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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6 2 tm2530576d2 _ ex4-6.htm 图表4.6

 

附件 4.6

 

易昆尼克斯加拿大融资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

 

Equinix, Inc.

 

作为担保人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indenture

 

截至,20

 

 

 

 

目 录

 

     
第一条      
定义和通过引用纳入        
         
第1.01节。定义     1  
第1.02节。其他定义     4  
第1.03节。根据《信托契约法》以参考方式注册成立     4  
第1.04节。建筑规则     5  
         
第二条        
证券        
         
第2.01节。可系列发行     5  
第2.02节。系列证券条款的确立     6  
第2.03节。表格和日期     7  
第2.04节。执行和认证     7  
第2.05节。注册处处长及付款代理人     8  
第2.06节。付款代理以信托方式持有款项     8  
第2.07节。持有人名单     9  
第2.08节。转让及交换     9  
第2.09节。置换证券     13  
第2.10节。优秀证券     13  
第2.11节。国债证券     13  
第2.12节。临时证券     13  
第2.13节。取消     13  
第2.14节。违约利息     14  
第2.15节。CUSIP号码     14  
         
第三条        
赎回及预付款项        
         
第3.01节。向受托人发出的通知     14  
第3.02节。选择赎回或购买的证券     14  
第3.03节。赎回通知     15  
第3.04节。赎回通知的效力     15  
第3.05节。赎回或购买价格的订金     16  
第3.06节。部分赎回或购买的证券     16  
         
第4条        
盟约        
         
第4.01节。证券的支付     16  
第4.02节。维持办事处或机构     16  

 

i

 

 

第4.03节。向持有人报告     17  
第4.04节。合规证书     17  
第4.05节。税收     18  
第4.06节。停留、延期和高利贷法     18  
         
第五条        
继任者        
         
第5.01节。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18  
第5.02节。继任者公司取代     19  
第5.03节。Obligor的替代     19  
         
第六条        
违约和补救措施        
         
第6.01节。违约事件     19  
第6.02节。加速度     20  
第6.03节。其他补救办法     21  
第6.04节。过去违约的豁免     21  
第6.05节。多数控制     22  
第6.06节。诉讼时效     22  
第6.07节。证券持有人收取货款的权利     22  
第6.08节。受托人提出的追讨诉讼     22  
第6.09节。受托人可提出申索证明     23  
第6.10节。优先事项     23  
第6.11节。承担费用     23  
         
第七条        
受托人        
         
第7.01节。受托人的职责     24  
第7.02节。受托人的权利     25  
第7.03节。受托人的个人权利     25  
第7.04节。受托人的免责声明     26  
第7.05节。违约通知     26  
第7.06节。受托人向证券持有人提交的报告     26  
第7.07节。补偿及弥偿     26  
第7.08节。更换受托人     27  
第7.09节。合并等方式的继任受托人     28  
第7.10节。资格;取消资格     28  
第7.11节。优先收取对发行人的债权     28  

 

二、

 

 

第8条        
法律失责及契约失责        
         
第8.01节。实施法律失责或契约失责的选择     28  
第8.02节。法定撤销及解除     28  
第8.03节。契约失责     29  
第8.04节。法律或契约撤销的条件     29  
第8.05节。存放款项和拟以信托方式持有的政府证券;其他杂项规定     30  
第8.06节。偿还发行人款项     31  
第8.07节。复职     31  
         
第9条        
修订、补充及豁免        
         
第9.01节。未经证券持有人同意     31  
第9.02节。经证券持有人同意     32  
第9.03节。遵守信托契约法案     33  
第9.04节。同意书的撤销及效力     33  
第9.05节。证券之证券交易所之证券交易所之证券上市日期或证券交易所之证券上市日期     33  
第9.06节。受托人签署修订等     33  
         
第10条        
满意度和出院        
         
第10.01款。满意度和出院     34  
第10.02款。信托款项的运用     34  
         
第11条        
保证        
         
第11.01节。保证。     35  
第11.02节。保证无条件     35  
第11.03节。出院;复职     35  
第11.04节。保证人的放弃     36  
第11.05节。代位权和贡献     36  
第11.06节。保持加速     36  
第11.07节。担保金额限制     36  
第11.08节。担保的执行和交付     36  
第11.09节。解除担保     36  
         
第12条        
杂项        
         
第12.01节。信托契约法案控制     36  
第12.02节。通告     36  
第12.03节。证券持有人与其他证券持有人的沟通     39  
第12.04节。关于条件先决条件的证明及意见     39  
第12.05节。证书或意见中要求的陈述     39  
第12.06节。受托人及代理人的规则     39  

 

三、

 

 

第12.07节。没有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股东成员的个人责任     39  
第12.08节。准据法和过程送达代理人     40  
第12.09节。没有对其他协议的不利解释     40  
第12.10节。继任者     40  
第12.11节。可分割性     40  
第12.12节。对应原件     40  
第12.13节。目录、标题等     41  
第12.14节。陪审团对审判的放弃     41  
第12.15节。计算     41  
第12.16节。不可抗力     41  
第12.17节。美国《爱国者法案》     41  

 

四、

 

 

这份日期为20日的契约由安大略省公司(“发行人”)、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特拉华州公司EQUINIX,INC.(“担保人”)和全国性银行业协会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作为受托人(“受托人”)签署。

 

发行人、担保人和受托人为了各方的利益,为了根据本契约发行的证券的持有人的平等和可评定的利益,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和通过引用纳入

 

第1.01节。定义。

 

“关联关系”是指,就任何特定人员而言,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受该特定人员控制、或与该特定人员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员。“控制”一词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通过有表决权的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指导或导致一个人的管理和政策方向的权力;“控制”和“控制”两个词具有与前述相关的含义。

 

“代理”是指任何注册商、共同注册商、付款代理或额外付款代理。

 

“适用程序”是指,就任何全球证券的任何转让或交换或为任何全球证券的受益权益而进行的转让或交换而言,适用于此类转让或交换的保存人规则和程序。

 

“授权高级职员”是指,当用于发行人、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裁、任何副总裁、发行人的财务主管或秘书时,以及当用于担保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裁、任何副总裁、财务主管或担保人的秘书时。

 

“获授权人士”指,(i)就发行人使用时,(a)发行人的任何获授权人员及(b)根据发行人的董事会决议指定以发行人名义行事的担保人的任何获授权人员,及(ii)就担保人使用时,担保人的任何获授权人员。

 

“破产法”是指Title 11、美国法典或任何类似的联邦或州法律对债务人的救济。

 

“受益所有人”具有《交易法》第13d-3条和第13d-5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但在计算任何特定“人”的受益所有权时(因为该术语在《交易法》第13(d)(3)条中使用),该“人”将被视为拥有该“人”有权通过转换或行使其他证券而获得的所有证券的受益所有权,无论该权利目前可行使还是仅在时间流逝后才可行使。“实益拥有”、“实益拥有”、“实益拥有”等词语具有相应含义。

 

“董事会”就任何人而言,指(i)该人的董事会(或类似的理事机构),(ii)该董事会的任何正式授权委员会,或(iii)该人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授权代表,在每种情况下均获该董事会正式授权根据本协议行事。

 

“董事会决议”就任何人而言,指经该人的秘书或助理秘书(或就发行人而言,其任何获授权人员)证明已获该人的董事会正式采纳并于该证明日期具有完全效力的决议副本,并交付予受托人。

 

“营业日”是指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加元”或“加元”是指加拿大的法定货币。

  

 

 

 

“股本”是指:

 

(1)就任何属法团的人而言,公司股份的任何及所有股份、权益、参与或其他等价物(不论是否指定及是否投票),包括该人的每一类普通股及优先股,以及购买或取得上述任何一项的所有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及

 

(2)就任何并非法团的人而言,该人的任何及所有合伙、成员资格或其他股本权益,以及购买或取得上述任何一项的所有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任何人的“普通股”是指该人普通股的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或其他参与,以及其他等价物(无论是否指定,无论是否有投票权或无投票权),包括但不限于该普通股的所有系列和类别。

 

“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公室”将位于本协议第12.02条规定的受托人的地址或受托人可能向债务人发出通知的其他地址。

 

“托管人”是指发行人适用的董事会决议、与全球形式的证券有关的补充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或其任何继承实体中指定为托管人的人。

 

“违约”是指发生的事件或条件,或随着时间的推移或通知的发出或两者兼而有之,即为违约事件。

 

“确定性证券”是指以持有人名义、按照本协议第2.04节发行的具有确定性、完全登记形式、不附带利息券的经证明的证券。

 

“存托人”是指,就可发行或全部或部分以全球形式发行的证券而言,本协议第2.05节中指定的作为证券存托人的人,以及根据本协议指定为存托人并已根据本义齿的适用条款成为存托人的任何和所有存托人。

 

“交易法”是指经不时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及任何后续法规。

 

“GAAP”是指在任何计算之日,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

 

“Global Security Legend”是指本协议第2.08(f)节中所述的图例,该图例要求放在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Global Securities上。

 

“全球证券”是指根据本协议第2.03节确立的证明一系列证券的全部或部分的形式的证券或证券(视情况而定),发行给该系列的存托人或其代名人,并以该存托人或代名人的名义登记。

 

“政府证券”是指加拿大政府的直接义务或由其担保的义务,以及加拿大政府以其充分的信用和信用保证支付的款项。

 

“担保”是指担保人根据本契约对任何系列证券的担保。

 

“担保人”是指Equinix, Inc.,除非并且直到根据本义齿的适用规定,某个继承人已成为该继承人,此后“担保人”是指该继承人。

 

「持有人」指任何证券就已登记证券的已登记持有人,以及任何未登记证券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的持有人(视属何情况而定)。

 

2

 

 

“负债”是指,就任何确定日期(不重复)的任何人而言:

 

(1)该人就所借款项的负债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

 

(2)以债券、债权证、票据或其他类似票据为证明的该等人的债务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

 

为免生疑问,(a)与套期保值交易和现金管理义务有关的债务,(b)应计应付款项和贸易信贷,以及(c)与税收有关的债务不应成为债务。

 

“契约”是指根据本协议条款不时修订、补充或重述的本契约,应包括根据本协议设想设立的特定系列证券的形式和条款。

 

“间接参与者”是指通过参与者持有全球证券实益权益的人。

 

“发行人”是指易昆尼克斯加拿大融资有限公司,除非并且直到根据本义齿的适用规定,有一位继承人已成为该等继承人,此后“发行人”是指该等继承人。

 

“法定假日”是指美国纽约州、多伦多、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银行机构或受托机构的企业信托办公室或相关支付地获授权或法律要求关闭的周六、周日或一天。缴款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应当在非法定节假日的翌日缴款,该缴款期间不计利息。定期备案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备案日期不受影响。

 

“留置权”是指任何留置权、抵押、信托契据、质押、担保权益、押记或任何种类的产权负担(包括任何有条件的出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协议、其性质的任何租赁以及给予任何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但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上述情况,如果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该租赁被归类为经营租赁,则该租赁不应被视为留置权。

 

“债务人”是指发行人和担保人的统称。

 

“义务人命令”是指由每一义务人的一名或多名获授权人以每一义务人的名义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的书面请求、命令或同意。

 

“高级职员证明”是指由发行人的一名或多名获授权人士与担保人的一名或多名获授权人士签署,并交付予受托人的证明。

 

“律师意见”是指受托人合理接受的法律顾问的意见。律师可以是债务人或任一债务人的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或律师。

 

“参与者”就存托人而言是指在存托人处有账户的人。

 

“人”是指个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人组织、信托或合营企业,或其政府机构或政治分支机构。

 

任何人的“优先股”是指该人的任何股本,在股息或赎回或清算时对该人的任何其他股本拥有优先权利。

 

“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是指,就受托人而言,被分配到受托人公司信托办公室的人员,包括任何副总裁、助理副总裁、助理司库或受托人的任何其他官员,通常履行与上述任何指定人员履行的职能相似的职能,并直接负责管理本契约,以及就本契约而言,由于这些官员对特定主题的了解和熟悉,与本契约有关的此类事项被转介给的任何其他官员。

 

3

 

 

“证券法”是指经不时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以及任何后续法规。

 

“证券”或“证券”是指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第2.01节和第2.02节设立的债权证、票据或其他债务工具。

 

“系列”或“系列证券”是指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第2.01节和第2.02节创建的每一系列债券、票据或其他债务工具。

 

“规定到期日”是指,就任何系列证券的任何分期利息或本金而言,在管辖该系列证券的原始文件中计划支付利息或本金的日期,不包括在原定支付日期之前偿还、赎回或回购任何此类利息或本金的任何或有义务。

 

“附属”就任何人而言,指:

 

