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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 1 tm2611301d1 _ 6k.htm 表格6-K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4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 001-39977

 

宝盛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东5楼

西山汇8号楼

北京市石景山区100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010-82088021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 x表格40-F ↓

 

 

 

 

 

订立合伙权益转让协议

 

2026年4月4日,北京迅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迅活”)、宝盛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益创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方”)、广州善行哲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善行哲”)订立合伙权益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据此,北京迅活同意向买方出售、转让及转让其于善行哲的42.8571%合伙权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5,000,000元(约合2,179,408.94美元)。转让的合伙权益对应北京迅活对山行哲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000,000元。根据北京正通汇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的独立评估报告,转让的合伙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160,402.31元。

 

根据转让协议,购买价款将由买方分三期向北京迅活支付:(i)2026年4月2日前人民币5,000,000元,(ii)2026年5月31日前人民币3,000,000元,及(iii)2026年6月30日前人民币7,000,000元。转让协议进一步规定,在首期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完成与合伙权益转让相关的适用工商变更登记。于完成该等登记手续后,买方将持有已转让的42.8571%的山行哲合伙权益,而北京迅活将不再持有与该等已转让合伙权益有关的任何权益。

 

转让协议载有惯常的陈述、保证、契诺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包括(其中包括)转让的合伙权益应免于质押、冻结和其他产权负担,山行哲的其他合伙人不反对转让,以及各方合作完成必要的内部批准和登记程序。

 

上述转让协议摘要通过引用协议全文对其进行了整体限定,该协议全文作为本报告的附件 99.1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以参考方式纳入

 

本报告,包括此处的附件 99.1,将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注册声明中,该声明于经修订的本公司F-3表格(档案编号333-273720),并自提交本报告之日起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但以不被随后提交或提供的文件或报告所取代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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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说明
99.1*   北京迅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易创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善行哲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4日签署的合伙权益转让协议。

 

*根据条例S-K第601(a)(6)项,某些个人身份信息已从本证物中遗漏。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宝盛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签名: /s/Lina Jiang  
姓名: 江丽娜  
职位: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日期: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