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资料
本雇佣协议于2024年8月25日签订。
在两者之间:
PVH B.V.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1054 ES),其主要营业场所也位于阿姆斯特丹的Danzigerkade 165号,邮编1013 AP。该公司是PVH Europe集团旗下的成员企业,而PVH Europe集团则由……组成。 其中包括 那个 以下这些法律实体分别是:PVH International B.V.、PVH Europe B.V.、PVH Netherlands B.V.、Tommy Hilfiger Europe B.V.、Hilfiger Stores B.V.、Calvin Klein Europe B.V.以及CK Stores B.V.(以上机构共同被称为“PVH Europe”)。
以及
(2) 弗雷德里克·奥尔森,出生于1976年3月25日,出生地瑞典林斯约。其住址为:Villa 75, La Coleccion Ave, Arabian Ranches Dubai, 阿联酋迪拜。(“执行人员”一词在此处使用,以示身份说明。)
(A) 该公司希望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聘请该员工担任全职职位。
(B) 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负责任命执行董事为法定总经理。 法定管理者 截至生效日期时,该公司的状况如下。
已经达成协议:
1. 就业 .
1.1 雇佣期限 公司将聘用该员工,而该员工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与公司签订一份不定期雇佣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自2025年1月2日起生效,或者直到该员工正式开始在公司工作为止,具体日期由员工与公司双方协商确定。(以下简称“生效日”)该员工声明,其受雇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行为不会违反或冲突于其已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或义务,并且该员工不受任何禁止竞争条款或类似条款的约束,也不会受到任何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法律限制。本雇佣关系将持续有效,除非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进行终止,或者适用法律的明确规定要求终止,或者双方另有约定。从生效日开始至员工离职之日为止的期间,称为“雇佣期限”。
1.2 职位与职责 在任职期间,该高管将担任首席执行官职务,负责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的业务运营(或根据PVH董事会、PVH首席执行官、PVH总裁(如果有的话)以及该高管所指定的其他人员的安排来承担相应职责)。该高管必须:(i) 履行不时分配给他的各项职责;(ii) 将全部工作时间用于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原则上每周不少于40小时,且工作时间需符合PVH对于类似职位的常规标准。此外,该高管在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活动。具体休假规定详见第2.7条。 节假日 )) 以及病假费用
执行部门有权享有相应的时间用于开展经批准的外展活动;(iii) 遵守良好的治理原则行事。 良好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iv) 竭尽全力、运用判断力、专业技能和精力来履行各项职责和服务;(v) 遵守法律或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尤其是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章程/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如有的话),或者由股东大会授予或规定的相关职责。董事应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PVH欧洲办事处履行其职责,除非本文另有规定。董事的薪酬应包括其所有工作时间的报酬,包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被视为“加班时间”的工作时间。明确的是,董事可能需要为了履行职责而频繁出差。董事承认并同意:(i) 所有旅行都是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因此不会获得额外的报酬或补偿;(ii) 其薪酬应依照本文件第2条的规定进行支付。 补偿 这将涵盖其所有的工作时间,包括出差期间的时间。
股东大会将任命执行董事为法定总经理。 法定管理者 在生效日当天,该职位由某人担任,而该任命已得到执行官的明确认可。执行官特此声明,自己完全有能力履行这一职务并胜任其职责。
1.3 责任险 作为PVH欧洲的高管,或者出于PVH的要求以任何其他身份任职时所从事的行为,执行部门的人员同样需要享受与PVH其他同类职位的高管们相同的责任保险保障。
任何非PVH、本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个人所进行的调查或其他相关程序。
1.4 疾病治疗程序 .
(a) 如果高管因疾病而无法履行其职责,那么在疾病的最初52周内,高管仍有权获得第2.1条所规定的全额基本工资。这一权利适用于公司根据荷兰民法典第7:629条所承担的义务期间。在接下来的最多52周时间内,高管有权获得基本工资的70%。此外,高管直接获得的任何社会保障福利或职业残疾保险赔偿金额将从其工资中扣除。
(b) 在生病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由PVH Europe或其代表所给出的指示和指南。执行人员特此声明,他已经收到了这些指导方针。如果公司提出要求,执行人员应当配合医生或职业健康与安全部门的检查工作。
(c) 如果执行部门不遵守上述规定,未能履行其在员工患病期间的法定义务,那么根据《公司法》第7:629条第(3)款和/或第(6)款的规定,公司有权停止或暂停对该员工的工资支付。
1.5 转让权 .
执行方承认并同意,PVH或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将本协议及其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在任何时候转让给合适的子公司(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执行方应全力配合这一转让过程,不得对任何形式的转让提出异议。
2. 补偿 .
