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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则424(b)(5)提交
登记声明第333-295385号

 

前景补充

(至日期为2026年4月28日的招股章程)

 

LOGO

$500,000,000

实益权益普通股

 

 

我们已与德意志银行 Securities Inc.、BMO Capital Markets Corp.、Regions Securities LLC、Scotia Capital(USA)Inc.和Truist Securities,Inc.(我们将其单独称为销售代理,统称为销售代理)以及相关的远期购买者(定义见下文)就我们普通股的发售和销售分别签订了分销代理协议,每股面值0.01美元,总发售价最高可达500,000,000美元。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提供的普通股包括根据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的招股说明书对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之前已登记但未出售的总发行价格高达500,000,000美元的普通股。

除了通过或向任何销售代理发售和出售我们的普通股外,我们可能会与任何销售代理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订立单独的远期销售协议。我们指的是这些实体,在以这种身份行事时,单独作为远期买方,统称为远期买方。就每项特定远期销售协议而言,我们预计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关联公司将向第三方借款,并通过相关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出售我们的若干普通股,数量等于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基础的我们的普通股数量。

作为远期卖方,我们不会从通过销售代理出售借入的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我们目前预计将在我们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在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到期日或之前,与相关远期买方完全实物结算每份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预计在结算时收到的总净现金收益等于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基础的股份数量乘以相关远期销售价格。然而,我们也可能选择以现金结算或净份额结算特定的远期销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不会收到任何收益,而是将收到或支付现金(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或接收或交付普通股(在净份额结算的情况下)。请参阅此处的“分配计划”。

我们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NYSE Texas上市,交易代码为“CPT”。我们2026年4月27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101.60美元。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涉及的普通股可在一段时间内或不时通过销售代理或向销售代理发售和出售。普通股的出售(如果有的话)将通过普通经纪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或以其他方式按出售时的市场价格、与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或协商价格进行。因此,我们将出售数量不定的普通股,最高可达总发行价高达500,000,000美元的股票数量。每个相应的销售代理将有权获得不超过但可能低于通过其出售的任何普通股总发行收益的1.5%的佣金。

我们也可以按照出售时约定的价格将部分或全部普通股出售给销售代理作为委托人为自己的账户。如果我们作为委托人向销售代理出售普通股,我们将为此类交易的条款订立单独的条款协议设置,我们将在单独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定价补充文件中描述该协议。

无需销售代理出售任何特定数量或美元金额的我们的普通股,但根据适用的分销代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除非我们、适用的销售代理和任何适用的远期购买者另有约定,每个销售代理将按照我们的指示,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出售所发售的普通股。不存在以托管、信托或类似安排接收普通股的安排。根据每份分销代理协议发行普通股将于(1)根据分销代理协议出售总发行价为500,000,000美元的我们的普通股或(2)就特定分销代理协议、我们、适用的销售代理或适用的远期购买者终止该分销代理协议时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风险。见"“风险因素”开始于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第S-7页,以及我们最近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和其他定期文件中包含的“风险因素”,这些文件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章程。

证券交易委员会、任何州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未通过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德意志银行证券   BMO资本市场   地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加拿大丰业银行   Truist证券

2026年4月28日


您应仅依赖于以引用方式并入或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其他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你方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所附招股章程中的信息在该等文件正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目 录

招股章程补充

 

关于本招股说明书补充

     S-1  

前瞻性陈述

     S-2  

可用信息

     S-4  

以参考方式纳入

     S-5  

卡姆登物业信托

     S-6  

风险因素

     S-7  

所得款项用途

     S-10  

分配计划

     S-11  

法律事项

     S-16  

专家

     S-16  

招股说明书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1  

公司

     2  

有关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声明

     3  

所得款项用途

     4  

股本说明

     5  

认股权证说明

     7  

债务证券的说明

     8  

分配计划

     15  

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和您投资的后果

     16  

法律事项

     39  

专家

     39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的分发以及普通股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发售可能会受到法律限制。如果您拥有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您应该了解并遵守这些限制。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章程不是出售普通股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或提出要约或出售的人没有资格这样做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或向不允许向其提出此类要约或出售的任何人征求购买普通股的要约。见“分配计划”。

 

S-i


关于这个Prospectus补充

这份文件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其中描述了根据分销代理协议不时发售和出售普通股的条款,还增加和更新了随附招股章程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和随附招股章程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第二部分,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提供了有关我们可能不时提供的证券的更一般信息,其中一些信息不适用于正在提供的普通股。凡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书所载信息与所附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存在不一致或冲突之处,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予以补充更新,并取代所附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本招股说明书补充通过引用纳入了有关我们的重要业务和财务信息,这些信息未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中或随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提供。

在做出投资决定时,阅读并考虑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对您很重要。您还应该阅读并考虑“可用信息”标题下标识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

除非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否则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及所附的招募说明书中所有提及“我们”或“我们的”均指卡姆登物业信托及我们的合并子公司,除非明确各术语仅指卡姆登物业信托。

 

S-1


前瞻性陈述

我们在这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前瞻性”的陈述,因为它们没有讨论历史事实,而是注意到未来的预期、预测、意图或其他与未来有关的项目。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陈述。

不应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因为它们受到已知和未知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或业绩与前瞻性陈述所设想的存在重大差异。其中许多因素与文本中的前瞻性陈述一起被注意到。

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或业绩与前瞻性陈述所设想的存在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资本和信贷市场的波动、成本增加或我们经营所在的一个或多个市场的国家或区域经济状况的其他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短期租约可能使我们面临市场租金下降的影响;

 

   

我们可能会受到与土地持有和相关活动相关的风险的负面影响;

 

   

开发、重新定位、再开发和建设风险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盈利能力;

 

   

我们的收购策略可能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

 

   

租金管制或租金稳定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和物业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未能获得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资格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

 

   

税法随时可能继续变化,任何此类立法或其他行动都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

 

   

网络安全事件和其他技术中断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有大量债务,这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

 

   

现金流不足可能会限制我们为债务义务支付所需款项或向股东支付分配的能力;

 

   

发行额外债务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更新、偿还或再融资我们的未偿债务;

 

   

未能维持我们目前的信用评级可能会对我们的资金成本、相关保证金、流动性和资本市场准入产生不利影响;

 

   

股份所有权限制和我们发行额外股本证券的能力可能会阻止有利于股东的收购;

 

   

未来期间股息分配的形式、时间和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并受到经济和其他考虑因素的影响;

 

   

诉讼风险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业务;

 

   

灾难性天气和其他自然事件造成的损害可能导致损失;

 

   

竞争可能会对我们收购物业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的股价波动,我们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和

 

S-2


   

利率上升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借贷成本,降低我们房地产的价值,并降低我们的股价,导致投资者通过其他投资寻求更高的收益率。

这些前瞻性陈述代表我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之日的估计和假设,我们不承担因后续事件而更新或补充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S-3



参照成立

SEC允许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我们向其提交的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这些文件来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一部分,随附的招股说明书和我们随后向SEC提交的信息将自动更新并取代这些信息。

我们通过引用纳入以下所列文件以及未来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向SEC提交的任何文件(文件编号1-12110),直至本次发行完成:

 

   

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

 

   

表格8-K的当前报告日期2026年2月19日,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7日及2026年4月9日;及

 

   

我们于1993年6月21日向SEC提交的表格8-A的注册声明中包含的对我们普通股的描述,更新日期为经提交的10-K/A表格第1号修订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之附件 4.142020年3月6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地址和电话,写信或致电投资者关系部,免费索取这些备案文件的副本:

卡姆登物业信托

2800 Post Oak Boulevard,套房2700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77056

(713) 354-2500

 

S-5



风险因素

在您决定是否购买我们的任何普通股之前,除了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信息外,您还应仔细考虑下文和我们最近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和向SEC提交的其他定期文件中列出的风险因素,以及我们不时向SEC提交并通过引用纳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信息,因为我们未来根据《交易法》提交的文件可能会不时更新这些信息。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以引用方式纳入”的部分。

我们的普通股未来可能会被稀释。

未来可能会有出售或其他稀释我们的股权,这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不受限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或优先股,或发行可转换为或可交换的证券,或代表收取普通股或优先股或任何类似证券的权利。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原因是在此次发行后市场上出售了大量普通股,或者认为这种出售可能会发生。

我们可能会发行债务和股本证券或可转换为股本证券的证券,其中任何一种在分配和清算方面可能优先于我们的普通股。

未来,我们可能会发行额外的债务或股本证券,或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股本证券的证券,或者我们可能会进行无担保或最多由我们所有资产担保的债务或类债务融资。此类证券在分配方面可能优先于我们的普通股。此外,在我们清算的情况下,我们的贷方和我们的债务和优先证券的持有人将在分配给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之前收到我们可用资产的分配。

远期销售协议中包含的条款可能导致我们的每股收益、每股运营资金(“FFO”)、每股核心FFO和每股核心调整运营资金(“核心AFFO”)大幅稀释,或导致大量现金支付义务。

每个远期买方将有权加速其远期销售协议(关于相关远期买方确定受下述事件影响的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全部或在某些情况下的交易部分),并在以下情况下要求我们在相关远期买方指定的日期进行结算:

 

   

它或其关联公司(a)无法对冲其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风险,因为没有足够的普通股可供证券出借人借入,或(b)将产生超过指定阈值的股票借款费,以对冲其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风险;

 

   

我们就我们的普通股宣派任何股息、发行或分派,如构成远期销售协议项下的特别股息或以(a)超过指定金额的现金支付,(b)我们因分拆或类似交易而收购或拥有(直接或间接)的另一家公司的证券,或(c)任何其他类型的证券(我们的普通股除外)、权利、认股权证或其他资产以低于现行市场价格支付;

 

   

超过了适用于相关远期购买者及其关联公司的某些所有权门槛;

 

   

宣布一项事件(a),如果完成将导致特定的特殊事件(包括某些合并或要约收购、涉及我们国有化的某些事件,或破产,或我们的普通股退市)或(b)发生将构成我们的普通股退市或法律变更;或者

 

S-7


   

发生某些其他违约事件、终止事件或其他特定事件,包括(其中包括)就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作出的任何重大虚假陈述(每一项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中有更全面的描述)。

相关远期买方行使其权利以加速结算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决定将不考虑我们的利益,包括我们对资金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被要求根据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实物结算条款发行和交付普通股,而不考虑我们的资本需求,这将导致稀释我们的每股收益、每股FFO、每股核心FFO和每股核心AFFO。

我们预计,任何远期销售协议的结算将不迟于特定远期销售协议规定的日期。然而,任何远期销售协议可在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中指定的最新潜在结算日期之前全部或部分结算,由我们选择。我们预计,除非我们选择以现金结算或净份额结算特定的远期销售协议,否则每份远期销售协议将通过交付我们的普通股进行实物结算。在实物结算时,或者,如果我们这样选择,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净份额结算,与此种实物结算相关的普通股交付(或者,如果我们选择净份额结算,则在此种结算时,在我们有义务交付普通股的范围内)将导致稀释我们的每股收益、每股FFO、每股核心FFO和每股核心AFFO。

如果我们就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基础普通股选择现金结算或净股份结算,我们预计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关联公司)将在一个解禁期内在二级市场交易中购买若干普通股,以:

 

   

将普通股返还给证券出借人,以解除相关远期购买者的对冲(在考虑到我们将交付给此类远期购买者的任何普通股后,在净份额结算的情况下);和

 

   

如适用,在净股份结算的情况下,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结算所要求的范围内向我们交付普通股。

购买我们的普通股与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关联公司解除其对冲头寸有关,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格在此期间上涨(或减少在此期间下跌的金额),从而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现金结算时增加我们将被要求向相关远期购买者支付的现金数量(或减少相关远期购买者将被要求向我们支付的现金数量)或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净份额结算时增加我们将被要求向相关远期购买者交付的普通股数量(或减少相关远期购买者将被要求向我们交付的普通股数量)。

我们预计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实物结算时收到的远期销售价格将根据参考特定日费率减去价差确定的浮动利率因素进行每日调整,并将根据特定远期销售协议期限内与我们普通股预期股息相关的金额进行减少。如果指定的每日利率小于任何一天的利差,利率因素将导致该天适用的远期销售价格每日减少。

如果远期买方或其关联公司在相关估值期间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价格的加权平均值高于适用的远期销售价格,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向相关远期买方支付等于差额的每股现金金额,或者,在净股份结算的情况下,我们将向相关远期买方交付根据相关远期销售协议条款确定的价值等于差额的若干普通股。因此,我们可能会对一个潜在的

 

S-8


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支付大量现金,或在净股份结算的情况下可能大量交付普通股。有关远期销售协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此处的“分配计划”。

如果我们破产或资不抵债,任何远期出售协议将自动终止,我们将不会收到任何远期出售普通股的预期收益。

如果我们发起,或对美国机构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或同意根据任何破产法或破产法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寻求破产或无力偿债判决或任何其他救济的程序,或我们或对我们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提出对我们的清盘或清算的呈请,或我们同意这样的呈请,则当时有效的任何远期销售协议将自动终止。如果任何此类远期销售协议在这些情况下如此终止,我们将没有义务向相关远期购买者交付任何先前未交付的普通股,并且相关远期购买者将被解除就先前未根据适用的远期销售协议结算的任何普通股支付适用的每股远期销售价格的义务。因此,如果有任何普通股在任何此类破产或破产程序启动时尚未就其达成任何远期销售协议,我们将不会收到该等普通股的相关每股远期销售价格。

关于远期销售协议现金结算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尚不明确,可能会危及我们满足REIT资格要求的能力。

如果我们选择以现金结算任何远期销售协议,而结算价格与适用的远期销售价格不同,我们将从相关远期购买者处收到现金付款或向其支付现金。根据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1032条或《法典》,一般来说,公司在交易自己的股票时不承认任何收益或损失,包括根据“证券期货合同”。尽管我们认为我们为换取我们的普通股而收到的任何金额都符合《守则》第1032条规定的豁免条件,但目前尚不清楚远期销售协议的现金结算是否也符合此类豁免条件。如果我们确认从远期销售协议的现金结算中获得重大收益,我们可能无法满足《守则》下适用于REITs的总收入要求。如果我们被要求以现金支付大量款项以结算远期协议,我们可能无法满足《守则》下适用于REITs的分配要求,没有额外的债务或股权融资。虽然我们预计不会根据任何远期销售协议选择现金结算选项,但这种现金结算选择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满足REIT收入测试或分配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或许可以依赖《守则》下的救济条款,以避免我们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地位的损失。如果无法获得这些救济条款,我们可能会根据《守则》失去我们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地位。

 

