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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a)(1)(i) 2 evsit-efp24511 _ exa1i.htm 要约购买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展览(a)(1)(i)

 

offer by

每一个

 

伊顿·万斯有限期限收入基金

EATON VANCE SENIOR FLOATING-RATE TRUST

Eaton Vance Senior Income Trust

 

(每个都是“基金”,集体是“基金”)

 

购买现金

高达其未偿还拍卖优先股的100%

 

Eaton Vance有限久期收益基金:

拍卖优先股,A轮、B轮、C轮、D轮和E轮

 

EATON VANCE SENIOR FLOATING-RATE TRUST:

拍卖优先股,A轮、B轮、C轮和D轮

 

EV高级收入信托:

拍卖优先股,A轮和B轮

 

 

 

每只基金的要约和撤销权将于

纽约市时间下午5:00,2026年5月29日,除非延长优惠。

 

 

 

每只基金的要约(如本文所定义)不以所投标的任何最低股份数量为条件,但须遵守本购买要约和相关转递函(如本文所定义的每个术语)中概述的某些其他条件。

 

如果每只基金的要约完成,本基金将以每股价格购买优先股(定义见此处),每股价格等于清算优先权的98%,即每股25,000美元(或每股24,500美元),以现金加上截至到期日(定义见此处)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且不计利息,并在符合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的购买要约(“购买要约”)和相关的转递函(“转递函”)中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连同购买要约,因每只基金可能不时修订,就每只基金而言,构成该基金的“要约”,并统称为“要约”),前提是在到期日之前适当投标且未被撤回。

 

这些基金、这些基金的受托管理委员会(每个委员会,一个“委员会”)或每只基金的投资顾问(“顾问”)Eaton Vance管理层均未就是否投标要约中的优先股提出任何建议。除本购买要约所载的内容外,并无授权任何人士就要约提供任何资料或作出任何陈述,以及在

  -i-  

 

有关每只基金的转递函件,以及如给予或作出该等资料或陈述,不得依赖为已获董事会或各基金的高级人员或顾问授权。各基金已获悉,没有任何基金的受托人或执行官打算根据要约投标任何优先股。

 

您可以在本购买要约封底所载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向要约的信息代理商EQ Fund Solutions,LLC(“信息代理商”)提出问题和寻求帮助的请求。股东可以从信息代理获得本购买要约、转递函、保证交付通知、撤回通知或任何其他投标材料的额外副本,也可以联系其经纪人、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代名人索取这些文件的副本。如果你不想投标你的优先股,你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

 

重要优先股股东信息

 

如果您希望投标一只基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您的优先股,您应(i)在适用的要约的到期日之前根据“要约-投标优先股的程序-记账式股份”一节中规定的记账式转让程序交付此类优先股,或(ii)要求您的经纪人、交易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代名人(“代名人持有人”)为您进行交易。如果您有以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的名义登记的优先股,如果您希望投标您的优先股,您必须联系该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指定持有人须向每名优先股持有人提交一份标书,且不得将您的标书与指定持有人代表其他优先股股东提交的任何标书合并。

 

如果您想要投标您的基金优先股且您的优先股无法立即获得,或者您无法遵守本要约中所述的记账式转让程序及时购买,您可以通过遵循“要约–投标优先股的程序–保证交付”一节中规定的保证交付程序来投标此类优先股。

 

要投标您的基金优先份额,您必须遵循本要约中描述的程序购买、转递函和与要约相关的其他文件。各基金保留拒绝任何被确定为不符合适当形式或完全不符合这些程序的投标的绝对权利。

 

要约的主要条款摘要见本文件第1 – 7页。

 

这份关于每只基金的购买要约及相关转递函包含重要信息,在就要约作出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这两份要约的全文。

 

2026年4月30日

  -二、-  

 

目 录

 

  P年龄
条款摘要 1
简介 8
优惠 10
1. 要约条款;到期日 10
2. 招标期限延长;终止;修正 12
3. 接受付款及付款 12
4. 投标优先股的程序 13
5. 提款权 17
6.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某些重大后果 18
7. 优先股价格区间;股息 23
8. 有关基金的若干资料 23
9. 资金来源和金额 24
10. 受托人及高级人员的权益;有关优先股的交易及安排 26
11. 要约的若干影响 26
12. 要约的目的 28
13. 要约的条件 30
14. 基金的计划或建议;监管批准 31
15. 费用及开支 32
16. 杂项 32
  -三、-  

 

条款摘要

 

本条款概要描述了Eaton Vance有限久期收入基金(“有限久期收入基金”)、EATON VANCE SENIOR FLOATING-RATE TRUST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基金(“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和EV高级收入信托(“高级收入信托”)(各自称为“基金”,统称“基金”)各自就其已发行的实益权益优先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每股清算优先权为25,000美元,被指定为下述系列中的拍卖优先股(“优先股”)提出的要约的重大规定:

 

有限存续期收益基金以现金购买其指定为A轮、B轮、C轮、D轮和E轮的最高100%优先股;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以现金购买其指定为A系列、B系列、C系列和D系列的最多100%优先股;以及

 

高级收入信托以现金购买高达100%的其指定A系列和B系列优先股。

 

上述要约构成对每只基金的“要约”,在本文中统称为“要约”。每只基金都向其优先股的所有持有人(就每只基金而言,“优先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是根据本购买要约中就每只基金及相关转递函(就某只基金而言,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这些条款和条件提出的,构成“要约文件”)。

 

每只基金都提出以现金购买其已发行的优先股,每股价格等于清算优先权的98%,即每股25000美元(或每股24500美元),加上截至到期日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并且不计利息。

 

以下是你作为基金优先股股东可能会有的一些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答案。您应仔细阅读要约文件全文,因为本条款概要中的信息并不完整,并且要约文件中包含额外的重要信息。

 

谁在提议购买我的优先股?

 

这些是发行人要约收购。每只基金都提出购买其先前发行的优先股。每个基金都是马萨诸塞州的商业信托。

 

每只基金发售申购多少优先股?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基金和高级收益信托基金各自提出购买各自最多100%的已发行优先股,如下表所示。如果优先股在基金的要约到期日期和时间之前被适当投标且未被撤回,则基金将根据其要约的条款和条件购买所有已投标的已发行优先股。见“要约–要约条款;

  -1-  

 

到期日。”下文列出各基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发行的优先股。

 

基金 系列 CUSIP 已发行优先股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A 27828H204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B 27828H303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C 27828H402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D 27828H501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E 27828H600 1,728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A 27828Q204 739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B 27828Q303 763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C 27828Q402 738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D 27828Q501 792
高级收入信托 A 27826S202 752
高级收入信托 B 27826S301 752

 

每只基金发售多少钱支付我的优先股,支付的形式是什么?

 

每只基金都提供购买最多100%的已发行优先股,每股价格等于每股25000美元(或每股24500美元)清算优先权的98%,以现金加上截至到期日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并且不计利息。在考虑是否投标优先股时,应注意根据要约收到的付款将低于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权。

 

我是否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或佣金?

 

如果您将您的优先份额投标给要约中的基金,您将不必支付基金经纪费、佣金或类似费用。如果您通过经纪人、交易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代名人(“代名人持有人”)持有优先股,而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代表您投标您的优先股,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可能会为此向您收取费用。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以确定是否会收取任何费用。指定持有人须向每名优先股持有人提交一份标书,且不得将您的标书与指定持有人代表其他优先股股东提交的任何标书合并。

 

报价中要多久才能决定是否投标?

 

每只基金的优惠将于2026年5月29日纽约市时间下午5:00到期,除非优惠延长。优惠期可通过基金在下一笔业务上不迟于纽约市时间上午9点30分发布新闻稿或进行其他一些公开宣布而延长

  -2-  

 

要约的第二天否则就会到期。一只基金延长优惠,对另一只基金优惠到期时间无影响。

 

如果您直接持有您的优先股,您可以在要约到期之前在要约中投标您的优先股。此外,如果您无法在此之前向要约的存管人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存管人”)交付进行有效投标所需的一切,您可能可以使用保证交付程序,该程序在“要约–投标优先股的程序–保证交付”中有所描述。

 

如果您的优先股是以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的名义登记的,您可能需要在纽约市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5:00之前在要约中投标您的优先股,以便让这些名义持有人有时间投标您的优先股。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以确定是否有一个更早的截止日期,您必须在该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您的优先股的任何决定通知该代名人持有人,并向该代名人持有人提供任何其他所需材料。

 

每个基金有没有财力进行支付?