(1)任何法团的已发行股本在一般情况下有权在董事选举中投出至少过半数的票数,在当时须由该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

 

(2)任何其他人,其在一般情况下至少有过半数的投票权益在当时由该人直接或间接拥有。

 

“TIA”是指经修订的1939年《信托契约法》(15U.S.C. § § 77aaa-77bbbb)。

 

“受托人”是指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以受托人身份,直至根据本契约的适用条款由继任者取代,此后是指根据本契约服务的继任者。

 

“美元”或“$”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第1.02节。其他定义。

 

任期   定义于
 
认证令     2.04  
CDS     2.05  
契约失责     8.03  
违约事件     6.01  
担保人存续实体     5.01  
发行人存续实体     5.01  
法律失责     8.02  
付款代理     2.05  
注册官     2.05  

 

第1.03节。根据《信托契约法》以引用方式注册成立。

 

每当本义齿提及TIA的条款时,该条款通过引用并入本义齿并成为其一部分。

 

本契约中使用的以下TIA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契约证券”是指证券;

 

“契约证券持有人”是指持有人;

 

“义齿合格”是指这份义齿;

 

“契约受托人”或“机构受托人”是指受托人;而

 

4

 

 

证券上的“义务人”是指发行人和担保人以及证券上的任何后续义务人。

 

本契约中使用的所有由TIA定义、由TIA提及另一法规定义或由TIA下的委员会规则定义的其他术语具有如此赋予它们的含义。

 

第1.04节。建筑规则。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a)术语具有赋予它的含义;

 

(b)未另行定义的会计术语具有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赋予它的含义;

 

(c)“或”不是排他性的;

 

(d)单数中的词包括复数,复数中的词包括单数;

 

(e)“将”应被解释为表示命令;

 

(f)规定适用于连续的事件和交易;

 

(g)提及《证券法》的章节或规则将被视为包括替代、替代委员会不时通过的后续章节或规则;

 

(h)“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和

 

(i)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章节引用均指本义齿的章节。

 

第二条
证券

 

第2.01节。串联发行。

 

(a)根据本契约可认证和交付的证券本金总额是无限的。该证券可按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系列的所有证券均应相同,但可能以每一义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协议的补充契约或根据每一义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授予的授权详细说明采用其条款的高级职员证书中规定的方式规定或确定的除外。就将不时发行的系列证券而言,每名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高级职员证书或本协议的补充契约,详细说明根据该等董事会决议授予的授权采用其条款,可规定确定特定条款(如利率、到期日、记录日期或应计息的日期)的方法。证券在任何事项上可能因系列而异,但所有系列证券均应平等和按比例享有义齿的利益。

 

5

 

 

第2.02节。系列证券条款的设立。

 

在一系列内的任何证券发行时或之前,应由或根据每一义务人的董事会决议确立(就该系列一般而言,在第2.02(1)条的情况下,或就该系列内的此类证券而言,或就该系列一般而言,在第2.02(2)条至第2.02(17)条的情况下),并以该等董事会决议、本协议的补充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中规定的方式阐明或确定以下内容:

 

(1)该系列的标题(应将该特定系列的证券与任何其他系列的证券区分开来)和排名(包括任何从属条款的条款);

 

(2)该证券是否有权从任何担保人的任何担保中获益;

 

(3)根据本义齿可认证和交付的系列证券本金总额的任何限制(在该系列其他证券的转让登记时认证和交付的证券除外);

 

(四)支付系列证券本金的一个或者多个日期;

 

(5)一年或多于一年的利率(可能是固定的或可变的),或(如适用)该系列证券须承担利息(如有的话)所采用的确定该等利率(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商品、商品指数、证券交易所指数或金融指数)的方法,该等利息(如有的话)产生的日期,该等利息(如有的话)开始和应付的日期,以及任何付息日应付利息的任何常规记录日期;

 

(六)有权延长利息支付期限或者延期支付利息以及延期或者延期的期限的;

 

(7)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及利息(如有的话)须予支付的一个或多个地方,该系列证券可予交还以作转让或交换登记的地方,以及可就该系列证券及本契约向各债务人或向各债务人交付的通知及要求的地方,以及该等付款的方式(如以电汇、邮件或其他方式);

 

(8)发行人可选择购回该系列证券的日期(如有)、价格或价格以及该等购回义务的其他详细条款和规定;

 

(9)发行人根据任何偿债基金或类似规定或由其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购买该系列证券的义务(如有),以及根据该义务全部或部分赎回或购买该系列证券的期间、价格或价格以及条款和条件;

 

(10)如适用,发行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该系列证券的期间、价格或价格以及条款和条件;

 

(十一)除最低面额2000加元和超过1000加元的任何整数倍以外的,该系列证券可发行的最低面额;

 

(12)如该系列证券的本金金额除外,则该系列证券的本金金额在宣布加速到期时应予支付的部分;

 

(13)适用于该系列证券的契诺的任何新增、删除或变更;

 

(14)该证券的任何特殊税务影响;

 

(15)与该系列有关的任何受托人、认证代理人或付款代理人,如有别于本契约所列或依据本契约所指定的人;

 

6

 

 

(16)有关该系列任何证券的转换或交换的条文(如有),包括(如适用)转换或交换价格、转换或交换期限、有关转换或交换是否将是强制性的、由其持有人选择或由发行人选择的条文、要求调整转换价格或交换价格的事件以及影响转换或交换的条文,如果该系列证券被赎回;和

 

(17)该系列的任何其他条款(可修订、补充、修改或删除本义齿的任何条款,只要其适用于该系列),包括根据适用法律或法规可能要求或与营销该系列证券有关的任何可取条款。

 

任何一个系列的所有证券不必同时发行,并且可以根据本契约的条款不时发行,如果是由或根据每个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合同的补充契约或上述高级职员证书提供的。

 

第2.03节。形式和约会。

 

(a)一般。证券可能有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或惯例要求的符号、传说或背书。每个证券将注明其认证日期。除非每个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高级职员证书或特定系列的补充契约另有规定,否则证券的最低面额为2,000加元,超过1,000加元的整数倍。

 

证券中包含的条款和规定将构成本契约的一部分,并在此明确作出,发行人、担保人和受托人通过执行和交付本契约,明确同意此类条款和规定并受其约束。

 

(b)全球证券。各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协议的补充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应确定一系列证券是否应全部或部分以一种或多种全球证券的形式发行,以及该全球证券或证券的存托人。本协议下发行的任何全球安全都将带有全球安全传说。每份全球证券将代表将在其中指明的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每份证券将规定其将代表不时在其上背书的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并可酌情不时减少或增加由此代表的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以反映交换和赎回。对全球证券的任何背书,以反映由此代表的任何系列未偿证券本金总额的任何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将由受托人或托管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按照其持有人根据本协议第2.08节的要求发出的指示作出。

 

第2.04节。执行和认证。

 

证券须由(i)代表发行人,由发行人的一名或多名获授权人士签立;及(ii)代表担保人,由担保人的一名或多名获授权人士签立。任何获授权人士在证券上的签署可采用手工或传真方式(为免生疑问,包括电子方式)。

 

如果在证券上签名的被授权人在证券认证时不再担任该职务,该证券仍将有效。

 

经受托人或认证代理人人工签字认证后,证券才有效。该签名将是证券已根据本契约认证的确凿证据。

 

发行人可以在本契约执行和交付后的任何时间和不时将发行人和担保人执行的证券连同该等证券的认证和交付的义务人命令(“认证命令”)交付给受托人认证,由受托人按照认证命令对该等证券进行认证和交付。在认证此类证券并接受本契约项下与此类证券相关的额外责任时,受托人应收到,并且(在遵守第7.01条的情况下)将在最终依赖以下方面得到充分保护:(a)每个义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协议的补充契约或确定该系列证券或该系列内证券的形式以及该系列证券或该系列内证券的条款的高级职员证书,(b)符合第12.04和12.05条的高级职员证书和(c)律师的意见,说明:

 

7

 

 

(a)该证券的该等形式已按照本指引的规定成立;

 

(b)该证券的该等条款已按照本指引的规定成立;

 

(c)该等证券经受托人认证及交付,并由发行人按该大律师意见所指明的方式及在符合任何条件下发行,将构成发行人及担保人根据其条款可强制执行的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但该等证券的可执行性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及一般衡平法原则的限制;及

 

(d)发行证券的所有先决条件及契诺已获达成。

 

(e)任何一系列在任何时间未偿还的证券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每名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合同的补充契约或依据第2.02条交付的高级职员证书所列该系列的最高本金数额的任何限制,但第2.09条规定的除外。

 

受托机构可以指定义务人可以接受的鉴定人对证券进行鉴定。受托机构可以随时对证券进行认证。本Indenture中对受托人身份验证的每个引用都包括此类代理的身份验证。认证代理人与代理人有同等权利与持有人或义务人的关联人打交道。

 

第2.05节。注册官及付款代理人。

 

发行人将就每一系列证券保持证券可能被出示登记转让或交换的办事处或机构(“登记处”)和证券可能被出示付款的办事处或机构(“付款代理人”)。注册官将就每一系列证券及其转让和交换保存一份登记册。发行人可指定一名或多名共同登记员和一名或多名额外付款代理人。“注册商”一词包括任何共同注册商,“付款代理”一词包括任何额外的付款代理。发行人可变更任何付款代理人或注册人,而无须通知任何持有人。发行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非本契约一方的任何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发行人未指定或维持其他实体作为注册人或付款代理人的,受托人应作为该等实体行事。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义务人的任何子公司可以作为付款代理人或注册人。

 

发行人最初指定CDS Clearing and Depository Services Inc.(“CDS”)担任全球证券的存托人。发行人将根据第2.02节的规定,根据发行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协议的补充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指定注册官和付款代理人并担任每个系列证券的托管人。

 

第2.06节。支付代理以信托方式持有资金。

 

发行人将要求除受托人以外的各付款代理人书面同意,付款代理人将为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或受托人的利益,以信托方式持有付款代理人为支付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而持有的所有款项,并将发行人或担保人在支付任何此类款项时的任何违约情况通知受托人。当任何此类违约继续存在时,受托人可要求付款代理人将其持有的所有款项支付给受托人。发行人可以随时要求付款代理人将其持有的全部款项支付给受托人。在向受托人付款后,付款代理人(如果不是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债务人的任何子公司)将不再对该款项承担任何责任。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义务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付款代理人的,将其作为付款代理人持有的所有款项分离并在单独的信托基金中为任何系列证券持有人的利益而持有。在与发行人或担保人有关的任何破产或重组程序中,受托人将自动有权为证券指定付款代理人。

 

8

 

 

第2.07节。持有人名单。

 

受托人将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以当前形式保存其可获得的所有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的最新名单,否则应遵守TIA § 312(a)。如受托人并非注册官,则发行人将在每个付息日之前至少两个营业日,并在受托人书面要求的其他时间,向受托人提供一份表格及截至受托人合理要求的日期的每一系列证券的持有人的姓名及地址的清单,发行人应以其他方式遵守TIA § 312(a)。

 

第2.08节。转让和交换。

 

(a)全球证券的转让和交换。全球证券不得转让,除非是由保存人整体转让给保存人的代名人、由保存人代名人转让给保存人或保存人的另一代名人,或由保存人或任何该等代名人转让给继任保存人或该继任保存人的代名人。除非出现以下情况,否则债务人不会将全球证券交换为确定性证券,除非:

 

(1)发行人向受托人送达保存人的通知,表示其不愿意或无法继续担任保存人,或不再是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注册的结算机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发行人未在保存人发出该通知之日后120天内指定继任保存人;

 

(2)债务人全权酌情决定将全球证券(全部而非部分)交换为确定证券,并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大意如此的书面通知;或

 

(3)受托人的高级人员已收到实际通知且注册处处长已收到保存人要求发行该等确定证券的证券的违约事件已发生且仍在继续。

 

在发生上述第(1)、(2)或(3)款中的任何事件时,最终证券应以保存人指示受托人的名称发行。全球证券也可以按照本协议第2.09节和第2.12节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交换或更换;但根据本协议第2.09节或第2.12节为交换或代替全球证券或其任何部分而认证和交付的每一证券,应以全球证券的形式认证和交付,并应是全球证券。除本(a)条规定外,不得将全球证券交换为另一种证券,但条件是,全球证券的受益权益可以按照本(b)或(c)条的规定进行转让和交换。

 

(b)全球证券受益权益的转让和交换。全球证券实益权益的转让和交换将根据本契约的规定和适用程序通过存托人进行。全球证券实益权益的转让将需要遵守以下第(1)或(2)款(如适用)以及以下一项或多项(如适用):

 

(1)同一全球证券的利益转移。任何全球安全的受益权益可以以同一全球安全的受益权益的形式转让给接受交付的人。无须向书记官长发出书面命令或指示,以实施本条2.08(b)(1)所述的转让。

