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BP普拉德霍湾版税信托宣布向单位持有人进行最终分配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2025年10月9日:英国石油普拉德霍湾版税信托(“信托”)今天宣布,将于2025年10月20日或前后向截至2025年10月15日营业结束时单位记录持有人分配约480万美元,即每单位0.23美元。此次分配是指根据先前于2025年10月1日宣布的以370万美元现金购买价格将信托持有的压倒一切的特许权使用费权益出售给GREP V Holdings,L.P.的净收益,以及从先前由作为受托人(“受托人”)的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扣留的现金储备中释放约180万美元,用于在信托未从特许权使用费利息中获得足够收入以支付信托费用的期间向信托提供流动性。该分配预计将是向信托单位持有人作出的最终分配,但是,如果在支付信托估计剩余费用和负债后仍有任何现金储备,则受托人将随后向该金额的单位持有人作出分配。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将有权获得任何此类后续分配。
截至2025年9月22日,该信托的21,400,000个未偿还单位总数的99.7%由Cede & Co.(存托信托公司的代名人)作为记录单位持有人持有。信托单位的股票转让账簿将于2025年10月15日收市时关闭。最终分配的记录日期2025年10月15日仅适用于Cede & Co.等记录在案的单位持有人,而由金融业监管局(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Inc.)或FINRA设定的除名日期实际上决定了哪些街道名称持有人将有资格获得此分配。最终分配的除息日尚未确定。FINRA将在信托发布这份新闻稿后设定除名日期。受托人不设定除息日,因此,投资者如对本次分配的除息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其经纪人。
信托单位将于最后分配款项支付后注销。作为清盘程序的一部分,受托人打算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表格15,以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暂停信托的报告义务。因此,在提交表格15后,该信托将停止向SEC提交文件。在完成清盘程序后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注销证明之前,该信托将一直存在,预计将在年底前发生。
可分配收入计算如下(单位:千,单位和单位金额除外):
| 出售信托资产所得款项 |
$ | 3,700,000 | ||
| 出售信托资产的费用及其他应计费用 |
(715,8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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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信托资产所得款项净额 |
2,984,1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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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放先前扣留的现金储备 |
1,831,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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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信托的剩余清盘开支预留 |
(1,00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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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分配收入 |
4,816,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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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持有人可获得的可分配收入 |
$ | 4,816,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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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可分配收益(已发行未偿还单位21,400,000) |
$ | 0.22504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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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税收法》第1446条,应按最高边际税率对与分配给非美国人的美国贸易或业务(“ECI”)有效相关的收入征收预扣税。根据第1441条,对分配给非美国人的美国来源的固定、可确定、年度、定期收入的预扣税应按30%的税率缴纳,除非该税率通过条约降低。这是根据财政部条例第1.1446-4(b)节的规定,由信托向被提名人和经纪人发出的合格通知,虽然没有具体规定第1441节收入的具体救济,但这一披露意在足够。被提名人和经纪人应以最高边际税率扣留对非美国人的分配。2017年12月颁布的《减税和就业法案》(“TCJA”)将非美国持有人出售信托单位的收益视为ECI,前提是如果信托在出售此类信托单位之日以公允市场价值出售其所有资产,该持有人本应拥有ECI。TCJA还要求信托单位的受让人扣留此类单位出售或交换变现金额的10%(一般为购买价格),除非转让人证明其不是非居民外国人个人或外国公司或另有例外情况。根据2020年10月7日发布的最终财政部条例,这一新的预扣义务开始适用于在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公开交易合伙企业(如信托(出于联邦和州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中的单位转让。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包含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本新闻稿中的前瞻性陈述受到信托无法控制的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预期向单位持有人最终分配的金额和日期;后续的最终未来现金分配(如果有的话),来自支付信托估计剩余费用和负债后剩余的准备金;以及提交表格15和信托注销证明的时间。信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信托随后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及信托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其他文件均包含对影响信托的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描述。该信托的年度、季度和其他已提交的报告可通过互联网在SEC网站http://www.sec.gov上查阅。除法律要求外,受托人不承担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后更新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本报告中的所有此类前瞻性陈述在整体上受前述警示性陈述的限制。
联系人:
伊莱娜·罗杰斯
副总裁
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
713-483-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