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3月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293463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第1号修正案至
表格F-4
注册声明
下
1933年《证券法》
DATASEA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8742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码号) |
(I.R.S.雇主 识别号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胜芳路5号金地威信国际中心C座302-5室102600
+86 10-56145240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Datasea声学有限责任公司
8 The Green,Ste A,
都福,肯特,特拉华州19901
+1 267 992 2826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副本至:
Joan Wu ESQ。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LLC
第三大道950号,19楼
纽约,NY 10022
电话:(212)530-2208
建议向公众出售证券的大致开始日期
如果提交此表格是为了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为一项发行注册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适用,在方框中放置X,以指定在进行此交易时所依赖的适当规则条款:《交易法》规则13e-4(i)(跨境发行人要约收购)
交易法规则14d-1(d)(跨境第三方要约收购)☐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人特此在可能需要的一个或多个日期修改本注册声明,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至注册人提交进一步的修订,具体说明本注册声明此后应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条生效,或直至注册声明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上述第8(a)条可能确定的日期生效。
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被宣布生效之前,注册人不得出售此处描述的证券。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本招股说明书/代理声明由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DIT”或注册人)提交,并构成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Datasea”或公司)与此处所述的特别股东大会有关的代理声明。
代理声明/前景
日期:2026年3月6日
DATASEA INC.股东特别会议的代理声明。
DATASEA INTELLIGENT LTD. 6,447,153股A类普通股招股说明书。
将于2026年4月3日召开股东特别会议的通知
致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请您于当地时间2026年4月3日上午10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胜芳路5号金地威盛国际中心C座302-5室参加DATASEA INC.(“公司”或“DATASEA”)股东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具体用途如下:
| 1. | 以:(i)批准及采纳公司与DIT(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BVI业务公司(“BVI”)及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合并”)订立的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合并协议”),据此,公司将与DIT合并,根据条款,DIT将是合并协议所附表格中BVI合并计划(“合并计划”)中详述的存续公司;(ii)根据合并计划和BVI商业公司法(经修订)(“公司法”)批准公司与DIT合并并并入DIT and内华达州法律,据此,公司将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存在;及(iii)合并协议所设想及与合并有关的所有其他交易(统称为“合并提案”); | |
| 2. | 批准凭借合并及于合并生效时间(“生效时间”),(i)将紧接生效时间前由刘志欣及刘富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面值0.00 1美元的公司普通股(“普通股”)分别转换为2,000,000股DIT无面值B类普通股(每股“B类普通股”),及公司各股东于紧接生效时间前所持有的普通股互相转换为DIT的一股A类普通股,每股无面值(各为“A类普通股”)(统称为“换股议案”)。 |
在2026年3月4日营业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获得特别会议的通知,并有权在特别会议及其任何休会或延期会议上投票。自2026年3月5日起,我们的公司办事处将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提供股东名单,供截至记录日期在我们的股票分类账上登记的任何股东为与特别会议密切相关的任何目的进行审查。
你的投票很重要。请尽快提交代理,以便您的股份可以在特别会议上投票。
| 由董事会命令 | |
| /s/刘志欣 | |
| 刘志欣 | |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2026年3月6日 |
无论您是否计划参加特别会议,我们鼓励您通过电话、互联网或邮寄方式投票并提交您的代理。如需更多说明、电话投票或互联网投票,请参阅代理卡。以邮寄方式进行投票及提交代理人,请于随附的代理人卡上填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并于随附信封内寄回。如果您通过在券商、银行或其他代名人的账户持有您的股票,请按照您从他们那里收到的指示对您的股票进行投票。
关于提供代理材料的重要通知
将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股东特别会议
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是在公司代表董事会为股东特别会议征集代理时提供的。您可以使用以下方法之一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
如何投票你的股票
你的投票很重要。你的股份只有在有代理人代表的情况下才能在特别会议上投票,请花时间投票给你的代理人。
| ● | 亲自出席公司特别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 |
全体股东诚邀出席会议。然而,为确保您在会议上的代表权,请您尽快在为此目的所附的预付邮资信封中标记、签名、注明日期并归还随附的代理卡,或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进行投票。任何出席会议的股东,即使已归还代理卡,也可亲自投票。
关于为将于2026年4月3日举行的股东大会提供代理材料的重要通知。股东的代理声明/前景可在以下网址查阅:http://www.dataseainc.com/。
如未亲自出席会议并投票,登记在册的股东或“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委托代理投票:
| 电话: | 拨打随附代理卡上注明的免费电话,并按照记录的指示进行操作。 |
| 通过互联网: | 前往所附代理卡上注明的网站,并按照所提供的说明进行操作。 |
| 邮寄: | 在提供的已付邮资回邮信封内标记您的投票、日期、签名并退回随附的代理卡。 |
| 通过传真: | 传真至所附代理卡上注明的号码,并按照所提供的指示进行操作。 |
如果您的股票是通过金融机构、券商或其他记录持有人等代名人以“街道”名义实益持有的,您的投票受该机构、公司或持有人控制。如果您的金融机构或经纪公司提供此类投票替代方案,您的代理投票也可能通过电话或互联网以及邮寄方式进行。请按照您的被提名人在您的投票指示卡上提供的具体指示进行操作。
请注意,如果您的股票是通过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实益持有,并且您希望在特别会议上投票,您必须从记录持有人那里获得以您的名义签发的代理。
目 录
| 页 | ||
| 关于代理材料和特别会议的问答 | 1 | |
| 与合并相关的问答 | 5 | |
| 汇总备考资料 | 9 | |
|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因素和注意事项 | 9 | |
| 建议一—批准合并建议 | 16 | |
| 建议二—批准股份交换 | 30 | |
| 评估权 | 32 | |
| 参照成立 | 32 | |
| 法律事项 | 33 | |
| 专家 | 33 | |
| 转让代理人和书记官长 | 33 | |
|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 34 | |
| 索引到财务页面 | F-1 | |
| 附录A –合并协议表格及合并计划 | A-1 | |
| Prospectus中不需要的信息 | 二-1 |
i
股东特别会议的代理声明
将于2026年4月3日举行
关于代理材料的问答
和特别会议
| 问: | 我为什么收到这些材料? |
| A: | 我们向贵公司提供这些代理材料,与我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为我们的2026年特别股东大会(“特别会议”)征集代理有关,该会议将于2026年4月3日举行。作为记录在案的股东,您被邀请参加特别会议,并有权并被要求就本代理声明中描述的事务项目进行投票。本代理声明及随附的代理卡(或投票指示卡)将于2026年3月6日或前后发送给所有有权在特别会议上投票的股东。 |
| 问: | 特别会议将于何时、何地举行? |
| A: | 特别会议将于当地时间2026年4月3日上午10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胜芳路5号金地维森国际中心C座302-5室102600举行。 |
| 问: | 如何参加特别会议? |
| A: | 只有在记录日期2026年3月4日(“记录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才有权获得特别会议的通知,并有权出席特别会议或在特别会议上投票。如计划亲自出席会议,请携带以下证件: |
| ● | 照片识别。 |
| ● | 如果您的股份以“街道名称”持有,则可接受的所有权证明。 |
街道名称是指你的股票被券商、银行或其他机构记录在案。更多信息见下文。
可接受的所有权证明要么是(a)贵公司经纪人的信函,确认贵公司在记录日期实益拥有我们普通股的股份(“普通股”),要么是(b)账户报表显示贵公司在记录日期实益拥有我们普通股的股份。如果你的股票是以街道名义持有,你可以带着所有权证明出席会议,但你不得在特别会议上亲自投票表决你的股票,除非你从你的经纪人那里获得了“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证据,让你有权在特别会议上投票表决你的股票。
| 问: | 这份代理声明中包含哪些信息? |
| A: | 这份代理声明包含有关将在特别会议上进行表决的提案的信息以及某些其他所需信息。 |
| 问: | 如何取得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
| A: | 我们的年度报告可通过我们的网站查阅。我们于2025年9月2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
1
| 问: | 特别会议将对哪些事项进行表决? |
| A: | 特别会议预定表决的事项有: |
| 1. | 采纳公司与DIT(“DIT”)之间的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合并协议”),DIT是一家根据BVI法律注册成立的BVI业务公司,也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据此,公司将与DIT合并并并入DIT,条款为DIT将是合并计划中所述的存续公司;(ii)根据合并计划和BVI业务公司法(经修订)(“公司法”)批准公司与DIT合并并并入DIT and内华达州法律,据此,公司将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存在;及(iii)合并协议所设想及与合并有关的所有其他交易(统称为“合并提案”); | |
| 2. | 批准凭借合并及于合并生效时间(“生效时间”),(i)将紧接生效时间前由刘志欣及刘富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面值0.00 1美元的公司普通股(“普通股”)分别转换为2,000,000股DIT无面值B类普通股(每股“B类普通股”),及公司各股东于紧接生效时间前所持有的普通股互相转换为DIT的一股A类普通股,每股无面值(各为“A类普通股”)(统称为“换股议案”)。 |
| 问: | 为什么我被要求对提案二进行投票? |
| A: | 提案二寻求股东批准,在合并时,将刘志欣和刘富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公司普通股分别转换为2,000,000股DIT的B类普通股。尽管根据合并协议,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转换为DIT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将在生效时间自动发生,但这里正在根据适用的公司治理标准寻求单独的股东批准。 |
| 问: | 通过提案的投票要求是什么? |
| A: | 需要在特别会议上亲自或由代理人代表所投并有权就该事项投票的过半数股份的赞成票才能批准本代理声明中的其他每一项投票提案。 |
| 问: | 董事会如何建议我投票? |
| A: | 董事会建议你把你的股份投“赞成”通过合并提案。 |
如果您退回一张正确填写的代理卡,或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投票您的股份,您的普通股股份将按照您的指示代表您投票。如无特别说明,代理人所代表的普通股股份将按照董事会的建议进行投票。
| 问: | 我可以投什么股? |
| A: | 截至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我们已发行和流通的每一股普通股有权就特别会议将表决的每一事项拥有一票表决权。 |
你可以投票表决截至记录日期你拥有的所有股份,包括(a)作为记录股东直接以你的名义持有的股份,以及(b)通过经纪人、受托人或其他代名人为你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的股份。在记录日期,我们有10,447,153股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 问: | 作为登记在册的股东和作为以街道名义持有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有什么区别? |
| A: | 登记在册的股东拥有以其本人名义登记的股份。实益拥有人拥有通过第三方(例如经纪人)以街道名义持有的股份。如下文总结,记录在案的股东和受益所有人之间有一些区别。 |
登记在册的股东
如果在2026年3月4日,您的股票不是以您的名义持有,而是以券商、银行、交易商或其他类似机构的账户持有,那么您是以“街道名称”持有的股票的受益所有人,该机构正在向您转发特别会议通知和代理声明。就特别会议的投票而言,持有您账户的组织被视为记录在案的股东。作为受益所有人,您有权指导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如何对您账户中的股份进行投票。只需按照提供的投票指示进行操作,以确保您的投票被计算在内。还邀请您参加特别会议。然而,由于你并非记录股东,除非你要求并获得你的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的有效代理,否则你不得在特别会议上亲自投票表决你的股份。
2
以街道名称实益持有的股份
您是您以街道名称持有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关于通过经纪人登记的此类股票,这些代理材料连同投票指示卡将由您的经纪人转发给您。作为受益所有人,您有权指导您的经纪人如何投票。您可以为此使用您的经纪人提供的投票指示卡。即使你已经指导你的经纪人如何投票,你也可以参加特别会议。然而,除非你从你的经纪人那里获得“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证据,让你有权在特别会议上投票,否则你不得在特别会议上亲自投票。
| 问: | 谁有权出席特别会议,有哪些入场程序? |
| A: | 只有当你在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是股东,或者你持有特别会议的有效代理人时,你才有权出席特别会议。有资格在特别会议上投票的股东名单将在特别会议上供查阅。如果您是实益持有人,您将需要提供截至记录日期的实益所有权证明,例如显示您在记录日期拥有普通股股份的经纪账户对账单或您的经纪人提供的投票指示卡。特别会议将于当地时间上午10时准时开始。入场要准备好出示带照片的身份证件。报到将在会议开始前一个半小时开始。请留出充足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
| 问: | 请问我是否可以在特别会议上亲自投票表决我的股份? |
| A: | 如果您在记录日期是登记在册的股东,您可以在特别会议上亲自投票或通过代理人投票表决您的股份。如果你决定亲自投票你的股份,你不需要在特别会议上出示你的股票证书;你的名字将在有资格投票的股东名单上。如果您以街道名义实益持有您的股份,只有在您从您的经纪人处获得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证据,赋予您对股份的投票权时,您才能在特别会议上亲自投票您的股份。即使你计划出席特别会议,我们建议你也提交如下所述的代理或投票指示,以便如果你后来决定不出席特别会议,你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 |
| 问: | 不参加特别会议,如何投我的股份? |
| A: | 无论您是作为记录股东直接持有股份还是以街道名义实益持有股份,您都可以在不出席特别会议的情况下指导您的股份如何被投票。如果您是记录在案的股东,您可以通过提交代理投票。如果您以街道名义实益持有股份,您可以通过向您的经纪人提交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有关如何投票的指示,请参阅您的代理卡上的说明,或者,对于以街道名称实益持有的股份,请参阅您的经纪人提供的投票指示卡。 |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通过填写、签名、注明日期和将他们的代理卡邮寄到代理卡上提供的地址来提交代理。以街道名义实益持有股份的股东可通过填写、签署、注明日期提供的投票指示卡并将其邮寄至投票指示卡上提供的地址进行投票。代理卡和投票指示卡还包括有关如何通过互联网提交投票的指示。投票指示卡还可能包含关于提交投票的替代方法的指示。我们鼓励您尽早投票。如果您选择邮寄投票,请留出充足时间,让您的代理人或投票指示卡在特别会议之前到达我们的投票制表器。
| 问: | 谁来计票? |
| A: | 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West Coast”)的代表将对投票进行制表,公司的一名代表将担任选举检查员。 |
| 问: | 不投票有什么影响? |
| A: | 如果你是记录在案的股东,而你没有投票,将不会代表你在特别会议上就任何事务项目投票。如果您是登记在册的股东,并且您正确地签署并归还了您的代理卡,您的股票将按照您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果此类代理卡上未显示任何指示,而您是记录在案的股东,则代理所代表的股份将按照董事会建议的方式就本代理声明中提出的所有事项进行投票,即“支持”批准合并。 |
3
通常,经纪人不投票的情况发生在经纪人以“街道名称”为受益所有人持有的股份未就特定提案进行投票时,因为经纪人(1)未收到受益所有人的投票指示,并且(2)缺乏对这些股份进行投票的酌情投票权。
经纪人有权就日常事务对为受益所有人持有的股份进行投票。如果没有受益所有人的指示,经纪人无权就非常规事项对为该受益所有人持有的股份进行投票。我们认为,本次特别会议的所有提案都属于非常规事项;因此,在没有受益所有人指示的情况下,经纪商无权就此类事项进行投票。因此,如果受益所有人希望他们的股份以某种方式由经纪人投票,他们应该就如何投票他们的股份向他们的经纪人发出指示。
为确定是否达到法定人数,经纪人不投票将被计算在内。
| 问: | 拟表决的议案需要多少票才能通过,弃权票和券商不投票将如何处理? |
| 提案 | 所需票数 | 投票的影响 保留/弃权 |
经纪人的影响 不投票 |
|||
| 建议一: 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 |
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有权投票的普通股股份多数表决权持有人投赞成票。 | 弃权将产生对提案投反对票的效果。 | 券商不投票没有影响。 | |||
| 建议二: 股份交易所的批准 |
|
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有权投票的普通股股份多数表决权持有人投赞成票。 | 弃权将产生对提案投反对票的效果。 | 券商不投票没有影响。 |
| 问: | 投完票后,可以撤销我的代理或更改投票吗? |
| A: | 你可以通过再次投票或亲自出席特别会议并投票的方式撤销你的代理并更改你的投票。只有您在特别会议上或之前收到的最新日期的代理卡将被计算在内。但是,除非您将书面通知转发给设在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公司秘书,或者您在特别会议上以投票方式投票,否则您出席特别会议将不具有撤销您的代理的效力。如果您是实益拥有人,您将需要向您的经纪人请求法定代理人,并随身携带,以便在特别会议上投票。 |
| 问: | 召开特别会议需要多少票? |
| A: | 在记录日期,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大多数股份的持有人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并有权投票是举行特别会议和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这就是所谓的法定人数。为确定法定人数,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将被视为出席特别会议。 |
| 问: | 特会拉票费用由谁承担? |
| A: | 公司正在进行这项招标,并将支付准备、印刷、组装、邮寄和分发这些代理材料的全部费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员工除使用邮件外,还可通过个人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征集代理人。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都不会因代表董事会征集代理而获得任何额外报酬。公司还可能与经纪公司和其他托管人、代名人和受托人就将征集材料转发给这些所有者持有的记录在案的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作出安排。公司将补偿这些经纪人、托管人、被提名人和受托人与该服务相关的合理自付费用。 |
| 问: | 在哪里可以找到特别会议的投票结果? |
| A: | 我们打算在特别会议上宣布初步投票结果,并将在8-K表格的当前报告中披露最终投票结果,该报告将在特别会议后不超过四个工作日提交给SEC。 |
4
什么是合并?
根据合并协议,公司将与DIT合并,DIT将在合并中幸存。合并完成后,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已发行流通股将转换为获得DIT股本中的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但刘志欣和刘富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公司普通股将转换为由刘志欣和Fuliu持有的2,000,000股B类普通股,该股份将由DIT就合并发行。合并后,DIT将拥有并继续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基本相同的方式开展我们的业务。DIT也将由今天管理公司的同一董事会和执行官管理。
公司为什么要搞并购?
此次合并是我们董事会批准的公司结构重组的一部分,我们预计,除其他外,将导致长期运营、行政、法律和会计成本的降低。请看题为“合并协议——合并的背景和原因”一节。然而,由于标题为“风险因素和关于前瞻性陈述的注意事项——与合并重组相关的风险——合并重组的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实现”一节中讨论的原因,无法保证合并后我们将能够实现这些预期收益。我们还承担并将继续承担交易费用(其中绝大部分将在你对提案进行表决之前承担并支出)。有关这些交易费用的说明,请参阅标题为“汇总备考财务信息”的部分。
合并是否会影响当前或未来的运营?
预计合并不会对我们开展日常运营的方式产生实质性影响。虽然新的公司结构不会改变我们未来发展业务的运营计划,包括我们对中国业务的关注,但它可能会提高我们的国际扩张能力。未来运营的地点将取决于业务的需要,这将在不考虑DIT的注册管辖权的情况下确定。请看题为“合并协议——合并的背景和原因”一节。
合并对我征税吗?
美国持有人在收到DIT A类普通股以换取公司普通股时,不会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益或损失。在合并中收到的DIT A类普通股的总税基将等于每个此类美国持有人在公司普通股中交出的总税基。美国持有人对合并中收到的DIT A类普通股的持有期一般应包括该美国持有人对所交出的公司普通股的持有期。请参阅标题为“税收——与DIT普通股的合并以及所有权和处置相关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部分。
州法律对合并的税务处理将取决于州。合并可能会根据一些州的税法征税,例如包括加利福尼亚州。我们敦促您在年度会议之前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关于合并对您的具体税务影响。
美国国税局是否已就合并的任何方面作出裁决?
没有要求美国国税局或美国国税局就合并做出裁决。
5
预计什么时候完成合并?
如果我们的股东在年度会议上批准通过合并协议,我们预计合并将于2026年4月20日左右生效,尽管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在合并完成之前放弃合并。请看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因素和注意事项——与合并重组相关的风险——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选择推迟或放弃合并。”
合并后,DIT将向股东提供哪些类型的信息和报告?
合并完成后,DIT预计将符合SEC规则和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DIT将继续受制于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或《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授权,并且,只要DIT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或纳斯达克上市,该证券交易所的治理和披露规则。然而,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不受《交易法》规定的某些规则的约束,如果DIT是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者不符合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的其他条件,这些规则将在其他情况下适用。例如:
| ● | DIT可能会在其提交给SEC的文件中包含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而无需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对账;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提供与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一样多的《交易法》报告,或者频繁或迅速。例如,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在特定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四个工作日内以表格8-K提交当前报告。相反,DIT将需要在表格6-K上迅速提供报告DIT(a)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作出或被要求公开的任何信息,(b)根据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提交或被要求提交,或(iii)以其他方式分发或被要求分发给其股东的任何信息。与表格8-K不同,没有必须提供表格6-K的确切截止日期。此外,DIT将不需要提交10-K表格的年度报告,该表格最快可能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60天到期。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被要求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水平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就高管薪酬进行咨询投票; |
| ● | DIT将免于根据《交易法》向SEC提交季度报告; |
| ● | DIT将不受遵守《公平披露条例》或《FD条例》的要求的约束,后者对选定的重大信息披露施加了一定的限制;和 |
| ● | DIT将不需要遵守《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征集条款。 |
如果合并生效,DIT预计将利用这些豁免。因此,在合并完成后,如果您持有DIT证券,您收到的有关DIT及其业务的信息可能会少于您目前收到的有关公司的信息,并且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获得的保护将少于您目前有权获得的.。
6
如果DIT在未来某个时候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地位,那么它将不再受此类规则的豁免,除其他外,将被要求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就好像它是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一样。满足这些额外监管要求所产生的成本可能是巨大的。请参阅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因素和注意事项——与合并重组相关的风险——合并重组的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实现”和“关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因素和注意事项——与合并重组相关的风险——如果DIT在合并完成时未能获得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或在未来某个时间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地位,DIT将被要求完全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要求,并将产生重大的运营、行政、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产生的法律和会计费用。”
我是否必须采取任何行动来交换我的普通股并获得DIT A类普通股?
以您的名义登记或您通过您的经纪人实益拥有的公司普通股将转换为获得同等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的权利,这些股份将在合并完成后以您的名义(或您的经纪人的名义,如适用)在DIT的成员名册中登记,而您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合并完成后,只有DIT成员名册中反映的登记股东才拥有并有权就登记在其各自名下的DIT A类普通股行使任何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并获得任何股息和其他分配。任何在合并前试图转让公司股票的行为,如没有适当记录并反映在公司转让代理人截至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保持的股票记录中,将不会在合并完成后反映在DIT的成员名册中。寻求在合并后转让DIT A类普通股的DIT A类普通股的注册持有人将被要求提供DIT转让代理人要求的惯常转让文件,以完成转让。
如果您以未经证明的记账形式持有公司普通股(例如,如果您通过经纪人持有您的股份),在合并在内华达州生效时,或生效时间,以您的名义登记或您通过您的经纪人实益拥有的公司普通股将转换为获得同等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的权利,并且这些股份将以您的名义(或您的经纪人的名义,如适用)以记账形式登记,而无需您采取任何行动。
如果您以凭证形式持有公司普通股,您可以在合并后立即将您的股票换成新的DIT股票。我们将要求在合并后将所有公司股票证书退还给DIT的转让代理。合并结束后不久,我们的交易所代理将向您发送转递函。预计,在生效时间之前,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将被任命为我们的合并交换代理。该转递函将包含说明交出您的股票证书以换取新的DIT股票证书的程序的说明。您不应该使用随附的代理卡返回股票证书。
公司目前的转让代理为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在生效时间后将继续担任DIT A类普通股的转让代理。
合并生效时公司股票期权情况如何?
在生效时间,每份可行使或可按其条款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包括可转换本票)的期权、认股权证和证券的所有未行使和未行使部分,不论已归属或未归属,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行使(每一份,“公司股票期权”)应由DIT承担,并应被视为构成期权、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视情况而定),收购与该公司股票期权持有人相同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如果该持有人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全额行使或转换该公司股票期权(不考虑该公司股票期权在该时间是否事实上可行使或可转换),以每股相同的行使价格获得,并应在法律许可和其他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具有相同的期限、可行使性、归属时间表,地位和所有其他重要条款和条件;并且DIT应采取一切步骤确保为行使此类公司股票期权保留足够数量的A类普通股。更多信息请见题为“议案一-合并协议-合并”和“议案一-合并协议-股票补偿和福利计划和方案”的部分。
7
我可以在合并完成前交易我的公司普通股吗?
是的。公司普通股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交易至合并完成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该完成日期预计为2026年4月20日或前后(东部时间)。
合并后,我可以在哪里交易我的DIT A类普通股?
我们预计,截至生效时间,DIT A类普通股将获授权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预计这些股票将在交易所交易,代码为“DTSS”。”
合并后我作为DIT股东的权利相对于合并前我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有何变化?
由于内华达州法律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之间的差异以及公司与DIT的管理文件之间的差异,我们无法采用与公司的管理文件相同的DIT的管理文件,但我们试图在DIT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保留股东与我们的董事会之间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注册证书存在的相同的重大权利和权力分配。
尽管如此,DIT拟议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与公司章程和公司注册证书不同,您作为DIT股东的权利将因合并而相对于您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发生变化,并且根据适用法律和DIT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您作为DIT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可能不如您作为公司股东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多。请参阅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因素和注意事项——与合并重组相关的风险——您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将因合并而发生变化,根据适用法律和DIT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您作为DIT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可能不如您作为公司股东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多。”
尽管有上述规定,上述变更可能不会在实践中显着改变你作为股东的权利,因为公司拥有集中的股权结构,少数股东各持有公司普通股的百分之五(5%)以上。有关公司若干实益拥有人的证券所有权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题为“建议二–批准股份交换建议–股份交换的影响”一节。
此外,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被允许根据BVI法律遵循公司治理实践,而不是某些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然而,我们不打算在合并后最初依赖任何纳斯达克豁免或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提供便利。请看题为“议案一——批准采纳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合并的背景和原因”的章节。
8
DIT的备考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未在本招股说明书/代理报表中列报,因为没有需要对公司的历史综合财务报表进行重大的备考调整以使交易生效。该交易将作为合法重组入账,最终所有权权益不会在紧接交易前后发生变化。因此,公司的历史合并财务报表将成为合并后DIT的历史合并财务报表。请看题为“合并协议——合并事项的会计处理”一节。
请参阅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的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这些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请参阅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题为“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的部分。
我们估计,与合并和重新住所相关的费用将达到约62,310美元,其中绝大多数是在你对提案进行投票之前产生的。交易成本已经或将在发生期间反映在我们简明综合经营报表中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中。
在考虑是否对与合并有关的采纳合并协议的提案投赞成票时,除了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信息外,您还应仔细考虑以下风险或投资考虑因素。此外,请注意,这份委托书/招股说明书包含或通过引用纳入了适用证券法下的“前瞻性陈述”和“前瞻性信息”。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合并和重组的陈述以及我们对未来运营的计划、目标、期望和意图,包括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我们期望通过合并和重组实现的利益或影响。您可以通过在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查找诸如“相信”、“预期”、“预期”、“估计”、“继续”、“可能”、“打算”、“计划”或类似表述等词语来找到其中的许多陈述。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仅反映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日期或本文件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文件日期(视情况而定)的当前预期,不是业绩的保证,并且固有地受到重大业务、经济和竞争不确定性和意外事件的影响,其中许多难以预测,通常超出我们的控制能力。此外,这些前瞻性陈述是基于对可能发生变化的业务战略和决策的假设。实际结果或业绩可能与我们在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结果或业绩存在重大差异。除适用的证券法可能要求外,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或承诺传播对我们的声明的任何更新或修订,无论是前瞻性的还是其他的,以反映我们预期的变化或任何此类声明所依据的事件、条件或情况的任何变化。
下文列出,除其他外,我们已经确定了您在决定是否投票赞成通过合并协议的提案之前应考虑的因素,并且我们已经确定了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计划或结果与此处包含或通过引用纳入的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那些存在重大差异的某些风险。在决定如何投票时,你应该考虑这些风险。此外,您还应该仔细审查影响我们业务的一般风险,这些风险也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计划或结果与此处包含或通过引用纳入的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那些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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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并购重组相关的风险
您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将因合并而发生变化,根据适用法律和DIT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您作为DIT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可能不如您作为公司股东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多。
由于内华达州法律和BVI法律之间的差异以及公司和DIT的管理文件之间的差异,我们无法采用与公司的管理文件相同的DIT的管理文件,但我们已尝试在DIT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保留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注册证书存在的股东与我们的董事会之间相同的重大权利和权力分配。尽管如此,DIT提议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在形式和实质上都与公司章程和公司注册证书不同,您作为股东的权利将发生变化。例如:
| ● | 根据内华达州修订法规(“NRS”),公司不得在该人成为相关股东的交易时间后的两年内与相关股东联合从事业务。然而,《公司法》或DIT的组织章程备忘录中没有禁止与感兴趣的股东进行业务合并的同等条款。 |
| ● | 根据NRS,任何已成为记录股东并拥有不少于15%的所有已发行和流通股的人,或已获得至少15%的所有已发行和流通股的持有人的书面授权,经书面要求并附有所需宣誓书,有权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为适当目的查阅、复印或审计公司的簿册和记录。根据《公司法》,DIT的成员在向DIT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查阅(a)DIT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b)成员名册;(c)董事名册;(d)成员以及他是成员的那些类别的成员的会议和决议记录;并制作文件和记录的副本或摘录。在符合税务及海关总署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规定下,董事如信纳允许会员查阅上文(b)、(c)及(d)所指明的任何文件或文件的一部分将违反税务及海关总署的利益,可拒绝准许会员查阅该文件或限制查阅该文件,包括限制制作副本或从记录中提取摘录。如果公司未能或拒绝允许成员检查文件或允许成员在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检查文件,该成员可向BVI高等法院申请一项命令,即他应被允许检查文件或不受限制地检查文件。 |
| ● | 根据NRS,如果满足了NRS下的要求,股东可以提起衍生诉讼。然而,对于BVI公司而言,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决定一般由公司董事会做出,而不是由成员做出,并且DIT的成员只有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才有权代表DIT提起派生诉讼。我们的BVI律师不知道有任何报告称的集体诉讼已在BVI法院提起。BVI不承认集体诉讼,但利益相同的成员集团可能会提起代表诉讼,这是相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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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对于内华达州,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股东投票要求不同,我们在修改宪法文件和进行某些业务合并的能力方面的灵活性将低于现在。
根据内华达州法律和我们目前的章程和公司注册证书,我们的章程和公司注册证书可以通过有权就该事项投票的过半数股份的投票来修改以批准修订,除非公司注册证书需要更多股份的投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要求对DIT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进行任何修订的特别决议不少于股东大会投票的三分之二。由于这项BVI法律要求,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我们现在拥有的灵活性本可以为我们的股东提供在BVI中无法获得的好处。
此外,根据BVI,某些公司交易,例如合并,需要获得不少于股东大会所投股东票数三分之二的特别决议批准,或者,如果公司的股本被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且合并后实体的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与另一组成公司的股份所附带的权利不同,DIT的组织章程还要求以代表有权投票的股份持有人的662/3%的人数多数通过股东决议,并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相关类别的会议。相比之下,内华达州法律规定的合并只需要该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投票的已发行股票的简单多数。增加的股东批准要求可能会限制我们进行或完成某些可能对股东有利的业务合并的灵活性。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不得向DIT股东提供与向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股东提供的福利相当的福利。
DIT的公司事务受不时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公司法》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BVI法,股东对DIT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DIT董事对DIT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BVI普通法管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和英国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具有说服力,但对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没有约束力。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DIT股东的权利及其董事的受托责任,并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与美国相比,BVI的证券法体系不那么详尽。此外,美国一些州,如特拉华州,比英属维尔京群岛更充分地发展和司法解释了公司法机构。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法定承认在美国获得的判决,尽管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会承认并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非刑事判决,而无需对案情进行重审。由于上述所有情况,DIT的股东在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成员采取的行动时,比作为美国上市公司的成员更难保护自己的利益。此外,BVI公司的股东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也不太可能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某些民事责任条款,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提起的原始诉讼中对DIT施加责任。
合并重组的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实现。
我们在这份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提出了合并重组的预期收益。请看题为“合并协议——合并的背景和原因”一节。我们不能保证合并重组的所有目标都是可以实现的,合并重组的部分或全部预期收益可能不会发生,特别是因为收益的实现在很多重要方面受制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这些因素将包括诸如与我们签订合同和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的反应以及投资者和分析师的反应等。此外,如果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SEC规则发生变化,或者如果我们未能获得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预期的SEC报告要求和相关费用的减少可能无法实现。虽然我们预计合并重组将使我们能够长期降低运营、行政、法律和会计成本,但这些好处可能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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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不会被要求向其股东提供与公司在公司仍然是美国公共发行人时所提供的信息相同的信息,因此,您可能不会像您收到的关于公司的信息那样多,并且根据适用法律和DIT备忘录和章程,您可能无法获得与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作为公司股东的DIT股东相同级别的保护。
合并完成后,DIT预计将符合SEC规则和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仅根据SEC规则根据股东构成、管理层和资产所在地以及主要营业地等因素确定,并且独立于DIT根据《国内税收法》第7874条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分类为美国公司。DIT仍将受《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授权的约束,只要DIT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该证券交易所的治理和披露规则也将受到约束。然而,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不受《交易法》规定的某些规则的约束,如果DIT是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者不符合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的其他条件,这些规则将在其他情况下适用。例如:
| ● | DIT可能会在其提交给SEC的文件中包含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而不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对账;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提供与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一样多的《交易法》报告,或者频繁或迅速。例如,DIT将不会被要求在特定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四个工作日内以表格8-K提交当前报告。相反,DIT将需要在表格6-K上迅速提供报告DIT(a)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作出或被要求公开的任何信息,(b)根据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提交或被要求提交,或(c)以其他方式分发或被要求分发给其股东的任何信息。与表格8-K不同,没有必须提供表格6-K的确切截止日期。此外,DIT将不需要提交10-K表格的年度报告,该表格最快可能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60天到期。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被要求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水平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就高管薪酬进行咨询投票; |
| ● | DIT将免于根据《交易法》向SEC提交季度报告; |
| ● | DIT将不受遵守监管FD的要求,这对选定的重大信息披露施加了一定的限制; |
| ● | DIT将不需要遵守《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征集的条款;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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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并生效,DIT预计将利用这些豁免,因为纳斯达克规则允许像DIT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作为DIT母国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存在显着差异。尽管DIT目前不打算在公司治理事项上使用母国豁免,但就他们未来选择这样做的程度而言,DIT的股东可能会比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下得到的保护更少。
因此,在合并完成后,如果您持有DIT证券,您收到的有关DIT及其业务的信息可能会少于您目前收到的有关公司的信息,并且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获得的保护将少于您目前有权获得的保护。然而,根据我们就高管薪酬事宜征求股东意见并与其进行讨论的政策,DIT打算提供与其高管薪酬理念、政策和做法相关的披露,并在合并生效后每三年就高管薪酬进行一次咨询投票。然而,DIT预计将在下一次此类咨询投票后审查这一做法,并可能在届时或未来决定更频繁地进行此类咨询投票或根本不进行此类投票。
如果DIT在合并完成后未能获得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或在未来某个时间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地位,DIT将被要求完全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要求,并将产生其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产生的重大运营、行政、法律和会计成本。
合并完成后,DIT预计将符合SEC规则和条例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豁免《交易法》规定的某些规则,如果DIT是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不符合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的其他条件,则这些规则将适用。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不会被要求向其股东提供与公司在公司仍然是美国公共发行人时所提供的信息相同的信息,因此,您收到的有关DIT的信息可能不如您收到的关于公司的信息那么多,并且根据适用法律和DIT备忘录和章程,您可能无法像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作为公司股东一样,根据适用法律和DIT备忘录和章程为您提供与DIT股东相同级别的保护。”虽然预计DIT在合并完成后将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但如果DIT在合并完成后未能获得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或在未来某个时间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地位,DIT将被要求完全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要求,并将产生其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产生的重大运营、行政、法律和会计成本。
如果我们在合并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可能会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SEC允许外国私营发行人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提交财务报表。在未来的任何时候,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可能会决定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我们的财务报表。我们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IASB发布的IFRS规则发生变化,或SEC接受此类规则,可能会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此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SEC以及为颁布和解释适当的会计原则而成立的各种机构进行解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须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解释。这些原则或解释的改变可能会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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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将受到有关监管事项的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公司治理和公开披露可能会增加DIT的成本和不合规风险。
DIT将受制于各种理事机构的规则和规定,例如,负责保护投资者和监督其证券公开交易的公司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适用法律(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下新的和不断演变的监管措施。DIT遵守新的和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的努力已经导致并可能继续导致一般和行政费用增加,并将管理时间和注意力从创收活动转移到合规活动上。
此外,由于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不同的解释,随着新指南的出现,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这种演变可能会导致合规事项的持续不确定性,以及因正在对DIT的披露和治理实践进行修订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如果DIT未能解决并遵守这些规定以及任何后续变化,DIT可能会受到处罚,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国内和国外法律的变化,包括税法变化,可能会对DIT、其子公司及其股东产生不利影响,无论我们是否实施合并,我们的有效税率可能会增加。
美国或英属维尔京群岛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的税法、法规或条约或其解释或执行的变化,可能会对合并对DIT及其股东的税务后果和/或我们的有效税率(无论是否与合并相关或其他)产生不利影响。虽然预计合并不会对我们的有效税率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但我们经营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税收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我们的有效税率可能会增加,任何此类增加都可能是重大的。
针对DIT的民事责任的执行可能会更加困难。
合并后,我们所有的执行官和大多数董事将居住在美国境外。因此,可能更难在美国境内或其他地方对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实施程序送达,也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和境外或英属维尔京群岛执行您可能在美国法院针对这些人在任何诉讼中获得的法院判决,包括基于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的诉讼。由于DIT是一家BVI公司,投资者在执行针对DIT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时也可能遇到比目前针对该公司获得的美国判决更大的困难。如果您认为您在美国证券法下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那么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对DIT提起诉讼。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的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DIT或基于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此类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也不确定该等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法院是否会审理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针对DIT或基于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的此类人提起的原始诉讼。
DIT股票的市场可能与公司股票的市场不同。
尽管预计DIT A类普通股将被授权在纳斯达克上市,代码为“DIT”,但作为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DIT的股票可能会吸引不同的机构投资者,或影响当前投资者的投资水平,这些投资者可能更喜欢或被内部准则要求投资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重组可能会影响我们的机构投资者基础,或他们各自对我们证券的投资水平,并可能导致DIT股票的市场价格、交易量和波动性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交易量和波动性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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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预计合并完成当年将产生交易成本和不利的财务后果。
无论合并是否完成,以及在你对提案进行投票之前,与合并有关的绝大多数交易费用都将产生。我们预计将产生成本和费用,包括专业费用,以遵守BVI公司和其他法律。此外,我们预计将产生与合并相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备案费、邮寄费用以及财务印刷费用,即使合并未获批准或完成。
合并还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在实施期间转移管理层和员工对我们经营业务的注意力,并增加其他行政成本和费用。
处理邮件
寄往DIT并在其注册办事处收到的邮件将未开封转发至DIT提供的转发地址进行处理。DIT、其董事、管理人员、顾问或服务提供商(包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提供注册办公服务的组织)均不对邮件到达转发地址造成的任何延迟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选择推迟或放弃合并
合并的完成可能会在任何时候通过我们董事会的行动而推迟或放弃,无论是在年度会议之前还是之后。虽然我们目前预计合并将在年度会议上通过通过合并协议的提议后迅速进行,但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在年度会议之前或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推迟完成,或者可能会放弃合并,原因包括现有或拟议法律的变化、我们认为合并将涉及超过其收益的税收或其他风险、我们认为与合并相关的预期收益水平将会降低的确定,与税务机关就合并(或其某些方面)发生争议、完成合并的成本意外增加或我们的董事会作出的任何其他认定,即合并将不符合公司或其股东的最佳利益,或合并将对公司或其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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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和合并
合并协议
以下包括合并协议的重要条款的简要摘要,其副本作为附录A附后,并通过引用并入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我们鼓励您完整阅读合并协议,以更完整地描述合并。如合并协议的条款与以下摘要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合并协议将予以控制。
简介
你们被要求在会议上通过的合并协议规定了一项合并,这将导致你们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份被转换为获得由DIT发行的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的权利,DIT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商业公司。根据合并协议,公司将与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DIT合并,而DIT在合并后仍然有效。经公司律师确认,此次合并构成了适用的内华达州法律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允许的下游合并。如果合并协议被股东采纳,我们预计合并将于2026年4月20日或前后生效。合并后,DIT将拥有并继续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基本相同的方式开展我们的业务。合并后,您将立即拥有DIT的权益,该权益将由合并前管理公司的同一董事会和执行官管理。此外,DIT的合并资产、负债和员工将与紧接合并前的公司相同。
合并各方
Datasea是一家总部位于内华达州的控股公司,于2014年在内华达州注册成立,名称为Rose Rock Inc,在美国特拉华州和中国设有子公司和运营实体。2015年5月27日,公司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发行在外流通的普通股为10,447,153股。
Datasea专注于声学高科技和AI多模态数字化,在工业、农业、医疗、医疗和IoT(物联网)等领域向各类企业和个人客户实现规模化应用和增长。我们的声学产品在各个行业和部门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声波防病毒、声波美容、声波医疗和声波农业。我们的AI多模式数字化服务包括从标准化平台服务到定制系统解决方案的全频谱服务,以优化成本并提高效率。
DIT是一家新成立的BVI业务公司,根据BVI法律注册成立,目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IT没有大量资产或负债,自成立以来除了与预期参与合并相关的活动外,没有从事任何业务。合并后,DIT及其子公司将拥有并继续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基本相同的方式开展我们的业务。
公司主要行政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胜芳路5号金地维森国际中心C座302-5室,邮编102600。注册办事处位于c/o Ogier Global(BVI)Limited,Ritter House,Wickhams Cay II,PO Box 3170,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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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背景及原因
