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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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The OLB Group,公司。
美洲大道1120号,4楼
纽约,NY 10036
Re:表格S-8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特拉华州公司The OLB Group,Inc.(“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准备公司在表格S-8上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登记声明已备案登记2,600,000股(“股份”)公司普通股,该股份将根据经修订和重述的The OLB Group 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第二次经修订和重述的2020年计划”)发行。
在得出以下意见时,我们审查并依赖了以下文件:
| (1) | 法团注册证明书,以及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附例,各自自本章程日期起经修订; |
| (2) | 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2020年计划;和 |
| (3) | 公司向我们提供的会议记录和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
此外,我们已审查并依赖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的公司所有该等公司记录的正本或副本,以及公职人员、公司高级人员和代表及该等其他人士的该等其他文书和其他证明,我们已作出我们认为适当的法律调查,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在这样的审查中,我们未经独立核实,假定所有签名(无论是原件还是静态照片)的真实性,向我们提交的每份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传真、电子、认证、符合或静态照片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始文件的符合性。我们进一步承担了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我们认定为公司高级职员的人实际上是以这样的身份服务,公司高级职员和雇员关于事实问题的陈述是正确的,并且我们审查或依赖的文件的每一方(公司除外)都有权(公司或其他)订立和履行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还承担了所有必要行动的适当授权,公司或其他,由该等当事人签署及交付该等文件,以及该等文件对该等当事人的有效性及约束力。我们还假设,公司将不会在未来发行或以其他方式无法获得如此多的普通股股份,以至于没有足够的已授权和未发行普通股股份来发行在行使期权或在登记声明中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归属时可发行的股份。我们没有独立验证这些假设中的任何一个。
本意见函所表达的意见仅限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我们不对以下任何事项的适用性或效力提出意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a)任何其他法律;(b)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c)任何国家、直辖市或其他政治分区或地方政府机构或当局的法律。下文提出的意见是截至本意见函发出之日提出的。我们不承担更新或补充此类意见以反映可能发生的任何法律或事实变化的义务。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并在根据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2020年计划的条款发行及付款后,以及根据该计划发行的奖励、协议或证书,将获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及不可评估。
兹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是《证券法》第11条或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所使用的“专家”一词含义内的注册声明的任何部分的专家,我们也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的人员类别。
| 你真正的, | |
| /s/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 | |
| 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