S-9


收益用途

我们打算将根据本协议不时出售我们的普通股以及任何远期销售协议的结算所得的净收益用于一般公司用途,这可能包括减少我们12亿美元无担保循环信贷额度下的借款、偿还其他债务、赎回或以其他方式回购未偿债务或股本证券、为发展活动提供资金以及为收购提供融资。我们可以选择在满足某些条件后,将我们12亿美元的无担保循环信贷额度最多增加三倍,总额最多增加5亿美元。无抵押循环信贷工具将于2030年3月到期,并有连续两个六个月的选择权,在我们的选举中将到期日延长至2031年3月。我们的无抵押循环信贷融资的利率是基于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加上可能随着我们的信用评级变化而变化的利差。我们的无抵押循环信贷额度下的垫款可能会按预定利率定价,或者我们可能会以低于预定利率的利率与参与银行签订投标利率贷款。

德意志银行 Securities Inc.、BMO Capital Markets Corp.、Regions Securities LLC、Scotia Capital(USA)Inc.和Truist Securities,Inc.或其关联公司是我们无担保循环信贷额度下的贷方,任何销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可能随时是我们其他债务或债务或股本证券的持有人。因此,此类销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将获得其在本次发行的任何收益或从用于偿还我们的无担保循环信贷融资或其他债务的任何远期销售协议的结算中的相应份额,前提是它是我们的无担保循环信贷融资或其他债务项下的贷方,或赎回或回购未偿债务或股本证券,前提是它是其持有人。见“分配计划——其他关系”。待申请上述所得款项净额后,我们可能会将所得款项投资于短期证券。

作为远期卖方,我们不会从通过销售代理出售借入的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我们目前预计在我们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在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到期日或之前,与相关远期买方完全实物结算每份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预计在结算时将收到等于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基础股份数量乘以相关远期销售价格的总现金净收益。然而,我们也可能选择以现金结算或净份额结算特定的远期销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不会收到任何收益,而是将收到或支付现金(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或接收或交付普通股(在净份额结算的情况下)。

如果我们与远期买方订立远期销售协议,我们预计该远期买方或其关联公司将向第三方借入普通股,并通过相关销售代理出售我们的若干普通股,数量等于该远期销售协议基础的我们的普通股数量,以对冲相关远期买方在该远期销售协议下的风险。出售任何此类借入普通股的所有净收益将支付给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一个或多个关联公司)。这种实体将要么是销售代理,要么是其附属机构。因此,销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之一将获得与任何远期销售协议有关的借入普通股的任何销售的净收益。见本文“分配计划——其他关系”。

 

S-10


分配计划

我们与每个销售代理和相关的远期购买者就总发行价格高达500,000,000美元的普通股的发售和销售订立了单独的分销代理协议。

除了通过或向任何销售代理发售和出售我们的普通股外,我们可能会与任何远期购买者签订单独的远期销售协议。就每项特定的远期销售协议而言,我们预计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关联机构将向第三方借款,并通过相关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出售数量等于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基础普通股数量的普通股。

作为远期卖方,我们不会从通过销售代理出售借入的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我们预计在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到期日或之前,在我们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与相关远期买方就每份特定远期销售协议进行全额实物结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预计在结算时将收到总的净现金收益,等于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基础股份数量乘以相关远期销售价格。然而,我们也可能选择以现金结算或净份额结算特定的远期销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不会收到任何收益,而是将收到或支付现金(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或接收或交付普通股(在净份额结算的情况下)。

每个相应的销售代理将有权获得不超过但可能低于通过其出售的股份总收益的1.5%的佣金。就每份远期销售协议而言,我们将向作为远期卖方的相关销售代理支付根据与相关远期买方的相关远期销售协议降低的初始远期销售价格的形式的佣金,佣金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利率支付,该利率将不超过但可能低于作为远期卖方通过其出售的股份的总收益的1.5%。剩余的销售收益,在扣除我们应付的任何费用以及任何政府或自律组织就销售征收的任何交易费用后,将等于我们出售股份的净收益。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涉及的普通股将通过一名或多名销售代理、在一段时间内并不时通过普通经纪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我们普通股的主要交易市场进行的交易或各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其他销售方式进行发售和出售。

就根据本协议出售我们的普通股而言,销售代理可各自被视为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证券法》所指的“承销商”,向销售代理支付的补偿,包括根据与相关远期购买者的相关远期销售协议以降低的初始远期销售价格的形式,可被视为承销佣金或折扣。

我们将至少每季度向我们报告根据分销代理协议通过销售代理出售的普通股数量和净收益。

如果我们或销售代理有理由相信普通股不再是《交易法》M条例第101(c)(1)条所定义的“活跃交易证券”,该方将立即通知其他方,并且我们将根据分销代理协议暂停销售我们的普通股,直到我们和销售代理的判决满足该或其他豁免条款。

根据分销代理协议,我们已同意就与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有关的某些民事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向销售代理和远期购买者提供赔偿和出资。

 

S-11


我们估计,不包括应付给销售代理的佣金,我们应支付的此次发行的总费用约为20万美元。

根据每份分销代理协议发行普通股将于(1)根据分销代理协议出售总发行价为500,000,000美元的我们的普通股或(2)就特定分销代理协议、我们、适用的销售代理或适用的远期购买者终止该分销代理协议时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我们也可能就我们的普通股订立其他分销代理或类似协议,但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分销代理协议提供的普通股除外,同时与此类分销代理协议或其他方式。

通过或向销售代理进行销售

我们将我们选定的销售代理称为“指定代理”。我们可能会不时向指定代理人交付有关将通过该指定代理人出售的普通股的指示,该指示可能会指定与任何特定出售有关的任何价格、时间或规模限制。根据适用的分销代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指定代理将使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执行任何此类指示。如果销售不能达到或超过我们在任何此类指示中指定的价格,我们可以指示指定的代理人不要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我们或指定代理人可以通过通知另一方暂停发行我们的普通股。

出售普通股的结算一般预计发生在进行任何出售以换取向我们支付收益之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不存在以托管、信托或类似安排接收资金的安排。

根据分销代理协议的条款,如果我们和销售代理如此书面同意,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出售股份,包括私下协商交易。我们也可以按照出售时商定的价格将部分或全部普通股出售给销售代理作为委托人为自己的账户。如果我们作为委托人向销售代理出售普通股,我们将订立单独的条款协议,其中载明此类交易的条款,我们将在单独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定价补充文件中描述该协议。

通过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进行销售

在适用的分销代理协议的期限内,我们可能会不时根据其中和相关远期销售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以及与远期销售协议有关的相关远期买方交付指令。在接受我们要求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执行与远期销售协议有关的借入普通股销售的此类指示后,在遵守适用的分销代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相关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将根据这些条款使用符合其正常交易和销售惯例的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出售相关数量的股份,以对冲相关远期买方在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风险。我们或相关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可以通过通知对方暂停发行我们的普通股。

我们预计,相关远期买方(或其关联机构)与销售借入普通股的相关销售代理之间的结算,以及相关销售代理与市场上此类普通股的买方之间的结算,一般将发生在当时生效的标准结算周期。相关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根据适用的分销代理协议执行我们普通股的此类销售的义务受制于多项条件,每个此类销售代理保留自行决定放弃这些条件的权利。

 

S-12


就每份远期销售协议而言,我们将根据与相关远期购买者的相关远期销售协议,以降低的初始远期销售价格的形式向作为远期卖方的相关销售代理支付佣金,佣金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利率支付,该利率将不超过但可能低于作为远期卖方通过其出售的任何普通股的总收益的1.5%。我们有时将这类佣金称为远期销售佣金。借入的普通股将在我们自行决定并在相关指示中指定的连续交易日期间内出售(该期间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提前终止)。

每份远期销售协议下的每股远期销售价格最初将等于(i)等于1的金额减去适用的远期销售佣金和(ii)通过作为远期卖方的相关销售代理协议根据适用的分销代理协议出售所借普通股的每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乘积,但可按下述方式进行调整。

我们预计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实物结算时收到的远期销售价格将根据参考特定日费率减去价差确定的浮动利率因素进行每日调整,并将根据特定远期销售协议期限内与我们普通股预期股息相关的金额进行减少。如果指定的每日利率小于任何一天的利差,利率因素将导致该天适用的远期销售价格每日减少。

如果我们订立任何远期销售协议,我们预计在发行我们的普通股(如果有的话)之前,在该远期销售协议的实物或净股份结算时,在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结算时可发行的股份将反映在我们使用库存股法计算的稀释每股收益、每股FFO、每股核心FFO和每股核心AFFO中。在这种方法下,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每股FFO、每股核心FFO、每股核心AFFO的普通股数量被视为增加了超出部分,如果有的话,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全额实物结算时将发行的普通股数量超过我们在市场上使用全额实物结算时应收款项(基于相关期间的平均市场价格)可购买的普通股数量(基于相关报告期末调整后的远期销售价格)。

因此,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实物或净股份结算之前,并且在某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我们预计将不会对我们的每股收益、每股FFO、每股核心FFO或每股核心AFFO产生摊薄影响,除非在我们的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高于该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适用的调整后远期销售价格期间。然而,如果我们以实物或净份额结算特定的远期销售协议,我们交付我们的普通股将导致流通股数量增加,并稀释我们的每股收益、每股FFO、每股核心FFO和每股核心AFFO。

除下文所述的有限情况外,我们有权根据任何远期销售协议选择实物、现金或净份额结算。尽管我们预计将完全通过交付与全额实物结算相关的普通股来结算任何远期销售协议,但在某些条件下,如果我们认为这样做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可能会选择现金结算或净股份结算来支付我们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例如,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在实物结算时将收到的全部或部分净收益没有当时的用途,那么以现金结算或净份额结算特定的远期销售协议符合我们的利益。此外,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选择加速结算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基础的全部或部分普通股数量。

如果我们选择以实物结算任何远期销售协议,我们将从相关远期购买者处获得相当于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每股远期销售价格与该远期销售协议基础普通股数量的乘积的现金金额。如果我们选择

 

S-13


现金结算或净股份结算,结算金额一般与(i)(a)远期买方或其关联公司在相关估值期内就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解除其对冲头寸而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价格减去(b)适用的远期销售价格有关;乘以(ii)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基础普通股数量受此种现金结算或净股份结算的约束。如果此结算金额为负数,则相关远期买方将向我们支付该金额的绝对价值(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或向我们交付若干普通股,其价值根据相关远期销售协议的条款确定,等于该金额的绝对价值(在净股份结算的情况下)。如果此结算金额为正数,我们将向相关远期买方支付该金额(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或向相关远期买方交付若干普通股,其价值根据相关远期销售协议的条款确定,等于该金额(在净股份结算的情况下)。

如果我们就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基础普通股选择现金结算或净股份结算,我们预计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关联公司)将在一个解禁期内在二级市场交易中购买若干普通股,以:

 

   

将普通股返还给证券出借人,以解除相关远期购买者的对冲(在考虑到我们将交付给此类远期购买者的任何普通股后,在净份额结算的情况下);和

 

   

如适用,在净股份结算的情况下,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结算所要求的范围内向我们交付普通股。

购买我们的普通股与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关联公司解除其对冲头寸有关,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格在此期间上涨(或减少在此期间下跌的金额),从而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现金结算时增加我们将被要求向相关远期购买者支付的现金数量(或减少相关远期购买者将被要求向我们支付的现金数量)或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净份额结算时增加我们将被要求向相关远期购买者交付的普通股数量(或减少相关远期购买者将被要求向我们交付的普通股数量)。

每个远期购买者将有权加速其远期销售协议(关于相关远期购买者确定受下述事件影响的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全部或在某些情况下的交易部分),并在以下情况下要求我们在相关远期购买者指定的日期进行结算:

 

   

它或其关联公司(a)无法对冲其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风险,因为没有足够的普通股可供证券出借人借入,或(b)将产生超过指定阈值的股票借款费,以对冲其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下的风险;

 

   

我们就我们的普通股宣派任何股息、发行或分派,如构成远期销售协议项下的特别股息或以(a)超过指定金额的现金支付,(b)我们因分拆或类似交易而收购或拥有(直接或间接)的另一家公司的证券,或(c)任何其他类型的证券(我们的普通股除外)、权利、认股权证或其他资产以低于现行市场价格支付;

 

   

超过了适用于相关远期购买者及其关联公司的某些所有权门槛;

 

   

宣布一项事件(a),如果完成将导致特定的特殊事件(包括某些合并或要约收购、涉及我们国有化的某些事件,或破产,或我们的普通股退市)或(b)发生将构成我们的普通股退市或法律变更;或者

 

S-14


   

发生某些其他违约事件、终止事件或其他特定事件,包括(其中包括)就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作出的任何重大虚假陈述(每一项在特定远期销售协议中有更全面的描述)。

相关远期买方行使其权利以加速结算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决定将不考虑我们的利益,包括我们对资金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被要求根据特定远期销售协议的实物结算条款发行和交付普通股,而不考虑我们的资本需求,这将导致稀释我们的每股收益、每股FFO、每股核心FFO和每股核心AFFO。

此外,一旦发生与我们有关的某些破产、无力偿债或重组事件,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将终止,而无需任何一方承担进一步的责任。在任何此类终止后,我们将不会根据特定远期销售协议发行任何普通股或收取任何收益。请参阅此处的“风险因素”。

其他关系

若干销售代理及其联属公司在与我们或我们的联属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已从事并可能在未来从事财务顾问及投资银行服务、借贷及其他商业交易。他们已经收到或将来可能收到这些交易的惯常费用和佣金。

此外,销售代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金融机构,可能包括证券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投资管理、本金投资、套期保值、融资和经纪活动。销售代理机构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在其各项经营活动的日常过程中,可能会进行或持有广泛的投资,并为其自身账户和客户账户积极交易债权和权益类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并可能随时持有该等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空头。此类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的证券和工具。

如“所得款项用途”中所述,本次发行或任何远期销售协议结算所得的某些收益可用于偿还我们12亿美元无担保循环信贷额度下的借款、偿还其他债务或赎回或以其他方式回购未偿债务或股本证券。德意志银行 Securities Inc.、BMO Capital Markets Corp.、Regions Securities LLC、Scotia Capital(USA)Inc.和Truist Securities,Inc.或其关联公司是我们无担保循环信贷额度下的贷方,任何销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可能随时是我们其他债务或债务或股本证券的持有人。因此,该销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将获得其在本次发行的任何收益或任何远期销售协议的结算中的相应份额,该协议用于偿还我们的无担保循环信贷融资或其他债务下的债务,前提是它是该协议下的贷方,或赎回或回购未偿债务或股本证券,前提是它是该协议的持有人。

如果我们与远期买方订立远期销售协议,我们预计该远期买方或其关联公司将通过相关销售代理作为远期卖方借入和出售我们的普通股,以对冲相关远期买方在该远期销售协议下的风险敞口。出售任何此类借入普通股的所有净收益将支付给相关远期购买者(或其一个或多个关联公司)。这种实体将要么是销售代理,要么是其附属机构。因此,销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之一将获得就任何远期销售协议进行的任何借入普通股销售的净收益。

 

