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2
***根据条例S-K第601(b)(10)项,本文件中的某些信息已被排除在外。此类排除信息并不重要,是注册人视为私人或机密的类型。这类遗漏信息在本展品中用括号(“[已编辑]”)表示。***
服务框架协议
本服务框架协议(“服务框架协议”)自[ ● ]起生效。
之间
| (1) | 绿伏创新AA1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根据美利坚合众国特拉华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编号:10118574),注册地址[已修订]。邮编[已编辑]; |
| (2) | 绿伏创新AA2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根据美利坚合众国特拉华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编号:10118550),注册地址[已修订]。邮编[已编辑]; |
一起,作为“客户”
和
| (3) | 比特大陆技术乔治亚有限公司,根据[经修订]、[经修订]法律成立的公司,其主要地址为[经修订](“服务提供商”). |
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每一方在此单独称为“方”,统称为“方”。
然而,客户同意委托服务提供商为在数据中心设施(定义见下文)提供服务(定义见下文)提供便利,并且服务提供商同意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担任客户的代理。
然而,客户端打算从服务提供商和某些其他方购买托管服务器,这些服务器位于不同的国家。
然而,服务提供商同意在收到客户的约定付款后,将云计算能力分配给客户。在此初始分配后约三个月,视客户已在指定国家建立具有必要凭据的合格实体而定,客户各自的当地实体应与服务提供商或服务提供商指定的实体订立特定协议,以确保服务提供商为托管服务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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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因此,考虑到本服务框架协议中规定的房地和相互契约,各方同意如下:
1.定义和解释
| 1.1. | 在本服务框架协议中,这些表述具有以下含义: |
“实际托管单价”是指适用服务令下相关计费期内适用的每千瓦时有效单价,初始应与该服务令中规定的正常托管单价相同,但须遵守附录一第2.2条规定的调整机制。
“关联”是指,就任何人而言,直接或间接控制、受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
“适用法律”是指在任何法律体系下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条约、法律、法令、命令、条例、决定、规约、条例、规则、指令、法典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法律、任何其他国家或其部分的法律或国际法,并产生或旨在产生可能影响、限制、禁止或明确允许本服务框架协议条款或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设想或开展的任何活动的任何要求或规则。
“账期”是指服务提供商就服务提供商在该期间内提供的服务向客户开具发票的大约一(1)个月的期间,其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a)第一个账期应自初始日期的00:00(香港时间)开始至同月最后一个日历日的23:59(香港时间),及(b)其后各账期须自上一个账期的次月首个日历日的0时(香港时间)起至该月最后一个日历日的23时59分(香港时间)止。
“营业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香港、美利坚合众国银行机构普遍营业的一天(周六、周日除外)。
“控制”是指,就实体而言,(a)拥有该实体50%以上的投票权或其他股权,或(b)有权指导该实体的管理或政策,无论是通过拥有该实体50%以上的投票权,还是通过任命该实体董事会或类似理事机构过半数成员的权力,或通过合同或其他安排,“受控”一词应作相应解释。
“数据中心设施”指由服务提供商指定的数据中心设施,其详情应载于本协议附录三,其中服务提供商根据适用的服务令向客户提供服务。
“押金”是指客户支付给服务提供商的金额,等于托管费用理论金额的特定月份,以相关托管服务器的托管数量为基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出:[已修订]。为消除任何歧义,订金的具体金额须载于适用的服务令第3.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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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价格”是指适用的数字资产在相关时间(香港时间)的价格,以美元计价并发布在CoinmarketCap网站(https://coinmarketcap.com/)上。
“数字货币”是指比特币(BTC)、比特币现金(BCH)、以太币(ETH)、以太经典(ETC)、莱特币(LTC)或USDT、USDC、BUSD或双方书面约定的任何其他数字货币。
「期末抄表」指于适用帐期最后一天23时59分(香港时间)所录得的有关电表抄表。
“法定货币”是指美元,或通过政府法令、法规或法律在其发行国指定为法定货币的任何其他政府发行的货币。
“不可抗力”是指在任何一方的认定中,任何超出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事件,延误、阻止或阻碍该方履行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强加给该方的任何义务,包括在此类事件或事件应延迟、阻止或阻碍该方履行该义务的范围内,战争(已宣布或未宣布)、恐怖活动、破坏行为、封锁、火灾、闪电、天灾、全国性打击、暴乱、叛乱、民间骚乱、检疫限制、流行病、地震、山体滑坡、雪崩、洪水、飓风、爆炸,和不可预见的大规模区域电力供应不足或停电,以及监管和行政或类似行动或延迟采取任何政府当局的行动。
“托管服务器”是指客户根据客户与服务提供商的合作伙伴(日期为[ ● ])订立的机架销售和购买协议(“BM购买协议”)购买的、根据适用的服务订单托管在数据中心设施的加密货币挖矿硬件和其他设备或商品(连同存储在数据中心设施的任何辅助硬件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统称。
“托管能力”应具有适用服务令中赋予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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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s)”是指客户在适用的账期内向服务提供商支付的托管服务费用,应按照附录一第二条的规定计算。为免生疑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按照托管服务器的数量确定托管费。
“托管费比率”是指相关期间托管费与理论算力PPS收入的比率。
“托管数量”是指根据适用的服务订单约定的托管服务器数量,服务提供商应为其提供托管容量,其详细信息应在适用的服务订单第2.1段中列出,并经双方同意(如有)进行调整;但该调整应由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或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托管服务”是指提供给客户端的托管服务器的托管,其范围载于附录一。
“初始日期”是指附录III中规定的每个数据中心设施的第一批托管服务器上电的日期(包括分配给客户端的云计算能力)。
「最低电力承诺」指服务供应商或其附属公司根据适用的购电协议作出的电力消耗承诺,未能使用其根据的电力,或无论实际使用情况如何均未能支付其款项,将构成该购电协议项下的违约。最低功率承诺的具体金额应在适用的服务订单中列出。
“最低托管单价”应具有适用服务订单中赋予的含义。
“监控软件”是指各方指定的用于监控托管服务器运行的软件,该软件应为AntSentry(V2版本或可能不时升级的其他版本),除非双方在适用的服务令中另有约定。
“月理论托管费”是指每个数据中心设施一(1)个月托管费的理论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已修订]。