2.1 基本工资 执行人员的初始年度总薪酬为90万欧元,其中包含8%的假期津贴。这一津贴是根据全职工作周来计算的,同时还会根据执行人员在符合第1.2条规定的业务时间要求下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职位与职责 (“基本工资”)。扣除8%的假期津贴后的年总收入应分12个月等额支付,每个月的月底都会将款项转入由高管指定的银行账户。8%的假期津贴则应在每年度5月以一次性付款的形式支付。高管的基本工资应按照PVH针对类似职位的高管所采用的常规标准进行调整。本协议中提到的“基本工资”是指当时生效的高管年度基本工资数额。
2.2 激励与奖金补偿机制 该高管有资格参与PVH现有的及未来的股票计划,以及PVH或PVH欧洲为类似职位的高管所实施的其它激励补偿计划(每项计划统称为“计划”)。该资格取决于该高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而这些规定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此外,这些计划可由PVH或PVH欧洲随时修改或终止。具体来说,该高管有权获得基于年度变动的薪酬待遇,这一待遇的具体条款可能会根据PVH、PVH欧洲或公司的财务业绩、审批流程,以及PVH、PVH欧洲或公司所设定的战略和非财务目标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关于这种可变薪酬的条款和条件,包括现金奖励与股权奖励之间的比例,将由PVH定期重新评估和调整。该高管必须拥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且不得有任何辞职通知的情况(如第3.1条所定义)。 将军 为了获得任何新的可变薪酬奖励,每个计划的条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协议都将决定执行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执行人员确实参与了某项计划,且该计划或相关协议并未明确规定其他规定,那么PVH的董事会(包括其各委员会)、PVH的首席执行官或总裁,或相应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参与的所有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奖励的类型和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以及员工在离职后的权益。公司每年会公布有关执行人员资格的具体信息。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中“正当理由”的定义不应优先于任何具体计划中的定义(除非该计划明确引用了执行人员雇佣协议中的正当理由定义)。
(a) 奖励的授予 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执行人员承认并同意:根据PVH制定的计划所授予的任何股权奖励以及基于业绩的年度现金奖金,都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执行人员的雇佣将予以终止:(i)执行人员自愿离职,且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如第3.5(a)条中所定义的那种情况)。 “正当理由”的定义 或者因为正当理由,或者由PVH或公司无理由地终止合同(如第3.5(a)节中所定义)。 原因的定义 此类奖励的授予将在发出终止通知后立即失效。此外,…
如果这些股权奖励未经过授权或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些奖励将从该日期起被没收。
(b) 2024财年奖金 如果执行官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开始工作,那么他就有资格参加PVH在2024财年提供的奖金计划。该计划的奖金标准如下:最低奖金金额为基础工资的25%;最高奖金金额为基础工资的200%。相关的绩效衡量标准和目标与PVH高管团队其他成员在同年所设定的标准相同。任何奖金的发放方式都将遵循该计划规定的其他奖励条款,并且会根据执行官在PVH或公司工作的总天数进行分配。如果执行官未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开始工作,那么他就没有资格获得2024财年的奖金。
(c) 2024年和2025年度的股票奖励计划 在PVH的2025财年中,高管人员将获得以下股权奖励,这些奖励的总价值约为1,500,000美元(“2025财年股权奖励”)。如果有效日期发生在或早于PVH自行决定向ELT其他成员授予绩效分享单位或受限股票单位,或其他类似长期激励措施的日期,那么与2025财年股权奖励相对应的奖励也将同时授予该高管人员。2025财年股权奖励的授予应遵循PVH的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计划已进行修订,同时亦需遵守相关政策和程序。该高管人员在PVH的2024年和2025财年中,无权获得第2.2条(b)(i)-(ii)款和第2.2条(c)(ii)款所述之外的任何股权奖励。
(i) 2025财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两种类型的奖励:一种是限制性股票单位,另一种是其他可变的长期激励工具(不包括限制性股票单位),具体选择由PVH自行决定。这些奖励的授予价值最高可达75万美元,具体取决于PVH在当年内的业绩表现。2025财年绩效挂钩型奖励的归属情况,将依据PVH当年的业绩表现来决定,且归属方式与2025年为其他高管们提供的年度绩效挂钩型奖励相同。该奖励必须遵守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和条件,以及PVH标准格式中的相关协议规定。
(ii) 2025财年的股权奖励还包括一批授予日期价值不低于75万美元的RSU股票。这些RSU股票将在授予日期后的每四年进行一次股份归属,归属比例均为25%,具体归属条款和条件应遵循PVH标准表格中所规定的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的规定。
(d) 整体奖 .
