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HIBIT 3.2
执行版本
修改和重新安排的BYLAWS
OF
RED HAT,INC。
第I条
股东大会:股东
在会议中的同意
SECTION 1.01. 年会。董事选举股东年会及会议前适当的其他业务交易,应在董事会确定的地点,日期和时间举行。董事及在通知书中指明或豁免通知;除非在股东年会上采取特拉华州通用公司法(“DGCL”)要求的所有行动(包括董事选举)均须经书面同意,否则不需要举行年会代替根据本条第1.03款举行的会议。
SECTION 1.02. Special Meetings. A special meeting of the shareholders for any purpose or purposes may be call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Chairpers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President or the Secretary of the Corporation or a shareholder or shareholders holding of record at least a majority of the shares of common stock, par value $0.0001 per share, of the Corporation (“Common Stock”) issued and outstanding, such meeting to be held at such place, date and hour as shall be designated in the notice or waiver of notice thereof.
SECTION 1.03. Shareholders’ Consent in Lieu of Meeting.
(a) Any action required by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Delaware to be taken at any annual or special meeting of the shareholders of the Corporation, or any action which may be taken at any annual or special meeting of such shareholders, may be
如未经事先通知而未经表决,未经事先通知而未经表决通过,如果书面同意,列明所采取的行动,则应由具有不少于授权所需的最低票数的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签署。或在有权投票的所有股票出席并投票的会议上采取此类行动。
(b) 未经一致同意的书面同意,应立即通知采取公司行动的人没有书面同意的股东,如果在会议上采取了行动,如果会议的记录日期是足够数量的持有人签署书面同意书的日期,则有权发出会议通知如果同意的行为要求根据DGCL如果此类诉讼是由股东在其会议上表决的,则根据该条款提交的证书应代表该条款所规定的有关股东投票的任何声明,表明已根据第228条给予书面同意。 DGCL。
第1.04节。法定人数和休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证书或本章程另有规定的,由总投票的多数持有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已经发行和未发行的股票的权力,有权在那里投票,是必要和足以构成所有股东大会上的业务交易的法定人数。但是,如果法定人数没有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出席或出席,然后(i)会议主席或(ii)出席会议的
股东,虽然少于法定人数,但有权不时延期会议,恕不另行通知。会议,直到法定人数出现或代表。
第1.05节。要求投票。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出现法定人数时:(a)在所有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多次投票应足以选出,并且(b) )对于所有其他选举和问题,在会议上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并有权就该主题事项进行表决的股份的大部分总投票权的赞成票,应构成股东的行为,除非通过明确规定法律,公司注册证书或本章程需要进行不同的表决,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明文规定应当适用和控制。
第1.06节。表决方式。在每次股东大会上每个有投票权的股东有权亲自或通过代理投票。在召集会议之前,不需要向公司秘书提交申请,但在投票前应提交申请。每个股东根据本协议第VI条第6.07款的规定,有权在公司账簿上以其名义登记的具有投票权的每股股票,以确定有权投票的股东。会议。没有选举董事需要通过书面投票。
第二条
董事会
SECTION 2.01. 一般权力。公司事务的管理权归董事会所有,董事会可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并履行所有此类合法行为和事项。不是法律或
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由股东指示或要求行使或完成。
第2.02。号码和任期。构成整体的董事人数董事会不时以全体董事会多数投票的方式确定。“全体董事会”一词用于指公司董事会的总人数。如果没有职位空缺。董事不必是股东。每位董事任职至其继任者当选和合格,或直至其先前的死亡或辞职或以下文所述的方式解职。不减少授权数在董事任期届满之前,董事的任何董事均应具有解除董事职位的权利。
第2.03节。辞职,搬迁和职位空缺。任何董事可随时通过向董事会,董事会主席,总裁或秘书长发出书面辞职通知辞职。这种辞职应在其中规定的时间生效,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在收到时;并且,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无需接受此类辞职即可使其生效。
任何董事或全体董事会成员可在任何时候以无论是否有理由被移除。根据本协议第I条第1.03款,股份有权在董事选举中投票或经股东书面同意。
董事会职位空缺以及因授权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新任董事职位被一个人填补