“正常托管单价”应具有适用服务令赋予的含义。
“在线状态”应具有适用服务令中赋予其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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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状态比”应具有适用服务令中赋予的涵义……
“运维费”是指客户向服务商支付的运维服务费,按照附录二第2.1条的规定计算。
“运维服务”是指服务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其范围载于附录二第一条。
“运维单价”是指服务提供商为提供运维服务而使用的主机每消耗一度电的单价,在适用的服务订单中予以规定。
“人”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协会、有限责任公司、商号、信托、产业或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单独法人资格)。
“断电服务器”是指根据附录I第3条由客户端自愿断电的托管服务器。
“电力消耗”应具有适用服务令中赋予的含义。
「购电协议」指服务供应商或其联属公司(其附属公司)与数据中心设施的相关电力供应商订立的购电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数据中心设施电力采购协议。
“额定算力”是指适用的托管服务器出厂标签上注明的额定算力。
“额定功率”是指适用的主机服务器出厂标签上注明的额定电功率的量。
“对账报表”是指服务提供商在每个账期向客户发出的用于双方对账的报表,其中应载列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功耗、适用的实际托管单价、在线状态比、在线平均哈希率(T/s)、功耗、应收取的托管费用、应收取的运维费用、在该账期内任何服务发生中断或暂停,其形式载于本文件附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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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司法管辖区”指服务提供商不时选择纳入本协议的[已修订]及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
“服务”指(a)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向客户提供的托管服务(包括托管服务)和(b)运营和维护服务(如适用),但须遵守双方在适用的服务令中商定的实际服务。
“服务令”指双方按本协议附录三所载格式签立并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不时修订的服务令。
“理论算力PPS收入”应具有适用服务订单中赋予的含义。
| 1.2. | 在本服务框架协议中,除非另有说明: |
| (一) | 导入单数的词包括复数,在上下文如此要求的情况下反之亦然; |
| (二) | 本服务框架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在本服务框架协议的解释或构建中不得考虑; |
| (三) | 对章节、条款和附录(es)的引用是对本服务框架协议条款和附录(es)的引用; |
| (四) | 除非另有说明,凡提述日期、日期及时间,均指有关司法管辖区的日期、日期及时间; |
| (五) | 凡提述任何守则、法律、规约、法定条文、成文书、命令、规例或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文书,须包括该等条文的任何重新制定或修订,而该等条文是当其时有效的; |
| (六) | 对本服务框架协议的理解和解释应基于本服务框架协议的宗旨和本义的文意及行业内通行的理解和实践,对本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附录(es)的条款进行整体理解和解释; |
| (七) | 本服务框架协议中规定的价格或费用适用流转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和使用税、增值税和任何其他类似于流转税的政府收费和关税,将取决于相关司法管辖区的现行法律法规;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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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和“美元”表示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
| 2. | 服务范围 |
在遵守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应作为客户的代理人,为向客户提供的服务提供便利,客户应收到附录I中约定的服务以及附录II中选定的服务(如适用)。
| 3. | 代表和授权书;盟约 |
| 3.1. | 每一方在此向另一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
| (a) | 它拥有拥有其资产和开展业务的全部权力和权威。 |
| (b) | 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明示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
| (c) | 其有权订立、履行及交付,并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订立、履行及交付本服务框架协议及本服务框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 |
| (d) | 其订立和履行本服务框架协议以及拟进行的交易不会也不会与以下事项发生冲突: |
| (一) | 任何适用的法律; |
| (二) | 其宪法文件;或 |
| (三) | 对其或其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书。 |
| (e) | 所需或可取的所有授权: |
| (一) | 使其能够合法订立、行使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并遵守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 |
| (二) | 确保这些义务是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和 |
| (三) | 使本服务框架协议在其组织管辖范围内的证据可采信, |
((i)、(ii)和(iii)统称,该缔约方的“授权”)已经或将已经获得或生效,并且正在或将在适当的时候完全生效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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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它不知道有任何情况可能导致: |
| (一) | 该缔约方获得或生效的任何授权并未保持完全有效; |
| (二) | 该等缔约方的任何授权未在需要或合宜时获得、更新或生效;或 |
| (三) | 该缔约方的任何授权受其合理预期无法满足的条件或要求的约束,或其遵守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
| (g) | 它不是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理会、欧盟、英国或新加坡国王陛下财政部(“制裁"),包括列入OFAC维护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SDN)名单或上述政府当局之一维护的任何其他制裁名单,由一个或多个SDN或任何其他制裁名单上的其他人员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位于、组织或居住在作为制裁目标的国家或领土;(b)购买服务不会违反任何制裁或进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
| 4. | 数据中心设施运营环境 |
| 4.1. | 数据中心设施的条件.不迟于初始日期及直至本服务框架协议终止为止的所有时间,服务提供商应向客户提供或促使向其提供足够的服务器机房、服务器位置、机架、电力负荷和设施、宽带网络和网络设施、安全监控以及在正常情况下托管服务器运行所合理需要的其他设备。 |