 

9

 

 

(2)Global Securities的所有其他受益权益的转让和交换。就不受上述第2.08(b)(1)节约束的Global Securities实益权益的所有转让或交换而言,此类实益权益的转让人必须向书记官长交付:

 

(a)两者:

 

(i)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根据适用程序向保存人发出的书面命令,指示保存人将另一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记入贷方或安排记入贷方,金额相当于将予转让或交换的实益权益;及

 

(ii)根据适用程序发出的指示,其中载有有关参与者账户的资料,以记入该等增加;或

 

(b)除上文第2.08(a)条另有规定外,两者:

 

(i)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根据适用程序向保存人发出的书面命令,指示保存人安排发行金额相当于转让或交换实益权益的确定证券;及

 

(ii)保存人向书记官长发出的指示,其中载有有关该确定证券须以其名义注册的人的资料,以实施上文第2.08(b)(2)(b)(i)条所提述的转让或交换。

 

在满足本契约和证券中包含的或根据《证券法》以其他方式适用的关于转让或交换Global Securities实益权益的所有要求后,登记官应根据本协议(g)调整相关Global Securities的本金金额。

 

(c)将Global Securities的受益权益转让或交换为确定性证券。

 

(1)如在符合及按照上文第2.08(a)条的规定下,全球证券的任何实益权益持有人建议将该等实益权益交换为确定证券,则在满足本条例第2.08(b)(2)条所列条件后,书记官长须安排根据本条例(g)条相应减少适用的全球证券的本金总额,而债务人须签立及受托人须认证并向指示中指定的人交付本金适当数额的确定证券。根据本(c)条为换取实益权益而发行的任何确定证券,须按该等实益权益持有人透过存管人向注册官发出或透过存管人及参与人或间接参与人向注册官发出的指示而要求的名称及授权面额登记。注册处处长须将该等确定证券交付该等证券以其名义如此登记的人。

 

(2)全球证券的任何持有人应通过接受该全球证券,同意除上文第2.08(a)条的情况外,只能通过该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维护的记账系统才能进行该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转让,并且在符合第2.01(a)条的规定下,应要求以记账形式反映由此所代表的证券的实益权益的所有权。

 

(d)转让和交换确定证券以换取受益权益。确定性证券的持有人可以随时以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的形式将此种证券交换或将此种确定性证券转让给以全球证券实益权益的形式接受交付的人。一旦收到此类交换或转让的请求,受托人或书记官长(如适用)将取消适用的确定证券,并根据本协议(g)增加或促使增加其中一种全球证券的本金总额。

 

如果任何此类交换或从确定证券向实益权益的转移是在尚未发行全球证券时根据前一款进行的,则债务人将发行,并且在收到债务人命令后,受托人将认证一种或多种全球证券,其本金总额等于如此转让的确定证券的本金金额。

 

10

 

 

确定性证券持有人可以确定性证券的形式将此类证券转让给接收其交付的人。

 

(e)确定证券的转让和交换确定证券。根据确定证券持有人的要求,且该持有人遵守本(e)的规定,注册处处长将登记确定证券的转让或交换。在此种转让或交换登记之前,请求持有人必须向注册官出示或交出正式背书或附有书面转让指示的最终证券,格式为注册官满意的格式,由该持有人或其律师正式签署,并经正式书面授权。确定性证券持有人可以确定性证券的形式将此类证券转让给接收其交付的人。书记官长在收到登记此种转让的请求后,应根据确定证券持有人的指示对其进行登记,债务人应执行且受托人应认证并向指示中指定的人交付本金适当的确定证券。

 

(f)全球证券传奇。除非本契约的适用条款另有特别说明,否则以下图例将出现在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全球证券的票面上:

 

“该全球证券由保存人(如管理该证券的契约中所定义)或其在监管中的被提名人为受益所有人的利益而持有,除契约中所述情况外,不得转让给该保存人或被提名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在登记转让、或交换或代替该证券时认证和交付的每一证券将是受上述约束的全球证券,但在这种有限情况下除外。

 

除非本证书由CDS Clearing and Depository Services INC.(“CDS”)的授权代表向EQUINIX CANADA Financing LTD.提交。或其转让、交换或付款的登记代理人,以及就其签发的任何证书,以CDS & CO的名义登记。或以CDS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称(且任何付款均已支付给CDS & CO。或CDS的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为价值或向任何人进行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使用此处的其他用途均属错误,因为此处的注册所有人CDS & CO.拥有本证书所代表的证券的财产权益,且由另一人持有、转让或与其交易的权利受到侵犯

 

(g)全球证券的注销和/或调整。当特定全球证券的所有受益权益已被交换为确定性证券或特定全球证券已被全部而非部分赎回、回购或注销时,每份此类全球证券将根据本协议第2.13节退还或保留并由受托人注销。在这种注销之前的任何时间,如果全球证券的任何实益权益被交换或转让给将以确定证券形式接受交付的人,该等全球证券所代表的证券本金金额将相应减少,并由托管人或存托人根据托管人的指示对该等全球证券作出背书,以反映该减少;如果实益权益正在交换或转让给将以另一全球证券实益权益的形式接受交付的人,此类其他全球证券将相应增加,并将由托管人或由保存人在托管人的指示下对此类全球证券作出背书,以反映此类增加。

 

11

 

 

(h)有关转让和交换的一般规定。

 

(1)为准许转让和交换的登记,债务人将在收到根据本协议第2.04条发出的认证令后或在书记官长的要求下,执行并由受托人认证全球证券和确定证券。

 

(2)将不会就任何转让或交换登记向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持有人或向确定证券的持有人收取服务费,但债务人可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任何转让税或与此有关的应支付的类似政府押记的款项(根据本条例第2.12条、第3.06条和第9.05条在交换或转让时应支付的任何此类转让税或类似政府押记除外)。

 

(3)除任何证券的未赎回部分被部分赎回外,注册官或债务人均无须登记任何证券的全部或部分被选择赎回的转让或交换。

 

(4)在全球证券或确定证券的任何转让或交换登记时发行的所有全球证券和确定证券将是债务人的有效义务,证明相同的债务,并有权在本契约下享有与在此类转让或交换登记时交出的全球证券或确定证券相同的利益。

 

(5)注册官或义务人均不会被要求:

 

(a)在根据本条例第3.02条作出赎回的任何选定证券当日前15天开始营业并在选定当日营业结束时结束的期间内,发行、登记任何证券的转让或交换;

 

(b)登记全部或部分选择赎回的任何证券的转让或交换,但任何证券的未赎回部分被部分赎回的除外;或

 

(c)在证券的一个记录日期与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之间登记证券的转让或交换。

 

(6)在任何证券的转让登记的适当呈交前,受托人、任何代理人及债务人可将任何证券以其名义登记的人视为及对待该证券的绝对拥有人,以收取该证券的本金及利息的付款及为所有其他目的,而受托人、任何代理人或债务人概不受相反通知的影响。

 

(7)受托人将根据本协议第2.04节的规定认证全球证券和确定证券。

 

(8)依据本条第2.08条为进行转让或交换登记而须向司法常务官呈交的所有证明、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均可藉传真呈交。

 

12

 

 

第2.09节。置换证券。

 

如果将任何残缺的证券交还给受托人或义务人,而受托人收到令其满意的证据,证明任何证券的所有权和毁灭、灭失或失窃,则义务人将发出且受托人在收到认证令后,将在满足受托人的要求的情况下对替换的证券进行认证。如果受托人或债务人要求,持有人必须提供足以在受托人和债务人的判断中保护债务人、受托人、任何代理人和任何认证代理人免于他们中的任何人在更换担保时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的赔偿保证金。债务人可以收取其更换证券的费用。

 

每一份替换证券都是义务人的一项额外义务,将有权与根据本协议正式发行的所有其他证券同等和成比例地享有本契约的所有利益。

 

第2.10节。优秀证券。

 

任何时候未偿还的证券均为受托人认证的所有证券,但被其注销的证券、交付给其注销的证券、书记官长根据本协议规定对全球证券权益进行的那些减少以及本节2.10中描述为未偿还的证券除外。除本协议第2.11节规定的情况外,证券并不因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义务人的关联机构持有此类证券而停止未清偿。

 

如果担保根据本协议第2.09节被替换,则该担保不再未清偿,除非受托人收到令其满意的证明,证明被替换的担保由受保护的购买者持有。

 

如果任何证券的本金金额被视为根据本协议第4.01条支付,则该证券不再未偿还,其利息也不再产生。

 

如果付款代理人(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义务人的任何子公司除外)在赎回日或到期日持有足以支付该日期应付证券的款项,则在该日期及之后,该证券将被视为不再未偿还,并将停止计息。

 

第2.11节。国库券。

 

在确定所要求的证券本金金额的持有人是否已在任何指示、放弃或同意方面达成一致时,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控制的人或与发行人或担保人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下的人所拥有的证券,将被视为如同没有未偿付一样,但为确定受托人是否会因依赖任何该等指示、放弃或同意而受到保护,只有受托人的负责人员知道如此拥有的证券将被如此忽略。

 

第2.12节。临时证券。

 

在代表证券的凭证准备交付之前,债务人可以准备,受托人在收到认证令后,将对临时证券进行认证。临时证券将基本上以凭证证券的形式存在,但可能具有义务人认为适合临时证券并为受托人合理接受的变化。不得无故拖延,债务人将准备和受托人认证最终证券,以换取临时证券。

 

临时证券的持有人将有权享受这份契约的所有好处。

 

第2.13节。取消。

 

债务人可以随时将证券交付受托人注销。登记官和付款代理人将向受托人转发为登记转让、交换或付款而向其交出的任何证券。受托人和其他任何人将注销所有为登记转让、交换、支付、替换或注销而交出的证券,并将销毁已注销的证券(以《交易法》和受托人的记录保留要求为准)。经义务人书面请求,将销毁所有已注销证券的证明送达义务人。发行人不得发行新的证券替代其已缴款或已交付受托人注销的证券。

 

13

 

 

第2.14节。违约利息。

 

如果发行人未能支付证券的利息,则将以任何合法方式支付违约利息,并在合法的范围内,向在随后的特别记录日期持有人支付违约利息,在每种情况下均按证券和本协议第4.01节中规定的利率支付。发行人将拟就每份证券支付的违约利息金额及拟支付日期书面通知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发行人将确定或促使确定每个该等特殊记录日期和支付日期;但不得有该等特殊记录日期少于该等违约利息的相关支付日期的10日。在特别记录日期前至少15日,发行人(或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要求,在根据本条第2.14条要求向持有人交付赎回通知至少两个营业日之前(除非经_____同意更短的通知),以发行人的名义并由发行人承担费用的______)将向持有人交付或安排交付一份通知,其中载明特别记录日期、相关的支付日期以及该利息的支付金额。

 

第2.15节。CUSIP号码。

 

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可以使用“CUSIP”号码(如果当时一般使用的话),如果使用,则受托人应在赎回通知中使用CUSIP号码,以方便持有人;但任何该等通知均可说明,对于印在证券上或任何赎回通知所载的该等号码的正确性,并不作出任何陈述,且可仅依赖印在证券上的其他识别号码,及任何该等赎回不会因该等数字的任何缺陷或遗漏而受影响。发行人对CUSIP编号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
赎回及预付款项

 

第3.01节。向受托人发出通知。

 

发行人可就任何系列证券保留赎回和支付系列证券的权利,或可承诺在该证券规定的时间和条款之前赎回和支付系列证券或其任何部分。如果一系列证券是可赎回的,而发行人希望或有义务根据该证券的条款在其规定的到期日之前赎回该系列证券的全部或部分,则发行人必须至少在根据第3.03条可向证券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的最后日期前五个营业日(除非较短的通知应能使_____满意)通知_____:

 

(a)发生赎回所依据的本契约条款;

 

(b)赎回日期;

 

(c)须赎回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及

 

(d)赎回价格。

 

第3.02节。选择要赎回或购买的证券。

 

如果在任何时候要在购买要约中赎回或购买的证券少于全部,则_____将按比例或在按比例选择不可行的情况下,通过抽签或通过_____认为公平和适当的方法选择赎回或购买的证券;除非法律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要求另有要求(由发行人向______证明),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存托人的适用程序。在发生此类部分赎回或购买的情况下,除非本文另有规定,将在赎回或购买日期前不超过60天从先前未被要求赎回或购买的未偿还证券中选择要赎回或购买的特定证券。

 

14

 

 