我们认为,此次合并将把我们的注册地从美国改为英属维尔京群岛,这符合我们的国际公司战略,并将使我们能够长期降低运营、行政、法律和会计成本。从法律和结构的角度来看,根据适用的内华达州法律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经修订),该交易的结构为下游合并,该结构已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审查和确认。
如前所述,在合并完成后,DIT预计将符合SEC规则和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我们预计,与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相关的减少的报告义务将在长期内降低运营、行政、法律和会计成本。DIT仍将受《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授权的约束,只要DIT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该证券交易所的治理和披露规则也将受到约束。然而,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不受《交易法》规定的某些规则的约束,如果DIT是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者不符合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资格的其他条件,这些规则将在其他情况下适用。例如:
| ● | DIT可能会在其提交给SEC的文件中包含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而无需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对账;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提供与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一样多的《交易法》报告,或者频繁或迅速。例如,DIT将不会被要求在特定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四个工作日内以表格8-K提交当前报告。相反,DIT将需要在表格6-K上迅速提供报告DIT(a)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制作或被要求公开的任何信息,(b)根据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归档或被要求归档,或(iii)以其他方式分发或被要求分发给其股东的任何信息。与表格8-K不同,没有必须提供表格6-K的确切截止日期。此外,DIT将不需要提交10-K表格的年度报告,该表格最快可能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60天到期。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被要求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水平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
| ● | DIT将不会被要求就高管薪酬进行咨询投票; |
| ● | DIT将免于根据《交易法》向SEC提交季度报告; |
| ● | DIT将不受遵守监管公平披露的要求,或监管FD,这对选定的重大信息披露施加了一定的限制; |
| ● | DIT将不需要遵守《交易法》中关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征集的条款;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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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斯达克规则的允许,DIT可以选择依赖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获得的某些豁免,这些豁免允许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作为DIT母国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存在显着差异。尽管DIT目前不打算在公司治理事项上使用母国豁免,但就他们未来选择这样做的程度而言,DIT的股东可能会比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下得到的保护更少。
因此,在合并完成后,如果您持有DIT证券,您收到的有关DIT及其业务的信息可能会少于您目前收到的有关公司的信息,并且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获得的保护将少于您目前有权获得的保护。
我们认为合并和相关重组将提升股东价值。然而,鉴于我们目标的实现取决于许多事情,包括(其中包括)未来的法律法规以及我们业务的发展,我们无法预测合并重组将在长期内产生何种影响(如果有的话)。
关于并购重组相关风险因素的讨论,请见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因素和注意事项——并购重组相关风险”的部分。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进行重组的缺点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进行重组时存在某些不利因素,包括:
| ● | 与美国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体系不同,对投资者的保护可能要少得多; |
| ● | BVI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
| ● | 在某些限定条件下,英属维尔京群岛不存在在美国获得的判决的法定强制执行;以及 |
| ● | DIT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不包含要求对其与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的条款。 |
18
DIT的公司事务受不时修订和重申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公司法》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BVI法,股东对DIT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DIT董事对DIT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BVI普通法管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和英国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具有说服力,但对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没有约束力。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DIT股东的权利及其董事的受托责任,并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与美国相比,BVI的证券法体系不那么详尽。此外,美国一些州,如特拉华州,比英属维尔京群岛更充分地发展和司法解释了公司法机构。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法定承认在美国获得的判决,尽管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会承认并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非刑事判决,而无需对案情进行重审。由于上述所有情况,DIT的股东在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成员采取的行动时,比作为美国上市公司的成员更难保护自己的利益。此外,BVI公司的股东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也不太可能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某些民事责任条款,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提起的原始诉讼中对DIT施加责任。
此外,我们的很大一部分业务是在中国进行的,我们的很大一部分资产位于中国。合并后,DIT的大多数董事及其所有执行官将继续居住在美国境外,这些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位于或可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您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DIT或此类人员送达诉讼程序,或在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或中国的法院对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如果您认为您在美国证券法下的权利受到侵犯,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对DIT提起诉讼。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的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DIT或基于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此类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也不确定该等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法院是否会审理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针对DIT或基于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的此类人提起的原始诉讼。
合并
迄今已采取和将采取的完成合并的步骤是:
| ● | 公司已成立DIT,公司持有一股由DIT发行的A类普通股。 |
| ● | 在特别会议之后,只要我们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i)公司将与DIT合并,DIT在合并中幸存,以及(ii)以公司名义发行和登记的所有DIT A类普通股将自动注销和消灭。公司普通股的所有流通股,即10,447,153股,将被转换为获得同等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的权利,但刘志欣和刘富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普通股将分别转换为DIT的2,000,000股B类普通股,这些股份将由DIT作为合并的一部分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的方式发行。 |
| ● | 因此,公司的存在将在合并完成后终止,DIT将继续作为存续实体。 |
紧接生效时间之前,每份期权、认股权证和证券的所有未行使和未行使部分,可行使或可按其条款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包括可转换本票),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且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行使(每一份,“公司股票期权”),均应由DIT承担,并应被视为构成期权、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视情况而定),收购与该公司股票期权持有人相同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如果该持有人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全额行使或转换该公司股票期权(不考虑该公司股票期权在该时间是否事实上可行使或可转换),以每股相同的行使价格获得,并应在法律许可和其他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具有相同的期限、可行使性、归属时间表,地位和所有其他重要条款和条件;并且DIT应采取一切步骤确保有足够数量的A类普通股获得授权但未发行,以便在行使此类公司股票期权时发行A类普通股。
合并协议在被公司股东采纳之前或之后,可随时修改、修改或补充。但经股东采纳后,未取得公司股东进一步批准的,不得进行或实施任何修改、修改或补充。
19
可能的放弃
根据合并协议,公司董事会可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包括在公司股东采纳合并协议后,行使酌情权终止合并协议,并因此放弃合并。
附加协议
DIT预计将与目前与公司有赔偿协议的那些董事、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包括其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签订赔偿协议。DIT赔偿协议将与公司现有的赔偿协议基本相似,一般将要求DIT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因受偿人目前或过去与DIT、DIT的任何子公司或应DIT要求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或以涉及与任何员工福利计划有关的服务的类似身份任职的其他实体产生的责任对受偿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赔偿协议还规定由DIT垫付国防费。
作为合并的一部分,DIT将承担公司的股权补偿计划以及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可能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修订的其他计划和方案。尽管就上述股权补偿计划和与公司高管的其他协议而言,合并将构成控制权变更,但我们不会根据计划和协议的条款因合并而产生任何义务,因为DIT将承担计划和协议,并且任何此类义务将在适用的情况下与合并有关而被免除。
完成合并的条件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完成合并重组必须满足或放弃以下条件:
| 1. | 合并协议已获公司股东必要表决通过; |
| 2. | 合并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受禁止完成合并的任何法令、命令或禁令的约束; |
| 3. | 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为其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已被SEC宣布生效,且无停止令生效; |
| 4. | 根据合并将发行的DIT A类普通股已获授权在纳斯达克上市,但须遵守正式发行通知并满足其他标准条件; |
| 5. | 公司、DIT或其子公司完成合并所需的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重要同意和授权、备案或注册以及通知均已获得或作出;和 |
| 6. | 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合并协议各方的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真实和正确的,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各方的契诺(生效时间后须履行的契诺除外)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履行。 |
20
我们的董事会目前预计不会在任何情况下放弃上述条件;但是,如果它确定放弃任何此类条件符合我们股东的最佳利益,并且对合并条款的此类更改不会使向我们的股东提供的披露具有重大误导性(例如,如果合并协议中的陈述不真实,但不会对公司或我们的股东造成损害),我们的董事会将不会决议股东批准合并。如果放弃上述任何条件将使向我们的股东提供的披露具有重大误导性,我们的董事会将坚决要求股东批准合并。此外,我们的董事会保留推迟或放弃合并的权利。
股票薪酬和福利计划和方案
作为合并的一部分,DIT已同意承担公司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可能修订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所有公司权利和义务。向公司附属公司雇员提供福利的计划,在由DIT承担后,将继续按现行方式向该等雇员提供福利。对于那些目前规定发行公司普通股的计划,合并后,将发行DIT A类普通股,预计不会增加我们的“悬额”,我们为此目的将其定义为根据行使期权和/或DIT就合并承担的未行使的其他股权奖励所需发行的股份总数,或根据DIT承担的我们的股权补偿计划以其他方式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除下文所述外,根据我们的股权补偿计划产生的购买或收取或根据公司普通股收取付款的所有权利将使持有人有权根据(如适用)相同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购买或收取或收取付款。
生效时间
如果我们已在特别会议上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我们预计合并将于2026年4月20日或前后生效。然而,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得出结论认为完成合并不符合公司或我们的股东的最佳利益,我们的董事会将有权随时推迟或放弃合并。
DIT的管理
紧接生效时间前,公司于该时间的董事及高级人员将获选举或委任为DIT的董事及高级人员(在DIT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人员尚未完全相同的范围内),每名该等人士须拥有与其于公司所担任的相同的DIT职位(以及在董事的情况下具有相同类别的指定和委员会成员),与董事的任期至需要委任各自类别的董事的DIT股东的下一次会议的较早者,或直至其继任者被选举或任命(或其较早的死亡、伤残或退休)。
监管要求
完成合并需要遵守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纳斯达克规则和法规以及内华达州修订法规(包括向内华达州州务卿提交合并证书)。合并计划连同合并条款还必须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处提交,才能实现合并。
异议股东的权利
根据内华达州修订法规或NRS,您将不会拥有与合并相关的评估权。
DIT中的所有权
以您的名义登记或您通过您的经纪人实益拥有的公司普通股将转换为获得同等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的权利,这些股份将在合并完成后以您的名义(或您的经纪人的名义,如适用)登记在DIT的成员名册中,而您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合并完成后,只有DIT成员名册中反映的登记股东才拥有并有权就登记在其各自名下的DIT A类普通股行使任何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并获得任何股息和其他分配。任何在合并前试图转让公司股票的行为,如没有适当记录并反映在公司转让代理人截至紧接生效时间之前保持的股票记录中,将不会在合并完成后反映在DIT的成员名册中。寻求在合并后转让DIT A类普通股的DIT A类普通股的登记持有人将被要求提供DIT的转让代理人为完成转让而要求的授权决议和惯例转让文件。
21
如果您以未经证明的记账形式持有公司普通股(例如,如果您通过经纪人持有您的股份),在生效时间,以您的名义登记或您通过您的经纪人实益拥有的公司普通股将转换为获得同等数量的DIT A类普通股的权利,并且这些股份将以记账形式以您的名义(或您的经纪人的名义,如适用)登记,而无需您采取任何行动。
如果您以凭证形式持有公司普通股,您可以在合并后立即将您的股票换成新的DIT股票。我们将要求在合并后将所有公司股票证书退还给DIT的转让代理。合并结束后不久,我们的交易所代理将向您发送转递函。预计,在生效时间之前,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将被任命为我们的合并交换代理。该转递函将包含说明交出您的股票证书以换取新的DIT股票证书的程序的说明。您不应该使用随附的代理卡返回股票证书。
公司目前的转让代理为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在生效时间后将继续担任DIT A类普通股的转让代理。
证券交易所上市
该公司的普通股目前在纳斯达克上市,代码为“DTSS”。DIT的A类普通股目前没有成熟的公开交易市场。然而,作为完成合并的一个条件,DIT的股票将获得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授权,但须遵守正式的发行通知和其他标准条件的满足。因此,我们预计,截至生效时间,DIT的A类普通股将获授权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预计这些股票将在交易所交易,代码为“DTSS”。仅A类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
预计合并后,DIT将有资格成为美国的外国私人发行人。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DIT将被允许按照BVI法律遵循公司治理实践,而不是某些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然而,我们不打算在合并后最初依赖任何母国豁免或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提供便利。
合并事项的会计处理
合并将作为合法重组入账,最终所有权权益在紧接交易前后均无变化。因此,所有资产和负债将按历史成本入账,作为共同控制下实体之间的交换。与合并和重新注册有关的交易成本已经或将在发生期间反映在我们简明综合经营报表中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中。
税收
以下关于重大BVI、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讨论基于自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本讨论不涉及与合并或其他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务后果,例如州和地方以及税法规定的税务后果。
英属维尔京群岛税务
以下摘要包含对收购、拥有和处置普通股的某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描述,但它并不旨在全面描述可能与购买普通股的决定相关的所有税务考虑。摘要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税法及其下的法规以及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的美国税法及其下的法规,这些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
22
英属维尔京群岛税务考虑
潜在投资者应咨询其专业顾问,了解根据其公民身份、居住地或住所地国的法律购买、持有或出售DIT的任何A类普通股可能产生的税务后果。
根据现有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
DIT以及DIT支付给非英属维尔京群岛税务居民的人的所有分配、利息和其他金额将不会因其拥有的DIT A类普通股以及就这些股份获得的股息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缴纳任何所得税、预扣税或资本利得税,也不会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缴纳任何遗产税或遗产税。
对于DIT的任何股份、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非BVI居民的人无需支付遗产税、继承税、继承税或赠与税、税率、关税、征费或其他费用。
所有与向DIT转移财产或通过DIT转移财产有关的文书,以及与DIT的股份、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书,以及与DIT业务有关的其他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书,均免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缴纳印花税。这是假设DIT对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房地产不持有权益。
英属维尔京群岛目前没有适用于DIT或其成员的预扣税或外汇管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
根据均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所得税法》(“CIT”)及其实施细则,如果外国投资者被视为在中国境内没有任何设立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如果应付的股息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设立或场所没有关联,则所有内外资投资公司将按25%的税率缴纳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向其外国股东发放的股息将按10%的税率缴纳预扣税,除非任何该等外国投资者的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与中国订立税务条约,规定较低的预扣税率。按照财政部(简称财政部)、SAT于2008年2月22日发布的财税(2008)1号规定,对外投资公司2008年1月1日前累计产生的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境外投资者的,免征预扣税。
《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居民企业”概念和居民企业全球所得的相应纳税义务,而在中国没有任何场所或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仅需对其来自中国境内的被动所得缴纳10%的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i)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成立或(ii)根据外国司法管辖区法律成立/注册成立但在中国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根据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成立/注册成立、在中国没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但在中国设有机构或场所,或即使在中国没有任何机构或场所也有中国来源收入的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事实上的管理主体”被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人员、账户和财产进行物质和整体管理和控制的组织。200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根据“事实管理主体”测试确定中国控制的离岸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告,根据该通知,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由于其“事实管理主体”位于中国境内,将被定性为“居民企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i)负责其日常经营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地点主要位于中国;(ii)其财务和人力资源相关决策由位于中国的机构或人员作出或须经其批准;(iii)其主要资产、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位于或保存于中国;及(iv)高级管理人员或拥有该企业表决权的50%或以上董事会成员居住于中国。SAT第82号通告进一步规定,在确定“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境内时,应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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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目前未被中国税务机关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我们没有向我们的外国投资者预扣中国所得税,并且作为非居民企业,如果我们使用2008年1月1日及之后产生的利润中的资金直接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收到股息,我们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
尽管如此,我们的很大一部分业务目前位于中国,合并后很可能仍将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管理团队的很大一部分,负责财务和人力资源相关决策,将主要在中国履行职责,我们超过50%的董事会成员习惯性地居住在中国。我们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均在中国维护。
然而,有关“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确定规则相对较新,这些规则是否可能适用于我们尚不清楚。由于国家税务总局缺乏进一步的书面澄清,围绕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告规定的四个条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解释,以及中国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对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告的执行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还不清楚中国实体或集团必须持有离岸企业多少百分比的股份才能将离岸企业视为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以及中国居民个人持有的股份是否根据SAT第82号通告进行统计。
由于缺乏关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我们的税务居民身份的明确指导,目前尚不清楚中国税务机关是否会在合并之前或之后将我们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或者合并将对确定产生何种影响(如果有的话)。因此,我们无法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的可能性发表意见。如果DIT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它将按25%的统一税率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税,但从其属于或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子公司分配的股息应为免税收入。此外,如果DIT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其向非中国股东支付的股息根据SAT第82号通告可能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因此非中国机构股东可能需要缴纳10%的预扣税,非中国个人股东可能需要缴纳20%的预扣税,除非他们能够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要求较低的税率。
此外,如果DIT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其非中国股东从转让其股份中实现的资本收益可能被视为中国境内来源的收入,用于中国税收目的。如果这类资本利得在中国征税,适用的所得税率为非中国机构股东10%,非中国个人股东20%。如果非中国股东是有资格享受中美税收协定优惠的美国居民,资本利得是否应该在中国征税尚不清楚。
根据《中美税务条约》第12条第5款的规定,转让属于中国居民的公司的股份所得收益,但第4款中提到的代表25%参与的公司除外,可在中国征税。《中美税务条约》第12条第6款进一步规定,“一缔约国居民因转让除第1款至第5款提及的财产以外的任何财产而产生并在另一缔约国产生的[ G ] ains可在该另一缔约国征税。”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资本收益被视为在中国“产生”,美国居民实现的资本收益可能会在中国征税。根据CIT法及其实施规则,如果被转让股份的企业“位于”中国,则转让股份的资本收益可被视为“在”中国“产生”。如果DIT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如果中国税务机关采取中国居民企业被视为位于中国的立场,则美国居民转让其股份实现的资本收益可能会在中国征税,具体取决于中国税务机关如何解释和实施中美税收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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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并以及DIT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有关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以下是合并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以及合并后DIT 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的简要摘要,但并不旨在完整分析与之相关的所有潜在税收考虑。在讨论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事项的范围内,并以此处的资格为准,它代表了我们的美国法律顾问Hunter Taubman Fischer和Li LLC的意见。这份简短的摘要基于《守则》的规定、据此颁布的财政部条例、行政裁决和司法裁决,所有这些均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这些权限可能会被更改,可能是追溯性的,从而导致美国联邦收入或遗产税的后果不同于下文所述。我们没有就以下摘要中所作的陈述和得出的结论向IRS寻求任何裁决,也不能保证IRS会同意这些陈述和结论。
本讨论并未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可能因特定情况而相关的所有方面,也未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对受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特殊规则约束的人员的后果,包括:
| ● | 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
| ● | 须缴纳替代性最低税种的人; |
| ● | 免税组织; |
| ● | 受控外国公司、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和累积收益以逃避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公司; |
| ● | 证券或货币交易商; |
| ● | 选择采用盯市方法核算其证券持有量的证券交易者; |
| ● |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我们股本百分之五以上的人(以下具体规定的范围除外); |
| ● | 作为补偿或根据行使股票期权获得我们股票的持有人 |
| ● | 在对冲交易、“跨式”或其他降低风险交易中持有我们普通股作为头寸的人;或者 |
| ● | 没有将我们的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人(在《守则》第1221条的含义内)。 |
| ● | 合伙企业或其他因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应作为合伙企业征税的实体,或通过此类实体持有普通股的人, |
所有这些人都可能受到与下文讨论的税收规则大不相同的税收规则的约束。
此外,除非下文明确规定,本简短讨论不涉及任何外国、州或地方法律或美国联邦遗产和赠与税法。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i)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为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ii)在美国法律中或根据美国法律(或根据适用的美国税法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iii)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iv)信托,如果(a)美国法院能够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b)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它有有效的选举,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美国人。非美国持有者是指不是美国持有者的持有者。
在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或实体的情况下,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就合并或DIT 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对其产生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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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对公司和DIT的税务后果
DIT将被视为一家美国公司
尽管有IRC第7701(a)(4)条的规定,根据《守则》第7874条,DIT在《守则》下的所有目的将被视为美国公司,因为(i)合并后,DIT将不会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有实质性的商业活动,以及(ii)公司普通股的前持有人将因拥有公司普通股的股份而持有至少80%或更多的DIT A类普通股。由于《守则》规定的所有目的,DIT都将被视为美国公司,因此DIT不会被视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因为此类规则仅适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非美国公司。
公司与DIT的税务
我们预计,公司和DIT均不应因合并完成而产生美国所得税。
合并对美国持有人的税务后果和报告要求
美国持有人不应在收到DIT A类普通股以换取公司普通股时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益或损失。在合并中收到的DIT A类普通股的总税基应等于每个此类美国持有人在公司普通股中交出的总税基。美国持有人对合并中收到的DIT A类普通股的持有期一般应包括该美国持有人对所交出的公司普通股的持有期。
因合并而获得DIT A类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如因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拥有至少5%的公司已发行股票或基础为1,000,000美元或更多的公司普通股,将被要求向这些美国持有人提交合并发生当年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其中列出与合并有关的某些事实。此类报表必须包括美国持有者在合并中交出的公司普通股的税基和公平市场价值。
美国持有者应注意,合并的州所得税后果取决于这些州的税法。根据一些州的税法,合并可能会被征税,包括,例如,加利福尼亚州。敦促美国持有人根据其特定情况,包括任何州、地方或外国税法的适用性和影响以及适用税法的变化,就合并对他们的具体税务后果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DIT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给美国持有人的税务后果
分布
DIT目前预计不会对其A类普通股进行支付分配。在支付分配的情况下,此类分配的总额将在收到之日作为股息收入计入美国持有人的总收入,但以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分配为限。此类股息将有资格获得允许公司就从其他美国公司获得的股息获得的股息扣除。根据现行法律,包括个人在内的非公司美国持有人收到的股息可能会被降低税率。美国持有人可能有资格就我们支付的股息征收的任何中国预扣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然而,外国税收抵免规则很复杂,在存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或《美中税收条约》的情况下,其与《守则》第7874条相关的适用目前并不完全明确。美国持有者应就外国税收抵免规则和美中税收条约下他们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福利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如果DIT A类普通股支付的股息超过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分配将首先被视为DIT A类普通股的免税返还税基,如果分配的金额超过税基,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资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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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其他处置
DIT A类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将确认A类普通股的任何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的应税收益或损失,等于DIT A类普通股实现的金额与美国持有人在普通股中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这种收益或损失一般会是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持有DIT A类普通股超过一年,包括个人在内的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将有资格享受减税税率。美国持有人对DIT A类普通股的持有期应包括该美国持有人对在合并中交出的公司普通股的持有期。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限制。美国持有人可能有资格就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DIT A类普通股的收益征收的任何中国预扣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然而,外国税收抵免规则很复杂,在存在美中税收条约的情况下,它们与《守则》第7874条相关的应用目前并不完全明确。美国持有者应就他们根据外国税收抵免规则和美中税收条约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福利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最近的立法
最近的立法要求作为个人、信托或遗产的某些美国持有人在2012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内,除其他外,就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股票的股息和资本收益缴纳3.8%的税。美国持有人应就该立法对其DIT A类普通股所有权和处分的影响(如果有的话)咨询其自己的顾问。
合并不符合重整条件的后果
如果与上述意见相反,合并不符合重组的条件,则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将其公司股票交换为合并对价的美国持有人将确认收益或损失等于(i)(a)收到的DIT股票的公平市场价值、(b)根据合并收到的现金对价金额、(c)收到的任何现金以代替零碎DIT股票,以及(ii)美国持有人在所交换的公司股票中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美国持有人在收到的DIT股票中的合计计税基础将是这些股票在美国持有人收到股票之日的公允市场价值。美国持有人对根据合并收到的DIT股票的持有期将从美国持有人收到此类DIT之日的次日开始。
这种收益或损失将是一种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在合并时持有公司股票的期限超过一年,则将是一种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包括个人在内的非公司美国持有者的长期资本收益目前需缴纳降低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税率。美国持有人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美国境内来源的收入,用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限制目的。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守则》的限制。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考虑因素
如果非美国公司至少75%的总收入由被动收入(例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或处置某些少数股东权益的收益)组成,或者至少50%的资产平均价值(根据季度平均值确定)可归属于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包括为此目的在其被视为拥有至少25%股份的任何公司的总收入和资产中按价值按比例分配的份额)。
该公司是一家美国本土公司(和/或出于可能被排除在PFIC之外的任何其他原因),因此不是其2025纳税年度的PFIC,并且预计不会在其本年度成为PFIC。如果(a)公司在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内的任何纳税年度一直是PFIC(且公司股票的美国持有人未就其公司股票进行某些选择),并且(b)DIT在合并的纳税年度(如预期)不是PFIC,则该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在根据合并将公司股票交换为DIT股票时确认收益(但如果合并符合重组条件,则不会确认损失)。收益(或损失)将按上文“——合并不符合重组条件的后果”项下所述计算。该美国持有人在将公司股票交换为DIT股票时确认的任何此类收益将在该美国持有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期间内按比例分配。分配给当前纳税年度和公司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前的任何纳税年度的此类金额在美国持有人的纳税年度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不是资本收益,而从公司成为PFIC的年度开始分配给其他纳税年度的此类金额将按收益分配到的每一年的最高有效税率征税,并对每个此类年度的应占税款收取特别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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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T认为,它不是2025纳税年度的PFIC,根据其业务性质,以及其收入和资产(包括在合并中获得的公司资产)的当前和预期构成,DIT预计在当前纳税年度或可预见的未来,即在适用IRC第7874条的情况下,它将不会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然而,这是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每年根据DIT的收入和资产构成以及股东情况做出的事实确定。因此,谨慎起见,如果将DIT定性为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DIT股票的美国持有者将遭受不利的税收后果。这些后果可能包括将处置发售股份实现的收益视为普通收入而不是资本收益,并对某些股息以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DIT股份的收益收取惩罚性利息费用。美国持有者还将受到年度信息报告要求的约束。此外,如果DIT是在DIT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的PFIC,则此类股息将没有资格按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降低税率征税(如上所述)。
美国持有人应就PFIC规则适用于根据合并交换公司股票以换取合并对价以及合并后他们对DIT股份的所有权的问题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合并对非美国持有者的税务后果
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收到DIT A类普通股以换取公司普通股将不是对非美国持有人的应税交易。
DIT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给非美国持有人的税务后果
分布
DIT目前预计不会对其A类普通股进行支付分配。然而,在支付分配的情况下,此类分配将构成美国税收目的的股息,但以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支付的范围为限。如果就DIT A类普通股支付的股息超过当期和累计收益和利润,则分配将首先被视为DIT A类普通股的免税返还税基,而如果分配的金额超过税基,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资本收益。
DIT支付给非美国持有者的任何股息被视为源自美国境内的收入,一般将按股息总额的30%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预扣税,如果非美国持有者提供适当的较低税率资格证明(通常在IRS表格W-8BEN上),则按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规定的较低税率缴纳。非美国持有人收到的与该持有人开展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股息(如果适用所得税条约,该股息归属于该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可免征此种预扣税,前提是满足适用的认证要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非美国持有者将按适用于美国人的税率就此类股息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扣除某些扣除额。此外,公司非美国持有者可能需要对收到的与在美国进行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股息征收相当于30%的额外分支利得税或适用的税收条约可能规定的较低税率。
如果非美国持有人有资格根据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获得降低的美国预扣税税率,这类非美国持有人可以通过向IRS提出适当的退款索赔来获得任何预扣的超额金额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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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其他处置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DIT A类普通股时实现的任何收益一般无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
| ● | 该收益与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有效关联,如果适用所得税条约,则可归属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 |
| ● | 持有人是在处置的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的个人,且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或 |
| ● | DIT是或曾经是“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USRPHC),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在截至处置之日的五年期间或持有人持有DIT A类普通股期间中较短者的任何时间。 |
上述第一个要点中描述收益的非美国持有者将按《守则》含义内适用于美国人的税率,就出售所得收益(扣除某些扣除额)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收益在上述第一个要点中描述的公司非美国持有者也可能需要按照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规定的30%或更低的税率缴纳上述分支机构利得税。上述第二个要点中描述的个人非美国持有者将对出售所得收益征收统一的30%美国联邦所得税,这可能会被美国来源的资本损失所抵消,即使这类非美国持有者不被视为美国居民。
如果一家公司的美国不动产权益的公平市场价值等于或超过其不动产权益(美国和非美国)及其用于贸易或业务的使用或持有的资产总额的50%,则该公司将成为USRPHC。因为我们目前并不拥有重大的美国不动产,我们认为,但我们的美国特别律师没有独立核实,我们目前不是,也不会成为USRPHC。然而,由于我们是否是USRPHC的确定取决于我们美国不动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相对于我们其他业务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因此不能保证我们将来不会成为USRPHC。然而,即使我们成为USRPHC,只要我们的普通股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定期交易,只有当您在《国内税收法》规定的适用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实际或建设性地持有超过5%的此类定期交易普通股时,此类普通股才会被视为美国不动产权益。
备用扣缴和信息报告
向DIT A类普通股持有人支付股息或处置股票所得款项可能需要按28%的现行税率进行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税,除非该持有人在IRS表格W-9(或其他适当的预扣税表格)上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或建立备用预扣税豁免,例如通过在W-8BEN表格或其他适当版本的IRS表格W-8上适当证明您的非美国身份。向持有人支付股息一般必须每年向美国国税局报告,并附上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预扣的税额(如果有的话)。向持有人发送了类似的报告。根据适用的所得税条约或其他协议,美国国税局可将这些报告提供给持有人居住国的税务机关。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相反,备用预扣税对象的美国所得税负债将减少预扣税额。如果代扣代缴导致多缴税款,一般可以从IRS获得退款或抵免,前提是及时向IRS提供所需信息。
最近颁布的立法影响对外国实体或通过外国实体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征税
最近颁布的立法一般将对2012年12月31日之后支付给“外国金融机构”(根据本规则特别定义)的股息和处置我们普通股的总收益征收30%的美国联邦预扣税,除非该机构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对某些付款进行预扣,并收集并向美国税务当局提供有关该机构的美国账户持有人(包括该机构的某些股权和债务持有人,以及某些拥有美国所有者的外国实体的账户持有人)的大量信息。该立法还将普遍对2012年12月31日之后支付给非金融外国实体的股息和处置我们普通股的总收益征收30%的美国联邦预扣税,除非该实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证明,确定该实体的直接和间接美国所有者。在某些情况下,非美国持有者可能有资格获得此类税款的退款或抵免。我们鼓励潜在投资者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这项立法对他们投资我们普通股可能产生的影响。
董事会建议投票“赞成”批准合并和
通过本提案一所述的合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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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建议二寻求股东批准,即凭借合并并于合并生效时起,(i)将刘志欣及刘富各自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公司普通股分别转换为DIT的2,000,000股B类普通股,并将各股东于紧接生效时间前各自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份转换为一股DIT的A类普通股。
A类和B类普通股的权利
DIT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都拥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包括股息和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清算时的权利。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应享有同等权利,并在除下文所述外的所有方面享有同等地位。
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在DIT的股东大会上收到通知、出席、发言和投票。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就所有在DIT股东大会上须表决的事项投票一(1)票,而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就所有在DIT股东大会上须表决的事项投票五十(50)票。除非《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任何时候都应作为一个类别对股东提交表决的所有决议共同投票。
在根据DIT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进行任何适用调整的情况下,持有人可选择在发行后的任何时间将每股B类普通股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已缴足股款的A类普通股,且无需支付任何额外款项。一旦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任何非该持有人关联的个人或实体,有效转让给新持有人的此类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持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将A类普通股转换为B类普通股。
根据合并,DIT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作为同一重组交易的一部分同时创建。在合并生效之前,公司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均不会持有DIT的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因此,不存在权利正在被更改或受到股份交换不利影响的先前存在的A类普通股,也不需要A类持有人就股份交换进行单独的类别投票。
根据建议二,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将无权收取或转换A类普通股为B类普通股。
换股的理由
目前,就所有须经股东表决的事项而言,任何股东大会上不得办理任何事务,除非当时出席的成员达到法定人数。一项普通决议需要获得所投简单多数的赞成票,而一项特别决议则需要获得大会上至少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我们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载的若干重要事项,均须作出特别决议。
董事会计划仅向创始人、关键高管、董事会成员或其他深度参与公司战略方向和长期决策的个人发行B类普通股,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认为,在公司发展的现阶段,采用双重股权结构是适当的,因为这使公司能够保持稳定和持续的领先地位,同时在高度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继续执行其长期业务战略。董事会尤其认为,向公司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刘志欣发行B类普通股,将使她能够继续对公司的战略举措、资本分配优先事项和关键的公司行动行使有效的领导和监督。刘女士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公司的成长和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始终深入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战略规划和执行。董事会认为,她持续指导公司长期愿景的能力对公司未来的成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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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亦考虑公司创始人兼董事刘富在股份交换方面的角色。刘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持续参与公司的战略发展、资本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此外,刘先生在支持公司在中国大陆获得行业资源、战略合作伙伴和相关业务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都是独立董事,所有董事均须根据适用法律承担受托责任,包括诚实行事、诚实行事和他们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义务。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的存在提供了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并有助于平衡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进一步认为,公司拟议的资本结构增强了稳定性,降低了短期市场压力造成的中断风险,并允许管理层专注于执行旨在促进可持续长期股东价值的战略。
股份交换的影响
尽管董事会认为股份交换符合我们公司和股东的最佳和商业利益,但如果本议案2获得通过,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将被稀释。于登记日,刘志欣持有DTSS普通股3,283,274股,代表总投票权数31.43%;刘富持有DTSS普通股2,952,695股,代表总投票权数2,952,695股。合计来看,刘志欣和刘富拥有约59.69%的总投票权。
假设股份交换获批准及完成,将有6,447,153股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A类普通股,代表6,447,153票或总投票权的3.12%,以及4,000,000股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B类普通股,代表200,000,000票或总投票权的96.88%,而刘志欣则持有2,000,000股B类普通股及1,283,274股A类普通股,代表101,283,274票,或总投票权的49.06%及刘富持有2,000,000股B类普通股及952,695股A类普通股,代表100,952,695票,或总投票权的48.90%,而剩余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拥有4,211,184票,占总投票权的2.04%。经换股后,刘志欣及刘富合计持有约97.96%的总投票权。
DIT的合并后资本化
| 股份类别 | 获授权股份数目 | 合并后已发行及流通股数 | 每股票数 | 占总投票权的百分比 | ||||||||||
| A类普通股(1) | 不限 | 6,447,153 | 1 | 3.12 | % | |||||||||
| B类普通股(2) | 不限 | 4,000,000 | 50 | 96.88 | % | |||||||||
| 普通股合计 | — | 10,447,153 | — | 100 | % | |||||||||
注意事项:
| (1) | 仅A类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 |
| (2) | B类普通股将不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由某些现有股东持有。 |
| (3) | 除投票权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拥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包括股息和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清算时的权利。 |
所需投票
提案二的通过需要亲自出席特别会议或由代理人代表出席并有权对提案进行投票的大多数普通股股份的赞成票。
董事会建议对本提案二所述的股份交换进行“赞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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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华达州修订法规,公司股东没有与合并相关的评估权。详见“合并背景及原因——异议股东的权利。”
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通过引用纳入了Datasea此前已向SEC提交或提供给SEC的下列文件。下列文件包含有关Datasea、其财务状况或其他事项的重要信息。
| ● | 年度报告表格10-K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于2025年9月26日向SEC提交。 | |
| ● | 季度报告表格10-Q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11月13日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季度报告,截至2026年2月12日. |
Datasea在包含本招股说明书/代理声明的初始注册声明日期之后和合并完成之前提交或提供的所有关于表格10-Q或表格8-K的后续报告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但任何关于表格8-K的报告应仅在该报告中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如此并入。
此类文件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代理声明的一部分,自此类文件提交之日起生效。本招股说明书/代理声明中的某些陈述和部分内容更新和替换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上述文件中的信息。同样,本招股说明书/代理声明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未来文件中的陈述或部分内容可能会更新和替换本招股说明书/代理声明或上述文件中的陈述和部分内容。在这些文件中出现信息冲突的情况下,最新归档文件中的信息应被视为正确。
32
根据合并协议将发行的DIT 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将由公司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Ogier传递。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将由公司的美国证券顾问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传递。
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所载的Datasea Inc.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Kreit & Chiu CPA LLP审计,如其报告中所述(其中包含有关对Datasea Inc.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怀疑的解释性段落),该报告出现在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的其他地方,并依据该公司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权威提供的该报告列入。
DIT证券的转让代理将是West Coast Stock Transfer,Inc.。
33
DIT必须遵守《交易法》及其规则和条例的信息要求,并且根据《交易法》,DIT向SEC提交定期和当前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您可以在SEC网站http://www.sec.gov上通过互联网阅读DIT的SEC文件,包括这份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如果您想要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的额外副本,或者如果您对合并或将在特别会议上提交的提案有疑问,您应该通过以下地址和电话联系Datasea:
刘志欣,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金地威新国际中心C栋302-5室,
北京市大兴区胜芳路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102600
+86 10-56145240
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与Datasea相关的所有信息均由Datasea提供,与DIT相关的所有此类信息均由DIT提供。Datasea或DIT提供的信息不构成任何其他方的任何表示、估计或预测。
这份文件是Datasea在特别会议上的代理声明。Datasea未授权任何人就合并、Datasea或DIT提供与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同或除此之外的任何信息或作出任何陈述。因此,如果确实有人给你这类信息,你就不应该依赖它。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代表截至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日期的信息,除非该信息特别表明另一个日期适用。