| 4.2. | 标准托管环境.服务提供商应按照适用的服务命令中规定的条件维护所托管服务器的标准托管环境。 |
| 4.3. | 所有权和所有权.客户理解并同意服务提供商验证了数据中心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在发生产权纠纷时,服务提供商应就客户因与数据中心设施有关的任何产权纠纷而实际遭受的任何和所有直接损害、诉讼、索赔、判决、责任、损失、费用、成本或任何种类的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和成本)向客户进行赔偿,但仅限于服务提供商已从相关方追回任何赔偿或损害的范围内。服务提供商应根据客户的指示,就该等财产纠纷向相关方努力寻求其可利用的任何和所有补救措施。在获得客户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保留视情况需要更改托管服务器所在的数据中心设施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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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访问数据中心设施.在完成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合理要求的访问的习惯通知或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将在期限内以及在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到期时,向客户及其代表提供或安排不受限制地访问任何数据中心设施,包括通过任何服务道路、地役权、私人道路或其他路权,并且不得阻碍客户移除托管服务器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客户有权检查托管服务器,包括此类设备的所有权和此类设备的有效计算能力。 |
| 4.5. | 安全和安保. |
| (a) | 服务提供商应促使适用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使用行业惯例并安装所有必要的设备,以确保托管服务器的安全和保障,防止任何类型的丢失或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被盗、火灾、灰尘或沙子进入、进水或进雪。 |
| (b) | 对于非由服务提供商直接造成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服务器的丢失、失窃、损坏,或非由服务提供商直接造成的数据中心设施运行环境变化造成的损失,服务提供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发生任何事故,例如损坏、损失或火灾爆发等,服务提供者应将该事故及时通知客户,并应根据客户的指示,就该等财产纠纷向相关当事人努力寻求其可利用的任何和所有补救措施。如果客户决定向该事故责任方(一方)寻求赔偿,服务提供者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
| (c) | 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例如损坏、损失或火灾爆发,等。,在合理可行范围内,服务提供者应立即将该事故通知客户,服务提供者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对客户可能要求的事故进行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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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遵守服务提供者适用法律。服务提供商应促使数据中心设施的运营、服务提供商代表的行为和提供服务在任何时候都符合适用法律,并且提供服务所需的任何和所有适用的批准、证书、命令、授权、许可和同意已在不迟于初始日期获得,并且在任期内未被撤销、取消或到期。服务提供商有责任在数据中心设施保持安全的工作环境,没有危险,并遵守适用的法律,包括为更大的确定性,任何适用的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除非服务提供商是根据客户的具体指示行事。服务提供商承诺在数据中心设施和数据中心设施运作所需的任何其他设施中维持安全的工作环境。服务提供者应遵守适用法律规定的所有安全要求。 |
| 4.7. | 遵守双方适用法律. |
| (d) | 各缔约方承诺,其将完全遵守与进出口管制和制裁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不得采取任何会导致另一缔约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违反任何进出口管制法律或制裁的行动。每一方还应对另一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因其违反与进出口管制或制裁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所有针对另一方和/或其关联公司提起或提起的任何和所有索赔、要求、诉讼、费用或诉讼承担全部和专属责任,并应对其进行抗辩、充分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
| (e) | 各缔约方承认并同意,本服务框架协议中的服务受所有相关国家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S”)。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任何缔约方均不得在未收到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工业和安全局在内的所有相关政府当局的适当许可或许可例外情况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向EARs中定义的D:1或E:1国家组中确定的任何国家的任何国民分发、再分发、出口、再出口或转让本服务框架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服务。此外,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不得出口、再出口或转让给(a)用于军事目的的任何个人或实体;(b)列入“实体名单”、“被拒绝人员名单”或SDN名单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因为这些名单由美国政府维护,或(c)从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相关活动的最终用户。此类活动包括但不一定限于与以下相关的活动:(x)设计、开发、生产或使用核材料、核设施或核武器;(y)设计、开发、生产或使用导弹或支持导弹项目;(z)设计、开发、生产或使用化学或生物武器。各缔约方还同意,不会违反欧盟或单个欧盟成员国的任何限制、法律或规定,对出口商施加相当于或大于美国工业和安全局施加的负担,从而做上述任何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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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各缔约方承诺,不会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采取任何行动或以违反任何反洗钱法、任何反腐败法律和/或任何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律的方式使用服务。 |
| (g) | 客户保证,服务是用来自合法来源的资金支付的,这些资金不构成犯罪行为收益、可变现财产、资助恐怖主义的收益或恐怖分子的财产。服务提供者收到任何主管组织或机构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限制等措施的,委托人应当立即配合服务提供者及该等主管组织或机构进行调查,服务提供者有要求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保障。如有任何主管组织或机构要求服务提供者扣押或冻结客户的服务和资金(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服务提供者应有义务与这些主管组织或机构合作,不得视为违反本服务框架协议。客户理解,如果居住在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知道或怀疑或有合理理由知道或怀疑另一人从事犯罪行为或涉及恐怖主义或恐怖财产,并且该知情或怀疑的信息在受监管部门的业务过程中或其他贸易、专业、业务或就业过程中引起他们的注意,则该人将被要求向主管当局报告此类知情或怀疑。客户承认,此类报告不应被视为违反信任或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合同或其他方式)对信息披露施加的任何限制。 |
