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0日
|
|
|
伊顿股份有限公司
伊顿资本无限公司
Cooper Industries Unlimited Company
伊顿 Domhanda无限公司
彭布罗克路30号伊顿大厦
都柏林4
爱尔兰
|
|
|
伊顿资本无限公司(注册号499912)(“伊顿资本”)
Cooper Industries Unlimited Company(注册号471594)(“Cooper Industries”)
伊顿 Domhanda Unlimited Company(注册号650031)(“伊顿 Domhanda”)
(合称“公司”,各为“公司”)
由伊顿资本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00,000,000欧元的2034年到期3.550%票据和本金总额为600,000,000欧元的2038年到期4.000%票据(“票据”)
|
| 1. |
简介
|
| 1.1 |
我们曾就有关公司订立文件的某些爱尔兰法律事项担任公司在爱尔兰的特别法律顾问。
|
| 1.2 |
根据爱尔兰法律,我们有资格在以下基础、假设条件下并在以下所列保留和资格的前提下提供此法律意见。
|
| 2. |
意见基础
|
| 2.1 |
这一意见仅代表其日期。我们不承担在未来任何时候更新本意见或就本意见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法律变化、法规变化、法律或法规解释变化或爱尔兰税务专员做法变化向您或任何人提供建议的义务。
|
| 2.2 |
为提出本意见,我们审查了以下文件的正本、传真或电子副本:
|
| (a) |
被执行的文件;
|
| (b) |
一份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的各公司获授权人员的证明书(“证书”),附(如适用):
|
| (一) |
成立法团证明书、更改名称及/或重新注册的成立法团证明书及各公司章程(如适用)的副本;
|
| (二) |
董事会书面决议副本如下:
|
| (A) |
父母,于2026年1月29日通过;
|
| (b) |
伊顿资本,于2024年7月11日、2026年2月5日和2026年3月2日通过;
|
| (c) |
Cooper Industries,于2024年7月11日和2026年2月5日通过;以及
|
| (D) |
伊顿 Domhanda,于2024年7月11日和2026年2月5日去世,
|
| (三) |
2026年3月2日伊顿资本授权委托书副本1份;
|
| (c) |
独立法律搜索者代表我们于2026年3月9日对公司作出的搜索结果:
|
| (一) |
公司注册处;
|
| (二) |
爱尔兰高等法院中央办公室请愿科;和
|
| (三) |
爱尔兰高等法院中央办公室判决办公室,
|
| (d) |
各公司的所有其他相关公司文件以及我们认为为编制本意见所必需或适当的进一步文件和法律事项。
|
| 2.3 |
在这份意见中:
|
| 2.4 |
本意见中使用但未在此定义的初始大写术语具有文件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
| 2.5 |
本意见受爱尔兰法律管辖,并根据爱尔兰法律进行解释。
|
| 2.6 |
本意见仅限于本函明确说明的事项。特别是:
|
| (a) |
除此处明确说明外,我们不对任何文件的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创设或有效性表示任何建议;
|
| (b) |
我们不对任何文件的合同条款表示任何建议,除非根据爱尔兰法律提及该文件的法律性质;
|
| (c) |
我们没有对爱尔兰以外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进行调查,也没有就法律对文件和交易的影响发表任何意见,本意见严格限于在本协议日期生效和目前由法院适用的爱尔兰法律(不包括根据爱尔兰国际私法规则可能提及的任何外国法律)。我们未经调查就假定,就爱尔兰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言,这些法律不禁止,也不与文件或交易中所表达的任何义务或权利相抵触;和
|
| (d) |
除此处明确说明外,我们不对事实或税务事项发表任何观点或意见。
|
| 2.7 |
就本意见而言,除第2.2段所列文件外,我们并无审查任何与交易有关的文件。此外,除本意见所述外,我们并无研究任何其他影响任何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合约、文件或其他文书的草稿及/或副本,以及任何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其他法人或其他纪录。
|
| 2.8 |