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代表截至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日期的信息,除非该信息特别表明另一个日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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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页数 | ||
|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PCAOB ID:6651) | F-2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 F-4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亏损) | F-5 | |
| 合并股东权益报表 | F-6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 F-7 | |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 F-8 |
| F-38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亏损(未经审核) | F-39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简明合并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 | 歼40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 F-41 | |
|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核) | F-42 |
F-1
致董事会及股东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Datasea Inc.及其子公司(“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两年各年的相关合并经营和综合亏损、股东权益变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两个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另见下文关键审计事项部分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设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编制的。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所述,公司遭受经常性经营亏损、负营运资本和累计赤字,这对其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了重大怀疑。管理层有关这些事项的计划也在附注2中说明。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这种不确定性结果可能导致的任何调整。
意见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实体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对Datasea Inc.及其子公司保持独立。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就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公司没有被要求,我们也没有受聘执行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作为我们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目的不是对实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下文通报的关键审计事项是向审计委员会通报的财务报表本期审计所产生的事项,这些事项涉及:(1)涉及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的账目或披露;(2)涉及我们特别具有挑战性、主观或复杂的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作为一个整体,我们也不会通过传达下文的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或与其相关的账目或披露提供单独的意见。
F-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分别净亏损约509万美元和1138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累计亏损约4453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止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负现金流分别约为237万美元和640万美元。包括经营经常性亏损在内的历史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
审计中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处理这件事的主要程序是从公司获得现金流预测,评估预测的合理性,并测试2025年6月30日之后收到的现金。基于上述程序,我们得出结论,对于该实体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疑问。
无形资产减值-见财务报表附注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和4所述,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约299万美元的专利。管理层对无形资产减值的评估涉及重大判断,包括对未来现金流、贴现率和商业化时间线的假设。
由于管理层判断的主观性和估计的高度不确定性,我们将无形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主要程序包括评估管理层现金流预测的合理性,包括通过与相关产品的后续销售进行比较而使用的关键假设。我们还通过检查证明文件,测试了管理层对资本化标准的应用。
/s/KREIT & Chiu CPA LLP
我们自2021年起担任公司的核数师。
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2025年9月26日
PCAOB公司编号:6651
F-3
合并资产负债表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620,807 | $ | 181,262 | ||||
| 应收账款 | 1,374,180 | 718,546 | ||||||
| 库存,净额 | 206,610 | 153,583 | ||||||
| 增值税预缴 | 137,025 | 107,545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583,650 | 1,486,956 | ||||||
| 流动资产总额 | 2,922,272 | 2,647,892 | ||||||
| 非流动资产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5,560 | 48,466 | ||||||
| 无形资产,净值 | 3,495,984 | 546,001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292,065 | 49,34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13,609 | 643,812 | ||||||
| 总资产 | $ | 6,735,881 | $ | 3,291,704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420,038 | $ | 1,075,641 | ||||
| 未实现收入 | 150,088 | 49,239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547,706 | 596,714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6,126 | 654,560 | ||||||
| 经营租赁负债 | 128,525 | 53,530 | ||||||
| 应付银行贷款 | 2,374,767 | 1,170,298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27,250 | 3,599,982 | ||||||
| 非流动负债 | ||||||||
| 经营租赁负债 | 166,436 | - | ||||||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166,436 | - | ||||||
| 负债总额 | 3,793,686 | 3,599,982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股东权益(赤字) | ||||||||
| 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授权25,000,000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股分别为8,128,127股和3,589,620股 | 8,128 | 3,589 | ||||||
| 额外实收资本 | 47,331,510 | 38,957,780 | ||||||
| 累计综合收益 | 138,586 | 242,208 | ||||||
| 累计赤字 | (44,526,016 | ) | (39,440,322 | ) | ||||
| 公司总股东权益(赤字) | 2,952,208 | (236,745 | ) | |||||
| 非控制性权益 | (10,013 | ) | (71,533 | ) | ||||
| 总股东权益(赤字) | 2,942,195 | (308,278 | )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赤字) | $ | 6,735,881 | $ | 3,291,704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亏损
| 年终 6月30日, |
||||||||
| 2025 | 2024 | |||||||
| 收入 | $ | 71,616,820 | $ | 23,975,867 | ||||
| 收入成本 | 69,172,872 | 23,501,762 | ||||||
| 毛利 | 2,443,948 | 474,105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 | 1,980,224 | 3,279,627 | ||||||
| 一般和行政 | 4,703,443 | 8,960,523 | ||||||
| 研究与开发 | 914,996 | 359,342 | ||||||
| 总营业费用 | 7,598,663 | 12,599,492 | ||||||
| 经营亏损 | (5,154,715 | ) | (12,125,387 | ) | ||||
| 营业外收入(费用) | ||||||||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 | 70,169 | (97,893 | ) | |||||
| 利息收入 | 5,016 | 1,975 | ||||||
| 营业外收入(费用)总额,净额 | 75,185 | (95,918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5,079,530 | ) | (12,221,305 | ) | ||||
| 所得税 | 6,596 | - | ||||||
| 持续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前亏损 | (5,086,126 | ) | (12,221,305 | ) | ||||
|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不计非控制性权益的收入 | - | 833,546 | ||||||
| 减: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应占亏损 | (432 | ) | (10,695 | ) | ||||
| 减: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应占亏损 | - | |||||||
|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432 | ) | (10,695 | ) | ||||
| 持续经营业务给公司带来的净亏损 | (5,085,694 | ) | (12,210,610 | ) | ||||
| 终止经营业务给公司带来的净收入 | - | 833,546 | ||||||
| 公司净亏损 | (5,085,694 | ) | (11,377,064 | ) | ||||
| 其他综合项 | ||||||||
| 归属于公司的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103,622 | ) | (151,044 | )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外币折算收益 | 60,588 | 10 | ||||||
| 公司应占综合亏损 | $ | (5,189,316 | ) | $ | (11,528,108 | )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收益 | $ | 60,156 | $ | (10,685 | ) | |||
| 每股基本及摊薄净亏损 | $ | (0.77 | ) | $ | (4.38 | ) | ||
|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加权平均股份* | 6,610,842 | 2,597,077 | ||||||
| * | 追溯反映1比15反向股票分割于2024年1月19日生效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股东权益变动综合报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止年度
| 普通股 | 额外实缴 | 累计 | 累计其他综合 | 非控制性 | ||||||||||||||||||||||||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赤字 | 收入 | 合计 | 利息 | ||||||||||||||||||||||
| 2023年7月1日余额 | 1,889,315 | $ | 1,889 | $ | 24,148,868 | $ | (28,063,258 | ) | $ | 393,252 | $ | (3,519,249 | ) | $ | (60,848 | ) | ||||||||||||
| 净亏损 | - | - | - | (11,377,064 | ) | - | (11,377,064 | ) | (10,695 | ) | ||||||||||||||||||
| 发行普通股进行股权融资 | 685,940 | 686 | 8,060,600 | - | - | 8,061,286 | - | |||||||||||||||||||||
| 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票 | 912,221 | 912 | 6,388,816 | - | - | 6,389,728 | -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102,144 | 102 | 359,496 | 359,598 | ||||||||||||||||||||||||
| 外币折算损失 | - | - | - | - | (151,044 | ) | (151,044 | ) | 10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589,620 | 3,589 | 38,957,780 | (39,440,322 | ) | 242,208 | (236,745 | ) | (71,533 | ) | ||||||||||||||||||
| 净亏损 | - | - | - | (5,085,694 | ) | - | (5,085,694 | ) | (432 | ) | ||||||||||||||||||
| 实体关闭时的非控制性权益处置 | - | - | - | - | - | - | 1,391 | |||||||||||||||||||||
| 发行普通股进行股权融资 | 692,308 | 693 | 1,958,059 | - | - | 1,958,752 | - | |||||||||||||||||||||
| 发行普通股进行股权融资-关联方 | 1,932,224 | 1,932 | 3,978,449 | - | - | 3,980,381 | - | |||||||||||||||||||||
| 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票 | 661,978 | 662 | 1,698,119 | - | - | 1,698,781 | - | |||||||||||||||||||||
| 为向公司主要股东购买无形资产而发行的股份 | 1,167,253 | 1,167 | (1,167 | ) | - | - | - | - | ||||||||||||||||||||
| 股东免除债务 | 546,293 | - | - | 546,293 | -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84,744 | 85 | 193,977 | - | - | 194,062 | - | |||||||||||||||||||||
| 外币折算收益 | - | - | - | - | (103,622 | ) | (103,622 | ) | 60,561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8,128,127 | $ | 8,128 | $ | 47,331,510 | $ | (44,526,016 | ) | $ | 138,586 | $ | 2,952,208 | $ | (10,013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年终 6月30日, |
||||||||
| 2025 | 202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包括非控制性权益在内的亏损 | $ | (5,086,126 | ) | $ | (11,387,759 | ) | ||
| 调整包括非控制性权益在内的亏损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收益 | - | (833,546 | ) | |||||
| 坏账费用 | 18,855 | - | ||||||
| 存货减值 | 99,478 | - | ||||||
| 折旧及摊销 | 1,139,264 | 494,480 | ||||||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7,196 | 2,979 | ||||||
| 经营租赁费用 | 136,506 | 167,969 | ||||||
| 投资损失 | 56,081 | |||||||
| 股东的贷款减免 | 105,356 | - | ||||||
| 股票补偿费用 | 1,892,842 | 6,749,326 | ||||||
| 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应收账款 | (658,711 | ) | (717,220 | ) | ||||
| 存货 | (153,179 | ) | 91,076 | |||||
| 增值税预缴 | (29,953 | ) | (51,078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877,711 | (810,421 | ) | |||||
| 应付账款 | (651,887 | ) | 597,744 | |||||
| 未实现收入 | 101,051 | (472,584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45,306 | ) | (108,736 | ) | ||||
| 支付经营租赁负债 | (137,777 | ) | (177,194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2,374,680 | ) | (6,398,883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 | (8,129 | ) | (6,868 | ) | ||||
| 收购无形资产 | (4,077,068 | ) | (161,054 | ) | ||||
| 因处置子公司处置现金 | - | (35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4,085,197 | ) | (167,957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来自(偿还)关联方的收益 | (203,218 | ) | 360,804 | |||||
| 应付贷款收益 | 2,374,350 | - | ||||||
| 偿还应付贷款 | (1,164,895 | ) | (1,582,513 | ) |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 | 5,939,133 | 8,061,286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6,945,370 | 6,839,577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45,948 | ) | (111,203 | ) | ||||
| 现金净增加额 | 439,545 | 161,534 | ||||||
| 现金,期初 | 181,262 | 19,728 | ||||||
| 现金,期末 | $ | 620,807 | $ | 181,262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38,213 | $ | 20,516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 | $ | - | ||||
| 补充披露非现金筹资活动: | ||||||||
| 以经营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 $ | 356,046 | $ | 125,280 | ||||
| 将欠公司CEO的债务转让给万里快先生 | $ | - | $ | 730,163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 | 194,062 | $ | 359,496 | ||||
| 股东的贷款减免 | $ | 546,293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
注1 –业务的组织和描述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Datasea”或“我们”、“我们”、“我们的”)于2014年9月26日在内华达州注册成立,名称为Rose Rock Inc.,并于2015年5月27日更名为Datasea Inc.。2015年5月26日,公司创始人Sun Xingzhong将公司6,666,667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出售给Shuhai Skill(HK)的所有者(定义见下文)刘志欣(“刘女士”)。2016年10月27日,孙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1,666,667股普通股出售给刘女士。作为一家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公司通过主要由可变利益实体(“VI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组织开展大部分业务活动。公司对其VIE没有任何股权所有权,而是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
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司与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 Shuhai Skill(HK)」)的股东(「股东」)订立股份交换协议(「交换协议」),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法律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LLC 」)。根据交换协议的条款,拥有Shuhai Skill(HK)100%权益的股东将Shuhai Skill(HK)的全部已发行及流通在外普通股以6,666,667股普通股转让予公司,导致Shuhai Skill(HK)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信息”或“WOFE”)(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亦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蜀海北京”),透过蜀海北京与天津信息之间的一系列合约协议成为公司的VIE。该交易作为反向收购入账,Shuhai Skill(HK)及其附属公司为会计存续人。据此,呈列的历史财务报表为Shuhai Skill(HK)及其合并附属公司及VIE的财务报表。
股份交换后,股东刘志欣和她的父亲刘富拥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82%的股份。截至2015年10月29日,已发行及流通的普通股为18,333,333股,其中15,000,000股由刘志欣和刘富实益拥有。
股份交换后,公司透过其合并附属公司及VIE主要向中国的学校、旅游或景点及公共社区提供智能安全解决方案。
2019年10月16日,蜀海北京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迅锐科技有限公司(“迅锐”),该公司开发和销售公司的智能安防系统产品。
2019年12月3日,数海北京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南京数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海南京”),其中数海北京持有99%的所有权权益,其余1%由南京市政府和北京邮电大学共同支持的非关联方南京泛翰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蜀海南京是为公司新技术开发和新项目立项争取政府资金和民间融资便利而组建的。
2020年1月,公司向公司管理层无偿收购了三个实体的所有权,后者代表公司设立了这些实体(如下所述)。
F-8
于2020年1月3日,蜀海北京与总裁及公司一名董事订立两份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董事及总裁各自同意(无偿)将其于国中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时代”)的51%及49%各自拥有权益转让予蜀海北京;及(ii)将其于国豪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豪世纪”)的51%及49%各自拥有权益转让予蜀海北京。国中时代与国豪世纪成立,开发电子产品、智能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并提供软件和信息系统咨询、安装和维护服务。
于2020年1月7日,蜀海北京与总裁、上述董事及一名无关个人订立另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董事、总裁及非关联个人各自同意将其持有的国中浩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浩泽”)51%、16%、33%的所有权权益无偿转让给蜀海北京。国中浩泽组建,致力于智能安防系统产品的研发和营销。
2020年8月17日,北京数海新组建全资子公司数海经纬,向海外拓展面向安全的系统开发、咨询和营销业务。
2020年11月16日,国豪世纪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杭州掌启商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掌启”),持股99%。2023年11月,公司因处置庄讯于2023年7月解散掌企,掌企已无经营,仅作为庄讯的控股公司。2023年11月,公司解散掌企。
2020年11月19日,国浩世纪为研发5G多模态通信技术组建了持股51%的子公司杭州数海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掌讯”)。掌启拥有掌讯19%股权;据此,国豪世纪最终拥有掌讯69.81%股权。2022年12月20日,国豪世纪以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Zhengmao Zhang手中收购了Zhangxun的30%所有权权益。交易后,国豪世纪拥有掌讯81%的股权,掌企拥有掌讯19%的股权;2023年2月15日,国豪世纪以130,434美元(人民币90万元)的价格从掌企手中收购掌讯9%的股权。交易后,国豪世纪拥有掌讯90%股权,掌企拥有掌讯10%股权;由此,国豪世纪最终拥有掌讯99.9%股权。2023年7月20日,公司以人民币2元(约合0.28美元)的价格将掌讯出售给第三方。
2022年2月16日,蜀海经纬成立深圳声效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声效MP”),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
2022年2月16日,蜀海经纬成立中国公司蜀海(深圳)声学效果科技有限公司(“蜀海深圳声学效果”),其中蜀海经纬持有60%的所有权权益,10%的所有权权益由深圳声学MP持有,其余30%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2022年10月18日,蜀海经纬以约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第三方收购中国公司蜀海声学效果30%的所有权权益。交易后,蜀海经纬拥有蜀海深效90%股权,深声MP仍拥有蜀海深效10%股权;据此,蜀海经纬最终拥有蜀海声效100%股权。从第三方取得的30%权益因累计亏损账面价值$(26,993)。
于2022年3月4日,蜀海北京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北京奕瑞商业管理发展中心(“奕瑞”),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刘志欣持有。
于2022年3月4日,蜀海北京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北京易盈商业管理发展中心(“易盈”),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刘志欣持有。
2023年7月31日,Datasea在特拉华州成立了全资子公司Datasea Acoustic,LLC(“Datasea Acoustic”),用于将产品扩展到北美市场。
国中时代于2023年10月24日成立数海艺云(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艺云”),拥有66%的所有权权益,其余34%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截至报告日,易云没有任何业务。
2024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其已授权、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进行反向股票分割,比例为1比15,于2024年1月19日生效。反向拆股后,公司普通股每15股已发行流通股自动转换为1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不发生任何变化。授权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随后相应比例从375,000,000股减少至25,000,000股普通股。所有股份金额均已追溯重列,以反映所有呈报期间的反向股票分割。
F-9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持续关注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CFS”)是在假设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编制的,其中考虑了经营的连续性、资产变现以及正常业务过程中的负债清算。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分别净亏损约509万美元和1138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累计亏损约4453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止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负现金流分别约为237万美元和640万美元。包括经营经常性亏损在内的历史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
如认为有必要,管理层可寻求通过接纳战略投资者、非公开或公开发行、或寻求从银行或其他机构获得贷款的方式筹集额外资金,以支持公司的研发(“研发”)、采购、营销和日常运营。尽管该公司管理层相信其战略能够产生足够的收入,并相信其有能力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筹集额外资金,但不能对此做出任何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取决于公司进一步实施其经营计划和产生足够收入的能力以及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筹集额外资金的能力。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获得资金,如果有的话。也无法保证公司可能筹集的资金数额将使公司能够完成其举措或实现盈利运营。如果公司未来无法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可能会被迫延迟、减少或停止运营。
列报和合并的依据
CFS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U.S. GAAP”)和SEC有关CFS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编制的。随附CFS包括公司及其100%拥有的附属公司蜀海信息技能(HK)有限公司(“蜀海技能(HK)”)、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信息”)及其VIE、蜀海北京、蜀海北京100%拥有的附属公司–黑龙江迅锐科技有限公司(“迅锐”)、国中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时代”)、国豪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豪世纪”)、国中浩泽、蜀海经纬(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纬”)的财务报表,以及蜀海北京持有99%股权的子公司南京蜀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蜀海南京”)。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公司新成立两间附属公司数海(深圳)声效科技有限公司(「数海声效」)及深圳声效管理合伙企业(「深圳声效MP 」)。所有重大的公司间交易和结余均在合并中予以抵销。下图描述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公司结构。
歼10
可变权益实体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第810条“合并”(“ASC 810”),公司需在其CFS中包含其VIE ——蜀海北京的财务报表。如果公司面临VIE损失的大部分风险或有权获得VIE剩余收益的大部分,ASC 810要求VIE合并。VIE是指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承担该实体的风险并享有该实体的报酬的实体,因此公司是该实体的主要受益人。
根据ASC 810,如果报告实体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则报告实体在VIE中拥有控制性财务权益,并且必须合并该VIE:(a)有权指导VIE对VIE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b)有义务吸收可能对VIE具有重大意义的损失,或有权获得利益。报告主体对其是否具有这一权力的认定,不受是否存在踢出权或参与权的影响,除非单个企业,包括其关联方和事实上的代理人,具有单方面行使这些权利的能力。蜀海北京实际持股人不持有任何影响合并认定的踢出权。
通过VIE协议,Datasea的间接附属公司天津信息被视为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据此,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的业绩被列入随附的CFS。蜀海北京不存在仅为清偿债务而作为抵押品或被限制的资产。蜀海北京的债权人对公司一般信用没有追索权。
VIE协议
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允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WFOE”)管理和运营蜀海北京,并收取相当于蜀海北京税前收入的运营费用,每月。若蜀海北京出现亏损,并因此没有税前收入,则该亏损结转到下个月,以抵销下个月有蜀海北京税前收入的应支付给WFOE的运营费用。
F-11
此外,如果蜀海北京不能清偿债务,WFOE应代蜀海北京清偿债务。若蜀海北京的净资产低于其注册资本余额,WFOE应为蜀海北京提供资本以弥补亏损。
根据经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委托天津信息管理其经营、管理和控制其资产和财务事项,并向蜀海北京提供知识产权服务、采购管理服务、营销管理服务和库存管理服务。未经天津信息同意,蜀海北京及其股东不得作出任何决定或指挥蜀海北京的活动。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天劲信息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刘志欣和刘富(统称“蜀海北京股东”)将其在蜀海北京的投票权归属于天劲信息或其指定人。委托协议没有到期日,但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解除委托协议。刘志欣,为DataSea的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兼公司秘书,刘富为DataSea的董事(刘志欣的父亲为刘富)。
股权期权协议–蜀海北京股东与天津信息订立股权期权协议(“期权协议”),据此,蜀海北京股东已授予天津信息或其指定人不可撤销的权利和期权,以每份出资人民币1.00元的期权价格收购蜀海北京股东在蜀海北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期权协议的条款,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在期权协议项下的权利。天津信息同意每年向蜀海北京股民支付人民币1.00元,用于维护期权权利。天津信息可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期权协议。期权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计10年,并可由天津信息选择续期。
股权质押协议–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于2015年10月27日订立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用于保证蜀海北京履行其在运营和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及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将其在蜀海北京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天津信息。天劲信息有权收取质押期间质押的股权所支付的任何及全部股息、红利及其他形式的投资回报。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的权利。在发生《经营与知识产权服务协议》、《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或某些其他约定事件时,天劲信息可行使质押强制执行权。
截至本报告日,没有从VIE向美国母公司或公司股东支付股息。巩固VIE的事实和情况没有变化。以下VIE的财务报表金额和余额分别包含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随附CFS中。
F-12
经营信息简明合并报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OF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收入-第三方 | $ | - | $ | - | $ | - | $ | 71,616,820 | $ | 71,616,820 | ||||||||||||||
| 收入-母公司为WOFE提供服务 | 99,200 | (99,200 | ) | - | ||||||||||||||||||||
| 收入-母公司向VIE提供服务 | 154,200 | (154,200 | ) | - | ||||||||||||||||||||
| 收入-WOFE向VIE提供服务 | 1,350,560 | (1,350,560 | ) | - | ||||||||||||||||||||
| 收入-从WOFE购买VIE材料 | 121,072 | (121,072 | ) | - | ||||||||||||||||||||
| 收入-来自WOFE使用的VIE标签 | 926,286 | (926,286 | ) | - | ||||||||||||||||||||
| 收入-WOFE从VIE购买材料 | 400 | (400 | ) | |||||||||||||||||||||
| - | ||||||||||||||||||||||||
| 收入成本-第三方 | 90,763 | 69,082,109 | 69,172,872 | |||||||||||||||||||||
| 成本-VIE从WOFE购买材料 | 400 | (400 | ) | - | ||||||||||||||||||||
| 成本-WOFE从VIE购买材料 | - | 121,072 | (121,072 | ) | - | |||||||||||||||||||
| - | - | |||||||||||||||||||||||
| 毛利 | 253,400 | - | 1,380,469 | 3,340,325 | (2,530,246 | ) | 2,443,948 | |||||||||||||||||
| 营业费用 | 2,391,610 | 130,465 | 2,410,541 | 2,666,047 | 7,598,663 | |||||||||||||||||||
| 营业费用-从WOFE购买的VIE成本 | 1,350,560 | (1,350,560 | ) | - | ||||||||||||||||||||
| 营业费用-从VIE购买的WOFE成本 | 926,286 | (926,286 | ) | - | ||||||||||||||||||||
| 运营费用-WOFE成本that service provided by parent | 100,641 | (100,641 | ) | - | ||||||||||||||||||||
| 运营费用-VIE成本母公司提供的服务 | 155,799 | (155,799 | ) | - | ||||||||||||||||||||
| 经营亏损 | (2,138,210 | ) | (130,465 | ) | (2,056,999 | ) | (832,081 | ) | 3,040 | (5,154,715 | ) | |||||||||||||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 | 2,533 | (5 | ) | 119,757 | (47,100 | ) | 75,185 | |||||||||||||||||
| 所得税费用 | 6,596 | 6,596 | ||||||||||||||||||||||
| 非控股权益前亏损 | (2,135,677 | ) | (130,470 | ) | (1,937,242 | ) | (885,777 | ) | 3,040 | (5,086,126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 (432 | ) | (432 | ) | ||||||||||||||||||||
| 持续经营对公司的净亏损 | (2,135,677 | ) | (130,470 | ) | (1,937,242 | ) | (885,345 | ) | 3,040 | (5,085,694 | ) | |||||||||||||
F-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OF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收入-第三方 | $ | - | $ | - | $ | 69,541 | $ | 23,906,326 | $ | 23,975,867 | ||||||||||||||
| 收入-母公司向WOFE提供服务 | 275,100 | (275,100 | ) | - | ||||||||||||||||||||
| 收入-母公司向VIE提供服务 | 143,600 | (143,600 | ) | - | ||||||||||||||||||||
| 收入-WOFE向VIE提供服务 | 489,386 | (489,386 | ) | - | ||||||||||||||||||||
| 收入-VIE从WOFE采购材料 | 57,082 | (57,082 | ) | |||||||||||||||||||||
| 收入-来自WOFE使用的VIE标签 | 264,533 | (264,533 | ) | - | ||||||||||||||||||||
| 收入-WOFE从VIE采购材料 | 57,082 | (57,082 | ) | |||||||||||||||||||||
| - | ||||||||||||||||||||||||
| 收入成本-第三方 | 69,156 | 23,432,606 | 23,501,762 | |||||||||||||||||||||
| 成本-VIE从WOFE购买材料 | 57,082 | (57,082 | ) | |||||||||||||||||||||
| 成本-WOFE从VIE购买材料 | - | 57,082 | (57,082 | ) | ||||||||||||||||||||
| - | - | |||||||||||||||||||||||
| 毛利 | 418,700 | - | 489,771 | 738,253 | (1,172,619 | ) | 474,105 | |||||||||||||||||
| 营业费用 | 6,996,227 | 324,954 | 3,535,554 | 1,742,757 | 12,599,492 | |||||||||||||||||||
| 运营费用-VIE费用,对应WOFE提供的服务 | 489,386 | (489,386 | ) | - | ||||||||||||||||||||
| 运营费用-使用VIE标签的WOFE费用 | 264,533 | (264,533 | ) | |||||||||||||||||||||
| 运营费用– WOFE费用,对应母公司提供的服务 | 278,862 | (278,862 | ) | |||||||||||||||||||||
| 运营费用-VIE费用,对应母公司提供的服务 | 146,150 | (146,150 | ) | - | ||||||||||||||||||||
| 经营亏损 | (6,577,527 | ) | (324,954 | ) | (3,589,178 | ) | (1,640,040 | ) | 6,312 | (12,125,387 | ) | |||||||||||||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 | (1,665 | ) | (61 | ) | 3,108 | (97,300 | ) | (95,918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非控股权益前亏损 | (6,579,192 | ) | (325,015 | ) | (3,586,070 | ) | (1,737,340 | ) | 6,312 | (12,221,305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 (10,695 | ) | (10,695 | ) | ||||||||||||||||||||
| 公司净亏损 | (6,579,192 | ) | (325,015 | ) | (3,586,070 | ) | (1,726,645 | ) | 6,312 | (12,210,610 | ) | |||||||||||||
F-14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信息: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
| 家长 | 子公司 | WOF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现金 | $ | 24,488 | $ | 1,598 | $ | 14,481 | $ | 580,240 | $ | 620,807 | ||||||||||||||
| 应收账款 | 789,095 | 585,085 | 1,374,180 | |||||||||||||||||||||
| 应收账款-VIE | - | - | ||||||||||||||||||||||
| 应收账款-WOFE | 31,766 | (31,766 | ) | |||||||||||||||||||||
| 存货 | 206,610 | 206,610 | ||||||||||||||||||||||
| 库存-VIE | - | |||||||||||||||||||||||
| 库存-WOFE | 47,738 | (47,738 | ) | - | ||||||||||||||||||||
| 增值税预缴 | 22,088 | 114,937 | 137,025 | |||||||||||||||||||||
| 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 32,515 | 2,666 | 2,417 | (37,598 | ) | - | ||||||||||||||||||
| 其他应收款-VIE | 993,088 | 14,187,221 | (15,180,309 | ) | - | |||||||||||||||||||
| 其他应收款-WOFE | 10,249,731 | 1,423,840 | (11,673,571 | ) | - | |||||||||||||||||||
| 其他应收款-母公司 | 5,000 | (5,000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6,120 | 247,530 | - | 583,650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1,299,822 | 6,598 | 15,351,671 | 3,240,163 | (26,975,982 | ) | 2,922,27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6,920 | 18,640 | 25,560 | |||||||||||||||||||||
| 无形资产,净值 | 3,045,369 | 503,000 | (52,385 | ) | 3,495,984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7,720 | 284,345 | 292,065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5,820,480 | (15,820,480 | ) | - | ||||||||||||||||||||
| 投资WOFE | 13,949,894 | (13,949,894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820,480 | 13,949,894 | 3,060,009 | 805,985 | (29,822,759 | ) | 3,813,609 | |||||||||||||||||
| 总资产 | $ | 27,120,302 | $ | 13,956,492 | $ | 18,411,680 | 4,046,148 | (56,798,741 | ) | $ | 6,735,881 | |||||||||||||
| 应付账款 | $ | 260,700 | 2,500 | $ | 41,066 | $ | 115,772 | $ | 420,038 | |||||||||||||||
| 应付账款-VIE | 31,766 | - | (31,766 | ) | ||||||||||||||||||||
| 应付账款-WOFE | - | - | ||||||||||||||||||||||
| 短期贷款 | - |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461 | 149,627 | 150,088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750 | 1,117 | 804,862 | (259,023 | ) | 547,706 | ||||||||||||||||||
| 由于被拉拢的政党 | 4,961 | 1,165 | 6,126 | |||||||||||||||||||||
| 租赁负债 | 5,764 | 122,761 | 128,525 | |||||||||||||||||||||
| 应付贷款 | - | 2,374,767 | 2,374,767 | |||||||||||||||||||||
| 其他应付款项-Datasea | 32,514 | 10,031,174 | 726,742 | (10,790,430 | ) | - | ||||||||||||||||||
| 其他应付款-子公司 | 5,000 | (5,000 | ) | |||||||||||||||||||||
| 其他应付款-VIE | 2,536 | 1,423,840 | (1,426,376 | ) | - | |||||||||||||||||||
| 其他应付款-WOFE | 2,677 | 14,187,221 | (14,189,898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6,450 | 40,227 | 11,540,149 | 18,482,917 | (26,702,493 | ) | 3,627,250 | |||||||||||||||||
| 租赁负债-非流动 | 166,436 | 166,436 | ||||||||||||||||||||||
| 长期贷款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166,436 | - | 166,436 | ||||||||||||||||||
| 负债总额 | 266,450 | 40,227 | 11,540,149 | 18,649,353 | (26,702,493 | ) | 3,793,686 | |||||||||||||||||
| 累计赤字 | (15,519,912 | ) | (1,904,215 | ) | (11,652,066 | ) | (15,363,739 | ) | (86,084 | ) | (44,526,016 | ) | ||||||||||||
| 其他股权 | 42,373,764 | 15,820,480 | 18,523,597 | 760,534 | (30,010,164 | ) | 47,468,211 | |||||||||||||||||
| 总股本 | 26,853,852 | 13,916,265 | 6,871,531 | (14,603,205 | ) | (30,096,248 | ) | 2,942,195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 | 27,120,302 | $ | 13,956,492 | $ | 18,411,680 | $ | 4,046,148 | (56,798,741 | ) | $ | 6,735,881 | ||||||||||||
F-1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 家长 | 子公司 | WOF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现金 | $ | 79,225 | $ | 1,249 | $ | 7,634 | $ | 93,154 | $ | 181,262 | ||||||||||||||
| 应收账款 | 718,546 | 718,546 | ||||||||||||||||||||||
| 应收账款-VIE | 760,708 | (760,708 | ) | - | ||||||||||||||||||||
| 应收账款-WOFE | - | |||||||||||||||||||||||
| 存货 | 34,530 | 119,053 | 153,583 | |||||||||||||||||||||
| 库存-VIE | - | - | ||||||||||||||||||||||
| 库存-WOFE | 41,147 | (41,147 | ) | - | ||||||||||||||||||||
| 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 5,015 | 832 | 2,427 | (8,274 | ) | - | ||||||||||||||||||
| 其他应收款-VIE | 475,223 | 12,971,457 | (13,446,680 | ) | - | |||||||||||||||||||
| 其他应收款-WOFE | 6,304,226 | 1,412,607 | (7,716,833 | ) | - | |||||||||||||||||||
| 其他应收款-母公司 | 5,000 | (5,000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00 | - | 1,292,945 | 295,305 | 1,251 | 1,594,501 | ||||||||||||||||||
| 流动资产总额 | 6,868,689 | 6,249 | 15,068,106 | 2,682,239 | (21,977,391 | ) | 2,647,89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7,532 | 30,934 | 48,466 | |||||||||||||||||||||
| 无形资产,净值 | 101,042 | 62,406 | 441,485 | (58,932 | ) | 546,001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38,300 | 11,045 | 49,345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4,320,480 | (14,320,480 | ) | - | ||||||||||||||||||||
| 投资WOFE | 12,450,340 | (12,450,340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320,480 | 12,551,382 | 118,238 | 483,464 | (26,829,752 | ) | 643,812 | |||||||||||||||||
| 总资产 | $ | 21,189,169 | $ | 12,557,631 | $ | 15,186,344 | $ | 3,165,703 | (48,807,143 | ) | $ | 3,291,704 | ||||||||||||
| 应付账款 | $ | 262,385 | 2,500 | $ | 44,758 | $ | 765,998 | $ | 1,075,641 | |||||||||||||||
| 应付账款-VIE | - | - | - | |||||||||||||||||||||
| 应付账款-WOFE | 760,708 | (760,708 | ) | - | ||||||||||||||||||||
| 短期贷款 | 1,170,298 | 1,170,298 |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463 | 48,776 | 49,239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23,254 | 109,121 | 713,827 | (249,488 | ) | 596,714 | ||||||||||||||||||
| 租赁负债 | 41,549 | 11,981 | 53,530 | |||||||||||||||||||||
| 应付贷款 | - | - | ||||||||||||||||||||||
| 其他应付款项-Datasea | 5,015 | 6,182,249 | 468,998 | (6,656,262 | ) | - | ||||||||||||||||||
| 其他应付款-子公司 | 5,000 | (5,000 | ) | |||||||||||||||||||||
| 其他应付款-VIE | 2,536 | 1,412,607 | (1,415,143 | ) | - | |||||||||||||||||||
| 其他应付款-WOFE | 845 | 12,971,457 | (12,972,302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000 | 520,501 | 102,059 | 654,56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2,639 | 10,896 | 8,311,248 | 17,014,102 | (22,058,903 | ) | 3,599,982 | |||||||||||||||||
| 累计赤字 | (13,649,331 | ) | (1,773,745 | ) | (9,705,672 | ) | (14,479,788 | ) | 168,214 | (39,440,322 | ) | |||||||||||||
| 其他股权 | 34,515,861 | 14,320,480 | 16,580,768 | 631,389 | (26,916,454 | ) | 39,132,044 | |||||||||||||||||
| 总股本 | 20,866,530 | 12,546,735 | 6,875,096 | (13,848,399 | ) | (26,748,240 | ) | (308,278 | )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 | 21,189,169 | $ | 12,557,631 | $ | 15,186,344 | $ | 3,165,703 | (48,807,143 | ) | $ | 3,291,704 | ||||||||||||
F-16
简明合并现金流信息: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OF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258,984 | ) | $ | (29,428 | ) | $ | (186,960 | ) | $ | (1,899,308 | ) | $ | (2,374,680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净现金(WOFE到VIE)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3,847,448 | ) | (237,749 | ) | (4,085,197 | ) | ||||||||||||||||||
|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母公司对子公司) | (1,500,000 | ) | 1,500,000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母WOFE)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WOFE的子公司) | (1,499,554 | ) | 1,524,032 | (24,478 | ) | - | ||||||||||||||||||
| 投资活动(WOFE to VIE)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 | (1,255,657 | ) | 1,255,657 | - | ||||||||||||||||||||
| 投资活动(母至VIE)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5,939,133 | (102,795 | ) | 1,109,032 | 6,945,370 | |||||||||||||||||||
| 融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母至VIE) | (258,842 | ) | 3,875,709 | 259,782 | (3,876,649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母公司对子公司) | (27,500 | ) | 1,527,500 | (1,500,000 | ) | - | ||||||||||||||||||
| 融资活动提供/(用于)融资活动的现金净额(对子公司的VIE) | - | - | ||||||||||||||||||||||
| WOFE向母公司提供/(用于)融资活动的净现金) | (3,945,505 | ) | 3,945,505 | - | ||||||||||||||||||||
| 融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WOFE对子公司) | 1,830 | (1,830 | ) | - | ||||||||||||||||||||
| 融资活动(WOFE to VIE)提供/(用于)融资活动的净现金 | 1,255,657 | (1,255,657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 | (51,698 | ) | $ | (2,691 | ) | $ | 6,848 | 487,086 | - | $ | 439,545 | ||||||||||||
F-1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OF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134,284 | $ | (5,849 | ) | $ | (5,076,644 | ) | $ | (1,450,675 | ) | $ | (6,398,884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净现金(WOFE到VIE) | (1,992,684 | ) | 1,992,684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167,957 | ) | (167,957 | ) | |||||||||||||||||||
|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母公司对子公司) | (1,405,015 | ) | 1,405,015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母WOFE) | (6,231,281 | ) | 6,231,281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WOFE的子公司) | (1,399,449 | ) | 1,399,449 | - | ||||||||||||||||||||
| 投资活动(WOFE to VIE)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 | (2,859,142 | ) | 2,859,142 | - | ||||||||||||||||||||
| 投资活动(母至VIE)提供/(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 | (475,223 | ) | 475,223 | - | ||||||||||||||||||||
|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VIE到子公司) |
2,536 | (2,536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8,061,286 | 418,608 | (1,640,317 | ) | 6,839,577 | |||||||||||||||||||
| 由/(用于)融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母至VIE) | 483,698 | (483,698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母公司对子公司) | 1,405,015 | (1,405,015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VIE到子公司) |
(2,536 | ) | 2,536 | - | ||||||||||||||||||||
| 由/(用于)融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母公司对WOFE) | 6,097,306 | (6,097,306 | ) | - | ||||||||||||||||||||
| 融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子公司对WOFE) | 1,424,455 | (1,424,455 | ) | - | ||||||||||||||||||||
| 融资活动(WOFE to VIE)提供/(用于)融资活动的净现金 | 2,859,142 | (2,859,142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 | 77,738 | $ | (2,819 | ) | $ | (1,988,041 | ) | $ | 2,074,656 | - | $ | 161,534 | |||||||||||
F-18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CFS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需要使用管理层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及残值、员工福利拨备、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计量以及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尽管这些估计数是基于管理层对当前事件的了解以及管理层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但实际结果最终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这种差异对粮安委来说可能是重大的。
突发事件
截至CFS发布之日,可能存在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但只有在未来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或未能发生时才能解决。公司管理层和法律顾问评估此类或有负债,此类评估本质上涉及行使判断力。在评估与针对公司的未决法律诉讼或可能导致此类诉讼的未主张索赔相关的或有损失时,公司的法律顾问评估任何法律诉讼或未主张索赔的感知价值以及寻求或预期寻求的救济金额的感知价值。如果对或有事项的评估表明很可能已经发生了重大损失并且可以估计负债的金额,则将在公司的CFS中计提估计负债。
