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认证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East West Bancorp, Inc.(“公司”)于本文件日期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Dominic Ng,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根据我所知,证明:
a.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b.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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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inic 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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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inic 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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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