______将及时书面通知债务人选择赎回或购买的证券,如选择部分赎回或购买的证券,则将赎回或购买的本金金额及时通知债务人。证券和选定的证券部分将以1,000加元的倍数为单位;但条件是,如果要赎回或购买持有人的全部证券,则应赎回或购买该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未偿还证券金额,即使不是1,000加元的倍数;并进一步规定,证券的任何未赎回部分应等于2,000加元或超过1,000加元的倍数。除前句规定外,本义齿中适用于被要求赎回或购买的证券的规定也适用于被要求赎回或购买的证券的部分。

 

第3.03节。赎回通知。

 

除非每名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协议的补充契约或高级人员证书对特定系列另有说明,否则至少在赎回日期前10天但不超过60天,发行人将在其注册地址向其证券将被赎回的每名持有人交付赎回通知(并向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提供一份副本),除非赎回通知可以在赎回日期前60天以上送达,如果该通知是根据本协议第8条或第10条就证券的撤销或满足和解除本契约而发出的。

 

该通知将识别要赎回的证券,并将说明:

 

(a)赎回日期;

 

(b)赎回价格;

 

(c)如任何证券正被部分赎回,则该等证券的本金将予赎回的部分,以及在交出该等证券时的赎回日期后,将于原证券注销时发行本金相等于未赎回部分的新证券或证券;

 

(d)付款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e)要求赎回的系列证券必须交还给付款代理收取赎回价款;

 

(f)除非发行人拖欠该等赎回款项,要求赎回的系列证券的利息于赎回日期当日及之后停止累积;

 

(g)要求赎回的证券正在被赎回的证券的段落和/或本义齿的部分;

 

(h)对于该通知所列或印于证券上的任何CUSIP号码(如有)的正确性或准确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及

 

(i)有关该赎回的任何条件。

 

应发行人的请求,______将以发行人的名义发出赎回通知,费用由其承担;但是,如果债务人已向______交付,则根据本条第3.03条要求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向持有人交付赎回通知(除非较短的通知应由______同意),一份高级职员证明,要求______发出该通知,并列出前款规定的该通知中应说明的信息。

 

15

 

 

第3.04节。赎回通知的效力。

 

一旦根据本协议第3.03节送达赎回通知,要求赎回的系列证券将不可撤销地在赎回日到期并按赎回价格支付。任何赎回和赎回通知可由债务人选择和酌情决定,但须符合一项或多项先决条件。该通知,如以本条规定的方式送达,则不论持有人是否收到该通知,均应被确证推定已发出。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以邮递方式发出该等通知或通知中的任何瑕疵全部或部分发给任何指定赎回的证券的持有人,均不影响任何其他证券的赎回程序的有效性。

 

第3.05节。赎回或购买价款的定金。

 

在赎回或购买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0:00之前,发行人将存入支付代理的即时可用资金,该资金足以支付在该日期将赎回或购买的系列所有证券的赎回或购买价格以及应计和未支付的利息。支付代理将及时将发行人存入支付代理的任何款项退还给发行人,该款项超出支付赎回或购买价款所需的金额,以及支付拟赎回或购买的系列所有证券的应计和未付利息。

 

发行人遵守前款规定的,在赎回或者购买日当日及之后,被要求赎回或者购买的证券或者证券部分停止计息。如某证券在利息记录日期或之后被赎回或购买,但在有关的利息支付日期或之前,则赎回或购买日期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须支付予该证券于该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以其名义登记的人。被要求赎回或购买的任何证券,如因发行人未遵守前款规定而在退保赎回或购买时未如此支付,则应就未支付的本金支付利息,自赎回或购买之日起至支付该本金为止,并在合法范围内就未就该未支付的本金支付的任何利息,在每种情况下均按证券和本协议第4.01节规定的利率支付。

 

第3.06节。部分赎回或购买的证券。

 

在交出部分赎回或购买的证券后,发行人将发行且在收到认证令后,受托人将为持有人认证本金金额等于所交出证券的未赎回或未购买部分的新证券,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前提是该未赎回或未购买部分等于2,000加元或超过1,000加元的倍数。尽管本指引另有相反规定,受托人认证该新证券并不需要大律师意见或高级人员证明书。

 

第4条
盟约

 

第4.01节。证券的支付。

 

发行人将为各系列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在证券规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或促使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将被视为在到期日支付,如果付款代理人(如不是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债务人的任何子公司)在到期日美国东部时间中午持有发行人存入即时可用资金并指定用于并足以支付当时到期的所有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的资金。除根据第2.02节就一系列内的任何证券另有规定外,该证券的所有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的支付,包括根据证券条款在任何赎回时支付的款项,将以加元支付。

 

第4.02节。办公室或机构的维护。

 

只要一系列的任何证券尚未偿付,债务人将维持一个办事处或机构(可能(无义务)是受托人的办事处或受托人、注册官或共同注册官的关联机构),在该办事处或机构可交出证券以进行转让登记或交换,并可就证券和本契约向或向债务人送达通知和要求。义务人将迅速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所在地,以及所在地的任何变更。如债务人在任何时候未能维持任何该等规定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或未能向受托人提供其地址,则该等陈述、退保、通知及要求可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公室作出或送达。尽管本文另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不得在受托人的任何办事处向债务人送达法律程序。

 

16

 

 

债务人亦可不时指定一间或多于一间其他办事处或机构,为任何或所有该等目的而可在该等办事处或机构出示或交出证券,并可不时撤销该等指定。义务人将就任何该等指定或撤销以及任何该等其他办事处或机构的地点的任何变更迅速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

 

就每一系列证券而言,债务人特此指定注册处的公司信托办事处为债务人根据本条例第2.05条的一个该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第4.03节。向持有人报告。

 

无论担保人是否受《交易法》第13或15(d)节的报告要求约束,担保人必须在提交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提供,并应要求向证券的任何持有人提供,或者在无需提交此类文件的情况下,在这些章节规定的时间段结束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提供:

 

(1)如要求担保人提交有关表格10-Q及10-K而须向证监会提交的所有季度及年度财务资料,包括“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讨论及分析”,以及仅就年度财务报表而言,由担保人的注册独立会计师就此作出的报告,以及

 

(2)如果担保人被要求以表格8-K向委员会提交此类报告,则需要提交的所有当前报告;

 

前提是,如果上述材料在适用的时间段内可在委员会的EDGAR系统或担保人的网站上获得,则应视为满足上述交付要求。

 

此外,无论委员会是否要求,如果委员会将接受备案,担保人将在委员会规则和条例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委员会提交第(1)和(2)条中提及的所有信息和报告的副本,以供公众查阅。此外,担保人将根据要求向证券分析师和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和报告。

 

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直至根据本条第4.03条提交的任何报告将交付受托人之日起90天后,担保人将不会被视为没有遵守其根据本条第4.03条为施行本条第6.01(c)条所承担的任何义务。

 

向受托人交付上文第(1)款所述的报告和文件仅供参考之用,受托人收到这些报告和文件不应构成对其中所载或可根据其中所载信息确定的任何信息的实际或建设性通知,包括义务人遵守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契诺(就此而言,受托人有权最终依赖高级职员证书)。

 

第4.04节。合规证书。

 

(a)只要一系列的任何证券尚未偿付,债务人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职员证书,说明已在发行人的签字官员和担保人的监督下对发行人、担保人和债务人的子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活动进行了审查,以期确定各自是否保持、遵守、履行和履行了其在本契约下的义务,并就签署该证书的这些签字人进一步说明,据其所知,每一实体均已遵守、遵守、履行和履行本契约所载的每一项契诺,并且在履行或遵守本契约的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方面没有违约(或者,如果已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则描述其可能知道的所有此类违约或违约事件以及义务人正在就此采取或提议采取的行动)。

 

17

 

 

(b)只要一系列的任何证券尚未偿付,则债务人将在任何获授权人知悉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后的五个营业日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指明该等违约或违约事件,以及债务人就该等事项正在采取或建议采取何种行动。

 

第4.05节。税。

 

只要一系列的任何证券尚未偿付,债务人将支付,并应促使其每个子公司在拖欠之前支付所有重大税款、评估和政府征费,除非出于善意和通过适当的谈判或程序提出异议,或未能支付此类款项在任何重大方面对一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没有不利影响。

 

第4.06节。停留、延期和高利贷法律。

 

义务人承诺(在他们可能合法这样做的范围内),他们将不会在任何时候坚持、抗辩,或以任何方式主张或利用任何已在任何地方颁布、现在或以后任何时间生效的、可能影响任何契诺或履行本契约的任何中止、延期或高利贷法的利益或优势;而义务人(在他们可能合法这样做的范围内)特此明确放弃任何该等法律的所有利益或优势,并承诺他们不会通过诉诸任何该等法律来阻碍,延迟或阻碍执行此处授予受托人的任何权力,但将遭受并允许执行每一项此类权力,就好像没有制定此类法律一样。

 

第五条
继任者

 

第5.01节。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a)发行人和担保人均不会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与任何人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并入任何人,或将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无论是作为整体或实质上作为整体)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人,除非:

 

(1)在发行人的情况下,发行人应为存续的或持续的人,或由该合并或合并所组成的人(如不是发行人)或发行人并入的人或通过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取得发行人的财产和资产的人(“发行人存续实体”)(a)应为根据加拿大或其任何省或地区的法律组织和有效存在的实体,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及(b)须透过签署及交付予受托人的补充契约(以受托人满意的形式),明确承担所有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的到期及准时支付,以及发行人须履行或遵守的证券的每项契诺及本契约的履行;

 

(2)就保证人而言,保证人应为尚存或持续的人,或由该等合并所组成或保证人并入的人(如不是保证人)或通过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易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保证人的财产和资产实质上为一个整体的人(“保证人存续实体”)应为根据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有效存在的实体,并应明确承担,以补充契约(以受托人满意的形式),签立并交付予受托人,由担保人履行或遵守担保及证券及本契约的每项契诺;及

 

18

 

 

(3)受托人须已接获高级人员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每项意见均述明(x)该等合并、合并、合并、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易或其他处分,如就该等交易需要补充契约,则该等补充契约符合本契约的适用条文,(y)在该等交易生效后,不会发生任何违约,并根据该契约继续进行,及(z)本契约中与该等交易有关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第5.02节。继任者公司取而代之。

 

任何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或任何按照本条例第5.01条的条文转让任一债务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而该债务人并非持续人,则由该合并或合并所组成或该债务人并入其中或向其作出该等转易、租赁或转让的继承人,须继承、取代并可行使其一切权利及权力,本契约项下的该义务人和证券具有与该存续实体已被命名为相同的效力,本契约要求的所有财务信息和报告应由该存续实体提供并为该存续实体提供。为免生疑问,在根据本协议第5.03节就当时尚未发行的一系列证券由担保人替代发行人后,第5.01节和第5.02节应停止适用于就该系列证券被替代的发行人。

 

第5.03节。Obligor的替代。

 

(a)债务人可在任何时间,未经任何持有人同意,安排并安排由担保人(包括依据第5.01条的任何继任担保人)代替发行人作为当时尚未偿付的每一种或任何系列证券的主要债务人,但如在紧接该等替代生效后,并无违约事件,亦无任何事件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后将成为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违约或将通过此类替代得到纠正的违约事件除外);但此类替代应以担保人以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形式执行本合同的补充契约为条件,在该契约中,其同意受本契约条款和该系列证券的完全约束,如同该担保人已在本契约中被指名,并以该系列证券代替发行人。为免生疑问,在符合本条第5.03(a)款的条件下,契约或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契约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担保人取代发行人。

 

(b)在担保人按照本条第5.03款代替发行人时,担保人应继承、取代并可行使发行人在本契约下的每一项权利和权力,其效力与担保人在本契约中被指定为发行人的效力相同,其后(1)该等替代前的发行人应被解除在本契约和证券下的所有义务和契诺,(2)担保人应被解除与第11条下的担保有关的所有义务,及(3)第6.01(c)条、第6.01(d)条及第6.01(e)条所指明的违约事件,不适用于其中指明的在该等替代前影响发行人而非担保人的任何事件或发生,而在每种情况下,第6.01(f)条所指明的违约事件,均不适用于该等替代所适用的当时尚未偿付的每一系列证券。

 

第六条
违约和补救措施

 

第6.01节。违约事件。

 

“违约事件”,在本文中用于任何系列证券的任何地方,是指,除非每个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高级职员证书或特定系列的补充契约另有规定,否则:

 

(a)当该系列任何证券到期应付且违约持续30天时,未能支付该系列证券的利息;

 

19

 

 

(b)未能在该系列任何证券的本金到期应付时、在到期时、在赎回时或在适用的购买要约中就该等付款指明的日期以其他方式支付本金;

 

(c)在遵守或履行本指引所载的任何其他契诺或协议方面的失责(上述第6.01(a)及(b)条的失责或依据仅为该系列证券以外的系列证券的利益而列入本指引的契诺或保证除外),而该失责在债务人收到指明失责的书面通知后持续60天期间(并要求该等违约可获补救)向受托人或持有该系列证券未偿还本金至少25%的持有人(连同一份副本予受托人);