| 5. | 保险 |
| 5.1. | 客户应在本服务框架协议期限内自费保留涵盖托管服务器的全额商业一般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 |
| 5.2. | 托管服务器发生损坏、灭失时,应客户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向客户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的保险索赔。 |
| 6. | 托管服务器的所有权和所有权 |
| 6.1. | 所有权和所有权. |
| (a) | 服务提供商承认并同意,自和之后根据BM购买协议客户端或客户端确定的第三方的托管服务器所有权转让(“托管服务器的所有者”)持有托管服务器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尽管此类托管服务器可能会成为数据中心设施的附件或附加。服务提供者应向托管服务器的所有者提供一切合理协助,以确认托管服务器的所有者对托管服务器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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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服务提供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客户从数据中心设施中移除全部或任何部分托管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本协议项下欠服务提供商的任何未尽义务,服务提供商应勤勉迅速地与客户合作进行任何此类移除;但前提是客户应在期限届满前向服务提供商偿还与此类移除相关的合理费用和任何赔偿、损失。 |
| 6.2. | 托管服务器的所有者将提供的服务器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客户有权在未经服务提供商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与本协议项下附加于该提供服务器的服务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该第三方购买者,服务提供商应提供相应协助并执行这方面的相关文件。 |
| 7. | 赔偿 |
| 7.1. | 每一方均应赔偿、抗辩并使另一方及其关联公司、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免受任何第三方诉讼、索赔、诉讼、诉讼、诉讼、要求、调查或指控指控(或威胁指控)该人因以下原因、或基于以下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实际遭受的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损害赔偿、罚款、判决、费用或任何种类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法庭费用)或产生,(i)任何违反或违反,或任何不准确或虚假陈述,该缔约方在本协议或尽职调查过程中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ii)该缔约方违反或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任何服务令所载的任何契诺或协议;或(iii)未能遵守与本服务框架协议有关的适用法律。 |
| 7.2. | 如任何第三方根据第7.1条对任何有权获得赔偿的人主张索赔,而赔偿一方在收到被赔偿方的书面通知后未使用被赔偿方合理接受的律师,则被赔偿方有权使用自己选择的律师控制任何该等索赔的辩护和解决,而赔偿方承担该等代理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如适用)。未经被赔偿方事先书面同意,赔偿方不得了结第七条项下的任何诉讼、索赔、诉讼、诉讼、要求、调查、指控。为免生疑问,被赔偿方有权自费使用自己的律师参加任何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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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陆军少校 |
| 8.1. | 一方不应被视为未履行或违反本服务框架协议,并应免除对另一方的履行或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并在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该一方履行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付款义务除外)受阻、受阻或延迟的范围内,提供了那: |
| (a) | 声称根据本条第8.1条受益的该缔约方(“受影响的一方”)应: |
| (一) | 迅速且无论如何不迟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给予对方(《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非受影响方”)载列该等不可抗力事件详情的书面通知(包括透过电子邮件);及 |
| (二) | 根据非受影响方的合理要求,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个日历日内,向非受影响方出示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某些证明材料,以及该事件的发生如何阻止、阻碍、阻碍或延迟受影响方履行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义务; |
| (b) | 受影响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最佳措施以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立即恢复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正常履行,除非恢复履行本服务框架协议是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 |
| 8.2. | 为免生疑问,如服务提供商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某些服务或其他义务而该等履行被免除,客户就该等服务或义务支付费用的义务也应免除。 |
| 8.3. | 如果自根据第8(a)(i)节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内无法恢复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正常履行,且在双方善意协商后未就潜在替代提议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服务框架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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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反商业贿赂 |
| 9.1. | 各缔约方不得并应确保其代表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商业贿赂活动;或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和股票)、实物(包括各类高档家居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和藏品,以及住房、车辆等商品)、娱乐券、会员卡、货币或以商品、回扣、上学、荣誉、特殊待遇、亲友就业等非财产利益、旅游、招待和亲自服务于另一方的任何代表,以获得、引诱或开始与另一方的任何直接或未来的商业机会,无论此类行为是响应另一方或另一方代表的明确或隐含请求。如发生违反本条的情形,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与违约方现有的任何其他业务合作。 |
