或可能招致或维持的所有诉讼、费用、指控、损失、损害及开支,向我们的董事、秘书及其他高级人员及当时的每名核数师及就我们公司的任何事务行事的清盘人或受托人(如有的话)作出赔偿,在其各自的办公室或信托中同意或遗漏执行其职责或假定职责,但此项赔偿不得延伸至与任何上述人士可能附带的任何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有关的任何事项。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   任何法团有权就实际及合理招致的款额,向过去、现在或被威胁成为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一方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作出弥偿,而该等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是以他们认为符合法团最佳利益的诚意及方式行事,而如就刑事法律程序而言,并无合理理由相信其行为将是非法的,则有权作出弥偿。此外,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必须赔偿其现任或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和合理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只要该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因其是或曾经是该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在对其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案情或其他方面获得胜诉的辩护。
         
    此外,我们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订立了赔偿协议,为这些人提供超出我们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额外赔偿。    
         
    就根据上述条款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32

 

 

董事的受托责任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在公司方面处于受托人的地位,因此认为他对公司负有以下义务:本着诚信行事以维护公司最佳利益的义务,不基于其董事职位赚取个人利润的义务(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不将自己置于公司利益与其个人利益或其对第三方的责任相冲突的地位的义务,以及为该等权力的本意行使权力的义务。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董事对该公司负有以技巧和谨慎行事的义务。此前曾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必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的人可能合理预期的更大程度的技能。然而,英格兰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权威。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受托责任。这项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善意行事,具有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注意。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合理获得的有关重大交易的所有重大信息。

 

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本人不得利用公司职务谋取私利或利益。这项职责禁止董事自行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职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任何利益,而不是由股东普遍分享。

 

一般而言,董事的行动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出于善意并诚实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其中一项受托责任的证据所反驳。如果董事就某项交易提出此类证据,该董事必须证明该交易的程序公正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33

 

 

书面同意的股东诉讼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股东不得通过由本有权在未召开会议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上就此事项进行投票的每一位股东或其代表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的方式批准公司事项。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取消股东通过书面同意采取行动的权利。
         
股东提案   《公司法》只为股东提供了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有限权利,并没有为股东提供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允许持有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并在该次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这些股东持有的股份合计不少于我们公司已发行和缴足股本总额的五分之一。除这项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并不向我们的股东提供在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特别大会前提出提案的任何其他权利。作为一家获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不得召开特别会议。
         
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可能有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权,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选票投给单一董事,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没有关于累积投票的禁令,但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我们的股东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具体规定,否则不允许累积投票选举董事。

 

34

 

 

罢免董事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受其中所载的某些限制,董事可通过我们的股东的普通决议在有理由或无理由的情况下被罢免。任何董事的委任,可按该董事须于下一次或其后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自动退任(除非他已提早退任)的条款,或在公司与该董事订立的任何书面协议(如有)的任何指明事件或任何指明期间后自动退任;但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得默示该条款。此外,如董事(1)因在注册办事处向我公司送达书面通知而辞职或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辞职,(2)精神不健全或死亡,(3)未经董事会特别请假,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会会议且董事会决议其职位空缺,(4)破产或有对其作出的接收令或暂停付款或与其债权人复合,(5)被法律禁止担任董事,或(6)因适用的开曼法律的任何规定而不再担任董事或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被免职。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拥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因故被免职,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
         
与有关股东的交易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法律并未对公司与其重要股东之间的交易进行监管,但它确实规定,此类交易必须本着公司最佳利益的诚意进行,而不是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载有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共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管辖,否则禁止在该人成为利益股东之日后的三年内与“利益股东”进行某些业务合并。利害关系股东一般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标的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或超过15%的个人或集团。

 

35

 

 

        这一法规具有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进行两级出价的能力的效果,在这种出价中,所有股东将不会得到平等对待。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则该法规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
         
解散;清盘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通过其成员的特别决议清盘,如果公司无法支付其债务,则可以通过其成员的普通决议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情况。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通过。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股份变动权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如果我们的股本被划分为多于一个类别的股份,则任何该等类别所附带的权利只能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所有持有人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单独会议上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投票多数票通过的决议的批准下才可作出重大不利更改。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后更改该类别股份的权利。
         
管理文件的修订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只能通过我们的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修改。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同意下进行修订,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票投票权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此外,在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没有规定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的所有权门槛。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对外国股东没有限制,特拉华州公司的所有股票或会员权益可以由非美国国民拥有。

 

36

 

 

证券发行历史

 

以下是近三年我们证券发行和重新指定的情况汇总。

 

普通股

 

股份合并前的股份发行

 

