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6年2月12日
Solidion Technology,Inc。
诺埃尔路13355号,套房1100
德克萨斯州达拉斯75240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特拉华州公司Solidion Technology,Inc.(“公司”)的特别顾问,涉及公司表格S-8上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该声明涉及根据Solidion Technology,Inc. 2023长期激励计划(“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方式发行的最多1,084,908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的要约和出售登记。
本意见是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法案”)颁布的S-K条例第601(b)(5)项的要求提出的。
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已审查并熟悉以下各项的正本或副本(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i)根据该法案将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的注册声明;(ii)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如现行有效;(iii)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如现行有效;(iv)该计划;及(v)公司董事会有关(其中包括)批准该计划的决议,项下可发行股份的发行保留及登记声明的备案。我们还审查了我们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文件,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
在我们的审查中,我们承担了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所有签字的真实性,作为认证副本或照相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后一种文件的原件的真实性。我们还假设,公司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委员会将在发行该计划之前批准发行该计划下的每项奖励。至于我们没有独立确立或核实的任何对本意见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我们依赖高级职员和公司其他代表及其他人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和陈述。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股份已获公司方面的必要公司行动正式授权,并在根据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方式发行、支付和交付时,并假设股份仍在计划当时仍获授权但未发行的限额内正式保留发行,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
www.beneschlaw.com
Solidion Technology,Inc。
2026年2月12日
第2页
上述意见基于并仅限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包括法定条款、《特拉华州宪法》的适用条款以及报告的解释上述内容的司法判决)。我们在此不对任何其他法律、法规、条例或条例发表意见。本意见是在本文件发布之日提出的,我们不承担更新或补充该意见以反映以后可能引起我们注意的任何事实或情况或以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变化的义务。本意见仅为与股份的要约、出售和发行有关的公司利益而提供,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报价或以其他方式提及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委员会。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是该法案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含义内的专家,也不承认该法案第7条或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要求这种同意。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s/Benesch,Friedlander,Coplan & Aronoff LLP | |
| 贝内施,弗里德兰德, COPLAN & ARONOFF 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