(i) 该高管将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160万欧元(“全额赔偿金”),以补偿因2024年期间无法从之前的工作单位获得年度及长期现金奖励而造成的损失。该全额赔偿金应在生效日期后的60天内支付。如果该高管自愿离开PVH或公司,且并非出于正当理由(如第3.5条(a)款所定义的情况),则无需支付此款项。 “正当理由”的定义 或者,执行机构的成员因特定原因被解雇(详见第3.5(a)条定义)。 原因的定义 在执行人员任职的第一年结束之前,该执行人员有义务在离职后的60天内,向PVH全额退还“赔偿金”的金额。
(ii) 该高管将获得一笔一次性奖励,其授予日期的价值约为1,000,000美元(“股权补偿金”),用于替代因离职而丧失的长期激励报酬。该股权补偿金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500,000美元现金奖励,将于2025年4月15日或之前以当时有效的欧元等值金额支付;第二部分为约500,000美元的股票期权,这些股票期权将在授予日期后的第二个周年日开始兑现。作为股权补偿金的一部分,这些股票期权将按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PVH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和管理,并受该计划的条款和条件以及PVH标准表格中相关协议的约束。这些股票期权将在生效日期所在日历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放给该高管,如果该日期属于季度收益暂停期间,则将在下一个没有收益暂停期的日历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2.3 养老金与保险 该高管有资格参加由公司、PVH或任何相关子公司所主办或管理的各项员工福利和保险计划。不过,该高管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参与这些计划。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该高管的主要工作地点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因此美国或其他地方提供的员工福利和保险计划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在雇佣期间,该高管应参加公司与瑞士人寿保险公司共同设立的集体养老金计划。 瑞士生活 根据公司养老金文件中的规定,员工需符合相关条件方可享受此项福利。此外,公司还为所有员工投保了两项保险:第一项是对因部分丧失工作能力而导致收入下降风险的保险;第二项则是对那些薪资高于法定工伤赔偿标准上限的员工的额外保障。每项保险的保费由高管层和公司(或其任何关联企业)各承担一半。本条款不得限制公司、PVH或任何相关关联企业在必要时修改或终止这些计划的权利。每项计划的条款始终适用于高管的权益与义务。“关联企业”指第5.3节中定义的任何实体。 不干预 即那些由另一家公司控制、受其控制,或者与另一家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这种控制关系可以通过所有权、合同或其他方式实现。需要明确的是,PVH与公司之间是附属关系。
2.4 与搬迁相关的津贴 .
(a) 住房 公司同意在生效日期起,连续三年内每月为高管提供最高15,000欧元的住房费用补贴,前提是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费用的正式文件。
(b) 教育 该公司同意在生效日期起,每年为每位员工的子女提供最高25,000欧元的教育费用补偿,补偿期限最长可达三年。不过,员工必须提供能够证明相关费用的正式文件作为支持。
(c) 私人医疗保健服务 公司将为高管及其家人提供由公司选定的医疗机构提供的私人医疗保健服务。这项服务将在整个雇佣期内持续提供。
2.5 搬迁 该高管有资格享受PVH提供的标准高管级搬迁福利。除了第2.4条中另有规定的情况外,该高管还可以获得为期最多两年的国际本地加福利。不过,这一切都需遵循PVH的搬迁政策条款、国际本地加福利的相关规定,以及该高管签署的搬迁还款协议的约束条件。在签署并返还搬迁还款协议之前,该高管将无法获得任何搬迁福利或服务。公司承诺,对于因该高管的工作调动而由前雇主承担的搬迁费用,公司将承担最多20,000美元的偿还责任。公司应在收到证明该高管已履行还款义务及相关付款凭证后,立即进行偿还。
2.6 费用 PVH或公司应支付或报销执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这些费用应遵循PVH和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并根据当时的规定确定。此外,PVH或公司还应支付或报销执行人在审查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法律费用,金额不超过10,000美元(包括增值税),具体金额需以相应的文件为准。
2.7 节假日 该官员有权在每个日历年度享受25天的带薪休假时间,其中20天属于法定休假日,另外5天则属于非法定休假日。如果官员在日历年度的某段时间内只工作了部分时间,那么休假天数应相应减少。原则上,休假时间应在获得休假权利的那个年度内使用。
2.8 有偿法定休假 执行部门人员也有权享受《工作与护理法》中规定的带薪法定休假权利。 湿式作业与护理 《工作时间法》 工作时间法 )。
3. 解除劳动合同 .