 

假设Limited Duration Income Fund、Senior Floating-Rate Trust和Senior Income Trust各自以每股25,000美元(或每股24,500美元)的清算优先权的98%购买其各自已发行优先股的100%,则总成本(不包括与每项要约相关的费用和开支)将为下表所列金额,加上截至到期日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有限期限收益基金拟利用逆回购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杠杆和/或通过出售组合投资筹集现金来支付投标并接受付款的优先股的购买价款。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和高级收入信托各自打算在其信贷额度下借入额外金额和/或从出售组合投资中筹集现金,以支付投标并接受付款的优先股的购买价格。参见“The Offers – Funds Source and Amount of Funds。”

 

基金 大约总成本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211,680,000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74,284,000
高级收入信托 $36,848,000

 

如何在要约中投标我的优先股?

 

要在要约中投标优先股,您必须不迟于到期日向存托人交付优先股,否则必须遵守保证交付程序。如果您的优先股由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以街道名义持有,该代名人可以根据您的指示通过存管人投标您的优先股。见“要约–优先股投标程序。”

  -3-  

 

我将在何时以及如何在要约中获得我的投标优先股的付款?

 

每只基金将在要约的到期日之后及时为所有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优先份额支付费用。各基金将通过将购买价款存入存管人的方式,以美元支付您有效投标但未撤回的优先股,存管人将作为您的代理人,以接收基金的付款并将此类付款转给您。在所有情况下,只有在预托人及时收到优先股、确认此类优先股的记账式转让、任何其他所需文件,并在满足或放弃其要约的所有条件(如上所述)(如“要约-优先股投标程序”和“要约-要约的条件”中所述)后,基金才会支付所投标的优先股。

 

就每只基金的要约而言,“到期日”是指纽约市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5:00,除非适用的基金延长要约开放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到期日”是指如此延长的要约到期的最晚时间和日期。

 

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撤回要约中的投标优先股?

 

您可以在到期日之前随时撤回已投标的优先股,如果有基金未同意在2026年5月29日之前接受您的优先股付款,您可以在该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撤回,直到基金接受所投标的优先股付款。参见“The Offers – Rights withdrawal。”

 

如果您的优先股是以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的名义登记的,您可能需要允许此类名义持有人有额外的时间撤回您投标的优先股。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以确定是否有一个更早的截止日期,您必须在该截止日期之前将撤回您所投标的优先股的任何决定通知该代名人持有人。

 

如何撤回要约中的投标优先股?

 

如果您是您的优先股的登记持有人,要撤回所投标的优先股,您必须向保存人交付一份书面撤回通知(可根据要约的信息代理(“信息代理”)EQ Fund Solutions,LLC的要求提供表格),其中包含所需信息,同时您有权撤回优先股。如果您的优先股以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的名义登记,请联系该名义持有人撤回您投标的优先股。

 

撤回优先股的投标不得撤销,任何有效撤回的优先股此后将被视为未为要约的目的有效投标。但是,已撤回的优先股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遵循本次要约购买的“要约-投标优先股的程序”一节中所述的程序之一进行重新投标。参见“The Offers – Rights withdrawal rights。”

  -4-  

 

如果基金在要约中购买我的优先股,我是否需要缴税?

 

一般来说,根据要约出售优先股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交易,也可能是适用的州、地方、外国和其他税法下的应税交易。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以现金出售您的优先股将被视为(1)出售或交换优先股,或(2)可能作为股息征税的优先股分配。见“优惠——某些重大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我们敦促您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以确定参与优惠的税务后果。

 

每个优惠的目的是什么?

 

与大盘拍卖优先证券的模式一致,从2008年2月中旬开始,基金优先股的每一次拍卖都没有吸引到足够的清算出价,因此不可能有一次成功的拍卖。基金认为,这种拍卖不太可能在近期重新开始,如果有的话。拍卖失败不是优先股的违约或资本损失,在拍卖失败的情况下,基金继续支付股息,但按其章程规定的最高比率而不是按市场清算率。然而,由于拍卖失败,希望出售其优先股的优先股持有人在拍卖过程中一直无法这样做。各基金还认为,目前不存在成熟的竞价利率证券二级市场,因此优先股普遍缺乏流动性。

 

鉴于持续的拍卖失败和拍卖优先证券的一般市场条件,顾问评估了它认为符合基金最佳利益的其他杠杆选择。每只基金此前都对其2018年当时已发行的优先股的一部分进行了折价要约收购,顾问认为该价格已充分折价,以符合基金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2026年4月,各基金董事会批准了顾问提出的提议,以反映其清算优先权折扣的价格对所有优先股进行要约,并在必要或可取的范围内修订各基金各自的信贷安排,以促进回购已发行优先股,包括为高级收入信托提高其为此目的的借款限额。每只基金都认为,该优惠将使基金能够减少其股息义务,包括应计和未支付股息的未偿还金额,简化其资本结构,并为希望退出优先股头寸的投资者提供这样做的机会。顾问打算为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和高级收入信托各自以额外借款取代部分优先股杠杆。顾问拟为有限期限收益基金利用逆回购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杠杆取代优先股提供的杠杆。见“要约–要约的目的。”

 

请记住,没有任何基金、其董事会或顾问就您是否应该投标您的优先股提出建议。

  -5-  

 

我们敦促您咨询您的投资和税务顾问,并独立决定是否投标任何优先股,如果有,投标多少优先股。

 

每个offer有什么条件吗?

 

每只基金的要约须遵守“要约-要约的条件”中所述的某些惯例条件。

 

一只基金的报盘收盘是否要视另一只基金的报盘收盘而定?

 

没有。每只基金的要约条件仅适用于这类基金的要约。因某项条件未获满足或豁免而未能关闭一只基金的要约,对另一只基金的要约并无影响。

 

优先股全额招标,基金会降杠杆吗?

 

在各基金预计继续杠杆运作的同时,根据各基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净值,以及其杠杆对应的资产覆盖率,各基金拟在报价结束后降低其总杠杆水平。

 

如果我决定不在要约中投标我的优先股,该要约将如何影响我的优先股?

 

如果您决定不投标您的优先股,您仍将拥有相同数量的优先股,优先股的条款将保持不变。优先股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除拍卖外,优先股并无既定交易市场。要约后任何已发行优先股的拍卖将继续进行。自2008年第一季度以来,这些优先股的拍卖一直失败。如果拍卖继续失败,希望在未来出售其优先股的持有人可能无法这样做。各基金目前预计不会在未来进行要约收购。此外,每只基金都无法向您保证,您将能够在未来出售您的优先股;因此,您可能被迫无限期持有优先股,或者您可能不得不以比其未来每股25000美元的清算优先权大打折扣的价格出售您的优先股。请参阅“The Offers – Certain Effects of the Offers。”

 

要约可以延期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

 

要约可以在法律或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适用于要约的任何规则、法规、解释或立场要求或允许的范围内延长。见“要约–延长招标期;终止;修正。”

 

如果优惠延长,如何通知我?

 

基金决定延长发售的,基金将该决定通知存托人和信息代理机构,并将延长公告,不迟于9:30

  -6-  

 

纽约市时间上午,适用要约预定到期之日后的营业日。见“要约–延长招标期;终止;修正。”

 

如果我对offer有疑问,可以和谁谈谈?

 

如果您通过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持有优先股,您可以致电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您也可以拨打信息代理免费电话(877)732-3614。

  -7-  

 

简介

 

Eaton Vance有限存续期收益基金(“有限存续期收益基金”)、EATON VANCE SENIOR FLOATING-RATE TRUST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基金(“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和EV高级收入信托(“高级收入信托”)(各自为“基金”,统称“基金”),均为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法”)注册的马萨诸塞州商业信托,作为一家封闭式管理投资公司,各特此提议购买其已发行的实益权益优先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清算优先权为每股25,000美元,如下所述系列中指定为拍卖优先股(“优先股”):

 

有限存续期收益基金以现金购买其指定为A轮、B轮、C轮、D轮和E轮的最高100%优先股;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以现金购买其指定为A系列、B系列、C系列和D系列的最多100%优先股;以及

 

高级收入信托以现金购买高达100%的其指定A系列和B系列优先股。

 

上述要约构成对每只基金的“要约”,在此统称为“要约”。每项要约均根据本购买要约中就每只基金及相关转递函(就某只基金而言,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这些条款和条件,构成“要约文件”)所载的条款和条件。

 

每只基金都提出购买其已发行的优先股,每股价格等于清算优先权的98%,即每股25,000美元(或每股24,500美元),以现金(“每股金额”),加上截至到期日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款,不计利息。

 

每只基金都在向其优先股的所有持有人(就每只基金而言,“优先股东”)发出要约,并且不以正在投标的任何最低数量的优先股或任何其他基金的要约截止为条件。每只基金的要约须遵守“要约-要约的条件”中所述的某些条件。

 

基金、其董事会(每个“董事会”)或每只基金的投资顾问Eaton Vance管理层(“顾问”)均未就是否在要约中投标或不投标优先股向任何优先股股东提出建议。敦促每位优先股股东在评估要约时仔细阅读要约文件。除随附的材料和该等材料中具体阐述的陈述外,没有人被授权就要约提供任何信息或作出任何陈述,并且,如果提供或作出,则不得将该等信息或陈述作为已获基金或董事会授权的依据。