于2023年12月23日完成合并后,我们的法定股本为2,231,734,400美元,分为4,3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5 19008美元,包括2,000,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2,300,000,000股B类普通股。同日,我们将3,265,837股普通股重新指定并重新分类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此外,我们在2023年12月23日完成合并后,根据每股BJY获得0.7 807324股普通股的对话比例,向BJY的股东发行了总计80,519,969股普通股,其中包括25,936,012股A类普通股和54,583,957股B类普通股。具体而言,我们向IBettering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发行了4,820,374股A类普通股,向Zhengxin Technology Limited发行了6,064,656股A类普通股,向iGrowing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发行了3,238,355股A类普通股,向ABUNDANT MAGNUM LIMITED发行了195,188股A类普通股,向Huatu Hong Ya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发行了5,008,493股A类普通股,向Banyan Partners Fund II,L.P.发行了1,463,869股A类普通股,向BSHVC Limited发行了112,307股A类普通股,向Rongh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发行了71,770股A类普通股,向JointForce Fund I LP发行了2,729,776股向Yijia Enterprise Management Limited发行1,080,878股A类普通股,向Arbor Investment I Holdings Limited发行1,080,878股A类普通股,向Xiangmu Ltd发行69,468股A类普通股。我们还向Jia BaijiaYun Ltd发行了28,055,888股B类普通股,向Duo Duo International Limited发行了17,886,414股B类普通股,向Nuan Nuan Ltd发行了8,641,655股B类普通股。

 

2023年3月29日,我们向戴志康发行了37,992股A类普通股,向黄国京发行了189,961股A类普通股,向曲伟发行了1,543,814股A类普通股,向张婧发行了32,863股A类普通股。同日,我们向Wei Feng发行了42,171股A类普通股,向刘志坚发行了43,449股A类普通股,向Bing Wei发行了42,171股A类普通股。

 

2023年6月20日,Duo Duo International Limited将1,000,000股B类普通股转让给YunYun Limited,并自动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

 

于2023年6月20日,我们按面值向Baijiayun ESOP Platform Limited发行9,380,546股A类普通股。Baijiayun ESOP Platform Limited根据我们的2023年股份激励计划作为我们的股权激励信托的代名人持有这些股份。

 

2023年7月12日,Duo Duo International Limited交出7,406,060股B类普通股。

 

同日,Duo Duo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9,480,354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Jia Jia BaijiaYun Ltd持有的1,000,000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Nuan Nuan Ltd持有的5,909,091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

 

2023年10月31日,我们向独立董事授予90,0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RSU”),其中三分之一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归属,另外两个三分之一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分别于2024年3月31日和2025年3月归属。

 

2023年10月31日,我们向员工授予了5,623,655个RSU,这些RSU于同日归属。

 

股份合并后的股份发行

 

在2024年5月29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我们的股东批准了股份合并,该合并于2024年5月30日生效。于股份合并生效时,每五股每股面值0.5 19008美元的A类普通股合并为一股每股面值2.59504美元的A类普通股,每五股每股面值0.5 19008美元的B类普通股合并为一股每股面值2.59504美元的B类普通股。股份合并后,我们的法定股本为2,231,734,400美元,分为860,000,000股每股面值2.59504美元的普通股,包括400,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460,000,000股B类普通股。股份合并于2024年5月30日在开曼群岛生效,股份合并后的A类普通股于2024年6月10日开始在纳斯达克交易。在2024年5月29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我们的股东还批准了减资(“减资”)和法定股本的变更(统称“股本重组”),但前提是并以开曼群岛大法院批准减资并由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相关法院命令确认减资和股东会议记录确认减资为条件。资本重组于2024年9月27日生效。在资本重组生效后,我们的法定股本为86,000美元,分为86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包括4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和46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

 

37

 

 

认股权证

 

于2023年12月23日完成合并后,我们向BJY的某些股东发行认股权证,以认购合共17,964,879股A类普通股,以代替合并完成后可发行的股份,因为所需的ODI备案尚未完成。认股权证赋予持有人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就好像这些认股权证持有人已行使认股权证并已正式登记为我们的股东一样。具体而言,我们发布了以下内容:

 

向BSH Wining Limited认购3,342,478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向GP Hitech Holdings Limited认购3,242,647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向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3,011,016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向GP Venture Capital Limited认购1,985,285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向贵阳福物外宝和沪胶灿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购1,849,047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向北京国科鼎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323,511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向SMCD Limited认购1,254,044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向QF Capital Limited认购878,332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向QF Group Limited认购780,726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以及

 

向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297,793股A类普通股的认股权证。

 

根据认股权证协议,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完成所需的ODI备案后,按面值购买上述数量的A类普通股。

 

可转换票据

 

2023年2月20日,根据证券购买协议,我们向BetterJoy Limited Partnership发行本金额为1000万美元、年利率为4%的两年期可转换票据,该票据可转换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换股票据项下的本金及应付利息将于2025年2月1日到期,除非提前转换或赎回。持有人有权通过送达转换通知,将未偿还和未支付的转换金额的任何部分按固定转换价格转换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转换票据的固定转换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10.00美元,违约事件时的地板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7.00美元。持有人不得在任何时候持有超过紧接此类转换生效后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的4.99%的股份。