3.1 将军 各方均承认并同意,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以任何理由终止执行员的雇佣关系,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如后续定义所述)。此类终止关系应由PVH、PVH Europe、公司或执行员自行决定实施,具体方式应遵循第3.9条的规定进行通知。 终止通知 或者因为行政人员的去世,或者因为行政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为了明确起见,行政人员可以随时通过自愿辞职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正当理由)。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是由行政人员自愿辞职导致的,或者是由任何一方根据第3.5条规定的条款决定的,那么就不需再另行说明。 无论PVH或公司是否无故终止合同,或者出于正当理由,双方都可以决定终止合同。
执行层 在终止通知发出后,各方应遵守四个月的告知期;如果终止通知由执行副总裁提出,则告知期为八个月;如果终止通知由PVH、PVH欧洲公司或任何其附属机构提出,则告知期同样为八个月。告知期从终止通知被视为发出的那个日历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在告知期间,执行副总裁有权享受本协议的条款所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所有福利。不过,PVH或公司可以要求执行副总裁归还所有的工作设备(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同时,执行副总裁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补偿金,或者已获得的补偿金可能不再继续累积。此外,在执行告知期期间,执行副总裁有权获得相当于三分之一的补偿金。 即/也就是说 33%),或者三分之二( 即/也就是说 在员工因正当理由离职的情况下,该员工应获得的年度奖金的67%;而在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该金额则应由公司承担。上述款项应与PVH向其他处于类似情况的高管支付的年度奖金同时发放。
3.2 在退休年龄时自动终止服务 本协议将于荷兰普通老年养老金法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到来后的那个日历月结束时自动终止,无需提前通知。 《老年法》 )。
3.3 应计权利 在执行部门因任何原因终止雇佣合同时,有权获得以下补偿:(i)在终止日期之前已累积但尚未支付的基本工资部分(如果有的话);(ii)所有已累积但尚未使用的假期时间。 即/也就是说 在终止生效之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可享受个人休假天数以及非法定假日期间的休假时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假期不包括公共假日)。此外,在终止生效之日产生的所有未获得报销的费用(如果有的话),也应由员工自行承担,具体依据第2.6条的规定处理。 费用 以及(iv) 其他付款、权益或福利(如有)。这些款项是根据PVH公司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适用计划、方案、协议或其他约定中的条款来支付的。员工在离职时可能作为参与者、受益人或其他身份享有上述付款、权益或福利,所有这些权益统称为“应得权益”。
3.4 由PVH或公司依据特定原因终止合同 PVH、PVH Europe或本公司有权因任何原因立即终止本协议以及执行人员的雇佣关系。在如此终止的情况下,PVH、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均无需再履行任何义务,除非支付或提供相应的应享权益。需要明确的是,该人员无权获得PVH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在因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时提供的任何补偿金。
(a) 原因的定义 在本协议中使用“过失”一词的含义包括: (i) 严重的疏忽或故意的行为,具体取决于实际情况;这些行为发生在执行职务时,导致PVH、公司或其任何附属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或者导致PVH、公司或其任何附属企业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ii) 如果执行人员持续不履行作为公司员工的职责,且无法因身体或精神疾病而无法履行这些职责,那么在收到PVH、PVH Europe或公司的书面要求后,该执行人员仍未充分履行其职责,并且在该执行人员收到书面要求后的20天内,仍未解决这些问题,以至于PVH、PVH Europe或公司无法满意地接受该执行人员的表现,这种情况下即视为过失行为; (iii) 如果执行人员被判定有罪,或者承认自己有过错。 放弃诉讼权利 或者作出与此类行为相一致的认罪声明,涉及根据适用法律定义的重罪或类似犯罪行为,或是道德沦丧性质的犯罪;(iv) 执行部门故意泄露、提供或协助了相关信息。
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任何机密信息仅限PVH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相关董事、高管、员工、审计师及法律顾问使用;(v)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某位高管在特定职位上的行为或未能采取行动,导致其无法继续担任该职位;(vi) 任何严重违反本协议、PVH公司的商业行为准则或道德规范的行为,或者任何其他重要的公司或PVH政策的行为;(vii) 根据荷兰民法典第7:677条或7:678条规定的其他紧急情况。
(b) 故意的定义 根据第3.4(a)条的规定 原因的定义 任何执行部门的行为或不作为,除非是出于恶意所为,或者是在没有合理信心认为该行为或不作为符合PVH、PVH欧洲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利益的情况下才进行的,否则不得被视为“故意行为”。任何基于董事会正式通过的决议、董事会或PVH高级管理人员的指示(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3b-7条的规定由董事会指定),或是基于PVH、PVH欧洲公司或该公司法律顾问的建议而采取的行为或不作为,都应被推定是出于善意,并且符合PVH、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利益。
