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Brookfield Renewable Partners L.P.
个人交易政策
2024年5月
个人交易政策
致全体董事、高级职员及雇员
本个人交易政策(本“政策”)适用于此处规定的所有个人,包括Brookfield Renewable Partners L.P.(“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Brookfield Renewable Corporation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统称“人员”) (统称“布鲁克菲尔德可再生”、“我们”、“我们”、“我们的”或“本组织”)。
所有人员均需遵守本组织《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中规定的证券法和内幕交易规则。这项政策是对这些规定的补充,旨在防止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违反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此外,该政策旨在防止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从事虽然不违法但会使他们和/或本组织面临潜在声誉风险的证券交易。本政策和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并未涵盖您可能面临的所有可能情况。所有人员都应努力对交易活动采取深思熟虑和合乎道德的做法,如果对行为过程是否适当有任何疑问,请咨询联系方式列于附录“a”的本组织法律部门成员。
我们希望你们每一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都能按照本政策开展交易活动。为了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期望没有疑问,普通合伙人的董事会(“董事会”)认可了这一政策。
Brookfield Corporation和Brookfield Asset Management Ltd.的个人交易政策也涵盖的人员特别提示
某些人员还需要遵守Brookfield Corporation的个人交易政策和/或Brookfield Asset Management Ltd.的个人交易政策(统称“Brookfield政策”)。布鲁克菲尔德政策适用于三类人员:“布鲁克菲尔德投资准入人员”、“布鲁克菲尔德准入人员”和“布鲁克菲尔德内部人士”。如果您是Brookfield Investment Access人士或Brookfield Access人士,您将收到Brookfield Corporation(“公司”)和/或Brookfield Asset Management Ltd.(“管理人”)就此发出的电子邮件通知。如果您的主要办公室实际上位于Brookfield办公室并有投资咨询活动,则您就是Brookfield Insider,这是由Brookfield法律和合规小组不时确定的,其中目前包括在我们的多伦多、伦敦和纽约Vesey街250号办公室工作的布鲁克菲尔德可再生人员。此外,董事会成员也在布鲁克菲尔德政策的覆盖范围内。如果您是Brookfield Investment Access Person、Brookfield Access Person、Brookfield Insider或董事会成员,Brookfield Policy和本Policy均适用于您。如果布鲁克菲尔德政策和政策的规则发生冲突,你应该始终遵循更严格的规则,这通常出现在布鲁克菲尔德政策中。如果您是Brookfield Investment Access Person,Brookfield Access Person或Brookfield Insider,或董事会成员,也请查看Brookfield Policy,您可以从Brookfield的合规部门( trade.compliance@brookfield.com )或法律团体的成员 .
1. 介绍
证券法的主要宗旨之一是禁止“内幕交易”。简单地说,内幕交易是指某人利用重大非公开信息作出购买、出售、赠送或以其他方式交易公司证券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提供该信息的决策。内幕交易禁令适用于几乎任何人的交易、提示和推荐,包括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如果涉及的信息是“重大的”和“非公开的”。这些术语将在本政策的稍后部分定义。
就像这种性质的政策一样,使用常识很重要。本政策的目标不是限制您管理个人财务的能力,而是建立明确的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出现您和/或组织可能因声誉受损或法律诉讼而受到损害的情况的风险。 如果一笔证券交易成为审查对象,将在事后以事后诸葛亮的方式看待。因此,建议您,在从事任何交易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如何在事后诸葛亮的情况下解释该交易。
如果您对本政策中任何规则的适用或特定情况下的最佳行动方案有疑问,您应向联系信息列于附录“a”的组织法律部门成员寻求指导。
2. 适用性