 

您将没有义务就出售优先股支付经纪费、佣金,或者,除非“要约-要约条款;到期日”中规定,否则您没有义务就出售优先股支付股票转让税

  -8-  

 

根据要约。但是,如果您通过经纪人、交易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代名人(“代名人持有人”)持有优先股,而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代表您投标您的优先股,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可能会因此向您收取费用。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以确定是否会收取任何费用。每只基金将支付存托人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存托人”)和其要约的信息代理EQ Fund Solutions,LLC(“信息代理”)因其要约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见“优惠–费用和开支。”基金根据要约购买的优先股收到现金通常将是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交易,您将负责您因参与要约而产生的任何税务责任。此外,如果您未能填写、签署并向存托人退回W-9表格(或替代表格)(或在某些非美国优先股股东的情况下,提交适当的IRS表格W-8或替代表格),您可能需要对根据要约应付给您的总收益进行备用预扣,并且某些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可能需要就根据要约应付给他们的总收益预扣美国联邦所得税。见“优惠——某些重大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要约文件包含重要信息,在就要约做出决定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它们的全文。

 

如果你不想投标你的优先股,你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

  -9-  

 

优惠

 

1. 要约条款;到期日

 

根据本要约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每只基金将接受支付并支付现金,最多可获得其在到期日(定义见下文)之前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已发行优先股的100%,但须满足或豁免本次购买要约中“要约-要约的条件”部分所述的所有条件。

 

优先股将支付的价格为每股金额,向卖方支付的现金净额,等于每股25000美元(或每股24500美元)清算优先权的98%,加上截至到期日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不计利息。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就要约优先股的要约价格支付利息,无论要约的任何延期或修订,或支付此类优先股的任何延迟。

 

就每只基金的要约而言,“到期日”是指纽约市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5:00,除非适用的基金延长要约开放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到期日”是指如此延长的要约到期的最晚时间和日期。

 

除此处描述的情况外,提款权在到期日到期。目前没有任何基金考虑延长其要约,除非基金认为在其经修订的信贷融资的关闭时间(如适用)方面是可取的。

 

在考虑是否投标优先股时,优先股股东应注意,根据每份要约收到的付款将低于优先股股东根据优先股条款赎回此类优先股或在适用基金清算时有权收到的金额。

 

每只基金都打算在必要或可取的范围内修改各自的信贷安排,以促进回购已发行的优先股,包括为高级收入信托提高其为此目的的借款限额。每只基金的要约须遵守“要约-要约的条件”中所述的某些其他条件。

 

各基金明确保留在任何时候或不时自行决定通过向存托人发出口头或书面延期通知的方式延长其要约开放期限的权利。任何此类延期也将在不迟于纽约市时间上午9:30发布的新闻稿中公开宣布,该新闻稿将在最初预定的到期日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然而,不能保证一只基金将行使其延长其要约的权利。如果基金全权酌情决定减少所寻求的优先股数量,并且在该减少通知首次以下述方式发布、发送或给予优先股股东时,其要约预定在该通知首次如此发布、发送或给予之日起的第十个营业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到期,则其要约将至少延长至该十(10)个营业日期间结束。在任何延期期间,之前提交且未撤回的所有优先股将保持

  -10-  

 

受其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优先股股东有权撤回其优先股直至要约的延长到期日。

 

如果一只基金对其要约条款或有关其要约的信息作出重大改变,或如果它放弃了其要约的重大条件,该基金将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将其要约延长至规则13e-4(d)(2)和13e-4(e)(3)要求的范围。在延期期间,之前投标且未撤回的所有优先股将继续受该基金的要约约束,但须受投标优先股股东撤回其优先股的权利的约束,直至要约的延期到期日。

 

根据基金要约的条款和条件,本基金将在其要约终止或撤回后及时支付所要约的对价或及时返还所要约的证券。任何延期、延迟或终止后,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公告,该公告(如属延期)将不迟于纽约市时间上午9时30分,即原订的到期日后的下一个营业日发布。

 

投标优先股股东将无义务为基金购买优先股支付转让税,但下述情况除外。如果要向登记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支付购买价款,或以登记持有人的名义退还未投标或未购买的优先股,或者如果根据其要约向基金出售或转让优先股以外的任何原因征收转让税,则任何股票或股份转让税(无论是对登记持有人、该其他人或其他人征收的)的金额将从购买价款中扣除,除非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已支付此类税款,或豁免,即提交。

 

下文列出的是截至2026年3月31日各只基金的已发行优先股。

 

基金 系列 CUSIP 已发行优先股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A 27828H204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B 27828H303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C 27828H402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D 27828H501 1,728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E 27828H600 1,728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A 27828Q204 739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B 27828Q303 763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C 27828Q402 738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D 27828Q501 792
高级收入信托 A 27826S202 752
高级收入信托 B 27826S301 752
  -11-  

 

截至2026年3月31日,每只基金的受托人和管理人员均未实益拥有任何优先股;因此,没有任何基金的受托人或管理人员将根据其要约投标任何优先股。

 

2. 招标期限延长;终止;修正

 

各基金均明确保留权利,可在任何时间并不时全权酌情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延长其要约待决的期限。在某基金如此选择延长投标期限的情况下,本基金预计要约的每股金额不会发生变化。在任何此类延期期间,之前提交且未购买或撤回的所有优先股仍将受适用要约的约束,包括要约的任何条件。每只基金亦保留在任何时间及不时(a)终止其要约及不购买或支付任何优先股的权利,或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在发生或不发生本购买要约的“要约-要约的条件”一节中指明的任何条件时,推迟支付优先股的权利;及(b)在任何方面通过公告修订其要约。该公告将不迟于此前预定的到期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的纽约市时间上午9点30分发布。在不限制基金可能选择的延长、终止或修改公告的方式的情况下,除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基金没有义务发布、宣传或以其他方式传达任何此类公告。

 

如果一只基金实质性地改变了其要约的条款或有关其要约的信息,或者如果它放弃了其要约的重要条件,该基金将按照《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3e-4(d)(2)和13e-4(e)(3)的要求延长其要约。这些规则要求,在要约条款或有关要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价格变化或所寻求的证券百分比变化除外)后,要约必须保持开放的最短期限将取决于事实和情况,包括此类条款或信息的相对重要性。如(i)基金增加或减少优先股的须支付价格,或基金减少所寻求的优先股数目,及(ii)其要约预定在该等增加或减少通知首次刊发、发送或发出之日起计第10个营业日结束的期间届满之前的任何时间届满,则其要约将至少延长至该期间十(10)个营业日届满为止。

 

3. 接受付款及付款

 

根据其要约的条款和条件,一只基金将接受支付在到期日或之前有效投标的优先股,并且将支付现金,但未根据本次要约购买的“要约-撤回权利”部分适当撤回,前提是其要约的所有条件均已满足或放弃。各基金明确保留自行决定延迟接受支付或支付优先股的权利,以便全部或部分遵守任何适用法律。为一种描述

  -12-  

 

各基金有权终止其要约而不接受支付或支付优先股或延迟接受支付或支付优先股,详见“要约-延长招标期;终止;修正”。

 

就其要约而言,当每只基金向存托人发出其接受的口头或书面通知时,应视为已接受支付的优先股。每只基金将通过向存托人存入购买价格来支付根据其要约接受支付的优先股。存管人将作为您的代理人,以接收来自基金的付款并将此类付款转给您。在所有情况下,只有在保存人及时收到将此类优先股记账式转移至保存人在记账式转移设施账户的确认书(定义见“要约-优先股投标程序”)、适当填写的代理电文(定义见下文)和任何其他所需文件后,才能支付根据要约接受付款的优先股。因此,如果优先股和其他所需文件的交付发生在不同时间,则存托人可以在不同时间向投标的优先股股东付款。有关根据要约投标优先股的程序的说明,请参阅“要约-投标优先股的程序。”根据要约,已被基金投标并接受付款的优先股将构成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优先股。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都不会为根据其要约为优先股支付的对价支付利息,无论存托人在支付此类款项时是否有任何延迟。尽管目前没有任何基金打算这样做,但如果一只基金增加了根据其要约为优先股支付的对价,该基金将为根据其要约购买的所有优先股支付此类增加的对价。

 

若因任何原因未根据要约购买向基金投标的任何优先股,则该等未购买或未投标的优先股将通过贷记方式退回至记账转让便利(定义见下文)所维持的账户,而不会向您或您酌情决定的其他人收取费用,并在该要约的到期日或终止后尽快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

 

优先股将支付的价格为每股金额,向卖方支付的现金净额,等于每股25000美元(或每股24500美元)清算优先权的98%,加上截至到期日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减去任何适用的预扣税,不计利息。