3.5 PVH或公司可以因无理由而终止合同;如果存在正当理由,执行人员也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PVH或公司无正当理由终止员工的雇佣关系,或者员工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有权获得以下补偿:(i) 一笔补偿金,其金额等于倍数乘以基础薪资,再加上如果员工在离职所在财年能够达成年度奖金计划中的目标绩效水平时应当获得的奖金数额(如果有的话);不过,员工必须遵守本协议第5条中所规定的限制性条款;(ii) 应计权益的支付或提供。该补偿金应包括与解除本协议相关的所有法定补偿金和福利。与协议第5条中所规定的限制性条款相关的任何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第5.3条所规定的款项,也包含在补偿金中。 不干预 5.4节 不得竞争限制条款 或第5.5节 不得引诱员工离职 无论这些费用是由法定赔偿、法院判决或合同协议所确定的,都应从离职补偿金中扣除。为了明确起见,离职补偿金绝不会与诸如公平补偿等类似款项一起累积起来。 赔偿金/补偿金 ),即法律规定的离职补偿金 转让补偿金 或任何与本协议第5条中所规定的限制性条款相关的支付款项,无论这些支付款项是依据雇佣合同由执行人员负责支付的还是其他方式支付的。离职补偿金应分12次等额月付款予以支付,且付款时间表与执行人员离职前所领取的基本工资支付时间表相同。首次付款应在离职日期后30天内,且在该时间表内的任何一次工资发放日进行。不过,前提是执行人员必须提交一份符合第4条规定的结算协议。 最终结算 ); 前提条件 , 不过 如果执行方在控制权变更发生后的两年内(如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定义的那样),以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违反员工意愿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离职补偿金应一次性支付在第一个预定的发薪日(按照执行方在离职前所遵循的薪资安排进行支付)。该日期应位于执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天后。当然,前提是执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结算协议。
(a) “正当理由”的定义 在本协议中使用“正当理由”一词时,指的是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在未经执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情况:
(i) 将任何与执行机构的职位、权力、职责或责任相矛盾的职责分配给执行机构成员(包括职位名称、级别等)。这一点已经在第1.2条中有所规定。 职位与职责 或者由于公司或PVH的某种行为导致该职位、权限、职责或责任发生显著减少的情况。不过,以下情况除外:(1) 那些孤立的、微不足道的或非故意产生的行为,且这些行为并非出于恶意;(2) 在 executive 向PVH或公司通知后能够迅速得到补救的行为;(3) 为了 executive 的职业发展而将其部分职责分配给其他高管或员工的行为,或者随着 executive 职位的变动而将其部分职责重新分配给其他高管或员工的行为。
(ii) 基本工资的削减,除非董事会决定对其他处于类似情况的高管也实施类似的减薪措施;
(iii) 公司或PVH采取任何可能实质性降低以下两项价值的行动:第一,高管人员的总薪酬水平;第二,提供给高管的各项福利待遇的总价值。在上述情况下,这些数值应相对于其他处于相同地位的高管人员而言进行衡量,且这些数值应以公司或PVH现行的员工福利和保险计划为准(或者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以变更发生前生效的条款为准)。
(iv) 要求执行人员的主要工作地点距离阿姆斯特丹超过120公里,而PVH欧洲的总部位于阿姆斯特丹。不过,为了履行其职责并处理公司、PVH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事务,执行人员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旅行,以及访问PVH及其附属公司所拥有的或潜在的商业合作伙伴的办公室和设施。
(v) 未能要求任何继任者(无论是通过直接方式还是间接方式,如收购、合并、整合等)来接手该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业务或资产,并且这些继任者必须明确同意履行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执行层可以因正当理由终止员工的雇佣关系:(1) 在声称导致员工有权因正当理由辞职的事件发生后的60天内,PVH或公司从该员工处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2) 公司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3) 该员工在解决期限结束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前提条件 , 不过 无论如何,执行部门都必须遵守第3.1条中所规定的通知期限。 将军 该程序应在执行机构提交本段第(3)款所提及的文件的那个月份之后的日历月的第一天开始实施。
(b) 多重的定义 在3.5节中,“多个”指的是:如果高管因正当理由自愿辞职,则数值为1.67;而如果PVH或公司无理由地解雇了该高管,则数值为1.33。
(c) 通知期限 为了消除任何疑问,
(i) 该补偿金额与第3.1条中规定的通知期限无关,其支付时间应在上述通知期限之后进行。 将军 在任何通知期间,执行人员仍将继续获得基本薪资,具体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的薪酬规定(如果执行人员因第3.8条规定的原因而处于休假状态,则适用相应的补偿机制)。
(ii) 各方的意图是: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员工有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支付相应的通知补偿金。 即/也就是说 即基本工资加上执行人员的目标奖金数额(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在离职通知期间,执行人员的按比例分配的奖金数额也等于目标奖金数额;而适用的离职补偿金则相当于基本工资加上目标奖金数额总和的两倍。
3.6 残疾 根据《公司法》第7:669条第3款(b)项的规定,如果董事因残疾而无法继续任职,其雇佣关系可以终止。如果董事因残疾而被解雇,PVH或公司无需再对该董事承担任何义务,除非支付法定的离职补偿金。 转让补偿金 以及(ii) 已计提权利的支付或提供。
3.7 某些销售行为无需支付违约金 尽管本协议中有相反的规定,无论根据适用法律或其他规定,执行人员的雇佣是否可以被视为终止,但如果执行人员所工作的子公司、业务单位或部门被PVH或公司出售、拆分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那么执行人员的雇佣就不被视为终止,他也不有权获得任何补偿金。这种情况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a) 执行人员在交易完成后仍然在实质上相同或更大的规模下继续在該业务单位工作,而不论其雇佣条款如何;(b) 在执行人员接受或拒绝该提议的情况下,他仍被提供继续在该业务单位工作的机会,并且:(i) 该业务的收购方需要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由于控制权的变更而继续保留本协议;(ii) 执行人员被提供在实质上相同或更大的规模下继续在該业务单位工作,且(A) 他的基本工资不低于当时生效的基薪标准,以及(B) 提供给他的所有其他报酬和福利都与新雇主处同类职位的人员相当。