 

此外,我们将分别于2024年2月1日和2025年2月1日根据可转换票据中提供的赎回时间表以现金、通过票据转换的A类普通股或两者的组合赎回适用的赎回金额,由我们选择。我们也有权(但没有义务)通过交付书面公司赎回通知提前以现金赎回可转换票据下的部分或全部未偿金额,但须遵守某些事先通知和交易价格要求。2023年9月,我们偿还了1,000万美元的可转换票据及相关利息。

 

期权

 

见“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B.薪酬—— 2023年股份激励计划》和“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B.薪酬—— 2024年股份激励计划”在我们最近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38

 

 

税收

 

以下讨论是对我们A类普通股投资的某些预期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总结。讨论不涉及与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务后果,也不旨在处理适用于所有类别投资者的税务后果,其中一些投资者(例如证券交易商、保险公司和免税实体)可能受特别规则的约束。特别是,讨论没有涉及州、地方和其他国家税法下的税收后果。因此,每个潜在投资者应就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对其产生的特定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以下讨论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有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均可能发生变化。

 

开曼群岛税务

 

开曼群岛目前没有外汇管制限制。开曼群岛目前不对个人或公司征收基于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的税,也不存在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

 

没有任何其他可能对我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税项由开曼群岛政府征收,但某些印花税可能不时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执行或带入的某些文书。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向我公司支付或由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是2010年与英国签订的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但在其他方面不是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

 

根据开曼群岛《税收减免法》(经修订)第6条,我们已获得内阁总督的承诺:

 

(1) 开曼群岛颁布的任何对利润或收入或收益或增值征收任何税款的法律均不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或我们的运营;并且,

 

(2) 此外,对利润、所得、收益、增值不征税,也不征收遗产税、遗产税性质的税款,我公司应:

 

(一) 关于或关于公司的股份、债权证或其他义务;或者,

 

(二) 通过《税收减免法》(经修订)第6(3)条所定义的全部或部分预扣任何相关款项的方式。

 

该承诺自2024年11月14日起为期20年。

 

39

 

 

中国税务

 

根据于2008年12月29日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我们的企业所得税负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例如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的任何股息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法还包含关于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股息以及我们的海外股东转让我们的股份实现的收益可能的中国预扣税的不确定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根据中国境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设立且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就税务目的而言,可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并须承担中国税务居民的税务义务。如果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那么我们的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9年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根据De Facto管理机构标准将中国境内企业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通知(“税务居民通知”)。根据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税务居留通知》,如果境外企业满足四个条件,将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从而对其全球收入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包括(1)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的管理团队位于中国境内,或管理团队履行职责的地点在中国境内;(2)财务和人事决策由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作出或需要其批准;(3)公司的主要财产、会计台账、公司印章和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在中国;且,(4)至少有半数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管理团队习惯性居住在中国。

 

虽然税务居民通知仅适用于中国企业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不适用于中国个人控制的企业,但税务居民通知中规定的确定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确定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测试的一般立场,无论这些企业是由中国企业还是个人控制。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可能需要对我们的全球收入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我们被视为居民企业,并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以外的收入,对我们的全球收入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可能会显着增加我们的税收负担,并对我们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外国企业的中国来源收入,例如中国子公司向其海外母公司支付的股息,通常需要缴纳中国税款。

 

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的股息需缴纳中国预扣税,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可用于支付股东的股息金额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支付给我们的海外股东的股息或这些股东从我们的股份转让中实现的收益需要缴纳中国税款,则可能会对您的投资回报和您在我们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美国和中国之间有一项生效的所得税条约,因此美国股东可能有权根据该条约获得某些利益。

 

40

 

 

美国联邦所得税

 

一般

 

以下是与本次发行中购买的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购买、所有权和处置相关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的摘要,但仅供一般信息之用,并不旨在对与此相关的所有潜在税收考虑因素进行完整分析。本摘要基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法典”)的规定、根据该法颁布的现有和拟议的财政部条例、行政裁决和司法裁决,所有这些均截至本文件发布之日。这些权限可能会被更改,可能是追溯性的,从而导致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与下文所述不同。无法保证美国国税局(“IRS”)不会成功挑战本文所述的一项或多项税务后果。

 

以下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对“美国持有人”的后果的讨论将适用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该受益所有人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

 

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

 

在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其法律创建或组织(或被视为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

 

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其收入包括在总收入中的遗产,无论其来源如何;或者,

 

如果(1)美国法院可以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被授权控制信托的所有实质性决定,或者(2)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它有有效的选举被视为美国人,则为信托。

 

我们上述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在此被称为“美国持有人”。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未被描述为美国持有人,也不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的实体,则该拥有人将被视为“非美国持有人”。特别适用于拥有和处置我们A类普通股的非美国持有者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在下文“非美国持有者”标题下进行了描述。

 