 

(d)任一义务人:

 

(一)启动破产自愿案件,

 

(二)同意在非自愿破产案件中对其订立救济令,

 

(3)同意为其或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委任保管人,

 

(四)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全面转让,或者

 

(五)该义务人书面承认其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或者

 

(e)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作出命令或判令,规定:

 

(1)是为了针对该义务人的救济;

 

(2)就该债务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委任该债务人的保管人;或

 

(三)责令清算该义务人;

 

并且该命令或法令在连续90天内仍未停止和有效。

 

(f)担保不再具有完全效力及效力,但根据本契约的条款除外,或担保人以书面否认或否认其在担保项下的义务,但根据其条款除外或在根据本契约解除担保时;或

 

(g)根据第2.02条就该系列证券提供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而该等违约事件已在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本协议的补充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中指明。

 

第6.02节。加速。

 

如违约事件(本条例第6.01条第(d)或(e)款所指明的违约事件除外)须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在当时尚未偿付并持续进行时发生,则受托人或持有该系列当时尚未偿付的证券本金至少25%的持有人可申报本金,以及该系列所有证券的应计未付利息将通过向债务人(以及如果持有人给予的话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到期应付,具体说明相应的违约事件,并说明这是“加速通知”,而同样的应立即到期应付。一旦宣布加速,该系列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应计和未付利息应立即到期应付。

 

20

 

 

如果本协议第6.01条(d)或(e)款规定的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则所有未偿还证券的所有未付本金、溢价(如有)以及应计和未付利息应依事实成为并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需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作出任何声明或其他行为。

 

在就本条例第6.02条所述的任何系列证券宣布加速后的任何时间,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可代表该系列证券的所有持有人,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受托人撤销和取消该加速或放弃任何现有的违约或违约事件(本金或利息支付方面的违约除外)及其后果:

 

(a)如撤销不会与任何判决或判令相抵触;

 

(b)除未支付仅因加速而到期的本金或利息外,所有现有的违约事件均已得到纠正或豁免;

 

(c)在该等利息的支付合法的范围内,已支付的逾期分期利息和非经该加速声明而到期的逾期本金的利息;

 

(d)如发行人已向受托人支付其合理补偿,并向受托人偿付其开支、付款及垫款;及

 

(e)如发生本条例第6.01条(d)或(e)条所述有关债务人的类型的违约事件的纠正或放弃,则受托人须已收到高级人员证明书及大律师的意见,每一份均述明该违约事件已被纠正或放弃。

 

任何此种撤销不得影响随后的任何违约或损害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权利。

 

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均无权就本契约提起任何法律程序或根据本契约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除非该持有人先前已就持续的违约事件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亦除非该系列已发行证券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受托人满意的弥偿,以作为受托人提起该法律程序,且受托人不得从持有本金总额多数的该系列未偿证券的持有人收到与该请求不一致的指示,且不得在60天内提起该程序。然而,此类限制不适用于证券持有人为强制执行在该证券所述的相应到期日或之后支付该证券的本金以及应计和未付利息而提起的诉讼。

 

第6.03节。其他补救办法。

 

如果与当时未偿还的任何系列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受托人可寻求任何可用的补救措施,以收取该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的支付,或强制履行该证券或本契约的任何规定。

 

受托人即使不持有任何一系列证券或在该程序中未出示其中任何一种证券,也可维持一项程序。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在行使违约事件产生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时的迟延或不作为,不得损害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或构成对违约事件的放弃或默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补救办法都是累积的。

 

第6.04节。对过去违约的豁免。

 

任何系列当时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可藉书面通知受托人,代表该系列所有证券的持有人放弃任何现有的违约或违约事件及其在本协议下的后果,但在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包括与购买要约有关)方面的持续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但,但条件是,任何系列当时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撤销加速及其后果,包括因该加速而导致的任何相关付款违约。一旦作出任何该等放弃,该等违约即告不复存在,而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事件,须当作已就本契约的每项目的予以纠正;但该等放弃不得延伸至任何其后或其他违约,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21

 

 

第6.05节。多数人控制。

 

任何系列的当时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指示进行任何程序的时间、方法和地点,以行使受托人可用的任何补救措施或行使授予其的任何信托或权力。然而,(i)受托人可拒绝遵循任何与法律或本指引相抵触或受托人认为可能不当损害证券其他持有人权利或可能涉及受托人个人责任的指示,及(ii)受托人可采取受托人认为与该指示并无抵触的任何其他适当行动。尽管本契约中有任何相反的条文,受托人并无义务应任何持有人的指示或要求行使其在本契约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该持有人须就任何损失、法律责任或费用向受托人提供并应要求向受托人提供令其满意的担保和赔偿。

 

第6.06节。诉讼限制。

 

任何系列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方可就本契约或其证券寻求任何补救:

 

(a)该持有人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表示与该系列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仍在继续,或受托人从债务人收到该通知;

 

(b)持有该系列当时未偿还证券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向受托人提出书面请求以寻求补救;

 

(c)该等持有人针对任何损失、法律责任或开支提出并应要求向受托人提供受托人合理信纳的担保或弥偿;

 

(d)受托人在接获要求及提供该等担保或弥偿后60天内没有遵从该要求;及

 

(e)在该60天期间内,持有该系列当时未偿还证券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不会向受托人发出与该请求不一致的指示。

 

持有人不得利用本契约影响、干扰或损害另一持有人的权利或获得或寻求获得相对于另一持有人的优先权或优先权。

 

第6.07节。证券持有人收取货款的权利。

 

尽管有本契约的任何其他规定,任何持有人在证券中所述的相应到期日期(包括与购买要约有关的日期)或之后收取证券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的权利,或在该相应日期或之后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任何该等付款的权利,未经该持有人同意,不得受到损害或影响。

 

第6.08节。受托人的催收诉讼。

 

如本条例第6.01(a)或(b)条指明的违约事件发生,且就任何系列的证券而言,在未偿付时仍在继续,则授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就该等证券的全部本金、溢价(如有的话)及逾期本金的利息以及在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足以支付催收成本和费用的进一步金额,向发行人或担保人收回判决,包括受托人、其代理人和大律师的合理补偿、费用、支出和垫款。

 

22

 

 

第6.09节。受托人可提出索赔证明。

 

受托人获授权提交可能需要或可取的债权证明及其他文件或文件,以便在与发行人或担保人(或该系列上的任何其他义务人)、其债权人或其财产有关的任何司法程序中允许受托人的债权(包括对受托人、其代理人和大律师的合理赔偿、开支、付款和垫款的任何债权)和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债权,并有权并有权收取,在交换该系列证券时或在任何该等债权时收取和分配任何应付或可交付的款项或其他证券或财产,兹授权每一持有人在任何该等司法程序中向受托人支付该等款项,并在受托人应同意直接向持有人支付该等款项的情况下,向受托人支付应付其的任何款项,作为受托人、其代理人和大律师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和垫款,以及根据本协议第7.07条应付受托人的任何其他款项。如受托人、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任何该等补偿、开支、付款及垫款,以及受托人根据本条例第7.07条在任何该等程序中应从遗产中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须因任何理由而被拒绝支付,则该等款项的支付须以持有人在该等程序中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及所有分派、股息、金钱、证券及其他财产的留置权作担保,并须以该等财产的任何及所有分派、股息、金钱、证券及其他财产(不论是在清算中或根据任何重组或安排计划或其他方式)支付。本条文所载的任何规定,不得当作授权受托人授权或同意或代表任何持有人接受或采纳任何影响证券或任何持有人权利的重组、安排、调整或组合计划,或授权受托人就任何该等程序中任何持有人的债权进行表决。

 

第6.10节。优先事项。

 

受托人依据本条第六款收取任何款项或者财产的,应当按下列顺序支付款项、财产:

 

第一:向受托人、其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和律师支付根据本协议第7.07条到期的款项,包括支付受托人的所有合理赔偿、已发生的费用和负债以及所有垫款以及催收的成本和费用;

 

第二:就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在该等证券上到期及未付的金额,分别按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在该等证券上到期及应付的金额,按比例向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不享有任何种类的优先权或优先权;及

 

第三:向发行人、保证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等当事人指示。

 

受托人可就依据本条第6.10条向证券持有人支付的任何款项订定记录日期及付款日期。

 

第6.11节。承担成本。

 

在任何强制执行本契约项下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诉讼中,或在针对受托人就其作为受托人所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法院可酌情要求诉讼中的任何一方诉讼当事人提出支付诉讼费用的承诺,而法院可酌情评估针对诉讼中任何一方诉讼当事人的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开支,同时适当考虑到当事人诉讼当事人提出的索赔或抗辩的是非曲直和善意。本条第6.11条不适用于受托人提起的诉讼、证券持有人根据本条例第6.07条提起的诉讼或任何系列当时未偿还证券本金总额超过10%的持有人提起的诉讼。

 

23

 

 

第七条
受托人

 

第7.01节。受托人的职责。

 

(a)如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且在符合所需持有人所接获的任何指示的规限下,受托人须行使本契约赋予其的权利及权力,并在行使该等权利及权力时使用与审慎人在有关情况下在处理该人本身事务时所行使或使用的同等程度的谨慎及技巧。

 

(b)除违约事件持续期间外:

 

(1)受托人的职责须完全由本指引或TIA的明文规定所厘定,而受托人只须履行本指引具体载明的职责,而无须履行其他职责,且不得将任何默示契诺或义务解读为对受托人不利的本指引;及

 

(2)在受托人方面没有恶意的情况下,受托人可就陈述的真实性及其中所表达的意见的正确性,以向受托人提供并符合本指引的规定的高级人员证明书或大律师意见为最终依据。

 

然而,受托人将审查高级职员的证书和大律师意见,以确定他们是否符合本契约的要求。

 

(c)受托人不得因其本身的过失行为、其本身的过失不作为或其本身的故意不当行为而免除责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本款并不限制本条第7.01条(b)款的效力;

 

(2)受托人无须对任何由负责人员善意作出的判断错误承担法律责任,除非证明受托人在确定有关事实方面有疏忽;及

 

(3)受托人无须就其依据依据本条例第6.05条所接获的指示而善意地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法律责任。

 

(d)不论其中是否明文如此规定,本指引的每项以任何方式与受托人有关的条文,均受本条第7.01条(a)、(b)、(c)及(e)段规限。

 

(e)本契约的任何条文,如受托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就该等风险或法律责任而令其满意的该等资金或弥偿未向其作出保证,则不得要求受托人支出或承担其自有资金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托人将没有义务应任何持有人的要求行使其在本契约下的任何权利和权力,除非该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其对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感到满意的担保和赔偿。

 

(f)除非受托人与发行人书面协议,否则受托人无须就其所收款项的利息承担法律责任。除法律规定的范围外,受托人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金无需与其他资金分离。

 

(g)付款代理人、司法常务官、保管人及任何认证代理人有权享有本条第7.01条(a)、(b)、(c)及(e)段就受托人规定的保护、豁免及注意标准。

 

24

 

 

第7.02节。受托人的权利。

 

(a)受托人可确凿地依赖并在作为或不作为任何文件(不论是其正本或传真形式)时受到保护,该文件被其认为是真实的,并已由适当的人签署或出示。受托人无须调查文件中所述的任何事实或事项。

 

(b)在受托人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前,可要求提供人员证明书或律师意见,或两者兼而有之。受托人将不会对其依赖该等高级人员的证明书或大律师的意见而善意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可谘询大律师,而该大律师的书面意见或大律师的任何意见,将是对其根据本协议善意及依赖而采取、遭受或遗漏的任何行动的充分及完整授权及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保护。

 

(c)受托人可透过其律师及代理人行事,不得对任何获适当注意委任的代理人的不当行为或疏忽负责。任何存托人不得被视为受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不对任何存托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

 

(d)受托人对其认为已获授权或在本指引赋予其权利或权力范围内善意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e)除非本指引另有具体规定,否则发行人或担保人的任何要求、要求、指示或通知,如由该义务人的获授权人员签署,即为足够。

 

(f)受托人没有义务应任何持有人的要求或指示行使本契约赋予其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该等持有人已提出并如有要求,向受托人提供令受托人满意的弥偿或担保,以抵御其在遵从该要求或指示时可能招致的损失、法律责任及开支。

 

(g)除非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悉违约或违约事件,或除非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在本条例第12.02条所指明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收到任何事实上属该违约或违约事件的书面通知,否则受托人不得当作已收到违约或违约事件的通知。

 