3.8 花园离开 如果发出终止通知,则执行人员不可撤销地同意PVH或公司立即解除其职责。在通知期间,执行人员仍隶属于PVH、PVH Europe或公司的管理之下,其任期最长不超过在发出终止通知之前履行原有职责所需的时长。执行人员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PVH、PVH Europe或公司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PVH、PVH Europe和公司有权永久禁止执行人员为本公司、PVH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任何服务。
3.9 终止通知 除非是因执行人员的死亡或达到退休年龄而终止其雇佣关系,否则任何关于终止执行人员雇佣关系的决定都必须按照第10.1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通知/公告 “终止通知”是指一份书面文件,其中应明确:(i) 本协议中用于终止雇佣的具体条款;(ii) 在适用的情况下,详细列出足以作为终止员工雇佣依据的事实和情况;以及(iii) 考虑到任何必要的通知期限后,最终的终止日期。
3.10 辞职 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执行官的雇佣关系终止,执行官同意在终止通知发出的日期(或PVH或公司要求的任何后续日期)起,辞去其在PVH或其附属公司中所担任的所有职务。这包括在PVH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或类似机构中的职务。
4. 最终结算 .
4.1 违约金;和解协议 根据第3.5条规定的条款,支付给执行机构的金额如下: PVH或公司可以因无理由而终止合同;如果存在正当理由,执行人员也可以终止合同。 上述款项应完全满足执行方根据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执行方对PVH及其附属公司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赔要求。不过,第2.2条中明确规定的内容除外。 激励与奖金补偿机制 这些款项应被视为对一切相关权利和要求的违约金。作为接收这些款项的回报,执行方应与PVH或公司签订一份协议,该协议符合DCC第7:900条的规定;同时,该协议也符合DCC第7:670b条中关于终止协议的规定(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将有利于PVH、公司和它们的关联企业。
5. 限制性条款 为了本第5条的目的…… 限制性条款 所有关于“公司”的提及,均应视为指“公司”、“PVH”及其附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PVH欧洲。执行人员承认并同意,自己有义务遵守本条第5款的规定。 限制性条款 )请所有相关人员注意(详见第5.3节定义)。 不干预 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协议终止之前或之后,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聘请该高管担任职务的提议(直接或间接方式)。该提议适用于那些高管希望合作或提供服务的对象。当然,这些条款在高管开始与这些对象进行合作谈判时仍然有效。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任何限制性条款变得无效,公司和高管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对第5条中的限制性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以确保符合第5条中所规定的保护和义务要求。
5.1 保密性 执行团队认识到,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任何类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种商业机密、供应商和客户名单、员工信息、消费者数据、产品开发相关资讯、市场营销计划、管理组织信息、运营政策和手册、采购数据、业绩成果、商业计划书、财务记录、网络配置和架构、专有软件以及其他财务、商业和技术信息(统称为“保密信息”),都必须受到保护。这些保密信息不得被复制、披露或使用,除非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执行团队承认并同意,根据荷兰商业秘密法第一条的规定,保密信息应被视为商业秘密。 湿式保护企业数据 该执行方还同意,在雇佣期间及之后,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由公司全权决定),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任何机密信息,也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这些机密信息。不过,以下情况除外:(i) 根据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命令或相关政府机构的传票要求时必须进行披露的情况;此时,公司应有合理机会防止此类披露,或者获得所需披露的机密信息以得到妥善保护;(ii) 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调解过程中必须披露机密信息的情况;以及(iii) 那些已经为公众所知的机密信息的情况。
除非是由于执行官违反本第5.1条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否则执行官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执行官还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雇佣关系后,公司都应妥善保管分配给执行官的所有有形财产,以及由执行官整理好的文件资料;同时,执行官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这些机密信息(包括从记忆中恢复或重建机密信息的行为)。
5.2 公众评论 在雇佣期间以及之后任何时候,执行团队成员不得对本公司或其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管、股东或员工,以及本公司的业务或品牌发表任何贬低性的评论。同样,当前任职的ELT团队成员也不得对执行团队成员发表任何贬低性的评论。