S-15


法律事项

某些法律事务将由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Dentons US LLP作为我们的证券和税务顾问为我们转交。Sidley Austin LLP,New York,New York,will act as counsel to the sales agents and the forward purchasers。Sidley Austin LLP可能会依赖Dentons US LLP对德克萨斯州法律事项的意见。

专家

卡姆登物业信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年期间各年的财务报表,以提述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及卡姆登物业信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均已获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 Touche LLP的报告所述审计。此类财务报表依据该公司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权威所提供的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

 

S-16


前景

 

LOGO

卡姆登物业信托

普通股、优先股、债务证券和认股权证

 

 

我们可能会不时发售和出售普通股、优先股、债务证券和认股权证。优先股或认股权证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优先股或我们的其他证券。我们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CPT”。

我们可能会在持续或延迟的基础上向或通过一个或多个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商,或直接向购买者提供和出售这些证券。此外,出售证券持有人可能会不时按照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的条款出售这些证券。

本招募说明书描述了一些可能适用于我们可能不时提供和出售的证券的一般条款。将提交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并可能在以后日期提供其他发售材料,其中将包含每次发行证券的具体条款。

证券交易委员会、任何州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未通过本招募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募说明书及适用的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可用于证券的首次出售或出售证券持有人的转售。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为2026年4月28日。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年度、季度和特别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我们的SEC文件也可在SEC网站www.sec.gov和我们的网站www.camdenliving.com上向公众提供。我们网站上的信息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这份招股说明书只是我们根据1933年《证券法》向SEC提交的S-3表格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因此省略了注册声明中包含的一些信息。我们还向注册声明提交了被排除在本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展品和附表,您应该参考适用的展品或附表,以获得对任何提及任何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声明的完整描述。如前一段所述,您可以查阅或获取登记声明副本,包括展品和附表。

SEC允许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我们向其提交的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这些文件来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我们稍后向SEC提交的信息将自动更新并取代这些信息。

我们通过引用纳入以下所列文件以及未来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向SEC提交的任何文件(文件编号1-12110),直至本次发行完成:

 

   

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

 

   

表格8-K的当前报告日期2026年2月19日,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7日及2026年4月9日;及

 

   

我们于1993年6月21日向SEC提交的表格8-A的登记声明中包含的对我们普通股的描述,该声明由4.14的年度报告的附件更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经第1号修订表格10-K/A于2020年3月6日提交。

您可以通过以下地址和电话,写信或致电投资者关系部,免费索取这些备案文件的副本:

卡姆登物业信托

2800 Post Oak Boulevard,套房2700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77056

(713) 354-2500

你们应仅依赖于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补充文件中以引用方式并入或提供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其他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你们不应假定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补充文件中的信息在这些文件正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1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声明

我们在这份招股说明书和任何补充文件中做出了“前瞻性”的陈述,因为它们不讨论历史事实,而是注意到未来的预期、预测、意图或其他与未来有关的项目。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陈述。

不应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因为它们受到已知和未知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或业绩与前瞻性陈述所设想的存在重大差异。其中许多因素与文本中的前瞻性陈述一起被注意到。

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或业绩与前瞻性陈述所设想的存在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资本和信贷市场的波动、成本增加或我们经营所在的一个或多个市场的国家或区域经济状况的其他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短期租约可能使我们面临市场租金下降的影响;

 

   

我们可能会受到与土地持有和相关活动相关的风险的负面影响;

 

   

开发、重新定位、再开发和建设风险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盈利能力;

 

   

我们的收购策略可能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

 

   

租金管制或租金稳定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和物业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不符合REIT资格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

 

   

税法随时可能继续变化,任何此类立法或其他行动都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

 

   

网络安全事件和其他技术中断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有大量债务,这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

 

   

现金流不足可能会限制我们为债务义务支付所需款项或向股东支付分配的能力;

 

   

发行额外债务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更新、偿还或再融资我们的未偿债务;

 

   

未能维持我们目前的信用评级可能会对我们的资金成本、相关保证金、流动性和资本市场准入产生不利影响;

 

   

股份所有权限制和我们发行额外股本证券的能力可能会阻止有利于股东的收购;

 

   

未来期间股息分配的形式、时间和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并受到经济和其他考虑因素的影响;

 

   

诉讼风险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业务;

 

   

灾难性天气和其他自然事件造成的损害可能导致损失;

 

   

竞争可能会对我们收购物业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的股价波动,我们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和

 

   

利率上升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借贷成本,降低我们房地产的价值,并降低我们的股价,导致投资者通过其他投资寻求更高的收益率。

这些前瞻性陈述代表我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的估计和假设,我们不承担因后续事件而更新或补充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3



资本股份说明

我们的信托声明规定,我们可以发行最多185,000,000股实益权益,包括175,000,000股普通股和10,000,000股优先股。2026年4月24日,已发行普通股100,519,732股,扣除库存股和在我们的递延补偿安排中持有的股份,没有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每股有权投一票。信托管理人选举不设累积投票。如果资金可合法用于这些目的,董事会可酌情宣布普通股股息。在清算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在我们满足或规定满足我们优先股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果有)后,按比例获得我们的任何剩余资产。普通股股东没有优先认购或购买我们的任何股本或我们的任何其他证券的权利,除非董事会可能授予。

优先股

根据我们的信托声明,授权董事会在无需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其名称、权力、优惠、权利、资格、限制和限制由董事会确定。因此,董事会在没有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授权发行具有投票权、转换和其他权利的优先股,这可能会对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可能使另一家公司更难与我们进行业务合并。

对所有权的限制

为了使我们符合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法典”)规定的REIT资格,在一个纳税年度的最后半年内,五个或更少的个人或实体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拥有不超过我们流通股本价值的50%。此外,我们的股本股份必须在12个月的应课税年度的至少335天内,或在较短的应课税年度的相应部分内,由100名或更多人实益拥有。

由于我们的董事会认为我们继续符合REIT资格至关重要,我们的信托声明一般规定,任何持有人不得拥有或根据《守则》的归属条款被视为拥有我们总流通股本的9.8%以上。任何股份转让将不会有效,前提是:

 

   

创建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我们总流通股本9.8%的股份;

 

   

导致股份由少于100人拥有;

 

   

导致我们被《守则》第856(h)条所指的“严密控制”;或者

 

   

导致我们被取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格。

如果任何人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我们已发行股本股份总数的9.8%以上,则超过这一所有权限制的股份将自动被视为转让给作为信托受托人的我们,专为这些股份最终可能转让给的受让人的利益而不违反9.8%的所有权限制。我们在下文中提到,如果股份没有被转让给信托,就会拥有这些股份的人是“所谓的受让方”。在托管期间,这些股份将无权参与股息或其他分配,除非法律要求,否则将无权投票。我们将有权在我们以信托方式持有任何证券期间的90天内,以所谓的受让人为股份支付的价格中的较低者向所谓的受让人购买这些证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


受让人和我们行使购买选择权之日股票的市场价格。所有代表股本份额的证书都将带有参照上述限制的图例。

除非董事会和股东认定维持REIT地位不再符合我们的最佳利益,否则这些对所有权的限制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控制权。

股东责任

我们的信托声明规定,任何股东都不会以任何方式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会产生的任何债务、作为、不作为或义务承担个人或个人责任。股东将对我们或我们的债权人就该等股份不承担任何义务,但有义务向我们支付该等股份已发行或将发行的全部对价。根据法规,德克萨斯州为根据德克萨斯州商业组织守则组织的REIT的股东规定了有限责任。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Equiniti是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

 

6



债务证券说明

债务证券将根据我们与U.S. Bank Corporate Trust Services之间的契约发行,作为SunTrust Bank的继任者,作为受托人,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以下对契约部分条款的总结并不完整。你应该看看契约,经不时修订或补充,这是作为证物提交到注册说明书,而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要获得我们向SEC提交的契约或其他文件的副本,请参阅第1页的“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一般

债务证券将是直接、无担保和非次级债务,将与我们所有其他无担保和非次级债务具有同等地位。契约并不限制我们在其下可以提供的债务证券的数量。

我们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发行额外的债务证券。我们可能会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债务证券。我们没有被要求同时发行一个系列的所有债务证券。此外,除非另有规定,我们可能会在未经该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开设系列,用于发行该系列额外债务证券。

该补充文件将涉及债务证券的以下条款:

 

   

他们的头衔;

 

   

将发行的本金金额的任何限制;

 

   

应付本金的日期;

 

   

利率,可能是固定的或可变的,它们将承担利息,或利率的确定方法;

 

   

利息产生和应付的日期,或确定这些日期的方法,以及到期付款的任何记录日期;

 

   

任何有关赎回、转换或交换的规定,由我们选择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包括赎回或转换的期限、价格和条款;

 

   

任何偿债基金或类似规定,不论是强制性的或由持有人选择的,连同赎回、购买或偿还的期限、价格和条款;

 

   

如果我们加速它们的到期,如果不是本金,则应支付的金额或百分比;

 

   

对契约中规定的违约事件或契约的任何变更;

 

   

从属条款,如有;

 

   

该系列是否可能重新开放;以及

 

   

与契约一致的任何其他条款。

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信托经理委员会或其委员会之一的决议或通过补充契约授权和确定一系列债务证券的条款。

债务证券的形式

除非补充文件另有规定,债务证券将以记名形式发行。我们将只发行面值为2000美元和1000美元整数倍的债务证券。

 

8


除非补充文件另有规定,我们将作为一种或多种全球证券发行债务证券。这意味着我们不会向每个持有人发放证书。我们一般会按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按系列发行全球证券。全球形式的债务证券将交存于或代表存托人。全球形式的债务证券不得转让,除非在保存人、保存人的代名人或继承人以及该继承人的任何代名人之间整体转让。除非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存托人将是存托信托公司(“DTC”),并登记在DTC的合伙企业代名人Cede & Co名下。

我们可能会决定不对任何系列使用全球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以凭证式发行债务证券。

一些法域的法律要求部分证券购买者采取凭证式实物交割证券。这些法律和关于全球证券转让的一些条件可能会损害全球证券利益转让的能力。

环球证券的所有权

只要存托人或其代名人是全球证券的登记所有人,该实体将是该票据所代表的债务证券的唯一持有人。我们和受托人均只需就契约下的所有目的将存托人或其代名人视为这些证券的合法所有人。

除非本招募说明书或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任何全球证券所代表的债务证券的实际购买者均无权接收凭证式证券的实物交割,或将被视为出于契约下任何目的的这些证券的持有人。此外,除本招股说明书或补充文件另有规定外,任何实际购买者将无法转让或交换全球证券。因此,每个实际购买者必须依赖保存人的程序来行使持有人在契约下的任何权利。此外,如果实际购买者不是保存人的参与人,则实际购买者必须依赖其在全球证券中拥有权益的参与人的程序。

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

您可以在受托机构的企业信托办公室转让或交换全球证券以外的债务证券,不收取服务费。您也可以在受托机构的企业信托办公室办理退保全球证券以外的债务证券,免收转换或过户登记。您必须执行适当的转移形式,并支付由此行为产生的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收费。

转让代理

如我们在补充文件中除受托人之外指定了转让代理人,我们可以随时撤销这一指定或批准转让代理人行事地点的变更。然而,我们将被要求在一系列债务证券的每个支付地维持一个转让代理。我们可以随时为一系列债务证券指定额外的转让代理。

对发生债务的限制

根据契约,我们不得、也不得允许我们的任何子公司(定义见下文)产生任何债务(定义见下文),前提是,在立即生效产生此类额外债务并应用其收益后,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合并基础上的所有未偿债务的本金总额高于(不重复)之和的60%:

1.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截至我们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或10-Q表格季度报告(视情况而定)所涵盖的日历季度末的总资产(定义见下文),最近一次是在发生此类额外债务之前向SEC提交的(或者,如果《交易法》不允许此类提交,则向受托人提交);和

 

9


2.自该日历季度末以来,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收购的任何房地产资产或应收抵押贷款的购买价格,以及收到的任何证券发行收益的金额(在此类收益未用于收购房地产资产或应收抵押贷款或用于减少债务的范围内),包括因产生此类额外债务而获得的收益。

此外,我们不得、也不得允许我们的任何子公司在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的财产上产生任何由任何产权负担(定义见下文)担保的债务,前提是,在立即发生此类额外债务并应用其收益后,由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的财产上的任何产权负担担保的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在综合基础上的所有未偿债务的本金总额超过(不重复)之和的40%:

 

  1.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截至我们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或10-Q表格季度报告(视情况而定)所涵盖的日历季度末的总资产,最近一次是在发生此类额外债务之前向SEC提交的(或者,如果《交易法》不允许此类提交,则向受托人提交);和

 

  2.

自该日历季度末以来,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收购的任何房地产资产或应收抵押贷款的购买价格,以及收到的任何证券发行收益的金额(在此类收益未用于收购房地产资产或应收抵押贷款或用于减少债务的范围内),包括因产生此类额外债务而获得的收益。

此外,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均不得在任何时候拥有等于合并基础上的无担保债务(定义见下文)未偿本金总额的150%以下的未设押资产总额(定义见下文)。

此外,如果在发生额外债务之日前最近结束的连续四个财政季度的可用于偿债的综合收入(定义见下文)与年度服务费(定义见下文)的比率将低于1.5:1,我们可能不会,也可能不允许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产生任何债务,在该等额外债务生效后的备考基础上,并根据以下假设计算:

 

  1.

此类债务和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自该四季度期间的第一天以来产生的任何其他债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的应用,包括为其他债务再融资,已在该期间开始时发生;

 

  2.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自该四季度期间的第一天以来的任何其他债务的偿还或退还已在该期间开始时偿还或退还(除非在进行此类计算时,任何循环信贷额度下的债务金额将根据该期间该债务的日均余额计算);

 

  3.

就已收购债务(定义见下文)或自该四个季度期间的第一天起与任何收购有关的债务而言,相关收购已于该期间的第一天发生,有关收购的适当调整已包括在该备考计算中;和

 

  4.

如果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自该四季度期间的第一天起收购或处置任何资产或资产组,无论是通过合并、股份购买或出售,还是通过资产购买或出售,则该收购或处置或任何相关的债务偿还已在该期间的第一天发生,有关该收购或处置的适当调整已包括在该备考计算中。

“获得的债务”是指一个人的债务:

 

  1.

在该人成为附属公司时已存在;或

 

  2.

与从该个人或实体收购资产有关而承担的,在每种情况下,但与该人成为子公司或此类收购有关或在考虑中产生的债务除外。被收购债务将被视为在相关向任何人收购资产之日或被收购人成为附属公司之日发生。

 

10


截至任何日期的“年度服务费”是指在任何期间就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的债务的利息和原始发行折扣以及就任何不合格股份(定义见下文)应付的股息金额而应支付的最高金额。

任何时期的“可用于偿债的合并收入”是指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的运营收益(定义见下文)加上扣除的金额,以及减去添加的金额,对于以下情况(不重复):

 

  1.