本讨论并未涉及根据任何特定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可能与任何特定持有人相关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特别是,本次讨论仅将拥有并持有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视为《守则》第1221条含义内的资本资产,并未涉及对净投资收入的替代最低税收或税收的潜在适用。此外,本次讨论不涉及受特殊规则约束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持有人的后果,包括:

 

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实体;

 

证券或货币的经纪交易商;

 

受《守则》第475条规定的按市值计价会计规则约束的人;

 

免税实体;

 

符合税收条件的退休计划;

 

政府或其机构或工具;

 

保险公司;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

 

美国的某些外籍人士或前长期居民;

 

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5%或以上股份的人(通过投票或价值);

 

41

 

 

根据行使员工期权、与员工激励计划有关或以其他方式作为补偿而获得我们A类普通股的人;

 

作为跨式、建设性出售、对冲、转换或其他综合交易的一部分持有我们A类普通股的人;

 

记账本位币不是美元的人员;

 

受控外国公司;或者,

 

被动对外投资公司。

 

本讨论不涉及美国联邦非所得税法的任何方面,例如赠与或遗产税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或者,除本文讨论的情况外,适用于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任何纳税申报义务。此外,本讨论不考虑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或通过此类实体持有我们A类普通股的个人的税务处理。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是我们A类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本讨论还假定,我们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作出(或视为作出)的任何分配,以及持有人作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对价而收到(或视为收到)的任何对价,将以美元为单位。

 

我们没有就本文所述的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寻求、也不会寻求美国国税局的裁决或律师的意见。美国国税局可能会不同意这里的描述,其认定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此外,无法保证未来的立法、法规、行政裁决或法院判决不会对本次讨论中的陈述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讨论仅是对收购、拥有和处置我们A类普通股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总结。这不是税务建议。我们敦促我们A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就我们A类普通股的收购、拥有和处置给该持有人带来的特定税务后果,包括任何州、地方和非美国税法以及美国联邦税法和任何适用的税务条约的适用性和效力,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美国持有者

 

就A类普通股支付的现金分配征税

 

根据下文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一般将被要求在毛收入中包括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的任何现金股息的金额,作为普通收入。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现金分配一般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股息,其范围是从我们当前或累积的收益和利润中支付(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就从其他国内公司收到的股息而言,这种股息一般不符合一般允许国内公司收到的股息扣除的条件。此类分配的任何部分,如果有的话,超过此类收益和利润的部分,一般将构成资本回报,将适用于并降低(但不低于零)美国持有人在我们的A类普通股中的调整后税基。任何剩余的超额通常将被视为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此类A类普通股的收益,并将被视为下文“处置A类普通股的税收”中所述。

 

对于非公司美国持有人,此类现金股息可按较低的适用定期长期资本利得税率(见下文“处置A类普通股的税收”)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条件是,(1)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随时交易,或者,如果我们根据相关中国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有资格享受《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收入税协议》(“美中税收条约”)的好处,(2)我们不是PFIC,如下文所述,无论是在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还是在上一个纳税年度,以及(3)满足某些持有期要求。根据已公布的IRS授权,就上文第(1)条而言,只有在某些交易所(目前包括纳斯达克)上市的股票才被视为可以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轻松交易。尽管我们的A类普通股目前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但美国持有人仍应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的任何现金股息是否有较低的税率。

 

42

 

 

如果中国所得税适用于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向美国持有人支付的任何现金股息,则此类税款可能被视为有资格从该持有人的美国联邦应税收入中扣除的外国税款或针对该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外国税收抵免(受适用条件和限制)。此外,如果此类中国税适用于任何此类股息,则美国持有人可能有权获得《美国-中国税收条约》规定的某些利益,前提是该持有人被视为美国居民,以达到《美国-中国税收条约》的目的,并在其他方面满足《美国-中国税收条约》的要求。美国持有人应就任何此类中国税收的扣除或抵免以及他们享受美中税收条约优惠的资格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A类普通股处置征税

 

在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进行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时,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一般会确认资本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A类普通股中实现的金额与美国持有人调整后的税基之间的差额。

 

美国持有者确认的资本收益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常规税率一般与普通收入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常规税率相同,但非公司美国持有者确认的长期资本收益一般按最高20%的常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如果美国持有人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期超过一年,则资本收益或损失将构成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资本损失的扣除受到各种限制。

 

如果中国所得税适用于美国持有人处置我们A类普通股的任何收益,则此类税款可被视为有资格从该持有人的美国联邦应税收入中扣除的外国税款或针对该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外国税收抵免(受适用条件和限制)。此外,如果此类中国税适用于任何收益,如果该美国持有人因《美国-中国税收条约》的目的而被视为美国居民,并且在其他方面符合《美国-中国税收条约》的要求,则该美国持有人可能有权获得《美国-中国税收条约》规定的某些利益。美国持有人应就任何此类中国税收的扣除或抵免以及他们享受美中税收条约优惠的资格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被动外资公司规则