如果评估表明潜在的重大损失或有事项不太可能但有合理可能,或很可能但无法估计,则将披露或有负债的性质,以及在可确定和重大的情况下对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此类或有事项。
现金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流动性强、购买三个月或更短期限的活期存款。
应收账款
公司的政策是为应收账款的潜在信用损失保留备抵。公司于2023年7月1日采用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后来编纂为会计准则编纂(“ASC”)326(“ASC 326”)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该指南引入了信用损失确认和计量的修订方法,强调基于预期损失而非已发生损失的更新模型。对采用ASC 326的日期没有重大影响。
在ASC 326下,应收账款按开具发票的金额入账,并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公司主要的信用损失备抵是呆账备抵。呆账准备将应收账款余额减至预计可变现净值。公司采用账龄计划表和滚存率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当期备抵的合理性和充足性进行了评估。
在确定任何所需备抵时,管理层会考虑根据当前市场状况、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任何有争议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当前应收账款账龄、当前付款条件以及前瞻性损失估计的预期进行调整的历史损失。
呆账备抵的所有拨备均作为一般及行政开支的组成部分列入随附的综合经营及综合损失表。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被识别时从信用损失准备金中扣除。先前注销的金额的后续回收记入收回期间的收益。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0美元的信用损失坏账准备。
F-19
存货
存货主要由智能测温人脸识别终端和身份信息识别产品组成,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估值。存货价值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必要时,公司会定期对估计的无法销售的库存估计库存备抵。报告的库存金额是扣除此类备抵后的净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滞销和过时库存(主要用于智能学生身份证)分别有152,907美元和53,650美元的津贴。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列报。大幅延长原使用寿命或提高生产力的大修和改进在受益期间资本化和折旧。维护和维修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当财产和设备退役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相关成本和累计折旧从各自账户中扣除,任何收益或损失均计入运营。物业及设备折旧按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计提如下:
| 家具和固定装置 | 3-5年 | |
| 办公设备 | 3-5年 | |
| 车辆 | 5年 | |
| 租赁权改善 | 3年 |
租赁物改良按其估计可使用年限或剩余租期中较短者采用直线法折旧。
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预计受益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评估无形资产的可收回性是考虑到需要对使用寿命进行修订估计或表明存在减值的事件或情况。公司所有无形资产均需进行摊销。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360-10-35-21,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未发现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无形资产包括许可证、证书、专利等技术,按使用寿命三年摊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FV”)
公司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费用、应付账款、未实现收入、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由于期限较短,与其FV相近。FASB ASC主题825“金融工具”要求披露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的FV。在资产负债表中报告的流动负债的账面金额符合金融工具的条件,并且是对其FV的合理估计,因为这类工具的产生与其预期实现之间的时间周期与当前的市场利率之间的时间很短。
歼20
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
FASB 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定义了FV,并为披露建立了三级估值层次结构,增强了对FV措施的披露要求。这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 ● | 估值方法的第1级输入值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估值方法的第2级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第1级报价以外的输入值,以及在金融工具基本上整个期限内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输入值。 |
| ● | 估值方法的第3级输入数据是不可观察的,对FV计量具有重要意义。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现任何资产或负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经常性基准以FV列报。
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FASB ASC 360-10“长期资产减值或处置的会计处理”,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或者这些资产有合理可能由于技术或其他变化而发生减值时,都会对财产和设备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审查。将持有和使用的资产的可收回性的确定是通过将资产的账面值与该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进行比较来确定的。
如果该等资产被视为减值,则按照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FV的金额计量拟确认的减值。FV一般是在易于确定的情况下,使用资产的预期未来未贴现现金流量或市场价值确定的。拟处置资产以账面值或FV减去出售成本后的较低者列报。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并无就长期资产确认减值亏损。
未实现收入
公司将从客户或销售代理收到的公司产品预付款记录为未实现收入,主要包括公司销售代理的5G产品定金或预付款。这些订单通常是根据合同条款和客户需求交付的,公司将在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时确认为收入。
F-21
租赁
公司根据FASB ASC主题842确定一项安排在开始时是否为租赁。使用权资产(“ROU”)和租赁负债在开始日根据租赁期内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此,公司只考虑在启动时固定和可确定的付款。由于其大部分租赁没有提供隐含利率,它在确定租赁付款现值时使用基于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的增量借款利率。该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是基于其对其信用评级将是什么的理解的假设利率。ROU资产包括预付款项和应计租赁付款的调整。ROU资产还包括在开工前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并在扣除收到的任何租赁奖励后入账。公司的租赁条款可能包括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该等选择权时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
ROU资产在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复核。来自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受制于ASC 360中的减值指引,物业、厂房和设备,因为使用权资产是长期存在的非金融资产。
ROU资产在与ROU资产相关的现金流量不独立于其他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量的情况下,单独或作为资产组的一部分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是将持有和使用的长期资产的会计单位,代表可辨认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组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量的最低水平。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确认ROU资产减值。
收入确认
公司遵循会计准则编纂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ASC 606)。
FASB ASC 606所依据的核心原则是,公司将确认收入以代表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反映了公司预期在此类交换中有权获得的对价。这将要求公司确定合同履约义务,并根据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何时转移给客户,确定是否应在某个时间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公司的收入流是在商品和服务的所有权转移给客户时确定的。
FASB ASC主题606要求采用五步模型确认客户合同收入。五步模型要求公司(i)识别与客户的合同,(ii)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包括在未来很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情况下的可变对价,(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相应履约义务,以及(v)在公司满足每项履约义务时(或随着)确认收入。
公司的收入来自与客户的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和5G消息服务合同,收入在交付服务和产品时确认。通过产品销售合同和专业服务合同证明安排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并确定履约义务。交易价格,如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对有相应履约义务的客户的服务价格,在接受协议时确定。公司在满足每项履约义务、客户收到产品并检验合格和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很可能发生货款可收回性时确认收入。这些收入在每项履约义务履行完毕后的某个时点确认。收入在扣除向客户收取的退货和增值税后确认
F-22
下表显示了公司按收入来源划分的收入情况:
| 对于 年终 6月30日, 2025 |
对于 年终 6月30日, 2024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 | 70,682,408 | $ | 23,600,693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69,438,410 | 23,600,693 | ||||||
| 5G AI数字化技术服务 | 1,243,998 | - | ||||||
| 声学智能业务 | 584,788 | 3,988 | ||||||
| 超声波声效空气消毒设备 | 40,109 | 3,988 | ||||||
| 升级的声波杀菌净化卫士 | 246,616 | - | ||||||
| 睡眠监测仪 | 298,063 | - | ||||||
| 出售软件 | 325,908 | - | ||||||
| 智慧城市业务 | - | - | ||||||
| 智慧社区 | - | 37,113 | ||||||
| 其他 | 23,716 | 334,073 | ||||||
| 总收入 | $ | 71,616,820 | $ | 23,975,867 | ||||
分段信息
FASB ASC主题280,“分部报告”,要求对分部报告使用“管理方法”模型。管理方法模型是基于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内部组织分部进行经营决策和绩效评估的方法。可报告分部是基于产品和服务、地理位置、法律结构、管理结构或管理层对公司进行分类的任何其他方式。管理层根据ASC 280确定公司目前的运营构成单一的可报告分部。公司唯一的业务和行业分部是高科技和先进信息系统(“TAIS”)。TAIS包括满足居民社区、学校和商业企业安全需求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以及包括5G短信、5G MMCP和5G多媒体视频消息在内的5G消息服务。
公司的所有客户均在中国,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止年度的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公司所有可辨认资产均位于中国。因此,没有列报地理部分。
所得税
该公司根据FASB ASC主题740“所得税”,使用资产负债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在这种方法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金额为:(i)当期应交或应退税款和(ii)因已在实体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中确认的事项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递延税务后果。递延税项资产还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的净经营亏损。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预期将在该等暂时性差异预计可收回或结算的年度适用于应课税收入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的期间的经营业绩中确认。如果基于可获得的正面和负面证据的权重,很可能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将无法实现,则提供估值备抵以减少所报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740,该主题为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采取或预期将采取的税务状况规定了一个可能性更大的门槛。FASB ASC主题740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务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中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以及所得税披露提供了指导。
F-23
根据FASB ASC主题740的规定,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很可能一些所采取的头寸将在税务机关审查后得到维持,而另一些则受到所采取的头寸的优劣或最终维持的头寸金额的不确定性的影响。税务状况的好处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在此期间,根据所有现有证据,管理层认为,经审查,包括解决上诉或诉讼程序(如果有的话),该状况很可能会得到维持。所持税务头寸不与其他头寸相抵或汇总。满足更有可能确认门槛的税收头寸被衡量为在与适用的税务机关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超过50%的最大税收优惠金额。与所采取的税务头寸相关的福利超过上述计量的金额的部分,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的负债,以及经审查后应支付给税务机关的任何相关利息和罚款。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被归类为利息费用,而罚款在损益表中被归类为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没有未确认的税务头寸和费用,因此,公司没有确认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任何利息或罚款。公司提交美国和中国所得税申报表。除少数例外,公司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及其后提交的美国所得税申报表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查;公司使用日历年终进行中国所得税申报表的申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其后提交的中国所得税申报表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查。
研究和开发费用
研发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期间费用。这些成本主要包括所用材料成本、为公司开发部门支付的工资以及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
非控股权益
该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810,“合并”,规范部分拥有的合并子公司中非控制性权益(“NCI”)的会计和报告以及子公司失去控制权的情况。除其他外,该准则的某些规定表明,NCI(以前称为少数股东权益)被视为权益的单独组成部分,而不是负债,将母公司所有权权益的增加和减少使控制权保持不变的情况视为股权交易,而不是作为分步收购或稀释收益或损失,并且部分拥有的合并子公司的损失被分配给非控股权益,即使这种分配可能导致赤字余额。
归属于NCI的净收益(亏损)在随附的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亏损)中分别指定。附属公司的NCI应占亏损可能超过非控股权益在附属公司权益中的权益。可归因于NCI的超额收益归因于这些利益。NCI应继续被归于其损失份额,即使该归因导致出现赤字NCI余额。2022年12月20日,国豪世纪以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Zhengmao Zhang手中收购了Zhangxun的30%所有权非控制性权益。由于Zhangxun的持续亏损,公司从此次购买中确认了982,014美元的已支付资本赤字。此次收购后,公司最终持有掌讯99.9%的股权。2023年7月20日,公司以人民币2元(约合0.28美元)的价格将掌讯出售给第三方。
Zhangqi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于2023年11月,公司解散Zhangqi。截至2023年12月31日,蜀海南京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深圳声学MP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蜀海深圳声学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1%,国中时代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091%,国中浩泽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091%。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的净亏损分别为432美元和10695美元,归属于持续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
F-24
信用风险集中
公司在中国境内国有银行的账户中保持现金。国有银行中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合7.6万美元)的现金有保险保障。如果持有公司现金的任何机构资不抵债,或者公司由于任何原因无法提取资金,公司可能会损失存放在该机构的现金。该公司在该等账户中未发生任何损失,并认为其在该等银行账户中的现金没有面临任何风险。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分别以等值美元594,722美元和100,788美元的人民币计价的现金存放在位于中国的金融机构的账户中,这些账户不可自由兑换为外币。
美国金融机构账户中持有的现金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其他计划投保,每个存款人受到某些限制,最高可达25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美国金融机构的现金分别为24,487美元和79,225美元。现金存放于香港的金融机构,并由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投保,最高限额为50万港元(6.4万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香港金融机构的现金余额分别为1598美元和1249美元。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VIE并无在该等帐目中出现任何亏损,亦不认为该现金有任何重大风险。
外币翻译和综合收入(损失)
公司中国实体的账户以人民币记账,美国母公司的账户以美元(“美元”)记账。中国实体的财务报表是根据FASB ASC主题830“外币事项”换算成美元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股东权益按历史汇率折算,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表按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换算调整根据FASB ASC主题220“综合收益”在其他综合收益(亏损)项下报告。外币交易产生的损益反映在经营报表中。
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220-10,“综合收益(亏损)。”综合收益(亏损)包括净收益(亏损)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的所有变动,但股东投资、额外实收资本变动和向股东分配的变动除外。
为编制CFS而将金额以人民币换算成美元所采用的汇率如下:
| 6月30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4 | |||||||
| 期末日美元:人民币汇率 | 7.1586 | 7.1268 | ||||||
| 报告期平均美元:人民币汇率 | 7.1599 | 7.1326 | ||||||
每股基本及摊薄收益(亏损)(EPS)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普通股股东可获得的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类似,只是增加了分母,以包括如果潜在普通股已经发行并且如果额外普通股具有稀释性,则本应发行在外的额外普通股数量。稀释EPS是基于所有稀释性可转换股份和股票期权均被转换或行使的假设。采用库存股法计算稀释度。在这种方法下,期权和认股权证被假定在期初(或在发行时,如果更晚)被行使,就好像由此获得的资金被用来以该期间的平均市场价格购买普通股。
现金流量表
根据FASB ASC主题230“现金流量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当地货币计算。因此,现金流量表上显示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上相应资产负债的变化一致。
F-25
近期会计公告
2023年10月,FASB发布ASU第2023-06号,“披露改进——响应SEC披露更新和简化倡议的编纂修正。”ASU修订FASB ASC中与各个子主题相关的披露或列报要求。ASU的发布是为了回应SEC在2018年8月发布的第33-10532号《披露更新和简化》中的最终修订,该修订更新和简化了SEC认为重复、重叠或过时的披露要求。ASU 2023-06中的指南旨在使GAAP要求与SEC的要求保持一致,并促进所有实体适用GAAP。如果SEC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从其现有法规中删除相关披露或列报要求,ASU 2023-06引入的修正案将生效。如果到2027年6月30日,SEC尚未从其现有法规中删除适用的要求,则相关修订的待定内容将从ASC中删除,并且将不会对任何实体生效。允许提前收养。ASU2023-06的采用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 2023-09,《所得税(主题740):所得税披露的改进》(ASU 2023-09),其中要求在税率调节范围内披露增量所得税信息,并扩大所支付所得税的披露,以及其他披露要求。ASU2023-09自2024年12月15日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允许提前收养。该公司管理层认为ASU2023-09的采用不会对其财务报表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1月4日,FASB发布了ASU第2024-03号,损益表费用分类(“ASU 202403”),以改进有关公共商业实体费用的披露,并满足投资者关于通常呈现的费用标题中的费用类型(例如销售成本;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以及研发)的更详细信息的要求。ASUS中的修订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某些成本和费用的特定信息。修订要求,在每个中期和年度报告期间,一个实体:1.披露(a)购买库存、(b)雇员薪酬、(c)折旧、(d)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以及(e)在每个相关费用标题中确认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的一部分的折旧、损耗和摊销(或其他损耗费用金额)。相关费用标题是在持续经营业务中的损益表正面呈现的费用标题,其中包含(a)–(e)中列出的任何费用类别。2.将根据现行公认会计原则已经要求披露的某些金额包括在与其他分类要求相同的表格披露中。3.披露相关费用标题中未单独定量分拆的剩余金额的定性描述。4)披露销售费用总额,以及在年度报告期间,披露一个实体对销售费用的定义。2025年1月,FASB发布ASU第2025-01号,明确了生效日期(“ASU 2025-01”)。经ASU 2025-01澄清,这些修订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有效。允许提前领养。本ASU中的修订应(1)前瞻性地适用于ASU生效日期之后的报告期间发布的财务报表,或(2)追溯适用于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任何或所有以前期间。该公司正在评估ASU2024-03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
2025年1月,FASB发布ASU 2025-01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FASB于11月4日发布ASU 2024-03,2024-03指出,修订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的公共企业实体有效。在ASU 2024-03发布后,FASB被要求澄清没有在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报告期的实体(称为非日历年终实体)的初始生效日期。由于生效日期指南是如何编写的,非日历年终实体可能得出结论认为,它将被要求在中期报告期间而不是在年度报告期间初步采用ASU2024-03中的披露要求。FASB在ASU2024-03结论基础中的意图很明确,所有公共企业实体最初应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采用披露要求。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5-01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列报或披露的影响。
公司认为,其他最近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准则,如目前采用,不会对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产生重大影响。
F-26
注3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汇总如下: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家具和固定装置 | $ | 47,655 | $ | 77,281 | ||||
| 车辆 | 489 | 491 | ||||||
| 租赁权改善 | - | 219,945 | ||||||
| 办公设备 | 232,700 | 241,543 | ||||||
| 小计 | 280,844 | 539,260 | ||||||
| 减:累计折旧 | 255,284 | 490,794 | ||||||
| 合计 | $ | 25,560 | $ | 48,466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折旧分别为13,620美元和32,373美元。
附注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汇总如下: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软件注册或使用权 | $ | 1,963,705 | $ | 1,809,548 | ||||
| 专利 | 3,862,786 | 14,729 | ||||||
| 软件和技术开发成本 | 84,291 | 11,770 |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15,518 | 15,587 | ||||||
| 小计 | 5,926,300 | 1,851,634 | ||||||
| 减:累计摊销 | 2,430,316 | 1,305,633 | ||||||
| 合计 | $ | 3,495,984 | $ | 546,001 | ||||
软件注册或使用权代表从第三方软件开发商购买带有其源代码的定制软件的成本。
软件和技术开发成本指在技术可行性确立并产生工作模型后内部发生的开发成本,记为无形资产。
2024年10月14日,天津信息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杭州六环科技有限公司(“六环”)就收购基于电压跟随的音频播放系统订立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4,900,000元(约合21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2024年10月14日,天津信息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杭州六环科技有限公司(“六环”)就收购一种B超图像目标检测方法及B超扫描仪订立另一项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4,300,000元(20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摊销分别为1,125,644美元和462,107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来五年的摊销费用分别为1,528,937美元、1,463,138美元、503,909美元、0美元和0美元。
F-27
附注5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保证金 | $ | 57,395 | $ | 64,041 | ||||
| 预付费用 | 489,365 | 1,225,612 | ||||||
| 其他应收款–和秦 | 458,190 | 467,250 | ||||||
| 垫款给第三方个人,不计利息,按要求支付 | 32,860 | 154,345 | ||||||
| 其他 | 29,873 | 42,958 | ||||||
| 合计 | 1,067,683 | 1,954,206 | ||||||
| 减:其他应收款备抵 | 484,033 | 467,250 | ||||||
| 合计 | $ | 583,650 | $ | 1,486,956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预付费用主要包括购买专利的进项增值税230887美元、预付5G消息服务费充值9633美元、预付专业费用2225美元、预付库存采购款145868美元、预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5841美元、预付推广服务费58671美元和其他预付款36240美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预付费用主要包括预付营销费用946,954美元(见下文)、预付电信服务费(主要包括短信和彩信服务)198,559美元、预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3,508美元以及其他预付款76,591美元。
预付营销费用
2023年9月16日,天音信息与一家非关联公司北京金诚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诚浩达”)订立运营合作协议,以营销和推广5G消息和声学智能系列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合作期限为2023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金城浩达承诺第一年完成2亿元销售业绩,第二年完成3亿元销售业绩,第三年完成4亿元销售业绩。公司在收到销售金额后,按月向金诚浩达支付销售金额的25%作为营销费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为便利公司产品快速抢占市场而向金诚浩达预付14,997,000元人民币(2,088,777美元),预付款项为金诚浩达将完成的第一年目标销售的30%营销服务费。在服务期内,公司将进行年度考核,如金诚浩达未能实现目标年度销售,未达到目标年度销售金额的30%,金诚浩达应在扣除实际销售的营销服务费后返还公司预付款。此外,在金诚浩达未完成年度目标销售额30%的情况下,金诚浩达将从年度目标销售额的30%中向公司补偿未实现销售金额20%的营销服务费。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在销售费用中录得53万美元的预付费用摊销;这笔预付营销费用已于2024年9月30日全部摊销。
于2023年9月18日,天音信息与一家非关联公司北京佳佳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佳佳盛世’)订立运营合作协议,以营销和推广5G消息和声学智能系列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合作期限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佳佳盛世承诺第一年完成2亿元销售业绩,第二年完成3亿元销售业绩,第三年完成5亿元销售业绩。公司在收到销售金额后,按月向佳佳盛世支付销售金额的20%作为营销费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因便利公司产品快速抢占市场而向佳佳盛世预付人民币11,998,000元(合1,671,077美元),预付款项为佳佳盛世将完成的第一年目标销售额的营销服务费的30%。在服务期内,公司将进行年度考核,如佳佳盛世未能实现目标年度销售,且未达到目标年度销售金额的30%,佳佳盛世应在扣除实际销售的营销服务费后返还公司预付款。此外,在佳佳盛世未完成年度目标销售额30%的情况下,佳佳盛世将从年度目标销售额的30%中向公司补偿未实现销售金额的20%营销服务费。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在销售费用中录得0.42万美元的预付费用摊销;截至2024年9月30日,这笔预付营销费用已全部摊销。
F-28
其他应收款–和秦
2020年2月20日,国中时代与一家非关联公司合勤(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合勤”)订立运营合作协议,用于营销和推广销售人脸识别支付处理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以及公司包括疫情防控系统在内的其他产品。和勤拥有一支销售团队,曾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专门从事业务营销和销售渠道的建立与拓展,尤其是在教育行业和公共领域。
合作期限为2020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然而,和勤为截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公司人脸识别支付处理产品的独家分销商。在2020年3月和4月期间,国中时代向和秦提供了运营资金,以及国中时代在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间向和秦提供的信用额度,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141万美元),用于和秦的运营需求。截至2023年3月31日,国中时代未偿还的应收合勤款项为人民币353万元(合513,701美元),记为其他应收款。公司将不会向和勤收取任何利息,但两笔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8月15日到期的人民币20万元(合28,250美元)的贷款除外,如果和勤未在到期日偿还,公司将收取15%的利息。
借款全额偿还前不分配分配利润。和勤全额支付借款后,国中时代和和勤将分别按净收入的30%和70%分配销售人脸识别支付处理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的利润。销售公司其他产品的利润分配待议。和秦在达到业绩补偿机制下的预设销售目标时,将获得一定的股票奖励。
2022年11月,杭州悦天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悦天云”)同意并承认了一项债务转让协议,其中和秦将其从悦天云向国中时代的债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54.34万元(合213,596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已收到偿还6983美元(通过悦天云)和零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和秦(通过悦天云)向公司偿还了55,877美元和48,438美元,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计提了458,190美元和467,250美元的坏账准备。
附注6 –未实现收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未实现收入余额分别为150,088美元和49,239美元。
以下列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未实现收入的滚存时间表:
| 已结束的年份 6月30日, |
||||||||
| 2025 | 2024 | |||||||
| 余额,期初 | $ | 49,239 | $ | 609,175 | ||||
| 期间收到,金额不含增值税 | 70,360,822 | 23,503,024 | ||||||
| 转入收入 | (70,259,771 | ) | (23,975,867 | ) | ||||
| 外币折算的影响 | (202 | ) | (87,093 | ) | ||||
| 余额,期末 | $ | 150,088 | $ | 49,239 | ||||
F-29
附注7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包括以下各项: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其他应付款 | $ | 50,201 | $ | 174,668 | ||||
| 应付第三方款项 | 178 | 59,126 | ||||||
| 保证金 | 10,617 | 15,456 | ||||||
| 应付社保 | 431,262 | 288,578 | ||||||
| 应付薪酬–雇员 | 55,448 | 58,886 | ||||||
| 合计 | $ | 547,706 | $ | 596,714 | ||||
应付第三方款项为来自第三方个人或公司的短期垫款,不承担利息,应要求支付。
附注8 –应付贷款
银行贷款
2022年12月12日,北京蜀海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合129,225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10.728%,每20第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偿还了这笔贷款36,081美元和72,104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269美元和8,194美元的利息费用。2024年7月15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3年1月13日,深圳经纬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合14,552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8.6832%。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偿还了这笔贷款4677美元和8012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7美元和796美元的利息费用。2024年7月16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10日,国中时代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合70,158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3.45%,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1,954美元和396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9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23日,国中时代与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55万元(约合77173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4.95%,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808美元和626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23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25日,蜀海北京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280,631美元),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3.88%,每月21日支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9,243美元和1,722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24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歼30
2024年5月28日,国中时代与中国光大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合140,315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3.4%,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909美元和318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5月27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6月20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合561,262美元),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2025年6月19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两项信贷额度记录并支付了9,744美元和零美元的利息支出。
2025年3月31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元(835,864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第一个提款日起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7558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838155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5月20日,国中时代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合419,076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固定年利率为3.00%,每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803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419076美元记为流动负债。
2025年5月21日,国中时代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合139,692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固定年利率为4.95%,每月21日支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576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139692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志新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6月6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合210,500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2025年6月11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签订另一笔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元(合350,800美元)的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该授信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6月30日,558,768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两笔授信额度的担保人。
2025年6月6日,蜀海北京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合419,076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12个月,该信贷额度的固定年利率为2.70%,每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14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419076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贷款余额:
| 出借人 | 贷款金额 | 借款日期 | 贷款期限:个月 | 息率 | 未结余额 | |||||||||||
| 中国银行 | $ | 838,155 | 3/31/2025 | 12 | 2.30 | % | $ | 838,155 | ||||||||
| 北京银行 | 419,076 | 5/20/2025 | 12 | 3.00 | % | 419,076 | ||||||||||
| 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4.95%) | 139,692 | 5/21/2025 | 12 | 4.95 | % | 139,692 | ||||||||||
| 北京银行 | 419,076 | 6/6/2025 | 12 | 2.70 | % | 419,076 | ||||||||||
| 中国银行 | 558,768 | 6/10/2025及6/13/2025 | 12 | 2.30 | % | 558,768 | ||||||||||
| 合计 | $ | 2,374,767 | $ | 2,374,767 | ||||||||||||
F-31
附注9 –关联方交易
于2020年10月1日,公司首席执行官(亦为总裁)与迅瑞订立办公室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在哈尔滨市租用一间办公室,总金额为人民币16.38万元(合24050美元)。2021年10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地点签订了一份为期7个月的新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45万元(合14690美元)。租约于2022年4月30日届满。2022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这间办公室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35,710元(约合35,120美元),公司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3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82,852元(合39,144美元),公司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4年5月1日,迅瑞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82,852元(约合39,657美元),公司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公司CEO签署租金减免协议,将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的年租金降至人民币50,000元(7,026美元),公司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于2025年6月24日,公司向首席执行官支付了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所有未付租金。2025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50,000元(约合6,983美元),公司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该办公地点的租金支出分别为6983美元和39657美元(2024年9月10日未发生租金减免)。
2022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两辆车的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636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876美元)。2023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两辆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491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768美元)。2024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两辆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524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804美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这些协议的租金支出分别为63,688美元和63,932美元。2024年12月10日,公司首席执行官与公司达成协议,免除支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偿还余额的两辆车的租赁费用。由于首席执行官也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将此种豁免记录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
2022年9月1日,公司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北京高级军官宿舍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12万元(合13355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3年3月1日,公司签订了新的六个月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12万元(约合12,621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3年9月1日,公司签订了新的一年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2,500元(约合1,743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4年9月1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2,500元(约合1,756美元),需提前支付。租约到期未续租。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这一租赁的租金费用分别为10,475美元和21,787美元。
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分别为6126美元和654560美元。于2025年6月30日应付关联方款项6,126美元,主要包括1)6,126美元由首席执行官支付的公司某些费用,该费用不计利息,应要求支付。
F-32
于2024年6月30日应付关联方款项654,560美元,主要包括应付公司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租约的500,213美元、应计应付工资以及由首席执行官及其父亲(公司董事之一)支付的公司某些费用,不计利息,应要求支付,以及2)应付关联方(其为公司股东)的154,347美元贷款,不计利息,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任何时间偿还。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CEO免除了之前提供给公司的246,857美元(人民币1,620,000元)贷款。此外,她的父亲,该公司的董事(也是该公司的股东),免除了一笔3.2万美元的单独贷款。公司将贷款减免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
附注10 –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为股权融资而发行的股份
2024年7月2日,公司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每股3.25美元的价格向一名注册直接发行179400股公司普通股的投资者发行和出售预融资认股权证,以每股3.24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512,908股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0.01美元(“预融资认股权证”)。预融资认股权证于发行时可予行使,并将保持可行使,直至所有预融资认股权证悉数行使为止。就发售而言,于2024年7月2日,公司与EF Hutton LLC(“配售代理”)订立配售代理协议。根据配售代理协议的条款,公司将在收盘时向配售代理支付公司在发售中获得的总收益的6.5%的现金费用。该公司还同意在发售结束时向配售代理偿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支付其法律顾问的费用,总额不超过75,000美元。此次发行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3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先注资认股权证已悉数行使。
于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三名非美国投资者订立认购协议,包括公司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总裁兼秘书刘志欣及公司董事刘富,据此,公司同意出售,而投资者同意购买合共1,932,224股公司普通股,购买价格为每股2.06美元,该价格等于2024年9月26日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收盘价。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每个投资者必须在生效之日起15天内支付该投资者购买的股份数量的购买价款。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向三名投资者发行了全部股份,截至2024年10月15日已全额收到每位投资者的购买价款,总收益约为400万美元。
向关联方收购无形资产发行股份
于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志欣女士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志欣女士向公司转让其个人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拟授予刘志欣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会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委员会决议,购买本软件拟授予刘富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F-33
此次采购按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为0美元入账。刘富是刘志欣的父亲,两人在本次交易前合计拥有公司约43.75%的普通股;此次交易后他们拥有公司51.29%的普通股。
于2025年4月1日,公司与公司董事会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拟授予刘富 36.9403万股限制性股票。
向独立董事发放股份作为补偿
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内,公司通过按股票发行日的市场价格发行公司普通股股份,向独立董事记录了15,000美元和18,000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
向高级人员发放股份作为补偿
2021年9月24日,根据2018年Equity Inventive计划,公司董事会自2021年7月1日起,每月向CEO授予1,000股公司普通股,每月向董事会成员之一授予667股,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的总股数在下个季度的第一天按发行前一天收盘价的每股价格发行。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公司同意每月向首席执行官授予15,000股公司普通股,每月向其中一名董事会成员授予10,000股,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发行的股份总数在下一季度的第一天按发行前一天收盘价的每股价格支付。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内,公司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一名董事会成员记录了881,250美元和889,128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
股份予个别顾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向五名非关联个人顾问发行32.5万股公司普通股,用于他们提供的服务,股份发行已完全归属并获得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325,000股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为737,750美元,记为公司股票补偿费用。
向高级人员发放股份以代替应付薪酬
2025年2月28日,董事会批准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之一发行84,744股股票,以代替支付应付薪酬258,841美元。
附注11 –所得税
公司须就各实体在其注册地所在税务管辖区产生或产生的收入按实体缴纳所得税。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在线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实体开展所有业务,主要是在中国。
公司美国母公司适用21%的美国所得税税率,并提交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这家美国实体的所得税净营业亏损(“NOL”)结转为935万美元和560万美元。2017年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产生的NOL,可以减少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80%,无限期结转。然而,2020年3月通过的《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CARES法案”)通过增加五年结转期和暂时取消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产生的NOL的80%限制,为企业和非企业纳税人提供了税收减免。管理层认为,由于母公司有限的经营历史和持续亏损,这些亏损带来的收益的实现仍然不确定。因此,提供了100%的递延税项资产估值备抵。
F-34
公司的离岸附属公司Shuhai Skill(HK)是一家香港控股公司,须在香港缴纳16.5%的企业所得税。蜀海北京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免税期。天津信息、迅瑞、国中时代、国中浩泽、国浩世纪、经纬、蜀海南京适用常规25%的中国所得税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从其香港控股公司、中国子公司和VIE获得的NOL分别约为1808万美元和1786万美元,将于2025年至2029年历年到期。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时,管理层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变现的可能性是否更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代表未来可抵扣净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期间公司未来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考虑了递延税项负债的预定冲回、预计的未来应税收入和税务规划策略。经考虑所有可用信息后,管理层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未来变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确定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全额估值备抵。
下表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美国法定税率与公司实际税率进行了核对:
| 2025 | 2024 | |||||||
| 美国联邦法定利率 | (21.0 | )% | (21.0 | )% | ||||
| 税率差异–当期拨备 | (2.1 | )% | (1.4 | )% | ||||
| 永久差异 | 7.9 | % | 6.8 | % | ||||
| 中国免税期的影响 | (1.9 | )% | 1.3 | % | ||||
| 估价津贴 | 17.0 | % | 14.3 | % | ||||
| 实际税率 | (0.1 | )% | - | % | ||||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如下: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递延税项资产 | ||||||||
| 净经营亏损 | $ | 5,408,433 | $ | 4,777,372 | ||||
| 研发费用 | - | 123,750 | ||||||
| 折旧及摊销 | 236,991 | 81,079 | ||||||
| 坏账费用 | 120,987 | 116,718 | ||||||
| 社会保障和保险应计 | 66,298 | 56,343 | ||||||
| 存货减值 | 38,220 | 13,402 | ||||||
| ROU,扣除租赁负债 | (941 | ) | (951 | ) | ||||
| 合计 | 5,869,988 | 5,167,713 | ||||||
| 减:估值备抵 | (5,869,988 | ) | (5,167,713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 | - | $ | - | ||||
F-35
附注12 –承诺
租约
2023年11月8日,蜀海北京就其位于北京的办公室订立新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协议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并于2024年12月7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17,358元(或2,425美元)。存款为人民币56762元(约合7929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减免。
于2023年11月8日,天津信息就其于北京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根据协议,该协议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并于2024年12月7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60,195元(或8,409美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96,838元(约合27,496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减免。
2020年8月,公司签订了一份中国深圳市办公室的租约,租期从2020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为期三年,第一年的月租金为人民币209,911元(约合29,651美元)。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上涨3%。租约到期未续租。
于2023年5月10日,国浩世纪就位于中国杭州市的办公室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订立租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15,311元(约合7,670美元)。季度租金如下: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租金支出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5/10/2023 | 8/9/2023 | 43,786 | $ | 6,060 | ||||||
| 8/10/2023 | 11/9/2023 | 66,038 | 9,139 | |||||||
| 11/10/2023 | 2/9/2024 | 66,038 | 9,139 | |||||||
| 2/10/2024 | 5/9/2024 | 64,602 | 8,940 | |||||||
| 5/10/2024 | 8/9/2024 | 66,038 | 9,139 | |||||||
| 8/10/2024 | 11/9/2024 | 66,038 | 9,139 | |||||||
| 11/10/2024 | 2/9/2025 | 66,038 | 9,139 | |||||||
| 2/10/2025 | 5/9/2025 | 63,884 | $ | 8,841 | ||||||
2023年9月30日,由于管理层决定将杭州的业务转移至北京总部办公室,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节省成本,租约提前终止。
2024年8月16日,深圳经纬就其位于深圳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根据协议,租约于2024年8月16日开始,2027年8月15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48238元(约合6778美元)。存款为人民币239068元(约合33592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为期五个月的租金减免。
2024年11月29日,数海信息就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期间在中国北京城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月租金为人民币24,965元(3,498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前三个月,公司收到了租金折扣,只需支付人民币37,447元(合3,498美元)的租金费用。保证金为人民币161,758元(约合22,503美元)。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就位于中国北京城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为期15个月,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月租金为人民币7,000元(981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981美元)。