| 10. | 默认 |
下列事件应构成一方的违约事件(各为该缔约方的“违约事件”):
| 10.1 | 客户未能在客户收到服务提供商发出的付款通知后五(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金额; |
| 10.2 | 任何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清算程序或其他债务人救济程序或由该等当事人提起或针对该等当事人提起的、在上述程序启动之日起十五(15)天内未被驳回的解散程序; |
| 10.3 | 发生或存在对该缔约方履行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转让、偿还或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任何服务的能力; |
| 10.4 | 该缔约方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自作出或被视为作出之日起,在任何重大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或不真实的,对该缔约方履行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10.5 | 该缔约方通知另一方其无法或不打算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以其他方式否认、拒绝或否认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 |
| 10.6 | 颁布任何适用的法律(包括任何AML/CTF要求、进出口管制法律或制裁)或发布任何命令或制裁,在每种情况下都将禁止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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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补救措施 |
| 11.1 | 在一方当事人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时和持续期间,另一方当事人可全权酌情通过向该当事人送达书面通知(“违约通知”):(1)立即终止本服务框架协议;(2)要求该方偿还根据本协议到期应付的任何金额;(3)关闭任何或所有托管服务器;或(4)根据适用法律或股权行使该方根据本协议可获得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
| 12. | 任期和终止 |
| 12.1. | 任期.本服务框架协议自BM采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结束时生效。本服务框架协议应有一项条款(《服务框架协议》的“任期”)附录一和附录二(如适用)中的规定。 |
| 12.2. | 双方承认并同意本协议中的相关日期及相应的服务订单有意留空,且该等日期应由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确定。 |
| 12.3. | 终止.本服务框架协议可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
| (a) | 在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时,如果该另一方(i)依据任何适用法律向任何法院或机构提交破产或无力偿债申请或要求重组或要求安排或指定该另一方的接管人或受托人或其资产的申请,(b)则送达针对该另一方的非自愿申请,该申请是在提交后九十(90)天内未被驳回的任何破产程序中提交的,(c)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转让与本服务框架协议相关的资产,(d)未能维持或延续任何适用法律为开展其正常业务所要求的任何重要的商业登记许可、批准或许可,(e)受到实际或潜在的清算、清盘或解散,或(f)授权或完成任何合并、收购、重组、合并,企业合并或者类似的控制权变更交易或者超过该方权益证券表决权50%的转让(关联企业之间转让除外)的系列交易; |
| (b) | 如果(i)托管服务器的数据中心设施运营商已终止与服务提供商或运营商的合同,实质上无法继续提供相关服务,(ii)服务提供商未能为托管服务器找到替代安排,以及(iii)服务提供商已向客户支付金额等于每月理论托管费的补偿,则在服务提供商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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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如果客户已向服务提供商支付了金额等于每月理论托管费的补偿,则在客户向服务提供商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 |
| (d) | 任何一方根据第8.3条向另一方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时;或 |
| (e) | 任何一方在与该另一方有关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时和持续期间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 |
| 12.4. | 终止的效力.在本协议终止或到期时,不限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其他条款: |
| (a) | 服务提供者应及时(不迟于该终止或期满后五(5)个工作日): |
| a. | 向客户支付服务提供商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欠客户的任何款项; |
| b. | 根据第4.4节和客户端向服务提供商提交的移除计划,提供对任何数据中心设施的访问以检索托管服务器;和 |
| c. | 将客户的所有机密信息返回给客户,并从其系统中删除其所有电子副本。 |
| (b) | 客户应根据本协议(不迟于该终止或到期后的五(5)个工作日)支付所有开票金额。 |
| 12.5. | 生存.本协议的到期或终止均不会使任何一方免除在该到期或终止之前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本协议下列条款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第6.1节、第7条、第12.3节、本第12.4节、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及其他因其性质而拟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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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保密 |
| 13.1. | 自本服务框架协议之日起至任期届满第五(5)年或根据第12.2条提前终止之日止,各方特此同意,将并将促使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专业顾问、代理人和其他代其行事的人(统称,“代表")严格保密地持有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所附的所有展品和附表以及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包括其存在,以及任何其他缔约方及其代表提供的所有非公开记录、簿册、合同、仪器、计算机数据和其他数据和信息,无论是书面、口头、图形、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除非此类信息在披露前已由该缔约方拥有或由该缔约方从任何其他缔约方或其代表以外的来源获得,但前提是,据该缔约方所知,不因对任何其他缔约方或其代表的合同、法律或信托义务而禁止该来源向该缔约方或其代表披露此类信息,(b)在公共领域通过该缔约方不违反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或(c)由该缔约方或代表其独立开发而不违反本服务框架协议)(“机密资料”). |