在给出这一意见时,我们依据的是:
|
| (a) |
证书和其中所作的陈述,连同其附件,而本意见是根据以下条款明确提出的:由此披露的信息自该信息之日起未发生变化,并且贵公司无需就证书(或其附件)中所提及的任何事项或所作的陈述对我们进行任何进一步调查或尽职调查;和
|
| (b) |
搜索结果。
|
| 2.9 |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中明确提到了爱尔兰以外司法管辖区的法规和法律条款,我们不对任何此类条款或其对文件或任何公司的适用发表意见。我们这样做的依据是,文件中用于描述这类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做法的词语和短语具有与受爱尔兰法律管辖的含义和效果相同的含义和效果。因此,我们的意见必须被视为是有保留的,如果这一基础不正确,我们会认为有必要或适当地包括进一步的假设和/或保留。
|
| 2.10 |
我们同意向SEC提交本意见,作为当前8-K表格报告的证据,并通过引用将其纳入注册声明,以及其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中“法律意见”标题下对我们公司的引用。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
| 3. |
意见
|
| (a) |
上文第2段所载的意见基础;
|
| (b) |
下文第4和第5段分别列出的假设和保留;和
|
| (c) |
未向我们披露的任何事项或文件,
|
| 3.1 |
企业状况
|
| 3.2 |
公司的能力和权威
|
| 3.3 |
适当执行
|
| 3.4 |
文件:不违反宪法文件/法律
|
| 3.5 |
注册/备案
|
| 3.6 |
官方授权
|
| 3.7 |
管辖法律
|
| 3.8 |
提交给司法机构
|
| 3.9 |
判决的执行
|
| (a) |
未获判决或被指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取得;
|
| (b) |
纽约法院的裁决及其执行没有也不会违反爱尔兰法律规定的自然或宪法正义;
|
| (c) |
判决的执行不会违反法院所理解的公共政策或构成刑罚或税收性质的判决的执行或与法院就同一事项作出的判决不一致;
|
| (d) |
该判决为终局决定性判决,是为了一笔债务或一笔确定的款项;
|
| (e) |
纽约法院和法院的程序规则得到遵守;和
|
| (f) |
纽约法院的管辖权是在爱尔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使的,爱尔兰法院将承认这是执行判决的正当理由。
|
| 4. |
假设
|
| (a) |
经我司审查的所有任何种类的原始文件上的任何签字和盖章的真实性;
|
| (b) |
作为原件发送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
|
| (c) |
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要求交付的所有文件均已交付;
|
| (d) |
向我们提供的所有任何种类的复制文件的完整性和与原件的符合性;
|
| (e) |
为出具本意见而向我方提交了不完整文件或仅向我方提供了签字页的,该等文件的原件在各方面均与向我方提交的完整文件的最后一稿相对应;
|
| (f) |
单证自当事人签立之日起,均未以任何方式修改、修改或终止;
|
| (g) |
那:
|
| (一) |
向我们出示的书面决议副本为真实副本,并正确记录了其声称要记录的标的;
|
| (二) |
该等副本所提述的任何会议均已妥为召集及举行;
|
| (三) |
在此类会议期间的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成员出席,以确保法定人数;
|
| (四) |
出席任何此类会议的人员自始至终都是善意的;
|
| (五) |
该等副本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均获妥为通过;及
|
| (六) |
没有通过进一步的决议,也没有采取会或可能改变其有效性的公司或其他行动;
|
| (h) |
文件和交易是出于善意商业目的、公平交易条件下订立的,无意优先于任何债权人而不是任何其他债权人,没有任何欺诈目的,并为每一方的利益,符合这些各方各自的商业利益和各自的公司利益;
|
| (一) |
一家公司实际开展的业务在其章程规定范围内;
|
| (j) |
各公司正在订立文件以促进其主要目标;
|
| (k) |
我们为本意见所审查的公司注册证书、任何有关更改名称及重新注册的公司注册证书及各公司的章程均属正确及最新;
|
| (l) |
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查询披露的信息是最新的,查询中包含的信息自查询日期和时间以来未发生变更,且不存在在查询时相关记录或档案中未出现的已交付登记或备案的信息;