我们和子公司的债务利息;

 

  2.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按收入计税的准备金;

 

  3.

债务贴现和递延融资成本的摊销;

 

  4.

物业损益及物业折旧摊销准备;

 

  5.

因会计原则变更而导致的任何非现金费用对确定该期间经营收益的影响;和

 

  6.

递延费用摊销。

“债务”是指,在不重复的情况下,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的任何债务,无论是否或有的,就以下方面而言:

 

  1.

借入款项或以债券、票据、债权证或类似票据为凭证的;

 

  2.

以我们或我们任何子公司财产上存在的任何产权负担为担保的借款债务;

 

  3.

与实际签发的任何信用证(为就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的其他债务提供增信或支持而签发的信用证除外)或代表任何财产或服务的购买价格的递延和未支付余额的金额有关的偿付义务,或有的或其他,但构成应计费用或应付贸易的任何此类余额,或任何所有权保留协议项下的所有有条件出售义务或义务的任何此类余额除外;

 

  4.

我们及我们的附属公司就任何不合格股份的赎回、偿还或以其他方式购回而承担的所有责任的本金;或

 

  5.

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任何财产租赁,如果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我们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资本化租赁,在上述(1)至(3)项下的债务项目的情况下,任何此类项目(信用证除外)将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我们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上显示为负债,并且在未另有包括的范围内,还包括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作为义务人承担或支付的任何义务,担保人或其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收取的目的除外),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以外的人的债务(据了解,每当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创建、承担、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对此承担责任时,我们将被视为产生债务)。

“不合格股份”(Disqualified Shares)就任何人而言,指该人的任何股本股份,根据该等股本股份的条款(或根据其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的任何证券的条款),在任何事件或其他情况发生时:

 

  1.

根据偿债基金义务或其他方式到期或可强制赎回(仅可赎回普通股的股本份额除外);

 

  2.

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债务或不合格股份;或

 

  3.

在每种情况下,在债务证券规定的到期日或之前,可由其持有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仅可作为普通股赎回的股本股份除外)。

 

11


任何期间的“运营收益”是指不包括出售投资损益的净收益,反映在我们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确定的该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抵押权”是指任何种类的抵押、留置权、押记、质押或担保权益。

「附属公司」指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而我们直接或透过我们的一个或多个附属公司间接拥有有投票权股本证券或未偿还股本权益的多数投票权。就本定义而言,“有表决权的股本证券”是指在任何时候或仅在任何高级类别的证券因任何或有事项而具有选举董事投票权的股本证券。

截至任何日期的“总资产”指以下各项之和:

 

  1.

未折旧的房地产资产;和

 

  2.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所有其他资产(但不包括应收账款和无形资产)。

“未设押资产总额”是指

 

  1.

不受产权负担限制的未折旧不动产资产;以及

 

  2.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的所有其他资产不受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产权负担的约束(但不包括应收账款和无形资产);但前提是,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对未合并的合资企业、未合并的有限合伙企业、未合并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未合并实体的所有投资均应排除在未设押资产总额之外,前提是这些投资本应包括在内。

截至任何日期的“未折旧房地产资产”是指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在该日期的房地产资产的成本(原始成本加上资本改良),在折旧和摊销之前,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确定。

“无担保债务”是指在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的任何财产上没有任何产权担保的债务。

有关适用于我们的附加盟约的描述,请参见“—盟约”。

盟约

以下是我们在契约中订立的一些契约的概要。

存在。除与允许的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有关外,我们同意做或促使做所有必要的事情,以维护和保持我们的公司存在、权利和特许经营权充分有效。然而,如果我们确定在我们开展业务时不再需要保留任何权利或专营权,并且损失在任何重大方面对债务证券持有人都没有不利,我们就不需要保留任何权利或专营权。

维护物业。我们同意将我们在开展业务时使用或有用的所有材料属性保持并保持良好状态。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处置我们的财产。

保险。我们同意与保险人就我们的财产就此类伤亡和意外事件以及相同或类似业务惯常的类型和金额保持公认的责任保险。

 

12


支付税款和其他索赔。我们同意在拖欠对我们征收或征收的所有税款和其他政府收费以及对劳动力、材料和用品的所有合法索赔之前支付或解除这些费用,如果未支付,这些费用在法律上可能成为我们财产的留置权。然而,我们没有被要求支付或解除任何此类费用,其金额、适用性或有效性正受到适当程序的善意质疑。

提供财务信息。我们同意,无论我们是否受《交易法》第13或15(d)条的约束,根据《交易法》第13或15(d)条,我们将被要求在各自规定的申报日期后的15天内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其他文件,并:

 

   

以邮寄方式向所有债务证券持有人传送该等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其他文件的副本,因为他们的姓名和地址出现在证券登记册中;

 

   

向受托人备案该等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文件的副本;及

 

   

应书面要求并支付复制和交付的合理费用,迅速向任何潜在持有人提供此类文件的副本。

合并、合并及出售

根据契约,我们可以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出售、租赁或转让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实体,前提是:

 

  1.

要么我们是持续实体,要么继承实体明确承担债务证券和我们与债务证券有关的所有义务;

 

  2.

紧接在该交易生效后,并将因此而成为我们的义务的任何债务视为我们在该交易发生时已招致,没有发生契约项下的违约事件,也没有发生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成为该违约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和

 

  3.

向受托人交付涵盖此类条件的高级职员证明和法律意见书。

违约、通知及豁免的事件

契约规定,就任何一系列债务证券而言,以下事件为“违约事件”:

 

  1.

该等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到期应付的任何分期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本金除外)的支付违约30天;

 

  2.

该等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在到期应付时发生违约;

 

  3.

违约或违反契约中所载的任何我们的契约,但仅为该系列债务证券以外的一系列债务证券的利益而添加到契约中的契约除外,该契约在契约中规定的书面通知后持续60天;

 

  4.

任何其他未偿本金总额至少为50,000,000美元的债券、债权证、票据、抵押、契约或票据项下的违约,该违约已导致该等债务在本应到期应付的日期之前成为或被宣布到期应付,而该等债务并未在契约规定的向我们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被解除或该加速已被撤销或作废;但是,前提是,此类债务违约构成未偿本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美元的免税融资,且仅因为此类债务提供信贷支持的实体未能履行信用证付款要求而导致,不应构成违约事件;

 

  5.

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我们作出一项或多项总金额超过10,000,000美元(不包括保险承保的金额)的判决、命令或法令,而该等判决、命令或法令在连续30天内总金额超过10,000,000美元(不包括保险承保的金额)仍未解除、未中止和未得到满足;或

 

13


  6.

破产、无力偿债或重组或指定接管人、清盘人或受托人的某些事件。

如违约事件发生并持续,受托人及该系列本金不少于25%的持有人可宣布该系列的所有债务证券的本金立即到期应付。

系列的持有人就任何补救措施提起诉讼的权利受多项条件限制,包括要求该系列本金25%的持有人要求受托人采取行动,并就其因这样做而产生的责任向受托人提供合理赔偿。但是,这一规定不会阻止任何持有人提起强制执行付款的诉讼。

根据契约中有关受托人在违约情况下的职责的规定,受托人没有义务应任何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行使其在契约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合理的担保或赔偿。然而,受托人可拒绝遵循任何与任何法律或契约相抵触的指示,可能涉及受托人的个人责任或可能对持有人造成不适当的损害。

修改义齿

我们必须获得受契约变更影响的所有未偿债务证券本金金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的同意。每一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的同意,是我们放弃遵守契约中的某些契约所必需的。我们必须获得受变更影响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延长期限;降低本金、赎回溢价或利率;为支付而改变支付地点,或硬币或货币;限制起诉要求付款的权利;降低批准变更契约所需的同意水平;或修改上述任何条款或与放弃某些过去违约或契约有关的任何条款,但增加批准变更契约所需的同意水平除外。

渎职

我们可能会对一个系列的债务证券进行抗辩,这意味着我们将在到期前履行我们在这类系列下的职责。我们可以通过向受托人存入足够的资金,以信托方式为持有人的利益支付该系列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必须满足其他一些条件,我们才可能这样做。我们还必须提供律师意见,大意是此类系列的持有者不会因此类存款而产生联邦所得税后果。

转换

债务证券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普通股、优先股或其他系列的债务证券。该补充文件将描述任何转换权利的条款。为保护我们作为REIT的地位,如果由于转换,任何人随后将被视为直接或间接拥有我们超过9.8%的股本份额,则债务证券不可转换。

从属

任何次级债务证券从属于我们的其他债务的条款和条件将在补充文件中描述。这些条款将包括对次级债务证券优先债务排名的描述、在优先债务存在违约时对向次级债务证券持有人付款的限制、在发生违约事件后对向次级债务证券持有人付款的任何限制,以及要求次级债务证券持有人向优先债务持有人汇款的规定。

由于从属关系,如果我们资不抵债,次级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可能会比我们的其他债权人,包括优先债务持有人,按比例收回更少的款项。

 

14


分配计划

我们可以直接或通过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商提供证券。该补充文件将确定那些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商,并将描述分配计划,包括将支付的佣金。如果我们没有在补充文件中点名一家公司,该公司可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这些证券的任何承销,尽管它可能会在有权获得交易商津贴或代理佣金的情况下参与证券分销。

根据联邦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承销协议将使承销商有权获得针对特定民事责任的赔偿。承销商购买证券的义务将受到特定条件的约束,一般会要求他们购买所有的证券,如果有任何购买。

除非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证券将由承销商提供,如果有的话,当交付给承销商并由其接受并受其全部或部分拒绝订单的权利时,如同我们发行的那样。

我们可能会把证券卖给交易商,作为委托人。然后,这些交易商可能会以这些交易商不时设定的不同价格将证券转售给公众。

我们也可以通过代理商提供证券。代理人在任职期间通常会“尽最大努力”行事,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购买证券的义务。

交易商和代理商可能有权作为承销商获得我们对联邦证券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某些责任的赔偿。

我们或承销商或代理人可以根据规定进一步付款的合同,征求经我们批准的机构购买证券的要约。获准的机构包括商业和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投资公司、教育和慈善机构等。某些条件适用于这些购买。

承销商可以根据《交易法》第M条进行超额配售、稳定价格交易、空头回补交易和惩罚性出价。超额配售涉及超过发售规模的销售,这造成了空头头寸。稳定价格交易允许竞买人购买标的证券,只要稳定价格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值。空头回补交易涉及在分配完成后在公开市场购买该证券以回补空头。惩罚性出价允许承销商在交易商最初出售的证券在备兑交易中买入以回补空头头寸时从交易商那里收回卖出让步。这些活动可能会导致证券的价格高于其他情况。承销商可以在证券可能交易的任何交易所或其他市场从事任何活动。如果开始,承销商可以随时终止这些活动。

补充或定价补充(如适用)将载列在该时间出售的证券的预期交割日。

出售证券持有人可将本招募说明书用于证券的转售。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将识别出售证券持有人和证券条款。根据《证券法》,出售证券持有人可能被视为与其转售的证券有关的承销商,出售的任何利润可能被视为承销折扣和佣金。出售证券持有人将获得出售证券的全部收益。我们不会通过出售证券持有人获得任何销售收益。

 

15


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和您投资的后果

本节总结了您作为潜在投资者可能认为相关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问题。因为这一节是一个总结,它并没有解决所有可能对你很重要的税务问题。此外,本节不涉及对某些类型的潜在投资者可能重要的税务问题,这些投资者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受到特殊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免税组织(下文“对资本份额征税——免税持有人”中讨论的范围除外)、金融机构或经纪自营商,以及非美国个人和外国公司(下文“对资本份额征税——非美国持有人”和“对债务证券征税——非美国持有人”中讨论的范围除外)。

以下讨论描述了与我们根据《守则》作为REIT的税收相关的某些重要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以及我们的资本份额和债务证券的所有权和处置。

由于本摘要仅旨在解决与我们的资本份额和债务证券的所有权和处置有关的某些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因此它可能不包含对您可能重要的所有信息。当您回顾本次讨论时,您应该牢记:

 

   

对您的税务后果可能会因您的特定税务情况而有所不同;

 

   

您可能是以下讨论未涉及的受《守则》规定的特殊税收待遇或特殊规则约束的人(例如,受监管的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免税实体、金融机构或经纪自营商、外籍人士、受替代性最低税收约束的人和合伙企业、信托、遗产或其他传递实体);和

 

   

下面的讨论仅涉及将我们的股本股份和债务证券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股东,这在《守则》第1221条的含义内。

我们促请贵国就取得、拥有和出售我们的资本股份和债务证券对贵国的具体税务后果,包括在贵国特定情况下取得、拥有和出售我们的资本股份和债务证券的联邦、州、地方和外国税务后果,以及在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可能发生的变化,咨询贵国自己的税务顾问

本节所载信息基于《守则》、根据《守则》颁布的最终、临时和拟议的《财务条例》、《守则》的立法历史、国内税务局当前的行政解释和做法(包括在私信裁决和国内税务局发布的其他不具约束力的指导中),以及截至本文件发布之日的所有法院判决。无法保证未来的立法、财政部条例、行政解释和法院判决不会显着改变现行法律或对现行法律的现有解释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任何此类改变不会追溯适用于变更日期之前的交易或事件。我们没有获得,也不打算获得美国国税局关于下文讨论事项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的任何裁决。此外,美国国税局和任何法院都不受本文所述任何声明的约束,因此无法保证美国国税局不会主张任何与本文所述声明相反的立场,或者法院不会维持这种立场。

公司的联邦所得税

自截至1993年12月31日的应课税年度开始,我们已选择根据《守则》作为REIT课税。我们认为,我们已经组织并以符合税收资格的方式运作,作为一个

 

16


守则下的REIT。我们还相信,我们将继续以保持我们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地位的方式运营。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要求将在未来得到满足。

我们没有要求美国国税局就我们的REIT地位作出裁决。然而,我们收到了Dentons US LLP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大意是:

 

   

自截至1993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开始的每个纳税年度,我们已满足作为REIT的资格和纳税要求;

 

   

我们股权所有权的多样性、截至意见日期的运营和拟议的运营方法将使我们有资格在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及之后成为REIT;和

 

   

本节中关于“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和您投资的后果”的讨论,在描述法律事项或法律结论的范围内,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正确的。

该意见截至发表之日,Dentons US LLP没有义务在意见发表之日后就适用法律的任何变更或所陈述、代表或承担的任何事项向我们提供通知。

你应该知道,律师的意见对美国国税局或任何法院都没有约束力。我们的律师意见是基于我们就我们的业务运营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行为所作的事实陈述和契约。此外,我们的法律顾问关于我们作为REIT的持续资格的意见是有条件的,而我们作为REIT的持续资格将取决于我们通过实际年度经营业绩满足《守则》下的各种REIT资格测试的能力。

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新的立法、法规或行政解释不会改变与我们作为REIT的资格或此处讨论的任何其他事项有关的税法。