 

如果您通过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持有优先股,而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代表您投标您的优先股,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可能会为此向您收取费用。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以确定是否会收取任何费用。

 

4. 投标优先股的程序

 

要根据要约投标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或其名义持有人)必须遵守(i)存托信托公司的自动要约收购计划(“ATOP”)程序中的任一程序,在该程序中,存托人必须接收此类优先股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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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根据下述记账式转让程序(以及在到期日前通过ATOP连同代理人信息(定义见下文)及时确认此类交付进入其在存托信托公司的账户),或(ii)下文所述的保证交付程序。

 

优先股登记在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名下的优先股股东如希望投标其优先股,应联系该名义持有人。此类优先股股东可能需要在到期日的纽约市时间下午5:00之前将任何投标优先股的决定通知其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并交付所需的任何材料。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以确定您何时需要将投标优先股的任何决定通知该代名人持有人,并向他们交付任何必要的材料,以便投标您的优先股。

 

ATOP计划的参与者必须通过促使存托信托公司按照ATOP程序将优先股转让给存托人以电子方式传输其对交易所的接受。然后,存托信托公司将向存托人发送代理消息(定义如下)。

 

图书分录交付。存托人将在该要约日期后立即就每项要约在存托信托公司就优先股设立账户(“记账式转让便利”)提出请求,作为记账式转让便利系统参与者的任何金融机构可通过促使记账式转让便利按照记账式转让便利的程序将该优先股转入存托人在记账式转让便利的账户,从而进行优先股的记账式交割。然而,尽管优先股的交付可以通过记账式转让方式进行,但无论如何,保存人必须在到期日之前以本次购买要约封底所载的地址收到代理人的信息和任何其他所需文件,或者必须遵守下文所述的保证交付程序。将任何其他所需文件交付记账转移设施并不构成向保存人交付。“代理消息”是指由记账式转让便利传送给存托人并由其接收并构成记账式确认的一部分的消息,该消息表明(1)记账式转让便利已收到优先股东在其ATOP中的明示确认,即优先股东正在投标作为该记账式确认标的的优先股,(2)优先股东已收到并同意受要约条款的约束,以及(3)基金可对该优先股东强制执行该协议。传递代理消息也将构成投标优先股股东对本要约中描述的陈述的真实和正确的确认。

 

保证交付。如果你方希望根据要约投标优先股,但无法在到期日之前向存托人交付该等优先股及所有其他必要文件,或无法及时完成以记账式转让方式交付的程序,则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你方仍可投标该等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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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对于由你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以街道名义持有的优先股,该等投标是由合资格机构或通过合资格机构进行的1;

 

(ii)存管人(如下所提供)在到期日前收到一份妥为填妥及妥为签立的、格式为基金提供的保证交付通知书;及

 

(iii)经妥善填妥及妥为签立的传递函(或其传真),并附有任何所需的签字保证或代理人的讯息及传递函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而就贵公司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以街道名义持有的优先股而言,该等优先股在记账转移设施记账式转移至存托人账户的确认,则由存托人在担保交付通知执行之日后的一个交易日内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NYSE American,LLC(如适用)内收到。

 

保证交付通知可通过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718)765-8758)方式送达保存人,且必须包含由符合条件的机构以该通知中规定的形式提供的保证。交付优先股和所有其他所需文件的方式,包括通过记账式转让便利,由您选择并承担风险,只有在存托人实际收到时才视为交付。如邮寄送达,挂号信要求回执,适当投保,建议。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以确保及时交付。

 

扣税。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除非优先股股东向保存人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并通过填写转递函中包含的IRS表格W-9证明优先股股东不受备用预扣税的约束,否则保存人将被要求扣留以其他方式应支付给个人或某些其他非公司优先股股东的总收益的24%。如果您是不受备用预扣税约束的非居民外国人或外国实体,您必须在收到任何付款之前向保存人提供适用的IRS表格W-8(W-8BEN表格、W-8BEN-E表格或W-8IMY表格(如适用)或其他适当表格),以避免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条约税率,如有)预扣美国联邦所得税。有关预扣税和某些其他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投标和不投标优先股股东的影响的进一步讨论,请参阅“要约——某些重大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有效性。各基金将全权酌情决定有关文件形式以及任何优先股投标的有效性、资格(包括收到时间)和接受付款的所有问题,其决定应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各基金保留绝对权利,拒绝任何或所有基金认为形式不适当的优先股投标,或拒绝接受其律师认为可能不合法的付款或付款。各基金亦保留绝对权利,豁免任何优先股投标中的任何缺陷或违规行为。每只基金对其优惠条款和条件的解释将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没有一个资金,存管人,

 

 

1“合格机构”是指金融机构(包括大多数银行、储贷协会和经纪行)是经美国证券转让协会(Securities Transfer Association Inc.)批准的认可奖章计划的成员,其中包括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

  -15-  

 

信息代理或任何其他人将承担任何义务,就投标中的任何缺陷或违规行为发出通知,或放弃任何此类缺陷或违规行为,或因未能发出任何此类通知而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上述任何一种程序投标优先股将构成您接受基金的要约,以及您的陈述和保证:(i)您拥有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4e-4所指的正在投标的优先股,(ii)此类优先股的投标符合规则14e-4,以及(iii)您拥有根据转递函或其他方式规定的投标、出售、转让和转让所投标的优先股的全部权力和授权。每只基金接受支付贵公司根据其要约提交的优先股,将构成该基金与贵公司就此类优先股、根据其要约的条款和条件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通过按上述方式进行优先股的记账式转让,在根据要约的条款和条件接受支付所投标的优先股并在其生效时,作为根据要约的条款接受支付该优先股的对价,投标优先股股东应被视为出售、转让和转让给或根据适用基金的命令转让所有权利,正在投标和根据要约被接受购买的所有优先股的所有权、权益(以及在到期日之后就该等优先股宣布或发行的任何及所有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其他证券或权利),并不可撤销地构成并指定存托人为投标优先股股东就该等优先股(以及任何该等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证券或权利)的真实合法代理人和实际代理人,在保存人作为投标优先股东的代理人收到购买价格后,凭完整的替代权力(该授权书被视为不可撤销的权力连同权益)(a)将该等优先股(以及任何该等其他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证券或权利)的所有权,连同所有随附的转让和真实性证据,交给或根据基金的命令;(b)出示该等优先股(以及任何该等其他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证券或权利)在基金帐簿上转让;及(c)收取该等优先股(以及任何该等其他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证券或权利)的所有利益或以其他方式行使所有实益拥有权的权利,所有这些均按照要约条款进行。在接受付款后,投标优先股股东就该等优先股(以及任何该等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证券或权利)给予的所有先前授权书将在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被撤销,且投标优先股股东不得给予任何后续授权书(如果给予,则将无效)。

 

通过按上述方式进行优先股的记账式转让,并根据要约的条款和条件,投标优先股股东还应被视为声明并保证:(a)投标优先股股东拥有要约、出售、转让和转让所投标的优先股股份(以及在到期日之后就该等优先股宣布或发行的任何及所有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其他证券或权利)的全权和授权;(b)当适用的基金接受购买优先股时以及在该范围内,基金将获得良好的、可销售的和未设押的所有权,不受任何留置权、限制、费用、代理、产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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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与其出售或转让有关的其他义务,且不受任何不利主张的约束;(c)应要求,投标优先股东将签署并交付存托人或基金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额外文件,以完成所投标优先股的出售、转让和转让(以及在到期日后就该等优先股宣派或可发行的任何及所有股息、分派、其他股份或证券或权利);及(d)投标优先股东已阅读要约文件并同意要约的所有条款。

 

5. 提款权

 

您可以在到期日之前随时撤回已投标的优先股,如果有基金未同意在2026年5月29日之前接受您的优先股付款,您可以在该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撤回,直到基金接受所投标的优先股付款。如果您的优先股是以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的名义登记的,您可能需要允许此类名义持有人有额外的时间撤回您投标的优先股。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以确定是否有更早的截止日期,您必须在该截止日期之前将撤回您所投标的优先股的任何决定通知该代名人持有人。只有在有关该基金的所有要约条件均获基金满足或豁免的情况下,每只基金才会接受已投标的优先股。各基金将在满足或放弃所有条件后立即支付所投标的优先股。

 

