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格3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证券实益所有权初始声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提交 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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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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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说明的事件发生日期(月/日/年) 10/27/2022 |
3.发行人名称和股票代码或交易代码 Twitter, Inc.[TWT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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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勾选所有适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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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修改,原件提交日期(月/日/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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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或联合/团体备案(勾选适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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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一-实益拥有的非衍生证券 | |||
|---|---|---|---|
| 1.证券名称(国际证券交易所。4) | 2.实益拥有的证券数额(instr。4) | 3.所有权形式:直接(D)或间接(I)(Instr。5) | 4.间接实益拥有的实质(Instr。5) |
| 普通股 | 18,042,428 | I | 见脚注(1)(2)(3)(4) |
| 表二-实益拥有的衍生证券 (例如,看涨权证,看跌权证,认股证书,期权,可转换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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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衍生证券的名称(Instr。4) | 2.可行使日期及到期日(月/日/年) | 3.衍生证券基础证券的所有权和数量(Instr。4) | 4.衍生证券的转换或行使价 | 5.所有权形式:直接(D)或间接(I)(Instr。5) | 6.间接实益拥有的实质(Instr。5) | ||
| 可行使日期 | 到期日 | 标题 | 股份数额或数目 | ||||
| 答复说明: |
| 1.在报告的普通股股份中,2,337,527股由Jack Dorsey Remainder LLC(简称“Dorsey LLC”)持有,该公司的唯一管理人是报告人,而Jack Dorsey Remainder Trust # 3u/a/d 6/23/2010,由报告人担任投资顾问。报告的普通股剩余股份由Jack Dorsey可撤销信托基金的受托人Jack Dorsey持有记录。u/a/d 12/08/2010。报告人放弃对所报告的Dorsey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普通股股份的实益所有权,但以他在其中的金钱利益为限。本表格3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均在2022年10月27日之前提交,在完成《展期协议》和《合并协议》(定义见下文)所设想的交易之前。 |
| 2.所报告的普通股股份约占发行人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2.4%(以截至2022年7月22日发行在外的765,246,152股普通股为基础,在截至6月30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2022年(“2022年6月10-Q”)。正如报告人于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27日提交的附表13D所披露,报告人、Jack Dorsey可撤销信托的受托人u/a/d 12/08/2010和Dorsey LLC(一起,“Dorsey双方”)与X Holdings I,Inc.(“母公司”)(“母公司”)签订了一份展期和出资协议,X Holdings I,Inc.(“母公司”)是Elon Musk(“委托人”)全资拥有的实体,就母公司根据协议和合并计划(“合并协议”)对发行人的收购提议,由发行人、母公司X Holdings II,Inc.于2022年4月25日订立, |
| 3.(接脚注2)母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合并子公司”),以及仅为某些特定条款的目的而设立的委托人(“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就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d)(3)条而言,报告人和委托人可被视为组成了一个“集团”。合计而言,该“集团”可被视为实益拥有合共91,157,466股普通股(仅基于委托人于2022年10月4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附表13D/A所载资料),约占发行人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11.9%(根据2022年6月10-Q报告的截至2022年7月22日的已发行普通股765,246,152股计算)。 |
| 4.(接脚注3)提交本表格3或其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承认报告人及负责人是任何该等团体的成员。报告人否认存在任何此类集团,并否认其对发行人普通股的所有权或交易受《交易法》第16条的约束。报告人放弃对委托人实益拥有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实益所有权。 |
| 备注 |
| /s/Jack Dorsey | 10/31/2022 | |
| **报告人签名 | 日期 | |
| 提醒:报告人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的每类证券,都需单独分行报告。 | ||
| *如表格由多于一名报告人提交,看指示5(b)(五)。 | ||
| * *故意错误陈述或遗漏事实构成联邦刑事违法行为见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 注:此表格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亲笔签名。如果空间不足,看程序说明6。 | ||
| 如您已对该表格中信息回应,则无需再次回应,除非表格当前显示有效的OMB编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