| 13.2. | 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每一方均可(i)向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代表披露机密信息,只要这些人受制于适当的保密义务,(ii)根据适用法律(包括证券法和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或任何政府当局或其他适用的司法或政府命令的要求或要求,或(iii)与本服务框架协议的任何强制执行或与本服务框架协议有关或由此产生的争议有关,或(iv)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 |
| 13.3. | 本第十三条在本服务框架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
| 14. | 感冒性救济 |
| 14.1. | 各缔约方均承认,在发生某些违反该缔约方对本服务框架协议的义务的情况下,金钱损害可能无法提供补救,因此,除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外,各缔约方均授予另一方以强制(具体履行)和预防性的强制令方式强制执行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权利,而无需获得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或承诺,并放弃任何损害可能足够或以其他方式排除禁令救济的索赔或抗辩。 |
| 15. | 通知 |
| 15.1. | 与本服务框架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要求、请求、索赔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以当面交付、国际公认的隔夜快递服务、挂号或挂号邮件(已预付邮资、已要求回执)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附录一规定的地址或在根据本条第15.1条发出的通知中可能为缔约方规定的其他地址向各自缔约方发出或作出。 |
| 15.2. | 所有此类通知和其他通信在下列情形下视为有效: |
| (a) | 当面送达的,在送达当日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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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以挂号信、挂号信或隔夜快递服务寄送的,当日发出送达的书面确认书;和 |
| (c) | 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相关电子邮件入口处输入收件人的电子邮件服务器。 |
| 16. | 将军 |
| 16.1. | 责任上限。除非法律要求或由于服务提供商的重大过失、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提供商就服务或本服务框架协议承担的责任都不会超过服务提供商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有权收取的费用和付款总额。除非法律要求或由于客户的重大过失、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或客户根据本协议条款应支付的服务的任何费用,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就服务或本服务框架协议承担的责任都不会超过服务提供商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有权收取的费用和付款总额。 |
| 16.2. | 整个协议及修订.本服务框架协议连同所有服务订单、附录、附表、附件和展品,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和全部谅解和协议,并取代任何一方之间或任何一方之间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其他协议。本服务框架协议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修改。 |
| 16.3. | 转让. |
| (d) |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转让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但(i)每一方可在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后将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关联公司,(ii)客户可根据第6.2条转让和(iii)服务提供商可自由转让或转让其任何权利,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有关的全部或部分利益或义务给予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但此类转让或转让不应解除服务提供商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 |
| (e) | 本服务框架协议对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每一方及其所有权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服务框架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在非本服务框架协议缔约方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中创建或被视为创建任何第三方受益权。合约(第三方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不适用于本服务框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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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 | 管治法.本协定应完全受格鲁吉亚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格鲁吉亚州法院对本协定引起的任何诉讼的专属管辖权。本协议明确排除和否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条款,该公约将不适用于本协议下的任何交易。 |
| 16.5. |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其存在、有效性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应由JAMS(司法仲裁和调解服务)根据其综合仲裁规则和程序(“综合规则”)提交并最终解决,以进行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仲裁应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由根据JAMS规则指定的单一仲裁员进行,但该仲裁员应是在佐治亚州获准执业的律师或曾在佐治亚州任职的一名或多名前法官。仲裁语言应为英文。 |
| 16.6. | 可分割性.如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但是,如果本服务框架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就该司法管辖区而言,应视为已修改以符合该适用法律的最低要求,或者,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未被视为已如此修改,则仅在此种无效、非法或可执行性限制的范围内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而不影响本服务框架协议的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 |
| 16.7. | 对口单位本服务框架协议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视为原件,但所有这些共同构成同一文书。为本服务框架协议的效力,签名的传真和电子邮件副本应视为原件。 |