(h)受托人无须就任何决议、证明书、陈述书、文书、意见、报告、通知、要求、指示、同意、命令、债券、债权证、票据、其他债务证据或其他纸张或文件所述明的事实或事项作出任何调查,但受托人可酌情就其认为合适的事实或事项作出进一步查询或调查。

 

(i)受托人无须就执行该等信托及权力提供任何保证或担保。

 

(j)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均不得就任何种类的特别、惩罚性、间接、后果性或附带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向任何人承担法律责任,即使受托人已获告知该等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k)受托人采取本契约所允许的行动的允许权,不得解释为这样做的义务或义务。

 

(l)受托人可要求义务人交付一份证明书,列明当时获授权依据本指引采取指明行动的个人的姓名及/或获授权人的职衔。

 

第7.03节。受托人的个人权利。

 

受托人以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可以成为证券的所有人或质权人,并可以其他方式与债务人或债务人的任何关联人享有其在不是受托人时应享有的同等权利。然而,如果受托人获得任何利益冲突,它必须在90天内消除此类冲突,向委员会申请允许继续担任受托人(如果本契约已根据TIA获得资格)或辞职。任何代理人都可以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还受本协议第7.10条和第7.11条的约束。

 

25

 

 

第7.04节。受托人的免责声明。

 

受托人不对本契约或任何证券的有效性或充分性负责或不作任何陈述,不对发行人使用任何证券的收益或支付给债务人的任何款项或根据债务人根据本契约任何条款的指示负责,不对受托人以外的任何付款代理人使用或应用所收到的任何款项负责,除认证证书外,它将不对本文中的任何声明或陈述或任何证券或任何其他文件中与出售任何证券或根据本契约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

 

第7.05节。违约通知。

 

如果任何系列的证券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并仍在继续,并且如果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道该违约或违约事件,则受托人将在该系列证券发生后90天内,或如果更晚,在受托人的负责人员知道该违约或违约事件后,向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交付一份违约或违约事件通知。除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的支付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外,如且只要受托人善意地确定扣留通知符合该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则受托人可扣留该证券持有人的通知。

 

第7.06节。受托人向证券持有人提交的报告。

 

(a)在自本契约日期后的5月15日开始的每年5月15日后的60天内,只要证券仍未偿还,受托人将向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交付一份日期为该报告日期的符合TIA § 313(a)的简要报告(但如果在报告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没有发生TIA § 313(a)中描述的事件,则无需传送报告)。受托人还将遵守TIA § 313(b)(2)。受托人还将按照TIA § 313(c)的要求交付所有报告。

 

(b)每份报告在邮寄给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时的副本将由受托人邮寄给发行人,并由受托人根据TIA § 313(d)向监察委员会和任何系列证券上市的每个证券交易所备案。当任何系列的证券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发行人将及时通知受托机构。

 

第7.07节。赔偿和赔偿。

 

(a)发行人将不时就其接受本契约及根据本契约提供的服务向受托人支付合理补偿,正如各方不时以书面议定的那样。受托人的赔偿不受明示信托受托人赔偿法律的限制。发行人除对其服务的补偿外,对其发生或发生的一切合理支出、垫款和费用,经请求,应当及时向受托人偿付。此类费用应包括受托人的代理人和律师的合理补偿、支出和费用。

 

(b)发行人将就其因接受或管理其在本契约下的职责而产生或与之相关而招致的任何及所有损失、责任或开支向受托人作出赔偿,包括针对发行人或担保人(包括本第7.07条)强制执行本契约的成本和开支,并就与行使或履行其在本契约下的任何权力或职责有关的任何索赔(不论由发行人、担保人、任何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主张)或责任为自己进行辩护,但任何此类损失除外,责任或费用可能归因于其疏忽、故意不当行为或恶意。受托人对其可能要求赔偿的任何索赔,应及时通知发行人。受托人未通知发行人的,不解除发行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发行人对索赔进行抗辩,受托人配合抗辩。受托人可以有单独的法律顾问,发行人应支付该法律顾问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发行人无需为未经其同意而进行的任何结算支付费用,该同意不会被无理拒绝。本赔偿适用于受托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股东和代理人。

 

26

 

 

(c)发行人根据本条第7.07条承担的义务在本契约的满足和解除或受托人的辞职或撤职后仍然有效。

 

(d)为担保发行人在本条第7.07条中的付款义务,受托人应对受托人持有或收取的所有款项或财产在任何系列的证券之前拥有留置权。该留置权应在满足和解除本契约后继续有效。

 

(e)当本条例第6.01(d)条或第6.01(e)条所指明的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托人招致开支或提供服务时,有关服务的开支及补偿(包括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费用及开支)拟构成任何破产法下的行政开支。

 

(f)受托人应在适用范围内遵守TIA § 313(b)(2)的规定。

 

第7.08节。更换受托人。

 

(a)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及继任受托人的委任,须在继任受托人接受本条第7.08条所规定的委任后,才生效。

 

(b)受托人可随时以书面辞职,并因如此通知发行人而解除特此设立的信托。任何系列的当时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占多数的持有人可通过书面通知受托人和发行人的方式解除该系列的受托人。发行人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一个或多个系列证券的受托人职务:

 

(1)受托人没有遵从本条例第7.10条;

 

(2)受托人被裁定破产或资不抵债或根据任何破产法就受托人订立济助命令;

 

(3)保管人或公职人员掌管受托人或其财产;或

 

(4)受托人变得无行为能力。

 

(c)如受托人辞职或被免职,或受托人职位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发行人将及时委任继任受托人。继任受托人就任后一年内,持有当时已发行证券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委任继任受托人接替发行人委任的继任受托人。

 

(d)如任何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的继任受托人在退任受托人辞职或被免职后60天内未就任,则退任受托人、发行人或适用系列当时未偿还证券本金总额至少10%的持有人可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委任继任受托人。

 

(e)如受托人在任何已身为持有人至少六个月的持有人提出书面要求后,没有遵从本条例第7.10条的规定,则该持有人可向任何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撤销受托人及委任继任受托人。

 

(f)继任受托人须将其委任的书面接受书交付退任受托人及发行人。因此,退任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将生效,继任受托人应享有受托人在本契约下的所有权利、权力和义务。继任受托人应当向持有人送达继任通知。退任受托人将立即将其作为受托人持有的所有财产转让给继任受托人;前提是本协议项下欠受托人的所有款项均已支付,并受本协议第7.07条规定的留置权的约束。尽管根据本条第7.08款更换了受托人,但发行人根据本条第7.07款承担的义务应继续为即将退休的受托人的利益服务。

 

27

 

 

第7.09节。合并等方式的继任受托人

 

如受托人将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公司信托业务合并、合并或转换为另一人,或将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公司信托业务转让予另一人,则无任何进一步作为的继任人将为继任人。

 

第7.10节。资格;取消资格。

 

(a)在任何时候,本协议项下的受托人都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其任何州的法律组织和开展业务的全国性银行协会或其他公司,根据这些法律被授权行使公司受托人权力,受美国联邦或州当局的监督或审查,其资本和盈余总额至少为1亿美元,如其最近公布的年度状况报告所述。

 

(b)本契约须始终设有一名符合TIA § 310(a)(1)、(2)及(5)规定的受托人。受托人须受TIA § 310(b)规限。

 

第7.11节。优先收取对发行人的债权。

 

受托人受TIA § 311(a)的约束,不包括TIA § 311(b)中列出的任何债权人关系。已辞职或被免职的受托人应在其中指明的范围内受TIA § 311(a)的约束。

 

第8条
法律失责及契约失责

 

第8.01节。实施法定撤销或盟约撤销的选择权。

 

发行人可在符合本条第8款下文规定的条件时,随时选择将本条例第8.02条或第8.03条中的任何一条适用于所有未偿还的证券。

 

第8.02节。法定撤销和解除。

 

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第8.01条行使适用于本协议第8.02条的选择权后,在满足本协议第8.04条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债务人将被视为在下述条件满足之日已解除其对所有未偿还证券(包括担保)的义务(以下简称“法律失效”)。为此目的,法律撤销是指发行人将被视为已支付并解除未偿还证券所代表的全部债务(包括相关担保,如果有的话),此后仅就本协议第8.05条和下文(a)和(b)条中提及的本契约的其他章节而言,该证券将被视为“未偿还”,并已履行其在该证券、该担保和本契约下的所有其他义务(以及受托人,应发行人的要求并由发行人承担费用,应执行由确认相同的义务人合理要求的文书),但下列规定在本协议另有规定终止或解除之前仍然有效的除外:

 

(a)该系列未偿还证券的持有人在本条例第8.04条所提述的信托到期支付该等系列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方面收取付款的权利;

 

(b)债务人根据本条例第2条及第4.01及4.02条就该等系列的该等证券所承担的义务;

 

(c)受托人的权利、权力、信托、职责及豁免,以及债务人与此有关的义务;及

 

(d)本条第8款。

 

28

 

 

在遵守第8条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行使本条第8.02条规定的选择权,尽管其根据本条款第8.03条事先行使了选择权。

 

第8.03节。盟约违约。

 

发行人根据本条例第8.01条行使适用于本条例第8.03条的选择权后,发行人及担保人须在符合本条例第8.04条所列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其根据第4.03条所载契约所承担的义务,4.05及本条例第5.01条,以及该系列证券的补充契约或根据第2.02条就任何系列的未偿付证券交付的董事会决议或高级人员证书所指明的任何附加契约,在本条例第8.04条所列条件满足之日及之后(以下简称“契约失效”),而该系列的未偿付证券其后将被视为就任何指示、放弃、同意或持有人就该等契约作出的声明或作为(及其任何后果)而言并非“未偿付”,但应继续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有其他目的的“未偿还”(据了解,此类证券在会计目的上不应被视为未偿还)。为此,契约失效是指,就该等系列的未偿还证券而言,发行人、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能不遵守且将不会就任何该等契约所载的任何条款、条件或限制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直接或间接,因本文其他地方对任何该等契诺的任何提述,或因任何该等契诺中对本文任何其他条文或任何其他文件的任何提述,而该等不遵守不应构成本协议第6.01条下关于该系列证券的违约或违约事件,但除上文指明外,本契约的其余部分和该等证券将不受此影响。此外,在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第8.01节行使适用于本协议第8.03节的选择权时,在满足本协议第8.04节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本协议第6.01(c)节和第6.01(g)节将不构成与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

 

第8.04节。法律或盟约撤销的条件。

 

以下应是本条例第8.02或8.03条适用于未偿还证券的条件:

 

(a)发行人或担保人必须为持有人的利益不可撤销地以信托方式向付款代理人存入加元现金、不可赎回的政府证券或其组合,其金额为国家认可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足以在规定的支付日期或适用的赎回日期(视情况而定)支付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

 

(b)如属根据本条例第8.02条作出的选择,则有关义务人须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在加拿大的大律师意见,其格式须为受托人合理接受,确认:

 

(1)债务人已收到加拿大税务局的裁定,或已有加拿大税务局公布的裁定;或

 

(2)自本义齿之日起,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法发生了变化,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大意是,并根据律师的意见确认,该系列已发行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将不会因此类法律失效而为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入、收益或损失,并将按相同金额缴纳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如果没有发生这种法律上的撤销行为,将以同样的方式和同时进行;

 

(c)在根据本条例第8.03条作出选择的情况下,债务人须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在加拿大的大律师意见,其形式须为受托人合理接受,确认该系列未偿还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将不会因该等契约失责而为加拿大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入、收益或损失,并须按相同金额、相同方式及相同时间缴纳加拿大联邦所得税,如该等契约失责未发生;

 

29

 

 

(d)就该系列的未偿还证券而言,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均不得已发生,且在该存款日期仍在继续(因借入将用于该存款的资金以及授予任何为该借款提供担保的留置权而导致的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

 

(e)该等法律失效或契约失效不应导致违反或违反本契约,或构成本契约项下的违约(因借入将应用于该等存款的资金以及授予任何担保该等借款的留置权而导致的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或发行人作为一方或发行人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

 

(f)债务人须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该存款并非由发行人或担保人(如适用)作出,目的是使持有人优于发行人或担保人(如适用)的任何其他债权人,或意图击败、阻碍、拖延或欺骗发行人的任何其他债权人、担保人或其他人;

 

(g)该等义务人须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该等意见可受惯常假设及排除的规限),每一份均须述明就法律失责或公约失责而订定或有关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遵从;及

 

(h)债务人应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律师意见,说明假设在存款日期至存款日期后第124天期间发行人没有干预破产,且没有任何持有人是发行人或担保人的内部人,则在存款日期后第124天之后,信托基金将不受任何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影响。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上述第8.04(b)条所规定的有关法定撤销的法律顾问意见,如所有未在此之前交付予受托人注销的该等系列的未偿还证券(x)已到期应付,或(y)将根据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安排于到期日或一年内的赎回日期到期应付,受托人以发行人的名义发出赎回通知,并由发行人承担费用,则无须交付该等意见。