|
| (m) |
证书所载报表和证书所附文件截至证书之日和本意见之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 (n) |
作为所有相关法律的事项(但在此类法律适用于本意见明确涵盖的事项时,爱尔兰法律除外):
|
| (一) |
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在执行时以及在作为契据执行时交付时,均对其当事人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
|
| (二) |
其中使用的词语和短语具有与文件受爱尔兰法律管辖时相同的含义和效果;
|
| (三) |
管辖法律的选择是善意的、有效的;
|
| (四) |
为允许执行、交付(如有关)或履行文件或完善、保护或维护文件所产生的任何利益,已在任何相关许可期限内取得、作出或作出,或将取得、作出或作出的所有同意、批准、通知、备案、记录、出版物、登记和其他必要或可取的步骤;和
|
| (五) |
文件的法律效力,以及文件中所载明的由此而产生的事项,以及对其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或其他权益的设定,在文件执行时以及在相关情况下交付时均具有效力。
|
| (A) |
各缔约方的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以及各缔约方为文件目的行事的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
| (b) |
文件的管辖法律,如果此类管辖法律不是爱尔兰法律;和
|
| (c) |
根据这些文件处理或声称处理的资产的法律所在地,以及(如果不同的话)管辖资产设定的法律;
|
| (o) |
爱尔兰境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中没有任何适用于或将适用于文件的条款会与文件的执行、履行或交付相抵触或不一致,并且上述意见均不会受到爱尔兰境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包括公共政策)的影响;
|
| (p) |
只要一缔约方根据文件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权利属于或将属于在爱尔兰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履行或(视情况而定)行使的义务或权利,其履行或(视情况而定)行使将不会因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违法或无效;
|
| (q) |
那:
|
| (一) |
文件的每一方(公司除外):
|
| (A) |
已正式注册成立;
|
| (b) |
有效存在;
|
| (c) |
有必要的权力、权限和能力,为该缔约方的利益采取明示或拟为该缔约方的利益,并履行其在这些文件项下的义务,
|
| (二) |
各缔约方均已遵守并将遵守任何司法管辖区适用于交易的所有法律和法规(爱尔兰除外,只要此类法律和法规适用于本意见明确涵盖的事项),并已获得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执行、交付和履行所需的所有政府和其他同意、许可和批准(爱尔兰除外,只要此类同意、许可和批准适用于本意见明确涵盖的事项),根据这些同意、许可和批准将被履行(包括此类备案、登记、在任何可能需要的司法管辖区记录或登记文件,以确保其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或可采纳性);
|
| (r) |
每一方(公司除外)均已适当和正确地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和股东行动,以授权其订立、交付和执行每一份文件,并履行其在这些文件下的义务;
|
| (s) |
文件已经或(视属何情况而定)将由一名或多于一名获正式授权这样做的人妥为签立,并由文件的每一方根据其章程文件及组成文件所依据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交付;
|
| (t) |
除作为受托人的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外,每一方均作为且应作为委托人而非代理人或以任何其他身份、信义或其他方式行事,并应就其明示所欠义务承担个人责任,并应是对其所欠文件中明示义务的受益所有人;
|
| (u) |
不存在对任何缔约方具有约束力的会影响本意见中的结论的合同或类似限制;
|
| (五) |