5.3 不干预 执行人员承认,关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商业合作伙伴之间的业务和财务关系的信息属于机密信息,仅由公司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用此类信息来干扰这些关系的行为,都将对公司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执行人员认识到,由于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他可能会获得有关商业合作伙伴的信息。因此,如果执行人员代表竞争对手企业寻求服务或与公司的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合作,那么他必然需要使用这些机密信息。执行人员同意,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即“限制期”),他不得代表公司或其他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法人或其他实体,与任何实际上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业务往来,不得寻求其业务机会,也不得为其提供任何服务。上述限制条款仅适用于执行人员代表自己或其他人进行的、与公司在离职时所处的业务领域或产品相竞争的业务活动。此外,执行人员还同意,在任职期间及限制期内,他不得直接或间接鼓励或诱导任何商业合作伙伴停止与公司的业务往来,或者削弱与公司的业务关系,也不得干预或损害公司与商业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除非是在公司正常业务运作过程中的必要行为。如果执行人员违反了第3.1条所规定的期限,他将面临相应的后果。 将军 因此,根据第5.3条的规定… 不干预 因此,该限制期限将被延长,延长的时长等于执行方未能遵守通知期限的时间长度。
5.4 不得竞争限制条款 执行方同意,在雇佣期间和限制期内,未经PVH的书面同意,执行方不得代表自己或任何其他个人、公司、协会或其他实体,以员工、董事、投资者、顾问、合作伙伴或咨询师的身份,从事与任何与本公司业务或产品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相关的任何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加入这些企业的行列,或者对这些企业拥有任何利益。本第5.4条中的内容即指此意。 不得竞争限制条款 )将限制行政部门拥有这些资产的权利。
仅用于个人投资目的。不得超过任何公开上市公司的5%表决权股份,或任何非公开上市公司的2%股权。 前提条件 该高管与这些证券的发行方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或关系,他仅仅是一名被动投资者而已。如果该高管没有遵守第3.1条中所规定的完整通知期限,…… 将军 因此,根据第5.4条的规定,… 不得竞争条款 因此,该限制期限将被延长,延长的时长等于执行方未能遵守通知期限的时间长度。
5.5 不得引诱员工离职 执行人员同意,在雇佣期间和禁业期内,不得为自己或代表其他任何人(除公司外)招聘或寻求招聘公司的任何员工,也不得招聘那些在执行人员离职后12个月内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这些员工均被称为“相关员工”)。此外,在雇佣期间和禁业期内,执行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鼓励或诱导任何公司员工离职,除非是在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内的行为。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执行人员同意在禁业期内应做到以下几点:(i) 对于相关员工的主动请求,应明确表示在禁业期内不得讨论职位机会或职业路径;(ii) 不得与任何相关员工讨论任何职业机会;(iii) 不得联系相关员工以说服其重新考虑加入公司的决定;(iv) 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相关员工与在雇佣期结束后聘用执行人员或向执行人员提供服务的人的沟通过程。如果执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将军 因此,根据第5.5条的规定,… 不得引诱员工离职 因此,该限制期限将被延长,延长的时长等于执行方未能遵守通知期限的时间长度。
6. 知识产权权利 .
6.1 承包作品 执行人员同意,所有与PVH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相关的营销、运营、培训方案、采购信息、流程及材料——包括所有发明、发现、改进措施、书面资料以及与此业务相关的其他成果——都应被视为为PVH公司所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是在执行人员的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因此应完全属于PVH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所有。PVH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本公司,有权自由开发、修改这些专有材料,并有权将其授权给第三方。
6.2 专有材料的转让 由执行方开发的任何专有材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无法被视为雇佣作品。因此,这些材料现无偿转让给公司,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执行方同意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签署公司要求的各种文件和协议,以证明这一转让行为的真实性。
6.3 契据和文件的签署与执行 执行层同意并无条件地承担执行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手续的责任。这些文件和手续的编制权完全属于公司自行决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能够充分享有本第6条中所规定的权利,包括保护、登记以及维护相关权益等。 知识产权权利 )。出于本节第6条的目的…… 知识产权权利 因此,所有关于该公司的提及都应视为指PVH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PVH Europe。
(a)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方特此放弃自己所有的个人权利与道德权利(包括按照荷兰法律要求公开姓名的权利)。
《1912年版权法》(Auteurswet 1912)。如果根据相关法律,执行方仍保留任何此类个人或道德权利,那么执行方特此同意公司可以为此类权利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并同意不主张任何相关的个人或道德权利。
(b) 执行人员承认,他的薪资中已经包含了因完成各项任务而获得的合理报酬,以及根据本第6条所授予的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相关权益。 知识产权权利 )。
6.4 额外的工作/就业机会 在本协议期间,执行人员不得在没有获得PVH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从事或担任任何附带职务或额外职位,无论PVH是否知晓这些活动。即使PVH部分或完全知晓这些活动,也不得拒绝给予同意。此外,执行人员必须始终遵守PVH的利益冲突政策。
7. 个人数据 作为雇主,公司有责任收集某些管理人员的个人数据,并负责对这些数据的保护。请参阅PVH Associates的隐私政策及个人数据使用声明,管理人员已确认收到了该文件的副本。更多关于PVH公司及公司在其员工入职期间所收集的个人数据如何使用的信息,以及哪些人有权访问这些数据的详细信息,均可在该文件中找到。