 

第8.05节。存放款项和拟以信托方式持有的政府证券;其他杂项规定。

除本条例第8.06条另有规定外,根据本条例第8.04条存放于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或其他合资格受托人,就本条例第8.05条而言,统称为“受托人”)的所有款项及不可赎回政府证券(包括其收益),须以信托方式持有,并由受托人根据该等证券及本契约的规定,直接或透过任何付款代理人(包括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义务人作为付款代理人的任何附属公司)(由受托人厘定)就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向该等证券的持有人支付所有到期及将到期的款项,但该等款项无须与其他资金分开,除非法律规定。

 

发行人须就根据本条例第8.04条存放的现金或不可赎回政府证券征收或评估的任何税项、费用或其他费用,或就其收取的本金及利息,向受托人支付及赔偿,但法律规定由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持有人承担的任何该等税项、费用或其他费用除外。

 

尽管本条第八条另有相反规定,受托人应发行人的请求,不时向发行人或担保人交付或支付(或促使支付)其持有的本条例第8.04条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可赎回的政府证券,但经国家认可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向受托人交付的书面证明(可能是根据本条例第8.04(a)条交付的意见)中表示的,超出了随后将被要求存入以实现等效的法律违约或契约违约的金额。

 

30

 

 

第8.06节。偿还发行人。

 

在适用的废弃物权法的规限下,为支付任何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而存放于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或随后由债务人以信托形式持有的任何款项,在该等本金、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到期应付后两年内仍无人认领,应应应发行人的请求支付给发行人,或(如当时由债务人持有)应解除该信托;此后,该等证券的持有人应被允许仅向发行人寻求付款,而受托人或该等付款代理人就该等信托款项所负的一切责任,以及发行人或该等付款代理人作为其受托人所负的一切责任,亦随之终止;但条件是,受托人或该等付款代理人在被要求作出任何该等还款前,可安排在《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国家版)上刊登一次通知,该等款项仍无人认领,并在其中指明的日期后,自该通知或公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该等款项当时剩余的任何无人认领的余额将偿还予发行人。

 

第8.07节。复职。

 

如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不能根据本条例第8.02条或第8.03条(视属何情况而定)就任何系列的证券申请任何加元或不可赎回的政府证券,则因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的命令或判决禁止、限制或以其他方式禁止该等申请,则就该等证券而言,在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被允许根据本契约第8.02条或第8.03条(视情况而定)运用所有该等款项之前,债务人在本契约及适用的证券及担保项下的义务将被恢复和恢复,犹如没有根据本契约第8.02条或第8.03条发生存款一样;但条件是,如果发行人在其义务恢复后支付任何该等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发行人将被代位行使此类证券持有人从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持有的款项中获得此类付款的权利。

 

第9条
修订、补充及豁免

 

第9.01节。未经证券持有人同意。

 

尽管本契约第9.02条另有规定,发行人、担保人及受托人可修订或补充本契约或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而无须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同意,以便:

 

(a)纠正任何歧义、缺陷或不一致之处;

 

(b)规定发行人存续实体承担发行人在本契约下的义务和/或担保人存续实体承担担保人在本契约下的义务;

 

(c)就除经证明证券以外或代替经证明证券作出规定(条件是就《守则》第163(f)条而言,未经证明证券以注册形式发行,或以《守则》第163(f)(2)(b)条所述未经证明证券的方式发行);

 

(d)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增加额外担保,或在本契约允许解除、终止或解除任何担保或担保时确认和证明该解除、终止或解除;

 

(e)为任何系列的证券作担保、为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的利益而加入债务人的契诺或放弃授予债务人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f)作出不会对任何证券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变更;

 

31

 

 

(g)遵从监察委员会就根据TIA取得本指引的资格而作出的任何规定;

 

(h)根据本契约及该系列证券的条款,就额外发行一系列证券作出规定;

 

(i)由继任受托人接受委任的证据及订定条文;

 

(j)使本指引或证券的文本符合任何招股章程、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发售备忘录、发售通函或该系列证券所依据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票据说明”的任何规定,但以“票据说明”中的该等规定意在背诵本指引或证券的规定为限;

 

(k)在本义齿允许的情况下对本义齿有关证券的转让和展期的规定作出任何修订,包括但不限于便利证券的发行和管理;但前提是(i)遵守经如此修订的本义齿不会导致证券被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证券法转让,并且(ii)此类修订不会对持有人转让证券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

 

(l)证明担保人取代发行人,以及担保人依据本条例第5.03条承担发行人的权利、权力、契诺、协议及义务。

 

根据义务人的请求,并附有授权执行任何此类经修订或补充契约的董事会决议,并且在受托人收到本协议第7.02节所述文件后,受托人将与义务人一起执行本契约条款授权或允许的任何经修订或补充契约,并作出其中可能包含的任何进一步适当协议和规定,但受托人将没有义务订立影响其自身权利的此类经修订或补充契约,本契约或其他契约下的职责或豁免。

 

第9.02节。经证券持有人同意。

 

(a)经受该等补充契约影响的每一系列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作为一个类别投票)的持有人书面同意,债务人及受托人可订立补充契约,目的是在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或高级人员证书的任何条文中增加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或消除任何条文,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每一该等系列的持有人的权利,及债务人就任何系列的证券遵守本契约的任何条文,可由受豁免影响的该系列已发行证券的本金总额(作为一个类别投票)的多数的持有人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而予以豁免。然而,未经未偿还证券持有人同意,根据本条第9.02条作出的任何修改、修订或放弃均不得影响:

 

(一)减少证券本金或者延长固定期限,变更或者放弃证券的赎回规定;

 

(二)变更支付本金、任何溢价或者利息的币种;

 

(3)降低必须同意修订、补充或放弃或同意采取任何行动的证券的未偿本金百分比;

 

(四)损害对证券上任何款项、任何担保的强制执行提起诉讼的权利;

 

(5)免除有关该证券或任何担保人的付款违约;

 

(六)降低利率或者延长证券利息支付时间;

 

32

 

 

(七)对证券排名产生不利影响;或者

 

(8)解除担保人在其担保或本契约项下的任何义务,但符合本契约条款的除外。

 

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根据本条第9.02条同意任何建议的补充契约或放弃的特定形式并无必要,但如该同意批准其实质内容,则该同意即为足够。经债务人的请求,并附有每一债务人授权执行任何此类经修订或补充契约的董事会决议,并经向受托人提交上述任何系列证券持有人同意的令受托人满意的证据,以及在受托人收到本协议第7.02节所述文件后,受托人将与债务人一起执行此类经修订或补充契约,除非此类经修订或补充契约直接影响受托人自身的权利,本契约或其他契约下的职责或豁免,在此情况下,受托人可酌情订立但无义务订立该等经修订或补充契约。

 

本条项下的补充契约或放弃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由此受到影响的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邮寄简述补充契约或放弃的通知。然而,发行人未能邮寄该通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或影响任何该等补充契约或放弃的有效性。

 

第9.03节。遵守信托契约法案。

 

对本契约或任何系列证券的每项修订或补充,将在符合当时有效的TIA的修订或补充契约中列出。

 

第9.04节。同意书的撤销及效力。

 

(a)在修订、补充或放弃生效之前,担保持有人对其的同意是由担保持有人和证明与同意持有人担保相同债务的担保或担保部分的每一后续持有人的持续同意,即使未在任何担保上注明同意。然而,如受托人在修订、补充或放弃生效日期之前收到书面撤销通知,则任何该等证券持有人或证券的后续持有人可撤销对其证券的同意。修订、补充或放弃根据其条款生效,其后对每名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b)任何修订或放弃一经生效,须对受该修订或放弃影响的每一系列的每名持有人具有约束力,除非该修订或放弃属第9.02条第(1)至(8)条中任何一条所描述的类型。在这种情况下,修改或放弃对已同意的证券的每一持有人以及证明与同意持有人的证券具有相同债务的证券或证券部分的每一后续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第9.05节。证券上的记号或交换。

 

受托人可在其后认证的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上放置有关修订、补充或放弃的适当标记。发行人以该系列的全部证券为交换条件,可以发行,受托人在收到认证令后,对该系列的新证券进行认证,并对其进行认证,以反映修改、补充或放弃。

 

未能作出适当的注明或发行新的证券将不会影响该等修订、补充或放弃的有效性及效力。

 

第9.06节。受托人签署修订等

 

如果修改或补充不会对受托人的权利、义务、责任或豁免产生不利影响,受托人将签署依据第9条授权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契约。债务人在其每一届董事会批准之前,不得签署经修订或补充的契约。在执行任何经修订或补充的契约或证券时,受托人将有权获得并(在不违反本条例第7.01条的情况下)得到充分保护,除了依据本条例第12.04条所要求的文件外,还将依赖一份高级职员证书和一份律师意见,其中说明执行此类经修订或补充的契约或证券是本契约授权或允许的。

 

33

 

 

第10条
满意度和出院

 

第10.01款。满意与出院。

 

本契约将被解除,并将不再对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未偿还证券具有进一步的效力(本契约中明确规定的任何系列证券的存续权利或转让或交换登记除外),当:

 

(a)任一情况:

 

(1)其之前认证并交付的所有该等证券(已被替换或支付的灭失、被盗或毁损的证券以及其支付款项已在此之前以信托方式存放或由发行人隔离并以信托方式持有并随后偿还给发行人或解除该信托的证券除外)已交付受托人注销;或

 

(2)根据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安排,所有未在此之前交付予受托人注销的证券(a)已到期应付或(b)将于一年内到期应付,或将于一年内被要求赎回,有关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以发行人的名义发出赎回通知,且费用由发行人承担,且发行人或担保人已不可撤销地将信托资金存入或安排作为信托资金仅为持有人的利益而存入受托人,加元现金、不可赎回政府证券或其组合,其金额将足以支付和清偿此前未交付给受托人以注销该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以及该证券至到期或赎回日期(视情况而定)的利息的全部债务,以及发行人指示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在到期或赎回(视情况而定)时将该等资金用于支付该等证券的不可撤销指示;

 

(b)该等证券的发行人或担保人已支付或促使支付其根据本契约应付的所有款项;及

 

(c)该等义务人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职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该等意见可能受惯常假设及排除的规限),每一项均述明本指引下与满足及解除本指引有关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遵从。

 

尽管本指引已获满足及解除,但如款项已依据本条第10.01条(a)款第(2)款存入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则本指引第10.02条及第8.06条的条文仍然有效。此外,本条第10.01条中的任何规定将不被视为解除本条款第7.07条的那些规定,即根据其条款,在满足和解除本契约后仍然有效。

 

第10.02款。信托资金的运用。

 

在符合本条例第8.06条的规定下,根据本条例第10.01条存放于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的所有款项,须以信托方式持有,并由受托人根据作出该等存款所关乎的证券及本契约的规定,直接或透过受托人所厘定的任何付款代理人(包括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义务人作为付款代理人的任何附属公司),向有权收取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已将该等款项存入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的利息;但除法律规定的范围外,该等款项无须与其他资金分开。

 

34

 

 

如果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由于任何法律程序或由于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的命令或判决禁止、限制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此类申请而无法根据本协议第10.01条申请任何款项或政府证券,则债务人在本义齿和适用证券下的义务应被恢复和恢复,就好像没有根据本协议第10.01条发生存款一样;但如果发行人已支付本金、溢价(如有),或任何系列的任何该等证券因其义务的恢复而产生的利息,发行人应代位行使该等证券的持有人从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持有的款项或政府证券收取该等付款的权利。

 

第11条
保证

 

第11.01节。保证。

 

在符合第11条规定的情况下,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全额和无条件地保证在无担保的基础上,足额和准时支付(无论是在到期时、在赎回时或其他情况下)根据本契约将发行的每一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根据本契约应支付的所有其他金额,并足额和准时支付发行人根据本契约应支付的所有其他金额。发行人未按时支付任何该等款项时,担保人应立即按要求在本契约规定的地点和方式支付未如此支付的款项。

 

第11.02节。保证无条件。

 

担保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无条件和绝对的,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不会因以下原因而解除、解除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影响:

 

(a)就发行人根据本契约或任何系列证券所承担的任何义务,藉法律实施或其他方式而作出的任何延期、续期、结算、妥协、放弃或解除;

 

(b)对本契约或任何系列证券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

 

(c)发行人的公司存在、结构或所有权的任何变更,或影响发行人或其资产的任何破产、破产、重组或其他类似程序,或由此导致的发行人在本契约或任何系列证券中所载的任何义务的解除或解除;

 