只要我们有资格作为REIT纳税,我们一般不会就目前分配给股东的那部分普通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纳联邦公司所得税。守则的REIT条款一般允许我们扣除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对支付给股东的股息进行扣除,基本上消除了普遍适用于企业的联邦收益“双重征税”。当我们使用“双重征税”一词时,我们指的是对企业收入进行两级征税,当企业必须对其赚取的收入进行纳税时在企业层面征税,当股东对其以股息方式从企业收入中获得的分配进行纳税时在股东层面再次征税。此外,REIT可以选择保留其净长期资本收益的指定金额并缴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REIT的股东将按比例将其在未分配长期资本收益中的份额计入收入,并就其在REIT缴纳的税款中的份额获得抵免或退款。

即使我们有资格作为REIT纳税,我们也将按以下方式缴纳联邦所得税:

 

   

我们将按公司税率对我们未分配的REIT应税收入征税,包括未分配的净资本收益。

 

   

我们将对主要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出售给客户而持有的“止赎财产”的出售或其他处置的净收入以及止赎财产的其他不合格收入按公司税率征税。法拍财产,一般来说,是指任何不动产和任何个人财产事故到通过止赎或代替止赎的契据取得的不动产。

 

   

我们将对来自禁止交易的任何净收入征收100%的税,这些交易通常是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主要为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出售给客户而持有的财产,而不是止赎财产。

 

17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守则》REIT条款下的75%或95%毛收入测试,但仍保持我们作为REIT的资格,我们将被征收相当于(a)(i)我们毛收入的95%超出我们的毛收入金额(就95%毛收入测试而言为合格收入)或(ii)我们的毛收入超过我们的毛收入金额(就75%毛收入测试而言为合格收入)的75%超出我们的毛收入金额(就75%毛收入测试而言为合格收入)中较高者的税款,乘以(b)一个旨在反映我们盈利能力的分数。

 

   

如果我们未能在一个课税年度的任何季度以超过最低限度的方式满足《守则》REIT条款下的一项或多项资产测试,但仍继续符合REIT的资格,因为我们符合某些救济条款,我们可能需要支付(a)50,000美元或(b)按公司税率计算的税款中较高者的税款,这些税款是从失败之日起导致失败的资产产生的净收入金额,直到资产被处置或我们以其他方式恢复符合资产测试。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守则》REIT条款下的REIT资格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收入测试或资产测试除外),我们仍可能避免在该年度终止我们的REIT选择,前提是失败是由于合理原因而不是由于故意疏忽,并且我们为每次未能满足REIT资格要求支付50,000美元的罚款。

 

   

如果我们未能在每一年中至少分配(a)该年度我们普通收入的85%、(b)该年度我们资本收益净收入的95%和(c)任何先前期间未分配的应税收入之和,我们将就所需分配超过实际分配金额的部分被征收4%的消费税。

 

   

如果我们、我们的租户和我们的应税REIT子公司之间的安排与非关联方之间的类似安排不具有可比性,我们将对我们收到的某些付款(或由应税REIT子公司扣除的某些费用)征收100%的罚款税。

 

   

如果(a)我们在结转基础交易中从C公司收购任何资产,该公司是一家须缴纳全额公司层面税的公司,并且(b)我们随后在我们收购资产之日开始的五年期间内确认处置该资产的收益,那么根据美国国税局发布的指导方针,截至五年期开始时该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我们当时在该资产中调整基础的部分将按公司税率征税。本段所述的结果假定C公司不会根据库务条例第1.337(d)-7节作出(或视为作出)视同出售选择,根据该节,C公司将在资产被收购时立即被征税。

 

   

我们可能会选择保留并为我们的净长期资本收益缴纳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将:(a)将其在我们未分配的长期资本收益中的比例份额(在我们及时向股东指定此类收益的范围内)包括在其收入中;(b)被视为已支付其在我们就此类收益支付的税款中的比例份额;以及(c)被允许对其在被视为已支付的税款中的比例份额进行抵免,并进行调整以增加股东在我们股份中的基础。

 

   

我们可能拥有子公司或拥有C类公司的其他较低层实体的权益,这些公司将与我们共同选择被视为我们的应税REIT子公司,其收益将被征收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此外,该守则对某些“适用公司”征收15%的替代性公司最低税,基于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收入,包括应税REIT子公司,前提是此类应税REIT子公司的3个纳税年度平均年度调整后财务报表收入超过10亿美元。

REIT资格

组织要求。《守则》将REIT定义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信托或协会:

 

  1.

由一名或多名受托人或董事管理;

 

18


  2.

其实益所有权以可转让股份或可转让的实益权益凭证为凭证;

 

  3.

如果没有《守则》的REIT条款,它将作为国内公司被征税;

 

  4.

既不是金融机构,也不是保险公司;

 

  5.

其实益所有权由100人或更多人持有;和

 

  6.

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最后一半期间,考虑到适用的归属规则,五个或更少的个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其已发行股票价值超过50%。

此外,下文所述的关于REIT的收入和资产性质的其他测试也必须满足。该守则规定,条件(1)至(4),包括在内,必须在整个纳税年度内满足。条件(5)必须在12个月的纳税年度的至少335天内满足,或在不到12个月的纳税年度的比例部分满足。条件(5)和(6)将在选择作为REIT征税的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后才适用。就条件(5)和(6)而言,养老基金和特定的其他免税实体被视为个人,但条件(6)的例外情况是,在确定已发行股票的所有者数量时,通过基金或实体查看基金的实际参与者或实体的受益所有人。

我们的信托声明目前包括有关资本份额转让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其中包括)协助我们继续满足条件(5)和(6)。Dentons US LLP在提出其关于我们已满足作为REIT的资格和税收要求的意见时,所依据的是我们的陈述,即我们的资本份额所有权将满足条件(5)和(6)。然而,无法保证我们的信托声明中的限制将在法律上排除我们未能满足这些条件,或者违反这些限制的转让不会导致我们未能满足这些条件。

如果REIT拥有一家合格的REIT子公司,《守则》规定,出于联邦所得税目的,该合格REIT子公司不予考虑。因此,符合条件的REIT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收入、扣除和信贷项目被视为REIT本身的资产、负债和这些项目。当我们使用“合格REIT子公司”一词时,我们指的是一家公司,而不是一家应税REIT子公司,其所有股份均由REIT持有。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构成合格REIT子公司的几家公司100%的股份。因此,这些符合条件的REIT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收入、扣除和信用项目将被视为我们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我们的收入、扣除和信用项目。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在本“您的投资的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和后果”部分中所有提及“我们”、“我们”和“我们公司”的内容,均指卡姆登物业信托及其合格的REIT子公司。

对于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REIT,美国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条例》规定,REIT将被视为拥有其在合伙企业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将被视为有权获得归属于该份额的合伙企业收益,以适用下文所述的REIT收益测试和资产测试。REIT在合伙企业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将根据REIT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本权益确定。因此,我们在Camden Operating,L.P.和Camden Summit Partnership,L.P.(合称“Operating Partnerships”)的资产、负债和收入项目中所占的比例份额,以及为联邦所得税目的作为合伙企业征税的任何其他实体,将被视为我们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我们的收入项目,以适用下文“收入测试”和“资产测试”下所述的要求。运营合伙企业和我们持有权益的任何其他为联邦所得税目的作为合伙企业征税的实体的资产、负债和收入项目包括运营合伙企业和每个此类实体在其持有权益的任何作为合伙企业征税的实体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项目中所占的份额。

此外,除非我们的课税年度是历年,否则我们可能不会维持我们作为REIT的地位。我们已经并打算继续有一个日历纳税年度。

 

19


收入测试。一般来说,要获得REIT资格,我们必须至少获得我们毛收入的95%,不包括来自禁止交易的毛收入、来自房地产来源以及来自出售或处置股票或证券的股息、利息和收益,或来自上述任何组合。我们还必须从与不动产或不动产抵押相关的投资中获得至少75%的毛收入(不包括来自禁止交易的毛收入),包括不动产租金、处置不动产的收益、另一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支付的股息、不动产抵押担保债务的利息,特别是特定类型的临时投资的利息。

租赁产生的租金将是REIT要求下的合格收入,前提是满足几项要求。首先,租赁可能不会产生让我们分享承租人的收入或利润的效果(尽管租金可能基于收入或销售额的一个或多个固定百分比)。二是与不动产租赁相关联出租的归属于个人财产的租金不得超过租赁项下收到租金总额的15%。如果是,归属于个人财产的租金部分将不符合不动产租金的条件。与不动产租赁相关的出租的个人财产应占租金的检验依据是相对公允的市场价值。第三,一般情况下,从关联方承租人收到的租金将不符合不动产租金的条件。出于这些目的,如果REIT直接或间接、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10%或更多的租户股票(通过投票或价值)(如果该租户是一家公司),则租户将成为关联方租户;如果该租户不是一家公司,则拥有租户资产或净利润的10%或更多。然而,我们可能会将物业出租给应税REIT子公司,并且,在适用关联方租金规则的例外情况下,从该子公司收到的租金不会因我们在该子公司的所有权权益而被取消为不动产租金的资格。我们可以利用关联方租金规则的这一例外,只要该物业至少90%的租赁空间出租给非关联方或应税REIT子公司的人,且应税REIT子公司支付的商业上合理的租金与第三方支付的租金基本相当。应税REIT子公司包括REIT以外的公司,REIT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并与REIT共同选择被视为应税REIT子公司。应课税REIT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拥有超过总投票权35%的证券或拥有超过总价值35%的证券(某些“直接债务”证券除外)的REIT以外的公司,未经选举自动被视为应课税REIT附属公司。应税REIT子公司将按公司税率缴纳联邦所得税。第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般不得经营或管理其财产或向租户提供或提供服务。然而,REIT可直接提供惯常服务或通过(i)应课税REIT子公司或(ii)REIT没有从中获得收入的独立承包商提供非惯常服务;前提是该独立承包商承担服务成本,对该服务单独收费,单独收费的金额由该独立承包商收取和保留,且该独立承包商得到充分补偿。此外,REIT可以就其物业提供非惯常服务,只要就每项物业提供这些服务的收入不超过REIT从每项物业收到的所有金额的1%。就1%门槛而言,REIT将被视为因提供非惯常服务而收到的金额将是REIT实际收到的金额或提供或提供这些服务的直接成本的150%中的较大者。最后,所有租赁也必须符合联邦所得税目的的“真实”租赁,而不是服务合同、合资企业或其他类型的安排。

我们没有收取,也没有预期收取,全部或部分基于任何人的收入或利润的租金。我们没有派生、也没有预期派生与不动产相关的出租个人财产应占租金超过总租金的15%。

我们已经提供并将提供有关我们的多户公寓社区的服务。我们认为,我们已经和将要提供的与我们社区有关的服务通常或习惯上仅与出租用于占用的空间有关,而不是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特定租户;并且就特定物业提供其他类型服务的收入没有也不会超过我们从该物业收到的所有金额的1%。因此,我们认为

 

20


提供这类服务没有也不会导致我们社区收到的租金不符合不动产租金的条件。我们认为,与我们的社区有关的服务,我们认为可能不是由我们直接提供,而不会危及租金资格,因为来自不动产的租金已经并将由独立承包商或应税REIT子公司执行。

为两项毛收入测试的目的所定义的“利息”一词,通常不包括全部或部分基于任何人的收入或利润的任何金额。然而,利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以收款或销售的一个或多个固定百分比为基础的金额;及

 

   

以债务人的收入或利润为基础的金额,只要债务人的收入基本上全部来自通过出租其在该财产上的几乎全部权益而担保债务的不动产,并且仅限于债务人收到的金额如果直接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到,将是合格的“不动产租金”。

如果贷款包含一项条款,使REIT有权获得借款人在出售为贷款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时收益的一个百分比或截至特定日期该财产价值增值的一个百分比,则归属于该贷款准备金的收入将被视为出售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财产的收益,前提是该财产不是借款人或REIT手中的库存或经销商财产。

以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债务利息或不动产权益的利息通常是75%毛收入测试的合格收入。如果一笔贷款是由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担保的,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偿还的此类贷款的最高本金金额超过了截至我们作出此类贷款的承诺具有约束力之日为此类贷款提供担保的不动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则此类贷款的部分利息收入将不是75%毛收入测试的合格收入,而是95%毛收入测试的合格收入。然而,对于2015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对于同时以不动产和个人财产作抵押的贷款,如果该个人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不超过为该贷款提供担保的所有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总额的15%,则为确定该贷款的利息是否为75%毛收入测试的合格收入而将该个人财产视为不动产。如果需要分摊,就75%毛收入测试而言,利息收入将不是合格收入的部分将与总利息收入承担相同的关系,因为没有不动产担保的贷款本金承担的贷款总额。

我们可能会做夹层贷款,可能没有不动产担保。我们从这些贷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将是95%毛收入测试的合格收入,但可能不是75%毛收入测试的合格收入。此外,我们可能拥有的抵押贷款的贷款金额可能会超过担保贷款的不动产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收入的一部分将是符合95%毛收入测试目的的合格收入,但不是75%毛收入测试。也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可能部分基于借款人的利润或净收入。这种情况通常会导致贷款收入在两个总收入测试中都不符合条件的收入。

我们将对来自止赎财产的任何收入按公司税率征税,但就75%总收入测试而言,否则将是合格收入的收入除外,减去与该收入的产生直接相关的费用。然而,来自止赎财产的毛收入将符合75%和95%毛收入测试的目的。法拍财产是指任何不动产,包括不动产上的利益,任何个人财产事故到这类不动产:

 

   

因REIT在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时出价购买该财产,或在该财产的租赁或该财产担保的债务发生违约或违约即将发生后,或以其他方式通过协议或法律程序将该财产减少为所有权或占有而被REIT获得;

 

21


   

相关贷款由REIT在违约并非迫在眉睫或预期的时间获得的;及

 

   

为此,REIT做出适当选择,将该财产视为止赎财产。

然而,如果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抵押占有人控制该财产,并且除了作为抵押人的债权人之外,不能获得任何利润或承受任何损失,则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不被视为已对该财产进行了止赎。房产通常在REIT获得房产的纳税年度之后的第三个纳税年度结束时不再是止赎房产,如果财政部长批准延期,则更长时间。这一宽限期终止,止赎财产在第一天不再是止赎财产:

 

   

就根据其条款将产生不符合75%毛收入测试目的的收入的物业订立租约,或根据在该日期或之后订立的租约直接或间接收取或应计的任何金额将产生不符合75%毛收入测试目的的收入;

 

   

在该物业上进行任何建造,但完成建筑物或任何其他改善,其中超过10%的建造在违约变得迫在眉睫之前已完成;或

 

   

指自REIT取得该物业及该物业被用于REIT进行的贸易或业务之日起超过90天,但透过REIT本身并无从中获得或收取任何收入的独立承建商,或就自2015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应课税年度而言,须课税REIT附属公司除外。

