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2
韩坤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至:
理想汽车
文良街11号
北京市顺义区101399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期:2026年4月10日
尊敬的先生们,
我们同意在“第3.D项——风险因素”、“第4.B项——业务概览——监管”等标题下提及本公司,以及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的“第4.C项—组织Structure —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并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将我们的意见摘要在本年度报告中的“第3.D项—风险因素”和“第4.C项—组织TERM0Structure —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标题下的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51453)并入TERM0 S-8表格上的注册声明和F-3表格上的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58378)。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20-F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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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忠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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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韩坤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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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坤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