8. PVH员工手册及PVH全球政策 .
执行团队确认已收到PVH员工手册以及PVH全球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行为与伦理准则》、《内部交易政策》、《信息保密政策》、全球反骚扰政策以及利益冲突政策)的副本,并同意遵守这些规定。PVH员工手册中的各项条款以及PVH全球政策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均构成本协议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PVH保留单方面修改上述文件内容的权利。
任何违反PVH员工手册或PVH全球政策的例外情况,都必须得到PVH或相关公司的授权代表的书面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9. 追回已支付的款项 .
尽管本协议中有其他相反的规定,但根据本协议或任何与PVH或公司的其他协议或安排,支付给执行官的补偿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要么遵守适用于PVH及其附属公司的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追回款项”政策,或者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要么遵守那些在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所规定的情形下的强制性追回款项规定。
10. 其他杂项 .
10.1 通知/公告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必须由专人亲自送达或通过国际快递方式寄送。通知必须附有签名,或者采用挂号信方式寄送,并要求返回签收。通知的邮寄费用由发件人承担,具体费用如下:
(a) 如果信件是寄给执行部门的,那么就必须按照执行部门在就业记录中显示的地址进行投递;
(b) 如果联系公司的话:
PVH B.V.
丹齐格凯德165号
1013 AP,阿姆斯特丹,荷兰
请注意:执行副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官,PVH欧洲分公司
抄送至:
PVH公司
麦迪逊大道285号
纽约州纽约市 10017
注意:执行副总裁、法律总顾问及秘书职位空缺
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向上文所述的方式通知对方其地址变更,从而改变通知的发送地址。当通知被亲自交付或得到签收时,即视为通知已生效。
10.2 可分割性 本协议的任何一条或多条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效力。如果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或多条被认定为无效,则应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以使这些无效的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10.3 章节标题 本协议中的各章节标题仅用于参考目的,绝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10.4 预提 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付款金额均须减去PVH公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机构所要求的税费或其他应扣款项。此外,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福利也需按照适用的雇佣税或所得税法律,或类似法规,以及当时有效的其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税收负担。
10.5 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受荷兰法律的约束和解释。所有相关条款均应遵循该法律的规定;如果无法确定适用的法律,则应遵循PVH所属机构或采纳该计划的PVH关联机构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10.6 同意接受管辖 执行方承认并同意,双方在此项雇佣关系中的工作主要位于荷兰境内,因此应适用第10.5条所规定的荷兰法律。 适用法律 ) 是公平且适当的。执行方还同意,对于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诉讼程序,荷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10.7 修正案 本协议可以通过由各方当事人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修订、补充或其他修改。
10.8 单方面修改 PVH或其子公司有权单方面修改本协议,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如果此类修改能够带来显著的利益,并且这种利益超过了执行方因该修改而可能受到的损失,那么PVH或其子公司有权进行此类修改。不过,这种修改必须遵循合理和公平的原则进行。
10.9 没有集体劳动协议 没有集体劳动合同协议。 曹 )适用于本协议。
10.10 全部协议内容 本协议包含了双方之间所有相关约定的内容,因此本协议取代了所有先前的协议,包括任何原则性声明、口头协议、意向书、谅解书或相关指导文件等。尽管如此,本协议并不取代上述计划的内容。
10.11 对手/竞争对手 本协议可以以多份副本的形式签署;签名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输入,或者通过电子传输方式交换。所有这些形式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页面上的某些内容被故意留空了]
10.12 股东批准 本协议的条款需经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第10条予以批准。
PVH B.V.
作者: /s/ 扎卡里·科弗林
名字:扎卡里·科弗林
标题:导演
日期: 2024年8月25日
地点: 纽约州纽约市
作者: /s/ 马克·D·费舍尔
姓名:马克·D·费舍尔
标题:事实上的代理人/律师
日期: 2024年8月25日
地点: 纽约,纽约州
执行/操作
作者: /s/ 弗雷德里克·奥尔森
弗雷德里克·奥尔森先生
日期: 2024年8月25日 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 迪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大会
代表股东PVH International B.V.,根据本协议的第10.12条规定:
作者: /s/ 扎卡里·科弗林
名字:扎卡里·科弗林
标题:导演
日期: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