(d)担保人在任何时候可能对发行人、受托人或任何其他人拥有的任何债权、抵销或其他权利的存在,不论是与本契约或不相关的交易有关;但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通过单独诉讼或强制反诉主张任何此类债权;

 

(e)因本契约或任何系列证券的任何理由而与发行人有关或针对发行人的任何无效、不规范或不可执行性,或适用法律或法规的任何条文,意图禁止发行人支付任何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或发行人根据本契约应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或

 

(f)发行人、受托人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或任何种类的延迟或任何其他情况,而该等作为或不作为或不作为或任何其他情况,如无本款的规定,可能构成对担保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合法或衡平法上的解除或抗辩。

 

第11.03节。出院;复职。

 

担保人在本协议项下就任何系列证券承担的义务将保持完全有效,直至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以及发行人根据本契约应付的所有其他金额均已全额支付。如果在任何时候发行人根据本契约应付的任何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的任何支付或任何其他金额被撤销或必须在发行人破产、破产或重组或其他情况下以其他方式恢复或返还,则担保人根据本协议就该等支付承担的义务将被恢复,如同该等支付已到期但当时未支付。

 

35

 

 

第11.04节。保证人的豁免。

 

担保人不可撤销地放弃接受本协议、出示、要求、抗诉和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任何通知,以及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对发行人或任何其他人采取任何行动的任何要求。

 

第11.05节。代位权和贡献。

 

在就发行人在第11条下的任何义务进行任何付款时,作出该付款的担保人将代位行使收款人针对发行人就该义务的权利。

 

第11.06节。保持加速。

 

如果在发行人破产、破产或重组时,发行人根据本契约或证券应付的任何金额的加速支付时间被中止,则所有根据本契约条款可能加速支付的所有此类金额仍由担保人根据受托人或持有人的要求立即支付。

 

第11.07节。担保额度限制。

 

尽管第11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担保人并通过其接受证券,每一持有人在此确认,根据美国《破产法》适用的欺诈性转让条款和/或其他美国和非美国法律的任何类似条款,根据所有这些当事人的意图,担保不应构成欺诈性转让。为实现该意图,受托人、持有人、义务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担保人在担保项下的义务限于不会使担保人的义务根据美国破产法的适用欺诈性转让条款或其他美国和非美国法律的任何类似条款被撤销的最高金额。

 

第11.08节。担保的执行和交付。

 

由担保人执行本契约和一系列证券证明了对该系列的担保,无论作为担保人高级职员签署的人在任何证券的认证时是否仍担任该职务。受托人在认证后交付任何担保,即构成代表保证人到期交付本契约中规定的担保。

 

第11.09节。解除担保。

 

对于一系列证券,担保将在第8条规定的该系列证券被撤销或解除时终止,并且在根据第5.03节的规定就该替代所适用的每一系列证券由担保人替代发行人时终止。

 

第12条
杂项

 

第12.01节。信托契约法案控制。

 

如果本义齿的任何规定限制、限定或与TIA § 318(c)规定的义务相冲突,则应由规定的义务控制。

 

第12.02节。通知。

 

发行人、担保人或受托人向他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通信,或由持有人向发行人、担保人或受托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通信,如以书面形式、当面送达或以头等邮件(挂号或认证,要求回执)、传真传送、以电子方式送达(以.pdf或类似格式),如电子通知确认收到,或隔夜航空快递保证次日送达,则妥为送达至他人的地址:

 

36

 

 

If to the issuer:

 

易昆尼克斯加拿大融资有限公司。
环礁湖大道一号

红木城

加州94065

美利坚合众国

 

关注:司库

电话:(650)598-6000

传真:(650)598-6900

电子邮件: dbuza@equinix.com

retailtreasurycapmarkets@equinix.com

AMERTreasury@equinix.com

 

附副本至:

 

易昆尼克斯加拿大融资有限公司。

环礁湖大道一号

红木城

加州94065

美利坚合众国

 

注意:总法律顾问

电话:(650)598-6000

传真:(650)598-6900

邮箱:legalnotices@equinix.com

 

附副本至:

 

Davis Polk & Wardwell LLP
米德尔菲尔德路900号
Redwood City,加利福尼亚州 94063

关注: Alan F. Denenberg
  艾米丽·罗伯茨
传真号码: (650) 752-3604
  (650) 752-3685
电子邮件: alan.denenberg@davispolk.com

emily.roberts@davispolk.com

 

If to the guarantor:

 

Equinix, Inc.
环礁湖大道一号

红木城

加州94065

美利坚合众国

 

37

 

 

关注:司库

 

电子邮件: dbuza@equinix.com

retailtreasurycapmarkets@equinix.com

AMERTreasury@equinix.com

 

附副本至:

 

Equinix, Inc.

环礁湖大道一号

红木城

加州94065

美利坚合众国

 

注意:总法律顾问

电话:(650)598-6000

传真:(650)598-6900

电子邮件: legalnotices@equinix.com

 

附副本至:

 

Davis Polk & Wardwell LLP

米德尔菲尔德路900号套房200

Redwood City,加利福尼亚州 94063

 

关注: Alan F. Denenberg
  艾米丽·罗伯茨
电子邮件: alan.denenberg@davispolk.com

emily.roberts@davispolk.com

 

If to the trustee: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企业信托服务

西五街633号,24楼

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州 90071

关注:L. Costales

电子邮件: lauren.costales@usbank.com

 

发行人、担保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通过通知他人,为后续通知或者通信指定附加或者不同的地址。

 

所有通知和通信(寄给持有人的除外)均应视为已妥为送达:以专人送达的时间,如亲自送达;寄存于邮件后五个工作日,预付邮资,如邮寄;收货确认时,如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及时送达快递员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如以保证下一个工作日送达的隔夜航空快递方式发送。

 

向持有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或通讯,须以电子传送、第一类邮件、认证或挂号、要求的回执,或以保证下一个营业日送达的通宵航空信使的方式,送达注册主任备存的登记册所显示的地址。任何通知或通信也应在TIA要求的范围内如此交付给TIA § 313(c)中描述的任何人。未向持有人交付通知或通信或其中的任何缺陷不会影响其相对于其他持有人的充分性。

 

38

 

 

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上述方式送达通知或通信的,无论收件人是否收到,均予以妥为送达。

 

发行人向持有人交付通知或通信的,将同时向受托人和各代理人交付一份。

 

如果义齿规定向全球证券的持有人发出任何事件的通知,根据保存人的适用程序,如果向该全球证券的保存人(或其指定人)发出该通知,则应不迟于为发出该通知而订明的最晚日期(如有),且不早于最早日期(如有),则应充分发出该通知。

 

第12.03节。证券持有人与其他证券持有人的沟通。

 

持有人可根据TIA § 312(b)与其他持有人就其在本契约或适用证券下的权利进行沟通。发行人、担保人、受托人、书记官长和其他任何人应享有TIA § 312(c)的保护。

 

第12.04节。关于条件先决条件的证明和意见。

 

在债务人向受托人提出根据本契约采取任何行动的任何请求或申请时,债务人应向受托人提供:

 

(a)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形式的高级人员证明书(其中必须包括本条例第12.05条所列的陈述),述明签署人认为,本指引就建议行动订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及契诺(如有的话)已获满足;及

 

(b)以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形式提出的大律师意见(其中必须包括本条例第12.05条所列的陈述),述明该大律师认为所有该等先决条件及契诺已获满足。

 

第12.05节。证书或意见中要求的陈述。

 

关于遵守本指引所规定的条件或契诺的每份证书或意见(依据本指引第4.04条或TIA § 314(a)(4)提供的证书除外)必须遵守TIA § 314(e)的规定,并必须包括:

 

(a)作出该证明或意见的人已阅读该契诺或条件的陈述;

 

(b)有关该证明书或意见所载的陈述或意见所依据的审查或调查的性质及范围的简明陈述;

 

(c)该人认为他或她已作出所需的审查或调查,以使他或她能够就该契诺或条件是否已获信纳发表知情意见的陈述(如属大律师意见,则可限于就事实事项依赖高级人员证明书);及

 

(d)有关该人认为该条件或契诺是否已获满足的陈述。

 

第12.06节。受托人和代理人的规则。

 

受托人可以为持有人会议或在持有人会议上采取行动制定合理的规则。书记官长或付款代理人可以为其职能制定合理的规则和设定合理的要求。

 

第12.07节。没有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股东成员的个人责任。

 

任何过去、现在或将来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收入人、代理人、股东或附属公司本身,均不得就任何系列证券或本契约项下的任何债务,或就基于、就或因该等债务或其设定而提出的任何申索,对该等债务的任何债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过去、现在或未来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收入人、代理人、股东或附属公司本身,均不得对债务人在证券、本契约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基于、就该等义务或其设定或因该等义务或其设定而提出的任何债权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每个证券持有人通过接受证券放弃并解除所有此类责任。豁免和解除是执行本契约和发行证券的部分对价。

 

39

 

 

第12.08节。准据法和过程送达代理人。

 

纽约州的国内法将被治理并被用来构建这一契约、证券和担保,而不会对适用的法律冲突原则产生影响,其程度将是因此需要适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发行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指定担保人为其在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过程送达代理人,并同意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过程送达可以在该代理人的办公室以快递和挂号信(要求回执)、费用和预付的邮资的方式向其送达。发行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与之相关的任何其他要求或对属人管辖权的异议。担保人声明并保证,担保人已同意担任发行人的代理送达程序,且义务人同意采取任何及所有行动,包括提交任何及所有文件及文书,以使该等委任继续具有完全效力及效力。一旦担保人根据本协议第5.03节就当时尚未发行的任何系列证券替代发行人,则在没有发行人或担保人就该替代适用的当时尚未发行的该系列证券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委任担保人作为本款规定的发行人送达程序的代理人即停止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

 

第12.09节。没有对其他协议的不利解释。

 

本契约不得用于解释债务人、其任何子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其他契约、贷款或债务协议。任何此类契约、贷款或债务协议不得用于解释本契约。

 

第12.10节。继任者。

 

本契约中义务人与证券的所有约定对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受托人在本契约中的所有协议将对其继任者具有约束力。

 

第12.11节。可分割性。

 

如本义齿或证券中的任何条款无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则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第12.12节。对应原件。

 

本契约可在任何数目的对应方中签立,并由不同的当事人在不同的对应方上签立,每一方应被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共同构成的文书只有一份和同一份文书。任何人在本文书上的签字可以是手工签字或传真签字(为免生疑问,包括电子签字)。以传真或PDF传输的方式交换本义齿的副本和签名页,应构成本义齿对合同各方的有效执行和交付,并可用于所有目的以代替原始义齿。以传真或PDF格式传送的双方签名,在任何情况下均视为其原始签名。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批准、同意、请求和任何通信必须以书面形式(前提是本协议项下发送给受托人的任何此类通信必须采用由DocuSign、AdobeSign或发行人计划使用的其他电子签名提供商(或由发行人的受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指定的其他数字签名提供商)提供的数字签名的人工或通过数字签名方式签署的文件形式,均为英文。发行人同意承担因使用数字签名和电子方式向受托人提交通信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根据未经授权的指令行事的风险,以及被第三方拦截和滥用的风险。

 

40

 

 

第12.13节。目录、标题等

 

本索引的目录、交叉参照表和各条款和章节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不应被视为本索引的一部分,并且绝不会修改或限制本索引的任何条款或规定。

 

第12.14节。陪审团放弃审判。

 

发行人、担保人和受托人各自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充分范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契约、证券、担保或此处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第12.15节。计算。

 

发行人将负责进行本契约或证券下要求的所有计算。发行人将本着诚意进行所有此类计算,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其计算将是最终的,并对持有人具有约束力。发行人将向受托人提供其计算的时间表,受托人有权最终依赖此类计算的准确性,而无需进行独立验证。受托人将应任何持有人的书面要求,向该持有人交付该附表的副本。

 

第12.16节。不可抗力。

 

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均不对因其无法控制的力量(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停工、事故、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民事或军事骚乱、核或自然灾害或天灾、流行病、公用事业的中断、损失或故障)而直接或间接引起或造成的任何未能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或承担责任,通信或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服务;据了解,受托人应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与银行业公认做法一致的合理努力,尽快恢复履约。

 

第12.17节。美国爱国者法案。

 

双方承认,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条,与所有金融机构一样,为了帮助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洗钱活动,受托人必须获得、核实和记录信息,以识别与受托人建立关系或开立账户的每个人或法人实体。本契约的各方同意,他们将向受托人提供其可能要求的信息,以便受托人满足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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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为________,20___

 

  EQUINIX CANADA FINANCING LTD.,作为发行人
   
  签名:
    姓名:
    职位:
     

 

  EQUINIX,INC.,作为担保人
   
  签名:
    姓名:
    职位: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作为受托人
   
  签名:
    姓名: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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