本政策适用于本组织证券的所有交易,包括(i)其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以BEP.UN代码公开交易的有限合伙单位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以BEP代码公开交易的有限合伙单位,(ii)其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如适用)交易的优先单位,(iii)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以代码BEPC公开交易的A类可交换次级有表决权股份,(iv)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布鲁克菲尔德可再生 Power Preferred Equity Inc.的优先股,及(v)任何期权、债券及任何其他由组织发行的证券,以及与任何组织的证券有关的衍生证券,不论该证券是否由组织发行。它也适用于本组织与之有业务往来或可能与之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的证券,或本组织已投资或正在考虑投资的公司的证券,包括我们的客户和客户对手方,当您凭借您在我们的角色掌握有关该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时。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人员,不论其职务、级别或职能。您的配偶、伴侣和与您居住在同一住所的家庭成员(统称“家庭成员”,各为“家庭成员”)也受本政策规定的限制,其适用范围与您相同。您有责任确保您的家庭成员遵守规定。就本政策而言,您的个人交易活动被视为包括您自己和您的家庭成员的交易活动,以及您和/或您的家庭成员拥有交易权限或施加类似影响的任何其他账户中的活动,但在您受雇期间除外(例如,本政策适用于您作为慈善组织或基金会的财务主管或投资官员或担任家庭成员、朋友或投资俱乐部的非正式投资顾问的活动)。本政策涵盖各类证券的交易,包括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的证券,或在二级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政策无意取代你个人理解和遵守内幕交易法律禁止规定的责任。
本政策不仅适用于你在本组织任职期间,也适用于此种服务完成或终止后,只要你在此种服务完成时拥有重要或非公开信息。由于你在离开布鲁克菲尔德后可能会无限期地掌握重要或非公开信息,因此在你在本组织任职后,没有任何特定时期可适用本政策。
3. 禁止的活动
禁止内幕交易
通常,如果你拥有任何公开交易实体或任何其他实体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如果你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代表你行事的人,在信息公开或不再重要之前买卖该公司的证券,那么你就违反了内幕交易法。
信息是“非公开”的,直到披露完毕,并为证券市场消化信息过了充足的时间。
在以下情况下,与本组织有关的信息是“重要的”:(i)此类信息导致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本组织证券的市场价格或价值发生变化;或(ii)合理的投资者会认为该信息在就本组织的证券作出投资决定时具有重要意义。换句话说,合理的投资者会将这些信息视为已显着改变了市场上可获得的有关布鲁克菲尔德可再生的信息的总体组合。
如果不确定信息是重要信息还是非公开信息,请在进行交易前咨询附录“A”中所列的组织内部法律顾问以获得指导。
禁止给小费
当您向另一人和该人披露有关任何公开交易或其他实体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时,就会产生“小费”:(i)交易与您提供的信息相关的证券;或(ii)将该信息提供给第三人,第三人随后进行相关证券的交易。给小费是违法的,即使你没有亲自做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从披露信息中受益。禁止你向组织外他人,包括亲友披露重大非公开信息。也要避免和其他员工讨论重大的非公开信息,除非他们有业务需要知道这些信息。
禁止买卖建议
如果你有关于该组织或与该组织有业务往来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或该组织已投资于、或正在考虑投资于、或已以其他方式获得有关信息,你不得也不应在拥有该信息的情况下向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交易建议。然而,如果此类交易可能违反法律或本政策,您建议其他员工不要交易某些证券是适当的。正如下文更详细解释的那样,就本政策而言,这类其他员工将被视为“内部人员”。
其他禁止交易
(a) 对冲交易和卖空 –禁止卖空本组织证券或买卖本组织证券的看涨或看跌期权或其他衍生工具。还禁止你进行具有对冲本组织任何证券经济价值效果的其他交易。在有限的情况下,董事或高管可能被允许就该个人所持有的权益进行对冲交易,其金额超过该个人根据适用的股份所有权准则所要求持有的权益,但须经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双方批准。
(b) 短线交易 –你不得购买或出售本组织的证券,意图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转售或买回预期证券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而不是购买或出售本组织的证券作为
长期投资计划)。一旦购买,本组织的证券必须从交易之日起至少持有90天,除非是根据根据股票期权计划行使权利获得的。同样,一旦出售,本组织的证券不得在交易之日起至少90天内回购,除非根据高管薪酬计划下的赠款获得。
(c) 证券质押 –不得将公司证券质押为贷款的抵押品,除非此类交易的执行完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规,并且事先已获得组织的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的批准,如果该官员认为适当,则获得董事会的提名和治理委员会的批准。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允许您将您拥有的作为实际合伙单位的本组织证券、优先股、可交换股份或优先股作为在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的经纪账户的抵押品,该机构在该机构向您借出的价值不超过50%的情况下,通常称为“保证金”账户,但前提是:(1)将本组织的证券作为经纪账户的抵押品的配售按照本政策规定的预先清算要求进行(即,如同您寻求出售证券一样),(ii)你就该账户就该组织的证券进行的任何后续交易(例如,以该组织的额外证券为追加保证金通知提供资金,授权出售已在保证金账户中作为抵押品的该组织的证券以满足追加保证金通知)根据本政策规定的预先清算要求(即,如同你正寻求出售该证券一样) 1 .