F-36
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采用FASB ASC主题842。有关公司办公室租约及首期租期超过12个月的高级人员宿舍租约的租赁成本、租期及贴现率构成如下:
| 年份 已结束 6月30日, 2025 |
年份 已结束 6月30日, 2024 |
|||||||
| 经营租赁费用 | $ | 136,506 | $ | 167,969 | ||||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使用权资产 | $ | 292,065 | $ | 49,345 | ||||
| 租赁负债-流动 | 128,525 | 53,530 | ||||||
| 租赁负债-非流动 | 166,436 | -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 | 2.31年 | 0.36年 | ||||||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3.60% - 6.75 | % | 6.25 | % | ||||
以下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营租赁负债到期情况按年度分列的明细表:
| 截至6月30日的12个月, | 最低 租赁 付款 |
|||
| 2026 | $ | 137,532 | ||
| 2027 | 133,078 | |||
| 2028 | 38,125 | |||
| 未贴现现金流总额 | 308,735 | |||
| 减:推算利息 | 13,774 | |||
| 租赁负债现值 | $ | 294,961 | ||
附注13 –随后发生的事件
对于后续事件的披露,公司遵循FASB ASC 855-10中的指引。公司对截至财务报表发布之日的后续事项进行了评估,确定公司存在以下需要披露的后续事项。
2025年7月1日,数海信息与北京数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订立四份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北京数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向数海信息转让四项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如下:
| 1) | 专利号2025SR0872529,一种AI多模态订单分析系统1.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万元(约合0.41万美元)。 |
| 2) | 专利号2025SR0873205,一种多模式营销方案管理系统1.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万元(约合0.42万美元)。 |
| 3) | 专利号2025SR0873203,服务商的营销服务体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0万元(约合0.39万美元)。 |
| 4) | 专利号2025SR0872724,一种消费者综合标签系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0万元(约合38万美元)。 |
公司于2025年7月全额支付了全部软件著作权的购买价款。
F-37
合并资产负债表
| 9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745,264 | $ | 620,807 | ||||
| 应收账款 | 1,171,918 | 1,374,180 | ||||||
| 库存,净额 | 200,534 | 206,610 | ||||||
| 增值税预缴 | 85,292 | 137,025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514,879 | 583,650 | ||||||
| 流动资产总额 | 2,717,887 | 2,922,272 | ||||||
| 非流动资产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3,990 | 25,560 | ||||||
| 无形资产,净值 | 4,613,692 | 3,495,984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335,791 | 292,06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73,473 | 3,813,609 | ||||||
| 总资产 | $ | 7,691,360 | $ | 6,735,881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336,292 | $ | 420,038 | ||||
| 未实现收入 | 180,195 | 150,088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628,729 | 547,706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97,157 | 6,126 | ||||||
| 经营租赁负债 | 166,285 | 128,525 | ||||||
| 应付银行贷款 | 2,673,985 | 2,374,767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82,643 | 3,627,250 | ||||||
| 非流动负债 | ||||||||
| 经营租赁负债 | 173,057 | 166,436 | ||||||
| 应付银行贷款 | 422,208 | - | ||||||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595,265 | 166,436 | ||||||
| 负债总额 | 4,677,908 | 3,793,686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授权25,000,000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股分别为8,256,816股和8,128,127股 | 8,257 | 8,128 | ||||||
| 额外实收资本 | 47,582,488 | 47,331,510 | ||||||
| 累计综合收益 | 159,970 | 138,586 | ||||||
| 累计赤字 | (44,727,042 | ) | (44,526,016 | ) | ||||
| 公司总股东权益 | 3,023,673 | 2,952,208 | ||||||
| 非控制性权益 | (10,221 | ) | (10,013 | ) | ||||
| 总股东权益 | 3,013,452 | 2,942,195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7,691,360 | $ | 6,735,881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8
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亏损
(未经审计)
| 三个月结束 9月30日, |
||||||||
| 2025 | 2024 | |||||||
| 收入 | $ | 13,813,551 | $ | 21,081,094 | ||||
| 收入成本 | 12,644,459 | 20,884,113 | ||||||
| 毛利 | 1,169,092 | 196,981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 | 393,817 | 996,049 | ||||||
| 一般和行政 | 550,974 | 1,128,403 | ||||||
| 研究与开发 | 512,924 | 103,079 | ||||||
| 总营业费用 | 1,457,715 | 2,227,531 | ||||||
| 经营亏损 | (288,623 | ) | (2,030,550 | ) | ||||
| 营业外收入(费用) | ||||||||
| 其他收入,净额 | 87,442 | 55,826 | ||||||
| 利息收入 | 22 | 4,055 | ||||||
| 营业外收入总额,净额 | 87,464 | 59,881 | ||||||
| 所得税前亏损 | (201,159 | ) | (1,970,669 | ) | ||||
| 所得税 | - | - | ||||||
| 非控股权益前亏损 | (201,159 | ) | (1,970,669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 (133 | ) | (8,680 | ) | ||||
| 公司净亏损 | (201,026 | ) | (1,961,989 | ) | ||||
| 其他综合项 | ||||||||
| 归属于公司的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21,384 | (13,154 | )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75 | ) | 41,306 | |||||
| 公司应占综合亏损 | $ | (179,642 | ) | $ | (1,975,143 | )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收益(亏损) | $ | (208 | ) | $ | 32,626 | |||
| 每股基本及摊薄净亏损 | $ | (0.02 | ) | $ | (0.49 | ) | ||
|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加权平均股份* | 8,189,674 | 4,041,052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9
股东权益变动综合报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计)
| 普通股 | 额外 实缴 |
累计 | 累计 其他 综合 |
合计 公司的 股东' |
非控制性 | |||||||||||||||||||||||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赤字 | 收入 | 股权 | 利息 | ||||||||||||||||||||||
| 2025年7月1日余额 | 8,128,127 | $ | 8,128 | $ | 47,331,510 | $ | (44,526,016 | ) | $ | 138,586 | $ | 2,952,208 | $ | (10,013 | ) | |||||||||||||
| 净亏损 | - | - | - | (201,026 | ) | - | (201,026 | ) | (133 | ) | ||||||||||||||||||
| 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票 | 95,377 | 96 | 186,054 | - | - | 186,150 | -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33,312 | 33 | 64,924 | - | - | 64,957 | - | |||||||||||||||||||||
| 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 | - | - | - | 21,384 | 21,384 | (75 | ) | ||||||||||||||||||||
| 2025年9月30日余额 | 8,256,816 | $ | 8,257 | $ | 47,582,488 | $ | (44,727,042 | ) | $ | 159,970 | $ | 3,023,673 | $ | (10,221 | ) | |||||||||||||
普通股附加
实缴累计累计
其他
综合合计
公司的
股东的非控股股份金额资本赤字收益7月1日权益余额,20243,589,620 $ 3,590 $ 38,957,780 $(39,440,322)$ 242,208 $(236,745)$(71,533)净亏损---(1,961,989)-(1,961,989)(8,680)实体关闭时的非控制性权益处置-------1,391发行普通股用于股权融资692,3086921,958,059---1,958,751-发行普通股用于股权融资-关联方1,932,2241,9323,978,449--3,980,381-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份75,00075374,925--375,000-已发行股份向公司主要股东购买无形资产797,850798(798)----外币折算收益(亏损)----(13,154)(13,154)41,3062024年9月30日余额7,087,002 $ 7,087 $ 45,268,415 $(41,402,311)$ 229,054 $ 4,102,244 $(37,516)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歼40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 三个月结束 9月30日, |
||||||||
| 2025 | 202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包括非控制性权益在内的亏损 | $ | (201,159 | ) | $ | (1,970,669 | ) | ||
| 调整包括非控制性权益在内的亏损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坏账费用(转回) | - | (7,026 | ) | |||||
| 折旧及摊销 | 464,751 | 85,635 | ||||||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3 | 2,815 | ||||||
| 经营租赁费用 | 39,600 | 38,932 | ||||||
| 股票补偿费用 | 251,107 | 375,000 | ||||||
| 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应收账款 | 211,824 | 701,384 | ||||||
| 存货 | 7,596 | (51,064 | ) | |||||
| 增值税预缴 | 52,581 | (18,760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72,889 | (384,177 | ) | |||||
| 应付账款 | (84,799 | ) | (794,504 | ) | ||||
| 未实现收入 | 28,888 | 1,242,820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74,927 | 79,650 | ||||||
| 支付经营租赁负债 | (38,969 | ) | (32,691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879,299 | (732,655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 | - | (2,752 | ) | |||||
| 收购无形资产 | (1,551,009 | ) | (44,768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551,009 | ) | (47,520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来自(偿还)关联方的收益 | 90,683 | (426,944 | ) | |||||
| 应付贷款收益 | 701,339 | - | ||||||
| 偿还应付贷款 | - | (40,815 | ) |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 | - | 1,958,751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792,022 | 1,490,992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4,145 | 45,527 | ||||||
| 现金净增加额 | 124,457 | 756,344 | ||||||
| 现金,期初 | 620,807 | 181,262 | ||||||
| 现金,期末 | $ | 745,264 | $ | 937,606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16,110 | $ | 9,214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 | $ | - | ||||
| 补充披露非现金筹资活动: | ||||||||
| 以经营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 $ | 77,966 | $ | 197,347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 | 64,957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1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和2025年6月30日
注1 –业务的组织和描述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Datasea”或“我们”、“我们”、“我们的”)于2014年9月26日在内华达州注册成立,名称为Rose Rock Inc.,并于2015年5月27日更名为Datasea Inc.。2015年5月26日,公司创始人Sun Xingzhong将公司6,666,667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出售给Shuhai Skill(HK)的所有者(定义见下文)刘志欣(“刘女士”)。2016年10月27日,孙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1,666,667股普通股出售给刘女士。作为一家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公司通过主要由可变利益实体(“VI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组织开展大部分业务活动。公司对其VIE没有任何股权所有权,而是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
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司与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 Shuhai Skill(HK)」)的股东(「股东」)订立股份交换协议(「交换协议」),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法律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LLC 」)。根据交换协议的条款,拥有Shuhai Skill(HK)100%权益的股东将Shuhai Skill(HK)的全部已发行及流通在外普通股以6,666,667股普通股转让予公司,导致Shuhai Skill(HK)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信息”或“WOFE”)(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亦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蜀海北京”),透过蜀海北京与天津信息之间的一系列合约协议成为公司的VIE。该交易作为反向收购入账,Shuhai Skill(HK)及其附属公司为会计存续人。据此,呈列的历史财务报表为Shuhai Skill(HK)及其合并附属公司及VIE的财务报表。
股份交换后,股东刘志欣和她的父亲刘富拥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82%的股份。截至2015年10月29日,已发行及流通的普通股为18,333,333股,其中15,000,000股由刘志欣和刘富实益拥有。
股份交换后,公司透过其合并附属公司及VIE主要向中国的学校、旅游或景点及公共社区提供智能安全解决方案。
2019年10月16日,蜀海北京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迅锐科技有限公司(“迅锐”),该公司开发和销售公司的智能安防系统产品。
2019年12月3日,数海北京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南京数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海南京”),其中数海北京持有99%的所有权权益,其余1%由南京市政府和北京邮电大学共同支持的非关联方南京泛翰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蜀海南京是为公司新技术开发和新项目立项争取政府资金和民间融资便利而组建的。
2020年1月,公司向公司管理层无偿收购了三个实体的所有权,后者代表公司设立了这些实体(如下所述)。
于2020年1月3日,蜀海北京与总裁及公司一名董事订立两份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董事及总裁各自同意(无偿)将其于国中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时代”)的51%及49%各自拥有权益转让予蜀海北京;及(ii)将其于国豪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豪世纪”)的51%及49%各自拥有权益转让予蜀海北京。国中时代与国豪世纪成立,开发电子产品、智能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并提供软件和信息系统咨询、安装和维护服务。
F-42
于2020年1月7日,蜀海北京与总裁、上述董事及一名无关个人订立另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董事、总裁及非关联个人各自同意将其持有的国中浩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浩泽”)51%、16%、33%的所有权权益无偿转让给蜀海北京。国中浩泽组建,致力于智能安防系统产品的研发和营销。
2020年8月17日,北京数海新组建全资子公司数海经纬,向海外拓展面向安全的系统开发、咨询和营销业务。
2020年11月16日,国豪世纪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杭州掌启商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掌启”),持股99%。2023年11月,公司因处置庄讯于2023年7月解散掌企,掌企已无经营,仅作为庄讯的控股公司。2023年11月,公司解散掌企。
2020年11月19日,国浩世纪为研发5G多模态通信技术组建了持股51%的子公司杭州数海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掌讯”)。掌启拥有掌讯19%股权;据此,国豪世纪最终拥有掌讯69.81%股权。2022年12月20日,国豪世纪以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Zhengmao Zhang手中收购了Zhangxun的30%所有权权益。交易后,国豪世纪拥有掌讯81%的股权,掌企拥有掌讯19%的股权;2023年2月15日,国豪世纪以130,434美元(人民币90万元)的价格从掌企手中收购掌讯9%的股权。交易后,国豪世纪拥有掌讯90%股权,掌企拥有掌讯10%股权;由此,国豪世纪最终拥有掌讯99.9%股权。2023年7月20日,公司以人民币2元(约合0.28美元)的价格将掌讯出售给第三方。
2022年2月16日,蜀海经纬成立深圳声效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声效MP”),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
2022年2月16日,蜀海经纬成立中国公司蜀海(深圳)声学效果科技有限公司(“蜀海深圳声学效果”),其中蜀海经纬持有60%的所有权权益,10%的所有权权益由深圳声学MP持有,其余30%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2022年10月18日,蜀海经纬以约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第三方收购中国公司蜀海声学效果30%的所有权权益。交易后,蜀海经纬拥有蜀海深效90%股权,深声MP仍拥有蜀海深效10%股权;据此,蜀海经纬最终拥有蜀海声效100%股权。从第三方取得的30%权益因累计亏损账面价值$(26,993)。
于2022年3月4日,蜀海北京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北京奕瑞商业管理发展中心(“奕瑞”),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刘志欣持有。
于2022年3月4日,蜀海北京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北京易盈商业管理发展中心(“易盈”),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刘志欣持有。
2023年7月31日,Datasea在特拉华州成立了全资子公司Datasea Acoustic,LLC(“Datasea Acoustic”),用于将产品扩展到北美市场。
国中时代于2023年10月24日成立数海艺云(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艺云”),拥有66%的所有权权益,其余34%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截至报告日,易云没有任何业务。
2024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其已授权、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进行反向股票分割,比例为1比15,于2024年1月19日生效。反向拆股后,公司普通股每15股已发行流通股自动转换为1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不发生任何变化。授权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随后相应比例从375,000,000股减少至25,000,000股普通股。所有股份金额均已追溯重列,以反映所有呈报期间的反向股票分割。
F-43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持续关注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CFS”)是在假设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编制的,其中考虑了经营的连续性、资产变现以及正常业务过程中的负债清算。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分别净亏损约20万美元和196万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累计亏损约4473万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约为88万美元和(0.73)万美元。包括经营经常性亏损在内的历史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
如认为有必要,管理层可寻求通过接纳战略投资者、非公开或公开发行、或寻求从银行或其他机构获得贷款的方式筹集额外资金,以支持公司的研发(“研发”)、采购、营销和日常运营。尽管该公司管理层相信其战略能够产生足够的收入,并相信其有能力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筹集额外资金,但不能对此做出任何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取决于公司进一步实施其经营计划和产生足够收入的能力以及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筹集额外资金的能力。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获得资金,如果有的话。也无法保证公司可能筹集的资金数额将使公司能够完成其举措或实现盈利运营。如果公司未来无法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可能会被迫延迟、减少或停止运营。
列报和合并的依据
CFS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U.S. GAAP”)和SEC有关CFS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编制的。随附CFS包括公司及其100%拥有的附属公司蜀海信息技能(HK)有限公司(“蜀海技能(HK)”)、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信息”)及其VIE、蜀海北京、蜀海北京100%拥有的附属公司–黑龙江迅锐科技有限公司(“迅锐”)、国中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时代”)、国豪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豪世纪”)、国中浩泽、蜀海经纬(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纬”)的财务报表,以及蜀海北京持股99%的子公司南京蜀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蜀海南京”)。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公司新成立两间附属公司数海(深圳)声效科技有限公司(「数海声效」)及深圳声效管理合伙企业(「深圳声效MP 」)。所有重大的公司间交易和结余均在合并中予以抵销。下图描述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公司结构。
F-44
可变权益实体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第810条“合并”(“ASC 810”),公司需在其CFS中包含其VIE ——蜀海北京的财务报表。如果公司面临VIE损失的大部分风险或有权获得VIE剩余收益的大部分,ASC 810要求VIE合并。VIE是指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承担该实体的风险并享有该实体的报酬的实体,因此公司是该实体的主要受益人。
根据ASC 810,如果报告实体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则报告实体在VIE中拥有控制性财务权益,并且必须合并该VIE:(a)有权指导VIE对VIE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b)有义务吸收可能对VIE具有重大意义的损失,或有权获得利益。报告主体对其是否具有这一权力的认定,不受是否存在踢出权或参与权的影响,除非单个企业,包括其关联方和事实上的代理人,具有单方面行使这些权利的能力。蜀海北京实际持股人不持有任何影响合并认定的踢出权。
通过VIE协议,Datasea的间接附属公司天津信息被视为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据此,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的业绩被列入随附的CFS。蜀海北京不存在仅为清偿债务而作为抵押品或被限制的资产。蜀海北京的债权人对公司一般信用没有追索权。
VIE协议
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允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WFOE”)管理和运营蜀海北京,并收取相当于蜀海北京税前收入的运营费用,每月。若蜀海北京出现亏损,并因此没有税前收入,则该亏损结转到下个月,以抵销下个月有蜀海北京税前收入的应支付给WFOE的运营费用。
此外,如果蜀海北京不能清偿债务,WFOE应代蜀海北京清偿债务。若蜀海北京的净资产低于其注册资本余额,WFOE应为蜀海北京提供资本以弥补亏损。
根据经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委托天津信息管理其经营、管理和控制其资产和财务事项,并向蜀海北京提供知识产权服务、采购管理服务、营销管理服务和库存管理服务。未经天津信息同意,蜀海北京及其股东不得作出任何决定或指挥蜀海北京的活动。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天劲信息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刘志欣和刘富(统称“蜀海北京股东”)将其在蜀海北京的投票权归属于天劲信息或其指定人。委托协议没有到期日,但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解除委托协议。刘志欣,为DataSea的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兼公司秘书,刘富为DataSea的董事(刘志欣的父亲为刘富)。
F-45
股权期权协议–蜀海北京股东与天津信息订立股权期权协议(“期权协议”),据此,蜀海北京股东已授予天津信息或其指定人不可撤销的权利和期权,以每份出资人民币1.00元的期权价格收购蜀海北京股东在蜀海北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期权协议的条款,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在期权协议项下的权利。天津信息同意每年向蜀海北京股民支付人民币1.00元,用于维护期权权利。天津信息可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期权协议。期权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计10年,并可由天津信息选择续期。
股权质押协议–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于2015年10月27日订立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用于保证蜀海北京履行其在运营和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及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将其在蜀海北京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天津信息。天劲信息有权收取质押期间质押的股权所支付的任何及全部股息、红利及其他形式的投资回报。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的权利。在发生《经营与知识产权服务协议》、《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或某些其他约定事件时,天劲信息可行使质押强制执行权。
截至本报告日,没有从VIE向美国母公司或公司股东支付股息。巩固VIE的事实和情况没有变化。
以下VIE的财务报表金额和余额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以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计入随附的CFS。
| 9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现金 | $ | 679,727 | $ | 580,240 | ||||
| 应收账款 | 1,171,918 | 585,085 | ||||||
| 存货 | 200,687 | 206,610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5,326 | 362,467 | ||||||
| 流动资产总额 | 2,387,658 | 1,734,40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7,375 | 18,640 | ||||||
| 无形资产,净额 | 1,921,415 | 503,000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330,909 | 284,34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69,699 | 805,985 | ||||||
| 总资产 | $ | 4,657,357 | $ | 2,540,387 | ||||
| 应付账款 | $ | 116,284 | $ | 115,772 | ||||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832,814 | 804,862 | ||||||
| 租赁负债 | 163,373 | 122,761 | ||||||
| 应付贷款 | 3,096,193 | 2,374,767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2,662 | 150,79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91,326 | 3,568,954 | ||||||
| 租赁负债-非流动 | 173,057 | 166,436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057 | 166,436 | ||||||
| 负债总额 | $ | 4,564,383 | $ | 3,735,390 | ||||
| 对于 三个月 已结束 9月30日, 2025 |
对于 三个月 已结束 9月30日, 2024 |
|||||||
| 收入 | $ | 13,813,551 | $ | 21,081,094 | ||||
| 毛利 | $ | 1,169,177 | $ | 238,134 | ||||
| 净亏损 | $ | 413,389 | $ | 452,170 | ||||
F-46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CFS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需要使用管理层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及残值、员工福利拨备、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计量以及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尽管这些估计数是基于管理层对当前事件的了解以及管理层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但实际结果最终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这种差异对粮安委来说可能是重大的。
突发事件
截至CFS发布之日,可能存在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但只有在未来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或未能发生时才能解决。公司管理层和法律顾问评估此类或有负债,此类评估本质上涉及行使判断力。在评估与针对公司的未决法律诉讼或可能导致此类诉讼的未主张索赔相关的或有损失时,公司的法律顾问评估任何法律诉讼或未主张索赔的感知价值以及寻求或预期寻求的救济金额的感知价值。如果对或有事项的评估表明很可能已经发生了重大损失并且可以估计负债的金额,则将在公司的CFS中计提估计负债。
如果评估表明潜在的重大损失或有事项不太可能但合理可能,或很可能但无法估计,则将披露或有负债的性质,以及在可确定和重大的情况下对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此类或有事项。
现金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流动性强、购买三个月或更短期限的活期存款。
F-47
应收账款
公司的政策是为应收账款的潜在信用损失保留备抵。公司于2023年7月1日采用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后来编纂为会计准则编纂(“ASC”)326(“ASC 326”)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该指南引入了信用损失确认和计量的修订方法,强调基于预期损失而非已发生损失的更新模型。对采用ASC 326的日期没有重大影响。
在ASC 326下,应收账款按开具发票的金额入账,并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公司主要的信用损失备抵是呆账备抵。呆账准备将应收账款余额减至预计可变现净值。公司采用账龄计划表和滚存率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当期备抵的合理性和充足性进行了评估。
在确定任何所需备抵时,管理层会考虑根据当前市场状况、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任何有争议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当前应收账款账龄、当前付款条件以及前瞻性损失估计的预期进行调整的历史损失。
呆账备抵的所有拨备均作为一般及行政开支的组成部分列入随附的综合经营及综合损失表。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被识别时从信用损失准备金中扣除。先前注销的金额的后续回收记入收回期间的收益。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0美元的信用损失坏账准备。
存货
存货主要由智能测温人脸识别终端和身份信息识别产品组成,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估值。存货价值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必要时,公司会定期对估计的无法销售的库存估计库存备抵。库存金额报告为扣除此类备抵后的净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滞销和过时库存(主要用于智能学生身份证)的津贴分别为154,049美元和152,907美元。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列报。大幅延长原使用寿命或提高生产力的大修和改进在受益期间资本化和折旧。维护和维修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当财产和设备退役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相关成本和累计折旧从各自账户中扣除,任何收益或损失均计入运营。物业及设备折旧按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计提如下:
| 家具和固定装置 | 3-5年 | ||
| 办公设备 | 3-5年 | ||
| 车辆 | 5年 |
租赁物改良按其估计可使用年限或剩余租期中较短者采用直线法折旧。
F-48
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预计受益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评估无形资产的可收回性是考虑到需要对使用寿命进行修订估计或表明存在减值的事件或情况。公司所有无形资产均需进行摊销。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360-10-35-21,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未发现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无形资产包括许可证、证书、专利等技术,按使用寿命三年摊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FV”)
公司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费用、应付账款、未实现收入、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由于期限较短,与其FV相近。FASB ASC主题825“金融工具”要求披露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的FV。在资产负债表中报告的流动负债的账面金额符合金融工具的条件,并且是对其FV的合理估计,因为这类工具的产生与其预期实现之间的时间周期与当前的市场利率之间的时间很短。
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
FASB 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定义了FV,并为披露建立了三级估值层次结构,增强了对FV措施的披露要求。这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 ● | 估值方法的第1级输入值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估值方法的第2级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第1级报价以外的输入值,以及在金融工具基本上整个期限内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输入值。 |
| ● | 估值方法的第3级输入数据是不可观察的,对FV计量具有重要意义。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现任何资产或负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经常性基准以FV列报。
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FASB ASC 360-10“长期资产减值或处置的会计处理”,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或者这些资产有合理可能由于技术或其他变化而发生减值时,都会对财产和设备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审查。将持有和使用的资产的可收回性的确定是通过将资产的账面值与该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进行比较来确定的。
如该等资产被视为减值,则按该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FV的金额计量拟确认的减值。FV一般是在易于确定的情况下,使用资产的预期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或市场价值确定的。拟处置资产以账面价值或FV减去出售成本后的较低者列报。截至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并无就长期资产确认减值亏损。
未实现收入
公司将从客户或销售代理收到的公司产品预付款记录为未实现收入,主要包括公司销售代理的5G产品定金或预付款。这些订单通常是根据合同条款和客户需求交付的,公司将在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时确认为收入。
F-49
租赁
公司根据FASB ASC主题842确定一项安排在开始时是否为租赁。使用权资产(“ROU”)和租赁负债在开始日根据租赁期内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此,公司只考虑在启动时固定和可确定的付款。由于其大部分租赁没有提供隐含利率,它在确定租赁付款现值时使用基于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的增量借款利率。该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是基于其对其信用评级将是什么的理解的假设利率。ROU资产包括预付款项和应计租赁付款的调整。ROU资产还包括在开工前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并在扣除收到的任何租赁奖励后入账。公司的租赁条款可能包括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该等选择权时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
ROU资产在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复核。来自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受制于ASC 360中的减值指引,物业、厂房和设备,因为使用权资产是长期存在的非金融资产。
ROU资产在与ROU资产相关的现金流量不独立于其他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量的情况下,单独或作为资产组的一部分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是将持有和使用的长期资产的会计单位,代表可辨认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组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量的最低水平。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确认ROU资产减值。
收入确认
公司遵循会计准则编纂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ASC 606)。
FASB ASC 606所依据的核心原则是,公司将确认收入以代表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反映了公司预期在此类交换中有权获得的对价。这将要求公司确定合同履约义务,并根据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何时转移给客户,确定是否应在某个时间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公司的收入流是在商品和服务的所有权转移给客户时确定的。
FASB ASC主题606要求采用五步模型确认客户合同收入。五步模型要求公司(i)识别与客户的合同,(ii)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包括在未来很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情况下的可变对价,(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相应履约义务,以及(v)在公司满足每项履约义务时(或随着)确认收入。
公司的收入来自与客户的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和5G消息服务合同,收入在交付服务和产品时确认。通过产品销售合同和专业服务合同证明安排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并确定履约义务。交易价格,如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对有相应履约义务的客户的服务价格,在接受协议时确定。公司在满足每项履约义务、客户收到产品并检验合格和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很可能发生货款可收回性时确认收入。这些收入在每项履约义务履行完毕后的某个时点确认。收入在扣除向客户收取的退货和增值税后确认
F-50
下表显示了公司按收入来源划分的收入情况:
| 为三 已结束的月份 9月30日, 2025 |
为三 已结束的月份 9月30日, 2024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 | 13,325,311 | $ | 21,075,584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12,407,655 | 21,075,584 | ||||||
| 5G AI多模态新媒体营销 | 913,063 | - | ||||||
| 5G AI数字化技术服务 | 4,593 | - | ||||||
| 声学智能业务 | 487,949 | 2,464 | ||||||
| 超声波声效空气消毒设备 | 479,407 | 2,464 | ||||||
| 升级的声波杀菌净化卫士 | 2,486 | - | ||||||
| 睡眠监测仪 | 6,056 | - | ||||||
| 智慧城市业务 | - | 3,046 | ||||||
| 智慧社区 | - | 3,046 | ||||||
| 其他 | 291 | - | ||||||
| 总收入 | $ | 13,813,551 | $ | 21,081,094 | ||||
分段信息
FASB ASC主题280,“分部报告”,要求对分部报告使用“管理方法”模型。管理方法模型是基于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内部组织分部进行经营决策和绩效评估的方法。可报告分部是基于产品和服务、地理位置、法律结构、管理结构或管理层对公司进行分类的任何其他方式。管理层根据ASC 280确定公司目前的运营构成单一的可报告分部。公司唯一的业务和行业分部是高科技和先进信息系统(“TAIS”)。TAIS包括满足居民社区、学校和商业企业安全需求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以及包括5G短信、5G MMCP和5G多媒体视频消息在内的5G消息服务。
公司所有客户均在中国,截至2025年9月30日及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公司所有可辨认资产均位于中国。因此,没有列报地理部分。
所得税
该公司根据FASB ASC主题740“所得税”,使用资产负债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在这种方法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金额为:(i)当期应交或应退税款和(ii)因已在实体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中确认的事项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递延税务后果。递延税项资产还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的净经营亏损。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预期将在该等暂时性差异预计可收回或结算的年度适用于应课税收入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的期间的经营业绩中确认。如果基于可获得的正面和负面证据的权重,很可能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将无法实现,则提供估值备抵以减少所报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740,该主题为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采取或预期将采取的税务状况规定了一个可能性更大的门槛。FASB ASC主题740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务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中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以及所得税披露提供了指导。
F-51
根据FASB ASC主题740的规定,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很可能一些所采取的头寸将在税务机关审查后得到维持,而另一些则受到所采取的头寸的优劣或最终维持的头寸金额的不确定性的影响。税务状况的好处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在此期间,根据所有现有证据,管理层认为,经审查,包括解决上诉或诉讼程序(如果有的话),该状况很可能会得到维持。所持税务头寸不与其他头寸相抵或汇总。满足可能性大于不满足确认门槛的税收头寸被衡量为在与适用的税务机关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超过50%的最大税收优惠金额。与所采取的税务头寸相关的福利超过上述计量的金额的部分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的负债,以及经审查后应支付给税务机关的任何相关利息和罚款。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被归类为利息费用,而罚款在损益表中被归类为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内没有未确认的税务头寸和费用,因此,公司没有确认任何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或罚款。公司提交美国和中国所得税申报表。除少数例外,公司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及其后提交的美国所得税申报表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查;公司使用日历年终进行中国所得税申报表的申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其后提交的中国所得税申报表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查。
研究和开发费用
研发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期间费用。这些成本主要包括所用材料成本、为公司开发部门支付的工资以及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
非控股权益
该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810,“合并”,规范部分拥有的合并子公司中非控制性权益(“NCI”)的会计和报告以及子公司失去控制权的情况。除其他外,该准则的某些规定表明,NCI(以前称为少数股东权益)被视为权益的单独组成部分,而不是负债,将母公司所有权权益的增加和减少使控制权保持不变的情况视为股权交易,而不是作为分步收购或稀释收益或损失,并且部分拥有的合并子公司的损失被分配给非控股权益,即使这种分配可能导致赤字余额。
归属于NCI的净收益(亏损)在随附的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亏损)中分别指定。附属公司的NCI应占亏损可能超过非控股权益在附属公司权益中的权益。可归因于NCI的超额收益归因于这些利益。NCI应继续被归于其损失份额,即使该归因导致出现赤字NCI余额。2022年12月20日,国豪世纪以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Zhengmao Zhang手中收购了Zhangxun的30%所有权非控制性权益。由于Zhangxun的持续亏损,公司从此次购买中确认了982,014美元的已支付资本赤字。此次收购后,公司最终持有掌讯99.9%的股权。2023年7月20日,公司以人民币2元(约合0.28美元)的价格将掌讯出售给第三方。
Zhangqi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于2023年11月,公司解散Zhangqi。截至2023年12月31日,蜀海南京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深圳声学MP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蜀海深圳声学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1%,国中时代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091%,国中浩泽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091%。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中,公司的净亏损分别为133美元和8680美元,归属于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
F-52
信用风险集中
公司在中国境内国有银行的账户中保持现金。国有银行中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合7.6万美元)的现金有保险保障。如果持有公司现金的任何机构资不抵债,或者公司由于任何原因无法提取资金,公司可能会损失存放在该机构的现金。该公司在该等账户中未发生任何损失,并认为其在该等银行账户中的现金没有面临任何风险。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分别以等值美元687,872美元和594,722美元计值的人民币现金存放在位于中国的金融机构的账户中,这些账户不可自由兑换为外币。
美国金融机构账户中持有的现金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其他计划投保,每个存款人受到某些限制,最高可达25万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美国金融机构的现金分别为55887美元和24487美元。现金存放于香港金融机构,并由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投保,最高限额为50万港元(6.4万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香港金融机构的现金余额分别为1,505美元和1,598美元。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VIE并无在该等帐目中出现任何亏损,亦不认为该现金有任何重大风险。
外币翻译和综合收入(损失)
公司中国实体的账户以人民币记账,美国母公司的账户以美元(“美元”)记账。中国实体的财务报表是根据FASB ASC主题830“外币事项”换算成美元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股东权益按历史汇率折算,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表按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换算调整根据FASB ASC主题220“综合收益”在其他综合收益(亏损)项下报告。外币交易产生的损益反映在经营报表中。
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220-10,“综合收益(亏损)。”综合收益(亏损)包括净收益(亏损)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的所有变动,但股东投资、额外实收资本变动和向股东分配的变动除外。
为编制CFS而将金额以人民币换算成美元所采用的汇率如下:
| 9月30日, | 9月30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4 | 2025 | ||||||||||
| 期末日美元:人民币汇率 | 7.1050 | 7.0074 | 7.1586 | |||||||||
| 报告期平均美元:人民币汇率 | 7.1292 | 7.1169 | 7.1599 | |||||||||
每股基本及摊薄收益(亏损)(EPS)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普通股股东可获得的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类似,只是增加了分母,以包括如果潜在普通股已经发行并且如果额外普通股具有稀释性,则本应发行在外的额外普通股数量。稀释EPS是基于所有稀释性可转换股份和股票期权均被转换或行使的假设。采用库存股法计算稀释度。在这种方法下,期权和认股权证被假定在期初(或在发行时,如果更晚)被行使,就好像由此获得的资金被用来以该期间的平均市场价格购买普通股。
现金流量表
根据FASB ASC主题230“现金流量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当地货币计算。因此,现金流量表上显示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上相应资产负债的变化一致。
F-53
近期会计公告
2023年10月,FASB发布ASU第2023-06号,“披露改进——响应SEC披露更新和简化倡议的编纂修正。”ASU修订FASB ASC中与各个子主题相关的披露或列报要求。ASU的发布是为了回应SEC在2018年8月发布的第33-10532号《披露更新和简化》中的最终修订,该修订更新和简化了SEC认为重复、重叠或过时的披露要求。ASU 2023-06中的指南旨在使GAAP要求与SEC的要求保持一致,并促进所有实体适用GAAP。如果SEC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从其现有法规中删除相关披露或列报要求,ASU 2023-06引入的修正案将生效。如果到2027年6月30日,SEC尚未从其现有法规中删除适用的要求,则相关修订的待定内容将从ASC中删除,并且将不会对任何实体生效。允许提前收养。ASU2023-06的采用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1月4日,FASB发布了ASU第2024-03号,损益表费用分类(“ASU 202403”),以改进有关公共商业实体费用的披露,并满足投资者关于通常呈现的费用标题中的费用类型(例如销售成本;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以及研发)的更详细信息的要求。ASUS中的修订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某些成本和费用的特定信息。修订要求,在每个中期和年度报告期间,一个实体:1.披露(a)购买库存、(b)雇员薪酬、(c)折旧、(d)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以及(e)在每个相关费用标题中确认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的一部分的折旧、损耗和摊销(或其他损耗费用金额)。相关费用标题是在持续经营业务中的损益表正面呈现的费用标题,其中包含(a)–(e)中列出的任何费用类别。2.将根据现行公认会计原则已经要求披露的某些金额包括在与其他分类要求相同的表格披露中。3.披露相关费用标题中未单独定量分拆的剩余金额的定性描述。4)披露销售费用总额,以及在年度报告期间,披露一个实体对销售费用的定义。2025年1月,FASB发布ASU第2025-01号,明确了生效日期(“ASU 2025-01”)。经ASU 2025-01澄清,这些修订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有效。允许提前领养。本ASU中的修订应(1)前瞻性地适用于ASU生效日期之后的报告期间发布的财务报表,或(2)追溯适用于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任何或所有以前期间。该公司正在评估ASU2024-03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
2025年1月,FASB发布ASU 2025-01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FASB于11月4日发布ASU 2024-03,2024-03指出,修订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的公共企业实体有效。在ASU 2024-03发布后,FASB被要求澄清没有在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报告期的实体(称为非日历年终实体)的初始生效日期。由于生效日期指南是如何编写的,非日历年终实体可能得出结论认为,它将被要求在中期报告期间而不是在年度报告期间初步采用ASU2024-03中的披露要求。FASB在ASU2024-03结论基础中的意图很明确,所有公共企业实体最初应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采用披露要求。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5-01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列报或披露的影响。
公司认为,其他最近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准则,如目前采用,不会对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产生重大影响。
F-54
注3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汇总如下:
| 9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家具和固定装置 | $ | 48,011 | $ | 47,655 | ||||
| 车辆 | 493 | 489 | ||||||
| 办公设备 | 234,376 | 232,700 | ||||||
| 小计 | 282,880 | 280,844 | ||||||
| 减:累计折旧 | 258,890 | 255,284 | ||||||
| 合计 | $ | 23,990 | $ | 25,560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折旧分别为1692美元和5463美元。
附注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汇总如下:
| 9月30日, 2025 |
9月30日, 2024 |
|||||||
| 软件注册或使用权 | $ | 3,525,973 | $ | 1,963,705 | ||||
| 专利 | 3,891,653 | 3,862,786 | ||||||
| 软件和技术开发成本 | 84,921 | 84,291 |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15,634 | 15,518 | ||||||
| 小计 | 7,518,181 | 5,926,300 | ||||||
| 减:累计摊销 | 2,904,489 | 2,430,316 | ||||||
| 合计 | $ | 4,613,692 | $ | 3,495,984 | ||||
软件注册或使用权代表从第三方软件开发商购买带有其源代码的定制软件的成本。
软件和技术开发成本指在技术可行性确立并产生工作模型后内部发生的开发成本,记为无形资产。
2024年10月14日,天津信息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杭州六环科技有限公司(“六环”)就收购基于电压跟随的音频播放系统订立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4,900,000元(约合21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2024年10月14日,天津信息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杭州六环科技有限公司(“六环”)就收购一种B超图像目标检测方法及B超扫描仪订立另一项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4,300,000元(20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F-55
2025年7月1日,数海信息与北京数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订立四份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北京数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数海信息转让四项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如下:
| 1) | Ruan Zhu Deng Ji No. 16295142,AI多模态订单分析系统1.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万元(约合0.41万美元)。 |
| 2) | Ruan Zhu Deng Ji No.16295118,a multi-modal marketing program management system 1.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万元(约合0.42万美元)。 |
| 3) | Ruan Zhu Deng Ji No.16295075,a service provider’s marketing service system,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0万元(约合39万美元)。 |
| 4) | Ruan Zhu Deng Ji No.16295048,a consumer comprehensive labeling system,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0万元(约合38万美元)。 |
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140万元(约合16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分三年摊销。
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摊销分别为463,059美元和80,172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来五年的摊销费用分别为2,053,047美元、2,075,736美元、484,909美元、0美元和0美元。
附注5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 9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保证金 | $ | 64,579 | $ | 57,395 | ||||
| 预付费用 | 415,145 | 489,365 | ||||||
| 其他应收款–和秦 | 461,614 | 458,190 | ||||||
| 垫款给第三方个人,不计利息,按要求支付 | 32,705 | 32,860 | ||||||
| 其他 | 28,486 | 29,873 | ||||||
| 合计 | 1,002,529 | 1,067,683 | ||||||
| 减:其他应收款备抵 | 487,650 | 484,033 | ||||||
| 合计 | $ | 514,879 | $ | 583,650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预付费用主要包括购买专利的进项增值税320,241美元预付电信服务费(主要包括短信和彩信服务)36,384美元、预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3,479美元以及其他预付款55,041美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预付费用主要包括购买专利的进项增值税230887美元、预付5G消息服务费充值9633美元、预付专业费用2225美元、预付库存采购款145868美元、预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5841美元、预付推广服务费58671美元和其他预付款36240美元。
F-56
其他应收款–和秦
2020年2月20日,国中时代与一家非关联公司合勤(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合勤”)订立运营合作协议,用于营销和推广销售人脸识别支付处理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以及公司包括疫情防控系统在内的其他产品。和勤拥有一支销售团队,曾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专门从事业务营销和销售渠道的建立与拓展,尤其是在教育行业和公共领域。
合作期限为2020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然而,和勤为截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公司人脸识别支付处理产品的独家分销商。在2020年3月和4月期间,国中时代向和秦提供了运营资金,以及国中时代在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间向和秦提供的信用额度,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141万美元),用于和秦的运营需求。截至2023年3月31日,国中时代未偿还的应收合勤款项为人民币353万元(合513,701美元),记为其他应收款。公司将不会向和勤收取任何利息,但两笔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8月15日到期的人民币20万元(合28,250美元)的贷款除外,如果和勤未在到期日偿还,公司将收取15%的利息。
借款全额偿还前不分配分配利润。和勤全额支付借款后,国中时代和和勤将分别按净收入的30%和70%分配销售人脸识别支付处理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的利润。销售公司其他产品的利润分配待议。和秦在达到业绩补偿机制下的预设销售目标时,将获得一定的股票奖励。
2022年11月,杭州悦天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悦天云”)同意并确认了一项债务转让协议,其中和秦将其从悦天云向国中时代的债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54.34万元(合213,596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和秦向公司偿还了56,294美元(通过悦天云)和55,877美元,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计提了坏账准备461,614美元和458,190美元。
F-57
附注6 –未实现收入
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未实现收入余额分别为180,195美元和150,088美元。
以下列出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未实现收入的滚存时间表:
| 三个月结束 9月30日, |
||||||||
| 2025 | 2024 | |||||||
| 余额,期初 | $ | 150,088 | $ | 49,239 | ||||
| 期间收到,金额不含增值税 | 12,759,901 | 23,586,381 | ||||||
| 转入收入 | (12,731,013 | ) | (22,343,561 | ) | ||||
| 外币折算的影响 | 1,219 | 20,258 | ||||||
| 余额,期末 | $ | 180,195 | $ | 1,312,317 | ||||
附注7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包括以下各项:
| 9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其他应付款 | $ | 114,453 | $ | 50,201 | ||||
| 应付第三方款项 | 180 | 178 | ||||||
| 保证金 | 10,696 | 10,617 | ||||||
| 应付社保 | 434,485 | 431,262 | ||||||
| 应付薪酬–雇员 | 68,915 | 55,448 | ||||||
| 合计 | $ | 628,729 | $ | 547,706 | ||||
应付第三方款项为来自第三方个人或公司的短期垫款,不承担利息,应要求支付。
F-58
附注8 –应付贷款
银行贷款
2022年12月12日,北京蜀海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合129,225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10.728%,每20第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该公司偿还了这笔贷款零美元和36,131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0美元和269美元的利息费用。2024年7月15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3年1月13日,深圳经纬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合14,552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8.6832%。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偿还了这笔贷款零美元和4684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0美元和37美元的利息费用。2024年7月16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10日,国中时代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合70,158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3.45%,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0美元和619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9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23日,国中时代与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55万元(约合77173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4.95%,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0美元和978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23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25日,蜀海北京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280,631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3.88%,每月21日支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美元和2786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24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5月28日,国中时代与中国光大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合140,315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3.4%,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0美元和1,221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5月27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6月20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合561,262美元),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0美元和3,034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6月19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5年3月31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元(835,864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4,947美元和零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844,417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5月20日,国中时代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合419,076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固定年利率为3.00%,每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226美元和零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422,208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
F-59
2025年5月21日,国中时代与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合139,692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固定年利率为4.95%,每月21日支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1,736美元和零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140,736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志新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6月6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合210,500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第一个提款日起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为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2025年6月11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签订另一笔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元(合350,800美元)的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该授信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298美元和零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562,944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两笔授信额度的担保人。
2025年6月6日,蜀海北京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合419,076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固定年利率2.70%,每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2,903美元和零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9月30日,422,208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9月23日,蜀海北京与中国建设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422,208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36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55%,每月20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9月30日,422,208美元被记录为长期负债。刘志新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9月30日,国中时代与中国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合281,472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2.35%,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9月30日,281,472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志新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贷款余额:
| 出借人 | 贷款金额 | 借款日期 | 贷款期限个月 | 息率 | 未结余额 | |||||||||||||||
| 中国银行 | $ | 844,417 | 3/31/2025 | 12 | 2.30 | % | $ | 844,417 | ||||||||||||
| 北京银行 | 422,208 | 5/20/2025 | 12 | 3.00 | % | 422,208 | ||||||||||||||
| 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40,736 | 5/21/2025 | 12 | 4.95 | % | 140,736 | ||||||||||||||
| 中国银行 | 211,104 | 6/6/2025 | 12 | 2.30 | % | 211,104 | ||||||||||||||
| 北京银行 | 422,208 | 6/6/2025 | 12 | 2.70 | % | 422,208 | ||||||||||||||
| 中国银行 | 351,840 | 6/11/2025 | 12 | 2.30 | % | 351,840 | ||||||||||||||
| 建设银行 | 422,208 | 9/23/2025 | 36 | 2.55 | % | 422,208 | ||||||||||||||
| 中国银行 | 281,472 | 9/30/2025 | 12 | 2.35 | % | 281,472 | ||||||||||||||
| 合计 | $ | 3,096,193 | $ | 3,096,193 | ||||||||||||||||
歼60
附注9 –关联方交易
于2020年10月1日,公司首席执行官(亦为总裁)与迅瑞订立办公室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在哈尔滨市租用一间办公室,总金额为人民币16.38万元(合24050美元)。2021年10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地点签订了一份为期7个月的新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4,500元(合14,690美元)。租约于2022年4月30日届满。2022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这间办公室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35,710元(约合35,120美元),公司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3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82,852元(合39,144美元),公司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4年5月1日,迅瑞与公司首席执行官就这一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82,852元(约合39,657美元),公司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公司CEO签署了租金减免协议,将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的年租金降至人民币50,000元(7,026美元),公司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于2025年6月24日,公司向首席执行官支付了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所有未付租金。2025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50,000元(约合6,983美元),公司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该办公地点的租金支出分别为1753美元和9963美元。
2022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两辆车的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636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876美元)。2023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两辆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491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768美元)。2024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两辆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524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804美元)。2024年12月10日,公司首席执行官与公司达成协议,免除支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偿余额的两辆车的租赁费用。由于首席执行官也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将该豁免记录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2025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一辆汽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0元(2,525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这些协议的租金支出分别为7574美元和16018美元。
2022年9月1日,公司在北京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高级官员宿舍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12万元(合13355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3年3月1日,公司签订了新的六个月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12万元(约合12,621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3年9月1日,公司签订新的一年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2,500元(约合1,743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4年9月1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2,500元(约合1,756美元),需提前支付。租约到期未续租。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租赁费用分别为5269美元。
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与首席执行官签订了三份贷款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930,000元(130,885美元),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偿还。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三个月内,该公司偿还了其中的49,258美元贷款。
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分别为97,157美元和6,126美元。这些余额主要是由首席执行官代表公司支付的费用。有关金额不计息,须按要求支付。
F-61
附注10 –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为股权融资而发行的股份
2024年7月2日,公司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每股3.25美元的价格向一名注册直接发行179400股公司普通股的投资者发行和出售预融资认股权证,以每股3.24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512,908股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0.01美元(“预融资认股权证”)。预融资认股权证于发行时可予行使,并将保持可行使,直至所有预融资认股权证悉数行使为止。就发售而言,于2024年7月2日,公司与EF Hutton LLC(“配售代理”)订立配售代理协议。根据配售代理协议的条款,公司将在收盘时向配售代理支付公司在发售中获得的总收益的6.5%的现金费用。该公司还同意在发售结束时向配售代理偿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支付其法律顾问的费用,总额不超过75,000美元。此次发行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3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先注资认股权证已悉数行使。
于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三名非美国投资者订立认购协议,包括公司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总裁兼秘书刘志欣及公司董事刘富,据此,公司同意出售,而投资者同意购买合共1,932,224股公司普通股,购买价格为每股2.06美元,该价格等于2024年9月26日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收盘价。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每个投资者必须在生效之日起15天内支付该投资者购买的股份数量的购买价款。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向三名投资者发行了全部股份,截至2024年10月15日已全额收到每位投资者的购买价款,总收益约为400万美元。
向关联方收购无形资产发行股份
于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志欣女士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志欣女士向公司转让其个人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志欣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会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富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此次采购按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为0美元入账。刘富是刘志欣的父亲,他们加在一起拥有公司约53.93%的普通股。
于2025年4月1日,公司与公司董事会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富 369,403股限制性股票。
向独立董事发放股份作为补偿
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期间,公司通过按股票发行日的市场价格发行公司普通股股份,向独立董事记录了3,900美元和4,500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
F-62
向高级人员发放股份作为补偿
2021年9月24日,根据2018年Equity Inventive计划,公司董事会自2021年7月1日起,每月向CEO授予1,000股公司普通股,每月向董事会成员之一授予667股,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的总股数在下个季度的第一天按发行前一天收盘价的每股价格发行。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公司同意每月向首席执行官授予15,000股公司普通股,每月向董事会成员之一授予10,000股,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的总股数在下一季度的第一天按发行前一天收盘价的每股价格发行。在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的三个月中,公司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一名董事会成员记录了146,250美元和370,500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
股份予个别顾问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向其顾问发行18,367股公司普通股,用于他们提供的服务,股份发行完全归属并获得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18,367股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为36,000美元,记为公司股票补偿费用。
向高级人员发放股份以代替应付薪酬
2025年8月18日,董事会批准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之一发行33,312股股票,以代替支付应付薪酬64,957美元。
附注11 –所得税
公司须就各实体在其注册地所在税务管辖区产生或产生的收入按实体缴纳所得税。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在线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实体开展所有业务,主要是在中国。
公司美国母公司适用21%的美国所得税税率,并提交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这家美国实体的所得税净营业亏损(“NOL”)结转分别为954万美元和935万美元。2017年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产生的NOL,可以减少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80%,无限期结转。然而,2020年3月通过的《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CARES法案”)通过增加五年结转期和暂时取消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产生的NOL的80%限制,为企业和非企业纳税人提供了税收减免。管理层认为,由于母公司有限的经营历史和持续亏损,这些亏损带来的收益的实现仍然不确定。因此,提供了100%的递延税项资产估值备抵。
公司的离岸附属公司Shuhai Skill(HK)是一家香港控股公司,须在香港缴纳16.5%的企业所得税。蜀海北京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免税期。天津信息、迅瑞、国中时代、国中浩泽、国浩世纪、经纬、蜀海南京适用常规25%的中国所得税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从其香港控股公司、中国子公司和VIE获得的NOL分别约为1658万美元和1808万美元,将于2025至2029年历年到期。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时,管理层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无法变现的可能性是否更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代表未来可抵扣净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期间公司未来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考虑了递延税项负债的预定冲回、预计的未来应税收入和税务规划策略。经考虑所有可用信息后,管理层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未来变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在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建立了全额估值备抵。
F-63
下表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美国法定税率与公司实际税率进行了调节:
| 2025 | 2024 | |||||||
| 美国联邦法定利率 | (21.0 | )% | (21.0 | )% | ||||
| 税率差异–当期拨备 | (0.2 | )% | (2.8 | )% | ||||
| 永久差异 | 22.1 | % | 4.0 | % | ||||
| 中国免税期的影响 | 0.9 | % | (2.3 | )% | ||||
| 估价津贴 | (1.8 | )% | 22.1 | % | ||||
| 实际税率 | - | % | - | % | ||||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如下:
| 9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递延税项资产 | ||||||||
| 净经营亏损 | $ | 5,341,512 | $ | 5,408,433 | ||||
| 折旧及摊销 | 240,883 | 236,991 | ||||||
| 坏账费用 | 121,507 | 120,987 | ||||||
| 社会保障和保险应计 | 80,727 | 66,298 | ||||||
| 存货减值 | 38,346 | 38,220 | ||||||
| ROU,扣除租赁负债 | (1,434 | ) | (941 | ) | ||||
| 合计 | 5,821,541 | 5,869,988 | ||||||
| 减:估值备抵 | (5,821,541 | ) | (5,869,988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 | - | $ | - | ||||
附注12 –承诺
租约
2023年11月8日,蜀海北京就其位于北京的办公室订立新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协议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并于2024年12月7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17,358元(或2,425美元)。存款为人民币56762元(约合7929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减免。
于2023年11月8日,天津信息就其于北京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根据协议,该协议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并于2024年12月7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60,195元(或8,409美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96,838元(约合27,496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减免。
2020年8月,公司签订了一份中国深圳市办公室的租约,租期从2020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为期三年,第一年的月租金为人民币209,911元(约合29,651美元)。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上涨3%。租约到期未续租。
于2023年5月10日,国浩世纪就位于中国杭州市的办公室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订立租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15,311元(约合7,670美元)。季度租金如下: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租金支出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5/10/2023 | 8/9/2023 | 43,786 | $ | 6,060 | ||||||
| 8/10/2023 | 11/9/2023 | 66,038 | 9,139 | |||||||
| 11/10/2023 | 2/9/2024 | 66,038 | 9,139 | |||||||
| 2/10/2024 | 5/9/2024 | 64,602 | 8,940 | |||||||
| 5/10/2024 | 8/9/2024 | 66,038 | 9,139 | |||||||
| 8/10/2024 | 11/9/2024 | 66,038 | 9,139 | |||||||
| 11/10/2024 | 2/9/2025 | 66,038 | 9,139 | |||||||
| 2/10/2025 | 5/9/2025 | 63,884 | $ | 8,841 | ||||||
2023年9月30日,由于管理层决定将杭州的业务转移至北京总部办公室,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节省成本,租约提前终止。
F-64
2024年8月16日,深圳经纬就其位于深圳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根据协议,租约于2024年8月16日开始,2027年8月15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48238元(约合6778美元)。存款为人民币239068元(约合33592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为期五个月的租金减免。
2024年11月29日,数海信息就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期间在中国北京城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月租金为人民币24,965元(3,498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前三个月,公司收到了租金折扣,只需支付人民币37,447元(合3,498美元)的租金费用。保证金为人民币161,758元(约合22,503美元)。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就位于中国北京城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为期15个月,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月租金为人民币7,000元(981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981美元)。
于2025年8月18日,公司就中国深圳市一间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为期24个月,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7年8月17日,月租金为人民币24,000元(3,366美元),于紧接每个租金支付期到期日前一天支付。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0元(约合6732美元)。
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采用FASB ASC主题842。有关公司办公室租约及首期租期超过12个月的高级人员宿舍租约的租赁成本、租期及贴现率构成如下:
| 三个月 已结束 9月30日, 2025 |
三个月 已结束 9月30日, 2024 |
|||||||
| 经营租赁费用 | $ | 39,600 | $ | 38,932 | ||||
| 9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使用权资产 | $ | 335,791 | $ | 292,065 | ||||
| 租赁负债-流动 | 166,285 | 128,525 | ||||||
| 租赁负债-非流动 | 173,057 | 166,436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 | 2.03年 | 2.31年 | ||||||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3.60% - 3.85 | % | 3.60% - 6.75 | % | ||||
以下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经营租赁负债到期情况按年度分列的明细表:
| 截至9月30日的12个月, | 最低 租赁 付款 |
|||
| 2026 | $ | 176,136 | ||
| 2027 | 161,060 | |||
| 2028 | 15,811 | |||
| 未贴现现金流总额 | 353,007 | |||
| 减:推算利息 | 13,665 | |||
| 租赁负债现值 | $ | 339,342 | ||
附注13 –随后发生的事件
对于后续事件的披露,公司遵循FASB ASC 855-10中的指引。公司对截至财务报表发布之日的后续事项进行了评估,确定公司存在以下需要披露的后续事项。
2025年10月10日,蜀海北京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701,340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24个月。本合同项下每次提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信额度到期日不晚于2027年9月30日。酌情支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0,000元(21,110美元)。
于2025年10月10日,数海信息作为买方与天津千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就收购脑电波智能驾驶系统订立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7,800,000元(约合11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F-65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月31日, 2025 (未经审计) |
6月30日, 2025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671,785 | $ | 620,807 | ||||
| 应收账款 | 1,288,297 | 1,374,180 | ||||||
| 库存,净额 | 151,513 | 206,610 | ||||||
| 增值税预缴 | 65,334 | 137,025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847,241 | 583,650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024,170 | 2,922,272 | ||||||
| 非流动资产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3,335 | 25,560 | ||||||
| 无形资产,净值 | 5,297,992 | 3,495,984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297,243 | 292,06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18,570 | 3,813,609 | ||||||
| 总资产 | $ | 8,642,740 | $ | 6,735,881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335,631 | $ | 420,038 | ||||
| 未实现收入 | 90,082 | 150,088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675,930 | 547,706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74,171 | 6,126 | ||||||
| 经营租赁负债 | 166,662 | 128,525 | ||||||
| 应付银行贷款 | 3,699,067 | 2,374,767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41,543 | 3,627,250 | ||||||
| 非流动负债 | ||||||||
| 经营租赁负债 | 129,654 | 166,436 | ||||||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129,654 | 166,436 | ||||||
| 负债总额 | 5,171,197 | 3,793,686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授权25,00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份分别为10,147,153股和8,128,127股 | 10,147 | 8,128 | ||||||
| 额外实收资本 | 48,545,615 | 47,331,510 | ||||||
| 累计综合收益 | 191,822 | 138,586 | ||||||
| 累计赤字 | (45,265,801 | ) | (44,526,016 | ) | ||||
| 公司总股东权益 | 3,481,783 | 2,952,208 | ||||||
| 非控制性权益 | (10,240 | ) | (10,013 | ) | ||||
| 总股东权益 | 3,471,543 | 2,942,195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8,642,740 | $ | 6,735,881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6
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亏损
(未经审计)
| 三个月结束 12月31日, |
六个月结束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2025 | 2024 | |||||||||||||
| 收入 | $ | 12,995,014 | $ | 20,456,404 | $ | 26,808,565 | $ | 41,537,498 | ||||||||
| 收入成本 | 11,802,056 | 20,038,952 | 24,446,515 | 40,923,065 | ||||||||||||
| 毛利 | 1,192,958 | 417,452 | 2,362,050 | 614,433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 | 328,974 | 407,669 | 722,791 | 1,403,718 | ||||||||||||
| 一般和行政 | 647,317 | 1,173,733 | 1,198,291 | 2,302,136 | ||||||||||||
| 研究与开发 | 733,243 | 74,402 | 1,246,167 | 177,481 | ||||||||||||
| 总营业费用 | 1,709,534 | 1,655,804 | 3,167,249 | 3,883,335 | ||||||||||||
| 经营亏损 | (516,576 | ) | (1,238,352 | ) | (805,199 | ) | (3,268,902 | ) | ||||||||
| 营业外收入(费用) | ||||||||||||||||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 | (22,145 | ) | 109,761 | 65,297 | 165,587 | |||||||||||
| 利息收入 | 54 | 875 | 76 | 4,930 | ||||||||||||
| 营业外收入(费用)总额,净额 | (22,091 | ) | 110,636 | 65,373 | 170,517 | |||||||||||
| 所得税前亏损 | (538,667 | ) | (1,127,716 | ) | (739,826 | ) | (3,098,385 | ) | ||||||||
| 所得税 | - | - | - | - | ||||||||||||
| 持续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前亏损 | (538,667 | ) | (1,127,716 | ) | (739,826 | ) | (3,098,385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 92 | 8,562 | (41 | ) | (118 | ) | ||||||||||
| 公司净亏损 | (538,759 | ) | (1,136,278 | ) | (739,785 | ) | (3,098,267 | ) | ||||||||
| 其他综合项 | ||||||||||||||||
| 归属于公司的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31,852 | (94,752 | ) | 53,236 | (107,906 | )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111 | ) | 19,296 | (186 | ) | 60,602 | ||||||||||
| 公司应占综合亏损 | $ | (506,907 | ) | $ | (1,231,030 | ) | $ | (686,549 | ) | $ | (3,206,173 | )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收益(亏损) | $ | (19 | ) | $ | 27,858 | $ | (227 | ) | $ | 60,484 | ||||||
| 每股基本及摊薄净亏损 | $ | (0.06 | ) | $ | (0.16 | ) | $ | (0.09 | ) | $ | (0.56 | ) | ||||
|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加权平均股份* | 9,153,057 | 7,170,852 | 8,671,365 | 5,582,115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7
股东权益变动综合报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
(未经审计)
| 普通股 | 额外 实缴 |
累计 | 累计 其他 综合 |
合计 公司的 股东' |
非控制性 | |||||||||||||||||||||||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赤字 | 收入 | 股权 | 利息 | ||||||||||||||||||||||
| 2025年7月1日余额 | 8,128,127 | $ | 8,128 | $ | 47,331,510 | $ | (44,526,016 | ) | $ | 138,586 | $ | 2,952,208 | $ | (10,013 | ) | |||||||||||||
| 净亏损 | - | - | - | (201,026 | ) | - | (201,026 | ) | (133 | ) | ||||||||||||||||||
| 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票 | 95,377 | 96 | 186,054 | - | - | 186,150 | -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33,312 | 33 | 64,924 | - | - | 64,957 | - | |||||||||||||||||||||
| 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 | - | - | - | 21,384 | 21,384 | (75 | ) | ||||||||||||||||||||
| 2025年9月30日余额 | 8,256,816 | 8,257 | 47,582,488 | (44,727,042 | ) | 159,970 | 3,023,673 | (10,221 | ) | |||||||||||||||||||
| 净亏损 | - | - | - | (538,759 | ) | - | (538,759 | ) | 92 | |||||||||||||||||||
| 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票 | 481,818 | 482 | 899,092 | - | - | 899,574 | -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32,079 | 32 | 65,411 | - | - | 65,443 | - | |||||||||||||||||||||
| 为向公司主要股东购买无形资产而发行的股份 | 1,376,440 | 1,376 | (1,376 | ) | - | - | - | - | ||||||||||||||||||||
| 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 | - | - | - | 31,852 | 31,852 | (111 | )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0,147,153 | $ | 10,147 | $ | 48,545,615 | $ | (45,265,801 | ) | $ | 191,822 | $ | 3,481,783 | $ | (10,240 | ) | |||||||||||||
| 普通股 | 额外 实缴 |
累计 | 累计 其他 综合 |
合计 公司的 股东' |
非控制性 | |||||||||||||||||||||||
| 股份 | 金额 | 资本 | 赤字 | 收入 | 股权 | 利息 | ||||||||||||||||||||||
| 2024年7月1日余额 | 3,589,620 | $ | 3,590 | $ | 38,957,780 | $ | (39,440,322 | ) | $ | 242,208 | $ | (236,745 | ) | $ | (71,533 | ) | ||||||||||||
| 净亏损 | - | - | - | (1,961,989 | ) | - | (1,961,989 | ) | (8,680 | ) | ||||||||||||||||||
| 实体关闭时的非控制性权益处置 | - | - | - | - | - | - | 1,391 | |||||||||||||||||||||
| 发行普通股进行股权融资 | 692,308 | 692 | 1,958,059 | - | - | 1,958,751 | - | |||||||||||||||||||||
| 发行普通股进行股权融资-关联方 | 1,932,224 | 1,932 | 3,978,449 | - | - | 3,980,381 | - | |||||||||||||||||||||
| 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票 | 75,000 | 75 | 374,925 | - | - | 375,000 | - | |||||||||||||||||||||
| 为向公司主要股东购买无形资产而发行的股份 | 797,850 | 798 | (798 | ) | - | - | - | - | ||||||||||||||||||||
| 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 | - | - | - | (13,154 | ) | (13,154 | ) | 41,306 | |||||||||||||||||||
| 2024年9月30日余额 | 7,087,002 | 7,087 | 45,268,415 | (41,402,311 | ) | 229,054 | 4,102,244 | (37,516 | ) | |||||||||||||||||||
| 净亏损 | - | - | - | (1,136,278 | ) | - | (1,136,278 | ) | 8,562 | |||||||||||||||||||
| 股东免除债务 | - | - | 183,351 | - | - | 183,351 | - | |||||||||||||||||||||
| 为股票补偿费用而发行的股票 | 77,400 | 77 | 181,423 | - | - | 181,500 | - | |||||||||||||||||||||
| 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 | - | - | - | (94,752 | ) | (94,752 | ) | 19,296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164,402 | $ | 7,164 | $ | 45,633,189 | $ | (42,538,589 | ) | $ | 134,302 | $ | 3,236,065 | $ | (9,658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8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 六个月结束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包括非控制性权益在内的亏损 | $ | (739,826 | ) | $ | (3,098,385 | ) | ||
| 调整以调节包括非控制性权益在内的损失与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净现金: | ||||||||
| 坏账费用(转回) | 28,150 | (7,005 | ) | |||||
| 折旧及摊销 | 1,117,737 | 395,741 | ||||||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3 | 3,155 | ||||||
| 经营租赁费用 | 84,207 | 77,320 | ||||||
| 股东的贷款减免 | - | 184,663 | ||||||
| 股票补偿费用 | 1,216,124 | 556,500 | ||||||
| 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应收账款 | 110,070 | 504,995 | ||||||
| 存货 | 58,284 | (168,864 | ) | |||||
| 增值税预缴 | 73,427 | (4,710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282,869 | ) | 802,142 | |||||
| 应付账款 | (86,921 | ) | (759,065 | ) | ||||
| 未实现收入 | (62,107 | ) | 87,317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112,696 | (90,587 | ) | |||||
| 支付经营租赁负债 | (88,041 | ) | (70,789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1,540,994 | (1,587,572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 | (340 | ) | (7,255 | ) | ||||
| 收购无形资产 | (2,833,662 | ) | (3,950,272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2,834,002 | ) | (3,957,527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来自(偿还)关联方的收益 | 67,206 | (239,307 | ) | |||||
| 应付贷款收益 | 1,266,754 | - | ||||||
| 偿还应付贷款 | - | (40,698 | ) |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 | - | 5,939,133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333,960 | 5,659,128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0,026 | (27,190 | ) | |||||
| 现金净增加额 | 50,978 | 86,839 | ||||||
| 现金,期初 | 620,807 | 181,262 | ||||||
| 现金,期末 | $ | 671,785 | $ | 268,101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37,416 | $ | 17,973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 | $ | - | ||||
| 补充披露非现金筹资活动: | ||||||||
| 以经营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 $ | 78,234 | $ | 196,783 | ||||
| 为支付高级职员应计薪酬及奖金而发行的股份 | $ | 130,400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9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和2025年6月30日
注1 –业务的组织和描述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Datasea”或“我们”、“我们”、“我们的”)于2014年9月26日在内华达州注册成立,名称为Rose Rock Inc.,并于2015年5月27日更名为Datasea Inc.。2015年5月26日,公司创始人Sun Xingzhong将公司6,666,667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出售给Shuhai Skill(HK)的所有者(定义见下文)刘志欣(“刘女士”)。2016年10月27日,孙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1,666,667股普通股出售给刘女士。作为一家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公司通过主要由可变利益实体(“VI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组织开展大部分业务活动。公司对其VIE没有任何股权所有权,而是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
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司与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Limited(「 Shuhai Skill(HK)」)的股东(「股东」)订立股份交换协议(「交换协议」),Shuhai Information Skill(HK)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法律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LLC 」)。根据交换协议的条款,拥有Shuhai Skill(HK)100%权益的股东将Shuhai Skill(HK)的全部已发行及流通在外普通股以6,666,667股普通股转让予公司,导致Shuhai Skill(HK)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信息”或“WOFE”)(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亦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蜀海北京”),透过蜀海北京与天津信息之间的一系列合约协议成为公司的VIE。该交易作为反向收购入账,Shuhai Skill(HK)及其附属公司为会计存续人。据此,呈列的历史财务报表为Shuhai Skill(HK)及其合并附属公司及VIE的财务报表。
股份交换后,股东刘志欣和她的父亲刘富拥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82%的股份。截至2015年10月29日,已发行及流通的普通股为18,333,333股,其中15,000,000股由刘志欣和刘富实益拥有。
股份交换后,公司透过其合并附属公司及VIE主要向中国的学校、旅游或景点及公共社区提供智能安全解决方案。
2019年10月16日,蜀海北京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迅锐科技有限公司(“迅锐”),该公司开发和销售公司的智能安防系统产品。
2019年12月3日,数海北京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南京数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海南京”),其中数海北京持有99%的所有权权益,其余1%由南京市政府和北京邮电大学共同支持的非关联方南京泛翰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蜀海南京是为公司新技术开发和新项目立项争取政府资金和民间融资便利而组建的。
2020年1月,公司向公司管理层无偿收购了三个实体的所有权,后者代表公司设立了这些实体(如下所述)。
于2020年1月3日,蜀海北京与总裁及公司一名董事订立两份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董事及总裁各自同意(无偿)将其于国中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时代”)的51%及49%各自拥有权益转让予蜀海北京;及(ii)将其于国豪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豪世纪”)的51%及49%各自拥有权益转让予蜀海北京。国中时代与国豪世纪成立,开发电子产品、智能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并提供软件和信息系统咨询、安装和维护服务。
F-70
于2020年1月7日,蜀海北京与总裁、上述董事及一名无关个人订立另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董事、总裁及非关联个人各自同意将其持有的国中浩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浩泽”)51%、16%、33%的所有权权益无偿转让给蜀海北京。国中浩泽组建,致力于智能安防系统产品的研发和营销。
2020年8月17日,北京数海新组建全资子公司数海经纬,向海外拓展面向安全的系统开发、咨询和营销业务。
2020年11月16日,国豪世纪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杭州掌启商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掌启”),持股99%。2023年11月,公司因处置庄讯于2023年7月解散掌企,掌企已无经营,仅作为庄讯的控股公司。2023年11月,公司解散掌企。
2020年11月19日,国浩世纪为研发5G多模态通信技术组建了持股51%的子公司杭州数海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掌讯”)。掌启拥有掌讯19%股权;据此,国豪世纪最终拥有掌讯69.81%股权。2022年12月20日,国豪世纪以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Zhengmao Zhang手中收购了Zhangxun的30%所有权权益。交易后,国豪世纪拥有掌讯81%的股权,掌企拥有掌讯19%的股权;2023年2月15日,国豪世纪以130,434美元(人民币90万元)的价格从掌企手中收购掌讯9%的股权。交易后,国豪世纪拥有掌讯90%股权,掌企拥有掌讯10%股权;由此,国豪世纪最终拥有掌讯99.9%股权。2023年7月20日,公司以人民币2元(约合0.28美元)的价格将掌讯出售给第三方。
2022年2月16日,蜀海经纬成立深圳声效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声效MP”),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
2022年2月16日,蜀海经纬成立中国公司蜀海(深圳)声学效果科技有限公司(“蜀海深圳声学效果”),其中蜀海经纬持有60%的所有权权益,10%的所有权权益由深圳声学MP持有,其余30%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2022年10月18日,蜀海经纬以约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第三方收购中国公司蜀海声学效果30%的所有权权益。交易后,蜀海经纬拥有蜀海深效90%股权,深声MP仍拥有蜀海深效10%股权;据此,蜀海经纬最终拥有蜀海声效100%股权。从第三方取得的30%权益因累计亏损账面价值$(26,993)。
于2022年3月4日,蜀海北京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北京奕瑞商业管理发展中心(“奕瑞”),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刘志欣持有。
于2022年3月4日,蜀海北京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北京易盈商业管理发展中心(“易盈”),拥有99%的所有权权益,剩余1%的所有权权益由刘志欣持有。
2023年7月31日,Datasea在特拉华州成立了全资子公司Datasea Acoustic,LLC(“Datasea Acoustic”),用于将产品扩展到北美市场。
国中时代于2023年10月24日成立数海艺云(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艺云”),拥有66%的所有权权益,其余34%的所有权权益由第三方持有。截至报告日,易云没有任何业务。
2024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其已授权、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进行反向股票分割,比例为1比15,于2024年1月19日生效。反向拆股后,公司普通股每15股已发行流通股自动转换为1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不发生任何变化。授权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随后相应比例从375,000,000股减少至25,000,000股普通股。所有股份金额均已追溯重列,以反映所有呈报期间的反向股票分割。