【本页剩余部分有意留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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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于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签署本服务框架协议。
代表客户签署
| 绿伏创新AA1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Zhang Xiaojun | |
| 姓名:Zhang Xiaojun | ||
| 职称:董事 | ||
代表客户签署
| 绿伏创新AA2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Zhang Xiaojun | |
| 姓名:Zhang Xiaojun | ||
| 职称:董事 | ||
代表服务提供商签署
| 比特大陆技术乔治亚有限公司 | ||
| 签名 | [已编辑] | |
| 名称:[已编辑] | ||
| 职称:董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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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托管服务条款
| 1. | 托管服务 |
| (一) | 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器机房、服务器机位、机架、电力负荷及设施宽带网络及网络设施、安全监控等托管服务器托管存储合理需要的设备。 |
| (二) | 根据适用的服务命令中规定的条件为托管服务器维护标准托管环境。 |
| (三) | 确保数据中心设施和托管服务器的安全保障。 |
| (四) | 保持电力供应稳定,网络连接和数据中心设施整体状况符合服务秩序。 |
| 2. | 服务费及付款 |
| 2.1. | 费用计算. |
| (a) | 数据中心设施具备亚表条件的,各账期托管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
[已编辑]
| (b) | 数据中心设施不具备亚表条件的,各账期托管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
[已编辑]
托管费数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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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情况,在实际电费高于客户与服务提供商之间任何商定的托管单价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有权自行决定单方面对托管服务器采用“休眠模式”,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哈希率损失不得计入在线状态比计算。为免生疑问,当托管服务器采用“休眠模式”时,涉及的费用由客户端单独承担。 |
| 2.3. | 其他费用.适用的服务令中规定的其他费用应按照该服务令按次付费支付。 |
| 2.4. | 存款. |
| (a) | 按金的支付.对于适用服务订单下的每一批次托管服务器,客户应在第二次或之前按照该服务订单向服务提供商支付押金(2nd)该服务令执行日期后的营业日,但双方在适用的服务令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
| (b) | 退回存款.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客户已支付的定金应在本服务框架协议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二十(20)个营业日内全额退还客户。 |
| 2.5. | 预付托管费.托管费的预付,由客户按如下方式向服务商支付: |
| (a) | 预付账款.对于适用服务订单下的每一批次托管服务器,客户端应按该批次托管服务器powered-on的实际数量计算的一(1)个月的月理论托管费金额向服务提供商支付预付款(“预付账款")根据该服务令第4.1段。首期预付款项应于7日或之前(7第)自适用服务订单中规定的每一批托管服务器的电子邮件确认日期起的营业日,除非双方在适用服务订单中另有约定。首期预付款用于抵减第一个账期的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客户应在第二个账期发票开具之日前将预付款补足至其全部金额。预付款随后将被用于抵销下一张托管费发票,客户应在紧接下一张发票开具前将预付款补充到其全部金额。 |
| (b) | 退还预付款项.服务提供商应在本服务框架协议终止或到期之日起二十(20)个营业日内将该预付款全额退还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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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发票、支付结算机制. |
| (a) | 发票.服务提供商应向客户开具上一个账期的托管费发票,并将该账期的对账报表和证明该账期(服务提供商认为合理必要)用电量的证明文件作为附件附在发票上。 |
| (b) | 针对反对及付款的修订.客户有权在收到服务提供商根据第2.6(a)条开具的首次发票(包括其附件)后的两(2)个营业日内,向服务提供商提出任何异议: |
| (一)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客户在前述期限内对首次发票或其附件无异议的,视为客户已认可发票,客户应在客户收到发票后五(5)个营业日内向服务商支付发票中的托管费。 |
| (二) | 如客户在前述期限内对首次发票及/或其附件提出异议,各方应在客户提出异议后七(7)个营业日内,根据耗电量、托管费率和实际托管单价(包括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约定调整后的实际托管单价,如适用)等因素,勤勉、迅速配合解决差异(“确认期限”).尽管存在争议,但客户仍应根据服务商开具的每张发票,继续支付每个账期的全部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各方应在后续期间进一步勤勉从速开展合作,直至差异得到解决(该期间,“争议期间”).纠纷解决后,客户已支付的前几个账期的金额与结算金额如有亏空,客户应支付亏空。如果客户已支付的金额与已结算的金额有任何超额,服务商应将该超额部分退还。 |
| 2.7. | 托管费的支付方式.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支付的所有托管费,包括任何汇款或托管费退款,应根据适用的服务令第4.2段进行。如双方同意客户以数字货币支付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费用,则客户应支付该等金额的数字货币,如使用支付时的即期汇率转换为美元(“回报即期利率”),将不低于服务提供商将获得的美元金额。任何此类数字货币的即期汇率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相互约定。尽管有上述规定,服务提供商应在任何时候拥有唯一和绝对的酌情权,以决定是否接受某种形式的法定货币、数字货币或其他财产,以支付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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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逾期罚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客户在客户收到发票后五(5)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支付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预付款、托管费,且未能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补救全额付款,除非服务提供商违反本服务框架协议,客户有义务按自第七个(7第)客户收到发票后的营业日,服务商有权从客户已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预付款等)中扣除该逾期罚息。 |