 

如果外国(即非美国)公司在该外国公司的一个纳税年度的至少75%的总收入,包括其在任何被视为按价值拥有至少25%股份的公司的总收入中的按比例份额,为被动收入,则该公司将成为PFIC。或者,如果外国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至少有50%的资产(通常根据公平市场价值并在一年中按季度平均确定),包括其在任何被视为按价值拥有至少25%股份的公司的资产中的按比例份额,被持有用于生产或产生被动收入,则外国公司将成为PFIC。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某些租金或因主动进行贸易或业务而产生的特许权使用费除外),以及处置被动资产的收益。此外,我们将被视为拥有资产的比例份额,并从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25%或更多(按价值计算)股票的任何其他公司的收入中获得比例份额。尽管这方面的法律不明确,但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我们将VIE(及其子公司)视为由我们拥有,这不仅是因为我们对这些实体的运营行使有效控制,还因为我们有权获得与这些实体相关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因此,我们将这些实体的经营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我们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纳税年度与我们的财政年度相同,最近与合并有关,财政年度从12月31日的年终变为6月30日的年终。我们尚未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进行确定性分析,包括我们是否符合“业务变更例外”的条件。假设我们被视为VIE及其各自子公司的所有者,并根据我们的资产和收入的构成和特征,我们认为合理的立场是,我们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纳税年度未被归类为PFIC。然而,PFIC规则的适用在几个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IRS不会在这方面质疑我们的确定或我们的收入或资产的分类,或者我们不会在当前纳税年度或未来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特别是,就PFIC资产测试而言,我们的资产价值将部分取决于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该市场价格已经并可能继续大幅波动。因此,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没有增加或继续下降和/或我们没有将我们持有的大量现金和其他被动资产投资于产生或为产生非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我们可能会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当前纳税年度和未来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此外,如果确定我们不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VIE或其各自子公司的所有者,我们可能会在任何特定年份被视为PFIC。由于这些不确定性,并且由于PFIC状态是按年度作出的事实密集型确定,因此无法保证我们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纳税年度没有被归类为PFIC,或者我们在当前纳税年度或未来纳税年度不会被归类为PFIC。此外,美国持有人一般将被视为在我们成为PFIC的美国持有人持有期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和随后的纳税年度持有PFIC的股权,即使我们实际上在随后的纳税年度不再是PFIC。

 

43

 

 

如果我们被确定为包括在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持有期内的任何纳税年度(或其部分)的PFIC,而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而言,美国持有人没有为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及时进行合格的选择基金(“QE”)选举,而美国持有人在其中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也没有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如下所述,此类持有人一般将受制于常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特殊规则,涉及:

 

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和

 

向美国持有人作出的任何“超额分配”(一般来说,在美国持有人的一个纳税年度内向该美国持有人作出的任何分配,高于该美国持有人在该美国持有人的前三个纳税年度就A类普通股收到的平均年度分配的125%,或(如果更短的话)该美国持有人对A类普通股的持有期)。

 

在这些规则下,

 

美国持有人的收益或超额分配将获得与美国持有人持有A类普通股的期限相对应的费率分配;

 

分配给美国持有人确认收益或获得超额分配的纳税年度的金额,或分配给我们有资格成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的第一天之前的美国持有人持有期期间的金额(“PFIC前年度”),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分配给美国持有人的每个先前应纳税年度(或其部分)并计入其持有期的金额(PFIC前年度除外)将按该年度有效且适用于美国持有人的最高税率征税;并且,

 

一般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将针对归属于美国持有人前一个纳税年度的税款征收,PFIC前一年除外。

 

如果我们是PFIC,并且在任何时候拥有一家被归类为PFIC的非美国子公司,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应被视为拥有此类较低级别PFIC的部分股份,如果我们从较低级别PFIC收到分配或处置我们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或美国持有人被视为已处置较低级别PFIC的权益,则可能会对上述递延税款和利息费用承担责任。敦促美国持有者就较低等级的PFIC提出的税收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一般来说,如果我们被确定为PFIC,美国持有者可以通过及时进行量化宽松基金选举(或量化宽松基金选举以及清洗选举)来避免上述关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PFIC税收后果。根据量化宽松基金选举,如果我们在该纳税年度符合PFIC资格,美国持有人一般将被要求在当前基础上,在我们的纳税年度结束的或与其一起结束的美国持有人的纳税年度,将其在我们的净资本收益(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和其他收益和利润(作为普通收入)中的按比例份额计入收入,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分配。然而,美国持有者只有在我们同意每年向这类持有者提供某些税务信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量化宽松基金的选举。目前,我们不打算向美国持有者提供可能需要的信息,以使量化宽松基金选举生效。

 