F-71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持续关注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CFS”)是在假设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编制的,其中考虑了经营的连续性、资产变现以及正常业务过程中的负债清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分别净亏损约54万美元和114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分别净亏损约74万美元和310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约4527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约为154万美元和(159万)万美元。包括经营经常性亏损在内的历史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
如认为有必要,管理层可寻求通过接纳战略投资者、非公开或公开发行、或寻求从银行或其他机构获得贷款的方式筹集额外资金,以支持公司的研发(“研发”)、采购、营销和日常运营。尽管该公司管理层相信其战略能够产生足够的收入,并相信其有能力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筹集额外资金,但不能对此做出任何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取决于公司进一步实施其经营计划和产生足够收入的能力以及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筹集额外资金的能力。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获得资金,如果有的话。也无法保证公司可能筹集的资金数额将使公司能够完成其举措或实现盈利运营。如果公司未来无法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可能会被迫延迟、减少或停止运营。
列报和合并的依据
CFS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U.S. GAAP”)和SEC有关CFS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编制的。随附CFS包括公司及其100%拥有的附属公司蜀海信息技能(HK)有限公司(“蜀海技能(HK)”)、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信息”)及其VIE、蜀海北京、蜀海北京100%拥有的附属公司–黑龙江迅锐科技有限公司(“迅锐”)、国中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中时代”)、国豪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豪世纪”)、国中浩泽、蜀海经纬(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纬”)的财务报表,以及蜀海北京持有99%股权的子公司南京蜀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蜀海南京”)。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公司新成立两间附属公司数海(深圳)声效科技有限公司(「数海声效」)及深圳声效管理合伙企业(「深圳声效MP 」)。所有重大的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在合并中被消除。下图描述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公司结构。
F-72
可变权益实体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第810条“合并”(“ASC 810”),公司需在其CFS中包含其VIE ——蜀海北京的财务报表。如果公司面临VIE损失的大部分风险或有权获得VIE剩余收益的大部分,ASC 810要求VIE合并。VIE是指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承担该实体的风险并享有该实体的报酬的实体,因此公司是该实体的主要受益人。
根据ASC 810,如果报告实体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则报告实体在VIE中拥有控制性财务权益,并且必须合并该VIE:(a)有权指导VIE对VIE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b)有义务吸收可能对VIE具有重大意义的损失,或有权获得利益。报告主体对其是否具有这一权力的认定,不受是否存在踢出权或参与权的影响,除非单个企业,包括其关联方和事实上的代理人,具有单方面行使这些权利的能力。蜀海北京实际持股人不持有任何影响合并认定的踢出权。
通过VIE协议,Datasea的间接附属公司天津信息被视为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据此,蜀海北京及其附属公司的业绩被列入随附的CFS。蜀海北京不存在仅为清偿债务而作为抵押品或被限制的资产。蜀海北京的债权人对公司一般信用没有追索权。
VIE协议
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运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允许天津信息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WFOE”)管理和运营蜀海北京,并收取相当于蜀海北京税前收入的运营费用,每月。若蜀海北京出现亏损,并因此没有税前收入,则该亏损结转到下个月,以抵销下个月有蜀海北京税前收入的应支付给WFOE的运营费用。
此外,如果蜀海北京不能清偿债务,WFOE应代蜀海北京清偿债务。若蜀海北京的净资产低于其注册资本余额,WFOE应为蜀海北京提供资本以弥补亏损。
根据经营及知识产权服务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委托天津信息管理其经营、管理和控制其资产和财务事项,并向蜀海北京提供知识产权服务、采购管理服务、营销管理服务和库存管理服务。未经天津信息同意,蜀海北京及其股东不得作出任何决定或指挥蜀海北京的活动。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天劲信息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刘志欣和刘富(统称“蜀海北京股东”)将其在蜀海北京的投票权归属于天劲信息或其指定人。委托协议没有到期日,但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解除委托协议。刘志欣,为DataSea的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兼公司秘书,刘富为DataSea的董事(刘志欣的父亲为刘富)。
F-73
股权期权协议–蜀海北京股东与天津信息订立股权期权协议(“期权协议”),据此,蜀海北京股东已授予天津信息或其指定人不可撤销的权利和期权,以每份出资人民币1.00元的期权价格收购蜀海北京股东在蜀海北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期权协议的条款,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在期权协议项下的权利。天津信息同意每年向蜀海北京股民支付人民币1.00元,用于维护期权权利。天津信息可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期权协议。期权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计10年,并可由天津信息选择续期。
股权质押协议–天津信息与蜀海北京股东于2015年10月27日订立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用于保证蜀海北京履行其在运营和知识产权服务协议及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将其在蜀海北京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天津信息。天劲信息有权收取质押期间质押的股权所支付的任何及全部股息、红利及其他形式的投资回报。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的条款,蜀海北京股东已同意若干限制性契诺以保障天津信息的权利。在发生《经营与知识产权服务协议》、《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或某些其他约定事件时,天劲信息可行使质押强制执行权。
截至本报告日,没有从VIE向美国母公司或公司股东支付股息。巩固VIE的事实和情况没有变化。
以下VIE的财务报表金额和余额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和六个月计入随附的CFS。
| 12月31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现金 | $ | 608,515 | $ | 580,240 | ||||
| 应收账款 | 1,320,650 | 585,085 | ||||||
| 存货 | 151,668 | 206,610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3,410 | 362,467 | ||||||
| 流动资产总额 | 2,534,243 | 1,734,40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6,648 | 18,640 | ||||||
| 无形资产,净额 | 2,759,230 | 503,000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295,260 | 284,34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71,138 | 805,985 | ||||||
| 总资产 | $ | 5,605,381 | $ | 2,540,387 | ||||
| 应付账款 | $ | 85,200 | $ | 115,772 | ||||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879,876 | 804,862 | ||||||
| 租赁负债 | 166,671 | 122,761 | ||||||
| 应付贷款 | 3,699,067 | 2,374,767 | ||||||
| 其他流动负债 | 94,355 | 150,79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25,169 | 3,568,954 | ||||||
| 租赁负债-非流动 | 129,654 | 166,436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9,654 | 166,436 | ||||||
| 负债总额 | $ | 5,054,823 | $ | 3,735,390 | ||||
F-74
| 对于 三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5 |
对于 三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4 |
|||||||
| 收入 | $ | 12,995,014 | $ | 20,456,553 | ||||
| 毛利 | $ | 1,193,221 | $ | 467,329 | ||||
| 净亏损 | $ | 262,330 | $ | 10,091 | ||||
| 对于 六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5 |
对于 六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4 |
|||||||
| 收入 | $ | 26,808,565 | $ | 41,537,647 | ||||
| 毛利 | $ | 2,362,398 | $ | 705,463 | ||||
| 净亏损 | $ | 675,719 | $ | 442,099 | ||||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CFS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需要使用管理层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及残值、员工福利拨备、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及计量以及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尽管这些估计数是基于管理层对当前事件的了解以及管理层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但实际结果最终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这种差异对粮安委来说可能是重大的。
突发事件
截至CFS发布之日,可能存在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但只有在未来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或未能发生时才能解决。公司管理层和法律顾问评估此类或有负债,此类评估本质上涉及行使判断力。在评估与针对公司的未决法律诉讼或可能导致此类诉讼的未主张索赔相关的或有损失时,公司的法律顾问评估任何法律诉讼或未主张索赔的感知价值以及寻求或预期寻求的救济金额的感知价值。如果对或有事项的评估表明很可能已经发生了重大损失并且可以估计负债的金额,则将在公司的CFS中计提估计负债。
如果评估表明潜在的重大损失或有事项不太可能但合理可能,或很可能但无法估计,则将披露或有负债的性质,以及在可确定和重大的情况下对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此类或有事项。
F-75
现金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流动性强、购买三个月或更短期限的活期存款。
应收账款
公司的政策是为应收账款的潜在信用损失保留备抵。公司于2023年7月1日采用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后来编纂为会计准则编纂(“ASC”)326(“ASC 326”)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该指南引入了信用损失确认和计量的修订方法,强调基于预期损失而非已发生损失的更新模型。对采用ASC 326的日期没有重大影响。
在ASC 326下,应收账款按开具发票的金额入账,并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公司主要的信用损失备抵是呆账备抵。呆账准备将应收账款余额减至预计可变现净值。公司采用账龄计划表和滚存率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当期备抵的合理性和充足性进行了评估。
在确定任何所需备抵时,管理层会考虑根据当前市场状况、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任何有争议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当前应收账款账龄、当前付款条件以及前瞻性损失估计的预期进行调整的历史损失。
呆账备抵的所有拨备均作为一般及行政开支的组成部分列入随附的综合经营及综合损失表。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被识别时从信用损失准备金中扣除。先前注销的金额的后续回收记入收回期间的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0美元的信用损失坏账准备。
存货
存货主要由智能测温人脸识别终端和身份信息识别产品组成,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估值。存货价值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必要时,公司会定期对估计的滞销存货估计存货备抵。报告的库存金额为扣除此类备抵后的净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滞销和过时库存(主要用于智能学生身份证)的津贴分别为155,731美元和152,907美元。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列报。大幅延长原使用寿命或提高生产力的大修和改进在受益期间资本化和折旧。维护和维修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当财产和设备退役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相关成本和累计折旧从各自账户中扣除,任何收益或损失均计入运营。物业及设备折旧按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计提如下:
| 家具和固定装置 | 3-5年 | ||
| 办公设备 | 3-5年 | ||
| 车辆 | 5年 |
租赁物改良按其估计可使用年限或剩余租期中较短者采用直线法折旧。
F-76
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预计受益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评估无形资产的可收回性是考虑到需要对使用寿命进行修订估计或表明存在减值的事件或情况。公司所有无形资产均需进行摊销。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360-10-35-21,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未发现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无形资产包括许可证、证书、专利等技术,按使用寿命三年摊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FV”)
公司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费用、应付账款、未实现收入、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由于期限较短,与其FV相近。FASB ASC主题825“金融工具”要求披露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的FV。在资产负债表中报告的流动负债的账面金额符合金融工具的条件,并且是对其FV的合理估计,因为这类工具的产生与其预期实现之间的时间周期与当前的市场利率之间的时间很短。
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
FASB 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定义了FV,并为披露建立了三级估值层次结构,增强了对FV措施的披露要求。这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 ● | 估值方法的第1级输入值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估值方法的第2级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第1级报价以外的输入值,以及在金融工具基本上整个期限内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输入值。 |
| ● | 估值方法的第3级输入数据是不可观察的,对FV计量具有重要意义。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现任何资产或负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经常性基准以FV列报。
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FASB ASC 360-10“长期资产减值或处置的会计处理”,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或者这些资产有合理可能由于技术或其他变化而发生减值时,都会对财产和设备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审查。将持有和使用的资产的可收回性的确定是通过将资产的账面值与该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进行比较来确定的。
如果该等资产被视为减值,则按照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FV的金额计量拟确认的减值。FV一般是在易于确定的情况下,使用资产的预期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或市场价值确定的。拟处置资产以账面值或FV减去出售成本后的较低者列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并无就长期资产确认减值亏损。
F-77
未实现收入
公司将从客户或销售代理收到的公司产品预付款记录为未实现收入,主要包括公司销售代理的5G产品定金或预付款。这些订单通常是根据合同条款和客户需求交付的,公司将在产品交付给最终客户时确认为收入。
租赁
公司根据FASB ASC主题842确定一项安排在开始时是否为租赁。使用权资产(“ROU”)和租赁负债在开始日根据租赁期内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此,公司只考虑在启动时固定和可确定的付款。由于其大部分租赁没有提供隐含利率,它在确定租赁付款现值时使用基于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的增量借款利率。该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是基于其对其信用评级将是什么的理解的假设利率。ROU资产包括预付款项和应计租赁付款的调整。ROU资产还包括在开工前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并在扣除收到的任何租赁奖励后入账。公司的租赁条款可能包括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该等选择权时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
ROU资产在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复核。来自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受制于ASC 360中的减值指引,物业、厂房和设备,因为使用权资产是长期存在的非金融资产。
ROU资产在与ROU资产相关的现金流量不独立于其他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量的情况下,单独或作为资产组的一部分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是将持有和使用的长期资产的会计单位,代表可辨认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组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量的最低水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确认ROU资产减值。
收入确认
公司遵循会计准则编纂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ASC 606)。
FASB ASC 606所依据的核心原则是,公司将确认收入以代表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反映了公司预期在此类交换中有权获得的对价。这将要求公司确定合同履约义务,并根据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何时转移给客户,确定是否应在某个时间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公司的收入流是在商品和服务的所有权转移给客户时确定的。
FASB ASC主题606要求采用五步模型确认客户合同收入。五步模型要求公司(i)识别与客户的合同,(ii)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包括在未来很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情况下的可变对价,(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相应履约义务,以及(v)在公司满足每项履约义务时(或随着)确认收入。
公司的收入来自与客户的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和5G消息服务合同,收入在交付服务和产品时确认。通过产品销售合同和专业服务合同证明安排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并确定履约义务。交易价格,如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对有相应履约义务的客户的服务价格,在接受协议时确定。公司在满足每项履约义务、客户收到产品并检验合格和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很可能发生货款可收回性时确认收入。这些收入在每项履约义务履行完毕后的某个时点确认。收入在扣除向客户收取的退货和增值税后确认
F-78
下表显示了公司按收入来源划分的收入情况:
| 对于 三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5 |
对于 三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4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 | 12,988,682 | $ | 20,085,988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11,784,010 | 19,887,721 | ||||||
| 5G AI多模态新媒体营销 | 627,225 | - | ||||||
| 5G AI数字化技术服务 | 577,447 | 198,267 | ||||||
| 声学智能业务 | 6,330 | 43,304 | ||||||
| 超声波声效空气消毒设备 | 1,495 | 35,076 | ||||||
| 升级的声波杀菌净化卫士 | 2,388 | 5,167 | ||||||
| 睡眠监测仪 | 2,447 | 3,061 | ||||||
| 软件许可 | - | 326,936 | ||||||
| 其他 | 2 | 176 | ||||||
| 总收入 | $ | 12,995,014 | $ | 20,456,404 | ||||
| 对于 六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5 |
对于 六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4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 | 26,313,993 | $ | 41,161,572 | ||||
| 5G AI多模态通信 | 24,191,665 | 40,963,305 | ||||||
| 5G AI多模态新媒体营销 | 1,540,288 | - | ||||||
| 5G AI数字化技术服务 | 582,040 | 198,267 | ||||||
| 声学智能业务 | 494,279 | 45,768 | ||||||
| 超声波声效空气消毒设备 | 480,902 | 37,540 | ||||||
| 升级的声波杀菌净化卫士 | 4,874 | 5,167 | ||||||
| 睡眠监测仪 | 8,503 | 3,061 | ||||||
| 软件许可 | - | 326,936 | ||||||
| 智慧城市业务 | - | 3,046 | ||||||
| 智慧社区 | - | 3,046 | ||||||
| 其他 | 293 | 176 | ||||||
| 总收入 | $ | 26,808,565 | $ | 41,537,498 | ||||
分段信息
FASB ASC主题280,“分部报告”,要求对分部报告使用“管理方法”模型。管理方法模型是基于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内部组织分部进行经营决策和绩效评估的方法。可报告分部是基于产品和服务、地理位置、法律结构、管理结构或管理层对公司进行分类的任何其他方式。管理层根据ASC 280确定公司目前的运营构成单一的可报告分部。公司唯一的业务和行业分部是高科技和先进信息系统(“TAIS”)。TAIS包括满足居民社区、学校和商业企业安全需求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以及包括5G短信、5G MMCP和5G多媒体视频消息在内的5G消息服务。
公司所有客户均在中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的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公司所有可辨认资产均位于中国。因此,没有列报地理部分。
F-79
所得税
该公司根据FASB ASC主题740“所得税”,使用资产负债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在这种方法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金额为:(i)当期应交或应退税款和(ii)因已在实体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中确认的事项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递延税务后果。递延税项资产还包括以前年度结转的净经营亏损。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预期将在该等暂时性差异预计可收回或结算的年度适用于应课税收入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的期间的经营业绩中确认。如果基于可获得的正面和负面证据的权重,很可能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将无法实现,则提供估值备抵以减少所报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740,该主题为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采取或预期将采取的税务状况规定了一个可能性更大的门槛。FASB ASC主题740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务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中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以及所得税披露提供了指导。
根据FASB ASC主题740的规定,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很可能一些所采取的头寸将在税务机关审查后得到维持,而另一些则受到所采取的头寸的优劣或最终维持的头寸金额的不确定性的影响。税务状况的好处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在此期间,根据所有现有证据,管理层认为,经审查,包括解决上诉或诉讼程序(如果有的话),该状况很可能会得到维持。所持税务头寸不与其他头寸相抵或汇总。满足可能性大于不满足确认门槛的税收头寸被衡量为在与适用的税务机关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超过50%的最大税收优惠金额。与所采取的税务头寸相关的福利超过上述计量的金额的部分,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的负债,以及经审查后应支付给税务机关的任何相关利息和罚款。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被归类为利息费用,而罚款在损益表中被归类为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和六个月内没有未确认的税务头寸和费用,因此,公司没有确认任何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或罚款。公司提交美国和中国所得税申报表。除少数例外情况外,公司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及其后提交的美国所得税申报表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查;公司使用日历年终进行中国所得税申报表的申报,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交的中国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后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审查。
研究和开发费用
研发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期间费用。这些成本主要包括所用材料成本、为公司开发部门支付的工资以及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
非控股权益
该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810,“合并”,规范部分拥有的合并子公司中非控制性权益(“NCI”)的会计和报告以及子公司失去控制权的情况。除其他外,该准则的某些规定表明,NCI(以前称为少数股东权益)被视为权益的单独组成部分,而不是负债,将母公司所有权权益的增加和减少使控制权保持不变的情况视为股权交易,而不是作为分步收购或稀释收益或损失,并且部分拥有的合并子公司的损失被分配给非控股权益,即使这种分配可能导致赤字余额。
F-80
归属于NCI的净收益(亏损)在随附的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亏损)中分别指定。附属公司的NCI应占亏损可能超过非控股权益在附属公司权益中的权益。可归因于NCI的超额收益归因于这些利益。NCI应继续被归于其损失份额,即使该归因导致出现赤字NCI余额。2022年12月20日,国豪世纪以0.15美元(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从Zhengmao Zhang手中收购了Zhangxun的30%所有权非控制性权益。由于Zhangxun的持续亏损,公司从此次购买中确认了982,014美元的已支付资本赤字。此次收购后,公司最终持有掌讯99.9%的股权。2023年7月20日,公司以人民币2元(约合0.28美元)的价格将掌讯出售给第三方。
Zhangqi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于2023年11月,公司解散Zhangqi。截至2023年12月31日,蜀海南京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深圳声学MP由非控股权益拥有1%,蜀海深圳声学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1%,国中时代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091%,国中浩泽由非控股权益拥有0.09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分别为92美元和8,562美元。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期间,该公司的净亏损分别为41美元和118美元,归属于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非控制性权益。
信用风险集中
公司在中国境内国有银行的账户中保持现金。国有银行中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合7.6万美元)的现金有保险保障。如果持有公司现金的任何机构资不抵债,或者公司由于任何原因无法提取资金,公司可能会损失存放在该机构的现金。公司在该等账户中并未出现任何损失,并认为其在该等银行账户中的现金没有面临任何风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分别以等值美元614,010美元和594,722美元的人民币计价的现金存放在位于中国的金融机构的账户中,这些账户不可自由兑换为外币。
美国金融机构账户中持有的现金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其他计划投保,每个存款人受到某些限制,最高可达25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美国金融机构的现金分别为56281美元和24487美元。现金存放于香港金融机构,并由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投保,最高限额为50万港元(6.4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香港金融机构的现金余额分别为1494美元和1598美元。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VIE并无在该等帐目中出现任何亏损,亦不认为该现金面临任何重大风险。
外币翻译和综合收入(损失)
公司中国实体的账户以人民币记账,美国母公司的账户以美元(“美元”)记账。中国实体的财务报表是根据FASB ASC主题830“外币事项”换算成美元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股东权益按历史汇率折算,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表按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换算调整根据FASB ASC主题220“综合收益”在其他综合收益(亏损)项下报告。外币交易产生的损益反映在经营报表中。
公司遵循FASB ASC主题”220-10,“综合收益(亏损)。”综合收益(亏损)包括净收益(亏损)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的所有变动,但股东投资、额外实收资本变动和向股东分配的变动除外。
为编制CFS而将金额以人民币换算成美元所采用的汇率如下: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4 | 2025 | ||||||||||
| 期末日美元:人民币汇率 | 7.0288 | 7.13733 | 7.1586 | |||||||||
| 报告期平均美元:人民币汇率 | 7.1048 | 7.18840 | 7.1599 | |||||||||
F-81
每股基本及摊薄收益(亏损)(EPS)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普通股股东可获得的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类似,只是增加了分母,以包括如果潜在普通股已经发行并且如果额外普通股具有稀释性,则本应发行在外的额外普通股数量。稀释EPS是基于所有稀释性可转换股份和股票期权均被转换或行使的假设。采用库存股法计算稀释度。在这种方法下,期权和认股权证被假定在期初(或在发行时,如果更晚)被行使,就好像由此获得的资金被用来以该期间的平均市场价格购买普通股。
现金流量表
根据FASB ASC主题230“现金流量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当地货币计算。因此,现金流量表上显示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上相应资产负债的变化一致。
近期会计公告
2023年10月,FASB发布ASU第2023-06号,“披露改进——响应SEC披露更新和简化倡议的编纂修正。”ASU修订FASB ASC中与各个子主题相关的披露或列报要求。ASU的发布是为了回应SEC在2018年8月发布的第33-10532号《披露更新和简化》中的最终修订,该修订更新和简化了SEC认为重复、重叠或过时的披露要求。ASU 2023-06中的指南旨在使GAAP要求与SEC的要求保持一致,并促进所有实体适用GAAP。如果SEC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从其现有法规中删除相关披露或列报要求,ASU 2023-06引入的修正案将生效。如果到2027年6月30日,SEC尚未从其现有法规中删除适用的要求,则相关修订的待定内容将从ASC中删除,并且将不会对任何实体生效。允许提前收养。ASU2023-06的采用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1月4日,FASB发布了ASU第2024-03号,损益表费用分类(“ASU 202403”),以改进有关公共商业实体费用的披露,并满足投资者关于通常呈现的费用标题中的费用类型(例如销售成本;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以及研发)的更详细信息的要求。ASUS中的修订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某些成本和费用的特定信息。修订要求,在每个中期和年度报告期间,一个实体:1.披露(a)购买库存、(b)雇员薪酬、(c)折旧、(d)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以及(e)在每个相关费用标题中确认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的一部分的折旧、损耗和摊销(或其他损耗费用金额)。相关费用标题是在持续经营业务中的损益表正面呈现的费用标题,其中包含(a)–(e)中列出的任何费用类别。2.将根据现行公认会计原则已经要求披露的某些金额包括在与其他分类要求相同的表格披露中。3.披露相关费用标题中未单独定量分拆的剩余金额的定性描述。4)披露销售费用总额,以及在年度报告期间,披露一个实体对销售费用的定义。2025年1月,FASB发布ASU第2025-01号,明确了生效日期(“ASU 2025-01”)。经ASU 2025-01澄清,这些修订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有效。允许提前领养。本ASU中的修订应(1)前瞻性地适用于ASU生效日期之后的报告期间发布的财务报表,或(2)追溯适用于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任何或所有以前期间。该公司正在评估ASU2024-03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
F-82
2025年1月,FASB发布ASU 2025-01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FASB于11月4日发布ASU 2024-03,2024-03指出,修订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的公共企业实体有效。在ASU 2024-03发布后,FASB被要求澄清没有在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报告期的实体(称为非日历年终实体)的初始生效日期。由于生效日期指南是如何编写的,非日历年终实体可能得出结论认为,它将被要求在中期报告期间而不是在年度报告期间初步采用ASU2024-03中的披露要求。FASB在ASU2024-03结论基础中的意图很明确,所有公共企业实体最初应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采用披露要求。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5-01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列报或披露的影响。
2025年5月,FASB发布ASU 2025-03,业务合并(主题805)和合并(主题810):在收购可变利益实体的收购方中确定会计收购方。这些修订为在涉及可变利益实体的交易中识别会计收购人提供了指导。这些修订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以及这些年度期间内的中期报告期间有效。允许在中期或年度报告期开始时提前采用。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这一修订的影响,预计采用这一指引不会对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5月,FASB发布ASU 2025-04,补偿-股票补偿(主题18)和与客户的合同收入(主题606):对应付客户的基于股份的对价的澄清。这些修订为在涉及可变利益实体的交易中识别会计收购人提供了指导。该修订澄清了根据主题718和主题606应付客户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代价的会计处理。修订自2026年12月15日后开始,对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包括这些年度期间内的中期报告期间。允许提前收养。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这一修订的影响,预计采用这一指引不会对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7月,FASB发布ASU 2025-05,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的计量。这些修订提供了一种实用的权宜之计,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了一种会计政策选择,以简化某些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计量。这些修订对2025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以及这些年度报告期间内的中期报告期间有效。允许在尚未发布或可供发布财务报表的任何中期或年度期间提前采用。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这一修订的影响,预计采用这一指引不会对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认为,其他最近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准则,如目前采用,不会对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产生重大影响。
F-83
注3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汇总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家具和固定装置 | $ | 48,879 | $ | 47,655 | ||||
| 车辆 | 498 | 489 | ||||||
| 办公设备 | 236,933 | 232,700 | ||||||
| 小计 | 286,310 | 280,844 | ||||||
| 减:累计折旧 | 262,975 | 255,284 | ||||||
| 合计 | $ | 23,335 | $ | 25,56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折旧分别为1,252美元和5,336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折旧分别为2944美元和10799美元。
附注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汇总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软件注册或使用权 | $ | 3,560,965 | $ | 1,963,705 | ||||
| 专利 | 5,216,176 | 3,862,786 | ||||||
| 软件和技术开发成本 | 85,847 | 84,291 |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15,805 | 15,518 | ||||||
| 小计 | 8,878,793 | 5,926,300 | ||||||
| 减:累计摊销 | 3,580,801 | 2,430,316 | ||||||
| 合计 | $ | 5,297,992 | $ | 3,495,984 | ||||
软件注册或使用权代表从第三方软件开发商购买带有其源代码的定制软件的成本。
软件和技术开发成本指在技术可行性确立并产生工作模型后内部发生的开发成本,记为无形资产。
2024年10月14日,天津信息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杭州六环科技有限公司(“六环”)就收购基于电压跟随的音频播放系统订立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4,900,000元(约合21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2024年10月14日,天津信息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杭州六环科技有限公司(“六环”)就收购一种B超图像目标检测方法及B超扫描仪订立另一项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4,300,000元(20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F-84
2025年7月1日,数海信息与北京数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订立四份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北京数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数海信息转让四项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如下:
| 1) | Ruan Zhu Deng Ji No. 16295142,AI多模态订单分析系统1.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万元(约合0.41万美元)。 |
| 2) | Ruan Zhu Deng Ji No.16295118,a multi-modal marketing program management system 1.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万元(约合0.42万美元)。 |
| 3) | Ruan Zhu Deng Ji No.16295075,a service provider’s marketing service system,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0万元(约合39万美元)。 |
| 4) | Ruan Zhu Deng Ji No.16295048,a consumer comprehensive labeling system,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0万元(约合38万美元)。 |
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140万元(约合16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分三年摊销。
于2025年10月10日,数海信息作为买方与天津千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就收购脑电波智能驾驶系统订立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7,800,000元(约合110万美元),包括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摊销分别为651734美元和304770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摊销分别为1114793美元和384942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来五年的摊销费用分别为2421316美元、2257080美元、619596美元、0美元和0美元。
附注5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保证金 | $ | 65,284 | $ | 57,395 | ||||
| 预付费用 | 770,492 | 489,365 | ||||||
| 其他应收款–和秦 | 466,651 | 458,190 | ||||||
| 垫款给第三方个人,不计利息,按要求支付 | 33,391 | 32,860 | ||||||
| 其他 | 32,849 | 29,873 | ||||||
| 合计 | 1,368,667 | 1,067,683 | ||||||
| 减:其他应收款备抵 | 521,426 | 484,033 | ||||||
| 合计 | $ | 847,241 | $ | 583,65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费用主要包括购买专利的进项增值税133,923美元预付电信服务费(主要包括短信和彩信服务)4,419美元、预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3,517美元、预付服务费431,735美元和其他预付款196,898美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预付费用主要包括购买专利的进项增值税230887美元、预付5G消息服务费充值9633美元、预付专业费用2225美元、预付库存采购款145868美元、预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5841美元、预付推广服务费58671美元和其他预付款36240美元。
F-85
其他应收款–和秦
2020年2月20日,国中时代与一家非关联公司合勤(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合勤”)订立运营合作协议,用于营销和推广销售人脸识别支付处理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以及公司包括疫情防控系统在内的其他产品。和勤拥有一支销售团队,曾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专门从事业务营销和销售渠道的建立与拓展,尤其是在教育行业和公共领域。
合作期限为2020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然而,和勤为截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公司人脸识别支付处理产品的独家分销商。在2020年3月和4月期间,国中时代向和秦提供了运营资金,以及国中时代在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期间向和秦提供的信用额度,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141万美元),用于和秦的运营需求。截至2023年3月31日,国中时代未偿还的应收合勤款项为人民币353万元(合513,701美元),记为其他应收款。公司将不会向和勤收取任何利息,但两笔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8月15日到期的人民币20万元(合28,250美元)的贷款除外,如果和勤未在到期日偿还,公司将收取15%的利息。
借款全额偿还前不分配分配利润。和勤全额支付借款后,国中时代和和勤将分别按净收入的30%和70%分配销售人脸识别支付处理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的利润。销售公司其他产品的利润分配待议。和秦在达到业绩补偿机制下的预设销售目标时,将获得一定的股票奖励。
2022年11月,杭州悦天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悦天云”)同意并确认了一项债务转让协议,其中和秦将其从悦天云向国中时代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54.34万元(合213,596美元)进行了转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和秦向公司偿还56,909美元(通过悦天云)和55,877美元,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计提坏账准备466,651美元和458,190美元。
附注6 –未实现收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未实现收入余额分别为90,082美元和150,088美元。
以下列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未实现收入的滚存时间表:
| 六个月结束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余额,期初 | $ | 150,088 | $ | 49,239 | ||||
| 期间收到,金额不含增值税 | 25,409,844 | 41,583,005 | ||||||
| 转入收入 | (25,471,951 | ) | (41,500,393 | ) | ||||
| 外币折算的影响 | 2,101 | 3,663 | ||||||
| 余额,期末 | $ | 90,082 | $ | 135,514 | ||||
F-86
附注7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其他应付款 | $ | 135,047 | $ | 50,201 | ||||
| 应付第三方款项 | 39 | 178 | ||||||
| 保证金 | 10,813 | 10,617 | ||||||
| 应付社保 | 465,365 | 431,262 | ||||||
| 应付薪酬–雇员 | 64,666 | 55,448 | ||||||
| 合计 | $ | 675,930 | $ | 547,706 | ||||
应付第三方款项为来自第三方个人或公司的短期垫款,不承担利息,应要求支付。
附注8 –应付贷款
银行贷款
2022年12月12日,北京蜀海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合129,225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10.728%,每20第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对这笔贷款的偿还为零和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偿还了零和36,131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记录并支付这笔贷款的利息支出为零和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269美元的利息费用。2024年7月15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3年1月13日,深圳经纬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合14,552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8.683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对这笔贷款的偿还为零和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对这笔贷款进行了零偿还和4,684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记录并支付这笔贷款的利息费用为零和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37美元的利息费用。2024年7月16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10日,国中时代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合70,158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3.45%,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619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1229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9日,该笔贷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4月23日,国中时代与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55万元(约合77173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4.95%,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961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1939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23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F-87
2024年4月25日,蜀海北京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280,631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3.88%,每月21日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2741美元的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5527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4月24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5月28日,国中时代与中国光大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合140,315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3.4%,每21St每个月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记录并支付了这笔贷款的零利息支出和1,201美元的利息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2422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5月27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4年6月20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合561,262美元),期限为12个月,优惠年利率为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记录并支付了这笔贷款的零利息支出和3518美元的利息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零利息和6552美元的利息费用。2025年6月19日,该笔借款已全部付清。
2025年3月31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元(835,864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4,927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9,874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853,631美元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5月20日,国中时代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合419,076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固定年利率为3.00%,每月21日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207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6433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426,815美元记为流动负债。
2025年5月21日,国中时代与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合139,692美元)的贷款协议,期限为12个月,固定年利率为4.95%,每月21日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1748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484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142272美元记为流动负债。刘志新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于2025年6月6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合210,500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为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2025年6月11日,蜀海北京与中国银行签订另一笔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元(合350,800美元)的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为自第一个提款日起12个月,该授信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30%,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3,285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6,582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569,087美元被记为流动负债。刘福是这两笔授信额度的担保人。
F-88
2025年6月6日,蜀海北京与北京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合419,076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12个月,该信贷额度的固定年利率为2.70%,每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2,892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5795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426,815美元记为流动负债。刘福为本次贷款授信额度的担保人。
2025年9月23日,蜀海北京与中国建设银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711,359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36个月,该信贷额度有优惠年利率2.55%,每月20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2,632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2,632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711,359美元记为流动负债。刘志新为本次贷款授信额度的担保人。
2025年9月30日,国中时代与中国银行订立贷款协议,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合281,472美元),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2.35%,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1507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1,507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284544美元记为流动负债。刘志新是这份贷款协议的担保人。
2025年10月10日,蜀海北京与交通银行北京自贸区分行订立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合284,544美元)的信贷额度协议,期限为24个月,该信贷额度的固定年利率为2.65%,每月21日支付一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1103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为这笔贷款记录并支付了1103美元和零利息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284544美元记为流动负债。刘福为本次贷款授信额度的担保人。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贷款余额:
| 出借人 | 贷款 金额 |
借款 日期 |
贷款期限 在月 |
利息 率 |
优秀 余额 |
|||||||||||||||
| 中国银行 | $ | 853,631 | 3/31/2025 | 12 | 2.30 | % | $ | 853,631 | ||||||||||||
| 北京银行 | 426,815 | 5/20/2025 | 12 | 3.00 | % | 426,815 | ||||||||||||||
| 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42,272 | 5/21/2025 | 12 | 4.95 | % | 142,272 | ||||||||||||||
| 中国银行 | 213,408 | 6/6/2025 | 12 | 2.30 | % | 213,408 | ||||||||||||||
| 北京银行 | 426,815 | 6/6/2025 | 12 | 2.70 | % | 426,815 | ||||||||||||||
| 中国银行 | 355,679 | 6/11/2025 | 12 | 2.30 | % | 355,679 | ||||||||||||||
| 建设银行 | 711,359 | 9/23/2025 | 36 | 2.55 | % | 711,359 | ||||||||||||||
| 中国银行 | 284,544 | 9/30/2025 | 12 | 2.35 | % | 284,544 | ||||||||||||||
|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区分行 | 284,544 | 10/10/2025 | 12 | 2.65 | % | 284,544 | ||||||||||||||
| 合计 | $ | 3,699,067 | $ | 3,699,067 | ||||||||||||||||
F-89
附注9 –关联方交易