我们预计我们不会从通过止赎获得的财产中获得任何不符合75%毛收入测试目的的合格收入的收入,但如果我们确实收到任何此类收入,我们将选择将相关财产视为止赎财产。此外,我们预计,我们收到的与没有资格参加止赎财产选举的财产有关的任何收入将是符合这两项总收入测试目的的合格收入。

如果我们取消对贷款的赎回权或对贷款进行重大修改,我们可能会在没有收到相应现金分配的情况下确认应税收入,只要基础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或修改后贷款的本金金额(如适用)超过我们在原始贷款中的基础。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任何课税年度的75%或95%毛收入测试中的一项或两项,如果我们有资格根据《守则》获得减免,我们仍可能有资格成为该年度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这些救济条款一般将在以下情况下提供:

 

   

我们没有通过这些考验,是有合理原因的,不是故意疏忽造成的;而

 

   

我们按照财政部规定,对毛收入中的每一项进行备案说明。

然而,无法说明我们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权享受这些救济条款的好处。例如,如果我们未能满足毛收入测试是因为我们故意产生的不合格收入超过了此类收入的限制,美国国税局可以得出结论,我们未能满足测试不是由于合理原因。如上所述,即使适用这些减免条款,也将对超额净收入征税。

资产测试。在每个日历季度的最后一天,我们必须满足有关我们资产性质的五项测试。首先,我们总资产价值的至少75%一般必须由房地产资产、现金、现金项目和政府证券构成。就本测试而言,“不动产资产”一词一般指不动产(包括不动产权益和不动产抵押权益)和其他REITs中的股份(或可转让的受益权益凭证),以及任何可归属的股票或债务工具

 

22


投资于期限至少为五年的股票发行或公开发行债务的收益,但仅限于自REIT收到此类收益之日起的一年期间。2015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不动产资产”一词还包括公募REITs的债务工具、以不动产和个人财产为抵押的个人财产,如果该个人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不超过全部该等财产公允市场价值的15%,以及与不动产租赁有关的出租的个人财产,其归属于个人财产的租金不超过租赁项下收到的租金总额的15%。第二,不超过我们总资产的25%可能由证券代表,75%资产类别中的证券除外。第三,对于这些证券,我们拥有的任何一家发行人的证券价值不得超过我们总资产价值的5%,除非发行人是应税REIT子公司,我们不得拥有任何一家发行人已发行证券的投票权或价值的10%以上,除非发行人是应税REIT子公司,或者在10%价值测试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直接债务”的安全港。第四,对于2025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一个或多个应税REIT子公司的证券可代表不超过我们总资产的25%。第五,不超过总资产的25%可能由公募REITs发行的符合“不动产资产”条件的债务工具构成,只是因为在定义中明确包含了“公募REITs发行的债务工具”。我们必须满足每个季度末的资产测试。如果我们由于在该季度收购证券或其他财产而未能通过截至该季度末的资产测试,我们可能会通过在该季度结束后的30天内处置证券或其他不合格财产来满足这一测试。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国税局不会质疑我们对这些测试的遵守情况。如果我们持有的资产违反了适用的资产测试,并且某些救济条款不适用,我们将被取消作为REIT的资格。

我们目前拥有多家子公司的已发行证券总价值的10%以上,这些子公司均已选择成为应税REIT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该守则包含两项条款,确保应税REIT子公司须缴纳适当水平的联邦所得税。首先,应税REIT子公司在其债务上扣除该纳税年度内已支付或应计利息的能力受到限制。其次,如果应税REIT子公司向REIT支付的金额超过在公平交易中将支付给非关联方的金额,则REIT一般将被征收相当于该超额部分100%的消费税。

就75%资产测试而言,抵押贷款将是合格资产,除非抵押贷款的未偿本金余额超过为贷款提供担保的不动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此类贷款的一部分很可能不是联邦所得税法规定的合格房地产资产。该抵押贷款的不合格部分将等于贷款金额超过相关不动产价值的部分。因此,就75%资产测试而言,任何夹层贷款将不是合格资产,只要它们不被视为由不动产抵押担保。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某一纳税年度任何季度的一项或多项资产测试,但如果我们符合《守则》某些条款规定的减免条件,我们仍可能有资格成为该年度的REIT。如果(i)失败是关于5%资产测试或10%资产测试的失败,并且由于资产所有权不超过我们总资产的1%或1000万美元中的较低者,并且失败在被发现的季度后的6个月内得到纠正,或者(ii)失败是由于对上述(i)中未描述的资产的所有权,失败是由于合理原因而不是由于故意疏忽,则这些救济条款通常将可用,我们根据财政部规定的规定提交一份附表,其中包含导致故障的每项资产的描述,故障在发现该故障的季度后的6个月内得到纠正,我们支付的税款包括50,000美元或从故障发生之日起按公司税率计算的导致故障的资产产生的净收入金额的税款,以较高者为准,直到资产被处置或我们以其他方式恢复符合资产测试。我们可能不会在所有情况下都有资格获得救济条款。

其他限制。REIT要求对我们的运营施加了许多其他限制。例如,我们在出售作为库存持有或主要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以其他方式持有以出售给客户的财产时实现的任何收益,包括我们在经营活动实现的任何此类收益中的份额

 

23


合伙企业,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其附属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将被视为来自被禁止交易的收入,须缴纳100%的罚款税,除非适用某些安全港例外情况。这种被禁止的交易收入也可能对我们满足作为REIT资格的毛收入测试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根据现行法律,财产是作为库存持有还是主要用于在贸易或业务的正常过程中出售给客户,这是一个事实问题,取决于围绕特定交易的所有事实和情况。我们打算持有我们的物业,并促使经营合伙企业持有其物业进行投资,以期长期升值,从事收购和拥有物业的业务,并根据我们的投资目标偶尔出售物业。我们不打算、也不打算允许经营合伙企业或其附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任何属于禁止交易的销售。然而,美国国税局可能会成功辩称,我们、运营合伙企业或其附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部分或全部销售属于禁止交易。我们将被要求为任何此类销售所产生的收益的可分配份额支付100%的罚款税。

我们产生的任何重新确定的租金、重新确定的扣除、超额利息或重新确定的应税REIT子公司服务收入将被征收100%的罚款税。一般来说,重新确定的租金是由于我们的应税REIT子公司向我们的任何租户提供的任何服务而被夸大的不动产租金,重新确定的扣除额和超额利息是指我们的应税REIT子公司为支付给我们的金额而扣除的任何金额,这些金额超过了根据公平协商本应扣除的金额,重新确定的应税REIT子公司服务收入是应税REIT子公司因向我们或代表我们提供服务而被低估的收入。如果我们收到的租金符合《守则》中包含的某些安全港条款,则不构成重新确定的租金。

分配。由于最低分配要求,我们一般每年必须分配至少等于:

 

   

(a)我们的REIT应税收入的90%(计算时不考虑股息支付的扣除或我们的净资本收益)和(b)我们的止赎财产净收入的90%(如果有的话)超过止赎财产收入特别税的总和;减去

 

   

非现金收入的具体项目之和。

如果在我们及时提交该年度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之前申报,并且如果在该申报之后的第一次定期股息支付时或之前支付,则必须在与其相关的纳税年度或下一个纳税年度支付此项分配,前提是此类支付是在该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期间内支付的。资本利得红利不计入计算,以确定我们是否满足上述分配要求。一般来说,资本利得股息是我们确认并适当指定为净资本利得的股息。

为了考虑到我们的分配要求,除非我们有资格成为“公募REIT”,否则分配的金额不得是优惠的——即,必须将进行分配的股本证券类别的每个持有人与同一类别的其他每个持有人同等对待,并且除了根据其股息权利作为一个类别之外,不得将任何类别的股本证券视为一个类别。我们相信,我们是,并预计我们将继续是,“公募REIT”。

即使我们满足上述分配要求,如果我们没有分配我们所有的净资本收益或分配至少90%,但低于100%的调整后我们的REIT应税收入,我们将按常规资本收益或普通公司税率对该收益或收入征税。此外,如果我们未能在每个日历年度内至少分配以下各项的总和:

 

   

我们当年普通收入的85%;

 

 

24


   

我们那一年95%的资本收益净收益;和

 

   

任何前期未分配的应税收入,我们将对所需分配超过实际分配金额的部分征收4%的消费税。

如果我们在交易中从C公司收购资产,而我们在资产中的基础是通过参考C公司手中资产的基础确定的,那么我们可能会在收购日期之后的五年期间因应税处置而被征收实体级税。税额通过适用公司税率确定,以(i)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我们在收购日期的资产基础的部分(如有)或(ii)我们在处置中确认的收益中的较低者为准。第(i)款中描述的金额被称为“内置增益”。我们认为我们没有收购,目前也不期望收购资产,其处置将受制于内置的利得税,但未来不会被取消赎回权。

在没有进行下文所述和我们已经做出的选择的情况下,纳税人的净利息支出扣除一般限于,其业务利息收入,其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及某些其他金额之和。任何不允许的利息支出可以无限期结转(受合伙企业特别规则的约束)。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利息扣除限额在合伙企业层面适用,但须对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层面未使用的扣除限额进行一定调整。不动产贸易或业务只要使用替代折旧制度对某些财产进行折旧,就可以选择退出这一利息限制。我们认为,我们有资格进行这次选举,并且已经进行了这样的选举。因此,我们将不受上述利息费用限制的约束,尽管我们的折旧扣除额可能会减少,因此,我们在一个纳税年度的REIT应税收入可能会增加。

通常情况下,我们的REIT应税收入低于我们的现金流,这是由于在计算REIT应税收入时考虑了折旧和其他非现金费用。因此,我们预计,我们一般将拥有充足的现金或流动资产,使我们能够满足90%的分配要求。然而,我们有时可能没有足够的现金或其他流动资产来满足这一分配要求或分配可能需要的更大金额以避免收入和消费税。发生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

 

   

实际收到收入和实际支付可抵扣费用之间的时间差异和计入这笔收入和扣除这些费用后得出我司应纳税所得额,或

 

   

由于不可扣除的支出,例如本金摊销或资本支出,包括出售我们的物业所获得的收益的任何再投资,而不是免税交易所,超过了非现金扣除。

如果发生这些时间差异,或者如果我们的不可扣除支出超过我们的非现金扣除,我们可能会发现有必要安排借款,或者,如果可能,支付应税股票股息,以满足股息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可以通过在晚一年向股东支付股息来纠正一年未能达到分配要求的情况,这可能包括在我们对早一年支付的股息的扣除中。我们将这些红利称为“不足红利”。因此,我们或许可以避免因作为不足股息分配的金额而被征税。然而,我们将被要求根据任何不足的金额支付利息和任何适用的罚款。

就上述90%的分配要求和消费税而言,在该纳税年度的最后三个月宣布的、在该期间的特定日期支付给登记在册股东并在次年1月支付的股息将被视为由我们支付,并由我们的股东在其宣布的年度的12月31日收到。

 

25


抵押贷款的某些收入。如果我们的任何抵押贷款被认为有原始发行折扣,我们将提前确认相关现金流的应纳税所得额。我们通常必须根据考虑到预计预付款但考虑到信用损失的递延直到实际发生的恒定收益率法来计提原始发行折扣。

对冲交易和外币收益。我们可能会就我们的一项或多项资产或负债进行对冲交易。对冲交易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利率掉期、上限和下限、购买这些项目的期权以及期货和远期合约。就75%和95%的毛收入测试而言,在获得、发起或订立之日收盘前明确识别为对冲交易的收入,包括处置或终止此类交易的收益,将不构成毛收入。“对冲交易”一词,如上文所述,一般指(i)我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任何交易,主要是为了管理以下风险:(a)与我们为收购或持有房地产资产而招致或将招致的债务有关的利率变动或波动,或(b)与根据75%或95%毛收入测试将属于合格收入的任何收入或收益项目(或产生此类收入或收益的任何财产)有关的货币波动,以及(ii)为对冲先前对冲交易的收入或损失而订立的新对冲交易,作为前期套期保值交易标的的财产或者债务被消灭或者处分的。如果我们没有正确地将此类交易识别为对冲或我们进行其他类型的对冲交易,则出于75%和95%毛收入测试的目的,这些交易的收入很可能被视为不合格收入。我们打算以不损害我们获得REIT资格的方式构建任何对冲交易。此外,就一项或两项REIT毛收入测试而言,某些外币收益可能会被排除在毛收入之外,前提是我们不从事或从事证券的实质性和常规交易。

REIT资格条款的某些失败的救济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REIT资格的一项或多项要求(收入测试或资产测试除外),我们仍可避免在该年度终止我们的REIT选择,前提是失败是由于合理原因而不是由于故意疏忽,并且我们为每次未能满足REIT资格要求支付50,000美元的罚款。我们可能不会在所有情况下都有资格获得这项救济条款。

未能取得REIT资格

如果我们未能在任何课税年度作为REIT取得课税资格且减免条款不适用,将产生以下后果:

 

   

我们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按公司税率征税;

 

   

我们将无法扣除对我们股东的分配;

 

   

我们不会被要求进行股东分派;

 

   

如果我们从我们当前和累计的收益和利润中进行分配,则分配将是股息,作为股息收入向我们的股东征税(可能按优惠税率征税);

 

   

根据《守则》的限制,我们的法人股东可能有资格获得已收到的股息扣除;和

 

   

除非我们有权根据特定的法定条款获得减免,否则我们将在失去资格的下一年的四个纳税年度被取消作为REIT的资格。

无法说明我们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权获得法定救济。

 

26


经营合伙企业的税务状况对REIT资格的影响

我们的大部分投资是通过运营伙伴关系进行的。运营伙伴关系可能涉及特殊的税务考虑。这些考虑因素包括:

 

   

经营合伙企业的收入和费用项目的分配,这可能会影响我们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每个经营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地位,而不是出于所得税目的应作为公司征税的协会;和

 

   

经营合伙企业采取的可能对我们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格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

此外,每个运营合伙企业通过附属实体拥有财产,应按联邦所得税目的作为合伙企业征税。这些实体的结构旨在使它们有资格作为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合伙企业征税。如果运营合伙企业或运营合伙企业拥有权益的任何上述实体被视为协会应按公司征税,我们可能无法获得REIT资格。

与贡献财产有关的税收分配

当向合伙企业贡献财产以换取合伙企业的权益时,合伙企业出于税收目的一般会在该财产上采取与出资合伙人在该财产上的调整后基础相等的结转基础,而不是与出资时该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相等的基础。根据《守则》第704(c)节,归属于这一出资财产的收入、收益、损失和扣除必须以这样的方式分配,即出资合伙人在出资时分别承担与该财产相关的未实现收益或未实现损失,或从中受益。此类未实现收益或未实现损失的金额一般等于出资时出资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与出资时该财产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我们将这一分配称为“账面-税收差额”。这些分配仅用于联邦所得税目的,不影响合伙人之间的账面资本账户或其他经济或法律安排。