或者,如果美国持有人在其纳税年度结束时在PFIC中拥有被视为可上市股票的A类普通股,则美国持有人可以就该纳税年度的此类A类普通股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如果美国持有人对美国持有人持有(或被视为持有)A类普通股且我们被确定为PFIC的美国持有人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进行有效的按市值计价选择,则该持有人一般不会就其A类普通股受上述PFIC规则的约束,只要此类股份继续被视为可上市股票。相反,一般来说,美国持有人将在我们被视为PFIC的每一年将其A类普通股在其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其A类普通股调整后的税基的部分(如果有的话)计入普通收入。美国持有人还将被允许就其A类普通股的调整后计税基础超过其纳税年度结束时此类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的部分(如果有的话)承担普通损失(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价选择而包括的收入净额)。美国持有人在其A类普通股中的调整后计税基础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任何此类收入或损失金额,并且在我们被视为PFIC的纳税年度内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A类普通股确认的任何进一步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如果美国持有人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且我们被确定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则特别税收规则也可能适用。

 

44

 

 

盯市选择仅适用于在SEC注册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包括纳斯达克)定期交易的股票,或IRS确定具有足以确保市场价格代表合法、健全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规则的外汇或市场上的股票。虽然我们的A类普通股目前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但美国持有人仍应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在其特定情况下我们的A类普通股是否可以进行按市值计算的选择以及税收后果。

 

在美国持有人的任何纳税年度内拥有(或被视为拥有)PFIC股份的美国持有人可能必须向该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提交IRS表格8621(无论是否进行了市场对市场的选择),并提供美国财政部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处理PFIC和盯市选举的规则非常复杂,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应就PFIC规则在其特定情况下适用于我们A类普通股的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非美国持有者

 

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向非美国持有人支付的现金股息,一般不会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此类股息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境内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并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属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或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此外,非美国持有人一般不会因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而获得的任何收益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此类收益与其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并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属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或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或非美国持有人是在销售或其他处置的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的个人,且满足某些其他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来自美国来源的此类收益通常需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税收协定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进行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现金股息和收益(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属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或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一般将按适用于可比美国持有人的相同美国联邦所得税常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并且,如果非美国持有人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也可能需要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税收协定税率缴纳额外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备用扣缴和信息报告

 

一般来说,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进行的信息报告应适用于在美国境内向美国持有人(豁免收款人除外)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作出或视为作出的分配,以及美国持有人(豁免收款人除外)向或通过经纪人的美国办事处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其他处置所得的收益。在美国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在办事处进行的销售和其他处置)将在有限的情况下受到信息报告的约束。此外,可能还需要向IRS报告有关美国持有人在其A类普通股中的调整后计税基础以及对该计税基础的调整以及与此类A类普通股相关的任何收益或损失是长期还是短期的某些信息,并且某些持有人可能需要提交IRS表格8938(特定外国金融资产报表)以报告其在我们的A类普通股中的权益。

 

此外,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备用预扣税,税率为24%,一般将适用于向美国持有人(豁免收款人除外)支付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金股息以及美国持有人(豁免收款人除外)出售和其他处置我们A类普通股的收益,在每种情况下,谁:

 

未提供准确的纳税人识别号;

 

被国税局通知需要备用扣缴;或者,

 

在某些情况下未能遵守适用的认证要求。

 

非美国持有人一般可以通过提供其外国身份证明、作伪证处罚、在正式执行的适用IRS表格W-8上或通过以其他方式确立豁免来取消信息报告和备用扣缴的要求。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相反,任何备用预扣税的金额将被允许作为对美国持有人或非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抵免,这可能使该持有人有权获得退款,前提是及时向IRS提供某些所需信息。促请持有人就备用扣缴的适用以及在其特定情况下获得备用扣缴豁免的可得性和程序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45

 

 

出售证券持有人

 

本招股章程涉及出售证券持有人不时可能转售我们可能根据购买协议或票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的任何或全部A类普通股。有关本招股章程涵盖的A类普通股发行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上文标题为“招股章程摘要–近期发展–备用股权购买协议和可转换本票”的部分。

 

下表列出有关出售证券持有人及其根据本招股章程可能不时发售的普通股的资料。本表是根据卖出证券持有人提供给我们的信息编制的。“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将发售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一栏中的普通股数量代表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可能发售的所有普通股,并未考虑根据购买协议和票据接收此类股份的任何适用限制,包括上述实益所有权限制。可由出售证券持有人转售的4,378,380股A类普通股,代表在本金总额为8,000,000美元的票据转换后可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发行的(1)4,324,325股A类普通股和(2)54,055股承诺股份的总和。出售证券持有人可以出售其在本次发行中的部分、全部或不出售其普通股。我们不知道出售证券持有人在出售普通股前将持有多久,我们目前与出售证券持有人没有关于出售任何普通股的协议、安排或谅解。

  

受益所有权根据SEC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3d-3(d)确定,包括出售证券持有人拥有投票权和投资权的普通股。下表所示的发售前出售证券持有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百分比是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已发行普通股总数25,616,657股。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可能实际出售的普通股数量可能少于本招股说明书发售的普通股数量。第四栏假设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所有普通股。