| 3. | 自愿停电 |
| 3.1. | 如任意账期的实际托管单价已按照附录一第2.2条的规定调整为最低托管单价,且托管费率连续24个保持[已修订]或更高*在随后的14小时内,客户端有权向服务提供商发出合理的提前通知,以自愿关闭任何或所有托管服务器。 |
| 3.2. | 任何断电服务器可在数据中心设施的机架上保留十四(14)个日历日(不包括该断电服务器断电的第一天)自愿断电期”),在此期间,客户端有权向服务提供商发出合理的提前通知,以在该托管服务器上重新通电。在自愿断电期限届满时,双方应本着诚意进行谈判,以利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减轻损失,包括潜在的替代提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实施成本应由客户承担。 |
| 3.3. | 在自愿断电期间,服务提供商可全权酌情对某些断电服务器进行供电,以履行其最小功率承诺义务,其费用由客户端承担。 |
| 4. | 任期 |
任期。服务框架协议的期限自BM采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完成之日(“生效日期”)起生效,并在所有后续服务订单到期后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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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知 |
各缔约方发出通知的初始地址:
If to Service Provider:
| 地址: | [已编辑] |
| ATTN: | [已编辑] |
| 电子邮件: | [已编辑] |
If to Client:
| 地址: | [已编辑] |
| ATTN: | [已编辑] |
| 电子邮件: | [已编辑] |
| 6. | 数据中心设施清单 |
双方特此约定,基于客户的实际业务需求,客户可利用两个不同的主体执行各自的服务订单。为清晰起见,数据中心设施及其相应的客户实体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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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行条文
如本附录I的规定与服务框架协议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本附录I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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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运营和维护服务条款
经各方同意,本附录二:
| x | 适用,并构成服务框架协议的一部分。 |
或
| ¨ | 不适用,不应成为服务框架协议的一部分。 |
| 1. | 运营和维护服务 |
| (一) | 监控并报告托管服务器的状态。 |
| (二) | 在必要时或根据客户端的指示对托管服务器进行货架和去货架。 |
| (三) | 按照客户端的书面授权配置托管服务器,包括访问指定矿池、设置服务器ID、更新固件版本等。 |
| (四) | 通知客户任何计划停电。 |
| 2. | 服务费及付款 |
| 2.1. | 费用计算. |
各账期运行维护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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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费数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
| 2.2. | 发票、支付结算机制. |
| (a) | 发票.服务提供商应向客户开具上一个账期的运维费发票,并将该账期的对账报表和证明该账期(服务提供商认为合理必要)用电量的证明文件作为附件附在发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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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针对反对及付款的修订.客户有权在收到服务提供商根据第2.6(a)条开具的首次发票(包括其附件)后的两(2)个营业日内,向服务提供商提出任何异议: |
| (一)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客户在前述期限内对首次发票或其附件无异议的,视为客户认可发票,客户应在客户收到发票后五(5)个营业日内向服务商支付发票内的运维费用。 |
| (二) | 如客户在前述期限内对首次发票及/或其附件提出异议,各方应在客户提出异议后七(7)个营业日内,根据耗电量、运维费率和实际运维单价(含按本服务框架协议约定调整后的实际运维单价(如适用)等因素,勤勉、迅速配合解决差异(“确认期限”).尽管存在争议,但客户仍应根据服务商开具的每张发票,继续支付每个账期的全额运维费用。各方应在后续期间进一步勤勉、迅速合作,直至差异得到解决(该期间,“争议期间”).纠纷解决后,客户已支付的前几个账期的金额与结算金额如有亏空,客户应支付亏空。如果客户已支付的金额与已结算的金额有任何超额,服务商应将该超额部分退还。 |
| 2.3. | 运维费支付方式.根据本服务框架协议支付的所有运营维护费,应根据适用的服务令第4.2段支付。如双方同意客户以数字货币支付其在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费用,则客户应支付该金额的数字货币,如果使用支付时的即期汇率转换为美元(“回报即期利率”),将不低于服务提供商将获得的美元金额。任何此类数字货币的即期汇率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相互约定。尽管有上述规定,服务提供商应在任何时候拥有唯一和绝对的酌情权,以决定是否接受某种形式的法定货币、数字货币或其他财产,以支付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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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逾期罚息.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客户在客户收到发票后五(5)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支付本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预付款、运维费,且未能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补救全额付款,则除非服务提供商违反本服务框架协议,客户有义务按照自第七(7第)客户收到发票后的营业日,服务商有权从客户已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预付款等)中扣除该逾期罚息。 |
| 3. | 任期 |
附录二应有任期
| x | 同服务框架协议及附录一。 |
或
| ¨ | e自[ ]起生效,并于起始日期的[第二(2)]周年(即[ ])届满。 |
4.现行条文
本附录二的规定与服务框架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录二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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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和解声明的形式
| 托管 产能 矿场容量 (兆瓦) |
实际 (单位) |
开单 期 计费周期 |
动力 消费 耗电量 (千瓦) |
线上 现状 比 在线率 |
实际托管 单价 实际托管单价 (美元) |
线上 平均 算力 在线平均算力 (t/s) |
动力 亏损 电损 |
合计 托管费 总托管费用 (美元) |
运营和 维修保养 费用(如果 适用) 运维费用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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