每个运营合伙企业都收到了增值财产的捐款。每个运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要求以符合《守则》第704(c)节的方式进行税收分配。《守则》第704(c)节规定的《财务条例》为合伙企业提供了对1993年12月21日或之后贡献的财产的账面税收差异进行会计处理的几种方法的选择,包括保留根据先前法律可用的传统方法或选择特定的替代方法。每个经营伙伴关系都选择了第704(c)节分配的传统方法。在传统方法下,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这是最不利的方法,经营合伙企业手中财产的已出资权益的结转基础可能会导致我们(a)为税收目的分配的折旧扣除金额低于分配给我们的金额,如果此类财产的计税基础等于其在出资时的公平市场价值,以及(b)在出售我们财产的此类已出资权益超过因此类出售而分配给我们的经济或账面收入的情况下,分配给我们的应税收益,与该经营合伙企业中的其他合伙人的相应利益。这些分配可能会导致我们确认超过现金收益的应税收入,这可能会对我们遵守REIT分配要求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然而,我们预计不会出现这种不利影响。

经营合伙企业购买的财产的权益,而不是作为该经营合伙企业权益的交换,是以等于其公平市场价值的初始计税基础获得的。因此,《守则》第704(c)条一般不适用于这些利益。

 

27


合伙企业审计规则

如果美国国税局对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表进行审计,合伙企业(而不是合伙人)通常将被要求支付因对合伙企业的收入、收益、损失、扣除或信贷项目进行审计调整或对合伙人之间分配此类项目进行调整而导致的任何估算的少缴款,包括利息和罚款。此类估算的少缴将基于被审计年度有效的最高个人或公司所得税税率,除非合伙企业能够确定少缴的款项可分配给免税合伙人,否则将按较低的税率征税。在某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可能被要求就合伙人先前已缴税的应税收入项目支付估算的少付款项。尽管不确定这些规则的某些方面将如何实施,但它们可能会导致我们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合伙企业因审计调整而被要求支付额外的税款、利息和罚款,而我们作为这些合伙企业的直接或间接合作伙伴,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这些税款、利息和罚款的经济负担,即使我们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能不会因相关审计调整而被要求支付额外的公司层面的税款。我们呼吁潜在投资者就这些变化及其对我们证券投资的潜在影响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股本课税

美国持有者。

如下文所用,“美国持有人”一词是指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证券持有人:

 

   

美国公民或居民;

 

   

在美国或其任何州的法律或在哥伦比亚特区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

 

   

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

 

   

(a)美国法院能够对该信托的管理实施主要监督,以及(b)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该信托的所有实质性决定的任何信托。尽管有前一句,在《财政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1996年8月20日存在的、在此日期之前被视为美国人的某些信托选择继续被视为美国人,应被视为美国持有人。

如果合伙企业,包括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安排,实益拥有我们的股份,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待遇通常将取决于该合伙人是否是美国人以及合伙企业的活动。拥有我们股份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应就收购、拥有和处置我们证券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分布一般。只要我们有资格成为REIT,我们从当前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的任何分配,除了下文讨论的资本收益股息,都将构成作为普通收入向应税美国持有人征税的股息。在满足某些持有期要求的情况下,从国内和某些符合条件的外国C款公司获得“合格股息”的个人可能有权获得较低的股息费率。然而,从我们这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获得股息分配的个人通常没有资格获得较低的股息费率,除非任何分配的部分(a)代表股息从我们拥有股份的公司传递给我们(但前提是此类股息将有资格获得较低的股息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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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其个人股东支付的股息),包括来自应税REIT子公司的股息,(b)等于我们的REIT应税收入(考虑到我们可获得的已支付股息扣除)减去我们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就这些项目支付的任何税款,或(c)可归属于我们在某些非确认交易中从我们获得的财产的处置中实现和确认的内置收益,减去我们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就这些项目支付的任何税款。较低的费率将仅适用于我们在给您的书面通知中将分配指定为合格股息收入的范围。

对于自2017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可能有权扣除合伙企业、S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合格业务收入”(一般为国内贸易或某些投资项目以外的业务收入)的最高20%,并可能扣除“合格REIT股息”(即除资本收益股息和被指定为符合资本收益税率的合格股息收入的REIT股息部分)和某些其他收入项目的最高20%。总体扣除限额为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净资本利得)之和的20%,并对合作社分红有一定限制,并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限制。此外,对于收入超过一定门槛的纳税人(例如,联合申报人为403,500美元),每项贸易或业务的扣除额一般限于不超过(i)纳税人在合伙企业、S公司或独资企业的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份额的50%,或(ii)纳税人在这类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份额的25%加上用于产生合格业务收入并满足某些其他要求的获得的有形可折旧财产未经调整基础的2.5%,两者中的较高者。合格REIT股息的扣除不受这些工资和财产基础限制。如果允许全额扣除,相当于对合伙企业、S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境内合格业务收入征收最高29.6%的税率,对REIT股息征收最高29.6%的税率。个人应税美国持有者应该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这些扣除的影响。

在美国持有者是公司的情况下,分配将不符合获得的股息扣除条件。为了确定我们向股票持有人进行的分配是否来自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我们的收益和利润将首先分配给我们的已发行优先股,然后再分配给普通股。

如果我们向美国持有人进行的分配,而不是指定为资本收益股息,超过我们当前和累计的收益和利润,这些分配将首先被视为与美国持有人的普通股或优先股相关的免税资本回报。这将减少美国持有人的调整后基础,如果分配超过美国持有人在其股份中的调整后基础,则分配的超额部分将作为出售股份实现的收益向美国持有人征税。

美国国税局将认为我们有足够的收益和利润,可以将我们为避免征收上述4%的消费税而进行的不超过所需分配金额的任何分配视为股息。此外,任何不足的股息将被视为普通或资本收益股息,视情况而定,无论我们的收益和利润如何。因此,股东可能被要求将原本会导致资本免税返还的特定分配视为应税股息。

如果我们向股东进行的分配超过了美国持有人在其普通股或优先股中的调整基础,并且如果适用的股份一直作为资本资产持有,则分配将作为资本收益征税。如果持有超过一年,这笔收益将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征税。

如果(a)我们在任何一年的10月、11月或12月宣布派发股息,并在这些月份中的任何一个月支付给在指定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并且(b)我们在下一个日历年度的1月31日或之前实际支付了股息,我们将把这些股息视为既由我们支付,也由股东在该年度的12月31日收到。股东可能不会在他们自己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包括我们的任何净经营亏损或资本亏损。

 

29


资本收益分配。我们适当指定为资本收益股息的分配将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向应税美国持有人征税,只要它们不超过我们在该纳税年度的实际净资本收益,而不考虑美国持有人持有其股份的时期。我们适当指定为资本收益股息的分配不得超过我们在纳税年度支付的股息,包括被视为在当年支付的次年支付的股息。然而,作为公司的美国持有者可能被要求将特定资本收益股息的高达20%视为普通收入。资本利得股息不符合公司收到的股息扣除条件。

被动活动损失和投资利益限制。我们进行的分配以及因美国持有人出售或交换我们的普通股或优先股而获得的收益将不被视为被动活动收入。因此,美国持有者一般将无法对这笔收入或收益应用任何“被动损失”。通常,我们不构成资本回报的分配将被视为投资收益,以计算投资利息限制。然而,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或优先股所产生的收益有时不会被视为投资收益。

长期资本净收益留存。我们可能会选择保留,而不是作为资本收益股息分配我们在这一年中获得的净长期资本收益。如果我们进行这次选举,我们将为留存的净长期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在我们选择保留净长期资本收益的范围内,美国持有者通常会:

 

   

在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将其在计算其长期资本收益时所占我们未分配的长期资本收益的比例纳入我们纳税年度最后一天所在纳税年度的回报中;

 

   

被视为已缴纳美国持有人长期资本利得所列指定金额对我们征收的资本利得税;

 

   

收到其视为已缴纳税额的抵免或退款;

 

   

将其股份的调整基准按其应计收益金额与其视为已缴纳的税款之间的差额增加;和

 

   

对于美国持有者是一家公司的情况,根据美国国税局规定的财政部条例,适当调整其收益和利润的留存资本收益。

我们将把指定的资本收益股息或未分配资本收益的部分归类为(a)20%的税率收益分配,对非公司美国持有者按最高20%的税率征税,或(b)“未收回的第1250条收益”分配,对非公司美国持有者按最高25%的税率征税。

折旧回收。一般来说,美国个人持有者将按最高20%的税率对长期资本收益征税,但这类收益中归属于折旧回收的部分将按最高25%的税率征税。公司股东可能被要求将某些资本收益股息的最高20%视为普通收入。因此,如适用,我们敦促您就您因分配或视同分配我们的资本收益以及您出售我们的优先股或普通股(如适用)而产生的资本利得税责任咨询您的税务顾问。

出售证券。出售或交换证券的美国持有人一般会为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现金金额与出售或交换时收到的任何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持有人为税收目的在证券中调整的基础。如果证券是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那么这个收益或损失将是资本收益或损失。持有证券超过一年的,资本利得或损失为长期资本利得或损失。然而,持有人因出售持有不超过六个月的普通股或优先股而确认的任何损失,且资本收益需计入该持有人的收入,将被视为长期资本损失,前提是美国持有人从我们收到的分配被视为长期资本收益。

 

30


美国赎回或回购我们的股份。根据《守则》第302条,赎回或回购我们的股份将被视为分配(并在我们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的范围内作为股息征税),除非赎回或回购满足《守则》第302(b)条规定的测试之一,因此被视为出售或交换已赎回或回购的股份。赎回或回购一般会被视为出售或交换,如果它:

 

   

与美国持有者相比“严重不成比例”;

 

   

导致美国持有人对我们的股权“完全终止”;或者

 

   

就美国持有者而言,“本质上并不等同于股息”,

均在《守则》第302(b)条的含义内。在确定是否满足这些测试中的任何一项时,我们的股份由于《守则》中规定的某些建设性所有权规则而被视为由美国持有人拥有,以及我们的股份实际由美国持有人拥有,通常必须考虑在内。由于确定《守则》第302(b)条的任何替代测试是否将满足美国持有人的要求取决于当时必须作出确定的事实和情况,建议美国持有人咨询其税务顾问以确定此类税务处理。

如果赎回或回购我们的股份被视为分配,分配的金额将以现金金额和收到的任何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来衡量。美国持有人在赎回或回购的股份中调整后的计税基础将转移至美国持有人的剩余股份(如果有的话)。如果美国持有人没有持有我们的其他股份,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基础可能会转移给相关人员,或者可能会完全丧失。

如果我们股票的赎回或回购不被视为分配,则将被视为应税出售或交换。

非美国持有者。

管理非居民外国人个人、外国公司、外国合伙企业和其他外国股东的联邦所得税的规则很复杂,本文将不会试图提供这些规则的摘要。如果您是非美国持有者,您应该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以确定联邦、州和地方所得税法对您对证券的投资的影响,包括任何报告要求。

不归属于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收益的分配。对非美国持有者的分配,如果不能归因于我们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收益,也没有被我们指定为资本收益股息,则将被视为股息,并产生普通收入,前提是这些收入是从我们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获得的。通常,这些分配将被征收相当于分配总额30%的预扣税,除非适用的税收协定减少或消除该税。根据某些条约,通常适用于从C公司收到的股息的较低预扣率不适用于来自REIT的股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适用于从REIT收到的股息的较低预扣率。然而,如果投资于普通股或优先股的收入被视为与非美国持有人进行美国贸易或业务的行为有效相关,或归属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如果适用的税收条约要求将其作为对非美国股东按净收入基础进行美国征税的条件),则非美国持有人通常将按累进税率缴纳联邦所得税,其方式与美国持有人就这些分配征税的方式相同。如果非美国持有人是非美国公司,持有人也可能被征收30%的分支机构利得税。超过我们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的分配,不被视为归属于我们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收益,将

 

31


如果这些分配不超过非美国持有人普通股或优先股的调整后基础,则不对非美国持有人征税,而是会降低这些股份的调整后基础。如果这些超过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的分配超过非美国持有人普通股或优先股的调整基础,如果非美国持有人否则将因出售或处置其普通股或优先股的任何收益而被征税,则这些分配将产生纳税义务。

归属于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收益的分配。对于我们有资格成为REIT的任何一年,根据1980年《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的规定,归属于我们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收益的分配将向非美国持有人征税。根据《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归属于出售美国不动产权益收益的分配向非美国持有人征税,就好像这一收益与美国业务有效关联一样。因此,非美国持有人将按适用于美国持有人的正常资本利得率征税,但须缴纳适用的替代最低税和非居民外国人个人的特殊替代最低税。受《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约束的分配也可能在无权获得条约减免或豁免的非美国公司股东手中被征收30%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上述根据《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对归属于我们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收益(或保留并被视为已分配的此类收益)的分配征税不适用,前提是我们的普通股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定期交易”(如预期的那样),且非美国持有人在分配前一年期间的任何时候都不拥有超过10%的普通股。相反,这些金额将作为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没有有效联系的普通收入的股息征税。

向非美国持有者分配的预扣义务。尽管税收协定可能会减少我们的预扣税义务,但我们通常会被要求从向非美国持有者的分配中预扣,并将(a)21%的指定资本收益股息,或者,如果更多,可以指定为资本收益股息的任何分配金额的21%,以及(b)30%的普通股息从收益和利润中支付。此外,如果我们将先前的分配指定为资本收益股息,则后续的分配,不超过此类先前分配的金额,将被视为资本收益股息,以用于代扣代缴。如果在分配时无法确定分配的金额是否会超过我们当前或累计的收益和利润,则超过我们收益和利润的分配将被扣缴30%的股息。我们可能被要求扣留超过我们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的任何分配的15%。因此,尽管我们打算对任何分配的全部金额按30%的比率进行预扣,但在我们不这样做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对不受预扣的分配的任何部分按15%的比率进行预扣,预扣的比率为30%。如果我们就向非美国持有人的分配预扣的税额超过该股东在本次分配方面的美国纳税义务,则非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向美国国税局申请退还超出部分。

向或通过美国或外国经纪人的美国办事处支付处置我们证券的收益将受到信息报告的约束,可能还会受到备用预扣税的约束,除非非美国持有人证明其非美国身份或以其他方式确立豁免,前提是该经纪人并不实际知道该股东是美国人或任何其他豁免的条件实际上并未得到满足。非美国证券持有人向或通过经纪商的外国办事处处置我国证券的收益一般不会受到信息报告或备用扣缴的约束。然而,如果经纪人是美国人、出于美国税务目的的受控外国公司或其在特定时期内所有来源的总收入的50%或以上来自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活动的外国人,则信息报告通常将适用,除非经纪人有关于非美国持有者的外国身份的书面证据并且没有相反的实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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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税也可能适用于向“外国金融机构”支付的某些类型的款项。具体而言,将对向(i)外国金融机构支付的股息和某些其他款项征收30%的预扣税,除非该外国金融机构同意核实、报告和披露其美国账户持有人并满足某些其他特定要求,或(ii)作为付款受益所有人的非金融外国实体,除非该实体证明其没有任何实质性美国所有人或提供每个实质性美国所有人的姓名、地址和纳税人识别号并满足某些其他特定要求。某些居住在具有适用“政府间协议”的司法管辖区的非美国持有人可能会被要求收集此类信息并向本国政府披露,而不是上述要求。我们促请潜在投资者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这项立法的可能影响以及美国国税局最近就投资我们的证券提供的指导。