 

    A类普通股数量
实益拥有
    最大值
数量
A类普通股
被提供
    发售后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股数  
卖出证券持有人姓名(1)       百分比     提供     (2)     百分比  
YA II PN,LTD。     0       -       4,378,380       -       -  

 

(1) 出售证券持有人的所有投资决策均由Mark Angelo先生做出。出售证券持有人的营业地址为1012 Springfield Avenue,Mountainside,NJ07092。

 

(2) 假设出售证券持有人(i)将出售其实益拥有的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所有普通股,并且(ii)不会获得任何额外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

 

46

 

 

分配计划

 

本招股说明书发售的A类普通股由出售证券持有人发售。A类普通股可由出售证券持有人不时直接出售或分配给一个或多个购买者,或通过经纪人、交易商或承销商(可能仅作为代理人)按出售时的现行市场价格、与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协商价格或固定价格出售或分配,这些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将不会收到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证券的任何收益。我们可能从我们根据购买协议向出售证券持有人进行的任何销售中获得购买协议项下最多50,000,000美元(减去与票据相关的适用原始发行折扣)的总收益。购买协议项下的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如有)将取决于我们在本招股章程日期后向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A类普通股的频率和价格。

 

出售证券持有人通过本招股说明书发售的A类普通股可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出售:

 

普通经纪商的交易;

 

涉及交叉交易或大宗交易的交易;

 

通过券商、交易商或者可以单独代理的承销商;

 

A类普通股“在市场”进入现有市场;

 

以不涉及做市商或已建立业务市场的其他方式,包括直接向采购人销售或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

 

在私下协商的交易中;或

 

前述的任何组合。

 

为遵守某些州的证券法,如适用,股票的销售可能仅限于通过注册或持牌经纪人或交易商进行销售。此外,在某些州,除非股份已在该州注册或有资格出售,或可获得并遵守该州注册或资格要求的豁免,否则不得出售股份。

 

出售证券持有人是《证券法》第2(a)(11)节所指的“承销商”,就公司可能指示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购买协议购买的A类普通股而言,但不是就预付预付款和票据的任何相关转换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而言。

 

出售证券持有人已通知我们,它可能会使用一个或多个注册经纪自营商来实现其根据购买协议可能从我们获得的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销售。此类销售可按当时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或按与当时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进行。任何此类注册经纪自营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如果此类注册经纪自营商的参与不限于收取不超过通常和惯常的分销商或卖方佣金的佣金),可被视为《证券法》第2(a)(11)节含义内的承销商。

 

参与本招股说明书所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分销的券商、交易商、承销商或代理人可从买方(经纪自营商可为其代理)处获得销售证券持有人通过本招股说明书出售的股份的佣金、折扣或优惠等形式的补偿。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此类购买者向任何此类特定经纪交易商支付的补偿可能低于或超过惯例佣金。我们和出售证券持有人目前都无法估计任何代理将从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购买者那里获得的赔偿金额。

 

47

 

 

我们知道,出售证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股东、经纪人、交易商、承销商或代理人之间没有与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A类普通股的销售或分销有关的现有安排。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SEC提交对本招股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补充或对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的修订,以修订、补充或更新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包括在《证券法》要求的情况下披露与出售证券持有人提供的本招股说明书A类普通股的特定出售有关的某些信息,包括与出售证券持有人向任何经纪人、交易商支付或应付的任何补偿有关的信息,参与出售证券持有人分配此类A类普通股的承销商或代理人,以及根据《证券法》要求披露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

  

我们将支付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证券法》注册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A类普通股的要约和出售所发生的费用。

 

作为其根据购买协议购买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不可撤销承诺的对价,我们已同意支付金额等于500,000美元现金或通过发行54,055股承诺股份的承诺费。

 

我们还同意就与特此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发售有关的某些责任对出售证券持有人和某些其他人进行赔偿,包括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或者,如果无法获得此类赔偿,则提供就此类责任需要支付的金额。出售证券持有人已同意赔偿我们根据《证券法》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可能是由出售证券持有人提供给我们的特定书面信息产生的,以供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或者,如果无法获得此类赔偿,则提供就此类责任所需支付的金额。就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控制人就《证券法》下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被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是不可执行的。

 

出售证券持有人已向我们表示,在购买协议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出售证券持有人或由出售证券持有人管理或控制的任何实体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其本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账户从事或实施任何卖空或任何建立A类普通股净空头头寸的交易。出售证券持有人已同意,在购买协议期限内,出售证券持有人、其高级职员、其唯一成员或由出售证券持有人管理或控制的任何实体均不会直接或间接为其自己或任何其他此类个人或实体的账户订立或实施前一句所述的任何交易。

 