如果您是您的优先股的登记持有人,要撤回所投标的优先股,保存人必须及时收到有关优先股的撤回通知的书面传送(可根据信息代理的要求提供其表格),其地址载于本购买要约的封底,且撤回通知必须指明投标拟撤回优先股的人的姓名及拟撤回的优先股数目及优先股的登记持有人的姓名,如与投标该等优先股的人的姓名不同。如拟撤回的优先股已交付保存人,则必须在该等优先股解除前提交经合格机构担保的(由合格机构投标的优先股除外)签字的撤回通知。此类通知必须具体说明记账转让便利账户的名称和号码,以便记入已撤回的优先股。撤回不得撤销,此后撤回的优先股将被视为未为要约目的有效投标。但是,已撤回的优先股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再次遵循“要约-优先股投标程序”中所述的程序之一重新投标。如果您的优先股以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的名义登记,您必须联系该名义持有人以撤回您投标的优先股。

 

各基金将全权酌情决定关于任何退出通知的形式和有效性(包括收到时间)的所有问题,基金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基金、存托人、信息代理或任何其他人均无责任就任何撤回或放弃任何此类缺陷或不规范的通知中的任何缺陷或不规范发出通知,或因未能发出任何此类通知而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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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退出有关的任何文件的交付方式由退出优先股股东自行选择和承担风险。与撤回有关的任何文件只有在保存人实际收到时才视为已送达。如邮寄送达,挂号信要求回执,适当投保,建议。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以确保及时交付。

 

6.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某些重大后果

 

以下讨论是基金根据要约从优先股东购买优先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一般摘要。本摘要基于截至要约开始之日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包括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法典”)、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IRS裁决、司法权威和现行行政裁决和实践,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无法保证IRS不会主张或法院不会维持与以下任何规定相反的立场,并且基金没有获得,也不打算获得IRS的裁决或律师对下述任何后果的意见。优先股股东应就其特定情况以及基金根据要约购买其优先股的潜在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包括潜在的州、地方和外国税收,以及任何适用的转让税。

 

如本文所用,“美国优先股东”一词是指(i)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优先股东,(ii)在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其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作为公司应纳税的其他实体),(iii)其收入须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无论此类收入的来源如何,或(iv)信托,如果(x)美国境内的法院能够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定义见《守则》)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y)该信托有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有效的有效选择被视为美国人。如果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实体或安排持有优先股,则此类实体或安排的所有者的税务待遇一般将取决于所有者的地位以及该实体或安排的活动。“非美国优先股股东”一词是指非美国优先股股东的优先股股东。

 

出售或交换优先股。根据要约回购优先股的优先股股东一般将被视为已出售优先股,并且(免税优先股股东除外)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益或损失,只要(a)此类优先股股东投标,以及基金回购,所有这些优先股股东的优先股和优先股股东因此将其对基金的百分比所有权减少到0%,或者优先股股东在要约完成后满足了关于百分比投票权益和基金所有权减少的某些数字安全港,或者(b)根据现行美国联邦所得税法,该投标在其他情况下被视为“本质上不等同于股息”。为此,优先股股东对基金的所有权是在适用《守则》第318条下的所有权归属规则后确定的。根据《守则》第318条,优先股股东可建设性地拥有基金份额(包括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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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某些相关个人和优先股股东或相关个人或实体拥有权益的某些实体实际拥有,在某些情况下为建设性拥有。建设性所有权的规则很复杂,必须适用于特定优先股股东的情况。出售优先股实现的任何收益或损失将等于基金根据要约为优先股支付的价格与优先股股东在已出售优先股中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优先股股东对根据要约回购的优先股的持有期将自到期日起终止。

 

如果出售的优先股在出售时作为资本资产由优先股股东持有,则投标优先股股东的收益或损失一般为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优先股持有时间超过一年,则此类收益或损失将被视为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优先股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则将被视为短期资本收益或损失。预计,如果优先股东被视为已根据要约出售优先股并在此类出售中实现收益,并且如果在发生到期日的优先股东的纳税年度结束后收到一笔或多笔付款,除非优先股东另有选择,否则该收益将根据分期出售规则入账,以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优先股东一般将在收益收到时确认任何此类收益,可能根据每期收到的总付款的假定百分比分配税基。如果任何此类收益的一部分被视为利息,则该部分将作为普通收入向优先股股东征税。

 

适用于非公司优先股东确认的短期资本收益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最高税率目前与适用的普通所得税税率相同。此外,该守则一般对某些个人、遗产和信托的净投资收入征收3.8%的医疗保险缴费税,只要他们的收入超过某些门槛金额。出于这些目的,“净投资收益”(定义见《守则》)通常包括(其中包括)(i)基金支付的净投资收益和资本收益的分配,以及(ii)基金优先股的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的任何净收益。

 

如果投标优先股股东对基金的所有权没有减少到上述测试要求的程度,则该优先股股东将被视为根据《守则》第301条从基金获得关于优先股股东在投标后持有(或根据《守则》第318条被视为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分配(“第301条分配”)。这种分配将等于基金就出售的优先股向该优先股股东支付的价格,将作为股息征税,但以可分配给这种分配的基金当期和累计收益和利润为限。任何此类股息将构成普通收入股息、豁免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股息(如适用)。普通收入股息一般按普通所得税税率征税,适当报告为资本收益股息的股息一般按优惠的长期资本收益率向非公司优先股股东征税。超出部分将被视为资本回报,减少优先股股东在要约后持有(或根据《守则》第318条被视为持有)的基金份额中的计税基础(但不得低于零),此后将被视为资本收益。如果投标优先股股东是被视为从与交易有关的基金获得第301条分配的公司,则特殊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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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也可能适用于该优先股股东的任何未因要约而回购的基金份额。

 

如果没有任何投标优先股股东被视为因要约而获得第301条分配,则基金所有权百分比因要约而增加的基金股东将不会被视为因该增加而实现建设性分配。如果任何投标优先股股东被视为因要约而获得第301节分配,则其基金所有权百分比因要约而增加的基金股东,包括未根据要约投标任何优先股的优先股股东,将可能被视为根据《守则》第305(c)节获得建设性分配,金额由其因要约而增加的基金所有权百分比确定。这种建设性分配将在可分配给它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的范围内被视为股息,并按前款规定处理。不过,如果此次招标被视为美国财政部规定意义上的“孤立赎回”,则这种股息待遇将不适用。

 

根据《守则》下的“洗售”规则,只要根据要约提出的优先股要约被视为出售或交换(而不是如上所述的分配),根据要约出售的优先股确认的损失通常不会被允许,前提是优先股股东在根据要约购买所投标的优先股之日之前或之后的30天内获得同一基金的其他优先股(无论是通过股息自动再投资或其他方式)或其他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收购的优先股的基础和持有期限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不允许的损失。优先股股东因出售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六个月或更短时间而实现的任何损失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长期资本损失,但以优先股股东就该优先股收到的任何分配或视为分配的长期资本收益为限。根据《守则》,优先股股东利用资本损失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

 

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如果根据要约出售优先股被视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出售或交换,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在根据要约投标优先股时实现的任何收益一般不会被扣缴任何美国税款,也不会被征收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前提是此类收益不(i)与该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在美国开展的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或(ii)由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实现,该非美国优先股股东是在出售或交换的纳税年度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的个人。相反,如果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投标的非美国优先股股东收到的全部或部分收益被视为基金的301条款分配,而该分配被全部或部分视为股息,或者如果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因优先股股东根据要约出售优先股导致其在基金中的所有权百分比增加而被视为收到视为股息的分配,则没有法定豁免,非美国优先股股东收到或视为收到的股息将按30%的税率(或根据税收协定可能适用的较低税率,如有)缴纳美国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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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非美国优先股股东投标优先股相关的任何收益或股息收入与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在美国开展的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则此类收益或股息将按适用于美国优先股股东的累进税率征税。如果非美国优先股股东有资格享受税收协定的好处,任何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收益或股息收入通常只有在也归属于该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的情况下,才会按累进的方式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此外,如果非美国优先股东为非美国公司,则可能需要对此类有效关联收入征收30%(或根据税收协定可能适用的较低税率,如果有的话)的分支机构利得税。如果上款第(二)款所述的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实现任何收益或股息收入,并且满足某些其他条件,则该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将就该收益按30%的税率(或根据适用的所得税条约,如果有的话,按降低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该收益可能会被某些美国来源的资本损失所抵消(即使该非美国优先股股东不被视为美国居民),前提是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已就此类损失及时提交了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

 

由于基金可能无法确定根据要约支付的款项在支付时是否会适当地被定性为美国税收目的的“交换”或“股息”,基金可能会扣留向非美国优先股东或其代理人支付的款项的最多3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根据要约提出的优先股要约的全部或部分被视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出售或交换,或者如果该非美国优先股股东有权根据税收条约和以更高税率预扣的基金获得降低的预扣税税率,则该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可能有资格申请退还此类税款或部分此类税款。

 

要获得上述任何预扣税豁免或所得税条约规定的较低预扣税率的资格,或建立备用预扣税豁免(下文将进一步讨论),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必须遵守与其非美国身份相关的特殊证明和备案要求(通常包括提供IRS表格W-8BEN、W-8BEN-E、W-8IMY或替代表格)。敦促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则(包括预扣税)对其优先股投标的适用问题咨询其税务顾问。