大多数董事当时在职,但少于法定人数,或由一名独任董事。
如果在任何时候,由于死亡或辞职或其他原因,公司不得任董事,任何高级职员或任何股东或遗嘱执行人,管理人,受托人或股东监护人,或委托对股东个人或财产负责的其他受托人,可以按照公司注册证书的规定召集特别会议。或者这些章程,或者可以向大法官法院申请一项法令,按照DGCL第211条的规定,立即下令选举。
第2.04节。会议. (a) 年会。每年一次后,切实可行董事选举,董事会应当为组织和其他业务的交易目的进行会议,除非根据本条第2.05款的书面同意进行所有此类业务的交易。 。
(b) 其他会议。董事会的其他会议应在董事会,董事会主席或总裁不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c) 会议通知。公司秘书应向每次会议的每位董事发出通知,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和目的。每次会议的通知应邮寄给每位董事,并在在他或她的住所或通常营业地点,至少在召开会议之日前两天,或通过电报,电报,无线或其他方式发送给他或她记录通信的形式,或者在不迟于会议召开之日前一天亲自或通过电话递送
to be held, but notice need not be given to any director who shall attend such meeting. A written waiver of notice, signed by the person entitled thereto, whether before or after the time of the meeting stated therein, shall be deemed equivalent to notice.
(d) Place of Meeting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ay hold its meetings at such place or places within or without the State of Delaware a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ay from time to time determine, or as shall be designated in the respective notices or waivers of notice thereof.
(e) Quorum and Manner of Acting. One third of the total number of directors then in office (but not less than two) shall be present in person at any meeting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n order to constitute a quorum for the transaction of business at such meeting, and the vote of a majority of those directors present at any such meeting at which a quorum is present shall be necessary for the passage of any resolution or act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except as otherwise expressly required by law or these Bylaws. In the absence of a quorum for any such meeting, a majority of the directors present thereat may adjourn such meeting from time to time until a quorum shall be present.
(f) 组织。在每次董事会会议上,下列任何一方应担任会议主席并按以下优先顺序主持会议:
(i) 主席董事会;
(ii) 总裁(如果总裁在此时成为董事会成员);和
(iii) 由出席的大多数董事选出的任何董事。
公司秘书,或在他或她缺席的情况下,任何人(他应是公司的助理秘书,如果公司的助理秘书在场,董事会主席指定的人员应担任该会议的秘书并保留其会议记录。
第2.05节。董事在会议中的同意。如果董事会或委员会的所有成员(视情况而定)以书面形式同意,则可在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的任何会议上采取或允许采取的行动,无需召开会议。书面或着作随董事会或委员会的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一并提交。
第2.06节。通过会议电话或类似通信设备采取的行动。任何一个或多个董事会成员,或董事会指定的任何委员会,均可参加董事会会议或任何此类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或类似的通讯设备,参加会议的所有人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听取对方的意见,并通过这种方式参加会议应构成亲自出席会议。
第III条
委员会董事会成员
SECTION 3.01. 执行委员会的任命。董事会可不时通过全体董事会多数通过的决议,从其成员中指定一个执行委员会,以便董事会一切顺利服务。指定执行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董事会可指定一名或多名董事为执行委员会的候补成员,可在执行委员会的任何会议上取代任何缺席或被取消资格的成员或成员。董事会有权任何时候改变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填补其中的所有空缺并在有或无原因的情况下解除它。
第3.02节。执行委员会的程序。执行委员会,其大多数成员应确定其会议的召集人以及召集和召开会议的方式,应确定其成员必须构成业务交易的法定人数,并应规定其自己的议事规则除非通过其成员或董事会的多数投票,否则不得进行任何变更。
第3.03节。执行委员会的权力。在董事会会议间隔期间,除非全体董事会通过决议不时另行规定,执行委员会应拥有并可行使所有权利。在DGCL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在管理和指导公司业务和事务方面的权力和权限,并可授权公司的印章加盖所有可能要求的公司的文件,除非执行委员会不得拥有以下权力或权限:
(a) 修改公司注册证书;
(b) 采用合并或合并协议;
(c) 向股东推荐出售,出租或交换全部或绝大部分公司的财产和资产;
(d) 向股东建议解散公司或撤销解散;
(e) 向公司股东提交任何根据DGCL要求股东批准的诉讼;
(f) 在董事会或任何委员会中创建或填补职位空缺或确定董事会成员在董事会或任何委员会任职的薪酬;
(g) 修改或废除这些章程;
(h) 宣布分红或授权发行股票;或
(i) 修改或废除董事会的任何决议,其条款不可修改或可重复。
第3.04节。执行委员会的报告。执行委员会应定期保留会议记录其程序,以及执行委员会的所有行动应立即报告给董事会。此类行动应由董事会审查,但不得影响第三方的权利。
SECTION 3.05. Other Committee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by resolution adopted by a majority of the whole Board of Directors, may designate from among its members one or more other committees, each of which shall have such authority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s may be specified in the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designating such committee; provided, however, that any such committee so
designated shall not have any powers not allowed to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under Section 3.03 of this Article. The Board of Directors shall have power at any time to change the members of any such committee, designate alternate members of any such committee and fill vacancies therein; and any such committee shall serve at the pleasur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RTICLE IV
Officers
SECTION 4.01. Executive Officers。公司的执行官员应为总裁,秘书和财务主管,并可包括董事会主席,一名或多名副总裁和一名或多名助理秘书或助理财务主管。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办事处可能是由同一个人持有。
第4.02节。权力和职责。所有官员,如他们自己和公司,在本章程中规定的公司管理层中具有此权限并履行其职责。或者,在董事会未提供的范围内。
第4.03节。下属官员。董事会可以任命或授权首席执行官或总裁任命其他官员和代理人作为公司的业务可能需要。每个此类官员和代理人应在此期间任职,具有此权限并履行本章程规定的职责或董事会可能不时确定的职责。即
第4.04节。任期,辞职和解职。所有高级职员由董事会选举或任命,任期为董事会规定的任期。董事会主席
董事(如有)应从董事会成员中选出或任命。每位高级职员的任期,直至其继任者当选或任命为合格或其先前的死亡,辞职或辞职。以下提供的方式。董事会可以要求任何高级职员为忠实履行职责提供担保。
任何高级职员可随时向总裁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通知,并且该辞职应在其中规定的时间生效,或者如果在其中规定生效的时间未在董事会的行动中予以接受,则除外。为使其有效,没有必要提出这种辞职。
所有由董事会选举或任命的高级职员和代理人,无论有无原因,均可由董事会随时解职。
第4.05节。职位空缺。如果办公室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董事会应填补第4.04条规定的空缺。任何由董事会任命或选举产生的任何高级职员,只能在其任期未满的任期届满之前任职,除非经其重新当选或重新任命。董事会。
第4.06节。董事会主席。如果设立董事会主席,他或她应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他或她在场的,并应就涉及公司福利及其业务的所有主题向董事会和公司高级职员提供咨询和建议。他或她应履行其他职责,如蟒蛇董事会可能不时确定。
除董事会决议另有规定外,他或她当然是董事会所有委员会的成员。
第4.07节。总裁。总裁为首席执行官公司,除非董事会主席在场或董事会通过决议另行规定,否则他或她应主持董事会及其所在股东的所有会议,除非,在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如果总裁在此时不是董事会成员。他或她应对公司的业务和事务有一般和积极的管理和控制权。控制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如有),并应看到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的所有命令和决议(如果有的话)都已生效。
第4.08节。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如果有的话,或者如果有多个,副总统按其资历或任何其他顺序由董事会决定;在总统缺席或残疾时,应履行职责并行使总统的权力,并且一般应协助总统并履行董事会或总统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4.09节。秘书。公司秘书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出席董事会的所有会议和股东的所有会议,并将所有投票的所有票数和会议记录记录在一本书中。这一目的,并在必要时履行常务委员会的职责。他或她应给予或促使通知所有会议。
股东和董事会,并履行董事会或总裁规定的其他职责,在其监督下,他或她应履行职责。他或她应妥善保管其印章。公司并将其粘贴在任何正式授权的文书上,并在加盖时,应通过其签名或由财务主任或助理秘书或助理司库签字证明。他或她应妥善保管。证书账簿和股东记录以及董事会可能指示的其他账簿和记录,并且不时履行董事会主席,总裁或者董事会主席可能分配给他或她的所有其他职责。董事会。