(d) 长期激励计划下的交易 –本组织已建立或可能不时建立所谓的股票期权计划、单位和/或股票增值权计划、“幻影”期权计划(如适用),其中个人可能有资格在任何特定时期根据本组织规定数量的证券的价值获得现金。在停电期间,任何个人不得行使此类计划下的应享权利。
4. 对内部人员的特殊要求
内部人定义
“内部人”是指合伙企业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重要股东、其普通合伙人以及凭借职务或职责拥有或可能被视为拥有有关该组织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其他人。根据证券法,公司内部人在其交易活动中比其他从事证券交易的人受到更高标准的审查和披露要求。
就本政策而言,内部人士:
(a)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全体董事;
(b) 本组织在合伙企业集团内的所有人员(即不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人员);
(c) 所有被确定为本组织报告内部人(定义见下文)的个人;
(d) 各经营业务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和总法律顾问;
1 为澄清起见,已开立保证金账户的经纪商无需预先清算其与账户中抵押品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出售本组织证券以资助追加保证金。但是,您与本组织证券有关的活动,包括,例如,通过不为追加担保物的追加保证金通知提供资金而导致经纪人出售账户中作为担保物质押的本组织证券,必须预先清算。
(e) 被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指定为内幕人士的人员中的任何其他成员;和
(f) 知悉有关本组织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所有其他人员。
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是内部人士,请咨询附录“A”所列的组织内部法律顾问,以获得指导。
政策适用于前内部人士及董事
如上所述,本政策中禁止在拥有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和其他活动的规定在内幕人士和董事在布鲁克菲尔德可再生的任期或服务结束或终止后继续适用于其 2 .事实上,前任董事仍受适用证券法的约束,因此被禁止在拥有与此类证券相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交易、提示或推荐本组织证券或任何其他证券的交易。
禁止内幕人士在交易禁售期内进行交易
内部人士不应直接或间接通过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在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事件时,或有可获得但在管理层或董事会批准前未到期披露的信息(例如季度财务信息)时,买卖本组织的证券。这种限制通常被称为“交易禁售期”。根据情况,交易禁售期一般适用于内部人员,但也可能适用于更广泛的人员群体。
季度交易禁售期 通常在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开始,并在讨论季度业绩的财报电话会议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时结束。
特殊交易禁售期 也可视情况酌情确定,并适用于本组织管理层确定的所有或某些人员。任何此类特别交易禁售期的通知将分发给受其影响的人员。所有受特别交易禁售期通知影响的人在禁售解除前不得买卖本组织的证券,也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本组织已暂停某些个人的交易。
禁止在停电期间交易也适用于根据本组织自动股息再投资计划(“DRIP”)发行的任何证券。内幕人士不应在停电期间根据DRIP作出任何选择,包括是否进入DRIP或退出DRIP。寻求参与DRIP的个人必须选择在非停电期间进入DRIP,并且只能选择在非停电期间退出DRIP。请注意,然而,进入或退出DRIP的决定必须根据本政策预先获得批准。
内部人员也被禁止在禁售期内行使现金期权;但是,如果内幕人员在禁售期内行使股票期权导致本组织证券的所有权,则不被禁止行使股票期权,因为“执行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是由期权协议或计划的条款确定。在取得该等证券后,内幕人士须按
2 无论(i)在内幕人士的情况下,雇员被解雇、辞职或退休,或(ii)在董事的情况下,董事辞职或被董事会罢免,这都适用。
适用的停电期。尽管有上述规定,报告内部人士不得在停电期间行使选择权。
内幕交易预先清仓
内部人士必须在所有情况下(无论停电是否生效)寻求预先批准交易本组织的证券,但以下情况除外:
(a) 通过本组织股息再投资计划自动、定期购买证券;
(b) 以盲目信托(即您(和/或家庭成员)为受益人但您未收到任何报告且对投资一无所知的信托)进行的本组织证券交易);或者
(c) 在由第三方(非家族成员)财务顾问代表您(和/或家族成员)管理的账户中进行的本组织证券交易,该财务顾问对投资决策拥有完全酌处权,除惯常的一般客户投资目标和类似信息(“全权委托账户”)外,没有为其发出任何交易指示。
就本政策而言,进入或退出DRIP的决定是一种需要预先批准的交易。
必须寻求批准如下:
(一) 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批准 :内部人士在完成本组织任何证券的任何交易之前,应获得本组织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的批准。要获得许可,在从事此类交易活动之前,内幕人士必须向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足够详细地描述交易,并应请求填写作为本政策附录“b”所附的许可表格。首席财务官和总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请参见本政策附录“a”。本组织的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将尽合理努力迅速回应请求或询问。
(二) 网上交易预清关 :此外,Brookfield Investment Access Persons、Brookfield Access Persons和Brookfield Insiders如果希望交易公司、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的证券或有价证券,则必须通过Brookfield的自动交易审批系统提交预审批请求。与贸易请求有关的一般查询和其他事项可直接向Brookfield的 合规部门( trade.compliance@brookfield.com )或法律团体的成员。