 

备份预扣。基金通常被要求代扣代缴并将支付给任何个人优先股股东的应税分配和赎回收益的一定百分比汇入美国财政部,这些优先股股东未能正确地向基金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少报了股息或利息收入,或未能向基金证明他或她不受此类代扣代缴的约束。

 

优先股股东应向基金提供填妥的IRS表格W-9、W-8BEN、W-8BEN-E、W-8IMY(如适用)或其他适当表格,以避免对他们从基金收到的分配进行备用预扣,无论他们对其投标的优先股如何征税。备用预扣税不是一种额外的税,任何预扣的金额都可以贷记在优先股股东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前提是及时向美国国税局提供适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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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务后果。基金在要约中购买优先股可能会直接导致或促成对基金使用资本损失结转抵消未来收益的能力的后续限制。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基金股东,包括在要约完成后仍为优先股股东的优先股股东,可能会比要约未发生时更快地缴纳税款,或缴纳更多税款。

 

基金为筹集现金以满足回购请求而出售证券(如果有的话)可能会导致增加对基金股东的应税分配,包括应作为普通收入征税的分配。见下文“The Offers – Funds Source and Amount of Funds”。

 

根据美国财政部针对避税活动的规定,如果优先股股东在任何单一纳税年度确认至少200万美元或更多的损失,或者在个人优先股股东的情况下确认任何纳税年度组合确认至少400万美元或在任何单一纳税年度确认至少1000万美元或更多,或者在公司优先股股东的情况下确认任何纳税年度组合确认2000万美元(或在各年度组合确认更大的损失),则该优先股股东必须以表格8886向IRS提交披露声明。在许多情况下,投资组合工具的直接持有人被排除在这一报告要求之外,但在目前的指导下,受监管投资公司(“RIC”)的优先股股东也不例外。未来的指导可能会将当前的例外情况从这一报告要求扩展到大多数或所有RIC的优先股股东。本条例规定的损失可以报告的事实,并不影响纳税人对损失的处理是否妥当的法律认定。优先股股东应就其投资优先股的任何可能的披露义务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FATCA扣留。《守则》第1471-1474节以及根据该节发布的美国财政部和IRS指南(统称“FATCA”)通常要求基金获得足够的信息,以根据FATCA或根据美国与外国政府之间适用的政府间协议(“IGA”)确定其每个优先股股东的地位。如果优先股股东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未能遵守FATCA或IGA,基金可能会被要求根据FATCA对该优先股股东按其支付的普通股息的30%的比率扣留。美国国税局和美国财政部已发布拟议法规,规定这些预扣税规则将不适用于基金支付的股票赎回或资本收益股息的总收益。如果某一基金的付款须经FATCA扣缴,则该基金须在不参考任何其他扣缴豁免的情况下扣缴。

 

除了上述“非美国优先股股东”项下的预扣外,由于基金可能无法确定根据要约支付的款项在支付时是否会适当地被定性为美国税收目的的“交换”或“股息”,根据FATCA,基金可能会扣留最多30%的支付给作为外国金融机构(“FFI”)或非金融外国实体(“NFFE”)的投标优先股东的任何款项,除非(a)在FFI的情况下,FFI报告美国人在FFI持有的外国金融账户的某些直接和间接所有权,并且(b)在NFFE的情况下,NFFE(i)报告与其“主要美国所有者”(在FATCA的含义内)相关的信息,如果有的话,或者(ii)证明其没有“主要美国所有者”。

  -22-  

 

某些非美国优先股股东可能属于美国财政部法规、IGAs和有关FATCA的其他指导规定的某些豁免、例外或被认为合规的类别。要获得任何此类例外的资格,非美国优先股股东通常必须向基金提供适用的IRS表格W-8(W-8BEN-E、W-8ECI、W-8EXP或W-8IMY),以适当证明优先股股东在FATCA下的地位。

 

我们敦促优先股股东就美国联邦所得税预扣税的适用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包括预扣税减免的资格,以及适用的退款程序(如果有)。

 

包含本税务讨论仅供一般参考。根据要约收取现金的税务后果可能因(其中包括)投标优先股股东的特定情况而有所不同。没有提供有关要约的州、地方、外国或其他税务后果的信息。敦促优先股股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以确定根据要约投标优先股的特定联邦、州、地方、外国和其他税务后果,以及上述建设性所有权规则的影响。

 

7. 优先股价格区间;股息

 

优先股未上市,也不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交易。尽管优先股可能通过私下协商交易进行买卖,但今天优先股的二级市场活动有限,并且在拍卖程序之外没有建立优先股的公开交易市场。因此,没有可靠的价格历史。此外,自2008年2月中旬以来,优先股的拍卖一直失败。

 

每项要约的条款均规定,投标优先股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在到期日或之前收到优先股应计的所有股息,但尚未支付。在到期日之前,股息将在优先股的定期股息支付日支付。未来股息的金额和频率将根据优先股条款在拍卖时设定,如果拍卖失败,则按最高利率(定义见下文)或根据优先股条款另有规定。

 

8. 有关基金的若干资料

 

Each Fund是一家封闭式管理投资公司,组织形式为马萨诸塞州商业信托,其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One Post Office Square,Boston,Massachusetts 02109,电话:(617)482-8260。

 

精选财务信息。以下基金的财务报表已包含在先前提供给各基金股东的股东报告中,如下所述,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有限存续期收益基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期间的未经审计、半年期财务报表;
  -23-  

 

有限存续期收益基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截至2025年10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
Senior Income Trust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未经审计、半年期财务报表;及
Senior Income Trust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

 

基金股东报告的副本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网站(http://www.sec.gov)免费获取。

 

有关资金的可用信息。各基金须遵守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的报告要求,并据此向SEC提交与其业务、财务状况和其他事项相关的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表)、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各基金须在该等代理报表中披露截至特定日期有关基金受托人和管理人员、其薪酬、基金证券的主要持有人以及这些人在与基金的交易中的任何重大利益的某些信息。各基金还按时间表TO向SEC提交了发行人要约收购声明。此类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可在SEC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中进行检查,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副本可通过邮寄方式,在支付SEC的惯常费用后,通过写信给其位于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的主要办事处获得。此类报告和其他信息也可在SEC网站(http://www.sec.gov)上查阅。

 

涉及资金的协议。根据投资顾问协议,Eaton Vance管理公司(“顾问”或“EVM”)担任每只基金的投资顾问。每个基金也是某些其他服务协议的缔约方。每个基金都与EVM签订了行政服务协议,其中规定EVM应为每个基金提供行政人员和服务。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担任各基金的转让代理、注册商和股息支付代理以及基金普通股的股东服务代理。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Americas为有限期限收益基金优先股的拍卖代理和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和银行家信托公司为高级收益信托优先股的拍卖代理。每只基金由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担任托管人。有关基金信贷安排的说明,另见“要约–资金来源和金额”。

 

9. 资金来源和金额

 

如果根据各自的要约购买有限期限收益基金、高级浮动利率信托、高级收益信托100%的已发行优先股,则每只基金的估计成本,不包括与每只基金相关的费用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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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具体如下,为每只基金加上截至到期日应计的任何未支付的股息。

 

基金 大约总成本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 $211,680,000
高级浮动利率信托 $74,284,000
高级收入信托 $36,848,000

 

有限期限收益基金拟利用逆回购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杠杆和/或通过出售组合投资筹集现金来支付投标并接受付款的优先股的购买价款。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和高级收入信托各自打算在其信贷额度下借入额外金额和/或从出售组合投资中筹集现金,以支付投标并接受付款的优先股的购买价格。

 

Limited Duration Income Fund目前与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道富”)以及法国兴业银行(Soci é t é G é n é rale)签订了一项信贷协议,以借入高达6.25亿美元的资金(“Limited Duration Facility”)。有限期限融资下的借款以基金资产作抵押。有限期限收入基金目前有大约5.85亿美元的未偿还借款。利息按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加上约定利率收取,按月支付。有限期限收益基金还支付0.25%的设施费。限定存续期收益基金需在协议期限内保持一定的净资产水平。

 

Senior Floating-Rate Trust目前与道富签订了一项信贷协议,最多可借入1.6亿美元(“Senior Floating-Rate Facility”)。高级浮动利率融资下的借款以基金资产作抵押。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基金目前有大约9000万美元的未偿还借款。利息根据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加上约定利率收取,按月支付。高级浮动利率信托还支付每年0.15%的设施费。高级浮动利率信托被要求在协议期限内保持一定的净资产水平。

 