第4.10节。助理秘书。公司的助理秘书,如果有的话,或如果有多个,助理秘书按其资历或董事会决定的任何其他顺序,应在公司秘书缺席或丧失,履行职责和行使公司秘书的权力,并履行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4.11。^。财务主管。财务主管应对公司资金和其他有价值的影响(包括证券)进行保管和保管,并应对属于公司的账簿中的收据和账目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并存入所有款项和对董事会指定的存管机构中公司名称和信誉的其他有价值的影响。财务主管应支付公司的资金。由董事会下令,为此类支付取得适当的凭证,并且应当
在董事会的常会上或在他们可能要求的时候向总裁和董事提交他作为财务主管的所有交易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的说明;并且,一般而言,执行财务主任办公室的所有职责,并且总统或董事会可能不时赋予他或她的其他职责。
第4.12节。助理财务主管。公司的助理财务主管,如果有的话,或者如果有多个,助理财务主管按其资历或任何其他顺序由董事会决定,则由财务主任在缺席或无法履行履行职责并行使财务主管的权力,并履行董事会或财务主任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V条
合同,支票,汇票,银行账户等
SECTION 5.01. 执行文件。董事会应指定公司的官员,雇员和代理人,他们有权执行和交付契约,合同,抵押,债券,债券,支票,汇票和其他以公司名义支付金钱和其他文件的命令,并可授权此类官员,雇员和代理人以书面形式授予此类权力(包括重新授权的权力)向公司其他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提供的文书;并且,除非本章程明确指定或明确授权,否则任何高级职员或代理人或雇员均无权通过任何合同或约定对公司具有约束力,或出于任何目的或任何目的对其承担责任。量。
第5.02节。存款。未以其他方式雇用的公司的所有资金应不时存入公司的信用证或以其他方式作为董事会或财务主管或公司的任何其他高级人员。这方面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5.03节。其他公司的股票或其他证券的代理。董事会应指定公司的官员,不时指定公司的代理人或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和代表公司行使公司作为任何其他公司的股票或其他证券的持有人的权力和权利,并投票或同意就该等股票或证券而言;这些指定人员可以指示如此指定的人员行使这些权力和权利的方式;而该等指定人员可以其名义及代表公司及其公司印章或其他方式,执行或安排以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书面代理人,授权书或其他文书签署或安排执行。公司可以行使其上述权力和权利。
第VI条
股份及其转让;修订记录日期
SECTION 6.01. 股票证书。公司股票的每个所有者均有权获得证明其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数量和类别的证明,否则应采用其形式。每个类别的证书应按连续顺序发布,并按其发行顺序编号,并由董事会主席以公司名义签署或以公司名义签署。 ,
总裁或副总裁,由财务主管或助理财务主管或公司秘书或助理秘书。
SECTION 6.02。Record。记录(此处称为“股票记录” )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中,应保留拥有公司所发行公司股票所代表的股份所代表的股份的个人,公司或公司的名称,每个此类证书所代表的股份数量,其日期,以及的情况取消,取消的日期。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以公司股票记录在公司股票记录上的股份的人应被视为其所有者。
第6.03节。股票登记。公司股份转让登记应仅在公司账簿上,应登记持有人或其律师的请求,经授权委托书授权。执行并向公司秘书提交,并在交付证书或证书后正确签署或附有正式签署的股权。
第6.04节。股东地址。每位股东应指定向公司秘书发送会议通知和所有其他公司通知可送达或邮寄给他或她的地址,如果任何股东未能指定该地址,公司通知可由他或她送达邮寄到他或她的邮局地址的邮件(如有的话),如同公司的股票记录簿或其最后知道的邮局地址一样。
SECTION 6.05. Lost, Destroyed and Mutilated Certificate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a committee designated thereby with power so to act may, in its
discretion, cause to be issued a new certificate or certificates for stock of the Corporation in place of any certificate issued by it and reported to have been lost, destroyed or mutilated, upon the surrender of the mutilated certificates or, in the case of loss or destruction of the certificate, upon satisfactory proof of such loss or destruction, and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such committee may, in its discretion, require the owner of the lost or destroyed certificate or his or her legal representative to give the Corporation a bond in such sum and with such surety or sureties as it may direct to indemnify the Corporation against any claim that may be made against it on account of the alleged loss or destruction of any such certificate.