任何缔约方都没有或将会有任何禁止或限制文件的创设、执行或履行的通知;
|
| (w) |
根据每份文件进行的任何计算(包括但不限于为货币兑换的目的)将本着诚意并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进行;
|
| (x) |
任何获委任或以任何方式行事的人,不论其直接或间接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秘书,而该人曾关注或参与推广公司,并无成为根据第819条作出的声明的主体(限制)或第839条(取消若干人士担任公司董事或核数师或管理公司的资格)法案;
|
| (y) |
文件和交易不会也不会受到以下影响:
|
| (一) |
财政部长根据1992年《金融转移法案》、2005年和2015年《刑事司法(恐怖主义罪行)法案》或1972年至2012年《欧洲共同体法案》或在爱尔兰直接生效的《欧洲共同体条例》作出的命令所产生的任何财务限制。根据在本意见发表之日生效的那些法案和条例作出的条例和命令,对涉及某些国家的居民、某些个人和某些实体因在爱尔兰实施联合国和欧盟制裁而产生的资金转移施加限制;或者
|
| (二) |
根据《2010年至2021年刑事司法(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作出的任何指示或命令;
|
| (z) |
第604条(不公平的偏好)或第443条(法院命令返还不当转移资产的权力)法案适用于任何交易;
|
| (AA) |
第238节(有关非现金资产及涉及董事等的重大交易)及第239条(禁止向董事及关连人士提供贷款等)对文件或交易无任何申请;
|
| (BB) |
该等公司并无开展任何保险业务,该等公司根据该等文件所提供的担保根据其管辖法律(纽约法律)将不会被定性为保险合同,该等公司概无就提供任何该等担保而收取或将收取任何费用或其他报酬,该等担保由该等公司应集团要求提供,目的是为集团所开展业务的融资提供便利(通过伊顿资本发行票据),及各公司均为集团成员;
|
| (CC) |
承销商在任何时候都遵守和遵守、并将遵守和遵守招股说明书中题为“对潜在投资者的通知”一节中规定的所有限售规定;
|
| (dd) |
没有或将根据或根据单证条款设定任何性质的担保权益;
|
| (ee) |
说明:
|
| (一) |
不附带转换为在爱尔兰注册的公司的股票或有价证券的权利或转换为具有此种权利的贷款资本的权利;
|
| (二) |
不附带与公司股本中的股份相同种类的权利,包括投票权、利润中的一份或清算时盈余中的一份等权利;
|
| (三) |
不以低于其名义价值90%的价格发行;和
|
| (四) |
不附带与任何与贷款资本有关的利息或其他文件中规定的与一项或多项指数(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基于股票或有价证券)的某些变动有关的还款或利息的一笔款项的权利;
|
| (ff) |
各缔约方将遵守并履行这些文件的条款;
|
| (gg) |
由任何一方(包括但不限于各公司)或代表任何一方(包括但不限于各公司)向我们提供的任何陈述、证明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回复我们认为为发表本意见之目的所必需的任何查询;
|
| (hh) |
文件中关于事实事项的所有陈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 (二) |
各方加入文件并履行交易不会违反任何一方为一方当事人或任何一方的财产、承诺、资产或收入受其约束的任何信托契据、债权证、协议或其他文书或义务的条款,或构成违约;
|
| (jj) |
与文件有关的托管安排或其他类似类型的协议不存在;
|
| (kk) |
第82条(收购股份的财务资助)的规定,不适用于文件、票据或交易;及
|
| (ll) |
文件或票据上插入的任何电子签名是由相关签字人或代表相关签字人插入并经相关签字人同意后插入的,目的是签署和认证文件或票据。
|
| 5. |
预订和资格
|
| 5.1 |
尽管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可以通过双方的口头协议或行为对文件进行修订。
|
| 5.2 |
文件中规定在违约或违约情况下或在约定日期以外支付或偿还的情况下施加额外义务的条款,在随后被裁定为具有刑事性质的范围内,可能无法执行。任何付款被认为具有刑事性质这一事实本身不会损害文件中所载的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或有效性,而这些条款并未对支付此类款项作出规定。
|
| 5.3 |
文件中关于计算或证明或承认将是结论性和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并不一定会阻止法院对声称因此类计算、证明或承认而受害的一方提出的任何索赔的是非曲直进行司法调查;此类规定也不排除通过法院命令修改此类计算、证明或承认的可能性。