我们已告知卖出证券持有人,要求其遵守根据《交易法》颁布的M条例。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条例M禁止出售证券持有人、任何关联购买者、任何经纪自营商或参与分配的其他人投标或购买,或试图诱使任何人投标或购买作为分配标的的任何证券,直至整个分配完成。条例M还禁止为稳定与分配该证券有关的证券价格而进行的任何出价或购买。上述情况均可能影响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证券的适销性。

 

本次发行将于本招股说明书发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已由出售证券持有人出售之日终止。

 

我们的A类普通股目前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代码为“RTC”。

 

48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为了利用与成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相关的某些好处,例如:

 

政治和经济稳定;

 

有效的司法制度;

 

有利的税收制度;

 

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和

 

专业和支持服务的可用性。

 

然而,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伴随着某些不利因素。这些缺点包括但不限于:

 

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与美国相比,这些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明显较少;和

 

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不包含要求对我们、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的条款。

 

我们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的资产位于中国。我们所有的执行官都在中国。除一名独立董事外,我们所有非执行董事均位于中国。因此,股东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对这些个人实施程序送达,或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个人提起诉讼,或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位于122 East 42nd Street,18th Floor,New York,NY 10168的Cogency Global Inc.为我们的代理人,在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中,可能会向其送达诉讼程序。

 

开曼群岛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Conyers Dill & Pearman告知我们,对于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1)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执行官获得的基于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或(2)受理在开曼群岛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执行官提起的基于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原始诉讼。

 

49

 

 

我们从Conyers Dill & Pearman获悉,尽管在开曼群岛没有法定强制执行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而且开曼群岛不是任何关于对等强制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法院将承认为有效的判决,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取得的针对公司的最终且最终的最终且最终的判决,根据该判决,应支付一笔款项(不包括就多项损害赔偿、税款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指控或就罚款或其他处罚而应支付的款项),或在某些情况下,就非金钱救济作出的个人判决,并将据此作出判决,前提是(1)此类法院对受该判决约束的当事人具有适当管辖权;(2)此类法院没有违反开曼群岛自然司法规则;(3)此类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4)判决的执行不会违反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5)在开曼群岛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提交与诉讼有关的新的可受理证据;(6)适当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

 

然而,如果开曼群岛法院判定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导致支付具有刑事或惩罚性性质的义务,则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该判决。由于开曼群岛的法院尚未作出这样的认定,因此不确定美国法院的这类民事责任判决是否可以在开曼群岛执行。如果在别处提起并行诉讼,开曼群岛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程序。

 

中国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中伦已告知我们,中国法院是否会(1)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2)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中伦进一步告知我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或开曼群岛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规定了对外国判决的对等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裁定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什么基础上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外国股东能够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以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且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包括(其中包括)原告必须在案件中有直接利益,并且必须有具体的主张、事实依据和诉讼理由,则外国股东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

 

然而,美国股东将很难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发起针对我们的诉讼,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而美国股东将很难仅凭借持有A类普通股而建立与中国的关联,以便中国法院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拥有管辖权。

 

50

 

 

法律事项

 

我们由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Professional Corporation代理有关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Conyers Dill & Pearman将为我们传递本次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与开曼群岛法律有关的其他某些法律事项。有关中国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将由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我们转交。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Professional Corporation可就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依赖Conyers Dill & Pearman,并就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依赖中伦律师事务所。

 

专家

 

BaijiaYun Limited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已依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MaloneBailey,LLP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授权,通过参考BaijiaYun Group Ltd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纳入本招股章程。

 

MaloneBailey,LLP的办公室位于10370 Richmond Avenue,Suite 600 Houston,TX7704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已依据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授权,通过参考Baijiayun Group Ltd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纳入本招股章程。

 

山东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中国山东潍坊高新区东丰东街4899号金融广场10号楼7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已依据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Enrome LLP(一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授权,通过参考Baijiayun Group Ltd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纳入本招股章程。

 

Enrome LLP的办公室位于143 Cecil Street # 19-03/04,GB Building,Singapore。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须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交易法》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以及其他信息。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不受《交易法》规定向股东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以及针对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我们的A类普通股10%以上的持有人的第16条短期利润报告的约束。向SEC提交的所有信息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在SEC网站www.sec.gov上获得,或在SEC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中检查和复制,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您可以要求这些文件的副本,在支付复制费后,通过写信给SEC。请致电SEC 1-800-SEC-0330或访问SEC网站,了解有关公共资料室运作的更多信息。我们还维护一个网站investor.baijiayun.com,但我们网站上的信息不是,也不应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一部分。您不应将我们网站上的任何信息视为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一部分。

 

本招股说明书是我们向SEC提交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本招股说明书根据SEC规则和规定,省略了注册声明中包含的一些信息。您应该查看注册声明中的信息和展品,以获得有关我们和我们提供的证券的更多信息。本招股说明书和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有关我们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的任何文件或我们以其他方式向SEC提交的声明并非旨在全面,而是通过参考这些文件进行限定。您应该查看完整的文档来评估这些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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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4,378,380股A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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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

 

本招股章程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