第6.06节。法规。董事会可以制定与公司股票证书的签发,转让和登记相关的权利,与本章程不一致的规则和条例。
第6.07节。确定记录股东的确定日期。为了公司可以确定有权在任何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发出通知或投票的股东,或明确表示同意公司采取行动会议,或有权收取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或分配任何权利,或有权就任何变更,转换或交换股票或为任何其他合法行动的目的行使任何权利,董事会董事可事先确定记录日期,该记录日期不得超过会议日期前的10天或不少于10天,也不得超过任何其他行动前50天。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发出通知或投票的人应适用于会议的任何休会;
但是,董事会可以确定延期会议的新记录日期。
第VII条
财政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结束,除非由董事会决议。
第VIII条
赔偿
SECTION 8.01. 除公司或公司权利外的其他行动.公司应在现行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并保持无害或以下可以修改,任何已经或正在当事人或被威胁要成为当事方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受到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或诉讼的人,无论是民事,刑事,行政还是调查(除了由于该人或该人为该法律代表的人是或是该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或曾在或正在或正在服务于Cor的要求作为另一家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或非营利实体的董事,受托人,合伙人或高级职员,免除所有责任,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和支付的金额如果该人以善意和他或她合理地认为是或不反对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则该人实际及合理地就该等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所招致的和解,
而就任何刑事诉讼或法律程序而言,没有合理理由相信其行为是非法的。通过判决,命令,和解,定罪或根据nolo contendere或其等同物的请求终止任何诉讼,诉讼或诉讼,本身不应产生这样一种假设,即该人不是出于善意和他或她合理地认为是否反对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方式,并且就任何刑事诉讼或诉讼而言,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或她的行为是非法的。
第8.02节。 由公司或在公司权利范围内的行为.公司应赔偿任何已经或已经成为当事方或被威胁要成为任何受到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诉讼或诉讼的当事人的人。公司因该人或该人为其法律代表的人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或者是应该公司的要求而正在或正在服务的公司,以促成对其有利的判决。公司作为董事,受托人,另一家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或非营利实体的合伙人或高级职员,以防止该人在与辩护或解决此类诉讼或诉讼时实际合理地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该人以善意和有理由相信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除非就该人在履行其对公司的职责时的疏忽或不当行为而被裁定须就该等公司的责任,问题或事宜作出任何赔偿,除非及当特拉华州法院或提起诉讼或诉讼的法院应在申请时确定尽管有责任裁决但在
鉴于案件的所有情况,这些人公平合理地有权获得特拉华州法院或其他法院认为适当的此类费用。
第8.03节。成功案例.如果第8.01或8.02节中提到的任何人在案情上成功或以其他方式为其中提到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辩护,或为其中的任何索赔,问题或事项辩护,他或对于与其相关的实际和合理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她将获得赔偿。
第8.04节。授权.根据第8.01,8.02或8.03节的任何赔偿(除非法院命令)由公司在符合第8.01和8.02条规定的适用行为标准的情况下,在确定此类赔偿适当的情况下,由公司仅在特定情况下授权进行。该决定应:(i)由董事会,非诉讼当事人的多数投票,诉讼或诉讼(无论是否达到法定人数),或(ii)如果没有无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者如果大多数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如此指示,由独立法律顾问(可能是公司的正式法律顾问)以书面意见,或(iii)公司股东。
第8.05节。费用预付。公司现任或前任高级职员或董事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不论此类费用是否以该人员作为公司高级职员或董事的身份发生或作为另一家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或非营利实体的董事,受托人,合伙人或高级职员,为任何
待决或受威胁的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诉讼,诉讼或诉讼进行辩护在最终处置此类诉讼,诉讼或诉讼之前由公司支付;但是,在最终处置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之前支付这些费用,只有在向公司交付书面索赔时,并在收到代表或代表如果最终确定他或她无权按照本条授权由公司进行赔偿,则该官员或董事应偿还该金额。
第8.06节。非排他性。根据本条其他部分提供或授予的费用的赔偿和提高,不应视为排除任何寻求赔偿或提高费用的人可能获得的任何其他权利。根据任何法规,章程,协议,股东投票或无利害关系的董事或其他方式享有的权利,包括以其官方身份提供服务以及在担任该职位时以其他身份提供服务,并应继续对已停止以任何此类身份任职,并且应当为该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和个人代表的利益。