于2020年10月1日,公司首席执行官(亦为总裁)与迅瑞订立办公室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在哈尔滨市租用一间办公室,总金额为人民币16.38万元(合24050美元)。2021年10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地点签订了为期7个月的新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4,500元(合14,690美元)。租约于2022年4月30日届满。2022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这间办公室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35,710元(约合35,120美元),公司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3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82,852元(约合39,144美元),公司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4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282,852元(约合39,657美元),公司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公司CEO签署租金减免协议,将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的年租金降至人民币50,000元(7,026美元),公司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于2025年6月24日,公司向首席执行官支付了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所有未付租金。2025年5月1日,迅睿与公司CEO就该办公地点签订了一份新的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人民币50,000元(约合6,983美元),公司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租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该办公地点的租金支出分别为1766美元和1747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该办公地点的租金支出分别为3519美元和3503美元。
2022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两辆车的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636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876美元)。2023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两辆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491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768美元)。2024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两辆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每辆车的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元(2,524美元)和人民币20,000元(2,804美元)。2024年12月10日,公司首席执行官与公司达成协议,免除支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偿还余额的两辆车的租赁费用。由于首席执行官也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将此种豁免记录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2025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CEO签订了一辆汽车的新的一年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0元(2,525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这些协议的租金支出分别为7627美元和15927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这些协议的租金支出分别为15201美元和31945美元。
2022年9月1日,公司在北京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高级官员宿舍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12万元(合13355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3年3月1日,公司签订了新的六个月租约,总租金为人民币9.12万元(约合12,621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3年9月1日,公司签订新的一年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2,500元(约合1,743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2024年9月1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租约,月租金为人民币12,500元(约合1,756美元),需提前支付。租约到期未续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和六个月,这一租赁的租金费用分别为3488美元和8757美元。
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与首席执行官签订了三份贷款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930,000元(130,885美元),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偿还。这些贷款没有利息。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和六个月期间,公司偿还了这些贷款中的28,154美元和77,412美元。于2025年12月31日,其中两份贷款协议已全数偿还,余下一份续约至2026年12月31日。
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分别为74,171美元和6,126美元。这些余额主要是由首席执行官代表公司支付的费用。这些金额不计息,应要求支付。
F-90
向关联方收购无形资产发行股份
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志欣女士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志欣女士向公司转让其个人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6,000,000元(837,743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志欣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6,000,000元(837,743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富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5年4月1日,公司与公司董事会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6,000,000元(834,852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富 369,403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5,000,000元(704,225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此次购买软件授予刘富 533,504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刘志欣女士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志欣女士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7,900,000元(合1,112,676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此次购买软件授予刘志欣 84.2936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公司根据SEC员工会计公告(SAB)主题5-G,从发起人和股东收购资产以换取普通股,对这些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发起人或大股东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给公司以换取股票,按转让方历史成本法入账。此外,转让方对其贡献的专利的历史成本无法确定,因为没有为开发这些专利的成本保留账簿或记录。因此,公司以面值记录交易,按面值记入普通股,超出部分记入额外实收资本。
附注10 –普通股及认股权证
为股权融资而发行的股份
2024年7月2日,公司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以每股3.25美元的价格向一名注册直接发行179400股公司普通股的投资者发行和出售预融资认股权证,以每股3.24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512,908股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0.01美元(“预融资认股权证”)。预融资认股权证于发行时可予行使,并将保持可行使,直至所有预融资认股权证悉数行使为止。就发售而言,于2024年7月2日,公司与EF Hutton LLC(“配售代理”)订立配售代理协议。根据配售代理协议的条款,公司将在收盘时向配售代理支付公司在发售中获得的总收益的6.5%的现金费用。该公司还同意在发售结束时向配售代理偿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支付其法律顾问的费用,总额不超过75,000美元。此次发行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3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先注资认股权证已悉数行使。
F-91
于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三名非美国投资者订立认购协议,包括公司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总裁兼秘书刘志欣及公司董事刘富,据此,公司同意出售,而投资者同意购买合共1,932,224股公司普通股,购买价格为每股2.06美元,该价格等于2024年9月26日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收盘价。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每个投资者必须在生效之日起15天内支付该投资者购买的股份数量的购买价款。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向三名投资者发行了全部股份,截至2024年10月15日已全额收到每位投资者的购买价款,总收益约为400万美元。
向关联方收购无形资产发行股份
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志欣女士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志欣女士向公司转让其个人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6,000,000元(837,743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志欣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8月9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6,000,000元(837,743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富 39.89 2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5年4月1日,公司与公司董事会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两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6,000,000元(834,852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购买本软件授予刘富 369,403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刘富先生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富先生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5,000,000元(704,225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此次购买软件授予刘富 533,504股限制性股票。
于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刘志欣女士订立知识产权购买协议,据此,刘志欣女士向公司转让其拥有的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7,900,000元(合1,112,676美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研究决定,此次购买软件授予刘志欣 84.2936万股限制性股票。
此次采购按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为0美元入账。刘富是刘志欣的父亲,他们加在一起拥有公司约58.50%的普通股。
向独立董事发放股份作为补偿
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期间,公司通过按股票发行日的市场价格发行公司普通股股份,向独立董事记录了39900美元和4500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期间,公司通过按股票发行日的市场价格发行公司普通股股份,向独立董事记录了43,800美元和9000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
F-92
向高级人员发放股份作为补偿
2021年9月24日,根据2018年股权发明计划,公司董事会自2021年7月1日起,每月向首席执行官授予1,000股公司普通股,每月向董事会成员之一授予667股,每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的总股数在下一季度的第一天按发行前一天收盘价的每股价格发行。2024年6月12日,董事会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公司同意每月向首席执行官授予15,000股公司普通股,每月向其中一名董事会成员授予10,000股,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发行的股份总数在下一季度的第一天按发行前一天收盘价的每股价格支付。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中,公司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一名董事会成员记录了153,000美元和177,000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期间,公司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一名董事会成员记录了299250美元和547500美元的股票补偿费用。
向第三方专业人士和顾问分享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向其第三方专业人士及顾问发行404,886股公司普通股,以表彰他们提供的服务,股份发行完全归属并获得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404,886股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为706,674美元,记为公司股票补偿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向第三方专业人士及顾问发行423,253股公司普通股,用于他们提供的服务,股份发行已获得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全部归属和批准。423,253股在发行日的公允价值为742,674美元,记为公司股票补偿费用。
向高级人员发放股份以代替应付薪酬
2025年8月18日,董事会批准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之一发行33,312股股票,以代替支付应付薪酬64,957美元。2025年10月17日,董事会批准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之一发行32,079股股票,以代替支付应付薪酬65,443美元。
附注11 –所得税
公司须就各实体在其注册地所在税务管辖区产生或产生的收入按实体缴纳所得税。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在线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实体开展所有业务,主要是在中国。
公司美国母公司适用21%的美国所得税税率,并提交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该美国实体的所得税净营业亏损(“NOL”)结转分别为1001万美元和935万美元。2017年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产生的NOL,可以减少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80%,无限期结转。然而,2020年3月通过的《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CARES法案”)通过增加五年结转期和暂时取消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产生的NOL的80%限制,为企业和非企业纳税人提供了税收减免。管理层认为,由于母公司有限的经营历史和持续亏损,这些亏损带来的收益的实现仍然不确定。因此,提供了100%的递延税项资产估值备抵。
公司的离岸附属公司Shuhai Skill(HK)是一家香港控股公司,须在香港缴纳16.5%的企业所得税。蜀海北京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免税期。天津信息、迅瑞、国中时代、国中浩泽、国浩世纪、经纬、蜀海南京适用常规25%的中国所得税率。
F-9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从其香港控股公司、中国子公司和VIE获得的NOL分别约为1647万美元和1808万美元,将于2025至2029年历年到期。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时,管理层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无法变现的可能性是否更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代表未来可抵扣净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期间公司未来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考虑了递延税项负债的预定冲回、预计的未来应税收入和税务规划策略。经考虑所有可用信息后,管理层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未来变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在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建立了全额估值备抵。
下表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美国法定税率与公司实际税率进行了核对:
| 2025 | 2024 | |||||||
| 美国联邦法定利率 | (21.0 | )% | (21.0 | )% | ||||
| 税率差异–当期拨备 | (0.4 | )% | (2.4 | )% | ||||
| 永久差异 | 36.7 | % | 3.3 | % | ||||
| 中国免税期的影响 | (5.4 | )% | 2.9 | % | ||||
| 估价津贴 | (9.9 | )% | 17.2 | % | ||||
| 实际税率 | - | % | - | % | ||||
下表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美国法定税率与公司实际税率进行了核对:
| 2025 | 2024 | |||||||
| 美国联邦法定利率 | (21.0 | )% | (21.0 | )% | ||||
| 税率差异–当期拨备 | (0.3 | )% | (2.7 | )% | ||||
| 永久差异 | 32.7 | % | 3.7 | % | ||||
| 中国免税期的影响 | (3.7 | )% | (0.4 | )% | ||||
| 估价津贴 | (7.7 | )% | 20.4 | % | ||||
| 实际税率 | - | % | - | % | ||||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递延税项资产 | ||||||||
| 净经营亏损 | $ | 5,356,582 | $ | 5,408,433 | ||||
| 折旧及摊销 | 224,866 | 236,991 | ||||||
| 坏账费用 | 121,925 | 120,987 | ||||||
| 社会保障和保险应计 | 86,129 | 66,298 | ||||||
| 存货减值 | 38,478 | 38,220 | ||||||
| ROU,扣除租赁负债 | (317 | ) | (941 | ) | ||||
| 合计 | 5,827,663 | 5,869,988 | ||||||
| 减:估值备抵 | (5,827,663 | ) | (5,869,988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 | - | $ | - | ||||
附注12 –承诺
租约
2023年11月8日,蜀海北京就其位于北京的办公室订立新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协议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并于2024年12月7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17,358元(或2,425美元)。存款为人民币56762元(约合7929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减免。
F-94
于2023年11月8日,天津信息就其于北京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根据协议,该协议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并于2024年12月7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60,195元(或8,409美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96,838元(约合27,496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减免。
2020年8月,公司签订了一份中国深圳市办公室的租约,租期从2020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为期三年,第一年的月租金为人民币209,911元(约合29,651美元)。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上涨3%。租约到期未续租。
于2023年5月10日,国浩世纪就位于中国杭州市的办公室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订立租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15,311元(约合7,670美元)。季度租金如下: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租金支出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5/10/2023 | 8/9/2023 | 43,786 | $ | 6,060 | ||||||||
| 8/10/2023 | 11/9/2023 | 66,038 | 9,139 | |||||||||
| 11/10/2023 | 2/9/2024 | 66,038 | 9,139 | |||||||||
| 2/10/2024 | 5/9/2024 | 64,602 | 8,940 | |||||||||
| 5/10/2024 | 8/9/2024 | 66,038 | 9,139 | |||||||||
| 8/10/2024 | 11/9/2024 | 66,038 | 9,139 | |||||||||
| 11/10/2024 | 2/9/2025 | 66,038 | 9,139 | |||||||||
| 2/10/2025 | 5/9/2025 | 63,884 | $ | 8,841 | ||||||||
2023年9月30日,由于管理层决定将杭州的业务转移至北京总部办公室,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节省成本,租约提前终止。
2024年8月16日,深圳经纬就其位于深圳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根据协议,租约于2024年8月16日开始,2027年8月15日到期,月租金为人民币48238元(约合6778美元)。存款为人民币239068元(约合33592美元)。该公司收到了为期五个月的租金减免。
2024年11月29日,数海信息就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期间在中国北京城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月租金为人民币24,965元(3,498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前三个月,公司收到了租金折扣,只需支付人民币37,447元(合3,498美元)的租金费用。保证金为人民币161,758元(约合22,503美元)。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就位于中国北京城的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为期15个月,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月租金为人民币7,000元(981美元),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一次。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981美元)。
于2025年8月18日,公司就中国深圳市一间办公室订立租赁协议,为期24个月,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7年8月17日,月租金为人民币24,000元(3,366美元),于紧接每个租金支付期到期日前一天支付。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0元(约合6732美元)。
F-95
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采用FASB ASC主题842。有关公司办公室租约及首期租期超过12个月的高级人员宿舍租约的租赁成本、租期及贴现率构成如下:
| 三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5 |
三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4 |
|||||||
| 经营租赁费用 | $ | 44,607 | $ | 38,388 | ||||
| 六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5 |
六个月 已结束 12月31日, 2024 |
|||||||
| 经营租赁费用 | $ | 84,207 | $ | 77,320 | ||||
| 12月31日, 2025 |
6月30日, 2025 |
|||||||
| 使用权资产 | $ | 297,243 | $ | 292,065 | ||||
| 租赁负债-流动 | 166,662 | 128,525 | ||||||
| 租赁负债-非流动 | 129,654 | 166,436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 | 1.80年 | 2.31年 | ||||||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3.60% - 3.85 | % | 3.60% - 6.75 | % | ||||
以下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负债到期情况按年度分列的明细表:
| 截至12月31日的12个月, | 最低 租赁 付款 |
|||
| 2026 | $ | 175,071 | ||
| 2027 | 131,984 | |||
| 未贴现现金流总额 | 307,055 | |||
| 减:推算利息 | 10,739 | |||
| 租赁负债现值 | $ | 296,316 | ||
附注13 –随后发生的事件
对于后续事件的披露,公司遵循FASB ASC 855-10中的指引。公司对截至财务报表发布之日的后续事项进行了评估,确定公司存在以下需要披露的后续事项。
2026年1月4日,国中时代作为买方与宇翔智扬(天津)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就基于深度强化学习的6G密集组网中不重叠干扰的资源分配方法的收购事项订立专利购买协议。收购总价为人民币8,600,000元(约合120万美元),含6%的增值税,将在三年内摊销。
2026年1月8日,Datasea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成立全资子公司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用于将其注册办事处从美国迁至BVI。
于2026年1月26日,国中时代与深圳市易智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国中时代作为贷款人同意提供本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元。贷款分三期发放。首期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其余款项的发放时间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安排。三笔贷款的还款期限均不超过36个月。
F-96
合并协议的形式及合并的计划
A-1
合并的协议和计划
本协议及合并计划(以下简称“本协议”),日期为【*】,2026乃由内华达州公司(其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胜芳路5号金地威信国际中心C座302-5室,邮编102600)与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BVI业务公司(“BVI”)订立,其注册办事处位于c/o Ogier Global(BVI)Limited,Ritter House,Wickhams Cay II,PO Box 3170,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Tortola,PO Box 3170,及DTSS(“DIT”)的全资附属公司。DTSS和DIT在本文中有时一起称为“组成实体”。
简历
然而,DIT于2026年1月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是DTSS的全资子公司;而
然而,DTSS和DIT各自的董事会认为,根据此处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将TERMS与DIT合并并并入DIT并且DIT为存续公司(“合并”)是可取的,并且符合DIT和DIT的最佳利益。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房地和双方协议,本协议各方根据内华达州法律允许合并的适用条款约定如下:
第一条
合并;有效时间
1.1合并。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生效时间(定义见下文),DTSS将与DIT合并并并入DIT,据此,DTSS的单独存在将停止,DIT将继续作为存续公司(“存续公司”)。
1.2 DIT的注册办事处位于c/o Ogier Global(BVI)Limited,Ritter House,Wickhams Cay II,PO Box 3170,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1.3 DTSS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胜芳路5号金地威盛国际中心C座302-5室,电话:102600。
1.4生效时间。合并应于第3.6节详述的合并条款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事务注册处(“BVI注册处”)登记之日起生效,或合同各方应在合并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时间生效,即不迟于第3.6节详述的合并条款在BVI注册处登记的时间和日期后30天(“生效时间”)。
1.5 DTSS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的法定股本为25,000,000股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每股有一票表决权,其中10,447,153股已发行在外。
1.6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DIT现在和过去都被授权以每股一票表决权发行无限数量的无面值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以及以每股五十(50)票表决权发行无限数量的无面值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其中一股A类普通股已发行并在流通。
第二条
存续公司
2.1幸存公司。DIT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名称仍为“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
A-2
第三条
合并的条款和条件
3.1组织章程大纲。紧接生效时间前生效的DIT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即为存续公司于生效时间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直至其后根据适用法律修订及重列。
3.2董事。
(a)合并后没有任何金额或利益应或应支付给任一组成实体的任何董事。
(b)在紧接合并前的DIT的董事生效时,须继续为存续公司的董事,而所有该等董事须自生效时起任职,直至其各自的继任人已按存续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规定的方式妥为选出或获委任,或直至其较早前去世、辞职或被免职为止。因此,作为存续公司的DIT董事的姓名和地址现在和应该是:
(a)吕志新
[ ]
(二)刘富
[ ]
(c)陈奕进
[ ]
(d)Stephen(Chun Kwok)Wong
[ ]
(e)严洋
[ ]
3.3名干事。在生效时间,紧接合并前的DIT的高级人员应继续为存续公司的高级人员,所有此类高级人员应自生效时间起任职,直至其各自的继任者按照存续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方式被正式选出或任命,或直至其较早时去世、辞职或被免职。
3.4提交给股东/股东投票。本协议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分别提交给组成实体的股东/股东(视情况而定)进行表决。
3.5内华达州合并条款备案。在获得本协议第3.4节中提及的必要股东批准后,DTSS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执行并交付合并条款,以便根据内华达州修订法规(NRS CH.92A)向内华达州州务卿备案和记录。
3.6合并条款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注册。在本协议第3.4节提及的必要股东批准后,并在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完成后,DIT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指示其注册代理人向BVI注册处提交合并条款(“合并条款”),其中包含BVI合并计划(“合并计划”),基本上采用本协议所附的形式,并符合BVI商业公司法(经修订)(“公司法”),连同《公司法》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合并应在BVI注册处处长登记合并条款或其后的日期(不超过合并条款规定的30天)后生效。
A-3
第四条
合并的影响
4.1合并对组成实体的影响。合并应具有《公司法》第173条规定的效力。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并在此前提下,在生效时间,DTSS将与DIT合并并并入DIT,DIT为存续公司,除内华达州法律规定的范围外,DTSS的存在将终止。合并生效后:(a)存续公司将拥有每个组成实体的所有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对象和目的;(b)每一种类型的资产,包括在行动中选择的资产和每个组成实体的业务,将立即归属于存续公司;(c)存续公司将对每个组成实体的所有债权、债务、责任和义务承担责任。合并后,针对组成实体或其任何成员、董事、高级人员或代理人的任何定罪、判决、裁决、命令、索赔、债务、责任或义务到期或即将到期,以及不存在因由因由被解除或因由合并而受损,且在合并时由组成实体或针对组成实体或其任何成员、董事、高级人员或代理人的任何未决的民事或刑事程序,均不因合并而减弱或终止,但(a)该程序可被强制执行、起诉,由存续公司或针对存续公司或针对其成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代理人(视情况而定)达成和解或妥协;或(b)存续公司可在诉讼程序中替代其他组成实体。
4.2合并对股本的影响。在生效时,由于合并,且在组成实体或其股东/股东(视情况而定)没有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
(a)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DTSS普通股在紧接其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须转换为一股缴足股款且不可评税的存续公司每股面值的A类普通股,并享有存续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述的权利、权力及特权,惟丨致新丨及刘富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普通股股份将分别转换为存续公司的2,000,000股B类普通股,并且DTSS的该等普通股的所有股份将被注销并退休,并将不复存在;
(b)每份期权、认股权证和证券的所有未行使和未行使部分,可行使或可按其条款转换为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行使的DTSS普通股(包括可转换本票),不论已归属或未归属(每份均称为“公司股票期权”),均应由存续公司承担,并应被视为构成期权、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视情况而定),收购与该公司股票期权持有人相同数量的存续公司A类普通股,如果该持有人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全额行使或转换该公司股票期权(不考虑该公司股票期权在该时间是否事实上可行使或可转换),以每股相同的行使价格获得,并应在法律许可和其他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具有相同的期限、可行使性、归属时间表,地位和所有其他重要条款和条件;存续公司应采取一切步骤确保为行使此类公司股票期权保留足够数量的A类普通股;和
(c)紧随生效时间起,以DTSS名义发行及未偿还及登记的存续公司的一股A类普通股须自动无偿注销及消灭,据此,DTSS将不再有权就该A类普通股享有任何权利。
4.3个证书。在生效时间及其后,所有在紧接之前代表DTSS普通股股份以及DTSS的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证券的未行使证书,就所有目的而言,均须被视为证明存续公司的相应A类普通股股份以及存续公司的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证券(视情况而定)的所有权并代表其股份,该等证书所代表的股份已按本条规定转换成,并应如此登记在存续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的账簿和记录上。任何该等未偿还证书的注册拥有人,在该证书被交还以进行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向存续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入账之前,应并有权就该等未偿还证书行使任何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并就该等未偿还证书所证明的DTSS普通股股份以及存续公司的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证券(视情况而定)收取任何股息和其他分派,并按上述规定。
A-4
第五条
先决条件
各方实施合并的各自义务以满足或放弃以下条件为准:
5.1股东批准。本协议应已获得在记录日期有权就其投票的DTSS普通股已发行流通股的过半数持有人的赞成票通过,该持有人可就DTSS董事会设定的行动对该协议进行投票。
5.2无禁止。双方均不受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无论是在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还是任何其他国家)禁止完成合并的任何法令、命令或禁令的约束。
5.3有效注册声明。DIT就根据合并将发行的DIT A类普通股的要约和发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F-4表格上的登记声明应已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生效,与此相关的停止令不应生效。
5.4 纳斯达克上市。存续公司根据合并发行的A类普通股应已获得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授权,但须获得正式的发行通知并满足其他标准条件。
5.5同意和授权。除根据第3.5节规定提交合并证书和根据第3.6节规定提交合并章程以及《公司法》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外,对于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要求的DTSS、DIT或其各自的子公司完成合并以及在此设想的其他交易的所有重大同意和授权、备案或注册以及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适用的美国州证券和“蓝天”法律要求的任何备案,均应已获得或作出。
5.6每个组成实体都没有有担保债权人。
5.7合并计划已根据《公司法》第170(2)条获得各组成实体董事会的批准。
5.8合并计划已根据《公司法》第170(5)条获得各组成实体股东的授权。
第六条
杂项和一般
6.1进一步保证。在DIT或其继任者或受让人要求时,应不时代表DTSS签署和交付此类契据、转让和其他文书,并应采取或促使其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适当或可取或必要的进一步行动,以便在DIT中以记录或其他方式归属、完善或确认对所有财产、利益、资产、权利、特权、豁免、权力、特许经营权和权威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以及以其他方式实现本协议的目的。DIT的高级职员和董事获充分授权以DTSS的名义或代表其采取或以其他方式采取任何及所有该等行动,并签立和交付任何及所有该等契据及其他文书,而该等契据及文书为达成前述事项可能是必要或适当的。此外,在生效时间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并且(在其权力范围内),DTSS应交付或促使任何其他人应毫不迟延地在DIT的注册办事处向DIT交付要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存的与DTSS有关的所有记录、信函、文件、档案、备忘录和其他文件。
6.2终止。尽管本协议或其他地方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本协议可能会终止,合并可能会被放弃,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无论是在DTSS的股东批准本协议之前还是之后,如果TERMS董事会出于任何原因自行判断和酌情决定,合并的完成将是不可取的,或者不符合DTSS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在本协议终止和放弃的情况下,本协议即告无效,并且没有任何效力,对于DTSS或DIT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任何股东/股东、董事或高级职员,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A-5
6.3修改或修正。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生效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尽管股东批准本协议,组成实体的董事会仍可修订、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但条件是,在股东批准本协议之后作出的修订不得(a)改变或改变为交换或转换该公司的全部或任何股份或其任何类别或系列而将收到的股份数量或种类和/或权利,(b)更改或更改将由合并生效的DIT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任何条文,或(c)更改或更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倘该等更改或更改将对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任何类别或系列股本的持有人造成不利影响。
6.4免税重组。此次合并旨在成为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368(a)(1)(F)条含义内的免税计划或重组。
6.5管治法。本协议应被视为在所有方面作出,并应由内华达州的法律解释、构建和管理,而不考虑其中的法律原则冲突。
6.6全部协议。本协议构成整个协议,并取代各方之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其他书面和口头协议、谅解、陈述和保证。
6.7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无意授予除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人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6.8可分割性。本协议的条款应视为可分割,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对任何人或任何情况的适用,被任何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当局确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a)应以适当和公平的条款代替,以便在可能有效和可执行的范围内执行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的意图和目的,以及(b)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以及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不受此类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影响,此类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此类规定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其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
6.9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供参考,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6.10对应方。为便利本协议的备案和记录,本协议可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被视为原始文书,所有此类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同一协议。
[签名页如下]
A-6
作为证明,本协议和合并计划已于上述首次写入日期由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签署和交付。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内华达州公司
| 签名: | |||
| 姓名: | 刘志欣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 DATASEA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a BVI商业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刘志欣 | ||
| 职位: | 董事 | ||
A-7
附录
| 合并条款 |
这些合并条款于2026年______________之间作出: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内华达州公司,内华达州商业识别号为NV20141610913,其注册办事处位于1810 E. Sahara Ave,Ste. 1214,Las Vegas,NV 89104,USA(合并公司);和
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商业公司,公司编号2198304,注册办事处位于Ogier Global(BVI)Limited of Ritter House,Wickhams Cay II,PO Box 3170,Road Town,Tortola 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存续公司)。
背景
| (A) | 双方希望根据该法案和[内华达州修订法规]合并。 |
各方正在为该法案的目的订立这些合并条款。
议定如下。
在合并的这些条款中:
| (a) | 法案指经修订的《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 |
| (b) | 合并计划指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6年双方合并的合并方案,其副本附于本合并章程并注明A;和 |
| (c) | 合并计划和法案中的定义适用于这些合并条款,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或该术语在这些合并条款中定义。 |
| 2. | 合并方案获通过。 |
| 3. | 合并将在[合并计划中定义的生效时间]进行。 |
A-8
| 4. | 合并公司是一家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公司,因此没有向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处注册任何备忘录和条款(或任何同等的宪法文件)。 |
| 5. | 存续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于2026年1月8日由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处注册。 |
| 6. | 合并获代表合并公司的股东于[*】及经合并公司董事于[*]. |
| 7. | 本次合并以存续公司的名义通过其以下决议获得批准: |
| (a) | 董事于_____________通过;及 |
| (b) | 唯一股东于__________通过。 |
| 8. | 本合并条款可以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执行。这就像在对应方上的签名是在这些合并条款的单一副本上一样。 |
| 9. |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管辖这些合并条款及其解释。 |
A-9
| 签名 | |
| 合并公司 | |
| 签署并代表 | |
|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称:董事 |
A-10
| 签名 | |
| 幸存公司 | |
| 签署并代表 | |
| 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称:董事 |
A-11
A
| 合并计划 |
本合并计划于2026年______________期间作出: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内华达州公司,内华达州商业识别号为NV20141610913,其注册办事处位于1810 E. Sahara Ave,Ste. 1214,Las Vegas,NV 89104,USA(合并公司);和
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商业公司,公司编号2198304,注册办事处位于Ogier Global(BVI)Limited of Ritter House,Wickhams Cay II,PO Box 3170,Road Town,Tortola 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存续公司)。
背景
合并公司与存续公司订立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 2026年的合并协议及计划(合并协议),据此,除其他事项外,合并公司将与存续公司合并,存续公司根据其中所载条款及条件为存续公司。
这一合并计划的各方希望根据该法案和内华达州修订法规进行合并。
本合并计划是为该法案的目的而进行的合并计划。
本合并计划中未另有定义的术语应具有合并协议赋予它们的含义。
议定如下。
本次合并方案中:
| (a) | 法案指经修订的《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 |
| (b) | 合并条款指合并公司和存续公司按照法案要求为合并执行的合并条款; |
| (c) | 英属维尔京群岛书记官长指根据该法任命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官; |
| (d) | 生效时间指[ BVI注册处处长登记有关合并的《合并章程》之日的时间/其后日期的时间,不超过合并公司与存续公司相互议定并在《合并章程》中规定的30天]; |
| (e) | 合并指合并公司与存续公司根据本合并计划进行的合并,存续公司为存续公司;和 |
该法案中的定义适用于本合并计划,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A-12
| 10. | 合并公司和存续公司为组成公司。 |
| 11. | 存续公司为存续公司,继续命名为“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 |
| 12. | 合并公司的法定股本包括25,000,000股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 |
| 13. | 合并公司有10,447,153股已发行普通股,每一股有权作为一个类别就合并进行投票。 |
| 14. | 存续公司获授权发行无限数量的无面值股份,分为(i)无限数量的无面值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及(ii)无限数目的无面值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 |
| 15. | 存续公司有一股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有权就合并进行投票。 |
| 16. | 合并将在生效时间进行。 |
| 17. | 合并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将各组成公司的股份转换为存续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财产的方式和依据,均载于合并协议。特别是,在生效时间,并根据合并的条款和条件: |
合并公司在紧接其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普通股,应转换为存续公司的一股缴足股款且不可评税的A类普通股,每股无面值,享有存续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所述的权利、权力和特权,但刘志欣和刘富各自持有的2,000,000股普通股将分别转换为存续公司的2,000,000股B类普通股,合并公司的该等普通股的所有股份应予注销及清退,并将不复存在;
每份可行使或可按其条款转换为合并公司普通股(包括可转换本票)的每份期权、认股权证和证券的所有未行使和未行使部分,不论已归属或未归属,且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尚未行使(每份,“公司股票期权”),均应由存续公司承担,并应被视为构成期权、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视情况而定),收购与该公司股票期权持有人相同数量的存续公司A类普通股,如果该持有人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全额行使或转换该公司股票期权(不考虑该公司股票期权在该时间是否事实上可行使或可转换),以每股相同的行使价格获得,并应在法律许可和其他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具有相同的期限、可行使性、归属时间表,地位和所有其他重要条款和条件;存续公司应采取一切步骤确保为行使此类公司股票期权保留足够数量的A类普通股;和
A-13
紧随生效时间起,以Datasea Inc.名义发行及流通及登记的存续公司的一股A类普通股将自动注销并无偿消灭,据此,Datasea Inc.将不再有权就该A类普通股享有任何权利;和
存续公司将自动:
| (一) | 已将所有各类资产,包括每个组成公司在行动和业务上的选择,以及每个组成公司的所有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对象和宗旨,归属于它;和 |
| (二) | 对针对各组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责任和义务承担责任。 |
| 18. | 存续公司现行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作为存续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保持不变,直至经适当修改或修订。 |
| 19. | 存续公司的董事仍为刘富、刘志欣、Chun Kwok Wong、Yan Yang及Yijin Chen。 |
| 20. | 每一方将执行任何种类的任何文件,并做任何其他合理必要的行为或事情,以使合并生效。 |
| 21. | 本合并计划可以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这就像在对应方上的签名是在这份合并计划的单一副本上一样。 |
| 22. |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管辖这一合并计划及其解释。 |
[要关注的签名页]
A-14
签名
| 合并公司 | |
| 签署并代表 | |
| 数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称:董事 |
A-15
签名
| 幸存公司 | |
| 签署并代表 | |
| 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称:董事 |
A-16
第二部分
第20项。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赔偿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能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除非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在某些限制下,公司应赔偿其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所有费用,包括法律费用,以及在和解中支付的所有判决、罚款和与法律、行政或调查程序有关的合理招致的金额。此类赔偿仅适用于该人为公司的最佳利益而诚实和诚实行事的情况,并且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该人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
就根据上述规定可能允许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我们已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项目21。展品和财务报表附表
| (a) | 附件 |
作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而包含的展品清单在紧接此类展品之前的附件索引中列出,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项目22。事业
下列签署人在此承诺:
| (1) | 在提出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提交对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
| (a) | 包括1933年《证券法》第10(a)(3)节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
| (b) | 在招股章程中反映在注册声明(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生效日期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或整体上代表注册声明所载信息的根本变化。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总量和价格的变化合计不超过有效登记声明中“注册费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20%变化,则所提供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提供证券的总美元价值不会超过已登记的金额)以及与估计的最高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任何偏差都可以根据规则424(b)向SEC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和 |
| (c) | 包括与先前未在注册声明中披露的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注册声明中对此类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 |
| (2) | 为确定《证券法》对任何买方的赔偿责任,根据规则424(b)提交的作为与发售有关的登记声明一部分的每份招股说明书,除依赖规则430B的登记声明或依赖规则430A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外,应被视为自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起登记声明的一部分并包括在其中;提供了,然而、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对于在该首次使用之前具有销售合同时间的购买者而言,将取代或修改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紧接该首次使用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 |
二-1
| (3)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节或第15(d)节提交的注册人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d)节提交的员工福利计划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中的,应被视为与其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即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
| (4) | 就可能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就《证券法》下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注册人已被告知,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如针对该等法律责任提出的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提出,则各注册人将,除非其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其作出的此类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受此类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
| (5)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i)在收到此类请求的一个工作日内,对根据本表格第4、10(b)、11或13项以引用方式并入招股说明书的信息请求作出回应,并以头等邮件或其他同样迅速的方式发送并入的文件,以及(ii)为响应此类请求的目的在美国安排或提供设施。上文第(i)款中的承诺包括在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后直至对请求作出答复之日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 |
| (6)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为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AB条例(17 CFR 229.1 100(c)(1))第1100(c)(1)项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的第三方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节或第15(d)节提交的年度报告的每次提交均应被确定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而当时该等证券的发行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
| (7) |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提供有关交易和其中所涉及的被收购公司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在生效时不是注册声明的主题并包含在注册声明中。 |
二-2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登记人已于2026年3月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登记声明,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 | ||
| 签名: | /s/刘志欣 | |
| 姓名: | 刘志欣 | |
| 职位: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在所示日期以身份签署。
| 姓名 | 职务 | 日期 | ||
| * | 董事 | 2026年3月6日 | ||
| Stephen(Chun Kwok)Wong | ||||
| * | 董事 | 2026年3月6日 | ||
| 陈奕进 | ||||
| * | 董事 | 2026年3月6日 | ||
| 颜阳 | ||||
| * | 董事 | 2026年3月6日 | ||
| 刘富 | ||||
| /s/刘志欣 | 首席执行官, 董事长 |
2026年3月6日 | ||
| 刘志欣 | (首席执行官) | |||
| * | 首席财务官 | 2026年3月6日 | ||
| Mingzhou Sun | (首席财务官) |
| *签名: | /s/刘志欣 | |
| 刘志欣 | ||
| 律师----事实 |
二-3
授权代表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Datasea Acoustics LLC作为注册人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6年3月6日签署本注册声明。
| Datasea声学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刘富 | |
| 姓名: | 刘富 | |
| 职位: | 经理 | |
展览指数
| 附件 数 |
说明 | |
| 2.1+ | 合并协议的形式及合并的计划 | |
| 3.1+ | Datasea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td.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 |
| 5.1+ | Ogier关于A类普通股被登记有效性的意见 | |
| 8.1+ |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关于某些税务事项的意见 | |
| 23.1+ | Ogier的同意书(包含在附件 5.1中) | |
| 23.3+ | Kreit & Chiu CPA LLP的同意 | |
| 23.4+ | Hunter Taubman Fischer和Li LLC的同意(包含在附件 8.1中) | |
| 24.1+ | 授权书(包括在签字页) | |
| 99.1* | 代理卡的形式 | |
| 107+ | 备案费率表 |
| * | 随函提交。 |
| + | 先前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 |
II-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