非美国持有者出售普通股或优先股。如果我们是“国内控制的合格投资实体”,非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优先股时确认的收益通常不会根据1980年的《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征税。“境内控制的合格投资实体”一般被定义为REIT,在特定测试期间的任何时候,其股份价值低于50%由非美国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我们认为,但不能保证,我们是“国内控制的合格投资实体”,因此,根据《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优先股将不会被征税。然而,由于我们的普通股和优先股是公开交易的,我们可能不会继续成为“境内控制的合格投资实体”。此外,如果(a)对普通股或优先股的投资与非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则不受《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约束的收益将对非美国持有人征税,在这种情况下,非美国持有人将在此类收益方面受到与美国持有人相同的待遇,或(b)非美国持有人是在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停留183天或更长时间且满足其他条件的非美国居民外国人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非居民外国人个人将对个人的资本收益征收30%的税。此外,即使我们是国内控制的合格投资实体,在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或优先股时,如果非美国持有人(1)在分配除息日之前的30天内处置此类股份,则非美国持有人可能会被视为从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中获得收益,其中任何部分,如果不进行处置,将被视为从出售或交换美国不动产权益中获得的收益;以及(2)获得,或订立合约或选择权以在第(1)条所述的30天期间的第一天开始的61天期间内收购或被视为收购其他股份,但如非美国持有人在第(1)条所述的分配日期结束的五年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未拥有超过5%的我们的股份,则适用于“常规交易”股份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出售普通股或优先股的收益要根据《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征税,非美国持有者将在这一收益方面受到与美国持有者相同的待遇。然而,非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缴纳适用的替代最低税,在非居民外国人个人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特殊的替代最低税,在非美国公司的情况下可能需要缴纳30%的分支机构利得税。此外,根据《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须纳税的普通股或优先股的购买者通常将被要求扣除并代扣相当于非美国持有人处置所实现金额的15%的税款。任何预扣的金额都可以抵减非美国持有者的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纳税义务。

合格的外国养老金基金。向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持有REIT股票的“合格外国养老基金”(或其全部权益由“合格外国养老基金”持有的实体)进行的任何分配,将不作为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收入缴纳美国税款,因此不受《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下的特殊预扣规则的约束。此外,根据《外国投资不动产税法》,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持有此类股份的“合格外国养老基金”出售我们的股份将不会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我们敦促非美国持有者就这些规则对他们对我们股票的特定投资的适用性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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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们赎回或回购。根据《守则》第302条,赎回或回购我们的股份将被视为分配(并在我们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的范围内作为股息征税),除非赎回或回购满足《守则》第302(b)条规定的测试之一,因此被视为出售或交换已赎回或回购的股份。如果将股份的赎回或回购视为一次分配,则分配的金额将以现金金额和收到的任何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来衡量。如果赎回或回购股份不被视为分配,则将按上述方式被视为应税出售或交换。

备份预扣和信息报告。通常,我们必须每年向美国国税局报告支付给非美国持有者的股息金额、其姓名和地址,以及预扣的税款金额(如果有的话)。向非美国持有者发送了一份类似的报告。根据税务条约或其他协议,美国国税局可向非美国持有人居住国的税务机关提供其报告。

向非美国持有人支付股息或处置股份所得收益可能会受到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税的约束,除非该非美国持有人建立豁免,例如通过在美国国税局W-8BEN或W-8BEN-E表格或其他适当版本的美国国税局W-8表格上适当证明其非美国身份。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我们或我们的付款代理人实际知道或有理由知道非美国持有人是美国人,则可能适用备用预扣税和信息报告。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相反,受备用预扣税的人的美国所得税负债将减少预扣的税额。如果代扣代缴导致多缴税款,只要及时向国内税务局提供所需信息,就可以获得退款或抵免。

免税持有者。

美国国税局裁定,REIT作为股息分配的金额在免税实体收到时不构成不相关的企业应税收入。基于该裁决,除下文所述的免税股东外,如果免税股东未将其股份作为《守则》含义内的“债务融资财产”持有,且股份未以其他方式用于贸易或业务,则从我们收到的股息收入将不属于免税股东的无关业务应税收入。一般来说,如果豁免持有人通过借款为收购股份提供资金,股票将成为“债务融资财产”。同样,出售股份所得不构成非关联业务应税收入,除非免税股东已将其股份作为《守则》含义内的“债务融资财产”持有,或已将股份用于其贸易或业务。

对于根据《守则》第501(c)(7)、(c)(9)和(c)(17)条分别豁免联邦所得税的社会俱乐部、自愿雇员福利协会或补充失业福利信托的免税股东,投资于我们股票的收入将构成不相关的业务应税收入,除非该组织能够适当地扣除为特定目的预留或储备的金额,以抵消其投资于我们股票所产生的收入。这些潜在投资者应该就这些“预留”和准备金要求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但是,“养老持有REIT”所支付的部分股息将被视为与以下情况无关的业务应税收入给任何信托:

 

   

准则第401(a)节对此进行了描述;

 

   

根据《守则》第501(a)条免税;及

 

   

按价值计算持有REIT权益超过10%。

《守则》第401(a)节中描述的免税养老基金在下文中被称为“合格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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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是一种“养老金持有REIT”,如果:

 

   

如果不是《守则》第856(h)(3)条规定,就“非密切持有”要求而言,合格信托拥有的股票将被视为由信托的实际参与者而不是由信托本身拥有,那么它就没有资格成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

 

   

(1)至少一家该等合资格信托持有REIT权益价值超过25%,或(2)一家或多家该等合资格信托各自拥有REIT权益价值超过10%,合计持有REIT权益价值超过50%。

任何被视为非关联业务应税收入的REIT股息的百分比等于:

 

   

REIT赚取的非关联业务应纳税所得额减去特定的关联费用,将REIT视为合格信托,因此对其非关联业务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以

 

   

REIT的总收入,减去特定的相关费用。

任何一年的百分比低于5%时,都适用de minimis例外。如果REIT能够满足“非紧密持有”的要求而不依赖于合格信托的“透视”例外,则要求合格信托将一部分REIT分配视为不相关业务的应税收入的规定将不适用。

债务证券的税务

美国持有者。

使用权责发生制税务会计方法并编制“适用财务报表”的债务证券持有人,必须不迟于在其“适用财务报表”中将此类收入作为收入计入的纳税年度确认其债务证券的收入。美国国税局发布最终规定称,原始发行折扣和市场折扣将不受这些特殊时间规则的约束。此类规则可能要求投资者提前报告收入,否则将根据下文讨论的税收规则确认收入。潜在投资者应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此类规则对其投资的影响。

声明的利息和市场折扣。债务证券持有人将被要求按照其税收目的的常规会计方法,将债务证券的规定利息计入联邦所得税目的的总收入中。债务证券的买方应注意,债务证券的持有和处置可能会受到《守则》市场折扣条款的影响。这些规则一般规定,如果债务证券持有人以市场折价购买,其后确认债务证券处分的收益,包括赠与或到期付款,则在赠与的情况下,收益或增值中的较小者,以及在债务证券由持有人持有期间产生的市场折价部分,在处分时将被视为普通利息收入。为此,以市场折扣购买包括原始发行后以低于债务证券规定本金金额的价格购买。市场折价规则还规定,持有人以市场折价取得债务证券,且不选择将市场折价计入当期收益的,可被要求将任何利息费用的一部分递延支付,否则该部分利息费用可从为购买或携带债务证券而招致或维持的任何债务中扣除,直至持有人在应税交易中处置债务证券。

以市场折价取得的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市场折价作为债务证券产生的折价计入收益,可以采取直线法,如果选择,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法。当前的纳入选择一旦作出,将适用于持有人在作出选择的纳税年度的第一天获得的所有市场贴现义务,以及此后获得的所有市场贴现工具,未经美国国税局同意不得撤销。债务证券持有人按照前句选择将市场折价计入收益的,上述关于该债务证券的出售或特定其他处分确认普通收益以及与该债务证券相关的债务利息扣除递延的规则将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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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摊销债券溢价。通常,如果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债务证券的计税基础超过债务证券到期应付的金额,则超出部分可能构成持有人可以选择在恒定收益率法下摊销的可摊销债券溢价,并扣除持有人取得日至债务证券到期日期间的摊销溢价。如果作出这种选择,则该选择将适用于持有人在作出选择的纳税年度的第一天拥有的所有溢价债务证券(支付免税利息的证券除外),以及持有人此后获得的任何溢价债务证券。选择摊还债券溢价的持有人,必须将相关债务证券中的计税基础减少可摊还债券溢价允许的合计扣除额的金额。

出于联邦所得税目的,可摊销债券溢价扣除被视为抵消相关证券的利息收入。敦促每个潜在购买者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将这笔溢价作为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利息收入抵消处理的后果。

性格。一般来说,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将在债务证券的出售、交换、赎回、到期付款或其他应税处置时确认收益或损失。收益或损失以(a)现金金额与所收到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和(b)持有人在债务证券中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计量,该差额由持有人先前计入收入的任何市场折扣增加,并由债务证券期限内扣除的任何可摊销债券溢价减少。然而,所收到的现金金额和其他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不包括以前未计入收入的应计利息的支付应占现金或其他财产,该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受制于上述市场折价和可摊销债券溢价规则,任何收益或损失一般都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前提是债务证券是持有人手中的资本资产,且持有时间超过一年。

非美国持有者。

兴趣。支付给非美国持有人的与其进行美国贸易或业务没有有效关联的债务证券的利息将不会被征收美国联邦预扣税,前提是:

 

   

这类非美国持有者并不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资本或利润中10%或更多的权益;

 

   

该等非美国持有人并非《守则》第864(d)(4)条所指我们为“相关人士”的受控外国公司;

 

   

该非美国持有人不是根据在其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贷款协议进行的信贷展期而获得此类利息的银行;和

 

   

(a)非美国持有人在提供给我们或我们的付款代理人的声明中证明其不是《守则》所指的美国人并提供其名称和地址,(b)证券清算组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其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持有客户的证券并代表非美国持有人持有债务证券,根据作伪证的处罚向我们或我们的付款代理人证明其或其与非美国持有人之间的金融机构,已收到非美国持有人的声明,根据伪证罪的处罚,该非美国持有人不是美国人,并向我们或我们的付款代理人提供此类声明的副本,或(c)非美国持有人直接通过“合格中介”持有其债务证券,并且满足某些条件。

该报表可以在美国国税局W-8BEN或W-8BEN-E表格或基本类似的表格上作出,非美国持有者必须在该报表信息发生变化后30天内将该信息的任何变化通知扣缴义务人。

非美国持有人一般也可免除利息预扣税,前提是该金额与该持有人的美国贸易或业务行为有效相关,且该持有人向我们提供了如下所述的适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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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美国持有者不满足上述要求,支付给这类非美国持有者的利息一般要缴纳30%的美国联邦预扣税。根据美国与非美国持有人居住国之间的税收协定,这种税率可能会降低或取消。要根据税收协定申请减免,非美国持有者通常必须填写美国国税局W-8BEN表格(或适用的后续表格),并在表格上申请减免。

债务证券的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非美国持有人一般不会就债务证券的出售、交换、赎回、退休或其他应税处置确认的收益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预扣税,只要(i)该收益与美国贸易或业务的非美国持有人的行为没有有效联系(或者,如果适用税务条约,该收益不归属于该非美国持有人维持的美国常设机构),以及(ii)对于作为个人的非美国持有人,此类非美国持有人在处置的纳税年度内没有在美国停留183天或更长时间或某些其他要求未得到满足。非美国持有人为个人且不符合此项豁免,应就此类非美国持有人在债务证券上实现的收益可能承担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责任咨询其税务顾问。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超过规定利息和债务证券本金金额的某些款项。除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外,此类付款通常应被视为为债务证券支付的额外金额,但须遵守上述规则。

美国贸易或商业。如果为债务证券支付的利息或债务证券处置的收益与非美国持有人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的行为有效相关(并且,如果适用所得税条约,非美国持有人维持一个美国常设机构,这些金额通常可归属于该机构),则非美国持有人一般将按照与美国持有人相同的方式就利息或收益按净额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如果非美国持有人需要就利息按净额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则上述30%的预扣税将不适用(假设提供了适当的证明,一般在美国国税局W-8ECI表格上)。作为公司的非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缴纳相当于其在该纳税年度有效连接的收益和利润的30%的分支机构利得税,但须进行某些调整,除非它符合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规定的较低税率。为此目的,如果债务证券的利息或收益与美国贸易或业务的公司的行为有效相关,则债务证券的利息或债务证券处置的收益将计入收益和利润。

3.8%医疗保险税

作为个人、遗产或信托的某些美国持有人,除其他外,必须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股权或债务义务的股息、利息和资本收益支付3.8%的医疗保险税,但有某些例外情况。我们敦促潜在投资者就这项税收对我们证券投资的影响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对债务证券和股份的备用代扣代缴

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债务证券或股票的境内持有人可能会就所支付的利息或股息以及出售证券的总收益进行备用预扣税,除非持有人(a)是一家公司或属于其他特定豁免类别,并在需要时证明这一事实或(b)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证明没有损失备用预扣税的豁免,并在其他方面遵守备用预扣税规则的适用要求。未向我们提供当前纳税人识别号的债务证券或股票持有人可能会受到美国国税局的处罚。作为备用预扣税支付的任何金额都可以抵减持有人的联邦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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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向债务证券或股票持有人和美国国税局报告在日历年内就债务证券或股票支付的任何利息或股息金额以及扣留的任何金额。

州、地方和其他税收

我们和我们的应税REIT子公司、运营合伙企业,直接或通过其附属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我们的证券持有人可能需要在各州、地方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缴纳州、地方和其他税收,包括我们或您进行业务交易、拥有财产或居住的司法管辖区。我们和您在这些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待遇可能与上述联邦所得税待遇不同。因此,作为一名潜在投资者,您应该就州、地方和其他税法对我们的债务证券和股票投资的影响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

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则未来变化

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则不断受到参与立法程序的人士以及美国国税局和美国财政部的审查。无法保证是否、何时或以何种形式颁布适用于我们和我们的证券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的变更和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的解释可能会对我们的证券投资产生不利影响。我们敦促潜在证券持有人就任何法律、监管和行政发展和建议及其对我们证券投资的潜在影响咨询其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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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