第8.07节。保险。公司有权购买和维持保险代表公司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或曾任公司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任何人,或应公司要求担任董事,受托人,合伙人,高级职员,雇员或另一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或非营利实体的代理人,以抵抗该人以任何此类身份提出的任何责任,或
根据本条款或DGCL第145条的规定,公司是否有权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赔偿此类责任。
第8.08节。“公司” 。就本条而言,“公司”的提述应包括由此产生的公司,并且在由此产生的公司的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所有成分公司(包括成分的任何成分)均已吸收在合并或合并中,如果其单独存在继续存在,则有权力和权力对其董事或高级职员进行赔偿,以使任何人或曾经或正在或正在服务于该组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此类成分公司作为另一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或非营利实体的董事,受托人,合伙人或高级职员的要求,应当在根据本条规定,对于由此产生的或尚存的公司而言,如果其独立存在继续存在,则对该公司有所依据。
第8.09节。限制。公司有义务赔偿任何正在或正在服务于其他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受托人,合伙人或高级职员的人或非营利实体应减少该人从该其他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或非营利实体或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任何金额。尽管第八条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除了任何诉讼,诉讼或诉讼程序以执行赔偿或提高支出的权利外,公司没有义务赔偿任何
董事或高级职员的任何诉讼,诉讼除非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或其中的一部分)经董事会授权或同意,否则由该人发起或进行(或部分)。
第8.10节。其他定义。就本条而言,“其他企业”的提法应包括员工福利计划; “罚款”的提法应包括对雇员福利计划评估的任何消费税; “应公司要求提供服务”的提述,包括作为公司董事,受托人,合伙人或高级人员的任何服务,该等服务对该雇员,受托人,合伙人或高级人员就该雇员施加关税或涉及其服务。福利计划,其参与者或受益人;以合理认为符合雇员福利计划的参与者和受益人的利益而善意行事的人,应被视为以“不反对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本条所指的;对“公司高级人员”的提述应包括(i)是按照第4.01条确定的公司高级职员的任何人,(ii)是公司的雇员,并且根据章节对公司负有报告义务。 “交易法”第16条,或(iii)为本条目的由董事会指定为高级职员。
SECTION 8.11. Continuation of Indemnification. The rights conferred upon persons in this Article VIII shall vest at the time an individual becomes a director, trustee, partner, or officer and shall be contract rights. Such rights shall continue as to such person who has ceased to serve in any such capacity and shall be binding upon and inure to the benefit of such person’s heirs, executors, administrators and personal
representatives. Any amendment, alteration or repeal of this Article VIII that adversely affects any right of any such person shall be prospective only and shall not limit or eliminate any such right with respect to any action, suit or proceeding involving any occurrence or alleged occurrence of any action or omission to act that took place prior to such amendment, alteration or repeal.
第8.12节。其他赔偿。公司应有权在其目前存在或以后可能修改的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采取其认为适当的任何行动以提供赔偿(有或没有)费用的提高),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受托人,合伙人,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或应公司要求担任董事的任何人,另一家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或非营利实体的受托人,合伙人,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
第IX条
通知的放弃
当这些章程要求发出通知时或公司注册证书或特拉华州法律,有权获得的人可亲自或通过其授权,以书面或电报,电报或其他形式的录音通讯,在会议之前或之后或在发出此类通知的其他事项中放弃此类通知,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向该人发出此类通知,并且此类弃权应被视为等同于此类通知。
第X条
修正
本章程可由有权投票的股东采纳,修改或废除。任何章程(包括本章程)均可由董事会以任何不违反法律的方式予以通过,修订或废除。特拉华州或公司注册证书。授予董事权力的事实不得剥夺股东权力,也不得限制他们采用,修改或废除这些章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