Senior Income Trust目前与道富签订了一项信贷协议,最多可借入3500万美元(“Senior Income Facility”)。高级收入融资下的借款以基金资产作抵押。Senior Income Trust目前有大约1400万美元的未偿还借款。利息根据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加上约定利率收取,按月支付。Senior Income Trust还支付每年0.15%的设施费。高级收入信托被要求在协议期限内保持一定的净资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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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只基金的信贷便利的修订受惯例成交条件的约束。在每只基金各自的修订未能完成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基金对要约有任何替代融资安排或替代融资计划。

 

10. 受托人及高级人员的权益;有关优先股的交易及安排

 

各基金的受托人和管理人员的营业地址为One Post Office Square,Boston,Massachusetts 02109。截至2026年3月31日,各基金的受托人和管理人员没有实益拥有任何优先股。

 

根据各基金的记录以及其受托人和管理人员向各基金提供的信息,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六十天期间内,本基金或据各基金所知,本基金的任何受托人或管理人员均未对优先股进行任何交易。

 

据各基金所知,各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人或关联机构目前均不打算根据任何要约投标该人持有的记录在案或实益购买的优先股(如果有的话)。

 

据各基金所知,本基金知悉(a)本基金、本基金任何高级职员或受托人、任何控制本基金的人或任何法团的任何高级职员、受托人或董事或最终控制本基金的其他人与(b)任何人就本基金的任何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任何该等证券、合营企业、贷款或期权安排的转让或表决的任何协议、安排或谅解,puts或calls,对贷款的担保,对损失的担保,或给予或扣留代理、同意或授权)。

 

11. 要约的若干影响

 

要约中的购买价格低于清算优先。每只基金的每股金额比其优先股每股25000美元的清算优先权有2%的折扣。因此,优先股股东根据基金的要约投标其优先股以供其购买,其变现将少于他们在基金清算时有权获得的收益(在此种清算中可获得足够资产的范围内)。此外,如果基金根据其条款对优先股进行赎回,基金将被要求支付相当于将被赎回的优先股清算优先权的100%的赎回价格(加上应计股息)。各基金未来可根据当时存在的情况,考虑就其要约后仍未发行的任何优先股采取何种行动(如有),包括赎回此类优先股。目前没有基金打算赎回任何在到期日后仍未发行在外的优先份额,也没有基金目前预计会在未来进行要约收购。此外,没有任何基金可以向优先股股东保证,该股东将能够在未来出售其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可能被迫无限期持有优先股,或者可能不得不在二级交易中以比其每股25000美元的清算优先权大打折扣的价格出售其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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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杠杆率下降相关的风险。而各基金预计在要约结束后继续以杠杆运作,根据各基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净值,以及其杠杆对应的净资产比率,各基金拟在要约结束后降低其总杠杆水平。每家基金预计,除其他外,将出售资产,并使用此类出售的收益来偿还其部分杠杆。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基金可能会被要求亏本出售投资组合,给自己或股东带来税务后果,和/或降低其普通股(“普通股”)持有人的回报。如果基金出售投资组合以筹集现金用于购买优先股,则很可能在要约待决期间以及此后的一段时间内,基金将持有高于正常百分比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占其净资产的比例。这一较大的现金头寸可能会干扰基金实现其投资目标并与其投资策略保持一致的能力。

 

基金无法更新或增加其信贷便利的风险。优先股所代表的杠杆是永久的,因为优先股没有固定的偿还日期,并且可能无限期地保持未偿还。相比之下,每只基金的信贷额度都有一个有限的期限,并且必须在其终止之前进行展期。如果基金在到期时无法续展、延长或增加其信贷额度(如适用),或无法找到信贷额度的替代方案,则该基金将被迫进一步降低其杠杆金额(即出售资产并使用此类出售所得)以偿还其借款。此类事件可能对基金产生负面影响,包括要求其亏本出售投资、对自身或股东产生税务后果,和/或减少其普通股持有人的回报。

 

杠杆成本可能会增加。每只基金目前都使用信贷安排下的借款和优先股作为杠杆。直到2008年第一季度,优先股支付的利率是根据拍卖程序确定的,但自2008年第一季度以来,优先股的定期拍卖一直失败。因此,目前为优先股支付的费率是“最高费率”,这是通过优先股条款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得出的。确定优先股最高利率的计算方法与确定信贷便利或其他形式杠杆下借款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同。由于使用信贷便利和/或其他形式的杠杆(如逆回购协议)而导致的资金杠杆成本预计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与优先股相关的杠杆成本不同,并且可能超过与优先股相关的杠杆成本。

 

对普通股资产净值的影响。为支付根据其要约被接受支付的优先股的总购买价格,除了从出售投资组合中筹集现金外,每只基金预期使用从基金的信贷融资和/或在有限期限收益基金的情况下,使用逆回购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杠杆。

 

优先股股东应注意,由于投标价格将比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权有2%的折扣,每项要约预计将导致紧随其要约后每只基金的实益权益普通股的资产净值增加。每一次要约中要支付的价格比每股优先股25000美元的清算优先权有折扣,这是优先股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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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将有权在支付基金负债后,在基金清算的情况下(在有足够资产的情况下)获得收益。此外,每项要约中将支付的价格较根据其条款赎回优先股时应付的金额有折扣。

 

每只基金将在“要约-要约条款;到期日”以及“要约-要约条件”中规定的对其要约的所有条件的满足或放弃之后,为其要约的到期日后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优先份额进行支付。因此,每只基金预计其将及时支付根据其要约接受的有效投标且未撤回的优先股。因为每只基金要到到期日才能知道投标的优先份额的数量,所以基金要到到期日才能知道为这些优先份额支付所需的现金金额。这是预料不到的,但如果在到期日或之前,一只基金没有或认为它不太可能有足够的现金来支付所有投标的优先股,它可能会延长其要约以留出额外的时间来筹集足够的现金,或者可能会终止其要约。

 

优先股缺乏市场。要约完成后实际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数量将取决于要约中投标和购买的优先股数量。任何未根据要约投标的优先股将保持已发行和流通,直至被基金回购或赎回。尽管目前没有任何基金有这样做的计划,但如果在未来某个时候,一只基金按照其条款赎回优先股,它将需要支付每股25,000美元的全额清算优先权,外加截至赎回之日的应计股息。如前所述,在最近的拍卖中没有足够的清算出价来实现优先股的转让,无法保证优先股未来将有流动性。每只基金在作出任何决定是否对其要约完成后剩余未偿还的任何优先股进行赎回时,将考虑到当时可能存在的特定事实和情况,包括其当时的财务状况和流动性、基金所持投资的市场、优先股的分配率以及基金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基金根据其要约获得的优先股将被取消并恢复为已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状态,并可供基金发行,而无需基金股东采取进一步行动(除非适用法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American,LLC或随后可能在普通股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筹集额外资金以用于基金业务。

 

购买对优先股股东的税务后果。每只基金根据其要约购买已投标的优先股将对投标的优先股股东产生税务后果,并可能对未投标的优先股股东产生税务后果。见“优惠——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某些重大后果。”

 

12. 要约的目的

 

此次要约是与部分取代高级浮动利率信托和高级收入信托目前由未偿还的杠杆所代表的提议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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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与基金信贷额度下的额外借款,并以逆回购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杠杆部分取代有限期限收益基金目前由已发行优先股所代表的杠杆。每只基金发行优先股的目的是为了投资杠杆,以增加可用于追求其投资目标的投资资本数量。通过使用杠杆,与其他封闭式基金类似,每只基金都寻求通过赚取超过长期杠杆成本的投资组合回报率(包括使用杠杆收益进行的投资所赚取的回报)来增强普通股股东随时间推移可获得的分配和投资回报。

 

在2008年第一季度之前存在的市场条件下,每个费率期间的优先股分配率通常设定为通过由非关联经纪自营商维护和管理的拍卖程序确定的市场清算率,该程序汇集了寻求购买优先股的竞标人和寻求出售其优先股的优先股持有人。优先股条款一般规定,如果拍卖未能确定市场清盘率(因为卖单超过出价的不平衡),则下一个分配期的分配支付率按最高利率设定,持有人将继续持有其优先股。结果,在失败的拍卖中,希望出售其优先股的优先股持有人无法这样做。根据优先股条款,拍卖失败不属于违约。在拍卖失败的情况下,基金继续支付优先股的分配,但以其章程规定的最高利率而不是市场清算率支付。

 

与大盘拍卖利率证券的模式一致,从2008年第一季度开始,优先股的每一次拍卖都未能建立市场清算率,最高利率已被触发,试图通过此类拍卖出售其优先股的持有人均未成功。

 

包括优先股在内的竞价证券市场继续无法正常运作,各基金均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此类市场不太可能恢复正常运作。各基金还认为,目前不存在成熟的竞价利率证券二级市场,因此,优先股通常缺乏流动性。

 