|
| 5.4 |
如果文件赋予任何一方酌处权,或规定任何一方在其意见中决定任何事项,则行使这种酌处权以及形成这种意见的方式和意见所依据的理由可能成为法院进行司法调查和审查的对象。
|
| 5.5 |
文件中规定因条款违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而予以断绝的条款,视所涉违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性质,可能不具有效力。
|
| 5.6 |
免除一方当事人以其他方式承担的责任、义务或义务的单证条款的效力受法律限制。
|
| 5.7 |
将义务描述为“可强制执行”或“具有约束力”是指所涉义务的法律性质。这只意味着它们具有爱尔兰法律承认和执行的性质。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文件将在所有情况下都具有约束力或强制执行,或任何特定的补救措施都将可用。公平的补救办法,例如具体履行和禁令救济,由法院酌情决定,可能不适用于寻求执行文件条款的人。此外,如果发生被认为不重要的违约事件,法院可能不允许加速根据文件支付的金额。更一般地说,在任何强制执行文书的程序中,法院可以要求寻求强制执行的一方以合理和善意的方式行事。文件的执行也可能受到限制,原因是:(a)适用于被认为因执行后发生的事件而受挫的合同的爱尔兰法律规定;以及(b)寻求执行文件的一方违反文件条款的任何行为。
|
| 5.8 |
各缔约方在这些文件下的义务受与破产、破产、清算、重组、暂停执行、审查、信托计划、优先债权人、欺诈性转让和其他与债权人权利有关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所有法律的约束。
|
| 5.9 |
如果根据这些文件在爱尔兰境外履行义务,在履行将是非法的或违反该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定的公共政策的范围内,该义务可能无法在爱尔兰强制执行。
|
| 5.10 |
法院对文件项下到期款项的任何判决可以欧元以外的货币表示,但该命令可参照签发日期的官方汇率以欧元表示,从高等法院中央办公室发出。此外,在爱尔兰对一家爱尔兰注册公司的清盘中,所有外币债权必须转换为爱尔兰货币,以作证明之用。在清盘中,为举证之目的,将外币债务转换为欧元的汇率,在强制清盘的情况下,为清盘开始日期(提出清盘呈请或较早的清盘决议)或清盘令日期的即期汇率,在自愿清盘的情况下,为有关清盘决议日期的即期汇率。
|
| 5.11 |
法院可以拒绝使所谓的合同义务生效,以支付因对一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不成功而产生的费用,并且不得以费用的方式裁定胜诉的诉讼人在该法院的诉讼程序中发生的全部支出。
|
| 5.12 |
针对任何一方的索赔可能是或成为抵销或反索赔的主体,对每一方可获得的这些或其他抗辩的任何放弃可能不会在所有情况下都可强制执行。
|
| 5.13 |
文件中包含的货币赔偿可能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强制执行。
|
| 5.14 |
对于爱尔兰以外的法院将如何就文件的任何方面适用爱尔兰的法律,我们没有表示任何意见。
|
| 5.15 |
法院不会拒绝根据2012年12月12日关于民事和商事事项的管辖权以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理事会条例(EC)第1215/2012号产生的任何强制性管辖权。
|
| 5.16 |
针对任何一方的索赔,如果不在相关时效法规限制的时间内进行,可能会根据相关时效法规被禁止。
|
| 5.17 |
我们没有负责调查或核实事实的准确性,包括法律陈述,或招股说明书所载任何意见陈述的合理性或其中没有遗漏任何重大信息。
|
| 5.18 |
搜查未能揭示任何公司已通过自愿清盘决议、已提出呈请或法庭作出命令要求清盘或向任何公司委任审查员或已就其任何资产或收入委任接管人或类似人员的证据,并不是没有发生此类事件的确凿证据,特别是:
|
| (a) |
搜查可能未发现是否已提出清盘呈请或委任任何审查员;
|
| (b) |
决议通过的通知、作出的清盘令或指定接管人或审查员可能未立即在都柏林公司注册处提交;
|
| (c) |
没有在巡回法院的任何办公室进行搜查,尽管巡回法院对某些公司的审查具有管辖权;和
|
| (d) |
自进行搜索以来,该职位可能已发生变化。
|
| 1. |
| 2. |
包销协议(以下简称“包销协议“),附属于条款协议(连同包销协议)并纳入其中的”条款协议”)日期为2026年3月5日,并由(其中包括)发行人、担保人(包括公司)及其中指明的若干承销商的代表之间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