如果请求被拒绝,将不再提供关于禁止交易原因的进一步解释。此外,交易许可被拒绝的事实本身可能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不应由内幕人士向任何其他人披露。
如果内幕人士被清仓交易,则该清仓有效期至收到该批准之日后连续第二天的午夜(除非已撤销)。一旦购买,证券必须从交易之日起至少持有90天。
尽管与本组织证券交易有关的任何事先批准,内部人可能会被限制在证券的后续交易中(即一旦获得证券可能无法出售),或者本组织可能会要求内部人在未来出售证券。在这两种情况下,本组织将没有任何义务补偿内幕人士因适用本政策而蒙受的任何损失。
为确认遵守本政策,内部人员可应要求被要求:(i)向组织提供一份证书或其拥有交易权限或行使影响力的所有交易账户的所有月度报表副本:或(ii)如适用,通过Brookfield的自动交易审批系统填写适当的证明和表格。
此外,如导言中所述,作为Brookfield Access Persons、Brookfield Investment Access Persons或Brookfield Insiders的人员必须遵守Brookfield Policy的要求,因为它涉及一般的证券交易(即不仅涉及本组织的证券交易)。如果布鲁克菲尔德政策和政策的规则发生冲突,你应该始终遵循限制性更强的规则。
5. 内幕报告
举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适用法律确定。一般来说,报告内幕人士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两种条件的人士:
(一) 在正常过程中接受或有权获得关于本组织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和
(二) 有能力直接或间接对本组织的业务、经营、资本或发展行使重大权力或影响力。
总法律顾问保留一份根据适用法律被视为举报内幕人士的所有个人名单,并将通知这些个人这种身份。
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其持有的本组织证券发生任何变化时,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内幕信息 五个日历日 (或条例规定的更短期限)的变更。
成为本组织新的报告内幕人士,并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或控制本组织证券的人士,必须在 10个日历日 (或条例规定的更短期限)成为举报内幕信息知情人。
报告内部人士应意识到,法律还可能要求他们报告在盲目信托或全权委托账户中持有的本组织证券的持有量。报告内部人士应联系本政策附录“A”中所列人员之一,讨论他们是受益人的任何盲目信任或他们拥有的任何全权委托账户,以确保他们正确地满足其报告要求。
利用互联网内幕信息知情人电子披露系统以电子方式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告的报备工作,网址为 www.sedi.ca .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告的报备,由每个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负责。然而,组织的法律部门将协助编制和归档内幕报告,如果报告内幕人士提出要求,并安排及时归档。举报内幕信息知情人自行提交内幕信息报告的,应及时向组织法务部门提供所有此类报告的副本,联系方式见本政策附录“A”。
6. 通讯
在以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身份加入本组织后,您将获得本政策的副本,并可能每年被要求证明遵守本政策。
7. 不遵守情事的后果
组织可能因人员内幕交易违规行为而承担责任。违反本政策或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在没有通知或代通知金的情况下解雇。此外,被禁止的内幕交易、小费或未及时提交内幕报告的刑事和民事后果可能很严重,可能包括制裁、实质性监禁和数倍于所获利润或所避免损失金额的处罚。例如,加拿大对违反内幕交易法的处罚可包括最高五年的监禁和最高500万美元的罚款,以及因不遵守法律而获得或避免的任何利润或损失的三倍。
附录A
政策的联系信息
首席财务官:
Wyatt Hartley(416)369-3366 wyatt.hartley@brookfield.com
总法律顾问:
Jennifer Mazin(416)369-3369 jennifer.mazin@brookfield.com
董事总经理:
艾德丽安·摩尔(416)369-4912 adrienne.moore@brookfield.com
高级副总裁:
罗尼·奥洛(416)369-6015 ronnie.ollo@brookfield.com
附录b
交易合规清算表
TO:布鲁克菲尔德可再生的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
根据Brookfield Renewable Partners L.P.(“合伙企业”)的个人交易政策,兹请求批准该合伙企业的以下拟议证券交易:
本人并不掌握有关合伙企业或其子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会在已知的情况下对证券价格产生潜在影响。
我的理解是,如果我没有获得许可继续进行交易,则许可被拒绝的事实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不得披露。
我的理解是,即使我被批准进行交易,但如果我在从事交易之前获得了重大的非公开信息,我一定不会进行交易。
据我了解,贸易清关有效期至收到此种批准之日后连续第二天的午夜。我的理解是,如果出现有关合伙企业的重大非公开信息,上述许可可能会在实现上述交易之前被撤销,并且根据合伙企业的合理判断,我的交易完成将是不可取的。
我的理解是,遵守适用证券法的内幕交易条款的最终责任在于我,任何拟议交易的清算不应被解释为保证我不会在以后被发现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
批准/拒绝上述交易的清算。(请圈出适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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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权个人签署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一旦执行,必须向高级副总裁提供此表格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