鉴于持续的拍卖失败和拍卖优先证券的一般市场条件,顾问评估了替代杠杆解决方案,它认为这将符合普通股持有人和整个基金的最佳利益,并为优先股持有人提供流动性。每只基金此前都对其2018年当时已发行的优先股的一部分进行了折价要约收购,顾问认为该价格已充分折价,以符合基金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关于当前的要约,根据顾问对当前市场状况的分析、顾问的前景以及市场上基金可用的杠杆替代方案的成本和条款,顾问确定,以每只基金优先股清算优先权的98%的投标价格对每只基金的普通股持有人来说代表了公允价值,并为基金和基金股东提供了许多好处,其中包括降低基金的杠杆成本、经济利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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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的流动性。2026年4月,各基金董事会批准了顾问提出的一项提议,即以反映其清算优先权折扣的价格对所有优先股进行要约,并在必要或可取的范围内修订各基金各自的信贷安排,以促进回购已发行优先股,包括就高级收入信托而言,为此目的提高其借款限额。参见“The Offers – Funds Source and Amount of Funds。”两只基金均认为,该要约将使基金能够减少其股息义务,包括应计和未支付股息的未偿还金额,并简化其资本结构,还将为希望退出优先股头寸的投资者提供这样做的机会。

 

请记住,任何基金、其董事会或顾问均未就是否投标或不投标该股东的任何或全部优先股向任何优先股股东提出建议,也未授权任何人提出任何此类建议。敦促优先股股东仔细评估有关要约的所有信息,咨询他们自己的投资和税务顾问,并自行决定是否投标优先股,如果是,投标多少优先股。虽然每只基金都认为要约为基金和优先股持有人带来了好处,但要约可能并不适合或同样适合所有优先股持有人,是否在要约中投标优先股的决定将不会对所有持有人相同。

 

13. 要约的条件

 

尽管每项要约有任何其他规定,除非董事会放弃,否则在以下情况下,每只基金将不接受投标或实施回购该基金的优先股:(1)此类交易如完成,将(a)导致基金的普通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或NYSE American,LLC(如适用)退市;(b)损害基金作为《守则》规定的受监管投资公司的地位;或(c)导致未能遵守有关已发行和未偿还的高级证券的适用资产覆盖率要求;(2)应提起,在任何政府实体或法院等待或威胁任何行动、程序、申请或索赔,或寻求的任何判决、命令或强制令,或任何个人或实体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而这些行动(a)限制,禁止或实质性延迟要约的提出或完成;(b)质疑基金根据要约收购优先股或董事会履行与要约有关的受托义务;(c)寻求获得与要约有关的任何重大损害赔偿;或(d)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对要约或基金产生不利影响;(3)存在任何(a)暂停或限制一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价格,LLC或其他国家证券交易所(包括NASDAQ);(b)联邦或州当局宣布暂停银行业务或美国或纽约州的银行暂停付款;(c)联邦或州当局对贷款机构提供信贷施加的影响基金的限制;(d)直接或间接涉及美国的战争、武装敌对行动或其他国际或国家灾难或危机的爆发、升级或开始,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是,根据董事会的善意判断,进行要约是不切实际或不可取的;或(e)在董事会的判断中,如果投标将对基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或条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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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股票;或(4)董事会确定进行任何此类交易不符合基金或其股东的最佳利益。

 

其他事项。为了促进每项要约和要约完成后可能仍未发行的优先股的任何拍卖,如果您通过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拥有优先股,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人需要将您的投标与其为响应要约可能提交的任何其他投标分开提交,并且它不得将您的投标与其代表其他优先股股东提交的任何投标合并。名义持有人还需向存托人提供其拍卖部门的额外联系信息,或在您的经纪人处或其他名义持有人代表其提交优先股拍卖指示的任何人。如果您的经纪人或其他名义持有人无法提供此联系信息,各基金可自行决定免除此项要求。

 

各基金保留在其要约待决期间的任何时间在任何方面终止、延长或修订其要约的权利。基金确定终止或修改其要约或推迟接受支付或支付所投标的优先股的,将在必要情况下按照本购买要约“要约-延长投标期;终止;修订”一节的规定,延长其要约开放的期限。此外,如果基金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全部或部分修改或放弃,基金将及时对该放弃进行公开公告,并可视修改或放弃的重要性,按本购买要约“要约-延长投标期;终止;修订”一节的规定延长其要约期。

 

上述条件仅为每只基金的利益,可由每只基金主张,而不论导致任何该等条件的情况(包括基金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并可由基金在任何时间及不时、于到期日或之前全数或部分放弃,由其全权酌情决定。基金在任何时候未能行使上述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任何这些权利,而这些权利中的每一项应被视为可在任何时间和不时主张的持续权利。基金对上述事件的任何认定或判断将是最终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 基金的计划或建议;监管批准

 

除本文所述范围外,每只基金目前没有计划或提案,也没有参与任何谈判,涉及或将导致:任何非常公司交易,例如涉及基金的合并、重组或清算;任何购买、出售或转移基金的大量资产(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除非因其要约而产生,未来可能考虑或以其他方式提出的任何其他要约收购);基金现有资本的任何重大变化(除非是由于其要约、未来可能考虑或以其他方式提出的任何其他要约收购);或基金结构或业务的任何其他重大变化。

 

除本购买要约中所述外,各基金并不知悉任何似乎对其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许可或监管许可可能会因其要约所设想的收购优先股而受到不利影响,或任何批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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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政府或政府、行政或监管当局或机构(国内或国外)为基金收购或拥有要约所设想的优先股而需要采取的其他行动。如果需要任何此类批准或其他行动,每个基金目前都打算寻求批准或寻求其他行动。任何基金都无法预测,在任何此类事项的结果出来之前,是否会确定需要延迟接受为响应要约而投标的优先股的付款或付款。无法保证任何批准或其他行动(如有需要)将获得或将在没有实质性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也无法保证未能获得任何批准或其他行动可能不会对基金的业务造成不利后果。各基金在其要约下接受付款和支付优先股的义务受制于各种条件。见“要约-要约的条件。”

 

15. 费用及开支

 

每只基金都聘请了EQ Fund Solutions,LLC作为与其要约相关的信息代理和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作为存托人。信息代理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电子邮件和亲自面谈的方式联系优先股持有人,并可以要求经纪人和其他代名人持有人将与要约有关的材料转发给实益拥有人。信息代理和存托人将各自因其各自的服务而获得合理和惯常的补偿,将获得某些合理的自付费用的补偿,并将获得与此相关的某些责任的赔偿,包括联邦证券法规定的某些责任。

 

任何基金都不会向任何经纪商、任何其他代名人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信息代理和存托人除外)根据其要约征集优先股投标而支付任何费用或佣金。经纪人和其他指定持有人将根据要求,由适用的基金(s)补偿他们在向其客户转发材料时产生的合理和必要的成本和费用。没有任何此类经纪商或其他名义持有人被授权担任基金的代理人、信息代理人或要约的存托人。

 

16. 杂项

 

在提出要约或接受要约将不符合该司法管辖区法律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均不会向优先股持有人提出要约,也不会接受来自或代表优先股持有人的要约。然而,各基金可酌情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提出要约,并将要约扩大至该司法管辖区的优先股持有人。

 

任何人均未获授权代表要约文件中未包含的基金提供任何信息或作出任何陈述,且如提供或作出此类信息或陈述,则不得将此类信息或陈述视为已获授权。

 

根据《交易法》下的一般规则和条例第13e-4条,每只基金已按附表TO向SEC提交了一份要约收购声明,连同证物,提供了与每项要约有关的某些额外信息。附表及其任何修订,包括证物,可予研究,并可自

  -32-  

 

SEC办公室以本次购买要约的“要约-有关资金的某些信息”中规定的方式(但SEC地区办事处将无法获得此类信息)。

 

Eaton Vance有限久期收益基金

EATON VANCE SENIOR FLOATING-RATE TRUST

EV高级收入信托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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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递函和任何其他所需文件应由每个优先股股东或该优先股股东的经纪人、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代名人按下述方式发送给存托人。

 

每项要约的保存人为:

 

Equiniti信托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通过邮件投递:

 

Equiniti信托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中心

Attn:Onbase – Restructuring Department

1110中心点曲线

套房# 101

Mendota Heights,MN 55120

如采用快件、快递或其他加急服务投递:

 

Equiniti信托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1110中心点曲线

套房# 101

Mendota Heights,MN 55120

ATTN:Onbase-重组部

 

如以传真传送方式投递(仅限符合条件的机构):
(718) 765-8758

 

任何问题或协助请求或本购买要约、转递函或其他文件的额外副本可通过以下信息代理电话向其提出。优先股股东还可以联系其经纪人、交易商、商业银行或信托公司或其他代名人,寻求有关适用要约的协助。

 

每个优惠的信息代理是:

 

EQ基金解决方案有限责任公司

自由街28号,53楼
纽约,纽约10005

(877) 732-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