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2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2376
HUHUTECH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3-1208天安智汇大院
菱湖路228号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214135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于2025年2月24日,Xiaoqiu Zhang女士提出辞任HUHUTECH International Group Inc.(“公司”)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自2025年2月24日起生效。张晓秋女士的辞职不是由于对公司的运营、政策或程序有任何异议。
于2025年2月24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批准,Qiang Li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自2025年2月24日起生效。
Qiang Li先生简历载列如下:
Qiang Li先生于2019年通过中国国家司法考试,于2022年7月开始在上海森浩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日本相关法律服务。在整个执业过程中,他曾为多家日本和中国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李先生于2018年4月获得熊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20年4月获得九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Qiang Li与公司任何董事或执行官均无亲属关系。在过去两年中,他没有参与与公司进行的任何根据S-K条例第404(a)项需要披露的交易。
2025年2月24日,Qiang Li已收到公司提供的要约函并在其上签名。任期应持续到其继任者正式当选并合格为止。董事会可以任何理由或无理由终止董事职务。该职务每年由公司董事会续聘。Qiang Li有权获得每个自然年度30,000美元的赔偿,按月支付。通过参考信函的完整文本,该要约函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该信函在此作为附件 10.1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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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HUHUTECH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 ||
| 日期:2025年2月28日 | 签名: | /s/萧宇军 |
| 姓名: | 萧宇军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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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指数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10.1 | 与Qiang Li的董事要约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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