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3.2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意
我们同意在“专家”标题下提述我们的公司,并同意使用我们在注册报表表格F-3中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报告(附注2.28除外,该报告的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以及附注3,该报告的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以就灿谷有限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s/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